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石板房南路造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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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石鼓双龙峡旅游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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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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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高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概况
  2010年,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实现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省级财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426.81亿元,完成预算114.36%,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实现一般预算支出625.55亿元,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85亿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社会投资持续增长;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55.3亿元,支持重大技改、重大装备制造和产业集群发展,推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增强产业支撑能力;下达粮食直补、农资综补、农作物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67.2亿元,提升了农民消费水平,拉动了经济增长。
  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完成灾后重建任务。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203.43亿元已下达97.7%,省级财政累计筹集拨付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2.98亿元,为如期实现&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重建政策;强化重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建规划和资金拨付程序,确保重建资金规范管理。
  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级财政累计拨付 &十项民生工程&资金114.89亿元,保证了&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重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审计厅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一方面着力推进完整预算体系的建立健全,审计范围既包括一般预算,也向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扩展,同时加大对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县直接审计力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动,增强了审计实效。自去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11358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84.2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94亿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55.76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38.6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5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2.53亿元;审计后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9.12亿元,其中审计核减政府投资(结算)额41.41亿元;审计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58件、54人,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并被采纳13611条。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0年,财政厅和省地税局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认真落实保重建、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积极培植税源,实现了税收的快速增长。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管理及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转移支付预算未及时分解下达。由于部分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模式,项目主管部门拟定分配方案、项目申报与评审论证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导致部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影响资金使用时效。
  (二)对部分省级统筹收入的监缴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2010年,省级按规定少统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09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218万元,需要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完善缴库收入自动分成系统。
  (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如《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该项基金实行省级分成,但因缴库方式不统一而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四川省省级财政评审项目审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基建项目审减资金不进行预算调整,影响评审结果的利用;《四川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林地、林木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9年10月废止,但收取这两费的规定仍在执行,对政策变化情况下由谁征收、省级是否分成等缺乏相应制度规定。
  (四)对部分企业纳税审核征管不够严格。如2010年省地税直属分局(以下简称直属分局)对4户申报资料不全的企业办理缓税925.71万元;对1户分红扩股企业的报表审核不严,导致未及时征收该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72.09万元。
  (五)地税综合征管电子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其系统缺乏应有的纠错功能,数据录入亦缺少复核程序,从而未能发现和纠正直属分局错录的减免税信息;因系统不完善,生成的部分税收会计账表数据不一致。
  (六)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监管不够到位。此次同步组织部分市县审计局对64个地税部门2010年房地产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148户房地产企业,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影响税收杠杆作用发挥。一是未及时征收税费3.53亿元。因未能及时掌握企业税源情况、或未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预征规定等,至2010年末,有61个地税局未及时征收84户企业税费3.53亿元。二是税收征管机制不够完善。有33个地税局未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15个地税局未建立房地产税源数据库;7个地税局未建立房地产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影响到税源的基础管理和税收的严格征管。
  对上述问题,财政厅、省地税局正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二、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厅对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台办)、文化厅、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23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础管理及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不规范事项,尤其是部分所属单位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5个部门本级2009年末结余3490.28万元、2010年末结余2685.30万元以及9个所属单位2009年末结余1902.61万元、2010年末结余639.08万元未编入次年预算。如省工商局本级2002年以来一直将专项资金结余1000万元列作暂存款,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
  (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如卫生厅分配下达由本级实施的18个中央项目资金2.77亿元,至2010年末有9个项目未实施,41.29%的项目资金未使用;文化厅5个下属单位未按预算安排的项目使用 &文化产业品牌扶持经费&182.22万元。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有3个部门的往来款项共4029.41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3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合规。如省新闻出版局账面反映投资3499万元、2004年就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办公楼,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四)部分所属单位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多数发生在下属单位,涉及金额 5965.77万元。如省诗书画院无依据并以非正规票据收取 &书画研修班&培训费 108.75万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未通过比选或招投标自行采购 250万元的水泥、钢筋等;台办所属海促会、音像中心2010年取得的服务收入等 140.54万元未缴纳有关税费等。
