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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篇 城乡建设
&&& 连江建筑业历史悠久,工艺精湛,从现存古建筑中,仍展示其艺术造诣。如唐大中六年(852年)在丹阳东平建的宝林寺,虽历经沧桑,大殿已毁,但遗留下来的石构遗物,尚可窥见当时殿宇的规模和工艺。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在城郊斗门山建造的含光塔,是全国仅存红砖结构的两座之一,对研究古建筑很有价值。城区残存的厦王里、下山堂等10余座木结构三进大厝,均建于明清,虽经部分修葺改建,但院落式布局与传统柱梁的拼装工艺,至今仍为建筑界所瞩目。但解放前建筑从业人数不多,工兴则聚,工竣则散,发展缓慢。1956年合作化后才组织起来,又因连江地处海防前沿,建设项目少,发展受到制约。改革开放后,城乡建设以空前的速度发展,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建筑业和建材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分散小型的建筑队,发展到具有竞争能力的建筑企业,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半机械化、机械化施工,从建筑单纯木构住房,发展到难度较大的高层建筑和高级装修,从县内施工,进入大中城市。同时通过完善体制和狠抓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建筑业产值明显上升。1990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为11171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7.64%,成为县内支柱产业之一。
县城建设 
  连江县城自唐天宝元年(742年)从城东伏沙(今白沙村)移建今址后,一直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先后建县署、筑城垣、凿河道、铺道路、办商店、辟集市,为城乡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清末至民国的半世纪期间,由于战乱频仍,经济衰落。尤其日本侵略军两次占领连江,县城数次被日军狂轰滥炸,大部分建筑物受到严重毁坏,人民流离失所,部分机关只好利用祠堂、庙宇办公和栖身。多数居民住房矮小,饮用井水和江水。街道短窄,公共设施极少。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集体、个人在县城建造大量房屋和防洪、交通、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尤其在1984年以后,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速度加快,用地更加合理,布局更加科学。据1990年统计,城区先后新建和扩建房屋101万平方米,拓宽和新建道路28条,总长23.61公里,总面积17.5万平方米,改善排水沟渠总长10.19公里,新建和改建公路大桥2座,建造日产万吨自来水厂1座,35千伏变电站1座,邮电通讯设施配套齐全,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日渐改善。县城占地面积从1950年的0.6平方公里,扩展为1990年的3.5平方公里。
总体规划  
  1959年11月,成立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开始制订《连江县城镇规划与建设纲要意见》(以下简称《县城规划纲要》)。1962年,根据《县城规划纲要》测绘了县城总体布局和道路骨架平面图。“文化大革命”中,受“左”的影响,部分单位和群众违章占地盖房,背离总体规划,盲目发展住宅,使原来就很混乱的县城建设布局更加失调,工厂、仓库、住宅混杂在一起,环境污染严重。  1982年4月,县聘请陕西省勘察设计院测绘《连江县城地形图》,接着完成《连江县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初稿。1983年9月,县城建办与省建筑工程专科学校师生协同编制完成《县城总体规划方案》,同年12月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84年7月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  县城总体规划范围:东起造纸厂、浦下村、白沙村;西至自来水厂;北起农校及两个电台禁区;南至江南、己古两个村。用地规模近期(1990年)为3.5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远期(2000年)为4.38平方公里,人口5.5万人。  县城性质:大力发展以水产加工为主体的轻型的和技术、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城市,以发挥在福州行政经济区中的重要作用。  为实施县城总体规划,根据县内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先后编制城内小区和详细规划,年分期分批付诸实施,拓宽玉荷路和青年路,总长1100米;新辟文山路、北门路、西环城路总长3200米;铺砌下水沟1100米;建造连江新大桥1座,总长426米;县自来水厂扩建到日产万吨;征地48.59亩,投资3000万元,建设玉荷住宅小区,并建商品房3.76万平方米;对旧城进行改造,拆除旧房新建凤城集贸市场、百货大楼、工商银行、税务大楼、连江一中教学楼、公共厕所等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使县城面貌大有改观。
市政设施城垣  
  连江县治始在白沙。唐天宝元年(742年)迁至今址,但未建城垣。明嘉靖三年(1524年)参政蔡潮始建四门敌楼,嘉靖十九年(1540年)续建城垣,为条石和砖混合结构,翌年竣工。周围900余丈,高1.5丈,广1丈,雉堞1600垛,4个城门均建有城楼,4个小城门、4道水关,城内外有通道。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署县王汝奇开凿附城河道,自西至东长1260米,宽3.5米,深3米。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飞机空袭频繁,为便于疏散,东、西、北三面城垣陆续拆毁,以后改建道路和住宅,南面城垣于1952年经增高培厚改建为防洪堤。
街 巷  
  连江县城街巷受传统城市规划形制的影响,形成平直方格网的街道布局。据民国版《连江县志》载,县城以县公署为中心,从县公署向南延伸,中轴线长416米,为商业主街,在城中心四街相交处,称“十字街”。十字街向南至大桥称大市街;向北至县衙,称美政街;中轴线西侧地块,统称“上里”,有塘边西街、仙塔街、天王前街、化龙街、西上街、万石街、仁寿街等7条街。中轴线东侧地块,统称“下里”,有塘边东街、登云桥街、上林街、后路街、兴贤街、学前街、宏路街、院前街、务后街、王步街等10条街。街与街之间还有18条巷、5条。上里有贵桥巷、寿山巷、县后巷、社坛巷、大龙津巷、小龙津巷、石桥巷、分中巷、洗马巷、江夏巷。下里有弥陀巷、荔枝巷、孙家巷、太平巷、文山巷、郭家巷、武巷、花锦巷。5条为:井、堂兜、巷里和2条油杭。  这些街巷既短且窄,路面铺砌石板或不规则的小块石,高低不平,最宽的商业街,仅7米左右,其他街巷2~5米。新中国成立后,十字街南北向改为816南路、北路;东西向改为816东路、西路。随着旧城改造,旧房更新,按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把原有街巷进行改道或拓宽。
  1953年,因福汾公路纵贯城区南北,把原有7米宽的旧街拓宽为12米,南起大桥,北至旧长途汽车站(今交通局),总长943米,路面铺砌块石,后改为混凝土。1958年为炼铁需要,将原有兴贤、仁寿、万石等旧街,拓宽为12米,延伸到1323米,为816东路和816西路,东起连江一中,西至煤炭厂,于1972年、1980年改铺块石路面,后又改为混凝土。1958年把文山巷、下水巷,从学院前至下水门道路,从2米宽拓宽为12米,长250米,块石路面。1984年又把登云桥、上林街、小北门旧街,南起玉荷路,北至凤尾水渠,总长550米,拓宽为7米的青年路。年,先后拓宽和延伸原有的塘边西街和塘边东街,新辟为玉荷路,长718米,宽21米,混凝土路面,横贯城区东西,与816北路交会处是县城中心区。1986年新辟文山路中段,北起玉荷路,南至816东路,长200米,宽16米,混凝土路面,与文山路南段和玉荷路东段连接起来,形成纵贯城区南北的另一条次干道。1986年5月竣工的西环城路,北起连江新汽车站,南至魁岐村后山,全长4061米,宽9米,沥青路面,后改为混凝土路面。1988年,将从旧车站至新车站总长716米,原属福汾公路的路段拓宽为28米的816北路,改沥青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经过改造和新建后形成棋盘式街道格局。东西主干道――玉荷路,南北主干道――816南北路、西环城路;东西次干道――816东西路,南北次干道――文山路。至1990年底止,县城新辟和拓宽的街巷道路计28条,长16.55公里,面积13.74万平方米。其中,主干道3条,长6438米;次干道2条,长1773米;小街巷23条,长8334米。  
1990年连江县城街巷道路情况表
下水道位置
面积(平方米)
连江大桥至新车站
大市街、美政街、太平桥
西环城路◆
新车站至魁岐村
爱国路至水关口
连一中至煤炭厂
义井街、兴贤街、白石顶、锁匙巷
下水门码头至玉荷路
文山路、下水巷
北门路至电力总站
江夏街、天皇前、花坪坊、仙塔街
玉荷路至凤尾
石、混凝土
登云桥、上林街、小北门
爱国路至816西路
石、混凝土
福星坊、西上街、西门兜化龙街
816南路至一小
务后街、盐仓前、王步巷、小东门
816南路至集贸市场、后门塘
石、混凝土
816北路至人武部
文化用品厂至派出所
县塑料厂至县医院
堤坝至816东路
宏路街、资寿巷
816北路至驻军守备三团
凤尾至防洪堤
混凝土、石
青年路至爱国路
混凝土、土
公廨顶、寿山巷、战斗巷
连江大桥至一小
混凝土、土
南门、下水门、下坂尾
凤尾至816北路
县冷冻厂至凤尾
水电招待所至仪表厂
杭下新村至堤坝
混凝土、土
青年路至绿茵村
印刷厂后门东至供销新村,南至木器厂
混凝土、石
武边巷、油行、红武巷
西北街居委会至市场
土地巷、太平巷、革命巷
上水门堤坝至中山路
石桥巷、中巷、上水巷、先锋巷
玉荷路至税务新村
816北路至青年路
  注:“◆”为新中国成立后新开辟的道路街巷。  桥 梁  
  隋至清代,县城先后建有13座石桥。最大的1座是横跨敖江南北的通济桥,位于县城南,隋大业三年(607年)由独觉僧募建,宋代玉泉寺真觉僧继建,桥尾有160米系过水路堤,遇洪仍靠舟渡。1953年改建为公路桥,改名连江大桥,长200.15米(详见《交通篇》)。其余12座为美政桥(俗称太平桥)、城隍桥、登云桥、鼓楼巷桥、仓桥、青云桥、分司桥、贵桥、金碧桥、化龙桥(俗称魁龙桥)、福星桥、巷柄桥。均建在城内通城河上,是城区交通便桥。民国以后,随着河道逐渐淤塞,有的陆续改建为道路,至新中国成立初,仅剩下美政桥、登云桥、化龙桥、福星桥等。1958年后随着旧城改造,已全部拆建成道路或房屋。  1984年福汾公路(即104国道)改绕县城西侧通过,在连江大桥上游约1.16公里处新建1座连江新大桥。1983年9月动工,1986年7月竣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总长426.1米。1990年县城有2座大桥,城内交通拥挤状况有很大改善。
防洪堤  
  县城地处敖江下游北岸,建堤前,每年夏秋台风暴雨季节,经常暴发洪水,来势凶猛,房屋漂没,人畜溺死。民国35~36年,县政府在广大民众的强烈要求下,曾两次在傅家池至教场墩修建一段防洪堤,长300多米,高2~3米,不久即被溪洪冲毁。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3月开始兴建观音阁至城西防洪堤,长1581米。1951年扩建敖江南北防洪堤,总长11公里。1964年后又多次续建加高、培厚和灌浆,部分堤段砌石护坡。北堤从观音阁至浦下闸总长6000米,其中石堤1100米、土堤4900米,桥头段高程12.21米。南堤从己古村至文新村,总长5000米,其中石堤1270米、土堤3730米,桥尾段高程10.68米,使县城和城郊免受洪水侵袭。
