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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怀念谢怀栻先生-大家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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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怀念谢怀栻先生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龙卫球 日期:日 浏览:
  【作者按:中国法制出版社近日结集纪念谢怀栻老先生,笔者不才,但受惠谢老良多,故不揣驽钝,撰文追忆,以表&崇敬之情&。】
  (一)
  生来死去的人有如恒河沙数,能够让人怀念者可谓凤毛麟角。谢怀栻先生已经仙逝两年有余了,然而在我们心目中仍然栩栩如生,如一首永恒的诗。华兹华斯有句名言:&诗起于在沉静中回味过来的情绪。&
  两年来,我时常会想到谢老,是因为他能够带给我一种怀念的情绪。我时常追忆这个瘦小而倔强的湖北老人静静地坐在书桌一角,或者在会议上忽然犀利地言说。这时我总会感到一种精神的充满,然而也体验到一种缺失。
  充满的是,由于&理智的自信&,这位简装的老人晚年竟然可以做到身在斗室与五湖四海的漫游并无二致,时间与空间合而为一;缺失的是,像他这样&节制&和&静穆&地存在着又多么稀少,在这个躁动不安的时代,几人还能操此本分?
  (二)
  我和谢老的交往不算少,开始主要是在法大导师组和他之间担任些联络工作。1991年我来北京读研究生,跟在江平老师名下,渐渐知道了有谢老。当时杨振山老师任硕士导师组负责人,我任学生专业小组长,经常受命导师组进行校外联络,或接引校外导师来上课、讲座、开会,或送取材料、信息之类。那个时候没有现在交流方便,很多时候要亲身往来。其中,便有谢老。如此一来二往,便熟悉了起来。后来在阅读法学期刊包括一些过刊中,读到谢老的文章便特别留意,对谢老的认识也具体起来。
  1993年底我留校任教法大民商法教研室,作为青年教师加上1994年后开始在职攻读博士,与谢老交往更频繁起来。杨老师热心于对外学术交流,经常组织大大小小的学术会议,少不了我在其中做些协助工作,谢老自然是我经常要去联系接引的人物。谢老这个时候开始也越来越多地参加法大研究生论文答辩会。1995年之后的时期,谢老在法大师生中获得广泛认同,我们都以能够听到老先生发言为幸。老先生说话直率,措辞吸引人,又能够针砭时弊,所以大家特别爱听,往往是哄堂大笑。有趣的是,由于批评得有趣,连被批评者也乐不可支,不觉为耻,反觉为荣。也是,能够被谢老评点一下,这样的机会就是殊荣了。
  大约在1996年间,两岸民商法学者交流密切起来,王泽鉴、赖源河等教授常来法大,谢老因此也常来参与其中。有一回,王泽鉴教授做了一个学术发言,在其中提到人格权问题,表示赞成人格非法定主义取向。谢老颇为支持这一论点,特别加了些议论。当时人格权课题已经热起来,民法界在此问题上出现反实证主义之风潮。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人们由此开始注意实证法的局限问题。但是我当时偏偏推崇法律实证主义,以为中国法学主要的问题是还不能实证起来,所以就在这个问题别着劲,在中午用餐的时候有意和谢老坐在一起,与他辩论,来来回回的,谢老说不服我,最后倒笑了,说&小龙这么好争论嘛&。有好事者还照了张照片,惭愧!我在哪里比划得脸红脖子粗,而谢老在微笑着听,原来谢老的辩风是如此优雅!
