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大有官当,头大有文章小肚鸡肠是什么意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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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真实法律问题――卫大杀父妾,杀奴婢,伤幼弟,罪可至死
写这篇评其实是被这么多现代人认为杀奴婢(或杀妾)无罪给雷到了,ORZ,中国古代奴婢地位虽然低下,但是“天地之牲人为贵”,从秦汉以来擅杀奴婢(妾)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只是家主殴伤奴婢比杀害良民的罪轻,其罪可以减等,奴婢伤害主人却是重罪,但杀害奴婢等毫无疑问是犯罪行为,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另外考究中国古代真实社会中的法律,杀害有子父妾的罪行很重,足够被逐出宗族了。这一点作者在文章中觉的无足轻重是错了。正评:我觉的卫大这种杀人方式太直接了,要告他不孝很正常啊,都没怎么调查证据就直接就杀人了,是何道理?作者搞错古代法律了,杀妾也是犯国法的,何况是父妾,更何况是生子的父妾,还要对妾身边的奴婢“擅杀”?(PS:我很讨厌卫大这样杀害旁人)以为杀了奴婢不犯法?连杀几人,杀死父妾,杀害女婢,杀伤幼弟,不孝不义,都够死罪了,逐出宗族是最轻的了,大臣们要弹劾也应该是卫老爷竟然养出了这种儿子还没有下大牢被逐官。不过最后这位杀人者还啥事都没有 r(st)qORZ!果然是权贵人家啊!死都都白死了。1 杀害父妾是重罪的问题 解析下何为庶母,庶母:有子妾,只有生育有子女的妾才能称为庶母,无子妾不可,而有子妾和无子妾法律权限也有所不同。明清律:大明律:(妻妾与夫亲属相殴)若妾殴夫之妾子,减凡人二等。殴妻之子,以凡人论,若妻之子殴伤父妾,加凡人一等。妾子殴伤父妾,又加二等。至死者,各依凡人论。这里面的法律条文大家应该看的很明白了,嫡子殴伤父妾,比凡人(其他良民)殴伤害妾的罪行加一等,庶子殴伤父妾,比凡人(其他良民)殴伤害妾的罪行加二等(也就是比嫡子重一等),但是如果将妾杀害至死,则无论嫡庶都依照杀害良民问罪,杀害庶母的罪更重。依凡人论定罪如下:妻之子殴死父妾以凡人论,斗杀者绞监候。 殴死生有子女之庶母,斩。殴死期亲尊长之妾,绞。实际上杀害有子的父妾比杀伤幼弟的罪要重的多,杀伤幼弟,因为卫大是兄长,所以以尊长论,其罪可以减等,罪反而较轻。PS :如果卫大是弟弟,那个妾生的儿子比卫大年长,卫大杀伤了他,则罪行会加等更重。附加案例:王重义物故无嗣,妾王赵氏只生有一女,遂以胞侄王必俭兼祧。必俭摔伤王赵氏身死。案件发生后,官方以王必俭系大宗子兼祧小宗,按照礼部议定通行,只能为王重义服期,于赵氏并无服制,虽生有一女,究与生有子女之本生父妾不同,无从判罪,大为踌躇。直隶总督考虑的结果,题将王必俭比依妻之子殴死父妾以凡人论,斗杀者绞监候律办理。刑部以服制图并无兼桃子为兼祧父妾之服,刑律内亦无兼桃子殴死父妾作何治罪明文。若按子殴死生有子女之庶母,便当拟斩;按殴死期亲尊长之妾拟断则以凡论拟绞,出入甚巨,无法断决,以服制的问题属于礼部,只得片行礼部查明大宗子兼祧小宗,与兼祧父妾有无服制,应否照殴死庶母分别有无子女治罪,或照殴死期亲尊属之妾办理。…………。其大宗子兼祧小宗,与以小宗子兼桃大宗者,均以大宗为重,于大宗庶母服期,于小宗庶母服小功。奉旨依议。刑部以服制既与庶祖母相等,所犯罪名自应比照殴死庶祖母例科断。王必俭应拟绞监候,秋后处决。由刑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合词具奏请旨,奉旨依议。2 杀害奴婢问题
秦汉时期擅杀奴婢已有罪,两汉时法令进一步禁止残害、虐待奴婢,西汉末年王莽之子王获擅杀奴婢,王莽为邀买人心,逼迫王获自杀。《东观汉记》载:“首乡侯段曹胜,坐杀婢国除。”《史记》卷二十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中说,将陵侯史子回妻宜君:“绞杀侍婢四十余人……为人所上书言,论弃市。”宣帝时丞相魏相有婢自绞死,主人尚需负刑责。京兆尹赵广汉为此上书告丞相罪。这些记载都诸侯及丞相因杀奴婢而获罪,庶民蓄奴之家,当然更不敢擅杀奴婢。 东汉光武帝刘秀以“天地之性,人为贵”,下诏:“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
唐律规定:凡主人不先报告官府,而擅杀自己有罪奴婢者,杖一百,擅杀无罪奴婢者,徒一年,尽管法律条文对家长杀奴与笞奴的法定刑罚很轻,但一般舆沦还强烈反对,在实际执法时,量刑反而比法定者重,故相韦安石,坐妻薛氏笞杀婢女,因之贬官。同书房g附子孺复传载,德宗时,房孺复坐妻崔氏杀侍儿,贬远州。同书于颇传云,宪宗时,宰相于颇之子,太常丞于敏令人杀死并肢解他人家奴,结果于敏被处死,于敏之父及兄弟均被免官或贬官。 现实中的达官贵人擅杀奴婢可以官当,但会被司法问责和贬斥,那有人会说怎么有些奴婢被害死没问责呢?那因为达官贵人们掩盖了事实,法律上没证据表明他们被”“谋杀”,也就是说不存在“擅杀奴婢”的事实,又怎么会问罪呢?但如果确定是谋杀奴婢即为有罪,很多官宦人家大罪里面都有”擅杀奴婢“之类的附罪。卫大这种毫无疑问是“故杀父妾”“擅杀奴婢”了,关键是卫大如果有证据表明是为母报仇,因为出于孝义,可以免掉杀害父妾的罪行,但是文中目前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是那个妾杀了卫母,那么卫大这种激愤之下杀人行为是不能有豁免的,其次在于家族是否愿意为他掩饰,看小说中的表现,这样的事是人尽皆知了,其父也无意为他遮掩,那么杀害父妾,擅杀奴婢(还杀了几个),杀伤幼弟,确实够得上死罪,其父告他不孝要脱离关系更是为死罪再加一等,出族后也要受刑下牢狱,实在是不能如此逍遥啊 r(st)q按古人的逻辑,弑母之仇不共戴天,卫五竟然么有找卫大麻烦真是不孝的很啊,正常来说应该是卫五长大后杀了卫大为母报仇,然后卫五投案自首,孝义表彰一下继续判刑,主审官看情况判处死刑或者减刑……。那如果卫大也是为母报仇被官府认可了无罪会怎么样呢?卫五还是应该要报仇杀了卫大,死刑估计减免不了,但是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人声讨其父二老爷,认为他宠妾灭妻造成了这一悲剧根源之类的,二老爷的两个儿子自相残杀是他教导无方要他引咎辞职之类的……PS:我也知道为了女主以后的夫婿不纳妾必须要如此狗血的煞费苦心,但是面对杀人,还连杀几人者,没人担心以后的家暴?