  此外,审计厅统一组织对17个市、114个县工商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总体看,全省工商局系统的财务管理比较规范。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工商局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部分罚没物资未按规定移交省级财政部门而自行处理;部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559.37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和土地出让款等818.58万元未及时上缴省财政;部分工商局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规范,上年结余和房租等收入2082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无预算列支1470.58万元;个别单位会计核算不合规,隐瞒收入和结余1549.10万元,往来账款1.2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大部分工商局都存在局机关与同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人员混岗、资产混用以及相互报账、资金混用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各部门正在加紧整改,并已制定或修订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制度12个。
  三、灾后恢复重建及重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继续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跟踪审计。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派出4780个审计组,投入审计力量1.14万人/次,对10277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涉及已完成投资额1840亿元。同时,组织力量对&特殊党费&、港澳援助项目和其他重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已完工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至今年5月底,对8312个重建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其中:已审结6299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78.63亿元,核减工程造价15.22亿元;正在审计2013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47.98亿元,已核减工程造价6.4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部分单位在工程施工、工程计量、竣工决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概算。有8个市的25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0.96亿元,主要是前期工作不充分、概算编制不准确,或未经批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以及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费增加所致。
  二是工程结算或决算计量、计价不准确。全省已审结项目的造价审减率达到8.52%。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力量不足,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欠缺,难以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施工单位虚报建设内容、多计工程量等行为;部分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够到位,致使施工单位多计、重计工程量及其造价;部分施工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或因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导致有意或无意多计工程量及其工程造价。
  三是个别项目因勘察设计失误等原因造成投资增加或损失浪费。如广元市朝天区李家小学灾后重建项目,因地勘报告与实际不符,在开挖过程中多次滑坡,增加了大量土石方工程,仅此一项就增加投资300余万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纠正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的整改及时有效。近期开展的竣工决算审计表明,工程造价核减率已呈下降趋势,高估冒算行为明显减少;一些违法违规责任人员也受到严肃查处,有5名行贿受贿的人员受到刑事制裁。
  (二)&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共派出145个审计组,对&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援建规划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程序规范,监督检查有力,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顺利实施。全省共收到&特殊党费&援建资金80.30亿元。截至2011年4月底,共向126.03万户农户兑现农房重建补助资金43.34亿元;规划援建中小学校49所,已竣工交付使用46所、在建3所;援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有8657个交付使用;援建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已有7275个交付使用;向56位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发放了慰问金168万元;为4.13万户住房损毁的城镇困难群众购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发放援助资金1.82亿元。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目前,审计发现的个别项目在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够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特殊党费&援建项目的后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港澳援助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港澳援助四川灾后重建项目295个。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派出审计组283个,累计投入审计人员9171人/次,对所有开工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今年上半年,又组织对港澳援助项目2010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公证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各受援地方认真按照港澳援助意愿,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至2010年底,已到位港澳援助资金88.32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香港政府和香港非政府组织援助资金到位45.07亿元,香港赛马会援助资金到位1.38亿元,澳门政府援助资金到位40.59亿元,澳门基金会援助资金到位1.28亿元;至2011年5月底,全省累计开工项目293个,开工率达99.32%,其中已完工项目73个、在建项目220个。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及其协调机制和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港澳援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省港澳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保证援助资金及时、合规用于项目建设;地方协调机制均设立了专户,援助资金在港澳援建系统内封闭运行,确保拨付及时、使用安全;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侵吞援助资金情况;省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工程技术、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多次开展联合督查,认真落实对港澳援助项目进行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了已竣工项目全部合格;全省港澳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基本规范,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援助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审计也发现,少数项目存在前期工作进度较慢、现场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监理人员履职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和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进度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工程现场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细节性问题,并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74项。目前,各类在建项目正在有序、有效地顺利推进。
  (四)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日,13个市州已结束阶段性跟踪审计工作,其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收入共计13.34亿元,支出及下拨11.94亿元,市、县分别结存0.14亿元和1.2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救灾款物的管理与使用比较严格。但审计也发现,有6个市未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1199.79万元,有4个市部分地方的农房重建进度较为缓慢,有4个市部分配套资金未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正在按照审计要求抓紧组织整改。