排 水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署县王汝奇开凿外河――护城河道,自东至西总长1320米,宽3.6米,深3米。清乾隆元年(1736年)知县戚|言首倡浚内河――通城河,总长1402米,宽4.5~7.5米,深2.4~3.6米。外河与内河之间有涵洞沟通(俗称水关口),高5米,宽3米,石砌,上拱下方,是内外河通水道。县城各条街巷和居民生活废水皆汇流入通城河,分别流进附城河、鼎炉河,经杭下村、白沙洋、浦下闸排入敖江。民国26年,部分城垣拆除,附城河也逐步填平,通城河又因无定期清淤整治,堵塞严重,流水不畅,暴雨成灾,内涝日益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和1972年修建816东、西、南、北道路时,结合砌建下水沟,改中央单沟为两旁双沟,流水断面100×40厘米,每距20米砌一个窨井,沟面盖上活动石盖板。1983年城区主沟4条,总长3876米,汇集于玉荷东路水关口,再流鼎炉河,经杭下村、白沙洋、浦下闸排入敖江。是城区地面雨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合流的排水沟。  1984年,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排水系统建设方案,第一期工程1984年1月至1985年2月,新建北起凤尾渠,南经青年路、玉荷路,东至玉荷路水关口排水主沟,总长1185米,流水断面1.2×1.5米。水关口外鼎炉河为明沟,长1366米,也进行疏浚。第二期工程1985年7月至1987年3月,新建北门路至烈士碑(今陈第公园);南起防洪堤,东至连江一中大门口;东起凤城集贸市场,西至爱国路;南起816东路,北至文山路北段4条下水沟,共1325米。第三期工程日至1989年8月,新建816北路南起旧车站,北至新车站下水道,总长1432米,钢筋混凝土圆形预制管,直径600~700毫米。上述排水系统全部为封闭式阴沟,沟底倒拱形,各支沟在汇入主沟处,均设沉积检查井。  年,还修建分支下水沟15条,总长4435米,逐步改善排水系统,减轻城区环境污染。 
供 水  
  新中国成立前,连江县城居民都是饮用敖江江水和井水,每逢枯水季节就出现“水荒”。洪涝季节,饮用水便受到污染,导致霍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新中国成立后,县卫生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饮用水的消毒和管理。1965年9月由县建筑公司开始筹建城关供水站,1966年7月投产改称连江自来水厂,日供水量94吨。1979年日供水量增至1379吨。城内有17个供水点,居民多到供水点取水。1982年安装水管的用户猛增到2253户,超过负荷,供水点全部拆除。1983年,水厂经改造扩建,日供水能力提高到3000吨,仍不能满足需要。1986年7月和1990年经扩建后,日供水能力增到1.5万吨,紧张局面才得到缓解。供水范围西起玉山村,东到浦下村;南起敖江防洪堤,北至农校;东北至毗屯村。1990年供水量229.3万吨,其中生活用水176.8万吨占总供水量的77%,供水人口3.7万人,用水普及率90%,水质综合平均合格率95.34%,管道总长22公里,最大管径500毫米。  
  民国3年以前,县城照明皆用植物油灯、蜡烛、煤油灯、马灯、汽灯等各种灯具。民国4年才由g头电灯厂拉电线至县城十字街,安装一台变压器,晚上供政府、商店、路灯和少数居民照明(只供上半夜10点),装灯200多盏,民国5年亏本停业。民国11年后,邑人与福州电气公司合办连g电灯公司,民国18年因亏损停业。民国21年继办g头电厂,供电县城,民国28年亦因亏损停业。民国29年初林方铨、林步箴等接办,因日军犯境,下半年即奉令将发电设备迁往三明。民国35年和民国38年,城关先后兴办连江和敖光小电厂,直至连江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开办私营城关电灯厂。1954年创办地方国营电厂,用电户数日渐增加。1966年装机容量增至630千瓦,照明用电从商店、机关、学校,扩大到工厂、居民。1971年8月开始与福州联网,1990年用电量1769万千瓦时。  县城街道路灯,1984年前只安装大街,小巷未设路灯。1984年11月进行重新安排,扩大路灯范围:主街段,自816东路的电影院至816西路的酒厂;816南路的桥头至816北路的汽车站。每根电杆均装上250瓦钠灯。次街段,自玉荷路的集贸市场至玉荷西路的民族招待所,每根电杆均安装250瓦汞灯。一般街道,每根电杆均安装60瓦的普通灯泡。小街巷,根据需要安装15瓦的寄户普通灯泡。敖江南北两岸的防洪堤,每根电杆装100瓦的普通灯泡,防洪季节才供电。新大桥首尾两端的电杆装上白玉兰装饰灯,每杆5盏,每盏60瓦,中间桥段装汞灯。政府机关、电影院、体育场、展览馆等单位根据需要亦装有白玉兰装饰灯。1990年县城路灯计465盏,其中汞灯38盏、钠灯31盏、普通灯泡376盏、装饰灯20盏(不包括单位),分布22条街巷和防洪堤,电缆线路长21395米。 
  县城原有房屋均是土木结构,防火条件极差,火患频繁。民国26年,县城才有民间自发组织的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120人,设备简陋。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51年4月重新组建城关救火会和义务消防队队员127人。1953年经整顿扩充至228人,设水龙、提水、拆厝3个分队、8个小组,主要使用手工操作的水枪、手龙等灭火器。1955年开始使用12匹机动消防泵。1956年,城关救火会改称县人民救火会,有义务消防队员239人。1959年购置60匹机动消防机。1962年组建第一支专业消防队,新添4吨消防车1辆。1965年升格为消防中队,属县公安局。1969年归县人武部。1975年复隶县公安局。1980年后,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连江县消防中队,为正连级建制,战士全部实行义务兵役制。城关义务消防队继续保留,定期训练。至1990年,县消防中队消防设施逐步健全,有4吨消防车2辆、泡沫消防车1辆、22匹消防泵4台,县城主要街道计安装消防栓42个。县直机关和工厂企业亦多有消防设施。
环境卫生 
  民国初,县城环境卫生条件很差。城区内没有公共厕所,只有城郊农民或居民简易搭盖的茅坑,街巷路旁随意摆放尿缸粪桶,环境污染严重。民国24年始配2名专业清扫人员,由商店集资雇聘,仅局限一条商业主街。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始组织城区清道队,配清洁员4人,清扫范围扩大到4个主街道。同时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拆除部分茅坑,提倡尿缸粪桶加盖,环境卫生有所改善。1965年10月,成立城关卫生清洁管理所,职工8人,由县人委卫生科领导。1979年11月,改属城关公社卫生院管理,街道清扫范围由50年代4条街0.6万平方米,扩大到15条街道5.7万平方米,每日1次。1981年5月,成立凤城环境卫生管理所,职工增至37人,由凤城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清扫面积扩大到9.6万平方米,每日两次,日垃圾清扫量由1979年的20吨增加到40多吨。1982年后,加强县城卫生管理力度,成立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挥部,拆除所有尿缸、粪桶,改造旧茅厕,新建公共厕所,粪便由吸粪车统一运送郊外蓄粪池或陀市林场作肥料。1987年后,随着城市商品房开发和旧城改造,多数粪便通过“化粪池”从下水道排出。1990年,凤城环卫所职工增至86人,有4吨自动升降垃圾车2辆,1.5吨机动垃圾车5辆、1.5吨抽粪运输车1辆、5吨喷水车1辆,公共厕所15座、178个坑位,每日垃圾清扫量45吨。
公 园  
  民国12年,知事张善和曾在城东郊建荷山公园。民国15年,驻连海军陆战队在县城建小公园,规模都不大,设施简陋,民国后期均已废弃。新中国成立后,县城没有公园,只有革命烈士陵园、体育场供居民早晚活动、休憩。1983年才在新大桥旁筹建江滨公园,计划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由少年儿童乐园、老人活动中心和青年娱乐点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期工程1988年9月竣工,投资10万元,用地4027平方米。后因地处防洪堤外侧,遇有特大洪水,易被洪水淹没,后期工程没有继续进行。1990年以后,又在城区筹建陈第公园和西郊玉泉山公园。
房屋建设工业用房 
  民国时期,县城工业只有私人碾米厂、锯木厂、酿酒作坊、酱行等30多家,规模小,设备落后,厂房简陋,混杂在住宅区内。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手工业社组或公私合营企业,新建部分厂房。1958年后,新建和扩建的工业企业用房逐年增加,至1990年,城区新建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0.48%。工厂布局基本上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规模较大的厂房,多建在城郊沿敖江东西两侧。城西郊玉泉山麓的县机械厂,创建于1958年,经过30多年的扩建,已形成大小房屋33幢的建筑群,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1970年新建的县合成氨厂,有大小厂房34幢的建筑群,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县城东郊荷山,有1959年建的县造纸厂建筑群,大小房屋23幢,总建筑面积6353平方米。
办公用房 
  清代以前,城内衙署机关用房不多。除县衙外,其余随时代变迁多已废圮,如税务局署,唐建,明圮于水;主簿署,宋建,明圮于风;按察、布政分司署,曾被南逃的明唐王作王府,唐王败逃,房屋随毁;还有教谕署、典史署、游击署、守备署、训导署等,到清末均已破废或改建他用。唯县衙留存最久,宋代初具规模,后经历代修葺扩充,成为县内最大建筑群,占地10余亩。民国时期仍作县公署及后来县政府、参议会等办公场所,其余机关单位多借用祠堂庙宇办公。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接管旧政府大院,经修缮作为县人民政府各科局办公场所。1955年拆建2幢办公楼,1980年再次拆建为6层混凝土结构办公大楼,建筑面积3568平方米。中共县委机关和群众团体,始在江南大地主房屋办公,1958年迁城内仙塔旁原实验小学,并进行修缮扩充,1967年“文化大革命”县委机关瘫痪,改由县人民武装部(后来还有消防中队)使用。1971年县委恢复,在原县委领导宿舍新建办公楼(今为县司法局、安全局)。1975年在县政府后院新建4层办公楼和宿舍楼(后亦改为办公楼)2幢。80年代后,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分工趋细,部门增多,县政府大院办公用房不敷使用,有的单位逐渐迁出单独建房。年办公用房建设进入高峰,10年共新建29731平方米,相当于以往30年总和的6倍。大部分为3层以上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办公条件大有改善。  1990年,县政府大院主建筑有6幢(办公楼4幢、宿舍楼2幢),总面积14147平方米,为县政府系统32个科局单位及县委、人大、纪委等主要机关办公场所。另有22个政府系统科局在大院外单独建办公楼。县城机关办公用房总面积3.74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面积的2.57%。