[1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04:47:31
字太小了,加大一下,(*^__^*) 与文中作者和各位对古代认识出入最大的杀害父妾问题,杀害有子父妾是重罪,(实际上我都比较吃惊呢)妻之子殴死父妾以凡人论,斗杀者绞监候。 殴死生有子女之庶母,斩。殴死期亲尊长之妾,绞。
[2楼] 网友:阿璃  发表时间: 09:14:20
架空小说嘛,真要符合历史,那七侠五义杀的人都不少,其它的武侠小说就更没法看了对吧
[3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10:08:50
杀父妾大概是借鉴的汉末刘晔十三岁斩杀父亲的侍者吧,首先那里杀的是侍者不是父妾,其次父亲责怪的时候刘晔的理由是“亡母顾命之言,敢受不请擅行之罚。”也就是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遵从母命的孝行,跟本文作者以为的杀父妾没事完全是两码事。
[4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10:09:23
杀父妾大概是借鉴的汉末刘晔十三岁斩杀父亲的侍者吧,首先那里杀的是侍者不是父妾,其次父亲责怪的时候刘晔的理由是“亡母顾命之言,敢受不请擅行之罚。”也就是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遵从母命的孝行,跟本文作者以为的杀庶母没事完全是两码事。
[5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10:09:26
杀父妾大概是借鉴的汉末刘晔十三岁斩杀父亲的侍者吧,首先那里杀的是侍者不是父妾,其次父亲责怪的时候刘晔的理由是“亡母顾命之言,敢受不请擅行之罚。”也就是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遵从母命的孝行,跟本文作者以为的杀庶母没事完全是两码事。
[6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10:09:27
杀父妾大概是借鉴的汉末刘晔十三岁斩杀父亲的侍者吧,首先那里杀的是侍者不是父妾,其次父亲责怪的时候刘晔的理由是“亡母顾命之言,敢受不请擅行之罚。”也就是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遵从母命的孝行,跟本文作者以为的杀庶母没事完全是两码事。
[7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10:09:28
杀父妾大概是借鉴的汉末刘晔十三岁斩杀父亲的侍者吧,首先那里杀的是侍者不是父妾,其次父亲责怪的时候刘晔的理由是“亡母顾命之言,敢受不请擅行之罚。”也就是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遵从母命的孝行,跟本文作者以为的杀庶母没事完全是两码事。
[8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1:38:56
法律条款全部都是对的,可惜古代是人治社会啊,在执行的时候本来就有很多问题。历史上子杀父妾的不在少数,治不治罪全在当爹的怎么看。我文中举的那个子杀父妾而无罪,是唐朝的某位,名字忘记了,十四岁的嫡子因为母亲受冷落,晚上用大锤把父妾杀死,其父很得意,觉得儿子很有本事,几乎就要召告天下了,后来这个儿子确实很有本事,当了节度史。而且还有唐朝的某位,我实在记不得了,他生□虐杀奴婢,都是众所周知的事。要是古代是法制社会,可能一切会好很多,可惜人治。就像LZ说卫三杀报母仇要是有证剧云云,但是当时几乎所有人的都比较偏向卫三无罪,就比如谢衡,言语之间就很偏向卫三。卫三的外公曾经那样显赫过,还有卫三的亲姐,嫁的很不错。小妾在其正室很好的时候就代为管家,应酬事宜,是京城众所周知。其实以当时的情况,卫二老爷完全能把事情压下去,我文中用的形容词,他驴踢了一样把事情捅出来。后来的结果,卫二老爷被弹劾,皇帝觉得他不堪大用,一直都是闲差,曾经的伴读心腹,最后就是个闲差而己。至于你举说的那么案例,其实历史上也有一个很出名的宠妾灭妻,就是雍正的舅舅隆克多,他是在其父母都活着的时候就宠妾灭妻,然后最为神奇的,他的小妾在正妻还活着的时候就能入宫与命妇一起行动,当时隆克多的亲娘都是活着的,见状暗自落泪,也没怎么着那小妾。还有隆克多夺了正室的诰命,给小妾,最后这小妾把正室做成人彘了,还杀了好几个侍妾,还是没人能怎么着这位小妾。这位妾室甚至于嚣张到连年羹尧都跟雍正说隆克多家的小妾如何如何。就这样一个妾室,她嚣张了差不多三十年,一直到最后雍正要彻底弄跨隆克多,她才倒霉。最后倒霉的时候,隆克多的庶弟庶弟妹跳出来揭发四儿的罪行,结果雍正却说不愿发人之阴私,我摸着是雍正想的是,干掉隆克多就好,一个侍妾管她做什么。还有官员诈称元配己死,然后夺元配诰命给小妾的并不在少数,按照法律条文,这个又要怎么算。PS:至于担心的家暴问题,怎么说好呢,要是一个男人面对母仇都能无动以衷,看着杀母仇敌成为继母,然后慢慢弄死他,(他死了,小妾的儿子才能成为嫡长子,这关系到财产宗法继承问题。)成为板上鱼肉,那男人也够窝囊的。还有卫连舟做的是海运生意,那时候的海运,可不像现在这样,其实现在的海运也有危险性,古代更是刀口上找生活。他却干了十年,要是担心家暴的话,不该是知道他杀父妾时,而是知道他干这个营生时就该担心。也不该是担心家暴,而是担心会不会死于他的刀下。其实吧,我觉得这是个人气量问题,女主以及沈书君能接受卫连舟的职业,本身就接受了这份危险性。要想平平安安的,一开始沈书君就会在淮阳城中寻一个富户把沈书娴嫁了。像现在这样,千里之远,嫁给一个海运商人,本来就是有风险。再多说一句,要是啥风险没有,一切平平安安,文章又要如何继续下去。
[9楼] 网友:小乔  发表时间: 12:00:47
虐杀奴婢那个,是不是安禄山?