  (五)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分三个阶段对玉树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拨付、汇缴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日,全省共接收和组织捐赠救灾资金 (含物资折价)4.77亿元,支出及汇缴2.07亿元,结存2.70亿元。审计表明,我省各级各部门运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经验,对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有序,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切实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对结存的救灾款物,审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我省与玉树相邻的县在地震中灾情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正在落实整改措施。
  四、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中央、省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对部分地方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等民生资金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一)对6个市及所辖20个县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审计调查情况。调查表明,各地基本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一系列涉及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资金管理、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多项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保障范围迅速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层次分明、覆盖面较广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2009年至2010年末,6个市本级及所辖20个县通过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安排、市县本级筹集,共到位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2.72亿元,其中2010年到位15.02亿元,比上年增长95%。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86498户。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工程建设实施方面,有3个市县未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8个市县廉租住房建设进度较慢,未按期交付;3个廉租房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同时,个别地方还存在项目建设容积率超过规划要求、因程序不合规导致合同造价增加、廉租房建设面积超标、工程监理不够到位等问题。
  在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有10个市县因未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保障资金的政策规定,或因缓收土地款尚未计提,以及本级配套资金不足,导致少到位保障资金3.17亿元;8个市县的保障资金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及租金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涉及金额1697.39万元。
  在廉租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方面,有2个县未按规定程序分配廉租住房;4个市县因保障范围设置不科学和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而导致入住率较低;13个县未严格按标准发放廉租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已引起高度重视,已经或正在进行纠正和改进。
  (二)对13个市及所属87个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市县财政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不足。所调查市县2009年筹集的19.98亿元城市低保资金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占92.65%,市级和县级财政安排的仅占2.85%和4.50%。二是部分地方超范围发放城市低保金。有4个县将城市低保金用于支付农村低保和农村家庭、五保户救助146.14万元;6个县将低保金用于就学资助183.16万元;3个县将低保金用于支付应由民政专项资金列支的复退军人相关费用等234.60万元;20个县向1097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城市低保金。此外,部分地方城市低保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存在资料不真实、信息不完整、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部分地方已按规定从2010年起根据实际财力安排了相应数额的低保配套资金,超范围发放的低保资金已停止发放或进行了归垫,基础工作不断改进。
  (三)对16个市州及所辖114个县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共调查402个部门、576个乡镇、17297个农户,调查资金105.62亿元。结果表明,各地退耕还林工程的机制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实施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对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规划不合理,影响了实施效果和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有9个市州擅自改变部分项目计划方案和建设内容,项目执行发生偏差;部分项目兑付补助不及时,个别地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42.6万元;个别林业工作人员以村民名义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91万元;2个县林业部门违规向退耕户收取种苗费,并形成&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涉及金额24.33万元;部分地方林权证发放不及时、登记与实际种植情况不符;部分项目管护不力,林木存活率较低;部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全省累计投入巩固资金33.99亿元,实际完成率仅为63.96%。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级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了逐项整改,截至今年5月底,被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299.73万元,各地共补植补造林18.70万亩,补发林权证书57.01万户,违法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已受到追究。
  (四)对三州两市60个民族县和民族地区待遇县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至2010年,审计厅连续9年组织实施了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审计。先后对122个单位连续滚动审计,延伸审计1676个单位,审计调查62.83万人/次。审计结果表明,2001年至2010年,省级安排的&行动计划&专项资金38.78亿元全部拨付到位,各地使用、管理基本规范。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先后有44个民族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由2000年的19.83%提高到100%;51个民族县全部普及小学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各地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寄宿制教育长足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完成。历年审计中也发现,在&行动计划&实施的起始阶段,部分地方未及时到位配套资金2107.10万元,部分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029.45万元、滞留项目资金2204.79万元、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实施计划2940.31万元、超项目计划投资1687.64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高度重视,边实施、边整改、边规范,确保了&行动计划&有序、有效实施。至2010年底,未配套资金已到位1463.70万元,被挤占、挪用资金已收回归垫2583.69万元,滞留资金已拨付2115.35万元;对基建程序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采取措施纠正和改进。其余未整改的问题,将随第二轮&行动计划&的开展,进一步督促到位。
  (五)对2009年三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 &三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表明,三州政府组织29个项目县,优先保障牧民定居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财务核算逐步规范,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提高;凉山州、乐山市所辖19个彝族县认真抓好 &三房&改造项目,彝区贫困农户结束了长期居住木板房、石板房、茅草房以及人畜混居的历史,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项目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在牧民定居项目建设中,至2010年10月底凉山州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甘孜州牧民定居点完工率仅达到26.7%;部分项目建设未实行招投标或比选,涉及金额1.11亿元;个别地方滞留建设资金165.5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272.15万元。在&三房&改造项目建设中,少数物资采购未实行招投标,部分工程进展缓慢、部分改造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加快了工程进度,未及时实施和进度迟缓的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滞留的资金已拨付到位,挪用的资金绝大部分已归垫,少量因经济条件差尚未归还的款项已制定归垫计划;其他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五、市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宜宾市、凉山州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从总体看,两地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公共保障能力、财政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但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明显存在。
