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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的忧伤
作者:刘白&红掌激起梦的波浪森林那头升起一轮巨大的月亮光芒像鬼魅一样在黑暗的眼睛里飘荡
湖水是你遗落在我心底的芬芳我从未到过你的世界却再也无法将你遗忘倒影舞着波光像幽灵一样流淌
城堡躲在森林更深处舔着血流如注的翅膀灰色的砖墙漏出荧荧的辉光在那洁白的殿堂躺着黑天鹅白色的忧伤
起身的饺子 落身的面
作者:周海亮&& & &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风俗令我幸福而忧伤。
  年轻时候的父亲是一位石匠。石匠的概念在于有一个健康并且强壮的身体,承担着单调并且超负荷的劳动。石匠只与脚下的石头和手中的铁器有关,同样冷冷冰冰,让秋天的双手,裂出一道道纵横交错的血口。每个星期父亲都会回来一次,骑一辆旧金鹿自行车,车至村头,铃铛便清脆地响起了。我跑去迎接,父亲不下车,只一条腿支地,侧身,弯腰,我便上了他的臂弯。父亲将我抱上前梁,说,走咧!然后,一路铃声欢畅。
  这时候,母亲正在灶间忙碌。年轻的母亲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鸡蛋在锅沿上磕出美妙的声响,小葱碧绿,木耳柔润,爆酱的香气令人垂涎。那是面,纯正的胶东打卤面,母亲的手艺令村里人羡慕。那天的晚饭自然温情并且豪迈,那时候的父亲,可以一次干掉四海碗。
  父亲在家住上一天,就该起程了。可是我很少看见父亲起程。每一次他离开,都是披星戴月。
  总在睡梦里听见母亲下地的声音,那声音轻柔舒缓,母亲的贤惠,与生俱来。母亲和好面,剁好馅,然后,擀面杖在厚实的面板上,辗转出岁月的安然与宁静。接着是拉动风箱的声音,饺子下锅的声音,父亲下地的声音,两个人小声说话的声音,满屋子水气,迷迷茫茫。父亲就在水气里上路,自行车后架上,驮着二十多公斤的开山锤。父亲做了近三十年的石匠,回家、进山,再回家、再进山,两点一线,1500多次反复,母亲从未怠慢。起身,饺子;落身,面。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即使那些最难熬的时日,母亲也不敢马虎。除去饺子和面的时日,一家人,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啃着窝头和咸菜。
  父亲年纪大了,再也挥不动开山锤,我,却开始离家了。我的声音开始变粗,脖子上长出喉结,见到安静的穿着鹅黄色毛衣的女孩,心就会怦怦跳个不停。学校离家一百多里,我骑了父亲笨重而结实的自行车,每逢周末,回家。
  迎接我的,同样是热气腾腾的面。正宗的胶东打卤面,盖了蛋花、葱花、木耳、虾仁、肉丝、绿油油的蔬菜,油花如同琥珀。学校里伙食很差,母亲的面,便成为一顿盛宴。
  返校前,自然是一顿饺子为我送别。晶莹剔透的饺子皮,香喷喷的大馅,一根大葱,几瓣酱蒜,一碟醋,一杯热茶。我狼吞虎咽,将饺子吃出惊天动地的声音&&那声音令母亲心安。
  毕业,我到了城市。那是最艰难的几年,工作和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当我四处碰壁受不住的时候,就会找个借口回家,在家里住上一阵子,当认为创伤已经长好,便再一次回到城市,再一次衣食无着&&城市顽固地拒绝着一个来自乡村的只有职高文化的腼腆的单纯孩子。城市是那么不近人情,高楼大厦令我既恐惧又充满着向往。
  回家,坐在门槛上抽烟,看母亲认真地煮面。母亲是从我迈进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忙碌的,她将一直忙碌到我再一次离开家门。几天时间里她会不停地烙饼,她会在饼里放上糖,放上鸡蛋,放上葱花,放上咸肉,然后在饼面上沾上芝麻,印出美丽的花纹。那些烙饼是我回到城市之后的一日三餐,母亲深知城市并不像我描述得那么美好。可是她从来不问,母亲把她的爱和责任,全都变成了饺子、烙饼和面。母亲看着我吃,她却沉默。沉默的母亲变得苍老,我知道这苍老,全是因为我。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风俗因何而来。也许,饺子属于&硬&食的一种,不仅好吃,并且耐饥,较适合吃完以后赶远路;而面,则属于&软&食的一种,不仅好吃,而且易于消化,吃完以后就可以休息?一次说给母亲听,母亲却说,这该是一种祝愿吧!&饺子&,交好运的意思;而&面&,意在长长久久。出门,交好运;回家,长长久久,很好的寓意。再图个什么呢?