商业用房 
  1949年以前,县城商店集中在南门兜至县政府一条直街上,总长416米,街道狭窄,市容不整。1953年县城商业街结合福汾公路的修筑,贯穿城区南北,拓宽街道为12米,两旁商店按统一规格后退改建,采用板条墙和鱼鳞板墙粉饰,经过刷新,街景尚较整齐。年,新建百货、饮食、五金、交电等国营商店和机关单位,商业街景进一步改善。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区建设处于低潮。1978年以后,城区经济进入新的繁荣时期,不但把原有商业街住房改建为商业营业门面,而且新建不少商业网点,向东、西、北3个方向延伸。至1990年底,县城商业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0.75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7.37%。其中凤城集贸市场第一期工程于1985年竣工,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524平方米,是县内最大农产品交易中心。  
教育用房  
  清代及以前县学,均设孔庙明伦堂内,书院多以祠庙为院址,私塾多设民房。民国时期学校仍多沿用旧祠庙或废置衙署,新建极少。民国14年(1925年),县立初级中学在游击署旧址(今人武部)新建校舍1幢、8间。民国24年,华侨胡文虎捐建敖江小学文虎学楼1幢。抗日战争时期,连江两度沦陷,县城几次遭日机轰炸,大部分学校被炸成断垣残壁。初级中学内迁山区,小学停办。到民国38年8月连江解放前夕,县城中小学校仍大部设在破烂不堪的祠庙之中。初级中学在泰山庙、龙兴观内,公立敖江小学在仙塔街原县中校舍,敖西小学在化龙桥临水宫,私立类思小学在东门基督教会侧,陶英小学在西门外。规模均很小。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相继接管公私立中小学校,对破旧校舍进行大面积修缮和更新。1950年开始,连江初中(后改连江一中)相继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体育馆等。年,将化龙桥原敖西小学扩建为县实验小学,原类思小学扩建为城关第一小学,在江南创办华侨中学(后改县第六中学)。年,先后在西门兜新办八一小学,在城西创办民办中学(后改县第九中学)。年,相继在假山里改建创办城关第二小学,在东门连江一中北侧新办县中心幼儿园,在城东浦下新办荷山中学等。至1990年,县城中小学用房建筑面积计3.98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面积的2.73%,学校布局基本合理。  
医疗卫生用房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英国传教士在县城西门外建医馆,民国7年改名圣教医院,民国13年增建病房1幢。民国38年6月停办。民国38年8月前,县城有16家西医私人诊所和1家卫生院,设备简陋,规模很小。中医诊所一部分设在中医寓所,一部分设在中药铺门诊。连江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卫生院,1950年在中山路陈氏宗祠修建门诊部。1958年在西门兜福星坊新建门诊部和病房、办公楼。1960年后陆续兴建门诊大楼、综合楼、病房、手术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846平方米。1964年5月在西门外玉泉寺旧址建职工疗养院1幢,1971年驻军守备三团在青年路林氏宗祠旧址拆建3层混合结构卫生院1幢。1978年敖江卫生院在北门东渠路建门诊和病房各1幢,1985年凤城镇卫生院在新连路建综合楼1幢。至1990年底,县城医院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54%。  
文化体育用房 
  民国时期,县城无影剧院。虽有县图书馆一所,亦借用陈氏宗祠为馆址,藏书很少。体育场一处,场地不大,设备简陋。新中国成立后,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主要有:1956年6月竣工的电影院1幢,1360个座位;1959年9月竣工的展览馆3幢,建筑面积3260平方米;1964年建体育场1处,占地面积12210平方米;1987年建体育馆1幢;1979年竣工的文化馆1幢,6层框架结构。1990年,县城文化体育建筑面积计3.17万平方米,占县城总建筑面积的2.18%。
  民国时期,县城私人工商业虽有储存粮食和黄酒的仓库,但面积很小,储量不大。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仓储发展很快。基本可分两大类:一是工厂企业自用的材料和产品仓库;一是商业、粮食部门储藏商品物资的仓库。至1990年底,城区计有大小仓库87处,建筑面积9.74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6.68%。
住 宅  
  县城现存的古住宅,大部分建于明、清,土木结构为主,六扇五间或四扇三间,大小厅堂、前后书院、天井游廊、围墙夹。民国时期新建的不多,建筑风格基本沿袭明清。据民国38年统计,县城留存的建筑有祠堂53幢,庙宇44幢,明清庭院或住宅计48幢,多系富殷豪门之家。一般居民多旁街背巷而居,房屋简陋破旧。旧社会由于建房无统一规划,各选朝向,杂乱无章。由于社会动荡不安,战乱灾荒频仍,城区住宅不断遭受严重破坏。清代县城遭大火灾8次,民国5~19年火灾4次,烧毁房屋130多家。民国29~33年,县城7次遭日军飞机轰炸,尤其第一次沦陷,县城被日军轰炸、烧毁房屋五六百家。第二次沦陷时,被日军拆毁民房37家。到民国38年8月连江解放前夕,县城住宅区尽是颓垣断壁,满目疮痍,部分贫民仍住在祠堂和宫庙。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城区住宅建设开始转机。年20年间,私人新建住宅面积18.51万平方米。由于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住房状况日益紧张,在“文化大革命”中,占地抢建私人住宅非常突出。改革开放后,县城建部门在住宅建设上认真贯彻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同步进行的原则,逐步解决居民住宅紧张困难。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支持私人拆低层旧房、危房,建造2层以上实用住宅,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筹建职工宿舍,解决所在单位职工家属住房问题,房地产管理部门筹集资金建造商品房,解决无房户住房问题。1987年在玉荷路北侧征地48.59亩,开发住宅小区。年,在旧城改造中总计拆迁安置89户,建筑面积5156平方米。至1990年底止,县城住宅总建筑面积96.54万平方米,占县城总建筑面积的66.21%。其中私房70.53万平方米,公房12.63万平方米,单位建房10.64万平方米,商品房2.74万平方米。  其他房屋0.35万平方米,占县城总建筑面积的0.24%。至1990年,县城房屋建筑面积总计145.8万平方米。
集镇村庄建设
镇(乡)驻地建设  
  县内集镇随历史发展逐渐形成,多分布沿海港湾和内陆交通枢纽,至民国后期,全县18个乡镇,有6个列为镇建制:敖江镇(即今凤城)、东澳镇(含东岱和晓澳)、筱定镇(含筱埕、定海)、g头镇、丹阳镇、黄苔镇(含黄岐、苔)。集镇规模都不大,基础设施很差。  新中国成立后,集镇规模逐渐扩大,基础设施日益改善。到1990年,全县21个乡镇(含待统一的马祖乡),有凤城、浦口、东岱、晓澳、g头、丹阳、黄岐7个为镇建制,其余14个为乡建制。除凤城镇和敖江乡设在县城已在县城建设中记述外。其余乡镇驻地建设简介如下:  东湖乡 在县城北5公里,历史上仅为小村庄。新中国成立后,104国道和13-104省道贯穿全境。成为交通枢纽,经济迅速发展,乡址规模不断扩大。国道线两侧建成宽敞的商业街及影剧院、中小学、卫生院、农贸市场、信用社、粮站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5.5万平方米。有日产600吨自来水厂1座,程控电话100门,电力网布各村。居住住宅过去多为土木结构,低矮阴暗。改革开放后改建或新建的多是砖混楼房,居住条件大为改善。1990年后,因104国道拓宽,沿路有300多户拆迁,安排在五角溪新建住宅小区,已建130户。居民住宅用地面积扩展到21.4万平方米。  浦口镇 镇区人口稠密,建筑物密度大,旧主街仅200米长,2~3米宽,狭小拥挤。50年代修建的福州至北茭省道贯穿镇区北侧。1980年对旧街进行改造,拓宽10米,长延伸2000米,南通货运码头,北接省道,铺筑混凝土路面。省道两侧亦逐渐形成新街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扩大到6.94万平方米,有自来水厂2座,日供水能力1000吨,35千伏变电站1座,与县联网,程控电话45门,还有停车场、农贸市场、木材市场、中小学、医院、影剧院、游乐园等。居民住房较紧缺。改革开放后快速增加,1980年由镇统一规划,安排133亩给1159户危房或缺房户建设新居。1990年居住用地扩大到59.9万平方米,比1985年增加1.26倍。  东岱镇 清代曾设巡检司、守备署、海关分卡,商贸繁荣,但镇区街道狭小,仅有1条3米宽、200米长商业街,民国38年(1949年)1月和1955年10月两次大火灾,几乎烧成一片平地,在重建时拓宽到9米,长延伸为585米,石块路面。1988年新辟东兴街,长550米,宽14米,水泥路面,还修镇郊路4.5公里。公共建筑用地面积11.4万平方米。有日产850吨水厂1座,35千伏变电站1座,已装程控电话150门,还有农贸市场、银行、保险、中小学、医院、电影院、文化中心活动室、老人乐园等。居民住宅较拥挤,路网不完善,1988年加强镇区建设总体规划,开发住宅新区和商品房,居住条件大有改善。1990年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扩大到44.9万平方米。  晓澳镇 镇区主街长1500米,宽3~6米,支道长1000米,宽2~3米。1990年经过整修普遍改铺混凝土路面。公用建筑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有镇政府和3个居委会、中小学、医院、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等单位。有日产500吨水厂1座,程控电话110门,电力网布各村。镇区住宅本来就很拥挤,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发展,旧房改建、扩建逐年增加,但缺乏总体规划指导,布局杂乱,密度过高,交通、消防、卫生等条件较差。1982年开辟沙塘里新区,至1990年已建新房253幢,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镇区总计居住用地面积43.5万平方米。  g头镇 为港口、渔区、旅游区和华侨区集镇,原有镇区商业主街仅300米长,宽3~4米,石板路面。新中国成立后,104国道横跨镇区,逐渐形成新街,两侧新建4~6层商住混合楼。1990年从新街中心新辟1条开放路300米,宽7.5米,与改线后的104国道相接,镇容大为改观,新旧街巷先后均改为混凝土路面,修下水道1000米,改变了以往污水溢流状况。1990年镇区公共建筑用地面积11.12万平方米,有码头13座,靠泊能力2410吨,110千伏变电站与县联网,日产1800吨水厂1座,程控电话500门,集贸市场3850平方米,商业网点密布,海关、港务、港监、金融、保险、邮电等机构和医院、学校、文化设施等。居民住宅密度较大,改革开放后,旧区逐步改造为高层商住房,国道两侧新区为华侨别墅和商住房。1990年居民住宅用地面积扩大到31.91万平方米。  潘渡乡 原有街市规模很小,只有几间商铺和小客栈。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福飞公路修通,经济逐渐活跃,街容有所改观。改革开放后把旧街土路拓宽4~6米,并延伸750米,与13―104省道相接,路面铺砌块石或混凝土,小街巷长600米,也改铺混凝土路面。