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厘米等于多少人迎寸口诊法

舒驰远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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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驰远 名诏,号慎斋学人,江西进贤人。活动于清代雍正年间。少,但苦于难通其理, 后获交的弟子罗子尚,得《》,读后大有开悟,自此专以《》为宗, 主要著作为《伤寒集注》,舒氏尚著有《六经定法》、《痢门挈纲》、《女科要诀》、《痘疹真诠》及短论若干,均附于《伤寒集注》之后。舒氏临床每先辨六经,以仲景法活人。其著作中验案甚多,不便悉举, 只看他以催生,安胎,调经,就可略见一二了。别&&&&称慎斋学人所处时代清代雍正年间主要作品《伤寒集注》等主&&&&体以阴阳六经辨证
《》十卷、附五卷,清·舒诏编撰,刊于1750年。作者为喻嘉言再传弟子,于《伤寒论》注家中推崇喻氏《》,但又认为“其间尚多”,遂以此书为基础,“参考百家,征以症治”(见自序)予以补订集注,除融汇前贤论述之精要以外,论述了舒氏本人及其门弟子的一些学术见解,《舒驰远伤寒集注》还补充《伤寒论》113论,将原方列于条文之下,阐析立方之旨、命名之义及药物性能。书刊行后,舒氏两次重订,后世流通本为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和1770年《再重订伤寒集注》。现存十九种清刻本。重视临床实际,著书不尚辞藻,是舒氏治伤寒学的宗旨。 《伤寒集注》开宗明义:“是书原为初学而设,不尚辞藻, 凡先贤论说闲文盖置不录,或辞多于意者纂其要而登之, 或意隐于辞者微加损益以显捷之,或先贤有不经意之 字及后世传讹倒乱之句,皆以理正之。”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伤寒集注》形成了以下的特色:
1 评注简明扼要。全书包括仲景原文、、 诸家注疏及舒氏按语,仅七万余字。
2 书中一扫、形质气味、 诸蹈空之谈。如对黄连厚肠之说亦予以否定,谓:“肠厚与薄,何以辨之?”。
3 从临床经验出发,不人云亦云。 所谓并非散肺经火郁之方,当为太阳之药;谓证是脾胃亏损,虚冷以极; 谓、抵当汤证是大肠;谓杂乱无章,不足为法;又 谓注家将第7 条视为六经总纲实“粗疏不合”,各经寒热各有情状,“此发热寒热、无热二语,何以能括六经之总耶?”
4 对原文不作牵强附会的解释。如第3条,舒氏认为“体重呕逆”四字可疑,谓体重者,里阴也,呕逆者,寒饮上潜也。 二证皆不可发汗,非太阳的对之证,或与太阳兼见者有之 ,未可云‘必’也”。又如对279条亦持怀疑态度,谓“大实痛者,法主,非有太阳表证,不得主用”。此外,对、 黄连、等条文均提出疑问。 曾以“妄”字评价《伤寒集注》,却也可见舒氏敢说敢论的精神。
舒氏强调《》在各科临床上的普遍指导意义, 认为:“学者如不从兹入门则临证一无所据,叩以病属何经,当用何法, 何方,乃茫然矣。虽穷年皓首,何益哉? ”甚至直言:“诸病杂病方论,毋庸置录”,只宗《伤寒论》一家。 作为舒氏这个思想的核心,是他的六经定法说。他指出:
“凡病总不外乎六经,以六经之法,按而治之,无不立应。 一经见证即用一经之法,经证腑证兼见,即当表里两解。 若太阳与阳明两经表证同见,即用桂枝、以合解两经之邪;兼少阳, 更加;兼口渴而,即以三阳表药,加入之中; 兼口苦目眩,更加黄芩;兼口燥心烦,渴欲饮冷, 当合用于其间,并三阳表里而俱解之。如三阳表证与三阴里寒同见, 谓之两感,即当用解表于温经之内,若里重 于表者,但当,不可兼表。无论传经、、并病、阴阳治法总不外于此。 ”(《六经定法》)
作为六经定法说的依据,舒氏主要强调了以下两点:
1 六经为病位。 从书中“病在阳明”“病在少阳”“侵太阳之经”“入少阳之腑”等说法可以见得。舒氏认为, 六经本身无所谓传变,其传与否,仅与受邪的性质有关。他说:“伤寒有传经之邪,有不传经之邪,其不传者,虽百日之远,终在太阳,不传他经, ……若邪本传者,递传六经,法当随经”。(《伤寒集注·吐血论》)而传与不传,主要以症候为徵。他说:“伤寒之邪, 化热则传经,未化则不传。脉静者,邪未化热也,故不传,然不但一日, 虽数日而终不传也。若见欲吐、躁烦、脉数,则寒邪化热之征,故为传也。虽云一日少阳,二三日阳明少阳,然不限定日期, 必察其所见之征属于何经。若传至何经,又必转见何经之证,不然何所徵验? ”(《伤寒集注·卷二》)
2 六经具阴阳之理。 《伤寒论》的六经可以看作是一个阴阳定量的方式,即依据阴阳量的大小而划分成的六个层次。因而, 作为六经分证的思想核心是阴阳分证,所以舒氏称为“六经阴阳之理”,并订出阴阳十六字的辨证总纲。即:阴证——目暝嗜卧、声低息短、少气懒言 、身重;——张目不眠、声音响亮、口臭气粗、身轻。从舒氏书中可见,凡之属阴属阳, 舌黑芒刺之属寒属热,之属虚属实,昏睡之少阴与阳明, 咽痛之有火有寒以及谵语郑声之辨、阳烦之别,无不以此三十二字为辨证准则, 正如舒氏所谓:“凡辨诸证,总不外此阴阳各十六字。 ”“业医者不读《》,不识六经阴阳之理,所以遇病即错。 ”由于阴阳是确定疾病性质的总纲,抓住了,着寒热表里虚实。 六经的范围显然不能限于一隅了。舒氏临床每先辨六经, 以仲景法活人。其著作中验案甚多,不变不便悉举, 只要看他以催生,安胎,调经,就可略见一二了。 他甚至认为吴又可《》中发表攻里养营清燥诸法, “皆从法中而来,特深得错综之妙耳”, 他认为哟潜心体会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则治疫乃余技耳”。(《伤寒集注·卷十四》)
舒氏继承仲景脉证合参的原则, 批评了当时医家的玄化的倾向。他否认脉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说法,认为:“悟得到, 必说得出。说不出者,必其悟不到者也”。他否认脉象分主部位。 他说:“寸口者,肺经所过之处也,其脉起于少商, 络于,所过之处甚长,何独取乎寸口三指之间耶? ”认为果为,则诸经之气亦只熏于肺,“寸口何可得而熏之耶?又何以少商、 、、云门等处皆不可得而熏之耶?附既无熏寸口之理, 安得谓之大会耶?又安得谬指某部主某经,某部又主某病耶? ”一连串提出五个疑问。他认为之所以后世、滑、 诸家在脉象分部问题上观点并,原因就在于“惟其无据, 皆得以意为之”。他强调脉证合参,认为切脉在望问闻三法以后, “不过再加详慎之意,并非尽得其证于脉息之中,倘脉证不符, 犹必舍脉而从证”。他的《辨脉篇》将二十七脉之迹象逐一分述, 其中又以浮沉迟数四者为纲,其余各脉则从其类,十分简明, 正舒氏所谓:“不欲以玄妙而无据者误人”, 此正是舒驰远继承《》求实的治学精神的结果,也代表了清初医学的返朴归真的趋向。
舒氏临床重视温补脾阳,他认为脾中阳气乃“发育之元, 先天之宰,养生之火种”,脾中阳气贞固,肾中真阳不露, 中阳寂灭,真阳立亡。故凡驱阴回阳之剂,舒氏必用、以培脾阳, 是其特点。可见他对后天有形之迹的重视,而不涉蹈空之谈。1 强调凡病皆以阴阳为主体
舒驰远学识渊博,是继之后又一温热派大家。他极力倡导凡病皆以阴阳六经辨证为主体的思想。厘订六经定法。他认为,六经辨证仲景不仅仅只为伤寒而设,而可以作为百病的辨证纲领。凡病离不开六经。如在“凡例”中强调:“医书自《素问》而下,不啻汗牛充栋,其间虽备医药之理,而无六经定法,定方。汉儒张仲景著《》始创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大开六经法门,专治伤寒,凡百杂病,要皆不出六经之外。治法即在其中。”他认为,医者如不明六经之理,则临证胸无定见,举手无措。他说:“三百九十七法,万法之祖也,学者若不从兹入门,则临证一无所据,即以病属何经,当用何法,宜主何方,乃茫然矣。虽穷年浩首,究何益哉。故必熟服仲景原方,揣摩六经证治,而后胸有成竹,目无全牛,否则不足以言医也。”所持的凡病皆以阴阳、的观点,使他别具匠心地把《伤寒论》中的六经证治归纳分类为六经定法。并以辨阴证、阳证各为总纲,形成了临证时有章可循,井然有序的体系。这一辨证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但使初学者对《》的有“,不知其门而入”之嫌找到了入门的捷径,而且即使是学有所成的临床医师在面对错综复杂的疑难病证举手无措时,也会柳暗花明。