  母亲的话,该是有道理的。平凡的人们,再图个什么?出门平安,回家长久,足够了。
  母亲很少出门,自然,她没有机会吃到我们为她准备的&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可是那一次,母亲要去县城看望重病的姑姑&&本计划一家人同去的,可是因为秋收,母亲只好独行。头天晚上,我和父亲商量好,第二天一早会为母亲准备一盘饺子,可是当我们醒来,母亲早已坐上了通往县城的汽车。
  头一天晚上,我几乎彻夜未眠。我怕不能够按时醒来,我怕母亲吃不到&起身的饺子&,可是我还是没能按时醒来,似乎刚打一个盹儿,天就亮了。可是,父亲的那些年月,我的那些年月,母亲却从来未曾忘记、未曾耽误哪怕一次&起身的饺子&。很多时候,我想母亲已经超越了一个母亲的能力,她变成一尊神,守护着我和父亲。可是她却是空着肚子走出家门的。家里有她伺候了大半辈子的儿子和丈夫,却无人为她,煮上一碗饺子。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习俗让我忧伤并且难堪。
  母亲是在三天后回来的。归来的母亲,疲惫异常,我发现她真的老了。这老,在于她的神态,在于她的动作,而并非是因为她半头的白发和佝偻的身体。走到院子里,母亲就笑了&&她闻到了蛋花的香味,小葱的香味,木耳的香味,虾仁的香味&&她闻到了&落身的面&。那笑,让母亲变得年轻。
  母亲吃得很安静,很郑重。吃完一小碗,她抬起头,看看我和父亲。母亲说,挺好吃。
  三个字,一句话,足够我们,幸福并珍惜一生。
高三祭(摘自《青年文摘》)
&&&& 我的高三就那样过去了。
  站在华东政法学院的校园中,满眼的绿色和阳光。春天的气息弥漫在申城的每一个角落,洋溢在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
  &高考已经离我远去了。&我对自己说,却又想起那一年在重压下依旧鲜活的生命,依旧美丽的笑脸。
  那是一种生命的极致,催人泪下。
  2003年高考的硝烟还未散尽。7月13曰,我们的高三开始了。
  不知是谁在后面黑板上很随意地写下&330&,很小却很清晰。同学们静静地走进教室,默不作声。坐下,看书。没有人去理会那个三位数,却都明白,那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剑,寒光闪闪。
  学校把全部高三生都迁到城市边缘的一所分校,偏僻、荒凉。学校的意图不言自明。
  到处是口号和标语。高三总动员大会结束了,各科老师的训话结束了。教室里不再生气勃勃,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沉重和冷峻。
  一个上海小姑娘写了一篇《花开不败》,刊登在杂志上,把她的高三描述得惊心动魄,鲜血淋漓。很快,学校把这篇文章印了几千份,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
  黑眼圈的人在慢慢增多,教室里总是飘着浓浓的咖啡的味道。课桌上的书越摞越高,就连过道上也堆满卷子。
  没有人咒骂天气炎热,也没有人抱怨如山的书本、习题。我们的高三,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拉开了帷幕。
  我的面前站着班主任:&殷浩哲,你的北大梦就要实现了!&我扬起头,微笑着。八月的阳光暖暖地洒进办公室。我似乎听到了远方的召唤。
  我为自己做了张表,最上面写下自己在高考中各科最理想的分数,下面密密麻麻的空格等待着这一年的考试成绩。详尽的年度计划贴了一墙。
  打仗似的学完高三的课程,很快进入第一轮复习。
  这正是我的软肋所在。
  仍然是飞一般的速度。崭新的高一课本让我后悔不已。由于那时的贪玩,我的高一几乎是空白。高二的发愤图强让我跻身年级前十名,而高一的缺憾却无法弥补。同学们都已是轻车熟路,我却要从头做起,从最基本的定理看起。一次次测验的不如意让我不止一次地问&&我该怎么办?
  复习进度越来越快。下课后老师总被围得水泄不通,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的身影随处可见。
  秋天到了。没有人站在窗口望着落叶感伤,也没有人去秋游。我们已经冷暖不知了。
  考试接踵而来,一轮轮地轰炸。雪花般飘下的卷子几乎要掩埋掉这些年轻的躯体。林林总总的参考书铺天盖地地砸下来,&强化练习&、&黄冈密卷&&&
  黑板上总是满满当当地抄着各科选择题答案,A、B、C、D。被各色纸张埋没的头颅抬起又伏下,口中念念有词,在试卷上打下一个个红叉。
  各科老师也开始了对自习课的&明争暗斗&。终于,全部自习被瓜分完毕。晚自习延长到十点半。
  每周大考一次。精确地计算时间、做题、等分数、排名次。周而复始。
  没有怨言,没有呻吟,我们默默地承受着,用这个年龄不应有的平静容忍这一切。
  而我却惊恐地发现,每次考试都是数学拖住我的总分。出于对数学的恐惧和对政史地的热爱,我开始逃避,逃避数学带给我的苦恼和各种考试的压力。我把数学扔在一边不去管它,可高考怎么办?
  我在挥霍着我的高三。
  班主任开始每周一下午抽出一节课给我们开鼓劲大会。大家睁着呆滞的双眼看班主任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神采飞扬,心里默默地算着今天还有多少张卷子没做,还要熬到凌晨几点。
  一句经典的问话&&今天早晨你几点睡的?
  既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又是竞争对手,大家没有&反目成仇&,却更加团结,更加亲密,更加默契,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珍惜着在一起的最后时光。
  偶尔大家也会为地处山东,分数线最高而愤慨。英语老师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让我们复归平静,重投书海。
  班里出现了几对情侣,大家看着他们,几分怅然,几分无奈。
  短暂的寒假飞快过去,那个春节索然无味。
  很快便知道了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全班第14名。
  一个可怕的名次。
  我被彻底击垮了。我不知道再这样下去会有什么结果,可是,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我选择逃课,把有数学的晚自习统统逃掉。回到家,妈妈什么也不说,可她的眼神却无法掩饰作为母亲的那种深深的忧虑。
  一个寒夜,我又一次逃掉数学晚自习,自己在家复习(爸爸妈妈为了不干扰我学习,借口出去散步)。只听见一阵敲门声,开门以后,门口站着的人把我惊呆了&&高大却又单薄的身材,蓬乱的头发,深陷的眼窝。&浩哲,这是今天晚上数学自习做的卷子,你总是不去,损失太大了。&教数学的毛老师身子靠着门框,一手提着摩托车头盔,一手把两份题递给我,瘦削的脸上满是疲惫。
  毛老师骑着摩托车的背影慢慢驶远,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往下流。我知道,从学校到我家骑摩托车要一个小时。
  回到房间,我咬破食指,写下三个血字&&走下去!泪水一滴滴地打湿白纸,血和泪慢慢交融在一起,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咬着牙对自己说&&为了毛老师,你也要把数学学下去!
  距离高考只有100天了,每个班都开始了倒计时,备战进入白热化状态。每天上课及晚自习前,整幢高三大楼口号声此起彼伏。班主任严肃地站在讲台上,我们拼命地吼着,歇斯底里。对面是理科实验班,他们的口号清晰地传来&&我们都是清华北大,永不放弃!我不再张口,看着窗外的夕阳,眼泪滑落下来。
  &北大&就像松手的气球,越飘越远,可望而不可即。我的&北大&,就这样逝去了。
  我陷入了一个怪圈,就在离高考不足百天的时候,我反复地问自己,我为什么要高考?高考于我而言有什么意义?我苦行僧般地追寻答案。而这一切,只有步入大学才能明白。
  依旧玩命地做着数学题,发疯地背着政史地,只是,好像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失魂落魄。
  我又在放纵自己,给自己找一个又一个逃避的理由。终于有一天,校长在操场上抓住了闲逛的我。当时,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
  他扳住我的肩膀,大吼:&你不想活了?&我面无表情地盯住那张愤怒得几近扭曲的脸,无语。
  班主任把我从校长那里领回去,只是看着我,什么也没说。猛然飞起一脚,两脚,我倒了下去&&
  清清楚楚的26脚,每一脚都刻骨铭心。我已经躺在地上不能动了。
  班主任心疼地把我抱起来,&孩子,你不能这样下去了,你明白吗?&老师哭了。
  走在外面,班主任指着枝头那黄得耀眼的迎春花,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这是你生命的春天,你要怒放!&我漠然地看着班主任充满希望的眼睛,甚至觉得自己已经透支了。不是因为学习,而是因为压力。
  还是那样过着,浑浑噩噩,痛苦却又快乐。
  直到有一天,老师宣布第二轮复习已经全面结束,我们将迎接最后一次全市模拟考试。
  成绩很快出来了。全班第17名,全市500名开外。这意味着我只是有希望上二本,若照这个状态下去,二本也没戏。
  班主任已经决定不再管我。她把我叫出去,只对我说了一句话:&自生自灭吧!&回到教室,我重重地在课桌上刻下八个字&&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没有人能救得了我,只有自己拯救自己。
  我要孤注一掷了!