公共建筑有乡政府办公楼、农行营业所、供销社、税务所、食品站、粮站、邮电所、工商所、中小学、医院、文化站等,用地面积2.88万平方米,电力与县联网,磁石电话30门。居民住宅多土木结构,布局比较分散、零乱。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改建、扩建、加层和新建,居住条件大有改善。1990年居住用地面积为8.03万平方米。  小沧畲族乡 是个偏僻的山区集镇,以往交通闭塞,商品经济不发达。1980年修通蓼沿溪西至小沧公路,森林资源得到开发利用。1985年建成湖山水电站,各村农户都用电照明。年,经过各级政府扶贫支持,农民收入有所增加。1990年因建设山仔水利枢纽工程,乡址全部为淹没区,应拆迁的公有房屋1.3万平方米,居民住房5.38万平方米。政府拨1480万元补偿费,在附近的利洋坪建设新乡址,安置淹没区居民。  丹阳镇 原有镇中心人口不多,街市长200多米,宽3~4米,石块铺砌、崎岖不平。国道通车后,镇区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旧街改造为水泥路,宽6米,长延伸至460米。1986年新辟镇政府到104国道的丹凤路300米,宽8米,两侧多为新建的商住混合楼房,104国道两旁新建有商店、旅馆、酒家、千军井公园等,并逐渐扩展到丹阳至蓼沿公路两侧,长达1000米。公共建筑用地6.84万平方米。主要有35千伏变电站、日产600吨水厂,占地44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程控电话装机容量488门,设有银行、邮电、法庭等机构和电影院、医院、中小学等文化教育设施。1990年居民住宅用地面积23.18万平方米,旧房多土木结构,新建多砖混结构。  蓼沿乡 为山区集镇。旧主街长170米,宽4米,商铺、客栈规模很小。1958年丹阳至罗源县寿桥公路纵贯乡境,商贸逐渐兴旺。1967年旧街整修拓宽为6米。1985年延伸200米与丹寿公路交会,并在公路两侧逐渐形成新街,长400米,宽12米,统建商店56间,农贸市场1座,商品房12套。公共建筑用地1.94万平方米。有乡政府、医院、电影院、中小学、供销社、粮站、邮电、银行、税务等单位。建有兰水一、二级水电站2座,与县并网。居住用地比较分散,住房多数为土木结构,比较破旧。改革开放后开始改建和新建砖混结构楼房,并开发商品房。1990年住宅用地增加到18.47万平方米,居住条件大有改善。  长龙乡 乡驻地原是荒凉山坡,只有古道旁的几家茅屋小客栈。1958年修通飞石至长龙公路,1973年续修至马鼻。各村修有简易公路相通。乡政府南面已形成200米长的商业主街,宽6米,1988年浇注混凝土路面,1990年后又延伸至1000米。有35千伏变电站1座,与县联网,日产200吨自来水厂1座,磁石电话30门,乡公共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点较为分散,1962年3月为接待和安置印尼回国华侨,在长龙设华侨农场,统建住宅1.44万平方米。改革开放后,对旧住宅逐步进行改造,并新建统建一些住宅,市容面貌有较大改观。1990年,居住用地面积增加到9.25万平方米,居住条件大有改善。  马鼻乡 原有商业街长600米,宽3~4米,石块铺砌。经1965年和1986年两次整修,拓宽至4~5米,路面改铺混凝土。改革开放后,旧街已向文马公路伸延700米,宽6米,混凝土路面。建有电站并同县联网,1981年新建日产1600吨自来水厂,使3万人口解决饮水困难。公用建筑用地5.41万平方米,有镇政府、供销社、粮站、水产站、税务所、农行营业所、中小学等单位。居民住宅60年代前以木或土木结构为主,70年代后,已逐步改建为砖木和砖混结构。1990年居民住宅用地51.5万平方米。  透堡乡 新中国成立后曾作为区委驻地,后属马鼻乡,1990年9月成立透堡乡。该乡村落集中,人口稠密,建乡前已有中学、电影院、医院、自来水、电力、电信等公共建筑设施。建乡后,新建乡政府大楼,修环城路120米,宽12米。原有旧街狭小,后在长马公路两侧形成新街,并逐渐向马鼻拱头延伸。居民住宅以土木结构为主,密度较大,布局零乱。1990年制订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改造旧住宅区,拓展新住宅区,面貌大有改观。  官坂乡 原有小街巷弯曲窄小,商铺不多。1958年文(山)马(鼻)公路修通后,路旁两侧逐渐成为新商业街,长400米,宽7.4米。1989年改铺混凝土路面。小街巷600米,经过整修、浇注混凝土路面,面貌大有改观。公用建筑4.48万平方米,有乡政府、影剧院、农行营业所、信用社、中小学、邮电所、供销社、粮站等单位。供电线路与县联网,安装载波电话60门,1987年建成日产600吨水厂1座。居民住宅多土木结构和砖木结构。1980年后,新建的住宅多砖混结构。住宅区逐渐向新商业街两侧扩展,在文山油库、变电站对面已成为新村小区。1990年居住用地21.62万平方米。  坑园乡 旧主街仅150米长,3米宽,50年代修的福州至北茭省道由乡北侧通过,主街店铺逐渐向公路两侧延伸,形成500米长的新街。公用建筑面积9.28万平方米,主要有乡政府、渔业中学、小学、税务所、供销社、信用社、粮站、食品站、医院、水产站等单位。1978年建成日产600吨自来水厂,电力与县联网,有磁石电话60门。1980年4万多亩的大官坂围垦竣工后,成为县内鱼虾等水产养殖基地。居民住宅主要集中在乡中心成圆状布局,新开辟的宏达小区面积26亩,正在建设中。1990年居民住宅用地面积16.03万平方米。  筱埕乡 是港口集镇。主街临海,原只有160米长,2米宽。1962年后,经拓宽改造,延伸到410米长,8~10米宽。改革开放后新辟龙舟路长327米,宽14米,混凝土路面。1979年建成日产1500吨水厂,供电线路与县联网,磁石电话46门。1990年公共建筑用地面积2.94万平方米,主要有乡政府、村委会、卫生院、银行、邮电所、中小学等单位。居民住宅历史上以石木结构为主,改革开放后改建和新建的多为砖混结构楼房。1990年启动旧区改造工程,在建的永安楼、保定楼、朝阳楼均6层框架结构,已竣工65套。1990年居住用地面积发展到33.66万平方米。  安凯乡 依山面海,原有街市极小。50年代修通的福州至北茭省道横贯乡境,逐渐形成新街。60年代建有容量427万立方米的郭婆水库,1987年建成日产5000吨水厂1座,除供应本乡外,还供应黄岐和苔2个乡镇。新修街区道路1条,长300米,宽4~7米,石砌路面,连接避风港码头和省道。有35千伏变电站1座,磁石电话60门。主要有乡政府、村委会、供销社、卫生院、水产站、中小学、商业服务等单位。居民住宅以石木结构为主,依山临海而建,布局杂乱,巷道窄小。改革开放后,居住条件有所改善,新建的多为砖混结构楼房。1990年居住用地面积10.59万平方米。  黄岐镇 为港口集镇。原有主街400米长,宽2.5米,石块路面。1984年拓宽至8米,改铺混凝土路面。同年围海造地1.2万平方米,新辟商业街480米,宽10米,还整修小街巷1300米。新建对台贸易码头1座,有200吨2个泊位。自来水由黄岐半岛水厂供应,电力与县联网,程控电话已开通。有镇政府和4个居委会、学校、医院、供销社、粮站、银行、邮电所等单位。公共建筑面积6.16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以石木结构为主,改革开放后新建的多砖混结构。1986年开始按照村镇规划,开拓新区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1990年居住用地面积达31.87万平方米。  苔乡 为港口集镇。有古城堡。居民房屋稠密,原有2条小街,弯曲狭小。50年代修通公路,逐渐形成新街。1983年建成后港驳岸码头和避风港,港旁300米长道路成为新商业街,并与公路相接,初具集镇规模。镇区公共建筑用地4.41万平方米,除乡政府建在公路南侧外,其余公共建筑多在后港附近。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布置各村中心地带。居民住宅依丘陵地势而建,以石木结构为主。改革开放后有1200多户渔民改建或新建住宅,多2层以上砖混结构。1990年,开始开发后港新区16万平方米,已建1万平方米,居住建筑用地面积扩展到49.54万平方米。  马祖乡 待统一。在县境东部,由南竿、北竿、高登、东引等19个大小岛屿组成。民国时期为县内一个乡。连江解放后被台湾当局军队盘据。岛上集镇建设发展较快。有火力发电厂、自来水、码头、环岛公路等设施及军政办公场所、中小学、医院、图书馆、商场等建筑。据马祖资料载,1978年居民住宅共2733幢,其中南竿1252幢、北竿915幢、白犬岛449幢、东引岛117幢。后随人口逐渐向台湾等地迁移,住房相对宽裕。
村庄建设 
  境内历史形成的村庄多傍溪临海。平原和沿海人口稠密,村庄较大,山区地广人稀,村庄较小。由于战乱、匪患、灾荒等原因,随人口迁徙,村庄时有兴废。清初迁界,连江离海30里之内居民悉迁内地,村庄堡寨皆毁,历20余年才返迁重建家园。乾隆二年(1737年),全县5364户,分布420个村庄,平均每村仅12.77户。嘉庆十年(1805年)有508个村庄。民国18年(1929年),全县32011户,分布149个主村(设乡镇)、396个小自然村(设附乡),平均每村58.7户。小沧乡有25个附乡,有的附乡仅一二户人家。居民房屋依地形而建,多数为单层木结构,部分有外墙,山区筑土为墙,沿海结石为墙。不少住房与禽畜舍、柴草间连在一起,有的甚至人畜混居。g头、东岱、筱埕等部分沿海渔民则居住在连家船上。少数富户官绅宅第,才有二进或三进院落,四周有高大风火墙,有的门前还有竖旗处,俗称“旗杆厝”。民国26年芦沟桥事变后,县属马祖列岛、川石岛、壶江岛等先后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城乡遭日军轰炸炮击,县城和部分乡村两度沦陷。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被炸毁房屋926座、数万间,苔和定海村几乎被炸为平地。全县3万多灾民流离失所,多数村庄呈现破败惨象,到连江解放时仍满目疮痍。  新中国成立后,经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农村经济很快恢复发展,村庄建设逐渐发展。50年代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51.7公里,有近一半大队通汽车,多数村庄有供销社或分销处、代售店、学校、大队办公场所、生产队队址、仓库及厂场。人口较集中的一些大村庄,还兴建运动场、篮球场、敬老院、礼堂、电影院等公共文体设施。县人民政府还重点帮助革命老区重建家园,年,共帮助修建住房1657间,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卫生有初步改善,但由于人口增长较快,住房依然紧张。“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群众乘乱占地抢建房屋,影响建设规划,浪费土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村庄建设出现崭新局面,建设部门加强村庄规划制定和管理工作,逐步改造旧村,建设新村。经济较富裕的村,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户,建造混合结构的多层楼房,并讲究室内装修和环境绿化;g头镇东升村和东岱镇东水村,在政府的支持下,统一征地和规划,建设渔民新村,结束了世代以船为家漂泊不定的历史;许多海外华侨、港澳台胞关心家乡建设,慷慨捐资办学,修桥铺路,兴办各项公益事业。与此同时,国家加强对老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等贫困地区和沿海岛屿建设的扶持。年,政府组织多渠道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扶持发展生产,解决群众在交通、电信、照明、饮水等方面的困难。农村公用建筑大量增加。1990年全县255个行政村,有村办企业636家,年收入1.99亿元;有226个村通汽车,19个沿海岛屿村有机动客船,相当部分村内道路铺砌水泥路面和排水沟;电力网已延伸252个村,有96%的住户用电照明;86个村接通程控电话;103个村有自来水设施,供水人口41万人;农村商业网点密布;全县农村小学380多所,入学率达99%,各村学校大都是较好的楼房;203个村设有文化俱乐部,500座位以上礼堂、影剧院83幢;相当部分村有老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篮球场等;大的村落还有镭射放映点、卡拉OK舞厅;电视广播基本普及。  