[10楼] 网友:雨夜芭蕉  发表时间: 12:31:09
有本事自己写历史剧去,在这里显摆只是渊博啊。古代是民不告官不究,尤其是人情大于法治。更何况这是架空文,你倒是去弄份律政法典来。这文多好啊,一边看女配们演戏,一边看大哥搅基,又欢快,又解气,看看藿香正气水。
[12楼] 网友:依然  发表时间: 12:43:47
10楼说的我不怎么赞同,楼主有异议提出来没什么不对,而且没什么攻击性语言,又引得作者一番精彩的解释,挺好的
[13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12:59:52
首先感谢作者的长篇回评,写长评,是因为对作者觉的是按“古代规矩来写”中这些“规矩”有不认同,真实的古代并非如此,就是说说这点而已。(武侠小说中官府存在是隐性的吧)之所以举这些例子,其实是想说明古代的真实法律问题,杀妾杀奴婢不是想当然的无罪行为,杀父妾甚至比杀伤幼弟的行为还重(也就是作者认为的其实与古代真实规矩不太符合),当然可以以人治来带过古代法律运用事实(但庶子要孝敬嫡母,否则是忤逆不也是笑话了?宠妾灭妻不就没啥惩罚保障了?),但是杀父妾一旦被告发,律当斩,也确实很多案例表明是按律法来严惩的,我上面也举过例子。晋江上的架空小说一般取的是明清背景吧,明清时期杀害无错的奴婢罪行较重,可以惩罚到绞监侯减一等,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真没有那么简单糊弄过去,另外杀父妾杀奴婢伤幼弟这种行为算大恶了,父亲是有权利告发,告发后会得到“大义”的评价,看看王莽当年可是逼自己擅杀奴婢的儿子自杀以谢天下,得到的赞美可多了,不告发则是会被攻击包庇其子杀人会受其牵连贬官,皇帝要真不喜其父亲也是教养出来这种儿子是二老爷自己德行有亏“子不教,父之过”,而不是他把事情捅出来不喜。PS :1唐朝杀父妾的那个例子具体是啥没看到,有的说是附会汉末,其实我想知道他杀的父妾是有子妾还是无子的姬妾,另外从唐到宋再到明清,奴婢和妾的地位都在逐渐提高,如果拿唐朝的例子将明清的事也不太妥吧2 唐朝那个虐杀奴婢的好像知道,他是庶子出身性情暴戾但是军事能力不错,好□婢,好虐妻妾,因为虐杀奴婢的事就算军事才能出众却被一贬再贬,他暴毙的时候他母亲还松了一口气,说再也不用担心他的行为会当来族灭之祸了,古代对这个事情的评价是负面的啊。3 官员夺原配诰命给小妾,要是告发后肯定按宠妾灭妻算啊,问题是没告发前谁能管他啊,这和律法执行有什么关系呢?4 隆科多和上面官员的例子只能说明古代还是父系权利太大,男人要是这么强势,妻子受辱也无可奈何,只是当隆科多被扳倒后才以正常罪名来定罪惩罚,隆科多倒台的时候其嫡子是告发他罪行的,这在古代可是大不孝的行为,忤逆之罪,因为他事出有因被免其罪有奖励但是同样也因此舆论使他无法再被重用提拔,其实看嫡子在隆科多倒台前忍气吞生我也觉的不可思议,但是他也没办法,因为无证情况下他要是杀了四儿他就是死罪杠杠的。5 至于卫大为啥我会担心他家暴,我不是反对他报仇,但是他根本不经过一系列调查就这样冲动杀人(武松杀西门庆潘金莲还有谨慎调查取证的过程然后才淋漓尽致的报仇呢),这种人性格一般很偏激,而且我对他杀害其他奴婢很不满,其实他杀父妾我能理解,但是为什么还杀了其他几个奴婢呢??甚至七岁的幼弟他都能下杀手使其残废,他这样不就是权贵子弟杀害了其他“无辜”人命还逍遥法外目前还活的不错,说实话我挺恨这种事情的,这种人我不认为是良人,女主要是喜欢也没办法。我就是举些古代法律案例,表明卫大的行为其实在古代也很恶劣了,只是希望作者以后不要再顺便杀害奴婢了,T T,这样对主角风评不好呀。
[1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3:38:26
呵呵,LZ的心真善良,觉得奴婢都是可怜的,但是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小妾管家也好,还是小妾害死卫母也好,她一个人是不可能做到的。不管用什么方式,把当家主母弄死,必须得帮手。除非小妾跟卫三这样,直接拿刀把卫母捅死了。还有取证这一点,我只能呵呵一笑,有时候行事真是要看时机,其实卫三选在其母刚亡这个时间点上,一是因为震怒,二也是因为要脱罪。卫连舟一直在国子监读书,就是在家里,他也应该住在前院书房附近,后院的事情他如何能知道。后来卫连舟的姐姐找证据都没找到,卫连舟去找证据,他可能找到吗?而卫母刚亡这个点,其实也是为了外头说词,文中我用谢衡的视角去写的,其实也是想让第三者来描述此事,卫母去世用的是突然两个字,就是说卫母的死在京城众人看来是个很奇怪的事,这个时间点也是所有人最疑惑的时候,然后卫三杀父妾,所有人都会觉得,他这是为报母仇,心中多偏向于他。按照你说的,让卫连舟去找证据,他要是找不到证据,是不是就不报母仇了,像隆克多的儿子那样窝囊一辈子。要是他没找到证据就去杀父妾,又因为找证据花了大部分时间。那时候母葬己过,这个话题的热点己经过去,那时候再犯这事,众人心中都会认为卫三这样大不孝。这也就是炒热饭和炒冷饭的差别,在事情要闹大的时候再架上一把火,闹到大的不能再大。要是卫二老爷还想要前程,他就必须把这件事压下去,就像LZ主楼说的,这么大的事情闹出来,卫二老爷都下大牢。但卫二老爷脑子像驴踢一样,把这事直接捅出来,后来弹劾卫二老爷的奏折都像雪片一样。此时京城舆论都偏向于卫三,卫大伯,卫家宗族全是占到卫三这边的。此时治罪,当权者就要各方面考量,这也是法治与人治最大的区别。谢衡是实权派王爷,他是卫连舟外公的门生,卫三的亲姐嫁的很好,卫二老爷宠妾灭妻本来就没什么好名声,心中偏向卫三的人多了,这个重罪也就不好治了。至于伤卫五,文中谢衡这个第三者用的是误伤。还有关于LZ问的,为啥卫五不去找卫三报母仇的问题。很简单啊,卫三十年没进过京城,卫五要去海口找他报仇,那可是卫三的地头,别说报仇,自己都要填里头。LZ所说多数是以明的背景,我只能说我这篇有明的背景,但也有其他的。因为各朝律法都不太相同,我也不能弄清楚,所以我才用的架空,都掺着一点,显得比较杂。至于LZ所说的,是不是良人之类的,那就是各人取舍问题了。所谓慈不掌兵,要是卫三如LZ所说的良人,他现在还在卫二老爷府上被杀母仇人折腾呢,也许己经死了,如何能走海运,挣下一大份家业。
[15楼] 网友:阿慧  发表时间: 13:59:37
从法律上看,只要出了奴隶社会,无理由而杀人都是犯法的,论律当斩。只有一个地方例外――皇宫。出了皇宫,就算是王爷府,擅杀奴婢,都是极大的罪行。不过要看人追究不追究,压下来什么事都没有,有人整你,那是你倒霉。楼主和作者的观点都不算错,人治的社会,怎么样都是有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就从卫三这里,他不是无理由杀妾,轮不上斩刑。他那个脑残爹就算告他,也构不成让儿子去死的罪行,真要细细论起来,还是他们国公府丢人。
[16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14:25:43
作者说卫大杀父妾时机不错,这样圆过来可以接受,只不过有人站在他这边,就有人站在他的对面,舆论应该不是一面倒,比如我要是在古代就会站在他对面要他接受无故杀害人命的惩罚了 \(^o^)/。其实如果卫大有证据表明是因为是为报母仇而杀妾,妾谋害主母在先,子为孝报仇在后,不管这个报仇是推后的多久都是可以免罪的,也就是杀父妾无罪,但是因为现在卫大是没证据而杀妾所以法理是不站在他这边的,也就是说他的弟弟卫五以后就有了杀他而报母仇的正当理由了,舆论对卫五杀卫大报仇是鼓励的,同样卫五杀了卫大后也要接受惩罚,就看其孝义是否能减刑了。我想嫡子杀害有子父妾罪行那么重估计也是因为这样会造成兄弟相残吧。皇宫里面无故杀害宫女也是犯罪的,能以此作为被废的依据,因为宫女都是良家出身,只不过宠妃的话皇帝眼睛是看不到人命的……别说宫女了,普通妃子都不知道要死多少。
[17楼] 网友:猪饿了  发表时间: 14:30:41
哇!好精彩啊!