  就在离高考只有一个月的时候,我才刚刚找到高三的感觉。
  我在慢慢地调整自己,努力忘记高三一年发生的所有事情。现在只记得那一个月真的心无旁骛,不去想自己能考上什么,只想着要自己坚持下来。
  爸爸妈妈没有给我施加任何压力,他们知道,在这个特殊时期,说什么都是徒劳的。他们只是默默地平静地为我做着一切。
  心态越来越平和,学过的东西也慢慢系统起来了。成绩开始回升,并最终稳定在全班前三。
  6月4曰离校以后,我仍每天坚持在学校图书馆学习,只为了让自己保持临战的状态,不要松懈。
  高考前的那个晚上,我站在操场上,望着如水的夜空,我问自己&&多少天以后,你就可以站在另一个校园里仰望同一片星空?
  6月7曰高考时,心态已经极其平和。爸爸妈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打开车门,慢慢走进学校。
  试卷发下来了,心如止水。
  两天鏖战。
  当结束的哨声吹响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是高考!我的高考,我的高三,我的高中,已经结束了!下一步,我就要上大学了!
  第一次如此真切地呼吸阳光下的空气,我叫着喊着,发疯般地冲出考场。
  守候在学校门口的班主任把我紧紧拥住,泪光闪闪:&孩子,你终于走过来了!&高三的点点滴滴猛地涌进我的脑海。这一年,我过得太艰难。我不再兴奋,眼泪夺眶而出。
  曰下午,京杭大运河边,夕阳西下,垂柳依依,我泪流满面。
  不久,成绩公布。全班第二。
  然后,我郑重地在第一志愿栏中写下&华东政法学院&,倾尽我全部的力量和激情。
  再然后,我收到了华政的录取通知书。
  7月,我回到学校看那间承载了我一年梦想与希望的教室。依旧是那熟悉的黑板和桌椅,还有桌子上堆放的满满的书&&里面已坐满了复读生。又是一批人在艰难地寻梦,落水之后跳上岸向着那座独木桥发起又一次冲锋。
  暑假里同学们聚在一起,班长拿出录音机,轻轻按下,里面清晰地传出那段曰子我们喊过的口号,震耳欲聋,然后就是零点乐队的《相信自己》。没有人再提起高考,泪珠却真实地挂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怀念着那些我们共同走过的曰子。
  高三已逝,梦想犹存&&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摘自《读者》)
&&&&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作者:余光中&& & & & & & & 不是失足更不是自尽
    一路上从上游奔腾而来
    是来赴悬崖的挑战
    飞吧,轰动千山的一纵
    把生命扬在半空
    乘着最透彻的一刻
    以往和未来断然一割
    把危机化成了生机
    这壮烈的交割典礼
    这一去,就是下游了
    那一堆狞怪的乱石
    全在那下面等我
    要把我撞伤,撞碎
    撞成飞沫和漩涡
    却拦不住我
    向一个出海口
    奔腾而去的决心&
作者:七堇年&其实不是的。它绝对不似宣传片里那般,满画面的鲜艳,明丽,悠闲,现代。张艺谋那些短片,使所有人对它的印记概括为&一座来了便不想离开的城市&,但其实不是的。如所有看上去很美的事物那样,我熟知它现实中的阴霾,潮湿,暗淡,举目皆是灰色的楼宇,道路,天空&&与中国一切大中城市并无太大异样。人们在这常年阴霾的市井里过着泥泞的生活,连爱与恨都显得界限模糊。是的,长久以来它一直如此,却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偶尔的晴朗,干爽,明媚,变得如此令人欢呼雀跃。每一个晴朗的日子都像节日,在成都。所有人将会无心工作,上学,只想在太阳下面去坐着躺着,把心肝肺都掏出来晒晒。在那些稀有的晴朗之日里,无论是广场还是街心花园,任何一个坝子上都会坐满男女老幼无所事事地晒太阳,那场面大概是我见过的最为闲散,无聊的生命形式,却从另一个角度讲,令我怀疑这里遍地皆是第欧根尼①。我是个无法甘于安居一地的人。少年时离开老家,去成都读完高中,又在厌倦了那种极其中国西南式的阴霾之后,赴北方念大学,想多看几眼即便是在冬日仍然会湛蓝而晴朗的天空。而后又在厌倦了北方的寒冷和粗糙之后,南下到香港续学&&这些年辗转不少,渐渐也走过了些地方,在漫长而孤独的飞翔之后,不知是否因为年岁渐长,我只觉得山河失色,归心似箭,盼着回到心心念念的成都,回到那种温吞的,灰色的,潮湿的底色中去,并且甘愿就此留下来。留在这座铺满了青春记忆的城市,留在窗含西岭千秋雪的故梦里。十五岁到十八岁的时候在这里读书,犹如牢狱,教室窗外永远是灰得叫人沮丧的天空,看不见太阳,即便晴朗也不会有蓝天,头顶上只有一片空洞的亮白,令人迷茫得好像连未来也看不见了。那些日子每一天都过得一模一样,不一样的似乎只有笔下的试题。但回头来看,时间轻易便将所有暗淡洗却,留下的是在那几年遇到的最难得的朋友,走上的幸运之路,以及太多人生第一次。那些破事儿永远都是可笑而难忘的,高三第三次摸底考试之后,和朋友们背着书包就去玉林小区的小酒馆,喝完一杯加了牛奶的啤酒;偶尔周末返城借住在同学家里,彻夜看影碟,听CD,翻漫画。在操场上和隔壁班打篮球赛,冬天阴冷,手指总是红肿起来。那时候我还那么痴迷电影,每到周末就写纸条让朋友去玉林小区的碟子店淘电影。死党周末返校从家里带来的麻辣兔头一定会在周日当晚就被室友一抢而空,但一定专门为我留上两三个。俱往矣。