以六经定法中的少阴病为例,他归纳为:“少阴真阳素旺者,外邪传入,则必协火而动,心烦不眠,肌肤干燥,神气衰减,小便短而咽中干,法主,分解其热,润泽其枯;真阳素虚者,外邪则必协水而动,阳热变为阴寒,腹痛作泄,法主温经散寒,回阳止泄。”舒驰远对《伤寒论》六经形证、理、法、方药,采用逻辑化手段,再结合之,确实对学习中医者指点了迷津。可见舒弛远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苦的用心。
2 证实阴阳、在临床上的指导意义
舒驰远在以阴阳六经相结合的辨证思想指导下,在临床上确实起到了驭繁、左右逢源的效应。他以辨舌为例,“如干黑,芒刺满口,有因少阴中寒,真阳遭其埋没,不能熏腾,法当驱阴救阳,阳回则津回。方如附子、、、、、砂仁、故纸等药。”其证必,声低息短,少气懒言,身重(此辨);有阳明火旺,烁干津液,而舌苔干黑起刺者,法当驱阳救阴,阴回则津回。用药宜斟酌于白虎,承气法。其证必张目不眠,声音响亮,口臭气粗,身轻(此辨十六字诀)。临床中遇到上述、舌苔,大多病情危重,切不能贸然以火热论治,医者务必脉证合参,否则酿成误治,祸不旋踵。笔者曾诊治一卧榻半年不起的病人,,焦黑起刺,口齿干燥,大便半月未行,食不下,时时口渴欲饮。前医迭进清热泄火,之剂,病情日见加重。医者谓其真阴告竭,滋不胜滋,余诊视时,细揣病情,见患者目眠倦卧,声低息短,恶寒身重,口干不欲冷饮等阴寒见证,投以附子理中10余剂而病瘥。
治疗头痛一证,他批评世医六经不辨,妄投、藁本、白芷、细辛。主张分经辨证,。连后脑,其法分主麻、桂;前额属阳明经,主用;两侧痛属少阳,必用。认为属痰湿壅塞胸膈,其见症多有症状,法宜理中。认为少阴头痛属少阴经直中寒邪,阻截清阳不得上达,阴邪僭犯至高之处,则头痛如劈,其必有少阴见证,治当从四逆辈。在巅顶,认为是阴邪上逆,地气加天,其见症多有腹痛,四肢,治用驱阴救阳法。厥阴头痛还有肝燥,,上攻头顶,痛不可近,见症必有口苦,喜冷,治当养血滋阴,之法。在临床中常常遇到久治不愈的头痛,如能以阴阳,再结合其他法则,确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舒驰远治疗疑难病,思路敏捷,每以阴阳、六经辨证,出奇制胜,屡起沉疴。如治“邓德宜,初起右耳根筋入耳中,走入舌根,舌即缩不能言语,良久方已,日数发,证见胸膈不开,饮食无味,属。头悬身重,少气懒言,证属少阴。四肢微厥,腹痛,属见证。且耳中亦属少阴,亦属厥阴,前医用舒筋活血十余剂而加剧”,他临证时,抽丝剥蚕,心细如发,认为证属三阴里寒证,药用芪、术、砂、半以理太阴;附子、以温少阴;、吴茱萸以散厥阴。一剂而诸症见减,但又见后脑及前额左鬓之处各起块,大如海壳,赤热而痛。度其初必有三阳表证陷入于里,今得温化而托出,于前方中加入三阳引经之柴、葛、桂枝数剂愈。
又如治一红白相兼,身发热,而食不下,前医谓之,投以香薷、黄连等而病加剧,舒驰远观其证,见,,时有微汗为太阳风伤卫分,前额连两侧头痛属阳明。不欲食,证属太阴,而又有少阴之目眠倦卧,少气懒言;之腹痛,上冲,他认为属陷邪,六经皆俱之证。投以柴、葛、桂枝以解三阳之表,合理中、四逆加吴茱萸、以理三阴,数剂而病霍然。
曾有一法,表邪陷里,使其邪还出于表。邪陷三阴,治疗应不废温阳升清之法。在临床中不难发现,对于中医所说的,多系,用的苦寒药的效果远不及在解毒的药队中加入一二味参、附、姜、桂之类的温阳药来得快捷。这不能说不是的本身就存在、的病机。所以说健脾升清,温阳化湿法不管对于治疗何种痢疾都是有着特定意义的。