[18楼] 网友:lili  发表时间: 14:33:39
有病,时间太多,吃饱撑的.
[19楼] 网友:阿慧  发表时间: 14:46:09
有很多东西不能追寻历史的,比如西汉时期的游侠,他们十步杀一人,还引以为豪。他们也已经出了奴隶社会了。法律越到后面是越维护平民人权的。不过有句话说对了,中国女人的地位下降,其实和妾的地位提高是成比例的。春秋时期,妾算个神马东西。正妻夫人多牛叉呀。而越到后来呢,一妻多妾没有改,妻子越来越憋屈。
[20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历史  发表时间: 15:00:41
游侠吗,能有刀剑能有马匹之类的额都不是普通人啊,据说正义的某些人杀的是什么盗贼啊,胡奴啊,为其他良民请命而杀人啊(参考鲁智深),这些都是平民们所需要而流传赞颂的,另外更有一些就是流氓代名词了专门横霸乡间欺负弱小,所以说&#039侠以武犯禁”嘛。至于妾的地位提高,个人认为有两个因素吧1 儒家的孝义理念深化和庶子女的地位提高,科举制度的出现使庶子也能登堂拜相有了广阔的前景。孝义理念:宋代之前为嫡母服丧三年,为生母(庶母)可以只服丧一年(PS:虽然很多人会为生母服三年但是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宋代的时候孝义深化,法律明确规定庶子必须为嫡母服三年,为生母同样服三年。生母封诰排子嫡母之后,继母之前。2 奴婢地位的提高,平民人身的保障提高妾 与奴婢地位有相同之处,奴婢地位提高(良民自然相对更有保障些)自然带动妾地位的提高,有时候真的不能说完全不好呀,毕竟真生活在古代,大家不也是老百姓嘛。
[21楼] 网友:无力  发表时间: 15:42:43
 个人认为只要不涉及人生攻击,就文中内容各抒已见,是每位读者的自由,但上面某位因意见不合就出口骂人有病,就太过无理了
[22楼] 网友:受不了了  发表时间: 16:28:36
LZ真想看一个充满正义、美好、善良、理制的世界就去看新闻联播………就说现在,你妈要是被小三了,你会不会生出一种想搞死三儿全家的冲动?就说现在,多少人杀人放火之后依旧大摇大摆?杀奴犯法啊,但有几个以命尝命的?就算是,那也和他当时不幸挡了谁的道有关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
[23楼] 网友:受不了了  发表时间: 16:31:22
明代对妾还有严格限定呢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
[2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7:07:32
其实LZ的评论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一直要求卫三要讲求法律,但按法律来说,宠妾灭妻是不对的,主母死了,妾室不着孝服,穿红着绿也是不对的。妾室害死主母更该处于刑的。但这些事情卫二老爷和小妾都做了,条条不合法律。到卫三不讲法律师为母报仇时,你又说妾室地位高,不该杀父妾如何如何。这多少有点双重标准了,我一直觉得有句话很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就一直到现在中国的死刑也没有废除,有句俗话说的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按你心中的良人标准,卫三就应该忍下这一切,看着小妾扶正,看着父官升官发财换老婆,看着母亲枉死,然后当个孝子。我一直觉得古代的孝道,不止是对爹还有对娘。就是现在代社,儿子把爹的小三打一顿,把儿子送进派所出的,反正我还没听说过。
[25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历史  发表时间: 17:14:26
感谢21楼滴支持,至于说杀奴犯法有几多人偿命的人可以去看历朝的法律档案文书,家主偿命的少,废黜,死缓杖责流放的多而且普遍,(偿命的话基本是肢解分尸罪行极端的那种),这么多人可不都是挡了别人的道。
[26楼] 网友:无语  发表时间: 17:23:55
历朝历代的法律都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真实的是怎样你不会不知吧。如果说杀人者会家暴,那军人都得打光棍了。对你的长评真无语!
[27楼] 网友:21  发表时间: 17:46:48
总觉得气场不和。中国从来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再说古代是帝制,所谓的法其实也就是一家之王法,皇家人、上位者经常就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实际需要弄出特例。我觉得作者也不必回复楼主了,自己写的文,自己能圆了就好。
[28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17:51:12
作者有这种疑问很正常,只是我觉的宠妾灭妻+穿红戴绿(害死主母可目前没证据呀)和事实上杀妾杀几个奴婢和杀害幼弟这种刑事犯罪性质的严重性是完全不同的吧,其实作者也说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妾需要偿命,那么卫大难道不该也偿命吗?只是古今来看能这么互等的不多吧。我原来提出的问题是作者对法律的理解和真实法律有所不同,比如作者认为杀害幼弟的罪>杀父妾,实际上刚好相反1 杀父妾是重罪并不是小事,和这篇文里面这个妾干了什么没关系,这个罪行足以出族。2 卫大杀妾为母报仇可以,如果有证据是为母报仇甚至可以免罪,但是现在没证据,所以卫大杀了妾是按常理是要被判重刑的,如果作者要补这个漏洞,可以在之后修改说有证据表明这个妾是害死了主母,那么卫大就有免罪的理由,被人同情的理由,否则是没法豁免的,之后即使卫大被豁免了卫五可以报仇,也要受罚。3卫大杀奴婢,有人觉的杀奴婢没什么不犯罪,其实擅自杀奴也是比较重的罪,最起码风评很糟糕,舆论上是有攻击的。(我也觉的杀奴不太好)4 杀伤幼弟,这个作者说了严重性。最后我没觉的卫大要忍下这一切,我只是觉的卫大要么先调查确实有证据再杀妾(如果他母亲真的只是自己病死不是这个妾害死的,怎么说?),或者就算知道是重罪也要激愤杀妾,坦然受罚也不惧,譬如为父报仇的赵娥,作者说时机问题,我觉的有道理,可以这么做。我只是个人不喜杀妾也就罢了,连妾身边奴婢也一起杀死,这些奴婢真的参与害主母的行为了吗,也没人能确实,在我看来只是泄愤而已,其他人可能会很欣赏这种行为,但是我不觉的他是良人也很正常吧。
