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框架抗震等级结构的门面房我把非承重墙拆了,说有抗震作用

两间屋的门面房中间的承重墙不能拆,只能打通一扇门的面积,还有什么好的装修办法吗?_百度知道
两间屋的门面房中间的承重墙不能拆,只能打通一扇门的面积,还有什么好的装修办法吗?
在这扇门处形成一走廊状
两间屋最好互相能看见就好了??
你不是能打通一个门型的通道吗,为了增加视觉冲击,可以在墙两侧延伸做成走廊通道模样的,客人通过时会更有感觉的。
有图吗?不太明白
只是这么一想如果卖服装的话,不知道你打算门面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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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全拆还是加个门?全拆的话只能在中间加柱子;开门就没问题了,开个洞加上横梁就行。
墙不让拆只能开个门,但是就是觉得憋屈
合理划分空间,集中摆货,用镜子拉宽空间,弱化门的存在感
两间屋最好互相能看见就好了??
你是准备做什么?
两间屋最好互相能看见就好了??
能不能在墙上打圆洞呢
开圆洞不能过人,只能起到观看的作用,有点不值当,建议开一个门洞
开门加打洞,可是墙很厚滴,不好打
承重墙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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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镜湖区]自行拆除承重墙,你管吗?
ID:1806758 
市建委的领导,您好!
&&&&镜湖区九华山路的赭园小区19幢底层的“晓阳”理发店,自行拆除承重墙,已成事实。
&&&&几年前,他家不顾中房物业管理的条例擅自拆除了一间房的承重墙,改建成了“理发店”,造成对楼上5户业主的侵权,最后,不了了之。昨天,他家又开始拆除剩下的另一间房的承重墙,又在改建成另一间门面房。
&&&&我想问一问,是不是居民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完全置房屋的自身结构以及楼上5户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于不顾,
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这幢楼是1999年建成的,砖混结构,现在最底层的一方承重墙完全没有了,全部空的,它一定存在安全隐患,住在楼上的5户居民能有安全感吗?&&
&&&&他能有法不依,&我们就要执法必严,希望建委的领导给予关注。(联系邮件或QQ号:)
(发贴时间 14:59:07)
----承重墙伤不起
      【】
赭园小区19幢的底层在建成后,只有一家门面房,其余都是居住户,房屋的结构肯定不能擅自改建。可是几年前,“晓阳”理发店,刚买了房,就擅自进行改建,现在所有外墙全部没有了,楼上住户的生命安全谁来管呢?
&&&&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权利?
(发帖时间 15:13:39)
承重墙伤不起
      【】
这家,收费狠,我女儿几年前在他家烫了个发,收了200多元,为这个事,我还和他们吵了一架。
感觉私心较重。
(发帖时间 15:23:05)
      【】
做生意,想发财,没人拦你,但是,请不要侵犯他人的权益,我们当初买房时,就是看到这样的房屋结构,说是抗震能力还好,现在被你这么一改,还能好吗?
“晓阳”理发店,难道你的眼里只有“钱”吗,除了“钱”,你还有“良知”吗?
(发帖时间 15:42:11)
承重墙伤不起
      【】
他家太不自觉,把一个很大的金属框架放在墙边,害的我车被划过无数痕,停车困难,出车也困难,不知他
安的什么坏心,做事太丑。告他,凭什么居住房改成门面房,做事不为别人考虑,怎么做人吗?
(发帖时间 16:51:05)
赭园小区的人
      【】
我回家时也看到了,私拆承重墙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利欲熏心心渐黑啊~~~
镜湖区要严管!
镜湖区住建委要介入!!!
(发帖时间 19:38:45)
假名说真话
      【】
楼主,赶紧找物业,物业不管,就直接找到市建委,我也是赭园小区一居民,如果建委不管,以后住在底层楼的居民,都来效仿,把自住房改成门面房,那住在楼上的人能安心生活吗?这不是在纵容犯法吗?
支持楼主,一定要上告,真不行我们来个集体联名上告。
(发帖时间 20:08:44)
需要安静的生活
      【】
早就对这个外来户很反感了,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他家如此霸道,占着公共的地域,当初做广告牌,把楼上的窗户给遮住了,最后还是110来解决的,最终他把广告牌拿走了,缺德!只有他能做得出来,
还有,门外那个下水道,几年来一直不修,弄得邻居苦不堪言,自己就像没这回事一样,老脸皮厚,
尽做坏事,不会有好报应的。
(发帖时间 20:22:35)
      【】
顶楼主,国家有明文规定,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现有住房的承重墙,
违法者必须立即整改,并处以5万――10万元罚款。
(发帖时间 20:28:30)
      【】
“赭园小区”脏乱差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晓阳”理发店位于[B]16[/B]栋的中间,一旦承重墙垮塌,最先伤及的必是[I][B]礼貌[/B][/I]家...
希望{镜湖区}抓紧落实小区物业,加强监管!
不能让小区数百余户业主失望...
(发帖时间 21:09:02)
人话不听听鬼话
      【】
【10 楼 】
“人话不听听鬼话”,你好,我们是同一个小区的居民,小区一直管理不到位,当初“晓阳”理发店,擅自拆除了一扇承重墙时,我们向中房反映,最后不了了之,居民自身的权益遭到侵犯无人问津。上告也无人理睬。
两年前中房物业撤走,由邢家山社区接管,仍然不见起色,乱像一波接一波,随着小区内居民搬迁的搬迁,外来人员的租住和居住,更是“脏、乱、差”横行。整个小区没有一个业主委员会,有什么事总是打电话到邢家山社区,光靠这么个社区能形成什么气候啊。
&&&更可气的是这个“晓阳”理发店,胆大包天,几年前,拆过一扇承重墙,最终不知道是靠什么“关系”,不了了之,现在又动了“邪念”,又来拆除另一扇承重墙,他想要钱,竟然不顾我们的死活,他太缺德了,他哪来这么大的胆子,难道他不知国法,还是知法犯法?
(发帖时间 22:42:27)
承重墙伤不起
      【】
【11 楼 】
危险,当然危险,如果建委不管,就是失职,期待着处理结果。
(发帖时间 9:32:50)
      【】
【12 楼 】
“晓阳”,这对夫妻特别会搞钱,在家做生意收费狠,还不用缴税,几年前在赭园小区买了现在的这个房子,
后来违法改建成了“门面房”。
前年,在对面的海螺中兴花园又买了一套房子正在出租,当时海螺中兴花园的房子不对外卖,
也不知道他俩走了什么“关系”买到了,
自己白天在“门面房”里赚钱,晚上在赭园小区旧楼里租住了一个小套间,心思都想空了,现在又拆了最后一扇承重墙,做第二个门面房,租给一个外来人做生意,其实大家都知道,勤劳致富,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损人利己,人在做,天在看,要留口饭给自己的后人吃。
(发帖时间 10:09:20)
无名的小子辈
      【】
【13 楼 】
镜湖区建委、镜湖区政府、镜湖区市容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邢家山社区...
您们都看到此情此景了吗?
这就是触目惊心的“赭园小区”一景,试想:
一年多了,不给我们解决物业问题,这才是此类事件屡见不鲜的真正根源!!!
(发帖时间 10:14:14)
假名说真话
      【】
【14 楼 】
非常感谢“假名说真话”网友,也不知道镜湖区建委看没看见这个帖子,是不是“晓阳”家已经打通了“关系”,
想怎么改建就怎么改建呢。
&&&&怎么改建都不是原来的结构了,它只能改坏,不会改好的。是谁给了他为所欲为的权利,
让他不顾整个楼层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呢,
他两次拆除“承重墙”,非法改建“门面房”,显然无所谓的样子,到底是谁在助长他的底气,幕后是不是有一只
大手在推着他这么干的?
如果是这样,国家的法规,又是为谁而立的呢。
(发帖时间 10:34:18)
承重墙伤不起
      【】
【15 楼 】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是闹着玩的。
(发帖时间 10:41:08)
愤怒的野狼
      【】
【16 楼 】
再补一句:违法必究!
(发帖时间 10:42:52)
愤怒的野狼
      【】
【17 楼 】
“承重墙”被拆除,首先违法,其次也没有经过任何一个业主同意,
整个楼层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会被这“拆除”,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抗震功能大大降低,这幢楼是砖混结构,6跃7层。你下面现在全是空的,能承的住原先楼层的结构吗?
“晓阳”你为了发财,也不能做这个缺德的事啊,你害人害己。希望建委快点介入,不要留有时间,让他改造成功,
到那时,你们能怎么办?你们能让他恢复原有的建筑结构吗?最终罚款,不了了之。
那就太可悲了!我们的生命财产谁来管呢?