  有了这个开头,从此我就常向谢老请教。97年4、5月间我还把拙作《民法总论》第3章权利主体部分给谢老看,但老先生那时正忙,没有时间细细批阅,认为谈话更痛快,干脆把我叫去谈了一个下午。这次谈话不仅为该章修改打下了基础,而且也为我的博士论文打下了基础。我的博士论文选题是《民法上主体的一般理论》,1998年5月间答辩。选择这个题目一方面是要使自己在民法基础方面下一些功夫,另一方面也是借这个课题系统钻研一下分析法学理论。写作过程经常向一些师长求教,其中包括谢老。论文对象是关于民事主体的概念位阶、形成、类型和构成元素等基本问题的,核心论点是主体基础论、主体预定论、主体二元结构论以及主体拟制论,方法是分析实证的。由于研究风格过于抽象,方法立场过于&新异&,加上定稿时间匆忙,自己也有几分不安。
  论文答辩当然要请谢老,不仅因为我不愿错过谢老批评的机会,也由于谢老是法人实在说的重镇,而我主张拟制说,甚至认为自然人概念也有很重的拟制色彩,因此极渴望有这样一个辩论对象。那个时候没有严格的论文送取规范,我自己去给谢老送的论文和评阅书。答辩当天也是我自己租车去接老先生和另一位校外委员。答辩会上,几位年轻点的委员先发言(赞誉比较多些),在我有点麻痹的时候,谢老开口了。他先来一句&先有徐国栋,后有龙卫球&我搞不太清楚是称誉还是批评的评价,大体说这种抽象的研究不容易,阅读起来很累,花了思想功夫等等。接下来话锋一转,说今天来主要不是说客气话的。他首先表示不赞成我那种拟制论的观点,也不赞成完全拿掉&符应论&,特别是如果说自然人这个概念也出自拟制,是过于极端的。谢老说,难道我现在坐在台上,作为一个自然人就一点实在的影子都没有吗?大家都哈哈笑起来,我也笑起来。
  我答辩的时候,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并,简单作答,但专门就谢老的反对意见展开了长时间的回答,当然主要是方法立场的论证,间或也举些历史的例子,意思是生物人什么范畴是自然人,&实在&本身说了不算,得法律点头了才行。答辩当然很融洽地结束了,谢老给我一个优秀的评语。中午吃饭的时候,还鼓励我继续研究这个问题,并说年轻人基础很好。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仍然顽固抵触实在说,但是并不妨碍我向谢老求教。若干年之后,我忽然感觉理解了谢老坚持实在说的道理,因为有时对实在的蔑视确实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谢老一方面反对经验爬行主义,但另一方面坚决反对虚无主义。实际上,现在我的看法是,拟制说和实在说都不过是特定时期思想的武器,本身都成不了实证制度的唯一论证方式,功能的不断调适才是法人制度发展的实际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实在的意义是不能消退的。
  经此答辩,在我心中谢老便是恩师之一了。以后的日子里交往密切起来,我开始爱找谢老聊天,心血来潮就给他打电话,或去他家里一坐,有时谈正事,有时也闲聊,我觉得老先生也愿意听我天南海北地乱谈,大约也有些寂寞吧。我们聊过有关民法论著的问题,也向他请教过研究中的困惑,偶尔高兴了也谈点人事掌故。老先生很厚道,不轻易针砭人,但对事情还是愿意发表一些评论的,甚至对作品有时也评上一二。我从中受益非浅。日我启程去美国访问一年(项目推荐人之一便是谢老),大约选在6月27、28日的一个中午辞行,本来中午想约请老先生吃个饭,结果谢老不喜欢在外边吃饭,只好作罢,聊了些旧时闲事,谢老也特别叮嘱了一些事情。
  回国后,有机会我便去看谢老,他的身体已经开始不好了。这时老先生开始校对拉伦茨的《德国民法通论》,有一次还特别聊了翻译的问题。拙作《民法总论》出版后奉送他一本斧正,老先生读后很高兴,勉力了我一番,这使我既惭愧就感激。2001年秋天,他应邀来法大参加了一个学术会议,我记忆中是在学术会议上最后一次见他。他那天很高兴,会议上还作了一番激励后进的发言,休息期间我们还和杨老师等一起聊天,他特别谈到新生代的成长问题,言语中充满期望和欣慰。再后来,就是听到谢老的身体每况愈下,不便打扰,而我也是老出国。2003年春节后谢老病重住院期间,法大学生团体&法评社&的学生想对谢老做个访谈作为珍藏,我联系他们去了医院,但谢老那个时候已经不能说话了。接下来就是非典肆虐时期,北京城完全隔离。让我抱憾终生的是,在谢老临终前未及一探,便成永诀。5月3日,谢老终于驾鹤西去。当天,我在网上发表悼言,并在自己主持的法学时评网开设专栏,以志纪念,网友们闻讯纷纷跟贴悼念,悲恸如潮。斯人已去,奈何天命!