[29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17:58:47
中国从来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再说古代是帝制,所谓的法其实也就是一家之王法,皇家人、上位者经常就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实际需要弄出特例。我觉得作者也不必回复楼主了,自己写的文,自己能圆了就好。――――――――――――――――――――――――――――――――气场不合什么意思?槽点太多,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了。你可以说现在也算人治而不是法治社会,我们还正在向法治社会努力呢,这些古代律文和规定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惩罚宠妻灭妾,嫡母对庶子的权力和庶子要供奉嫡母的义务都是一致的,这些律文都没有用的的话,自行想象……
[30楼] 网友:769379  发表时间: 18:22:27
作者别回复啦,赶快更文要紧,这个楼主想法很傻很天真,没有看下去的欲望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
[31楼] 网友:小乔  发表时间: 18:27:00
我想作者的意思是,那个小妾和父亲的行为就已经是触犯了律法,宠妾灭妻,不守规矩,真要计较起来,卫老爷也得贬官,那个小妾也得被打死。可是现在上面没人管,就一直放着不理。到了现在,不管卫三有没有证据证明小妾害死主母,但是小妾在主母死的时候不守孝兼喝酒庆祝什么的,所以卫三才会激动起来将人砍了。当然,杀人是不对的,我从来不赞成杀人。我琢磨着卫三,或者说是作者的想法是,你们都已经做了初一(触犯了法律),我再不趁这个机会报仇做十五,以后就更没机会了。总归一句话,那两脑抽的自个先挖坑,然后卫三将人踹下去,就是你不仁,我不义,当初敢做,现在就别怕人来报复。
[32楼] 网友:番茄面条  发表时间: 20:15:04
说句不好听的,感觉楼主好烦啊如果真的是剧情圆不上,那是作者的错误,你可以声讨,但现在剧情没有问题,作者的背景虽然架空,但自圆其说还是轻松的,也列举了发生在古代的实例,证明是有这样的事情的,简单来说,作者引用发生在A朝的例子,于是读者知道,啊,原来古代真有这样的事儿啊,哪怕是经过夸张的,这跟古代的贵贱尊卑等级制不违背,写的挺真的,OK,可以继续了,楼主就说,不对,我还知道B,C,D,E,F,G朝都有法律,都有实证,可以证明卫三杀妾是要付出代价的!――那这我就无语了。只要有例子证实在中国古代某个时期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就可以了吧?!作者在设定架空背景时就是参考了A朝,就没参考你的BCDEFG朝,你有啥不满?!你举那么多反例是为啥?!难道作者要写一件事情必须翻阅全球典籍――证明这事儿在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朝都是合情合理的才能写对吗?!否则知识渊博的“来八卦下真实历史”大人就会来喷对吗?!至于说卫三性情暴戾与家暴的关系(你在“家暴”的问题上纠结的时间也太长了吧?真是难以理解~)――――我要纠正楼主一点,卫三杀人不是冲动,他是考虑了之后选择了一个最佳的时机,这一点57章有说,不能早一步也不能晚一步,他是一个做事前会考虑清楚,做事时很大胆的人,这一点与他搞风险大的海运很成功是一脉相承的,请你不要再说他一时冲动才杀人,性情暴戾什么的。至于什么杀人与家暴的关系,古人的价值观里对于生命的重视态度显然不如现代,这点总不会错吧?我觉得在这里卫三形象是一个为报杀母之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孝义”代表,如果楼主硬要把这说成是家暴的预兆,请楼主先喷《水浒传》《三国演义》,相信足够楼主喷一阵了,等楼主回来,这文早完结了,到时候楼主可以畅所欲言。
[33楼] 网友:fuyu  发表时间: 20:28:17
只想问问今天什么时候更啊????
[34楼] 网友:阿布  发表时间: 20:32:25
我看楼主老是把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套在古代,转不过弯,跟她没什么好沟通的了
[35楼] 网友:...  发表时间: 20:32:27
有点无语,不要说古代,就是现代,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只是大部分人没有权利知道而已。正房明明活着,却还不如死了,三儿名正言顺取而代之。
[36楼] 网友:番茄面条  发表时间: 20:57:18
楼主的逻辑真有意思!先看楼主原话――――“其实作者也说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妾需要偿命,那么卫大难道不该也偿命吗?”你说完这话不觉得逻辑有问题吗?如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杀人就得偿命,那负责死刑的刽子手可真是万死难辞了!妾偿命是因为她害死了没有罪的人(卫连州之母)!卫连州也害死了没有罪的人吗???
[37楼] 网友:受不了了  发表时间: 21:32:37
那我们再来讨论下所谓的记载,记载是人写的,它有多少真实性和隐瞒性,这些不要告诉我们你的文献老师一点都没有告诉你,最能反映一个朝代时貌的恰恰是最不靠谱的笔记,亲,能被录完案宗还保留到今天让你看到的不能说没有疑点,但在当时肯定是到达了完美程序的高度。换个说法,一百年后人们研究今天拿官方人民日报说事,你信么!!!!!