(发帖时间 11:18:50)
承重墙伤不起
      【】
【18 楼 】
违法必究得有人究啊,安徽的官根本不为民办事儿,只做对自己有利益的事儿,大家不要说不是这样的,最简单的一条,民有事投诉都无门还有其它的可言吗?安徽的官员应多向浙江的学学的,浙江的官员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工作向百姓一边靠了,为百姓着想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这边交房的时候一列的办证单位全都在场,房产证等一条龙现场办好,安徽能办到吗?芜湖能办到吗?房买完了后就没人管了,各个单位只管收钱,不办实事儿,房交了,然后再等上个半年又要去递交办房产证的资料,然后再等证办下来,那叫一个遥遥无期啊!做那个地方的百姓真可怜,老百姓也都是除了找关系就不知道维权,不懂得发出自己的声音
(发帖时间 13:35:25)
我是总理他妈
      【】
【19 楼 】
可以打[B]12319[/B]城管热线举报!
别再在这里发帖子、坐等了,等政府回应了,人家也完工了,这是经验之谈!
(发帖时间 14:01:51)
谁先抢了愤青的名字
      【】
【20 楼 】
谢谢19楼的网友,电话打过去,说这是城管的电话,房屋拆建不属于他们管,他们管不了。
(发帖时间 15:07:40)
承重墙伤不起
      【】
【21 楼 】
希望你们能为我们老百姓多做出点实干的事前!!!
(发帖时间 15:14:32)
      【】
【22 楼 】
对蛮!主要把问题落实下去哦!!
(发帖时间 15:24:28)
      【】
【23 楼 】
城管说:自家拆建是经过你们物业的批准的。
所以我又打电话到邢家山社区,他们给的答案是:“你们这里没有物业,你们没有缴过物业管理费,我们也没有收过你们的物业管理费,另外人家是在内部装潢,不是拆除承重墙,你去投诉就是了。”立刻挂了电话,态度非常恶劣。
&&&&我想问一下邢家山社区:我们没有缴物业费,是不是你上门收费,我拒缴了。你放置的新垃圾桶,
那你为什么不收费呢?是谁不愿意缴费吗?既然为社区的居民做了好事,又为何那么气愤呢?
居民找不到物业,不找你们,请问该找谁呢?
“晓阳”理发店不是经过你的批准,那他就是擅自拆除“承重墙”,
有照片为证,你却说是他家在内部装潢。你能这样说,那我还能和你说什么呢?
(发帖时间 15:35:51)
承重墙伤不起
      【】
【24 楼 】
邢家山社区的答复也让我无语了。以前倒有物业,
是中房物业管理,当时收了费也不作为,这个小区一直混乱着。
事情没有波及到自身的利益,纯粹就是一个看客,
我看就是有物业管理也不会帮居民说话的。
也别指望社区能为你主持公道,现在都一样。
(发帖时间 15:55:14)
需要安静的生活
      【】
【25 楼 】
谢谢24楼,真没想到,我不仅没有物业,同样也没有社区。虽然住在这里,只是独立的个体。
今天,社区的工作人员用如此恶劣的态度给我答复,才让我恍然大悟,
当初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就要跟我说清楚,害得我还以为他们在管理此事呢。原来他也不是管事的主啊!
(发帖时间 16:22:42)
承重墙伤不起
      【】
【26 楼 】
楼主,现在知道“球”是怎么踢的吧。“内部装修”,也就意味着没戏了。
(发帖时间 10:45:14)
      【】
【27 楼 】
私拆承重墙,归住建委管辖和查处
法律依据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价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所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的就是芜湖市住建委,区住建委不是“县级以上”
所以说,这个帖子应该转给芜湖市住建委答复和查处
(发帖时间 11:27:24)
法律工作者098
      【】
【28 楼 】
非常感谢27楼的网友。
现在有照片为证,私拆的建筑就堆放在“晓阳”家的门前,大家走来走去,都看得清清楚楚,
竟然,邢家山社区的工作人员回复是“内部装修”,市住建委能怎么回复呢?有异议?
(发帖时间 15:01:21)
承重墙伤不起
      【】
【29 楼 】
当今,法律和社会关系学是非常重要的学科。
(发帖时间 15:49:55)
daxiaoxion
      【】
【30 楼 】
室内装潢是哪个人告诉社区的,大家都有眼看着,很明显是拆除外墙加承重墙,
&&&&&&&&&&&&&&&&&&&&&&&&&&&&&过几天就要开业了,等着听炮竹声吧,他真是走了大运,发了大财。
&&&&&&&&&&&&&&&&&&&&&&&&&&&&&这对夫妻不简单。
(发帖时间 22:12:12)
赭园小区的人
      【】
【31 楼 】
[QUOTE]承重墙伤不起(&15:35:51)&&&&
&&&&城管说:自家拆建是经过你们物业的批准的。
  所以我又打电话到邢家山社区,他们给的答案是:“你们这里没有物业,你们没有缴过物业管理费,我们也没有收过你们的物业管理费,另外人家是在内部装潢,不是拆除承重墙,你去投诉就是了。”立刻挂了电话,态度非常恶劣。[/QUOTE]&忍不住了,顶个帖子!
是我们不交物业费还是你们不找物业、不来收我们物业费?
这点要搞清楚!
当初接手时,看车棚的工资都要缩水,难怪小车棚的看车人屡换不止呢!
更难怪我发的帖子街道、社区迟迟不回应呢。
在这里我们赭园原住民正告社区,在你们接手前,我们不差物业一分钱!(见图,“美国男子笑声太大&被邻居告上法院”,而在我们“赭园小区”拆承重梁;管理人员捡破烂、种菜;做烤鸭的、养鸡养狗的都不违法!)
看来需要媒体的接入了,已将原帖转到“中江论坛”了...
(发帖时间 12:57:12)
人话不听听鬼话
      【】
【32 楼 】
感谢31楼的好心邻居。你说的很对,我们没有差原物业的一分钱,每次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原来的物业退出,与我们居民没有半毛钱关系。现在的物业费没有缴,是没有人来收,我怎么知道交给你社区呢?
不能因为,你没有收物业管理费,小区出现的问题找你,你就不管了。
你不管,还有谁来管呢?
(发帖时间 14:18:03)
承重墙伤不起
      【】
【33 楼 】
承重墙伤不起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责成区建委,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立即到现场勘查,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将于近期答复于您。
(发帖时间 17:59:13)
镜湖区政府办公室
      【】
【34 楼 】
非常感谢镜湖区政府办公室的回复,期待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到现场勘查并作出进一步的答复。
(发帖时间 20:38:08)
承重墙伤不起
      【】
【35 楼 】
[QUOTE]承重墙伤不起(&20:38:08)&&&&
&&&&非常感谢镜湖区政府办公室的回复,期待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到现场勘查并作出进一步的答复。&[/QUOTE]&您的帖子已帮您转至[URL=/thread--1.html]“中江论坛”[/URL],很高兴您的投诉终于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
不管事情的最终结果如何,在这里想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
为什么我们这种所谓的[U][I][B]老旧小区[/B][/I][/U]少见天日?非得见诸报端、媒体事情才能得到关注?
没有常态化的管理吗?
不能只靠收费、花钱([I]譬如晚上的“叫更”者,除了“叫更”外,也应负起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领导对这类举报、自查,也应设立奖励基金[/I])来搞管理;非得出了事才追查责任人吗?
这个主贴能看到并回应,那么我的帖子[URL=http://www./viewtexti.asp?id=1796953][B]“赭园小区”看车人锁门、走人了[/B][/URL]在论坛[I][B]挂[/B][/I]了一个月了,为何没有回应???
(发帖时间 11:05:05)
人话不听听鬼话
      【】
【36 楼 】
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监管,说白了就是缺少责任心!
[QUOTE][flash=500,350]http://you..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_ahiwGyFqCzTK+l1lHz2stqkM7KQNt6nknynt71+iJw9dVguJYorfO4kK6SHRB8ZD+WQ/s.swf[/flash]
日美国纽约州长岛一名男子因笑声太大,遭到邻居控诉,面临至多30天监禁和500美元罚款。[/QUOTE]回观我们,违法乱纪的事儿名正言顺;正常维权倒要看管理部门脸上,这是什么?
个人觉得这就是玩忽职守!
这就是渎职!