而今开始了在这座城市的上班族生活,赫然发现四处都在搞拆迁,建高楼,挖地铁,道路随之改道的改道,封闭的封闭,禁左转禁右转禁直行的标志布满每个路口,加上无数固定或不固定的单行道,开车时真是叫人抓狂,朋友都调侃&成都,一座不能左转的城市&。但观音阁后街的叶抄手还是那么销魂,西安北路的翘脚牛肉还是那么绝,曹家巷的&最牛苍蝇馆子&明婷还是那么人满为患,春阳水饺有分量江河日下价格蒸蒸日上的趋势,但味道还是算得上独此一家。所以整座城市再怎么堵车,各路食客依然前仆后继。每到周末,寻欢作乐的成都人便蠢蠢欲动,各处餐馆无不人满为患。所以,不管怎么骂它阴天太多,车子太堵,你和你的胃永远都离不开它。带着一个成都的胃去外地是痛苦的,因为再好的馆子都让你食不下咽,你会觉得在成都随便一个苍蝇馆子的厨师手艺都会比它好。这就是我在欧洲时如此思乡的缘故。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仅凭沙拉,披萨,意大利面,炸薯条,面包,三文治,烤(炸)鸡,牛排,就足以支撑整个西半球的胃们长达几百年。几亿人就吃这几样东西几百年&&毫无创新毫无与时俱进真叫人痛心疾首,但在吃喝玩乐上如此艰苦朴素也许就是他们比我们发达的缘故吧。成都人在吃喝上面花费的智慧实在是人类之最,所谓天府之国,真不是盖的。不仅如此,玩乐上的追求也不造次,谁不闻九寨归来不看水,川蜀数不尽的青山绿水,叫成都人的不仅嘴很挑,眼界也很挑。现在市区有浣花溪公园,市郊有青城山,西岭雪山,石象湖,再远点儿,往北达九寨,往西入藏,往南如滇,皆是集中国之大美于一身之地,大江大河,好山好水,其美之状无可媲之。我作为一个伪成都人,平日里最喜欢在夜里去文殊院拜佛,白日里喧嚣的人群都隐匿,整个文殊院安然隐匿在宁静脱俗的古韵之中。无灯,无闲杂人等,唯有林木森森,红烛灼灼,佛光隐现,千年一梦。红墙外有位拉二胡的大伯每天晚上七点半准时端坐开弦,在院中闲庭漫步,便会有《二泉映月》、《良宵》、《听松》、《寒春风曲》等古曲不绝于耳,其声其境安宁之极,濯人心扉。&我记得在成都双流机场,有句城市宣传语是&China&s China,Chengdu.&(中国的中国,成都。)&&是的这令我想起,那个下雨天,寒风刺骨,我经过一条小街,空空荡荡的米粮店门口,泥泞的卷帘门半掩,伸出的屋檐滴滴答答掉着水,刚好足够遮住一张麻将桌。四个人围坐,专心致志地在屋檐下搓麻将,任凭路边人来人往,寒风凛凛,落雨纷纷,四人犹如仙人下棋一般,之淡定,之投入,叫人叹为观止。其实再也没有比这更加市井,庸碌的画面了。但这却是一种只有平原沃地才能造就的人文气氛与集体性格,不可言,不可说,会心者,可懂其中禅意奥妙。无论是纽约东京还是北京上海,都可以说,如果你爱他,就带他去那儿吧,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带他去那儿吧,因为那里是地狱。但对于成都,我想只能说,带上你所爱的与所恨的去那儿吧,因为那里就是人间。THE END&①&& 传说中的希腊智者,第欧根尼住在一个木桶里,所拥有的财产包括这个木桶、一件斗篷、一支棍子、一个面包袋。有一次亚历山大大帝访问他,问他需要什么,并保证会兑现他的愿望。第欧根尼回答道:&我希望你闪到一边去,不要遮住我的阳光。&亚历山大大帝后来说:&我若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是第欧根尼。&
忽有故人心上过
&作者:小宝珠&
我出生于年,如今已经岁了。年轻人叫我阿姨,若我不打扮,他们也会叫我大婶。在他们的眼里,我这样年纪的女人,既不年轻也不美丽,活着实在没有意义,还不如去死。年轻人真是一代比一代残忍。
可我想说,我心里还住着一个小女孩,我常常还以为,我只有岁。口袋里装着父亲给的四元钱,去湾仔闲逛。喝一支维他奶,买一盒金鱼牌色笔。剩下的钱,就去卖大马票的地方,买一张大马票。
我告诉父亲,我手上这张大马票一定会中,所以我只买一张。然后,第二周,那张大马票果然就中了。那是年的年尾,一天的黄昏与夜晚之间,我父母因那张大马票呆坐在房间里,我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到底是狂喜还是焦灼。窗栏外面的天色,淡灰暗蓝,后来我读了书,知道一天中的那个时间被西方人叫做狼狗时间。
狼狗时间,你分不清一只狼是狼,还是一条狗。
父亲是佛山人,一位画家。年轻时候的他只会画画,生下我以后,迫于生计,去了佛山电影院当美工。年,《庐山恋》在全国放映,风靡一时。那时候中国的电影院都没有字幕墙,甚至没有印刷的海报,所以每家电影院都要有一个美工来画海报。父亲画一张巨幅的张瑜,张瑜身后是郭凯敏。他用了一整桶雪青,一整桶白,一整桶土蓝、大红、土黄和三天时间才把那张海报画完。画完之后挂在电影院外面,人们都说,这个电影院的海报画得最像。可他下班回到家里,一边吃饭一边对我母亲说,他觉得羞耻,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匠人。然后他摔了饭碗。
在那年年底,我们全家突然就搬到香港去了。我不记得是谁帮我们搬家,我却记得那一年我过了圣诞节。那是我人生里第一个圣诞节,快要岁,方知世上有这样一个节日。我也准备了一只毛线袜子,一张麋鹿和雪花的贴纸,我也跟着众人欢喜,可是我却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圣诞老人。
后来我在弥敦道读小学。邻居家有车,每天顺便接送我。我见到车上还有另一个男孩子,初次见面时,他对我说,向我伸出手。他的掌心雪白,纹路清晰,是我除了父母以外,一生里握过的第一只陌生人的手。他的名字叫虹生,有一只很好很温柔的右手。