  (三)
  纪念谢老,不能不纪念他的学问,正是他的学问,才使他成为我们心目中的民法界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按照江平老师的评价,他是民法界的&百科全书&,依方流芳教授的认识,他是青年学子的山外山、楼外楼。我没有能力评说谢老的学问,但是既然撰文纪念,回顾一下谢老的精彩观点也是可以的。
  谢老年轻的时候是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高才生,经历了严格的法律专业训练,精通2、3门外语,又担任了民国最年轻的法官,并且成为日本战败后台湾地区法院的接收代表,这些是他的机遇,也是他雄厚的专业基础所在。所以,尽管政治运动耽误了他20年,1979年恢复他的法学研究和授课的资格之后,他便立即成为国内罕有的民法通家。此后,他一直安心研究,持续思考,笔耕不辍,成为难得的书桌前的法学家。
  谢老流传最广之作,我想大概是1990年出版的《票据法概论》。我备课时用过,该书文字简练,章法井然,重实证有思想,理论精深却不显臃肿,实践性强却又不零碎,可谓肥瘦合宜,是这一领域罕见精品,至今印刷10余次。谢老其他出色作品多为论文,散见于期刊之间,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做了件好事,由谢老自己选稿,出了一本《谢怀栻法学文选》(2002),这样,为我们集中学习、理解谢老的法学思想片断提供了捷径。
  《文选》收录的论文,与他平常发言的犀利不一样,文风显得平易,措辞也相当节制,属于和顺积中的一类,读起来或许并不很吸引人。但是,他的研究绝对是实然有物的,讲求实证,材料丰富,尚事、理、物,而不尚空谈,也不随意发挥。他是一个富有现实正义感的思考型学者,思想独立,对于时弊又绝对不缄其口。我不敢说谢老的论文均已达到化境,但是我敢说他的每篇文章都是用心之作,至少是不在&稳境&、&醇境&之下。即使是会议应酬,也是反复锤炼。《文心雕龙》的&熔裁篇&中说:&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
  以下试举谢老的部分成果,大致浏览一下谢老关于民法学的研究贡献。在《资本主义国家合同法》(1984),他对西方合同法本质与基本原则以及在当代的发展做了细致的实证研究,提出合同自由原则为贯彻始终的主线、所有权和债权为西方制度两大支柱而合同法是债权作用的发挥渠道、垄断时期起合同自由受到限制以及诚信原则、情势变更原则等开始应用等结论,对合同自由原则内涵、合同法体例等也进行了系统的实证描述。这一研究是恢复法学以来最早的关于西方合同法的系统研究,成为民法界的启蒙文本,至今许多教科书的内容还没有走出这个研究范围。在《从经济法的形成看我国的经济法》(1983),谢老针对当时的民法经济法之争,独辟蹊径,从法律发展这样一个视角,论证了经济法是法律发展中的一个新范畴,与民法并无非此即彼的存活关系。谢老在文中还运用这种方法对于经济法在德国尤其在苏联的变异过程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材料和结论对于我们肃清一些浅见极为有益。他还对于中国经济法的定位和范畴做了认真思考。这种能够在整个法律发展历史过程来看待法律现象的研究,如果没有严格的学术规范训练是做不出来的,这种方法在今天也是处在前沿的。在《经济法的意义和特点》(1990),谢老在继续坚持经济法系于法律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应注意区分经济法和经济法制的这样一个法律科学常识问题,国内有些学者却不幸容易犯这种望文生义的常识错误。这大概是个学风问题的提醒吧。
  《应当认真地重视民法》(1985)这篇论文的标题令我们想到德沃金先生的《认真对待权利》,在当时不仅需要见识而且需要勇气。在这一吁请之作,谢老批评了维护社会秩序为唯一目标的法治思想,提出民刑区分、民法独立的意义在于维护&人民的民事权利&。这篇文章算得上民法宣言书,也是《民法通则》的吹风之作。《完善民事立法和民事法学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1987),注意到我国民事立法的思维混乱及薄弱性,并把改革条件与民事立法和民法学发展联系起来,这是我国当代有关民事立法科学的早期篇章。《正确阐述民法通则以建立我国的民法学》(1987)是我国第一篇民法解释学的论文,通过对《民法通则》第2条、第9条等条文的解释应用示范,揭示民法体系解释、规范目的解释、知识【理论】解释之于法律适用的意义,这种清醒在今天民法学界还不多见。