(发帖时间 12:59:12)
人话不听听鬼话
      【】
【37 楼 】
36楼好心的邻居,非常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你的正义、果敢和对本小区的那份责任心,尤其让我佩服你。你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如果每个人做事都为别人多想想,社会就和谐了,然而现实却有着不和谐的音符。我们需要“市民心声”这个平台,
向有关部门发出我们的声音,希望他们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不要纵容违法者,而让守法者“心如死灰”。
(发帖时间 15:55:09)
承重墙伤不起
      【】
【38 楼 】
小区问题多多,政府也有这类经费和监管,理当站出来替居民、业主维权;同时做好老小区的日常工作!
(发帖时间 19:00:14)
假名说真话
      【】
【39 楼 】
香港近期颁布一条法律,大陆人要是在香港购买奶粉超过1.8kg带出境,被查到的话,处罚50万元、监禁2年
看哪个敢违反?
人家香港、国外为什么能够令行禁止,没有人敢违法?还不是因为法律制度严、执行起来更严
违反法律就要你吃牢饭
不要怪政府执法部门
在国内,这种事情,处罚起来根本不靠谱
住建委的所谓“执法权”,其实不过是说说而已
黄国山小区的破坏承重墙的举报,市领导亲自批示、住建委立案,从2010年查到现在,都不了了之没有结果。
其原因就是没有任何措施能够保障执法部门对当事人的处罚到位。
咱中国违法者有个理直气壮的口头禅:我怎么违法了?你把我抓起来啊!!
查处酒驾醉驾就是的典型的正面例子
再举个例子、
你不办理任何营业执照,照样可以开店做生意,没有任何执法部门能对你怎么样,“查处无照经营”只是一句空话而已
你不考驾照上大马路开车试试,除非你不怕被拘留!
(发帖时间 21:17:20)
      【】
【40 楼 】
39楼的网友,我有认同感。因为国家有法规,却被一些胆大、无知的人所无视,
[B]住建委的所谓“执法权”,其实不过是说说而已[/B]使本来无助的我们只能无可奈何。
(发帖时间 23:24:42)
承重墙伤不起
      【】
【41 楼 】
回复了,事情就算了解了;
此贴从此就沉了下去...
“晓阳”理发店已在等着墙面水泥、瓷砖吸了湿气,就能搭棚子,装门窗了。
(发帖时间 19:21:26)
假名说真话
      【】
【42 楼 】
谢谢41楼的网友,我每天都在期待政府进一步的回复。然而……
“晓阳”,自行拆除的承重墙,降低了原先整个楼层的抗震能力,侵害了整个楼层居民的利益,这是事实。
几年前,就是这样,拆除是那么的容易,最终却不了了之。如今,恶梦来临,期望也是如此的渺茫。
(发帖时间 11:40:41)
承重墙伤不起
      【】
【43 楼 】
[QUOTE]&承重墙伤不起(&11:40:41)&&&&
&&&&谢谢41楼的网友,我每天都在期待政府进一步的回复。然而……
  “晓阳”,自行拆除的承重墙,降低了原先整个楼层的抗震能力,侵害了整个楼层居民的利益,这是事实。
  几年前,就是这样,拆除是那么的容易,最终却不了了之。如今,恶梦来临,期望也是如此的渺茫。[/QUOTE]&
这种回复,你挑不出来它什么毛病!
但问题却没有解决!
[I][B]佩服[/B][/I]中~~~
(发帖时间 15:25:23)
谁先抢了愤青的名字
      【】
【44 楼 】
承重墙伤不起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镜湖区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赭园小区内理发店自行拆除承重墙问题,区住建委已协调市质监站技术科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后认为:该行为系将原先的门窗拆除后,拆除了余下的墙体,扩建门面,并未拆除承重墙。
&&&&同时,我们已责成属地公共服务中心立即制止住户擅自拆墙开店的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镜湖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理解。
(发帖时间 16:16:09)
镜湖区政府办公室
      【】
【45 楼 】
非常感谢镜湖区政府办公室,您的回复是我预料之中的。原来楼下的住户没有“承重墙”一说。
以后楼下的住户可以“自行拆除自家的门窗和其余墙体”,因为,它没有破坏整个楼层的抗震结构,
也不会影响整个楼层的抗震能力,更没有造成对我们楼上住户的侵权。原来是我一直多虑了,真是庸人自扰啊。
从此,我们楼上的住户可以安心地睡个好觉了。
愿“和谐”社会永远伴着你、我、他。
(发帖时间 17:38:30)
承重墙伤不起
      【】
【46 楼 】
问题总算得到圆满解决了,[I][B]感谢[/B][/I]啊~~~
(发帖时间 19:02:34)
人话不听听鬼话
      【】
【47 楼 】
46楼的热心邻居,非常感谢你,你真是一位大好人,我相信好人一定会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
(发帖时间 20:44:35)
承重墙伤不起
      【】
【48 楼 】
我是以前中房搞过建筑的,这的确不是承重墙!可以说在所有芜湖市的房屋中我们赭园小区的房子是最牢固的,请邻居们放心住吧。还有我要说几句,住在一个小区里都是邻居,天天都能见到,如果你把眼睛天天盯着人家发展,嫉妒人家那是很累的,这样久了绝对影响你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希望我们小区的邻居都能团结才能有发展,都希望大家努力到外面买大房子。还有小区有个理发店对大家更方便,特别是老人们,所以真心希望邻居们和睦相处,才能健康,人气才旺,到时我们小区的房价才能张的更高些。你说是不?我们亲爱的邻居们!
(发帖时间 9:43:47)
      【】
【49 楼 】
你乱讲,那女老板人好,绝对不会乱收的,我坚信,因为我们家是有个老人家,因为年龄以高,行动不方便,每次都是我喊小杨去我们家帮理一下,她的人品绝对好,老公是外地的在外打工,她一个人带孩子开个店养孩子不容易,请邻居们多相互关心一下。我了解有好多老人她都上门帮助理发,所以小区有理发店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社区服务的一部份!
(发帖时间 9:55:01)
说良心话的公民
      【】
【50 楼 】
赭园小区理发店小杨绝对是个好人!小区好多老人行动不便我们只要一个电话她都上门服务,希望邻居们能和睦相处,不要老是嫉妒人家发展。人家年轻要发展呀,一个女人要干事养孩子不容易呀。大家都是有孩子的人。再说了我们小区必须有理发店呀!她那打的绝对不是承重强!希望邻居们能体谅她一下,一个女人家真不容易!
(发帖时间 10:51:15)
人间充满爱
      【】
【51 楼 】
只要你合规合法,就算是大家认为的“坏人”,你又能怎么样,同理就算是“好人”是不是也要受到惩处呢?
(发帖时间 11:01:08)
万里――晴空
      【】
【52 楼 】
你真小心眼!人家多挣点钱你都嫉妒!有本事自己出去挣钱,光知道在家门嗯嗯唧唧,那海螺把门口搞个大钱挡着你有本事去把拆了呀!人家一个小理发店挣点小钱你都嫉妒!有本事去和大的人碰去!
(发帖时间 11:25:03)
你嫉妒了吧
      【】
【53 楼 】
我以前也是这个小区的,这个帖子关注了很久。
在政府没表态之前,没有异议的帖子;倒是表态不是承重墙了,一下子出来这么多支持店家的帖子、且大多是单贴回复,很让人怀疑是“捉刀”贴!
要知道这是个居民小区、楼也是居民楼;不是临街商居混住的商业房,改变居民房的使用属性、开店做生意本来就不对,那还来这么多捧哏的帖子?
即便不是承重墙,私自破坏房屋结构,对楼上的住房也是多少有点影响的。
这个社会,和稀泥的太多,别等到哪天自家出了事,人家也这个学东郭(先生),看你怎么办?
(发帖时间 14:15:18)
往自己脸上贴金子
      【】
【54 楼 】
[QUOTE]往自己脸上贴金子(&14:15:18)&&&&
&&&&我以前也是这个小区的,这个帖子关注了很久。
  在政府没表态之前,没有异议的帖子;倒是表态不是承重墙了,一下子出来这么多支持店家的帖子、且大多是单贴回复,很让人怀疑是“捉刀”贴!
  要知道这是个居民小区、楼也是居民楼;不是临街商居混住的商业房,改变居民房的使用属性、开店做生意本来就不对,那还来这么多捧哏的帖子?
  即便不是承重墙,私自破坏房屋结构,对楼上的住房也是多少有点影响的。
  这个社会,和稀泥的太多,别等到哪天自家出了事,人家也这个学东郭(先生),看你怎么办?&[/QUOTE]有道理,元芳,你怎么看?