[38楼] 网友:受不了了  发表时间: 21:49:14
另非常感谢lz普及了众多律法常识
[39楼] 网友:绯色青草  发表时间: 22:42:26
楼主一直在坚持妾害卫母是没有证据,无法定罪的。不过我真觉得这不是重点。简单来说,卫母就算不是小妾下毒行刺的,也是被她气死的。古人医疗条件不发达,尤其是内宅女人,缺乏锻炼,身体一向不怎么样,随便一场风寒都可以要了亲命。卫家内宅明显大权旁落,小妾当家,卫母病了不给吃药,或是延误请医生的时间,再加流言蜚语冷嘲热讽,都可以轻松要命,也不会落任何证据下来。而卫三在母亲身边长大,去国子监读书也是近几年的事,母亲受的苦楚,肯定耳闻目睹过很多。母亲一死,一切怀疑的矛头全部对准宠妾,完全不须要理由。好比911事件后,米国只查出乘客中有几个阿富汗人,就认定了此事与拉登有关,,,,,不须要任何证据。其实除了2007年米国单方面公布的一个录像中拉登承认自己为911事件负责外,米国都没有其他任何确切证据证明此事是本拉登策划的。而这个录像还相当的有疑问,很多人质疑其真实性。不过不管有没有证据,都不妨碍米国一口气轰了塔利班,再顺便轰了伊拉克。。。。。
[40楼] 网友:阿落  发表时间: 22:43:23
无论在封建社会还是作者这个架空文社会都不会有楼主所说的法治社会的,都是人治啊。只要你情有可原,有那么些许地位或权势,再占一点点没证据的理(瞎掰也行),基本上罪大多可以免掉。楼主也别弄什么双重标准,一边针对卫连舟做的事,一边无视掉那个妾做的错事。更何况此文是架空文,只要作者在剧情上能合理写下去即使突然间蹦Q出一个主神蹦Q出一个恶魔你也无话可说是不。文章好看就行了。又不是现实,那么深究干神马
[41楼] 网友:阿慧  发表时间: 22:43:34
其实楼主只是对作者说的,这里杀妾无罪表示了质疑,其他的她也没说啥吧。我还是觉得,楼主和作者都是有道理的。从律法角度,杀父妾,杀任何没被法律定罪的人都是犯法,要处以极刑的。从作者的解释角度看,历史上很多杀父妾不用偿命的,这是看人怎么处理的,这个没错,但我相信这是小部分。可是写文就是把无数小而极品的事凑在一起。楼主质疑作者的,不是这篇文的构造问题,而是针对文里出现的,嫡长子杀父妾无罪,这句话。其实两个人都是在各自的范围内讨论,没在一个气场内。我觉得楼主说出自己的疑问也很正常,不需要被声讨。对于较真问题,其实仁者见仁吧,这篇文是架空,我就架空着看。
[42楼] 网友:绯色青草  发表时间: 22:44:37
也丝毫不妨碍全世界人民(包括你在内)认定911就是拉登的干活。。。。
[43楼] 网友:绯色青草  发表时间: 22:49:30
楼主现在攻击卫三杀夫妾没有证据,且应该重刑伺候。就好比中国现在对米国指手画脚:你没有确切证据就宰了本拉登,这是不对的,不合法的。小布死你该判刑判刑判刑。。。。。。
[44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的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23:26:43
谢谢阿慧同学的回帖,好像只有你看到了我重点论述的问题 O(∩_∩)O,我感觉和其他的TX交流有点困难,比如我真看不懂这和伊拉克的关系在哪里,⊙n⊙b汗特例和普例在小说中总是会无形中放大,我原意也只想说杀父妾和奴婢不是无足轻重之事,很多JJ种田文总是以明清架构为背景,我想不管是不是看小说,多了解点真实历史的另一面总是有意思的,比如原来说明清妇女难以改嫁,实际上明清乡间最多的却是逼寡妇改嫁,呵呵。我不太同意“受不了网友”比照官方日报的虚伪说法,这个评论重点是法律问题(熟悉主要在明清),所以主要参考的是律典条文,律条外的是相应的案例判牍,这些案例却是当年现实生活最真实反映的一面,就像你一百年后拿这现在的案卷来进行法律分析,是不是确实很接近我们的真实生活呢~ 我想这也是还原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吧。
[45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的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23:38:27
“绯色青草”TX,我没太看懂美国攻击伊拉克和我的评论间的关系在哪里,但是我想有个词可能很适合你举的卫大和美国的例子和说法,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莫须有”(或许有)。
[46楼] 网友:来八卦下真实的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 23:45:23
网友:受不了了 发表时间: 21:49:14另非常感谢lz普及了众多律法常识――――――――――――谢谢,真不敢说普及,这评论只是我深夜太寂寞有感而发。
[47楼] 网友:mm  发表时间: 00:02:30
这个也来插一句。这个杀人也不算是毫无起因吧?前面怎么样不说了,卫大的亲娘怎么死的我们也不讨论。完完全全可以肯定的事实是正房夫人死后,小妾穿红戴绿,好不高兴。好吧,这里又用了推断了,你说身边那几个奴婢,当时是劝说您不应该这样,于理不合还是在那里奉承恭喜?这个真的是“故杀”“擅杀”?这几个人算不算不敬主母?我觉得这个擅杀是真的很残暴无缘无故就杀人那种。毕竟,每家都有家法吧,真犯了打错,就只能送官府,不能自己家或者宗族处理了?我以前还听说过很多就是不贞的女子被宗族浸猪笼,然后官府也是默认的。难道都是假的?!!!还有,卫大真的杀了那个小妾是“不孝”?庶母是应该尊重,但没你想象的那样,红楼梦大概看过吧?赵姨娘活的还没宝玉屋子里丫鬟体面呢。服孝一年,针对的也是庶子吧,他要为自己生母服孝,父亲小妾死了,甭管有没有孩子,都没嫡子什么事的。反正我觉得是这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古代妾是有很严格规定的,尤其明朝吧,有的妾是在官府备案的,有的没有,所谓的庶母,包括这所有的妾?
[48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09:13:46
别YY妾的地位提高导致妻的地位降低了,根本没有这回事,后世的良家妾,放在汉代那就叫小妻,出土户籍简册有时候甚至不写那是小妻,直接就两妻并立,礼记也明文规定嫡庶祭祀是各祭各的生母,不存在庶子要祭祀嫡母这回事,唐朝官员有名份的小老婆叫做媵,达不到媵这个级别的才叫做妾,其实本质上都属于广义的妾而已。清代那就更典型了,皇太极即位以前他们好几个福晋都是妻,只有有一个特别大的叫做大福晋而且是可以轮流换人做的,皇太极即位以后才改了规定大福晋都变成了福晋、福晋变成了侧福晋,小福晋变成了格格。古代女性地位下降从来不是什么妾地位上升妻地位下降,而是妻妾地位一起下降。
[49楼] 网友:= =  发表时间: 09:20:53
秦汉女性地位高跟她们的老公娶几个小老婆也没有关系,那时候女性地位高是因为她们从事社会劳动,汉代女性可以单独立户可以享有国家授田,春秋战国时代齐国女性地位特高也跟纺织业是当地支柱产业有关。为什么现在上海女性地位高,反而很多上海男的做家务?也是因为上海的前身,古代松江府是纺织重镇,很多家庭就靠女人织布纺纱养活。古代女性的地位是靠从事社会劳动养活家人甚至是丈夫的劳动妇女撑起来的,跟那些整天闹宅斗的豪门金丝雀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50楼] 网友:犬三  发表时间: 18:18:25
哈哈哈哈 lz你是不是跟我一样也是学法律的啊
我完全能理解你的感受也挺敬佩你的学术精神的 不过你基本上是对牛弹琴了 这看文的人不过求一个爽字 哪个是揣着三观和求实精神来的呢?