从上述所举的几则案例,可以看出舒驰远临床在遇到疑难病时,每以为准则,详审阴阳,法度森严,尽管症状复杂多变,但方随证转,丝丝入扣,颇能切中病机,真如疱丁解牛无不中肯。
3 重视脾肾之气,善用温阳之法
诚然,舒驰远治病皆以阴阳六经辨证,驭繁,每于症状疑似之处,群医束手,他却胸有定见,不乱阵脚,每起沉疴。他通晓阴阳之理,并且特别重视人之真阳。如他强调:“肾中真阳,禀于先天,乃奉化生身之主、内则赖以腐化水谷,鼓运神机,外则用之温肤壮表,流通荣卫。耳目得之而能视听,手足得之而能持行,所以为人身之至宝也。”他认为,前人之所以重在养阴清热,是由于时代的不同。前人阳旺多寿,参、芪、附不宜用;后人多见阳虚之证,用药多以温阳为法。
他论述血证不苟同诸家之说,不赞同前人认为“伤寒失表”,受伤或“烁肺”之说。认为“人身后天水谷所生精血,全赖脾胃气健,若脾胃失其健运,血乃停蓄胸中,如因忧患,劳心伤力,则动其血。反之,如脾胃健旺,敷布有权,血不停蓄,即使忧郁忿激,劳心伤力等大患率临,也不会吐血。而不上逆,也认为属与吐血同源而异派,治法总以理脾健胃为主,他进一步认识到,即使其人委实,或表邪盛实,也必须重在理脾健胃。或兼表法,或兼。如治疗魏姓吐血案:“患者吐血冲激而出,证见苔干,口臭,心烦,,终夜不眠,而且黑暗中目光如电等一派阳热证状。”他却认为,此系“真阴素亏,血复,阳无所附而发越于外,精华并见,故黑夜生明。是阳光飞坠,如星陨光流,顷刻烟灭。投大剂养真阴之品,如、玄参、知母、、阿胶、侧柏、童便日服四剂,服二百剂而愈,可第二年九月,旧病复发吐血倾盆而死。”他不无感叹地说:“尔时识力尚欠,仅旺一端,殊不知吐血者,皆由不能敷布。药中恨不能重用参芪以治病之源。”对于吐血兼咳喘,他认为系,肾气涣散,不能下达于肾,上逆而为喘咳。主张用大剂芪、术大补中气。、收固肾气,以砂仁、宣畅胸膈,而醒脾胃。使脾土健旺,转运有权,肾脏恢复摄纳之权,气下行于肾,而喘咳自止。又如治一陈姓之子吐血“患者吐血甚多,又兼咳唾浓血相兼,喘促不得卧,气息奄奄,投理脾健胃剂,其中芪术用至八钱,世医见其方药,缩腮吐舌,认为芪术提气吊血,是吐血之大忌。而患者服药数剂血止而愈。陈子告之,其家兄弟三人,下辈十人皆为吐血死去其九,皆因过服寒凉清金所致。”他批评世医见血止血,滥用寒凉,体会到“吐血一证,皆由脾胃气虚,不能敷布,法主理脾健胃,宣畅胸膈,使敷布如常,血不停蓄,其病自愈。医家不明此理,希图暂止,谬以为功,独不思停蓄之血,败浊之余,岂能复行经络,况败浊不去,终为后患……”这一认识是值得重视的。确实有不少医者一见血证,皆视为热邪迫血,投以凉血止血之剂,视温热药为,毫不敢犯。终至脾胃虚败,气阴两脱而毙者不少。
在临床中不难体会,治疗血证,无论吐血便血,用的机会极少。即或借法而血暂止者,无不面黄肌瘦,虚而难复,所见不少的患者,经中西医对症治疗而反复出血者,确实常见。甚至最后借助于手术治疗,在临床中我们对于吐血、便血的患者,任用甘温止血法,即法,疗效较为可靠。大多数患者不但血止,而且康复得也快。且不容易复发。就连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立论的也体会到“中温则血自矣,切不可投苦寒之剂。”后世的温病学大师,治疗消化道出血还创制了以温阳益气为主的劫胃水法。可见此言不谬也。
舒驰远治疗一患者,因家贫,数月郁闷忿怒不已,抱病神志不清,不知昼夜,欲寐。前医用安神解郁药而加剧,症见如丝,饮食不下,,?FDD8??FDD8?汗出,昏眩少气,欲言不出,半夜时胸中扰攘,两气欲脱,五更时方安,日中亦然。舒氏认为此人之极。肾阳复强,孤阳为阴所迫而下陷,阳从下竭之证。心中烦扰者,因其人抱闷终日,默默不言,静而生阴。浊阴壅遏胸中,冒蔽清阳,所以神志不清,饮食不下。子午二时,阴阳交替,因阴过胜,不容阳进,故有此脱离之象,其所以不寐,认为属于孤阳不与交也。治法应以参,芪,鹿茸之类大补其阳。阳旺阴自消,阴消阳不陷。结果一剂而效,十数剂而愈。