(发帖时间 19:26:15)
谁先抢了愤青的名字
      【】
【55 楼 】
以下是我今天在QQ上收到的信息来自QQ:,是一个美容SPA会所的,
大家一看就知道,社会有多么“和谐”啊。
安可&19:20:44&
安可&19:20:53&
你是几楼的邻居呀
安可&19:28:41&
怎么不说呀
安可&19:33:52&
对了想问你一下你是老家是盐城的吗
安可&19:34:06&
还是你在盐城买的房呀
安可&19:34:26&
安可&19:35:12&
怎么不说呀
安可&19:35:58&
我看你网上留言的挺好的
安可&19:36:14&
更我有点共鸣呢
安可&19:37:25&
楼下搞的的确有点不妥
安可&19:39:08&
我们都建议她把承重的那点还原啦
安可&19:39:28&
若还原啦对我们大家都好
(发帖时间 20:47:23)
承重墙伤不起
      【】
【56 楼 】
通过QQ,我知道这个美容SPA会所。你“工作”的内容是不是有点假,请你不要再嚣张了,
这是一个“法制”社会,在社会的转型期,你暂时的得势,却不知道天南海北了。
告诉你,有必要我会把你QQ的内容转发给警方。我就不信了,正义压不倒邪恶!
(发帖时间 22:01:56)
承重墙伤不起
      【】
【57 楼 】
亲爱的邻居!你是那个邻居?我小杨在小区和那个邻居吵过吗?你站出来说吗?我可以说我没有得罪过任何人,你可以问一下小区的邻居。我开店是为了生活,我从来都是不多任何人一分钱,改收人家多少钱就多少钱,我要养孩子要养家,我怎么得罪你了吗?你这么狠我们吗?你若有成见你可以来我们家和我谈谈,若有困难以后你来我这美发我可以给你特殊优惠,请不要在网上无端指责好不,请问我影响了你什么?我们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难道你不觉得这样无端的指责和嫉妒人家累吗?我担心是你心里嫉妒的魔始终放不下,产生憎恨对身体不好!最后我要说是大家都是邻居,应该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一定要去掉心中嫉妒这个魔鬼。所以建议你去信下基督教!感谢你们的监督,让我成长的更快。亲爱的邻居不管你们说什么讲什么折是你们的权利,但希望你不要无端的职责别人。没有发生的事你无中生有,我将保留申述的权利。还有我不会去恨你们的,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才有我们的今天!感谢!感恩!还是那句话我们应该坦诚的做邻居去除心魔,和睦相处,这对你和你的家人身心健康很重要!感谢!感恩!
(发帖时间 9:59:11)
      【】
【58 楼 】
愿耶稣能把你嫉妒的心魔去掉吧!
(发帖时间 11:24:20)
      【】
【59 楼 】
那估计也是你干的坏事!所以我建议整个小区的人都提防你一下,因为你嫉妒别人比你混的好人的心魔已经很深,邻居在在网上都看到这个人为什么这样留言了吧!你所有的一切留言都暴露出你就是嫉妒人家比你混的好,人家有好车,人家有好房,你怎么没有,所以你使坏。其实你自己没想想人家天天那么辛苦的工作,你呢天天不求发展就想破坏人家搞好的成果。积点德吧!所有比你混的好的都是辛苦得来的,没有人没惹你,也没进犯你!不要老是对社会不满,这样与社会不和会被淘汰的。
(发帖时间 12:07:40)
      【】
【60 楼 】
有些人天天自己不求发展,老是盯着和嫉妒比他混的好的人在小区使坏,自己不努力老使坏,嫉妒人家的人能混好吗?还什么原主民,美国什么的,自己就那点小本事,有本事你去美国就是啦,只怕你祖祖辈辈都没机会,因为你没有给你的下一代们树立好的影响。
(发帖时间 12:23:14)
      【】
【61 楼 】
有了政府部门的回复、也就找到了撑腰的人???
在居民小区开墙破院应该算是违纪了吧,谁敢保证遇到地质灾害时,楼上住户的权益不受到侵害?
这是砖混结构的房子,中间担的可是预制块,一块坍塌,祸及上下,再好的房子也架不住这样折腾!
你家隔壁也圈院子,但没改变房屋结构;你家隔壁也开店,但那是在预购后,由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就预留、加固了店面的,你这不同;故而区政府也[B]“已责成属地公共服务中心立即制止住户擅自拆墙开店的违法行为。”[/B]
所以还是虚心点吧。
你又什么信仰谁都管不住,但不要太私利,这是谁都可以自律的事情,你应该做到!
(发帖时间 12:38:09)
假名说真话
      【】
【62 楼 】
面的邻居请你不要再盯着人家发展了,难道你不累吗?天天这样嫉妒对你身体真的不好呀!邻居和睦相处呀!再说人家有没招惹你,何必老欺负人家呢!还有我们小区必须要个这样好的理发店老板,有些老人呀,行动不便的邻居呀,只要你去个电话人家小杨就上门帮助一下呢!你这样天天盯着人家发展嫉妒人家对你有什么好处吗?到最后还影响自己的健康,你说是不?
(发帖时间 12:40:15)
      【】
【63 楼 】
你好!我亲爱的邻居,其实我知道你是谁,我一直都在感化你,希望你能出去嫉妒的心魔。我加你了,我说的原话希望你转给所有的邻居,让他们看看有没有道理。你怎么不把我说的所有原话都发上呢。你怎么把我的QQ删除了呢,请问她怎么得罪你了吗?是邻居你就直接和她谈谈呗,何必在背后使坏呢。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吗?我还是那句话邻居要和睦相处,邻居你都处不好请问谁愿意帮你吗?别在背后指责人家,人家一个女人家又没招惹你!
(发帖时间 12:55:50)
世界充满爱
      【】
【64 楼 】
一看就是别人生意好了,嫉妒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别理这种投诉的人
(发帖时间 13:43:18)
中原人我是我
      【】
【65 楼 】
晓阳家人很好呀!请不要老嫉妒人家吗
小杨很热情的,社区有这样的理发店老板真是太好了
我们家有个老人行动不便5年了,是小杨5年坚持不懈的上门帮理发,所以请你不要嫉妒人家了
人家的确很好呀,尊老爱幼!
人家搞自己家的建设管你什么事了吗
看不下去了,这明摆着是嫉妒人家晓阳
人年夫妻俩真是靠实干干出来的,你这不是明摆着嫉妒人家吗,她更本没拆承重墙好不
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才对,老师嫉妒人家你不累吗
(发帖时间 13:47:39)
赭园小区的居民
      【】
【66 楼 】
说白了你就嫉妒人家,给自己找借口,欺负人家一个弱女子!
(发帖时间 16:27:23)
你是自己伤自己
      【】
【67 楼 】
人家伤你什么了吗?你家的什么受到人家损坏了吗?你少块皮了吗,还是人家举报你在小区干坏事了,其实你平时在小区看人家比你干的好的欺负人家,我们看再眼里记在心里都没说什么,没有人愿意和你计较,是因为人家怕你赖着不放,你举个例人家小杨在小区骂过谁,欺负过谁吗?你明说出来,何必在暗地里陷害人家吗。这谁都看的出来你是嫉妒人家,欺负人家老公是外地的。你说人家收你多了,我哦怎么没感到多,你嫌贵可以和人家说你困难,叫人家给你打个半折吗。你不累,我还替你累呢
(发帖时间 16:37:40)
真名说真话
      【】
【68 楼 】
那是你技术不中,不能怪人家,人家车怎么没被刮!就你这破技术还是不要上路的好!
(发帖时间 23:59:54)
      【】
【69 楼 】
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不等于我们就是遍故事的人。想象力不错。可是择向错了。
(发帖时间 9:41:45)
      【】
【70 楼 】
如果不是那么多穿新“马甲”的同志、单贴回复([I]还都是帮腔的,是不是“自说自话”姑且不论[/I]),替拆墙破院者擂鼓助威、拍手叫好,也懒得再回复这个帖子了...
民间常有两句俗话:一句叫“得理不饶人”,还有一句叫“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个帖子的官司打到现在无非还是相关部门的含糊其辞及住宅小区“物业法”的贯彻执行有瑕疵而引发。
老小区也是由新小区衍变而来,没有哪个小区一开始就是管理邋遢、陈旧破落的;“赭园”当年也凭其卓越的地理位置和牢固的建筑质量,大部分房子是被芜湖市效益不错的机关、单位群购的(包括隔壁海螺“中兴花园”的部分老楼),也曾风光一时...
如果像海螺“海创置业”那样管理,进门要登记、找人先打(业主家)电话,何来此贴???!!!
试想,让此店家在“中兴花园”开个店试试,保证门都没有!
归根结底还是管理不力,才导致了现如今导致偷瓜的比看瓜的狠这么一种现状!