虹生的父亲,后来就成为我父亲的经理人。
车沿太子道左转入弥敦道,虹生问我:&你知道弥敦是谁吗?&
我只顾看着窗外戏院的广告牌,忘记了理他。虹生自言自语道:&弥敦是香港第十三任港督,弥敦道是九龙最早建成的一条马路。&虹生总是这样认认真真,一本正经地说话,我喜欢他这个样子,和我以前的玩伴不一样。
我在学校还认识美枝,俊豪,小钻。我很快有了这么多朋友,因为我人好。我会刺绣,会折纸,会改老师的红笔字,还会模仿家长签名,所以他们都喜欢我。我往他们的手帕上绣了他们各自的名字,又在每一个名字旁边绣一朵花,这样,我们五朵花凑在一起,就好像是一个帮派一样。我们自称花花帮,口彩很好,&花&就是&发&。我帮俊豪改了考试的分数,他免于被家人教训,他请我们去看电影。这样,我爱上了丽声戏院,我们在那里看了《傻探出更》、《倾城之恋》、《等待黎明》、《皇家大贼》、《龙凤智多星》、《福星高照》。我也熟记丽声戏院旁的小食和糖水,最爱猪排包。
有一次我从楼梯摔下来,手臂骨折,石膏打了两个月。他们每个人都在石膏上签名。他们签自己的名字,还签李小龙,成龙,洪金宝,钟楚红、黄韵诗、梅艳芳&&香港电影,年代是邵氏的天下,年代是嘉禾的天下,年代是新艺城的天下。新艺城有吴宇森和徐克,还有施南生、麦嘉和泰迪罗宾。年的喜剧《最佳拍档》花了两百万请许冠杰出马,那时张国荣还没有出道,所以我们都喜欢许冠杰。他不仅演得好,还写了好几首歌。我们跟住唱:&最佳拍档,咖啡你冲水,我加奶落糖,你洗衫我将的衫烫,我帮你温钱,你帮我清仓&&点样辛苦都无相干,你在我身边,我不再彷徨。&
父亲因为那张大马票熬过最失意落魄的一年。那一年,他什么也没做,在家里看书、听音乐、养花养鸟。但是转年,他画了一幅画,我不知道那幅画有什么好,但是它卖出天价。
然后,父亲有了一间自己的画廊,需要助手,虹生的父亲就来到画廊。我有时在画廊里做功课,会听到他们的对话。我方才知道,我家虽然雇佣虹生父亲,但虹生父亲却是我们家一辈子的恩人。如果不是他的仗义,肯提供一间屋,一份帮助,我父亲是不可能从佛山来到香港,也不可能从影院的美工回转为画家。
他们也会像街边的阿伯一样说:这便是树挪死,人挪活。他们点上雪茄,抽烟的样子,一个像周润发,一个像林子祥。
我渐渐发现我长大了。我的胸部萌起,裤子很快就短了。而虹生的脸上长出小绒须。我们在下课时看见彼此,莫名其妙会有点尴尬,互不搭理擦肩而过,像陌生人。但我们五个一起时,又会互相斗嘴。说到兴高采烈时,我偶然撞上虹生的目光,会觉得惊讶,眼前的人每一天都在变化。
我很忧愁,问美枝,你来没来月经美枝说她没有。我说,怎么办,我已经来了,我很害怕。美枝说,放心好了,我不会讲出去。
有一些同学说我是北姑。我问我的花花帮什么是北姑。&是骂人的话。&美枝说。虹生没有讲话,俊豪也没有讲话。第二天,俊豪把骂我的人打了,又过一天,我们小学毕业了。
在毕业典礼上,虹生代表毕业生发言,他最后补充的那句话我想一定是替我说的,&我们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将会去往哪里。&
中学以后,俊豪开始逃学。有一天清早,我看到俊豪站在我的教室外面。下起暴雨。香港的暴雨很有名,任性而且狂热,校路上的洋紫荆全被击碎。俊豪没有撑伞,站在花尸之间,狼狈又诗意,那样子颇像《撞邪先生》里面的钟镇涛。教室里的人都笑了。后来我们又看到他开始跑步,现在回想起来,俊豪不是脑子秀逗,而是被体内过多的荷尔蒙冲晕了。
天晴了,下课了,俊豪湿淋淋站在我面前,说下午要带我去看一个新电影。那是年的《青春差馆》。梅艳芳是警长,梁朝伟、吕方、张卫健是其手下,曾华倩住在梁跟吕的隔壁,是卧底做舞女的警察。现在看来,故事太老套,可是当年几个主演都处在风华正茂的时光,就好看得不得了。
什么是青春飞扬,年华如玉,那部电影就是。一切都那么恰恰好,充满希望。没有萎靡,没有颓废,连爱情都是直来直去。吕方说:&我爱你。&曾华倩就会回应:&我也爱你。&
出了影院,俊豪忽然拉住我的手,对我说:&我爱你。&
我没有说&我也爱你&。我回到教室继续做数学题,拿笔的手一直在发抖,心狂跳。我并不快乐,我只是怕。过了几天,我收到美枝写给我的信,问我是否和俊豪在拍拖。还没等我回信,美枝就从邻校过来,像一个大人一样说:&我想有些话我们还是当面说清楚。&她用的也是香港电影里的句式。
我们那天晚上谈了些什么呢?那么郑重其事,为了一个男孩子。美枝说,就算俊豪不读书不识字,她也喜欢他。她说,如果俊豪喜欢你,你就要替我珍惜他。美枝说到这里哭起来,伏在我的肩膀上,我感觉到她的眼泪那么滚烫,我整个的左臂痒痒的,酸酸的,骨折那处的旧伤似乎也要被这热泪烫开了。
那时我才确认,我们都是大人了。一个小孩何时变成大人当她懂得了爱,并且愿意为所爱的人牺牲自己那份爱的时候。美枝爱着俊豪,逃学、打架以及最后加入了黑社会的俊豪。
他们后来的恋爱真的就像警匪片里的蛊惑仔和女朋友一样,像《天若有情》那样。
整个中学时代,虹生长成了美少年,相貌好,成绩也好,成为女孩们的偶像。但虹生说,他不会和她们恋爱,他没有空。
那时我们都不再坐那辆丢脸的旧车上学,各自有一辆单车。常常在傍晚放学,虹生的单车在前,我的在后,冲出校道,冲进大马路,再转进车流人海。夕阳就在前方,海与汽车尾气的气味,现在想来觉得很好闻。我看着虹生飘扬的衣角,他把单车的坐骑调得高高的,这样前半身就可以弓起来,头压低,额头扬起,像专业的自行车运动员那样。他真的帅极了,我想我是在那时发现我喜欢虹生。
我的爱情埋心里面,不敢告诉他。我的心会腐烂吗我那一年虚岁已了。
我决心要对虹生说一些话,哪怕是像俊豪对我说的那种蠢话。