多由七情所伤,郁结,而成,类似西医一类的疾病。医者对此类患者,除用疏肝达郁,养血安神之药外,别无他法。可他不为世俗所囿,广开思路,深究病机,独用温阳之法,因见理确,而奏效捷,为治疗该病独辟蹊径。
以上所述,仅仅是舒驰远学术思想的只鳞片爪,并未能窥其全豹,其实他的《伤寒集注》所体现的整个学术思想内涵是极为丰富的,他是一位卓有见树和敢于思考敢于实践的医家。笔者早年读过《伤寒集注》,其后未见到该书再版,也很少见到后世医学著作引证他的学术观点。如果他的《伤寒集注》能重新付梓,肯定会引起新的争论和思考。这里不妨再举一例。如舒驰远对于妇科病,认为“经水不调皆因病而致。”他说:“常见有子之妇无论经水调与不调,皆能受孕,其无子者虽月信如期,身终无产。其调经之说竟可以不必,而治病之道不可不讲。”在中医领域中,如此类的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他能通过临床体验,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一定的可信度。
在他的著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使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如对心下痞的认识:“无论由误下或不由误下而来者,皆由阴气痞塞也,当用术、附、砂、半等药扶阳散逆,温中逐饮,三黄断不可用……”如果他着眼于太阳篇53条“无阳则阴独”的阴盛寒饮痞阻于心下者,用上述的温阳涤饮法无疑是正确的。假使是饮热互传之,则非用之三而不除。
如论述、认为,“咳唾,腥臭稠粘,为肺痈、肺痿也。肺痈之证,面红鼻燥咽中干涩,音哑,胸生甲错;肺痿之证,口吐涎,饮一溲一,失音,二证治法,以肺痈宜泻,肺痿宜补之外,均当泻火,润肺豁痰。愚谓所说非理,肺为娇脏,岂可生痈,溃出浓血,肺已坏矣,尚生乎……其证皆与肺经无涉也,何得谬名肺痈肺痿哉。”又如论述心跳一证时说:“心跳一证,医家谬谓心虚,主用枣仁、,、以补心血,于理不合,心君藏肺脏之中深居于内,安静则百体顺昌,否则,百骸无主,颠沛立至,岂有君主跳而不安,百官泰然无事,治节肃然而不乱者乎,必无此理也……或曰,凡受惊而心跳,跑急而心跳,非心跳乎?是则无庸置喙,于曰:非也,盖惊则气散,跑则气伤,不过阳气受亏,阴气上干而为悸,尚在肺腑之外,安能摇动于内乎?”诸如以上的几种观点,当然不为现代医家所认同。舒驰远能在当时那种历史条件下敢于大胆地思维,实践总结,教人以规矩,示人以绳墨,尽管在认识上有不少的偏见,但仍不失为是一位卓越的医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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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远古时代“布指知寸,布手知尺” 

商代,一尺合今16.95cm,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 
周代,一尺合今23.1cm ; 
秦时,一尺约23.1cm ; 
汉时,一尺大约21.35——23.75cm ; 
三国,一尺合今24.2cm ; 
南朝,一尺约25.8cm ; 
北魏,一尺合今30.9cm ; 
隋代,一尺合今29.6cm ; 
唐代,一尺合今30.7cm ; 
宋元时,一尺合今31.68cm ; 
明清时,木工一尺合今31.1cm。 

■资料2:古代“尺”有多长 

尺是古今都有的,但内含的量(实际长度)却不一样。如《邹忌讽齐王纳谏》文中曰:“邹忌修八尺有余。”如果按今天的尺来计算,邹忌的身长是2.66米还多,这显然太高了。 