再有,社会现在有这么一个怪现象:
操丑规陋习者,人们见怪不怪,当事者自觉理所应当还趾高气昂;维权争理者倒要低三下气、缩头缩脑,仿似过街老鼠了,大家觉得这正常吗?
我们现在陷入最大的是诚信危机,所谓信仰也只溢于表面:
信佛者当慈悲为怀;信主者皆兄弟姐们,谁能做到?大都是精神空虚,寄([I]托[/I])个虚无缥缈的事物打发、打发时间而已...&...
呜呼哀哉...&...
阿弥陀佛,让此贴永远沉寂吧!
万能的主啊!阿门~~~
(发帖时间 11:03:32)
往自己脸上贴金子
      【】
【71 楼 】
试问有你们这样捣蛋的,嫉妒人家的人,看人家发展你眼红的,暗地里使坏的,谁愿意来管理小区吗?长久谁都愿意搬走,要不天天见到你们心里也不爽。看你也不是爱国的,是个捣蛋的,动不动就举国外的例子,有本事你去国外看看,不被人把你关到笼子里当宠物养才怪呢!哈哈!开个玩笑!你可千万不要恨哦!要不对身体不好,气出病来咋办!
(发帖时间 16:54:46)
      【】
【72 楼 】
又是单贴回复,你绝对不是“赭园”原住民...&...
而且这样[I][B]调侃[/B][/I]的话也只有学徒工才能发出来,我说你大家都心知肚明。
别说什么几年、几年上门服务了,上门不收费才叫真的服务,否则只能叫揽活儿!
去医院门口理发店看看,凡是开颅术前备皮,只要肯花钱,哪个理发的不都跑的屁颠屁颠的,因为可以加倍收费嘛!
错就错了,干嘛不敢承认?
事情发展到现在,是不是承重墙已另当别论了;倒是违法乱纪者以静制动、后发制人,看得出很不简单;就不往什么心灵、道德、人品之类的深处说了,元芳,你怎么看???
(发帖时间 17:24:29)
往自己脸上贴金子
      【】
【73 楼 】
本想回复个帖子让大家都息事宁人的,没想到来个“嫩头青”...
网上的事儿都当真、天天生气,早就气[B]S[/B]了;倒是无端生事、自谋私利的要积点阳德,虽然有[I][B]主[/B][/I]罩着你们,但主之上还有朗朗晴坤...
又不是做什么大生意的,一天到晚累[B]S[/B]累活的,谁也不会嫉妒,得那病做什么?
(发帖时间 17:35:07)
往自己脸上贴金子
      【】
【74 楼 】
晚上,民警杨警官开始上门摸排小区现况了,很感谢他的辛劳...&...
我们的机关部门就缺少像杨警官这样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的人!
{[QUOTE]转帖}国民素质当如此...
[center][flash=500,350]http://you..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_OkK1SiA/B2LK&&l1lHz2stqkM7KQNt6nknynt71&&iJw5eVQWPborfO4kK6S7QAs1F8mw/s.swf[/flash][/center][/QUOTE]
(发帖时间 20:08:10)
外租房真害人
      【】
【75 楼 】
如果说这句话算帮腔的话,那我就说一句:
[center][B]“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最甜!!!”[/B][/center]
(发帖时间 20:09:53)
外租房真害人
      【】
【76 楼 】
承重墙是一定要伤得起,他“晓阳”千万伤不起,因为他于众不同,他整天任劳任怨地为整个小区的人民在服务,当初海螺中兴花园在此造楼,就是看中了这里的“晓阳”,没有“晓阳”,他们小区的人就无法剃头和美发了,这两个小区的老人没有他上门服务,只有长发飘飘了。
(发帖时间 21:02:38)
承重墙伤得起
      【】
【77 楼 】
这这个小羊也真够可以的申请这么多新号回帖也够累的,造成了很多人同情支持他的样子,这个申请一贴号的估计是小狼吧
(发帖时间 11:30:56)
梦里都见你
      【】
【78 楼 】
是啊,这是政府论坛,不像其它的网络论坛,要用Email注册才能发帖;
它的回复或主贴只要内容不攻击政府、内容不反动、不恶意伤人,编辑审核后一般都能即时发出;
所以很多人穿了新马甲,自说自话,自己帮自己腔、自己给自己描红,个人觉得没多大意思。
因为有的事,一开始别人可能不明事理,还可能同情、同情,一旦做的[B]过[/B]了,人们也就会反醒、就会感到厌恶。
隔壁“老虎”家开店那么多年怎么没人操事啊?人家不辛苦?以前他还跑大雅机呢?挣得都是辛苦钱!但他开店从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那才是大家公认的好邻居!
所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凡事得过且过,得理要饶人、更何况做的事情也不一定占理,希望自己看看“[B]镜湖区政府办公室在&16:16:09的答复[/B]”,别太招摇了!
(发帖时间 11:47:56)
外租房真害人
      【】
【79 楼 】
[QUOTE]原住老人(&16:54:46)&&&&
&&&&试问有你们这样捣蛋的,嫉妒人家的人,看人家发展你眼红的,暗地里使坏的,谁愿意来管理小区吗?长久谁都愿意搬走,要不天天见到你们心里也不爽。看你也不是爱国的,是个捣蛋的,动不动就举国外的例子,有本事你去国外看看,不被人把你关到笼子里当宠物养才怪呢!哈哈!开个玩笑!你可千万不要恨哦!要不对身体不好,气出病来咋办!&&[/QUOTE]仔细又看了几遍帖子,还有这样回帖间接骂人的事儿,做的有点过了。
居民小区的住宅房开店本来就是不合理的事情,请看今天《大江晚报》A5版,标题为“[URL=/djwb/html//content_61009.htm?div=-1]居民房内印刷机噪音何时休?[/URL],其中就说到:“[B]据有关法律法规,小区住宅不能擅自改为经营性用房[/B]”、“[B]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U][B]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B][/U]。对于违反规定的,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处理。[/B]”
居然还敢跳出指桑骂槐的,说这个是面的司机、那个技术不中;这个是老人、那个要关到笼子里;你接活儿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损人的,那小脸可笑的比公园的桃花还红...&...
开个理发店可能一年是能挣个头十万什么的,那开发廊、美容屋还更挣钱呢。
所以,不要这样说了,你们做生意是不容易,可你家理发也不便宜;但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以前大家从都未说过,因为毕竟第一是邻居;其二也少走点路而已,贵就贵点吧。
希望认识错误,就此罢了,再这么闹下去非打架不可;还是在家等候[B]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B]最后的处理决定吧。
(发帖时间 16:26:11)
外租房真害人
      【】
【80 楼 】
再转个帖子,这是个组合贴,原帖是《扬子晚报》刊登的一篇署名文章,链接是2008年6月3日《北方网》专家写的文章,其中说到:[U][B]非承重墙除了要承受墙体的自重,包括楼上同一位置墙体的叠加重量,还通常是结构设计上的抗震墙。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地震,这些非承重墙将和承重墙一起承受地震力。因此,对于楼层较低的住户,拆除非承重墙更要慎重。[/B][/U]供各位借鉴:
[QUOTE][URL=.cn/system//.shtml][center][B]非承重墙也不可随意拆[/B][/center]
汶川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南京市房产局派出全国首批支援灾区的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组赶赴四川彭州、都江堰开展灾后房屋安全鉴定和评估工作。昨天下午,从救灾前线返宁的房产局专家召开媒体见面会,总结四川地震灾害对今后建筑的警示,专家强调,拆、改房屋时,承重墙绝对不能拆,非承重墙作为房屋整体结构的一部分,也不可随意拆改。
  [B]房屋拆改越多越容易倒塌[/B]
首批到达灾区的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之一、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副总工程师喻云龙对彭州市交通局办公楼进行安全鉴定时发现,损毁较为严重的1号楼原始结构经过较大改变,有些地方原本有隔墙但被拆除或打了洞,有些地方本没有隔墙却增建了。与1号楼结构相似的另一栋办公楼几乎没有拆改,受损程度相对轻得多。
喻云龙所称的隔墙指的是与承重墙平行的墙面,即所谓的非承重墙,他认为地震中房屋受到冲击晃动时,首先受损的便是拆改过的隔墙,而与隔墙相接的承重墙即使未被拆改,也必将受到连带影响,从而危害房屋整体安全。
  [B]非承重墙对整体抗震有益[/B]
对于非承重墙的作用,喻云龙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一幢建筑比作一个人,承重墙就相当于心脏等重要器官,非承重墙则相当于阑尾等一般器官,尽管割掉不危及生命,但也不能想割就割。