我约虹生到大屿山去,单独地。他真的来了,不问我为什么约他,只是一路陪我走。我闷住了,虹生也就跟我沉默着。虹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最后我们回到岛上,虹生先跳下一个台阶,回身伸手接我,我的手又一次和他的相握,那只我喜欢的右手,还和小时候一样温柔。我说:&吴虹生,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讲。&虹生说:&我都明白的,蒋子潇。&
码头上有一队人马在拍电影,吸引我们走过去。我们看见刘德华和张曼玉。
那天我觉得很幸福,觉得一切都已让我放心。于是我说&虹生我先回家了。&我上了一辆黄色的巴士,旧旧的车,载我经过郁绿的树、深红的楼墙、蓝色的雨天&&我到家了。父亲告诉我,明年要送我出国,去读艺术或者医科。两者都好,随我选择。
甚至还没有到第二年,我便被送去了英国。我在曼彻斯特读书,初冬的周末和同学一起去打猎。我枪法神准,杀了一只野鸭子。它没有死,最后我又把它救活,养在宿舍里,被舍监发现,罚我扫一个月楼梯。
这些事情,我写信告诉虹生。他没有回信。
少女时代,人无法知道自己的言辞即使不带有伤害别人的意思也造成了伤害。我那些不被自己察觉的炫耀,以为说给亲爱的人听,他会同我一样高兴,可是他难受了。他渐渐很少来信,偶尔同我通一次电话,他说他也要出国,会去加拿大。
当年在码头上看见的那个拍摄现场,就是王家卫的《旺角卡门》。我后来看了这部电影,我记得刘德华和张曼玉那个著名的接吻的镜头,旁边的观众在哄笑,而我发现我却在流眼泪。张曼玉对刘德华说,&厨房里有煮好的饭,另外我还买了几个杯子,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就都会被打破,所以我偷偷藏起了一个,到有一天你需要那个杯子的时候,就打一个电话给我,我会告诉你放在什么地方。&刘德华说&我想告诉你,我找到那只杯子了。&
距离那部电影,已经年。而今,我人到中年,我又回到香港。父亲老了,画廊旧了,虹生的父亲已经去世,他们家已自香港的地平面上消失。
更多的楼宇耸起在香港这弹丸之地,插下一根针都好难。虹生还会回来吗
我坐在画廊里,用电脑放老电影。我热爱的香港电影全部出品于年代。年到年,香港出了那么多好看的明星,他们是我心中闪亮的星星。如今,他们也都一一走向了中年,有了历见风霜的面貌,有些晚节不保,有些叶落归根,有些病逝或自杀了。来看画的人,都知我的脾气,只有冒失的家伙会搭讪一句:现在还有人看这些电影吗
我抬起头,一个大概是年代出生的男孩子。
&看画自便。&我说。意思是让他不要打扰我。
&我在加拿大的老师也很喜欢这种老电影。&男孩谈兴正浓,干脆坐在我身边。
&你老师贵姓啊&我随口问。
&吴虹生。&
男孩和我忽然同时呆住了,然后我听到他说.&喂,你是蒋子潇对不对&
就这样,我知道虹生在加拿大做中文教师,我知道他对他的学生们讲起我,我知道他亦同我一样没有结婚,他也在找我,等我。
我甚至知道了那件事的原因。那是许多年前,我在曼彻斯特打电话给远在多伦多的虹生,我说我会在三天后回香港,在你家门口等你,同你一起过圣诞节。三天后,我回来了,可虹生没有赴约。我不敢回家,父亲最厌恶不务学业的小孩,我怕他生气。我只好游荡在街边。我走过九龙的深水域,油麻地,旺角再过去,更远是荔枝角,美孚。繁华胜地的尖沙咀,如一囊晶钻,沉甸甸挂在九龙岛的下缘。那时我才知道,我爱香港。
最后我搭飞机回到英国,我想我是失恋了。
而现在我才知道,虹生那次没有失约,他从加拿大回到香港,为了省钱,买特价往返机票,飞机只在圣诞节停留一天。同我一样,他怕父母骂,只好躲在家门口徘徊,他没有遇见我。而后他也去街上闲荡,路线同我相反,如果我们当时在太古的人潮里稍微留意周边,也许我们真会撞见。
后男孩拿起手机,拨打远在北美的号码。
电话就要接通了。一天的黄昏与夜晚之间,世界变得模糊,却又在脑中开始清楚。狼狗时间。
我闭上眼睛,虹生,我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岁的小女孩,看到眼前的男人对我微笑,说,同时伸出他的右手,那么好的右手。
呈现你信件的早晨
作者:王明韵
紫罗兰一样的信封
紫色的花朵,我在10万亩山脉上见过
让葱郁的树木失去光泽
不一样羽毛的鸟都集合起来
在树枝上歌唱
它们用鸟语写诗,衬托着花香
我是在清晨收到信笺的
封口上还有露水和你温湿的唇印
还有你淡淡忧伤的印戳
那些文字月光一样飘逸
让我身体里的血
涌到了笔管里
我推开窗户
去爱玻璃之外
那棵发育不良的树
我用优雅的手势拆信
并不急于阅读
我要它自己开口说话
说出它的缄默和哑语
一朵朵云聚拢过来
裹着雨,夹杂着按树和豆蔻的味道
我打开红葡萄酒
红色漫延在紫气之中
世界在我的掌心里荡漾
这是清晨,我坐在书房
一天的生活即将开始
写作、咏诵、推窗眺望
在音乐中咀嚼诗篇和麦粒
当我疲倦,月光就会爬上屋顶
用它细小的爪子抓疼我