很显然,古代的尺要短于今天的尺。最初的尺指男人伸展的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距离,大约是20厘米,所以周代的一尺相当于现在的19.91厘米。以后,尺大致都要加长一点,到战国时,一尺大致相当于现在的23厘米左右,但是当时各国也不完全一致,如出土的战国楚尺长22.7厘米。前边提到的邹忌是战国时齐国人,按一尺为23厘米算,他的身高在1.84米以上,这即使在今天,也算高个子了。又《陈情表》中有“内无应门五尺之僮”,作者李密是西晋时人,当时的一尺相当于现在的24厘米,这样“五尺之僮”也就是身高1.2米的小僮。“五尺”也可沿用前代的说法,而并不是严格按晋尺的,那么,就要在1.2米的基础上再缩短一点,也就是1.1米左右。 

与尺比较接近的是咫。咫是妇女手伸展后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因而稍短于尺。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如“近在咫尺”。 

除此之外,先秦的长度单位还有丈(十尺),寻(八尺),常(二寻),此外还有仞。仞是人伸开双臂的长度,如《愚公移山》中有:“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 

后来,又产生了寸以下的长度单位,它们是:分(十分之一寸),厘(十分之一分),毫(十分之一厘),秒(宋以后又叫“丝”,十分之一毫),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丝”与“毫”连用,来源于此。 

还有“忽”与“微”连用的,也喻指极细微,如《伶官传序》:“夫祸患常积于忽微”。

■资料3:尺
ruler;a unit of length;
尺2
chǐ
(1)
(指事。小篆,从尸,从乙。“尸”象人卧的形象。“乙”是个标识,周制寸、咫、尺、仞、寻、常诸度,皆以人之体为法。本义:十寸)
(2)
同本义,量词。长度单位 [chi, a unit of length (3chi=1 meter)]
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所以指斥规榘事也。――《说文》
(3)
按,古代长度单位。各代制度不一。如:尺一(尺一板、尺一书、尺一牍、尺一诏等都是指诏书。古时诏板长一尺一寸,故称天子的诏书为“尺一”。“尺一”又指书信)
(4)
[chi pulse]。中医诊脉部位之一。手掌后桡骨高处下为寸;寸下一指处为关;关下一指处为尺。如:尺中(尺脉)
(5)
尺子,量长度的器具 [rule]。如:平行尺;折尺;滑尺
(6)
喻法度或标准 [laws and institutions]。如:尺墨(法规,法制)
(7)
像尺一样的条状物 [ruler-like things]。如:镇尺;戒尺;尺简(古代用以书写文字的竹木简);尺疏(奏章)
(8)
信件,信札 [letters]。如:尺书(书,信;书籍);尺素(短笺,书信)
尺
chǐ
(1)
喻短小或狭小的 [tiny]
尺泽之蜺也。――《后汉书·对楚五问》
(2)
又如:尺土(形容极为狭小的土地);尺地(极少的土地);尺铁(短小的铁制武器)
另见chě
尺兵
chǐbīng
[short weapon] 短小的兵器
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战国策·燕策》
尺波电谢
chǐbō-diànxiè
[How time flies] 人生苦短,光阴如同闪电一样逝去
青简尚新,而宿草将列,泫然不知涕之无从也。虽隙驷不留,尺波电谢,而秋菊春兰英华靡绝。――刘峻《重答刘秣陵沼书》
尺寸
chǐcùn
(1)
[a little]∶比喻面积较小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苏洵《六国论》
尺寸之功
尺寸之利
(2)