喻云龙提醒说,非承重墙尽管主要起分隔作用,但它与屋顶相接,多少也承担着一定的支撑作用,对房屋结构内力分配是有正面影响的,因而有利于加强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再者,隔墙等非承重墙还可以延缓、削弱地震带来的横向冲击波。非承重墙如拆改不当,便会成为整个建筑的薄弱环节,在地震中首先受损,而与之相接的承重墙即使未被拆改,也必将受到连带影响。
  [B]拆、改非承重墙有讲究[/B]
目前,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结构不做任何改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定要拆改非承重墙的话,拆改哪一部分安全隐患最小呢?喻云龙介绍说,首先要区分非承重墙的重要程度,“十根指头有长短”,不同的非承重墙重要程度也不一样。一般来说,新建住宅基本都采用框架结构,房屋内部的隔墙都是非承重墙,墙体只起围护隔断功能。在众多隔墙中,装修改造厨房、卫生间的隔墙时尤其要谨慎,因为此处水管很多,墙体结构的改变可能会破坏防水层,而防水层一旦遭到破坏便很难修补好。
其次,在非承重墙上开洞时要注意洞口位置和形状。一方面,如需开洞,应选择宽度较大而高度较小的墙面,洞口应尽量位于墙面中部,目的在于拉大洞口与拐角的距离,从而减轻危害。另一方面,洞口形状也有讲究,建议挖成圆形或正方形,其形状较为紧凑,对墙面影响要小一些。
  [B]南京拟立法限制墙体拆改[/B]
如果是同样的地震,南京的建筑扛得住吗?一想到这个问题,喻云龙说自己心里就发毛,在灾区的鉴定工作使他意识到,南京对房屋拆改、加固的管理仍存在不少漏洞。
首先是安全意识薄弱,从管理部门到普通市民,都没有深刻意识到,不规范的拆改不光是影响自家房屋,同时也是悬在楼上住户、乃至整个楼体安全头上的一把刀,一旦发生地震,这把刀就可能落下来。其次,房屋拆改、加固市场的运营与管理极不规范。目前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未对拆改房施工图纸做相关规定,由于施工者层次较低,施工随意,有些拆改工程压根没有施工图纸,比划比划就开工了;有些虽有图纸,因没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的安全性也得不到保证。
据介绍,南京市房产局的专家们收集了大量抗震资料和典型案例,目前正结合救灾实践,撰写调查报告,总结这次地震对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借鉴作用。报告中,专家建议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今后房屋拆改、加固图纸也应提交审查;对无主房屋、废弃房屋应强制性紧闭、整改,以防对他人造成伤害。据悉,这份调查报告出炉后将提交南京市人大讨论、参考。
[/URL][/QUOTE]
(发帖时间 16:45:31)
外租房真害人
      【】
【81 楼 】
感谢《外租房真害人》,你书读的是多,但社会你确没读懂。缺乏磨练的你真该放下笔杆,拿起铁锹和农民工兄弟学习一下,他们任劳任怨为社会做贡献精神,你呢?整天盯着人家发展满腹牢骚,嫉妒恨和怀疑人家,怎么连一个没读几年书的,开社区小店的都比你混的好,心中怀着对社会和对邻居对同事的不满,试问你哪有时间去好好工作。你没想想人家天天都在卖苦力奋斗,更本没有时间去想去管人家的闲事,试问你这样的心里怎么能赶的上人家,难道你再等着国家把房卖好分给你住吗?估计就连你所崇拜的西方国家也不可能欢迎你这样满腹牢骚的人。本来我不想再跟帖的,可看你以上的留言充斥着对社会和对邻居,对国家的不满情绪,所以我还是出来劝一下你!希望你能把你文笔流畅的才华展示出来,多做一下对国家建设和人民幸福有意义的宣传活动,多做一下鼓励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事,多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到那时我想你一定是我们大家真正最可爱的人。---我小时候是在学校长大的,所以学会了怎么教育别人,什么才叫感恩。
(发帖时间 20:57:41)
社会是适应者生存
      【】
【82 楼 】
我想说几句,《社会是适应者生存》,
[B]---我小时候是在学校长大的,所以学会了怎么教育别人,什么才叫感恩。[/B]&
请问你在学校学习了吗?都学些啥?怎么字里行间透着你没有读过什么“正经书”呢?
拿笔杆也好,拿铁锹也罢,这只是职业分工的问题,做为社会的一份子,
谁不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为社会做贡献呢?
你不要口口声声地说你要发展,记住你的发展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不能因为你要发展,就踩着别人的肩膀。
这个社会需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你不管别人的“闲事”,只能说明你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客,
你不能叫别人都和你一样,是吧。反对你的所作所为,你却给人家盖了一个大大帽子,上升到对社会、对邻居、对国家的层面上了,如果是这样,那你玩得就是转移视线,就是一个典型的独裁者。
说一套,做一套,真的很可悲。
[B]估计就连你所崇拜的西方国家也不可能欢迎你这样满腹牢骚的人[/B]
那么请问你去过西方国家吗?整天的卖苦力,你感觉很幸福吗?你喜欢吃苦耐劳,以苦作乐,这就是能者多劳。
(发帖时间 23:50:26)
      【】
【83 楼 】
社会是适者生存,但也要与时俱进。
社会进步发展到这个阶段了,也毋需人人都拿锹、弄铲去当义工;如果人人都从事手工劳动,都做生意,那么未来社会将变成:
你到我这理发不要钱、我去你那吃饭免费;
你给我粮食、我送你棉被...大家都物物交易,又变回原始社会了,这是退步。
主不是万能的,那是西方人的一种信仰,就像我们东方人信佛一样,不能当饭吃;我对道家的辟谷之举还是很仰视的,但也仅仅局限于研究、观摩之中,不敢尝试,怕走火入魔。
所以还是要多读书、读好书;文化水平提高了,修养也就上去了,更不会干违法乱纪的事了。
街坊邻里要在相邻权内,互帮互助,互敬互让,这么斗智不是个法儿!
[center]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尽天下可笑之人&!
[flash=500,350]/d8u6pvm[/flash][/center]
(发帖时间 13:24:28)
      【】
【84 楼 】
楼上的朋友们人家都已经把墙修复了,我们就此作罢,不要再内斗了,让隔壁(海螺)看了见笑。感谢你们的努力!不过上面就有些贴子写的真不好,我就此批评一下,你看句句都是希望人家倒下,什么原著民呀,什么人家海螺有房啊,狠毒啊,什么嚣张啊,打架啊,多收钱呀,找人家吵嘴啊,自己开车被刮啊,外租房真害人呀等等这些言语都是排外希望小区邻居们不和的言语,她(他)才开心。望小区的邻居们不要上当,要提防一下此人。从以上留言能看出他(她)对小区邻居和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很严重,所以希望大家敬而远之!我衷心希望我们小区能邻居们能互敬互爱,相互团结共同发展!你看南方城市那家不是好几层,有谁管人家闲事,好好埋头干好自己的吧!邻居们争取从我们小区走出去的都是卓越者!加油!赭园小区的邻居们!
(发帖时间 19:15:07)
      【】
【85 楼 】
谢谢楼上二位,今天周一工作忙,刚看到帖子...
习总要求现在[URL=http://epaper.yzwb.net/html_t//content_62996.htm?div=-1][B]全党都要听“逆耳之言”[/B][/URL],所以别人的话我会洗耳恭听。
李总理说,[URL=http://][B]现在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B][/URL],所以当年"中房物业"刚帮我们“赭园小区”铺好柏油马路时,就有人为一己私利,急吼吼的边划着[B]十字[/B]感谢主赐给她食物、边用斧头、瓦锹凿开路面,铺上了她家的污水管,这时再没了她口口声声仁慈的主!
请问,大家当时说您了吗?
虽然侵犯了公共利益,但不足以像现如今这样,对楼上五户加隔壁的六户房屋结构造成实质性的危害。([I]&[B]申明:[/B]我不住这楼上,如果是的话,我不会有楼主这么好的脾气。因为我知道这种事,通过这种途径是无法解决问题的[/I])
可能正是大家当初的一味隐忍,才导致今天这个结局!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楼上的视频我看了,你把大家都当胡传魁了,大家都是草包,不会把一[I][B]弱[/B][/I]女子咋地,这是巧妙的地方;但现在的问题是,你不示弱,矛头对向每一个持不同意见的人,这就大错特错了。
新任领导说要把腐败和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却嘻嘻哈哈的要把对你家有看法的人,关进笼子当宠物养...&...
我不上纲上线再说你了...&...
最后说一句,这个帖子部门已回应、失效了,楼主要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还得另辟蹊径!