东升村 位于g头镇区内,纯渔业村。1949年以前,陆上无立锥之地,以船为家。全村有“连家船”140艘,每船居住面积仅10多平方米,“一条破船挂破网,祖孙三代共一船”,就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1956年成立渔业生产合作社后,艰苦奋斗,生产迅猛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1971年成为全省第一个收入百万元大队,80年代跨入千万元村。1990年全村总收入2432万元。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开始全面规划陆上定居。50年代末,由集体出资建住宅600平方米,使49户渔民迁进新居。年,经g头公社统一安排,征地14480平方米续建渔民新村,大队扶持资金,安排230户渔民住进新村。“文化大革命”时期停建。年,村民自筹资金,经政府审批征地,新建房屋17640平方米,有388户渔民迁入新居。至此,全村共建私人房屋32720平方米,渔民已全部到陆上定居,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年,该村征用原闽东造船厂西侧土地98亩,筹建东升渔业基地,规划分为公共建筑、工厂企业、住宅及商业网点3个小区。至1990年12月底,已建造船厂5000平方米,混凝土高桩结构码头1座,在建工程有冷库、学校、机修厂、渔民住宅,解决280户住房紧缺困难。  浦下村 位于县城东侧1公里,平原农业区。1949年全村220户、980人,住宅面积4205平方米,人均4.2平方米,多数为低矮木房、草寮。新中国成立初只有少数缺房户零星修建住房。年,有40户买旧木料建排房。1972年后大队兴办的浦下美术工艺厂效益显著,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均大幅度增加。80年代进入建房高峰,至1988年末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人均18.9平方米。以砖混结构为主,少数框架结构,3层居多。庭院式95幢,园林式7幢,装修配套较好9幢。年,村财投资141万元建设公益事业。村中街巷道路大部分铺砌水泥路面,现正在筹建荷山公园,村貌大有改观。  儒洋村 位于敖江乡东部,四面环山,岩石裸露,地少人多。新中国成立后,利用花岗岩资源,发展建材业,并逐步向建筑业推移。到1962年,开山砌石工人由1949年3人发展到100人。1975年后进入福州建筑市场,工人发展到680人。成为敖江公社建筑工程公司的主力军。1990年完成工程量569万元,占整个公司完成量的44%,占全村工农业总产值的60%,村集体经济日渐雄厚,先后投资74万多元,兴建村办公楼、礼堂、老人会、保健站、小学教学楼、操场、修筑水泥路2条、200米,建20万立方米水库1座及自来水设施。年,全村有532户新建或改建住宅,占全村总户数的95%。其中新建的410户,均砖石、钢筋混合结构楼房,大部分是2~3层,个别4层。  贵安村 位于潘渡乡西部,全村906户,人口3913人。福飞公路由村域穿过。是县内著名的温泉区,地热面积0.8平方公里,日开采量为吨,最高水温82℃。解放前是个穷山村,改革开放后,该村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在市、县科委部门的指导和扶持下,综合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发展温泉养鳗。1988年养殖面积75亩,产量631吨,产值1800万元,出口成鳗274吨,创汇220万元。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均大幅度增加。年村财用于建设乡村道路、市场、学校的资金有47万元。村民的住宅条件也得到改善,仅2年时间就有72户村民投资384万元,新建、改建住宅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  东水村 位于东岱,纯渔业村。新中国成立前相当部分住在“连家船”。1982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46亩、围垦海滩54亩,计100亩,统一规划建渔民新村。其中,公共建筑用地2900平方米,道路用地7700平方米,工业用地7900平方米,住宅用地2.3万平方米,绿化用地4770平方米,布局合理。渔民住宅计划580户,基础工程由村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地面工程由各户自行出资建筑,至1988年已建334户,面积3.01万平方米,以混合结构为主。已建造船厂1075平方米,冷冻厂310平方米。修主干道1条、长60米、宽18米,次干道和支道、巷道21条、总长4460米,并有配套排水系统。供电、供水设施齐全。公共建筑有村办公楼、医疗站、老人会、小学、公厕等。
建筑业建筑队伍 
  连江县历史上从事建筑的主要有木匠、石匠、土匠。民国38年(1949年),全县土木工人仅有358人。新中国成立初,除公路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多,队伍发展不快。1958年“大跃进”时期,建筑业随之兴起,1960年建筑工人发展到1560人。年,全县进行民间建筑业普查,参加登记发证的建筑工人计3256人,比1960年增加1倍,工种也日趋齐全。1978年以后,建筑业蓬勃发展,1980年建筑业队伍14345人,1990年发展到23854人,比1965年增加6倍多,占全县总劳力的11.2%。  建筑工人素质,1950年平均技术水平仅2级,1958年为2.8级。80年代后,城乡大批知识青年加入建筑队伍,通过锻炼与培训,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1984年平均水平提高到3.5级,1987年上升到4.5级。1990年15家建筑公司核定工人中,4级以上4548人,占总数的66.4%,形成一支木匠、石匠、泥水、装修、钢筋、电焊、水电安装等专业工种配套齐全的建筑大军。在1989年全系统技术职务评聘和发证中,计评聘各类技术人员607名。其中,工程师13人,助理工程师88人,技术员453人;会计师2人,助理会计师9人,会计员31人;助理统计师1人,统计员2人;经济师1人,助理经济师4人,经济员3人。  1990年开始,转入分批对各类技术人员的评聘考核工作。至年底,第一批评聘考核94人。
建筑企业 
  县内建筑安装企业起步较晚,1949年以前,城关仅有六七家私营柴房店,规模很小,完成工程量不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成立县建筑工会,开始招揽一些工程,为建安企业的雏型。1954年建立城关建筑营造所,1956年乡村纷纷成立建筑合作社、建筑社和建筑副业队。1958年4月联合城关、g头、浦口、马鼻4个建筑社组成县第一家地方国营连江建筑工程公司。1964年各公社普遍成立建筑管理站。80年代改革开放后,城乡建设勃起,为加强施工管理,1981年7月县成立社队建筑工程联合公司,下辖7个工程处。1982年成立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成立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社队联合公司随之解体,7个工程处经充实后分别成为乡镇建筑工程公司。到1990年底,全县有15家建筑工程公司,其中县办集体3家,均核定为3级;乡镇办集体12家,其中,4级10家、5级1家、6级1家。另有黄岐、安凯、苔、潘渡等4个乡镇办建筑社。据15家公司统计,年计完成建筑面积542.2万平方米,总产值76746万元。  连江县建筑工程公司 亦称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创建于1958年4月,由城关、g头、浦口、马鼻4个建筑社合并成立地方国营连江县建筑工程公司,1963年改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85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三级建安企业,有4个工程处,1个水电安装队,5个附属厂,在册职工587人,技术含量11.4%。50~70年代,县内主要建筑均由该公司承担,还完成朱公国防设施建设3万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管理废弛,经济效益下滑。随之工人退休渐多,经济负担包袱日重,面临困境。1978年后随着建筑市场开放,进行一系列改革,逐步恢复生机。积极向县外拓展业务,重视质量,尤其加强经营管理,打破“大锅饭”,实行幢号承包责任制,从而扭亏为盈。1990年完成产值629万元。  连江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982年2月由城关、g头两个建筑社合并组成。1985年5月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县办集体三级建安企业。有3个工程队,1个水电安装队,在册职工349人,技术含量11.75%。成立初期面临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短缺等困难,1986年领导班子调整后,健全管理制度,开拓省内外建筑市场,先后与福州、厦门、天津、江西、湖北、新疆等省市开展横向联合,效益明显。1988年、1989年连续两年被福州市建工局评为先进企业。1990年完成产值554万元。  连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984年8月县社队建筑工程联合公司解体时,由敖江、g头、马鼻、官坂、浦口、晓澳、东湖7个工程处重新组建而成。1987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县办集体三级建安企业。在福州、马尾、安徽宣城、湖北黄石设办事处,河南、江西南昌设工程处,有12个工程队和1个预应力构件厂,在册职工555人,技术含量10.3%。公司创建后,年产值以40%左右幅度递增,1990年达944.73万元,列县办集体之首。  连江县水电安装公司 创建于1987年4月,由原县、乡两级建筑工程公司水电安装队和县自来水厂给排水工程队合并组成,在册职工168名,技术含量10.7%。经资质审查核定为集体三级建安企业。因承建工程不多,1988年解体。  敖江建筑工程公司 创建于1964年,始为建筑业管理站,1984年扩展为公司。1985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福州、邵武、江西南昌设有办事处,在册职工965人,技术含量7.3%。年完成产值都保持在1000万元以上。1990年达2864万元,在县建安企业中名列前茅。年连续6年评为县先进企业。  g头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54年,初为g头镇建筑社,1958年4月并入县国营建筑公司。1963年体制下放时重组g头建筑社,1984年11月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750人,技术含量7.07%。该公司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1987年和1989年被评为福州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0年完成产值1651万元。  马鼻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56年,始为马鼻乡建筑社,1958年部分职工并入县国营建筑公司,余下重组马鼻建筑公司,1984年11月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5月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705人,技术含量9.5%。