  (一)预算的完整性方面。两地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等预算收入应收未收或未按规定缴库,涉及金额4.87亿元;宜宾市违规减免和缓征税金及附加1.14亿元。两地未按规定分解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省级收入共计6218.63万元。
  (二)预算的真实性方面。宜宾市将企业预付资金8600万元作土地出让收入缴入金库,虚增财政收入;凉山州将部分专项资金列支后拨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户,共虚列预算支出4.56亿元,同时又以借款方式拨出资金,形成支出挂账1.74亿元,直接影响了年度决算的真实性。
  (三)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方面。凉山州自2007年以来超范围使用价格调节基金1.11亿元;两地专项资金有5148.86万元长期未使用。
  (四)预算管理方面。凉山州存在违规开设账户分散存放财政资金的情况,宜宾市用银行贷款3.4亿元作项目资本金。
  对上述问题,两地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认真整改,其中:虚减、坐支的预算收入已缴入本级国库或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加以规范;对虚列支出和支出挂账的问题已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快了资金拨付并按规定列报支出;其他问题两地有关部门正在予以纠正。
  六、省属高校审计情况
  2010年以来,组织对18所省属高校年度(个别学校延伸到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建设投入的增加,各高校近年均有较快发展;高校财务工作总体上不断改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但审计仍发现,在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及有关政策执行方面,各高校程度不同地存在与国家规定不符的问题。
  (一)收费及其管理方面的违规问题仍较普遍。2008年以来,12所高校无依据收费329.54万元,扩大范围、超标准及&搭车&收费1150.94万元;13所高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3.35亿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13所高校多收取的教材款2309.21万元未及时清退给学生。
  (二)奖学金、助学金政策执行不到位。7所高校少计提并少支出助学金2521.85万元;6所高校对国家拨入的部分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或不足额,以致202.23万元应发未发;3所高校挤占挪用奖学金、助学金595.90万元。
  (三)预算管理与执行不规范,个别高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有5所高校的结余资金和经营收入等4857.84万元未编入综合预算;8所高校隐瞒收入2718.14万元;4所高校虚列支出3742.39万元;6所高校将教学等资金8034.96万元挪用于修建新校区、教职工住房等;6所高校的培训等收入中有692.93万元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7所高校所属非独立核算、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财务未并入学校会计报表反映;3所高校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涉及金额836.69万元,如成都电子高专成教部伪造印章、使用白条收取学费和职业技能培训费等814万元存放账外。
  (四)违规筹借、运用和存放资金。2
  所高校以前年度违规集资至今未清退1148.39万元;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投资成立的一家公司编造虚假营业收入4.10亿元,违规取得银行贷款5800万元;1所高校违规对外有偿拆借资金4336.10万元;2所高校使用个人存折存取公款1498.68万元。
  (五)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合规。
  6所高校的1.79亿元基建工程未公开招标或招标不规范;3所高校超计划投资696.20万元;3所高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8327.29万元;11所高校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5760.25万元。
  (六)科研项目管理及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抽查15所高校的92个科研项目,发现有9个项目无明确的量化目标、无项目预算或申报程序不合规,14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10个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相符。5所高校的部分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或已结题但长期不结账,致使1332.10万元结余资金长期滞留挂账,未发挥应有效益。
  对以上各高校存在的问题,除2所学校因省纪委和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暂未处理外,审计机关已对其余16所高校作出限期向学生清退多收费用、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上缴财政以及罚款、调整账务、归垫资金等处理决定。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七、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2010年以来,组织对富顺、荣县等16个农村信用社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各有关信用社积极组织资金,拓展信贷业务,年末各项存款较年初平均增长23.21%,存贷款比例平均达到68.45%;2009年新增涉农贷款总额45.55亿元,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发放贷款13.71亿元,其中多头放贷4.83亿元,向抵押无效或不实、不足值的借款人放贷1.99亿元,发放以新还旧贷款1.22亿元,向无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发放经营性贷款0.93亿元。二是贷后检查不力,导致被挪用的1.24亿元信贷资金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其中部分贷款违背合同用途转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三是贷款分类不准确2.95亿元,部分逾期且欠息一年以上的贷款仍然列为正常贷款或关注贷款,掩盖了真实的风险状况。四是损益不实9.38亿元,其中少提呆账准备金8.23亿元,多计应付利息0.21亿元,资产损失挂账0.54亿元。五是个别人员伪造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证,勾结信用社内部职工,骗取贷款7笔共81万元。
  审计机关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已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各地银监部门移送待进一步查处事项63件,目前已处理45件;涉嫌违法犯罪的经济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其他问题已经或正在纠正。
  对审计发现的省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问题、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全面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第三部分
  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继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完整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规范无实效的非税收入省级分成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统筹安排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处理好不同预算的资金投向和支出重点,促进各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各类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时性效、均衡性;加强重点税源尤其是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刚性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在今年已经公开38个部门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的公开,切实保障民众对财政收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与监管力度,提高对重点支出的保障能力与水平
  坚持以科学配置财政资金、整合财力办大事为目标,认真清核历年结转项目,改变部门所有、部门支配的传统模式,尽最大可能整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加快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特别要围绕资金筹集、土地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分配等关键环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围绕新的发展目标和要求,提高深入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民族地区重点民生工程的保障能力。加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严格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抓好工程领域、土地出让、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和公路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社会关注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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