[short or narrow]∶比喻短窄
尺寸千里
尺寸
chǐcun
(1)
[size]∶ 尺和寸
衣服不够尺寸,穿着短一截
(2)
分寸
小孩子说话得有个尺寸
尺牍
chǐdú
[correspondence (of an eminent writer)] 长一尺的木简;信札
与人尺牍,主皆臧去以为荣。――《汉书·陈遵传》
寄长怀于尺牍。――杜笃《吊比干文》
尺度
chǐdù
[scale] 准绳;衡量长度的定制
尺度有则
尺短寸长
chǐduǎn-cùncháng
[Every thing has its strong and weak points as a foot is oft-times too short and inch too long]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缩语,是说由于应用的场合不同,一尺也有不够长的时候,而一寸也有多余的时候。比喻事物各有长处和短处
尺幅千里
chǐfú-qiānlǐ
[insignificant size with profound meaning as panorama of a thousand li in a one-chi scroll] 一幅小小的画能容纳千里山河的景象,比喻事物外形虽小,但包含的内容却非常丰富
尺骨
chǐgǔ
[ulna] 连接肱骨和腕骨的骨头,上端呈三棱形
尺蠖
chǐhuò
[geometer] 尺蠖蛾的幼虫,种类很多,是果树和森林的主要害虫
尺码
chǐmǎ
[size] 尺寸的长短大小
尺码为7号的帽子
尺山寸水
chǐshān-cùnshuǐ
[length of land on small
picture] 指一小片山水
丹棱彭君古豪杰,对予常笑峨嵋劣;曾向华严顶上来,尺山寸水皆能说。――清·张问陶《青神舟中不得见峨嵋山与亥白兄饮酒排闷》
尺素
chǐsù
[letter] 书写用的一尺长左右的白色生绢,借指小的画幅,短的书信
函绵邈于尺素。――陆机《文赋》
尺头,尺头儿
chǐtóu,chǐtóur
(1)
[size]∶尺码
(2)
[cloth and silk] [方]∶衣料;零碎料子
拿了一匹尺头
尺子
chǐzi
[ruler] 导引钢笔或铅笔画线条或量尺寸的木尺或金属尺
尺1
chě
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如“工尺” [a note of the scale in gongchepu,corresponding to 2 in numbered musical notation]
另见chǐ
尺1
chǐ ㄔˇ
(1)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亦称“市尺”。一尺等于十寸。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三尺等于一米):~素(a.一尺长的白绢,借指小画幅;b.书信)。~短寸长。~牍。
(2)
量长度的器具:竹~。
(3)
像尺的东西:铁~。仿~。戒~。
(4)
形容微少或短小:~布。咫~天涯。
郑码:XMS,U:5C3A,GBK:B3DF
笔画数:4,部首:尸,笔顺编号:5134
ruler;a unit of length;
尺2
chě ㄔㄜˇ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
郑码:XMS,U:5C3A,GBK:B3DF
笔画数:4,部首:尸,笔顺编号:5134
ruler;a unit of length; 

英制长度单位:1英尺=0.305米
市制长度单位:1尺=0.33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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