[51楼] 网友:雨夜芭蕉  发表时间: 23:59:11
楼主,卫五也杀他爹的妾,不只是杀妾,还杀了两个弟弟呢,你看卫五咋没事呢?快去讨伐啊
[52楼] 网友:XX  发表时间: 10:43:35
卫同学是杀了父妾没错,他爹也想告他的好哇,之所以没罪,是因为有人保着,古代,是有法的,那也要看皇帝的意思呀,卫家宗族是保着卫同学的,皇帝也有意放过的,当然这事就能过呀,你别说古代了,就是现代,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这种无视法律的事还少吗?再来了,卫同学被夺功名出族,出族呀,这不是现代呀,这是古代呀,在古代,出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杀头没什么两样呀,这已经是重判了
[5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3:15:32
回复49楼,呃,个人观点,清朝的福晋制度并不能当典型拿出来,因为清入关之前,是一夫多妻制,跟汉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有明确的区别。就拿孝庄太后说,她跟姑姑,姐姐一起嫁给皇太极,这在汉族来说算是乱伦,这没得比啊。我一直以觉得嫡长子继承制的确定跟最初部落间的联姻有关系的,简单来说,我把女儿嫁过去,然后我们两家联合,我的外孙成为下任继承人,这种联合方式比较有保障。也就是那句俗话,婚姻乃是结两姓之好,女子娘家得力,能给夫家助力,夫家相应的也要保障女子的地位,保证其孩子的地位。至于秦汉时期,在春秋时候,娶了媳妇之后,还要停三个月再圆房,怀疑媳妇肚子里有野种,先要考查一下。就是到了汉朝,未出阁的女子,抱回家里私生子,都不是很出格的事。唐朝的女性,就比如武则天同志,可以帮唐太宗驯马,还可以打马球之类的,这在宋朝以后几乎是不敢想像的事。至于礼记上的是庶子不用祭祀嫡母,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资料。但是有一条法律是某朝有的,嫡母把庶子的生母杀了,庶子就是知道,但他不能告嫡母,他父亲才可以告。因为庶子应该先认嫡母为母,再是生母。儿子告母,这个行为本事是不对的,所以官府不能受理。其实宋的有些鬼怪小说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妾室怀孕,嫡妻不想她生孩子,然后使计杀之,然后这些小妾就成冤死鬼,找主母报仇之类的。
[54楼] 网友:-  发表时间: 14:37:59
曾经看过一个文也是架空以前看过的忘记是哪个了每篇文里面的孝都很重要凡是在古代那个里面是拿两件事来比较一个杀了亲生母亲被判的比较惨 一个杀了继母出去流放过了几个月完了之后还赶上了回家过年- -
[55楼] 网友:-  发表时间: 14:42:02
曾经看过一个文也是架空以前看过的忘记是哪个了每篇文里面的孝都很重要凡是在古代那个里面是拿两件事来比较一个杀了亲生母亲被判的比较惨 一个杀了继母出去流放过了几个月完了之后还赶上了回家过年- -丫的宠妾灭妻那个主母死了还穿红戴绿哪个是轻的
[56楼] 网友:LZ  发表时间: 21:54:07
[50楼] 网友:犬三----------------------------哈哈,被你发现了……是啊,当时确实是闲的慌太认真,都说小说是虚构的,评论可以来真实的。
[57楼] 网友:LZ  发表时间: 21:59:53
法律是某朝有的,嫡母把庶子的生母杀了,庶子就是知道,但他不能告嫡母,他父亲才可以告。因为庶子应该先认嫡母为母,再是生母。儿子告母,这个行为本事是不对的,所以官府不能受理。--------------------------------------------------明确可以告(特别是在明清的背景下),这只是唐代包括之前的礼法的规定,后来就变化了,宋代之后生母之恩在礼法上得到认可,生身之恩不可忘,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告并且受理,嫡母会受到惩罚,并且杀害有子妾,如果妾是无过被杀,罪行会很重。PS:但是如果证据不足就会变成诬陷,那就是忤逆大罪了,所以要慎重
[58楼] 网友:LZ  发表时间: 22:14:59
以下就是当时针对礼法中不能告所谓嫡母的回答问日,所生之母被出,其父更娶继妻,其继母乃杀所出之母,出母之子合告以否? 答日:所养父母,本他人,杀其所生,故律听告。今言出母,即所生,《名例》称:“犯夫及义绝者,得以子荫。”即子之于母,孝爱情深,顾复之恩,终无绝道。继母杀其亲母,准例亦合听告。
后来有个案子就是庶子为母复仇杀了嫡母,最后不以忤逆罪定刑而以故意杀人罪定刑,绞监侯,流放,因为主审官认为,嫡母杀庶子亲母,毁天伦断人义,与庶子“虚拟”的母子之义已经断绝,中国以孝道治理天下,显然这种判决更合情理。
[59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22:28:36
看到LZ的回复让我有点……我该怎么说好呢,中国古代历史这么多年,法律是不一样的,晋的时候还要连累出嫁女呢,后来不就改了,春秋时候还要三月后才见宗庙,考查新妇肚子有没有孩子后再圆房。我只能跟LZ说我不是写历史文的,而是架空文,简单来说,这些曾经出现的历史条文是我的文章而服务,怎么样能推动情节我就按哪条走。我只要能说明某些事件确实在历史上发生过就可以的,非得搬历史条文出来,那所有的情节都是冲突的。就比绍清词,晋以后不再累及出嫁女,但晋以前,绍清词这样的出嫁女要流放。你要是一条条抠,那我所有的设定都有问题,因为律法在改变。至于你所谓的大部分都是明清设定之类的,那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并没有任何地方说我这文就是来自明清,那是你脑补的。至于你说的中国以孝道治天下,我咋说好呢,你把唐初以前的中国历史都骂了。至于合理不合理的说法,我对历史的观点是存在即为合理。
[60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0:30:00
看到LZ的回复让我有点……我该怎么说好呢,中国古代历史这么多年,法律是不一样的,晋的时候还要连累出嫁女呢,后来不就改了,春秋时候还要三月后才见宗庙,考查新妇肚子有没有孩子后再圆房。我只能跟LZ说我不是写历史文的,而是架空文,简单来说,这些曾经出现的历史条文是我的文章而服务,怎么样能推动情节我就按哪条走。我只要能说明某些事件确实在历史上发生过就可以的,非得搬历史条文出来,那所有的情节都是冲突的。就比绍清词,晋以后不再累及出嫁女,但晋以前,绍清词这样的出嫁女要流放。你要是一条条抠,那我所有的设定都有问题,因为律法在改变。至于你所谓的大部分都是明清设定之类的,那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并没有任何地方说我这文就是来自明清,那是你脑补的。至于你说的中国以孝道治天下,我咋说好呢,你把唐初以前的中国历史都骂了。至于合理不合理的说法,我对历史的观点是存在即为合理。
[61楼] 网友:青争  发表时间: 23:42:47