公司成立后十分注意抓好质量管理,1984年在五区八县质量抽检会上列第二名。1985年在省建委乡镇企业创优评比中荣获第三名。1987年南平市建设局对35家外地建筑队质量管理检查时,该公司名列榜首。1990年完成产值985万元。  浦口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54年,始为浦口建筑社,1958年扩大为浦口建筑公司,1984年扩组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750人,技术含量7.73%,承建工程分布上海、山西、湖北、河南、新疆、海南等省,1990年产值2275万元。  东岱建筑工程公司 1984年10月随着行政区的划分,从浦口建筑工程公司分出单独组建,1985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450人,技术含量8%。公司成立后,始终把提高工程质量摆在首位,1984年承建南平九峰山铁索桥,评为省标工程。1990年完成产值317万元。  晓澳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4年,始为公社手工业建筑业管理站,1986年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1989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375人,技术含量8.3%。1990年完成产值223万元。  官坂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4年,始为公社手工业建筑业管理站,1972年改称官坂建筑社,1984年扩建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5月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443人,技术含量5.6%。该公司对石构工程有专长,质量优良,先后承建驻霞浦海军石构营房、水口电站石方工程、建宁县黄岭石拱大桥、河南确山石拱桥、周宁县高29.5米的石构烈士纪念碑等,质量优良,深受好评。1990年完成产值213万元。  东湖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4年,始为公社建筑社,1984年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224人,技术含量7.6%。1990年完成产值193万元。  筱埕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4年,始为公社建筑业管理站,1975年更名公社建筑社,1986年5月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1987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235人,技术含量5.5%。1985年起积极开拓福州、湖北等建筑市场。1990年完成产值127万元。  长龙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7年,始为公社土木建筑队,1975年扩组为公社建筑社,1986年招聘技术人员组建建筑工程公司,1987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五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217人,技术含量6%。1990年完成总产值202万元。  坑园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64年,始为手工业建筑业管理站,1980年3月改称公社建筑社,1986年5月扩展为建筑工程公司,1989年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四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210人,技术含量5.7%。1990年完成产值202万元。  凤城建筑工程公司 创办于1956年,始为城关建筑社,1958年并入县建筑公司。不久另组城关建筑社,1982年2月并入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8年2月再组建凤城建筑工程公司,经资质审查核定为六级建安企业,在册职工201人,技术含量6%。1990年完成产值204万元。  
年连江县15家建安公司完成面积产值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建筑竣工面积
完成总产值
14393.1建筑设计  
  民国及其以前,县内多数建筑规模较小,一般房舍由老木匠按“财、病、离、丈、官、劫、害、本”的“八字经”设想,一般木工有“七尺二寸加,字字都不差”的说法,只要把要求的尺寸写在木板上,就可操作,没有详细蓝图。1950年成立县建筑工会,开始有2名设计预算人员,业务负责人林新官绘出敖江粮食仓库第一张施工蓝图。1954年建立城关营造所,增配预算员2人。1958年4月国营县建筑公司成立后始设立设计组,1960年改称设计室,有设计人员4人。这些设计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称为“土专家”,但缺乏专业训练,只能担负土木或砖木结构建筑设计任务。60年代后,钢筋混凝土建筑增多,并逐渐向高层发展,建筑工程大专院校的毕业生陆续走上工作岗位,设计队伍素质随着提高。1978年9月,经县革委会批准,县基建局正式成立设计室,有设计人员3人,预算员1人,建筑设计逐渐步入规范化。1980年增加到6人,配备副主任1人。1981年9月经省建委资质审查核定为丙级设计单位,开始承担县内外较大建筑工程设计任务。1981年设计建在沙滩上的黄岐电影院;1982年设计县罐头厂实罐车间,跨度15米,薄腹梁高3米;1983年设计合成氨厂烟囱,高45米。这些工程设计,都较好地运用现代设计基础理论,取得预期效果。随着城乡建设迅猛发展,乡镇建筑队伍大量增加,为加强设计技术力量,并把设计业务推向市场,1987年按照全省部署,县基建局设计室改名为福建省连江县建筑设计室,定为丁级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单位事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设计人员增加到13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10人,还聘请排水工程师和电照技术员各1人,共15人。年,共完成设计任务227个工程项目,设计建筑面积24.9万平方米。
古代建筑工艺  
  县内建筑工艺集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逐步形成地方特色和风格。建筑物布局大都有明确的轴线,以中轴线为主体,沿轴线布置建筑空间序列。周围筑有围墙,墙体随木屋架的起伏作流线形,翘角伸出宅外,状似马鞍,俗称马鞍墙,两侧对称,墙头和翘角泥塑彩绘,形成古代居民住宅独特的墙头风貌。宅院有一进、二进、三进,每进都有大厅、后厅、正房、后房、左右披榭、前后天井。室内门窗双层,底层为固定式,上层为撑开式,正房的主门朝大厅敞廊,门上雕有丰富的图案花饰。在结构上,以木构架,起承重作用全在于柱,墙只作外围。屋面为一曲面,屋檐转角处,起翘和出挑,以斗拱来承托屋檐重量。寓艺术于构件之中,是连江古建筑的优良传统。乳木伏上驼峰,枋与梁之间的花盆、云朵以及吊柱、雀替、斗拱等,原是支撑构件,经匠师加工,镂刻成各种艺术形象,再加上连江花岗石资源丰富,石工技艺精湛,使龙柱、石狮、柱础、须弥座等艺术特色突出,把主建筑衬托得更加多彩多姿。屋脊上鸱尾、吻兽、墙头上泥塑、纹饰都取材于地方风土人物及民间故事传说。门窗中的漏花,用骨格榫接编排,花样繁多,乡土气息浓厚。县境内的古代建筑,因年代久远,历遭风、火、兵、虫灾害,现存的古建筑多是残损不堪,面目全非。  比较典型的古建筑有:  宝林寺 位于丹阳镇宝林山下,始建于唐大和五年(831年),鼎盛时期占地面积30余亩,寺院中轴线上有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法堂、观音阁;两边有伽蓝殿、祖师殿、钟鼓楼、祖师堂、方丈堂、地藏殿、念佛堂、学戒堂、待客堂、斋堂、藏经楼等13座殿堂楼阁,布局严谨,有大丛林气派。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御书“敕赐大中宝林禅寺”刻于碑石,竖立山门正中。寺几经兴废,并遭回禄,现仅存清宣统三年(1911年)重修的法堂及两厢僧房,木构,歇山屋顶,宽5开间,深2进。  朱子祠 位于丹阳镇商业街北端,建于清代。院落式布局,主要由前厅、庑廊和正殿3个部分组成,均单层,木结构,正殿坐南偏西,横6扇,宽22米,直进7柱,深12.5米,建筑面积275平方米,歇山屋顶,四角檐拱底下,南面两端各有一木雕神童,北面两端各有一木雕如意,均附署拱斗上,顶托屋面挑檐,结构独特。殿中祀朱熹像,殿前有石拜台。阶下是石板大天井。东西两庑,各宽7米,深14.5米,建筑面积203平方米。天井前端是前厅,宽30米,深8米,周无围截。大殿、庑廊、前厅均有通道,使松散庭院连成一整体。大门在左前方,门口墙上镶“朱子祠”青石横匾。日凌晨,漏电失火,全座尽毁。  马宅厝 位于蓼沿乡凤岩村,建于清嘉庆年间,座西朝东,有正座、楼坪厅、两爿厅、新横厝、小横厝等5幢,占地面积4.82亩。正面有一字直砖砌空斗围墙,南北长102米,高2米,设方形大门三,拱形大门四,夸称“七门角”。各幢均木构,双层,楼坪厅利用低洼地建地下室。正面虽同在一轴线上,但由于依山而建,地面又未作全面平整,所以不仅各幢进深不一,而且地平线成台阶状,各幢间隔2~3米左右,有过雨亭相通。屋面人字撇,排水方向各异。正座8扇6柱出游廊,横厝4或6扇。正、横厝各都有宽大的厅堂。是一座典型的院庭式布局。整个建筑群计3厅95房,全盛时期住过260多人。现住45户、145人。房屋保存尚好。  
近代建筑工艺 
  近代建筑大部承袭明清模式。鸦片战争后,福州被辟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连江是福州门户,县内开始出现西式建筑的教堂、学校、医院、别墅等。这些建筑在布局、结构、形式、材料上,全部或部分打破传统建筑格局,给相沿千余年的传统建筑带来深刻影响。清末英国人在川石岛山上建造的别墅楼房几座,是首次用钢筋混凝土材料造的。清同治九年(1870年),基督教会在县城南门兜务后街建造基督教堂。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江南村有2户居民建造西式“洋楼”。民国2年(1913年),英国传教士在县城西门外建妇幼医院。民国9年,闽海关在g头建海关2层洋楼。这些建筑结构,以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为主,红砖勾缝,拱式门窗,玻璃窗框外套木百叶。江南村建的“洋楼”,屋内还建有走廊楼,屋外建有花园,亭、台、楼、阁、鱼池点缀其间。