(发帖时间 20:04:16)
假名说真话
      【】
【86 楼 】
“能者生存”,你真的很能。你口口声声说要邻里之间“互敬互爱”,却擅自拆墙,造成对别人的伤害,
你不“敬”,人家“爱”你什么呢。你闹“分裂”,还讲“团结”,还共同发展,别逗了,真不好玩!
我们都是小区的外来户,可以说没有一个“外来户”有你这么牛。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这么多年了,你的人脉也建立的差不多了,你有个“晓阳”粉丝团,为了维护你的利益,不停地“教育”回帖的网友。
对你的不满,你却把它上升到对社会的不满,你能代表社会,代表国家吗?你也太能了,是不是想拖人下水啊。
[B]你看南方城市那家不是好几层,有谁管人家闲事,[/B]
人家有好几层,只能证明他很有钱,很会赚钱。除了会赚钱,他就是一个“自我”的人,是一个冷漠和麻木的人。
看得出你很欣赏这类人,所以你在向他们学习是吧。
在你的口中,所谓的“闲事”也包括“坏事,错事”,是不是全民为了赚钱,都不要有社会责任心了,还大谈“互敬互爱”你不觉得你说的话自相矛盾吗?
你只顾赚钱,“钱”已经是你生命中的唯一了。
(发帖时间 21:27:24)
      【】
【87 楼 】
其实从文章的断句风格,就能看出都是一个人回复的帖子了;
现在想把话往回收了,还巧妙地想引导人家走出去;为什么要出去啊?
住“赭园”丑吗?
我们院子里还住着政协领导呢。
这么好的地理位置还有采光,待社区真正接管了,像外地一样,老楼出新,还不适是个居家、锻炼(毗邻赭山公园)、出行(火车站、汽车站一步之遥),撵我还不想走呢!
现在二手房要付20%交易税,房子不好炒了;而且一直也没炒房的念头,房子嘛,要么改善,买一套就卖一套,坚决不租,没闲工夫淘那气;融资的钱嘛,也跟前几日某位网友说的一样,早就收回来、全身而退了,算算也不比炒房差;单位就不说了,还算可以...
浙江的房子就是一栋三层,但都是自家的,你在家把楼板砸了做消防队那种滑竿玩都没人管你;但我们这是居民小区,你这么做真的危害到你的上面和隔壁;一遇自然灾害,我们国家的房子架不住折腾的,除非你当时正好睁眼站外面,否则你家首当其冲;这不是诅咒,是真的。
所以就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钱是挣不完的;不赌不[B]P[/B],也花不空的;年轻时累点应该的,但别总想着自己,既要聚财还要积德!
这是我们过来人经验之谈!
(发帖时间 22:09:35)
假名说真话
      【】
【88 楼 】
在看电视,写的语句有点不通畅,编辑一下重发:
[QUOTE]其实从文章的断句风格,就能看出都是一个人回复的帖子了;
现在想把话往回收了,还巧妙地想引导人家走出去;为什么要出去啊?都出去你赚谁的钱啊?^_^(当然靠理发是赚不到大钱的、只能糊糊口,搞那种东西你又搞不来;所以要扩大经营规模,往美容上发展,办美容卡消费才能[B][I]逮[/I][/B]到大钱,我说的对吗?)
住“赭园”丑吗?
我们院子里还住着政协领导呢。
这么好的地理位置还有采光,待社区真正接管了,像外地一样,老楼出新,还不失是个居家、锻炼(毗邻赭山公园)、出行(火车站、汽车站一步之遥)的好住处,撵我还不想走呢!
现在二手房要付20%交易税,房子不好炒了;而且一直也没炒房的念头,房子嘛,要么改善,买一套就卖一套,坚决不租,没闲工夫淘那气;融资的钱嘛,也跟前几日某位网友说的一样,早就收回来、全身而退了,算算也不比炒房差;单位就不说了,还算可以...
浙江的房子就是一栋三层,但都是自家的,你在家把楼板砸了做消防队那种滑竿玩都没人管你;但我们这是居民小区,你这么做真的危害到你的上面和隔壁;一遇自然灾害,我们国家的房子架不住折腾的,除非你当时正好睁眼站外面,否则你家首当其冲;这不是诅咒,是真的。
所以就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钱是挣不完的;不赌不P,也花不空的;年轻时累点应该的,但别总想着自己,既要聚财还要积德!
这是我们过来人经验之谈![/QUOTE]
(发帖时间 22:15:59)
假名说真话
      【】
【89 楼 】
还有,海螺?中兴花园的房子我知道,但你家买没买我不知道,也不是我说的;但我知道那是职工福利房外的定向房和尾房,面积约是137-142O一套,售价约六千/平方,当时一般人拿不下来,我找了熟人谈好能让点价;但后来一方面考虑公摊太大、物业费较贵;再者我手上投了一点三分五月息的款子在海南,算算看不划算就放弃了...&...
所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别以为就你累死累活做生意赚钱。
(发帖时间 22:35:07)
假名说真话
      【】
【90 楼 】
看了这个帖子,老百姓真是众口难调,利益至上,怪不得基层工作越来越难干!
(发帖时间 9:23:13)
      【】
【91 楼 】
看来[B]新节[/B]要解开社区群众的心结了,欢迎!欢迎!
北京来了个战友,小聚了二日,所以没及时回帖。
我读的书并不多,还没在网上Google、百度的多,谢谢楼上的顶贴及指教,鄙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态度,汲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因为我知道...[center]&[IMG]/whbbsuserpic//47c7b398d7f.jpg[/IMG][/center]你的所作所为,没有触及我的利益,也没有触及我的神经,但触及了我的眼球。
借凭一拖二赖三旁观的手腕、乘部门拖沓的东风,你是获得了暂时的私利,但我们不欣赏你。
人无信仰不行,一个国家的国民大多都没有什么信仰(除了钱),那就很危险了。
[I]圣经上说:“神就是爱。”(《新约?约翰一书》)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新约?罗马书》)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麽?……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新约?马太福音》)[/I]
你的教义这几天拜读了一点,虽还未完全弄懂天主、东正与基督的异同,它跟我们唯一的区别是不仅仅是爱人,而是首先爱神;人若对仇敌都只有爱而没有仇恨,这爱是(近乎)完全的。这点你似乎还未做到,很多人都做不到,对吧?
同时,神还“将智慧赐与智慧人,将知识赐与聪明人。”,所以要学习。
我们可能是你眼中的异教徒,你信仰的是Chairman&Mao时代所摒弃,鄙夷不屑的舶来品;不过现在信仰自由了,人们见怪不怪了。你也爱新生事物,但却要把人关进动物的笼子,这与你的主义是背道而驰的。
最后送你一句话:
回头是岸!是句佛家话!
圣母玛利亚!就此打住!
(发帖时间 10:27:15)
外租房真害人
      【】
【92 楼 】
[QUOTE]镜湖区政府办公室在&16:16:09答复如下:&
&&&&承重墙伤不起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镜湖区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赭园小区内理发店自行拆除承重墙问题,区住建委已协调市质监站技术科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后认为:该行为系将原先的门窗拆除后,拆除了余下的墙体,扩建门面,并未拆除承重墙。
  &&&&[B]同时,我们已责成属地公共服务中心立即制止住户擅自拆墙开店的违法行为。[/B][/QUOTE]作为社区一员,很想知道[B]责成[/B]和[B]制止[/B]的怎么样了?
因为每天回家看到,他家的玻璃柜窗已经安装完成;只是作秀般的在梁的下端砌了一匹砖大小的柱子,这糊弄谁啊?