其实如果事情出在自己身上谁能轻飘飘的冷静下来呢?卫三对宁氏和他爹的积怨估计很久了,在一听到母亲忽然无征兆死了,搁谁都得怒了,文里写了很清楚,卫三到宁氏院子外面,里面穿红着绿欢声笑语正庆祝呢,几个奴婢是宁氏心腹无辜得了吗?而且古代大宅门里的害人手段要查清并拿出确凿证据真挺难,等宁氏扶正了更难办了,要报仇当时看还真就只有卫三这么做了,他也付出代价了。最该死的就是他爹了,要不是弑父卫三也要死,我看杀他爹最解恨了。现代法治社会了吧,还有那么多不公平呢,同样案列有背景和没背景的,就有最低和最高判决的弹性,其实还是人治。
[62楼] 网友:青争  发表时间: 23:42:50
其实如果事情出在自己身上谁能轻飘飘的冷静下来呢?卫三对宁氏和他爹的积怨估计很久了,在一听到母亲忽然无征兆死了,搁谁都得怒了,文里写了很清楚,卫三到宁氏院子外面,里面穿红着绿欢声笑语正庆祝呢,几个奴婢是宁氏心腹无辜得了吗?而且古代大宅门里的害人手段要查清并拿出确凿证据真挺难,等宁氏扶正了更难办了,要报仇当时看还真就只有卫三这么做了,他也付出代价了。最该死的就是他爹了,要不是弑父卫三也要死,我看杀他爹最解恨了。现代法治社会了吧,还有那么多不公平呢,同样案列有背景和没背景的,就有最低和最高判决的弹性,其实还是人治。
[63楼] 网友:LZ  发表时间: 23:55:15
我也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说什么,你说有这事,特别是庶子不能为生母复仇报官,我也只是就事论事说这个法律在唐朝就有了进一步解释改变,后世都发生了变化,在宋朝和明清大概是什么样的而已。
[6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 15:07:23
回复LZ,我只是想到你主楼的回复,想着我以后要是再写出符合某朝法律,但跟另外朝代的历史法律不符时,你会再举例出来。以及“中国以孝道治理天下,显然这种判决更合情理。 ”我本人不赞同这个观点,我的历史观是尊重历史存在,历史就是历史,后人可以看可以评说,非得指责说前面朝代如何不合理,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65楼] 网友:selene  发表时间: 22:39:22
就像作者f的,古代是人治的社管很多朝代在法律上不允S主人擅⑴荆H情r呢?就像作者v的,除非有萘Ρ人蟮娜讼朕k他,否t第一,被⒑φ叩募胰嗽谖幢啬芨娴Ψ降那r下多半都只x耠[忍,第二,谭ㄕ叩嗔θ绻虼螅r反而可能得罪噘F,因此也很少犹驶焖至於作者f的唐代虐⑴镜哪俏晃也恢溃缘盟未幸晃哗ぉろn世忠m然某角度砜矗民族英雄,但因樗郧楸┡埃裔聿坏靡猓约抑信W虞m得咎,⒘司椭苯勇竦像@拥墓适滤卧本中很多,可@拥默F象在r是相普片甚至被J槔硭然的,因此才晃W家注意到K作轭}材。
[66楼] 网友:GPS  发表时间: 21:09:11
首先这是一片精彩的评是没错啦,而且我本人还是赞成LZ的,现在这样认真的读者是很难得的。呐,三观正不正自己知道,其实从来没人逼你要做个好人,也没人逼你做坏人。可是我觉得作者在写文的时候还是要注意某些关于道德伦理的玩意儿,毕竟这种观念在无形中还是会影响到读者。~~~~~~~~~~~~~~~~~哎呀我再说什么啦~扭扭~*(∩_∩)*
[67楼] 网友:哎  发表时间: 11:10:26
可@拥默F象在r是相普片甚至被J槔硭然的,因此才晃W家注意到K作轭}材。----------------------------------------------------------------杀奴婢在先秦以后从来没有被认为理所当然的,特别是在宋代以后,杀奴婢是凸显韩世忠的性情暴戾吧!这是个贬义词……,而且那是小说啊小说啊,艺术话的韩世忠还让名妓最后做了一品国夫人继为正室呢,那就是著名的抗金女英豪梁红玉,他的几个有子小妾也被封诰为夫人,你说他的正室默默无闻憋不憋屈?这算不算宠妾灭妻r(s_t)q出身营妓的妾室梁氏为正,并且还得到了军中将领的爱戴,敌国将军的赞叹,皇帝亲自特品赐封,百姓津津乐道,名传千古的一代奇女子……另外宋元话本就像现在的小说故事,也可以拿来说事么?比如现在的小说个个主角高富帅,巴拉巴拉的……
[68楼] 网友:哎  发表时间: 11:19:42
另外梁红玉还有一个儿子韩亮,为韩世忠次子确是实际上的长子,另一个儿子是韩世忠早年无子过继来的,(梁做过营妓最后还能生子太猛了)后来官位都颇高,梁红玉最后与韩世忠抗金一起赴死,表彰天下后同墓合葬(妾室为正,妻子的最高待遇了,不要问我韩某正室去哪里了)r(st)q这么厉害的女主角都没人写~
[69楼] 网友:ysf  发表时间: 21:46:48
我觉得本评很好,历史上的法律并不像我们想像的,真实的历史是我们的国家一向重视人的生命!古代并不像现在一些小说中的那样,人命那么卑贱,是有残暴的主人,随便打杀奴仆,但并不普遍,就像什么时候都有人杀人越货\仗势欺人,但那个正常朝代都是个别现象,中国是帝制,是人治,但不是无法无天.
[70楼] 网友:selene  发表时间: 20:22:26
另外宋元话本就像现在的小说故事,也可以拿来说事么?比如现在的小说个个主角高富帅,巴拉巴拉的…… ..........................................................................巧纤f的小f是指言情小f吧?人J槟眠^去本和F代言情小f肀容^其K不恰第一理由是作者的身分},我F在看到的本跟r比起砜烧f是婧R凰冢@些作品之所以被o、色,最K保留下恚囟ㄔ谖W或v史上有其r值,它的作者或R者m然很多都不可考了,但肯定有一定的文P功力在,跟F在那些言情小f的作者K不能f是一哟第二是材料的碓},本小f的热菘赡苡械碜钥魑W,有的碜哉贰⒁笆罚蚴俏娜说墓P除了有社F基A外,作者更不可能是]念^年狞S口小海巧纤f的那些谐M高富的小f作者可能一部分是]出社ιFr也不甚了解的W生,热葑匀桓且哟紊系第三是小f的主旨},^去的小f有的是作楣P被o下恚@N的自然有史料r值;至於文人作的,有的是榱诵PP善的意旨,就B《品花a》@NHIGH砻嫔虾孟襁`背了一般的常,最K是回w到鹘y社牡赖掠^念,有的是反髡δ承┥F象批判或u,就像我e的〈碾玉^音〉@t,若用科W的^c砜矗然不可能是Hl生^的,正史中也]有提到n世忠真做了@N一件事(H上B他妻子梁t玉的名字都是小f中斓模K未出F在史),那N作者槭颤N要@右故事?又槭颤Nr那N多噘F,他偏偏要⑦@件事栽在所^的民族英雄n世忠身上?前者自然是因樽髡呖吹搅诉@拥默F象存在社校r榱吮磉_@NF象的反抗,所以藉由相通的情女主角最K逃x了噘F的[弄K加以仇;至於n世忠槭颤N在@故事e插上一角,就像孔子f的「君子壕酉铝鳎煜轮航w焉。」恐怕也和n世忠本身的作槊不了干S。而言情小f的主旨然是矍椋恍┍容^成熟的作者或S谛≌f中㈦s一些ιθ穗HPS的看法,但榱M足x者矍榈你[和幻想,男主角自然不能太差,你想想,一x者在锻曛心臧l福貌不@人每月收入付完J款就所剩o的老公後好不容易f下矸_一本言情小fslFe面的男主角除了名字其他地方乎是他老公的翻版那多杯具啊──作者出於I道德P下的男主角自然能有多高富就有多高富,背景能多xFr就有多xF啊!所以本小f和言情小f作的出lc根本上就不一印了一堆,其不^是想f拿言情小f和本小f相比真的不恰啊,真要拿代的作品比,至少也是迅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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