现代建筑工艺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建筑工艺、风格、形式日趋科学、适用、多样化。60年代后,民房木结构逐渐被砖木结构代替。公共建筑开始广泛应用砖和混凝土混合结构,大型工厂、车间、礼堂仍使用木架构。80年代改革开放后,建筑物逐渐向高层发展,充分利用空间和地下,规模大大超过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现代建筑特别注重设计、地基处理、装潢及配套设施。地基处理,根据地质特点,采取不同的基础。1952年设计的连江一中砖木结构2~3层教室,1956年以后设计的县电影院、新百货大楼等都是采用墙下条型基础、十字交叉基础、满堂基础。70年代后期,为适应多层建筑需要,多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冲孔灌注桩等方法。在建筑造型上,注意建筑功能适用、安全、美观,节约用地,合理解决建筑物的朝向、通风、采光、隔热、防潮等问题。在建筑结构上,逐步改变历代沿袭的以砖、瓦、木、石为主要材料,采用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建筑装饰上,外墙采用水泥拉毛、腰线,门窗口、檐口用水泥粉刷,嵌大理石等;门窗多为卷拱式,柱廊、内墙装饰等用高级粉刷,外墙采用贴釉面砖,内墙贴墙线、墙布,地面铺釉面砖、磨光花岗石,门窗用铝合金配茶色玻璃,卫生间装抽水马桶、瓷面盆、个人浴缸等。  比较典型的现代建筑物有:  县城百货商场 位于县城816东西路交会处,建于1958年,三层砖木结构,全高15.26米,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营业厅是建筑物的主体,为厅堂式布局,独立柱8根,砖砌圆形,径大500毫米,水泥沙粉刷。梁为木拼梁,主梁三拼,次梁双拼,梁面板条包方,制成等高井字方格网,厅的北端设三跑木蝴蝶梯,底层营业厅彩色水磨石地面,东、西两侧墙体内,各设毫米样品橱两个。  县政府办公楼 建于1984年,6层框架结构,高19.8米,建筑面积3568平方米,东西宽49.2米,南北深12.4米,共有办公室111间,中型会议室2间,324座会议厅1间。1~5层设有卫生间,底层门厅为彩色水磨石地面,大理石柱石、钙塑板天棚,第六层会议厅地面铺彩色水磨石面砖,吊顶镶钙塑板。各层办公室、会议室为水泥花砖地面,甬道分层铺本色或彩色水磨石地砖,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院内空地广植花木,绿地草坪。  县酒厂黄啤车间 位于县城东渠路南侧,1986年竣工,主体7层,全高27.95米,建筑面积3154平方米。各层层高按生产设备要求3~12米不等。建筑质式是片筏基础,框架结构。除在交通中心建梁式钢筋混凝土双跑梯外,门厅左右增建电梯房1间,客货两用,容量载人14个,装货10吨。  玉荷商品房 位于玉荷东路南侧。1989年竣工,6层砖混结构,全高18米,另地下室一层,灌注桩基础,为县内第一座有地下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03平方米。地上1层商店,2层以上住宅,共47套。每套面积79~92.63平方米不等,两套合用一个梯位。各套南北都有阳台,南面阳台栏杆还附着花槽。整座外墙点红色弹涂,檐沟反口板外侧、窗台线、阳台栏杆压顶线刷土黄色外墙新涂料。立面造型新颖,富有时代感。
建筑材料  
  境内峰峦重叠,花岗岩遍布全县西北山区,历来是竹木生产基地。东南沿海丘陵有高岭土。滩涂地下蕴藏大量贝壳。敖江河道沉积河沙,资源丰富。人们利用这些资源优势,生产木、石、陶瓷、砖、瓦、灰、砂等地方建筑材料。隋唐时已广泛应用花岗石修桥、铺路、建塔、造屋等。寺庙殿宇及富户大院,多用花岗石铺砌石墙、石廊、石埕、石柱。明代县内已大量烧制粘土砖、瓦。砖有红色、青灰色2种,墙垣砖、墓砖厚而重,风火墙空心砖较薄而轻。早期的瓦长50厘米、宽33厘米,重6公斤,多淡红色。县内用贝壳烧制的白灰历来为建筑物不可缺少的粘合剂,多用于涂墙体和粘合瓦屋面。灰与砂、黄土搅绊成“三合土”,广泛用于地面和墓地。县内民房以木瓦房为主,杉木用量特大,从柱、拧⑽菁堋⒍饭啊⒋㈤旱铰グ濉⒌匕濉⒚糯暗龋陨寄疚鳎偈换в瞄镜饶玖希⒔芯傅牡窨獭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乡建设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传统建筑材料生产逐渐变革。50年代后,砖、瓦向小型、轻便发展,并逐渐规格化。砖的规格一般为6×12×24厘米,瓦22×24厘米。一度流行青砖清水外墙。60年代花岗石用于建房大量增加,以条石作墙体,条石作楼板在农村广泛运用。驻军闽北指挥部716野战医院主楼,大面积应用花岗石单轨砌墙、用石条铺楼板、石条盖顶,均取得较好效果,并曾风靡一时,在工民建中争相仿用。  70年代后期,广泛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兴的石烁(碎石只)、河砂和红砖需求量大增。东湖等地碎石加工场应运而兴,并由手工操作发展到机械化生产,规格机砖供不应求,河砂亦由人工挖取改为机械扒砂、吹砂,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青砖、瓦片、壳灰、杉木使用量大幅度减少。松木因制作模板需要大量增加。80年代后,城乡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兴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住房面积和装修水平都大大提高,建材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磨光花岗石、各色瓷砖、水泥花砖、水泥构件、铝合金门窗、席纹拼木板、高级涂料等相继在市场出现。1990年,全县建材产值达2238万元。
建筑设备  
  历史上建筑全靠手工操作,工具简单,木工主要有斧、锯、刨、钻、凿、锤、墨斗线、鲁班尺等;土工有瓦刀、泥桶、锄头等;石工以榔头、大小铁锤、钢钎为主。新中国成立后,传统工具还延续一段时间。1960年县建筑公司木工厂安装万能机,是县内最早的建筑机械设备,实现门窗一条龙机械生产。1961年县建筑公司购进第一台搅拌机,揭开土建机械生产新的一页。1963年添置砂浆机、平板震动器等,机械化施工程度占25%。1965年该公司首次用铁升降架、卷扬机等。1968年g头建筑社上坪施工队,在江西南昌铁路局施工,也开始使用升降架、砂浆机、搅拌机和震动器等机械设备。至70年代中期,各社队建筑企业机械设备已普遍使用。1988年全县建安企业基本实现半机械化或机械化施工。水平运输还用小推车;垂直运输大部分使用卷扬机、升降架;长途运输用汽车、拖拉机等。砂浆用拌和机;浇灌混凝土用搅拌机、震动器,钢筋制作用冷拉机、切割机、电焊机、氧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木作使用万能机、锯木机、刨光机、凿孔机、电钻机。土部装修使用磨石机、切割机、喷浆机。至1990年,全县建安企业拥有的主要机械设备计2774台(件),总功率20743马力,人均机械装备率804元。
管 理 机 构 
  民国7年(1918年)县政府设置建设局兼管工程建设。新中国成立后,连江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设建设科,1956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城市建设科, ,1958年4月城市建设科撤销,业务并入县工业局。1959年1月从工业局析出成立县建设局。1961年10月建设局撤销,业务归工业局。1963年11月恢复。1965年11月并入县工交局。1968年4月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管理。1970年5月在生产指挥组下设物资基建组,1972年5月并入计划组。1974年3月在计划组内设基建小组。1975年11月成立县基本建设局,1984年2月更名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0年10月环境保护局分出另设。  1990年建设局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有7个: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创建于1984年2月,1990年职工7人。  县建筑工程文明安全监察站 创建于1984年2月,1990年职工3人。  县房地产管理所 创建于1964年7月,原属县财政局管理,1984年7月移建设局,1990年职工5人。  县排污收费管理所 创建于1985年3月,1990年10月随环保局分设移环保局管理。  县建筑设计室 创建于1978年9月,原事业单位,1987年10月核定为丁级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单位事业管理,1990年职工15人(含聘请2人)。  青芝景区管理处 创建于1980年2月,1990年职工15人。  县城管中队 创建于1985年2月,1990年职工8人。  县局管理的建筑企业,有县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县自来水厂、县水电安装公司、县砖瓦厂、县建材公司等7家。乡镇办集体建筑工程公司12家,建筑社4家,县局只在业务上进行管理,行政领导属各乡镇政府。 
建筑管理 经营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建筑社队,主要是零星修缮工程,经营管理多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1958年地方国营县建筑公司成立后,成为建筑业经济实体,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健全。1959年该公司进行工资改革,固定工按政治表现、技术高低和工龄长短分为5级。1964年9月试行定员到位,对各队、厂、组建立组长、工长、工会小组长、记工员、工具材料管理员的“三长两员制”,做到工前有计划安排生产,工中检查质量,工后清工清料总结评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刚建立起来的经营管理制度,被说成是“管、卡、压”,管理工作一度松弛。1978年以后,在经营管理上进行一系列改革。1981年县建筑公司开始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推出质量、数量、安全、节约四统一的承包制度,对加强经营管理起了促进作用。1984年经资质审查,各公司核定等级后,分别推行工程承包责任制和幢号承包制,公司为法人代表,负责全面管理和技术指导,承包班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形式主要有:(1)直接费减系数包干,即以施工预算直接费减节约费用4%~7%发包。(2)工资按定额发包,不作增减。同年,乡镇建筑工程公司,普遍与承包班组签订“三保”合同(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经营管理日臻完善。  1982年连江县社队建筑联合公司组织敖江、浦口、马鼻、官坂4个工程处,进驻福州王庄万人新村工地时,县建设局成立王庄工地总指挥部,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全优,派出工程师现场指导,帮助解决技术难题。由于管理严密,措施得力,承建的王庄32幢住宅工程,有31幢评为全优,全优率达96.5%。浦口工程处承建的32号楼评为省级全优工程。 
建筑市场管理 
  民国时期,建设项目不多,城关只有几家私人营造商,对建筑市场没有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各乡镇先后成立建筑管理机构。年,受经济暂时困难影响,部分农村建筑工人外出私包工程,质次价高的现象相当普遍。为扭转建筑市场紊乱局面,1963年10月开展民间建筑登记发证工作,但没有狠抓落实,结果无证户控制不住,偷工减料等现象仍严重存在。1964年县、社、大队分别成立手工业建筑业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人和建筑市场的管理。“文化大革命”中,刚建立起来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被摒弃,建筑市场混乱现象又开始回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走上轨道。1979年宁德地区建设委员会给全县340名固定工发了工作证。1980年县工商局给县建筑工程公司和城关、g头两个建筑社发营业执照。1980年8月县革委会重申按基建程序办事的规定,建设单位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应纳入县建设银行管理,必须办理《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方可拨款开工。对无证施工者,除责令停工外,造成危害和经济损失的,予以没收非法收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986年9月开始推行招标投标承包制,由县计委、建设银行、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连江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订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使招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建筑市场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从而使建设造价降低,工期缩短,质量提高。1987年招标7项工程,中标承包造价比标底降低21.25万元,承包工期比部颁定额工期均缩短11.92%。同时也有效地促进建安企业的自身建设,使施工单位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增强企业竞争意识。