&作者:鲁小莫& & & &第一次见到她,她一身烟灰色衣裙,脸上是恬淡的笑。她向他走来,他觉得,她一下子走进他的心。  他变得窘迫,拙于表达。这跟平日的表现截然不同。他向朋友请教。朋友出了一堆主意,比如,制造机会,英雄救美;比如,送999朵玫瑰。他想一想,有道理,却又不合适。  那天,她生病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想,机会终于来了。  他换了干净的衬衣,将头发理好,选了一束艳丽的玫瑰,有些忐忑地走进病房。她在床上看书,面色苍白,见了他,视线在玫瑰上停留片刻,淡淡地说:&何必破费?&他站在床边,一时领会不出话中意思,讪讪地,不知如何开口。  第一次表现欠佳。他想起朋友的话:爱情要知难而上。第二次,他买一只漂亮的果篮,笑盈盈走进病房,坐在她旁边,说:&我帮你削个苹果吧。&她说:&我的胃怕凉,不想吃。&他的手停在空中,有些尴尬。  从医院里出来,他觉得沮丧。爱情没有进展,他一筹莫展。  他径直回家,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心里郁闷,随手翻阅书架上的书,那是父亲的宝贝,是些古典名著和国内精品选。他想,我现在只想看爱情教科书,父亲哪有这样的书?在他看来,父亲是不懂爱情的,他与母亲,虽然极少红过脸,可老一代的人,呆板,木讷,他们可以在夕阳下散步,可以在厨房里配合默契,可那是岁月沉淀的亲情,与爱情无关。他想着,摇头。  他的手在书架间移动,忽然停下来。他看见一个紫色的盒子,端端正正立于书架一角。这个盒子在这里很多年了,他一直熟视无睹。他随手取下来。  盒上挂一把小锁,却并未锁上。他摘下锁,轻轻打开。盒里是几本笔记本,普通且陈旧,他皱皱眉,翻开一本,上面写着:下午3时,发热,咽痛,38.2℃;治疗方法:自治草药。第二行,上午8时,咳嗽减轻,体温37.5℃&&分明是一个病历记录本。他有些疑惑,本上的字迹是父亲的,父亲为谁记的病历?他想了想,喊一声母亲。  母亲走进来,看见他手里的本子,愣一下,接过来,小心翻阅着,像是怕碰坏了宝贝。母亲说:&这是你父亲为我记下的病历。&他愣住,在他的记忆里,母亲不算强壮,却很少生病。母亲笑笑,说:&我年轻时,体弱多病,长年吃药,是个药罐子。因为这,你奶奶一直不同意你父亲娶我。我家里的人,也觉得你父亲出身低微,不看好这门亲事。可那时,你父亲像一头倔牛,铁了心思不动摇。晚上,他偷偷翻过墙,跑到我窗下,说&不准你嫁给别人&。&说到这里,母亲脸上泛起红晕,轻轻地笑了。他也笑了。他从没想到,父母居然还有这样的爱情故事。  他问:&后来呢?&母亲说:&后来,家里拗不过我们,只好同意了。婚后,你父亲开始为我记录病历,每一次发病的时间,情况,治疗方案,都详细记下。晚上,他硬拉着我出去散步,增强体质。闲暇时,就去后山挖草药,回来煎煮,说来也怪,不知是吃了他的草药,还是因为他的精心照料,我的身体一天好似一天,后来生下你,多年的老病就不再复发。&他听得入了迷,捧着这些笔记本,心里充满喜悦。原来,父亲用他的爱情,滋润着母亲,母亲的康复,分明是因服用了爱情这剂良药啊。这些笔记本,哪里是什么病历,分明是最生动的爱情教科书。爱情是什么,爱情是最贴心的关怀与爱护啊!  他用一下午的工夫,在厨房里,对照母亲的烹饪书,细细熬一锅鸡汤。火要文火,盐要后放,调料要适量。他拎着温热的鸡汤,走进病房时,她定定地看着他。他说:&喝点鸡汤吧,温度正好。&她将手里的书放下,轻轻地笑了,两只小虎牙露出来,眼睛里,晶光闪烁。
作者:朱自清&&&&&&& 新诗开始的时候,以解放相号召,一般作者都不去理会那些旧形式。押韵不押韵自然也是自由的。不过押韵的并不少。到现在通盘看起来,似乎新诗押韵的并不比不押韵的少得很多。再说旧诗词曲的形式保存在新诗里的,除少数句调还见于初期新诗里以外,就没有别的,只有韵脚。这值得注意。新诗独独的接受了这一宗遗产,足见中国诗还在需要韵,而且可以说中国诗总在需要韵。原始的中国诗歌也许不押韵,但是自从押了韵以后,就不能完全甩开它似的。韵是有它的存在的理由的。
  韵是一种复沓,可以帮助情感的强调和意义的集中。至于带音乐性,方便记
  忆,还是次要的作用。从前往往过分重视这种次要的作用,有时会让音乐淹没了意义,反觉得浮滑而不真切。即如中国读诗重读韵脚,有时也会模糊了全句;近体律绝声调铿锵,更容易如此。幸而一般总是隔句押韵,重读的韵脚不至于句句碰头。句句碰头的像&柏梁体&的七言古诗,逐句押韵,一韵到底,虽然是强调,却不免单调。所以这一体不为人所重。新诗不应该再重读韵脚,但习惯不容易改,相信许多人都还免不了这个毛病。我读老舍先生的《剑北篇》,就因为重读韵脚的原故,失去了许多意味;等听到他自己按着全句的意义朗读,只将韵脚自然的带过去,这才找补了那些意味。&&不过这首诗每行押韵,一韵又有许多行,似乎也嫌密些。
  有人觉得韵总不免有些浮滑,而且不自然。新诗不再为了悦耳;它重在意义,得采用说话的声调,不必押韵。这也言之成理。不过全是说话的声调也就全是说话,未必是诗。英国约翰&德林瓦特(John Drinkwater)曾在《论读诗》的一张留声机片中说全用说话调读诗,诗便跑了。是的,诗该采用说话的调子,但诗的自然究竟不是说话的自然,它得加减点儿,夸张点儿,像电影里特别镜头一般,它用的是提炼的说话的调子。既是提炼而得自然,押韵也就不至于妨碍这种自然。不过押韵的样式得多多变化,不可太密,不可太板,不可太响。
  押韵不可太密,上文已举&柏梁体&为例。就是隔句押韵,有些人还恐怕单调,于是乎有转韵的办法;这用在古诗里,特别是七古里。五古转韵,因为句子短,隔韵近,转韵求变化,道理明白。但七古句字长,韵隔远,为什么转韵的反而多呢?这有特别的理由。原来六朝到唐代七古多用谐调,平仄铿锵,带音乐性已经很多,转韵为的是怕音乐性过多。后来宋人作七古,多用散文化的句调,却怕音乐性过少,便常一韵到底,不换韵。所以韵的作用,归根结底,还是随着意义变的;我们就韵论韵,只是一种方便,得其大概罢了,并没有什么铁律可言。词的句调比较近于说话,变化多,转韵也多。可是词又出于乐歌,带着很多的音乐性,所以一般的看,用韵比较密。它以转韵调剂密韵,显明的例子如《河传》。还有一种平仄通押(如贺铸《水调歌头》&南国本潇洒,六代竞豪奢&一首,见《东山寓声乐府》)也是转韵;变化虽然不及一般转韵的大,却能保存着那一韵到底的一贯的气势,是这一体的长处。曲的句调也近于说话,但以明快为主,并因乐调的配合,都是到底一韵。不过平仄通押是有的。