(发帖时间 19:39:30)
人话不听听鬼话
      【】
【93 楼 】
[center][B]底楼业主敲墙打通数储藏室&楼上住户忧心忡忡[/B][/center]
[center][IMG]//Img.jpg[/IMG][/center]
近年来,本报曾多次报道违法搭建、拆承重墙、私挖地下室等违法装修行为,却依然有业主在装修时动起歪脑筋。昨天,家住奉贤泰日绿色家园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有业主一口气买下两幢多层住宅楼底楼的十多间储藏室,将它们打通后打算挪作他用,如此大肆破坏墙体的行为让楼上居民怨声载道。
  [B]十多间储藏室合而为一[/B]
王女士说,她所居住的162号是一幢六层楼房,底层被开发商分割成十多间小型储藏室,供业主停放自行车或作储藏物品之用。这些储藏室小的只有6平方米,大的有近20平方米。二楼以上则是一梯两户的居住用房,楼里总共住着10户人家。
然而前不久,一阵敲墙声打破了居民原本平静的生活。“大约三周前,我们感觉底楼装修的动静很大,便下去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们楼和隔壁楼的底楼居然被打通了。”据王女士说,这户家住二楼的业主一口气买下了162号底楼的6间储藏室,以及隔壁161号底楼的7间储藏室,将它们全部打通,敲掉了底楼多面承重墙,完全不顾楼上居民的安危。
不仅如此,他们还从二楼的家中私接了燃气管到底楼,“底楼没有通燃气的条件,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王女士忧心忡忡。
  [B]相邻两幢楼底楼被打通[/B]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小区实地探访,看到162号底楼正在大兴土木。整个底楼已连成整体,看不出原来的隔断,多面墙体上有明显被开洞的痕迹。虽然大部分门洞已用水泥砌好,但透过缝隙还是能看见其中的砖块。甚至连分隔两幢居民楼的墙壁也未能幸免,赫然开出一个高约1.8米,宽约1米的洞。从162号底楼进入储藏室后可以一路穿行,从161号的底楼走出(见图&曹文清&摄)。
记者还看到,在一间屋子的墙角有一根黄色胶管,这就是王女士所说的已经铺设完成的煤气管。不过据装修的业主说,由于楼上邻居举报,煤气公司已来过要求整改,他们只得暂停了接煤气的计划。
  [B]房管办近日将上门查看[/B]
为此,记者走访了小区物业。泰日物业的陈小姐说,他们已与居委会干部一同上门查看并下达了停工通知,这户业主虽略有收敛但依旧未将墙体修复。目前,物业已将情况上报给金汇镇房管办。陈小姐说,根据开发商的设计,底楼应当作为储藏之用,擅自改变功能的做法不妥。而162号的这户业主装修前也从未向物业报备,属于擅自动工,极有可能破坏房屋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指出,对违法装修和违法搭建行为,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处以罚款等措施。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金汇镇房管办张主任表示,他们近日会上门来查看情况,核实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发帖时间 9:15:31)
谁先抢了愤青的名字
      【】
【94 楼 】
现在社会出现的恶习,大家也思空风惯,百姓有怨有苦,投诉有地方,回复也有地方,
就是执行没有地方,见到这种情况只能装呆了,其实我们不傻,坏人做坏事我们也看得很清楚,
曾经,记得有这么一句话:要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如今,这句话逐渐在消失了,
不知道社会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发帖时间 12:51:52)
承重墙伤不起
      【】
【95 楼 】
此帖又复活了,上来为楼主说两句,现在是大环境带动小环境,执法部门整天忙些什么,只有他们心里知道,
我们外行是看不懂的。那些整天为了“钱”而挖空心思去损害身边的人,最让人看不起。
如果真的是“有钱人”,怎么会在居民区里弄一个“理发店”呢,早就去买门面房了,何苦把居民房私自
改成“门面房”呢,真是不晓得丑啊!
(发帖时间 21:59:52)
需要安静的生活
      【】
【96 楼 】
有的人是利欲熏心心渐黑的,其实玻璃胶对人体是有毒的,也就她家为了挣钱,忍心让孩子呆在里面...
[URL=/question/1965072.html]玻璃胶会伤害肝肾广州市中医院药剂科梁基智主任说,玻璃胶对身体肯定有害,会损伤人体的肝脏和肾脏,还有全身其他器官。[/URL]
根据经验,其实部门一旦答复就算了事,至于怎么“[I][B]责成[/B][/I]”,查不查、管不管就只有天知道了:再回忆一下此贴的评分吧...
(发帖时间 22:37:20)
假名说真话
      【】
【97 楼 】
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他不依,执法又不严,所以只能望着“小人”做恶事,干叹气啊!
(发帖时间 12:00:44)
承重墙伤不起
      【】
【98 楼 】
[QUOTE]&承重墙伤不起(&15:07:40)&&&&
&&&&谢谢19楼的网友,电话打过去,说这是城管的电话,房屋拆建不属于他们管,他们管不了&[/QUOTE]打了一个满意票!
因为下午城管来了...&...
(发帖时间 19:48:40)
人话不听听鬼话
      【】
【99 楼 】
是的,看见有一辆城管的车辆在小区,不知是干啥的,原来如此,值得表扬。
(发帖时间 21:20:23)
需要安静的生活
      【】
【100 楼 】
中午,无奈地发了一条帖,这么多天过去,“城管”已经让我死心了。
今天比较忙,回来晚了。不知道城管来小区的事,
也不知道城管来做了什么,但看到小区几位网友的回帖,是不是城管来“执法”了,
但愿如此。
(发帖时间 23:14:14)
承重墙伤不起
      【】
【101 楼 】
那户人家对大街方向架了个摄像头,不知道做什么用?
监控谁在对她家指三道四吗?
(发帖时间 22:10:41)
假名说真话
      【】
【102 楼 】
早晨出门时,还没注意到,下午出门,路过看看。他们家真有点“意思”哦,搞“间谍”工作。
(发帖时间 14:41:58)
赭园小区的内鬼
      【】
【103 楼 】
违法必究!&违法必究!
(发帖时间 13:57:48)
      【】
【104 楼 】
此事儿就这样了解了?
打通承重梁的房间已做了玻璃展示柜,估计风声过去了,肯定是要开门对外营业的。
(发帖时间 17:19:16)
人话不听听鬼话
      【】
【105 楼 】
业主强砸承重墙&墙倒砸死一工人
受害家属索赔80万,法庭判业主和施工队共同赔偿
2013年4月份,南京的陈女士新买了一套房子,找到林某负责其房子的装修。她想好好改变一下房子的结构,跟林某提出希望在客厅北门上打一个门。林某当时就提醒她,那可是面承重墙,不能打门洞。但陈女士表示自己已经请专业人士测量过了,打一个门的宽度,不会妨碍房屋的结构安全。林某表示,在陈女士一再坚持下,他才同意施工。林某介绍,为了避开物业的注意,陈女士要求砸墙工程要在一天内完成。随后,他喊来杨某和高某施工。
&&&&施工当天,杨某和高某开始面对面开挖门洞,这面墙一面在客厅,一面在卧室,杨某在客厅一侧的墙面打孔,高某在卧室一侧的墙面打孔。他们先把墙体下面打了八个孔,然后打侧面的两排孔,最后打上面六个孔。杨某在打另外墙的空调孔时,突然听到响声,发现被打的门洞墙倒下了,高某下半身被砸在墙下面。杨某赶紧将高某送到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打电话给林某告知情况。可是高某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没抢救过来。
&&&&事后,陈女士、林某和杨某对死者家属补偿了几万元。但是,高某家属无法接受。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死者的妻儿将这几人告上玄武法院,要求赔偿80余万元。房主陈女士在法庭上承认砸承重墙不对,但该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而且她认为,高某自己没有相应的资质仍继续施工,他本身也存在重大的过错。林某认为,是业主坚持要砸承重墙,迫于压力,自己只好照办。这件事上自己只扮演“介绍人”的角色,后期全部是由杨某和死者高某施工的。与高某一起具体施工的杨某表示,当天的施工,都是按照林某的“指示”办,虽说自己有错,但雇主和房主也有责任。
&&&&近日玄武法院作出判决,法官认为,杨某和高某明知道所砸的是承重墙,仍然砸墙开挖门洞,而且施工时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导致被开挖的墙体倒塌时砸到高某,所以杨某和高某在此事上具有重大过错,判决两人共同承担60%的责任。而陈女士、林某明知所砸的墙体是承重墙,仍然要求砸墙并组织高某等人施工,且未尽安全防范义务,亦具有过错,承担40%的责任。
&&&&法庭重新核实了高某亲属的索赔数额,按照陈女士、林某、高某各人所承担的赔偿比例,最终判定业主陈女士赔偿高某家属10万元,雇主林某赔偿19万元,而工友杨某赔偿23元。
(发帖时间 17:01:58)
外租房真害人
      【】
【106 楼 】
楼主的投诉体贴应该是:小区1楼有人在拆墙。请有关部门下来查看,是否拆了承重墙,如果拆承重墙请制止处罚。
楼主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在拆承重墙,就定论为在拆承重墙并投诉。楼房都是框架式混泥土钢筋结构。混泥土钢筋框架是承重的。通常拐角处都不能动。有关部门已经查看了,说不是承重墙了。就算找后门了。我给你100万。再去拆承重墙。你敢收吗?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有就是理发店老板自己也住在楼底,房子倒了自己也一起完蛋。虽说拆不是承重墙也影响抗震能力。有几个业主不拆墙的。我买了房子,需要拆墙的地方,我不可能怕地震不去拆墙的。该怎么搞,还怎么搞,担心地震来了,脑子坏了差不多。只要不拆承重墙。
晓阳的回复虽然水平不是很高,但可以看出来很真诚。
(发帖时间 1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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