质量管理 
  县建筑工程公司1958年创办初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进度、轻质量现象。1978年以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为适应高质量、高工效、低消耗的形势要求,县建设部门强化质量管理工作,举办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从根本上提高队伍素质。1981年开展创建全优工程活动,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县电影院职工住宅首开创优纪录。1982年后,在全县建安系统全面推开创优活动,工程质量普遍提高。1984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履行工程质量监督,使工程质量得到第三方认证。各建筑公司也配备技术干部,具体负责抓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轨道。1986年3月监督站加强配备,对工程采取强制监督手段,即所有计划内工程均须委托监督站监督,否则,不给予办理施工手续。建筑工程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必须由监督站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年底,全县受监督工程总计11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24321平方米,工程造价2858万元。年,全县12家建筑工程公司,经省、市建工部门认可的全优工程计138幢,24.9万平方米,总造价3960万元。
安全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由于建筑规模较小,安全生产未引起重视。日,县建筑工程公司在县展览馆建设施工中,因技术员违章操作,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管理开始引起重视。随之建立和健全了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到1974年止连续15年无发生伤亡事故。改革开放后,大量承接县外或省外建筑工程,建筑队伍逐步扩大,为加强安全管理,1984年成立县建筑工程文明安全监察站,加强安全监察和具体指导,并建立与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公司成立安全股,配备专职安全员2~3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网络。但由于建筑战线长,队伍庞大,仍有少数工人违章操作,先后发生10起工伤事故,死亡11人,其中由脚手架跌下死5人、吊篮井架坠落死4人、触电死2人。各公司抓住这些事故,反复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同时普遍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采用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国家监督与群众监督,政治思想教育与经济制裁“三结合”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排除,使工伤事故大为减少。1990年全县建安企业创建文明工地,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年。
财务管理 
  县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在刚创办时均不健全,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业务水平较低,没有按行业核算规定要求设置财会科目,尤其各公社建筑社队,各搞一套,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效益。在分配形式上,主要是实行计时工资。1963年一度在县建筑工程公司实行人工定额管理的财务核算形式,因效果不明显,一年后即停止实施,恢复计时工资。1982年后,各企业的财务核算,均转入多种形式的经济包干,实行一级管理,二级核算,加强公司对施工队的指导和监督,经济效益明显好转。1984年后,各公社建筑社队扩建为乡镇建筑工程公司,普遍进行财务整顿,开展资质审查,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定一系列制度和严格要求,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全县4级以上建安企业13家,均单独设置财务股(室),共配备专业会计115人。同时还组织财会人员学习《会计法》、《会计工作规则》,为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打下基础。1988年,县建筑工程公司评为市级财务管理先进集体,马鼻建筑工程公司会计评为市级先进会计。1989年对四级以上13个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结果,平均得86分,其中总分90分以上有3家。为提高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年,陆续选送在职会计40人次,分批参加福州市建工局举办的财会上岗位培训班学习,经培训业务能力有不同程度提高。1990年上岗位的115名会计中,已评聘为助理会计师的12人、会计员41人。1990年县内13个4级以上建安企业,共实现利润98万元,比1986年增长29.9%,固定资产原值1131万元,比1986年增长86.5%。  
房产管理房屋普查 
  年,根据国家建设部、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的通知》精神,在凤城、g头、晓澳3个镇首次开展房屋普查工作,全县组织125个工作人员参加普查。共普查123万平方米房屋和10411户居民居住状况。普查结果,3个镇房屋共11995幢,其中公房294幢、私房10319幢、单位自管房1382幢,总计建筑面积123570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29941平方米,占67.16%,非住宅面积405762平方米,占32.84%。按普查人口46533人计算,每人平均居住面积6.76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自管房人均居住面积6.16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人均居住面积5.01平方米。为编制连江县“七五”规划,加强房屋管理,开展住宅制度改革等提供可靠的数据。
公产公房管理 
  公产,是“公学产”的简称。民国时期包括公田、公林、公厕、码头、墟场、店铺、房屋、埕地、池塘、海洲滩涂等。县政府管理部分公共设施,其余为学校、社团、寺庙管理。其租赁收入除少数用于办学外,绝大部分为豪绅、会长、族长等所操纵,用于迷信活动,其中不少被中饱私囊。  1950年10月开始,县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各市、县公(学)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公产先后进行两次清查,1952年结束,共查100个乡镇,清查主要资产有稻谷64194公斤、薯米4962公斤、人民币2341元、银元58元、铜元3100元、锡器157公斤、铁1000公斤、杉木79根、牛2头。已出租的资产年租额(稻谷)161409公斤。其中,县管公产租额85536公斤,乡镇管公产租额75873公斤。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中,沿海群众开发滩涂养殖,县人民政府对公产海洲埕地出租作了重新规定,每亩年租金蛤埕11.6~17.5元、蛏埕4.5~8元、旧蛏埕9~15元。是年共收租金34687元。日后停租,改征收益特产税。1958年县管公产除城关、g头外,其余全部下放人民公社管理。后因公社体制变动,地方建设需要,公产逐渐减少。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的公房逐渐增多。1963年2月整顿乡财公产时进行清查,全县有公房699间,店铺382间,鱼塘24口,码头24座,山林2287□,果树809株,宅基地815块;代管房屋23间、油坊3座、仓库2座。由县财政局负责向使用或经营的机关、学校、团体、部队等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公产使用证。  1965年7月,成立县房地产管理所(属县财政局),1984年7月底属县建设局。着重对县城公房进行分配使用,多数分配机关职工和居民住房紧缺户。按房屋面积和质量核定租金,旧公房月租金最高2元,最低仅0.3元;新建的3室5元、2室3.5元。年,旧公房租金总计只收233368元,年均19447元。不上缴县财政,作为以租养房费用。由于标准低,收入少,旧房一般维修费占租金的一半,无法进行大修改建和开发。1982年开始对住宅制度进行改革,建造部分商品房投放市场。年县城共建商品房14幢,住宅423套,商店56间,总面积37644平方米,公开出售。对旧公房,除公布在主干道两侧、成片开发住宅区和产权不清外,其余亦按质论价出售(后暂停实行)。县城旧房面积计1.1万平方米,1990年才出售7户,267.22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县城新建的公房,至1990年统计,总面积49.56万平方米,一律由县房产土地管理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发证工作。 
私房管理  
  县内私人房屋,清代以来只办理契税手续,确认所有权。新中国成立后于1951年11月成立契税工作委员会,以县财政部门为主,办理房屋契税换发新证,旧契税证一律收藏财政局。至1967年,共办理25556起。对私人新建的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1988年7月开始,对城乡所有私人房屋进行审查和登记发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据统计,年,全县总计审批私人建房用地面积5087.75亩。
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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