  词的押韵的样式最多,它还有间韵。如温庭筠的《酒泉子》道:
  楚女不归,  楼枕小河春水  月孤明,风又起,  杏花稀。  玉钗斜篸云鬟髻,  裙上镂金凤。  八行书,千里梦,  雁南飞。
  (据《词律》卷三)
  这里间隔的错综的押着三个韵,很像新诗;而那&稀&和&飞&两韵,简直就是新诗的&章韵&。又如苏轼的《水调歌头》的前半阙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  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据任二北先生《词学研究法》,与《词律》异)
  这也是间隔着押两个韵。这些都是转韵,不过是新样式罢了。
  诗里早有人试过间韵。晚唐章碣有所谓&变体&律诗,平仄各一韵,就是这个:
  东南路尽吴江畔,  正是穷愁暮雨天。  欧鹭不嫌斜两岸,  波涛欺得逆风船,  偶逢岛寺停帆看,  深羡渔翁下钓眠。  今古若论英达筭,  鸱夷高兴固无边。
  (《全唐诗》四函一册)
  章碣&变体&只存这一首,也不见别人仿作,可见并未发生影响。他的试验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我想是在太板太密。新诗里常押这种间韵,但是诗行节奏的变化多,行又长,就没有什么毛病了。间韵还可以跨句。如上举《酒泉子》的&起&韵,《水调》的&宇&韵,都不在意义停顿的地方,得跟下面那个不同韵的韵句合成一个意义单位。这是减轻韵脚的重量,增加意义的重量,可以称为跨句韵。这个样式也从诗里来,鲍照是创始的人。如他的《梅花落》诗道:
  中庭杂树多,偏为梅咨嗟。问君何独然?念其霜中能作花;霜中能作实,摇荡春风媚春日。念尔零落逐寒风,徒有霜华无霜质!
  &实&韵正是跨句韵;但这首诗只是转韵,不是间韵。现在新诗里用间韵很多,用这种跨句韵也不少。
  任二北先生在《词学研究法》里论&谐于吟讽之律&,以为押韵&连者密者为谐&。他以为《酒泉子》那样押韵嫌&隔&而不连,《西平乐》后半阙&十六句只三叶韵&,嫌&疏&而不密。他说这些&于歌唱之时,容或成为别调,若于吟讽之间,则皆无取焉。&他虽只论词,但喜欢连韵和密韵,却代表着传统的一般的意见。我们一向以高响的说话和歌唱为&好听&(见王了一先生《什么话好听》一文,《国文月刊》),所以才有这个意见。但是现代的生活和外国的影响磨锐了我们的感觉;我们尤其知道诗重在意义,不只为了悦耳。那首《酒泉子》的韵倒显得新鲜而不平凡,那《西平乐》一调和疏韵也别有一种&谐&处。《词律拾遗》卷六收吴文英的《西平乐》一首,后半阙十六句中有十三个四字短句。这种句式的整齐复沓也是一种&谐&,可以减少韵的负担。所以&十六句三叶韵&并不为少。
  这种疏韵除利用句式的整齐复沓外,还可与句中韵(内韵)和双声叠韵等合作,得到新鲜的和谐。疏韵和间韵都有点儿&哑&,但在哑的严肃里,意义显出了重量。新诗逐行押韵的比较少,大概总是隔行押韵或押间韵。新诗行长,这就见得韵隔远,押韵疏了。间韵能够互相调谐,从十四行体的流行可知;隔行押韵,也许加点儿花样更和谐些。新诗这样减轻了韵脚的分量,只是我们有时还不免重读韵脚的老脾气。这得靠朗读运动来矫正。新诗对于韵的态度,是现代生活和外国诗的影响,前已提及。但这新种子,如本篇所叙,也曾在我们的泥土里滋长过,只不算欣欣向荣罢了。所以这究竟也是自然的发展。
  作旧诗词曲讲究选韵。这就是按着意义选押合宜的韵&&指韵部,不指韵脚。周济《宋四家词选》序论中说到各韵部的音色,就是为的选韵。他道:
  &东&&真&韵宽平,&支&&先&韵细腻,&鱼&&歌&韵缠绵,&萧&&尤&韵感慨,各具声响,莫草草乱用。
  这只是大概的说法,有时很得用,但不可拘执不化。因为组成意义的分子很多,韵只居其一,不可给予太多的分量。韵部的音色固然可以帮助意义的表现,韵部的通押也有这种作用,而后者还容易运用些。作新诗不宜全押本韵,全押本韵嫌太谐太响。参用通押,可以哑些,所谓&不谐之谐&(现代音乐里也参用不谐的乐句,正同一理);而且通押时供选择的韵字也增多。不过现在的新诗作者,押韵并不查诗韵,只以自己的蓝青官话为据,又常平仄通押,倒是不谐而谐的多。不过&谐韵&也用得着。这里得提到教育部制定的《中华新韵》。这是一部标准的国音韵书,里面注明通韵;要谐,押本韵,要不谐,押通韵。有本韵书查查,比自己想韵方便得多。作方言诗自然可用方言押韵,也很新鲜别致的。新诗又常用&多字韵&或带轻音字的韵,有一种轻快利落的意味;这也在减少韵脚的重量。胡适之先生的&了字韵&创造于新诗的&多字韵&,但他似乎用得太多。
  现在举卞之琳先生《傍晚》这首短诗,显示一些不平常的押韵的样式。
  倚着西山的夕阳  和呆立着的庙墙  对望着:想要说什么呢?  又怎么不说呢?  驮着老汉的瘦驴  匆忙的赶回家去,  忒忒的,足蹄鼓着道儿&&  枯涩的调儿!  半空里哇的一声  一只乌鸦从树顶  飞起来,可是没有话了,  依旧息下了。
  按《中华新韵》,这首诗用的全是本韵。但&驴&与&去&,&声&与&顶&是平仄通押;&阳&&墙&&驴&&顶&都是跨句韵,&么呢&&说呢&,&道儿&&调儿&,&话下&&下了&,都是&多字韵&。而&么&&去&&下&都是轻音字,和非轻音字相押,为的顺应全诗的说话调。轻音字通常只作&多字韵&的韵尾,不宜与非轻音字押韵;但在要求轻快流利的说话的效用时,也不妨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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