  《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1987)一文,大概是我国比较早的关于香港回归后法制研究的奠基之作,对于回归后香港适用法律的范畴进行了研究。他依据规范解释方法澄清了&香港原有法律&的范畴;又从基本法规范与历史和政治的关系出发,提出应在香港回归这个特殊语境下将后者引入规范解释的空间,因此基本法的适用基础应该理解为是原始而非继受取得适用效力;&保留香港原有法律&的&保留&,应理解为是指对作为在香港存在多年的社会规范赋予其法律效力,而不是指承认其继续有效。这些可称得上他对法律解释学的新发展,也显示了作者在区际法、宪法、行政法和法理学方面的深厚根基。论文还对香港立法权的范围和中央立法权的限制做了精到分析,联想到若干年之后有关香港的立法权的争议问题,似乎有先见之明。在《从民事诉讼法论日本法院对光华寮案判决的违法性》(1987),谢老从诉讼法的角度,就日本把&中华民国&列为当事人的违法性做了清晰有力的归谬分析,对当时日本法院的判决进行了法律技术角度的有力批驳,令人叹为观止。这类民法之外的论文虽不多见,但仅此几篇,便足显谢老的法学大家手笔,可谓游刃有余。
  《联邦德国调控宏观经济的法律》(1988)一组文章,是介绍德国调控经济的法律情况的,为有关部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参考。《国营企业的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1988)意在将当时的国企改革实践尽可能往规范上引导,可谓用心良苦。《西方国家税法中的几个基本原则》(1989)介绍了西方税法中的税收法定主义、公平主义、实质征税主义、促进国家的政策的实施等原则,为当时提出的&依法征税&吁求提供参考。这些论文也意图阐明法律比较、借鉴的意义,鼓励一种法学开放心态。《应该研究台湾的民商法与经济法》(1989)对于中国特殊的法治历史问题进行了特别提醒,不计自己在50年代为维护法律继承问题所付出的代价,对于一直盛行的法律历史虚无主义,再次发出了挑战,要求&正确对待台湾的法律&。这是至今为止中国地域内的关于法律历史主义的罕见杰作。《海峡两岸民事立法的互动与趋同》(1993)继续为这一观点鼓与呼,并且表达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复归&的愿望,因为我们不能满足历史&分裂的安排&。《现代中国的合同法》(1988)是应《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1993年出版)之邀完成的力作,收录在第7卷第6章。谢老以深厚的历史实证的功夫,对于现代中国的合同法的特殊历史进行了制度变迁的研究,其实证性、思想能力、历史意识,其对制度形式的概括技术、分类技术的运用之老道以及他的归纳提取能力,都表明他确实是首堪其任,大家风范。这篇论文无疑成为我国现代合同史研究的奠基之作。
  在《完善我国涉外经济法制的几个问题》(1991)一文,作者关注了如何改进和解决涉外经济法制,通过观察,他指出目前的涉外经济法制的情况是,法律退居其次,无限期、任意的授权立法成为常态,法律解释中不讲规范,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信。这个看似不重要的研究,其实是以显著的个案凸现法源合宪性问题,直指法治基础问题,是谢老当年反对&政策代法&的思想的一以贯之。在《论著作权》,谢老再次显示了他的法律解释学功力,从法意厘定出发,对刚出台的《著作权法》中的容易被误读或者浅解的著作权概念进行了深度阐释。这也是比较早的关于著作人格权、精神权利这些概念、理论加以比较法说明的论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谢老在关于法人能否成为作者的问题上,进行了基础性分析,深入到法人本质理论讨论上,为国内较早公开力挺法人实在论,其论证方法慎密,有学说分析,有社会实证。在《著作权的内容》(1990),他采取规范分析的方法,就著作权的范围、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划分、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等,进行了面向法律适用的演绎。在《评新公布的我国票据法》(1995),谢老展现了票据法理论大家的视野,就我国1996年《票据法》的原则性问题的缺失提出中肯的批评,涉及票据使用范围、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空白支票等方面,并指出《票据法》存在关涉主旨的误笔,归根结底是立法政策的不清楚造成的。在我国现代立法史上,它必定属于经典的立法批评文本之一。在《论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同法问题》(1993),谢老较早正视了我国合同法因为民法经济法之争造成的立法分离带来的散乱、欠缺问题,提出合同法统一的思路。我国1999年统一《合同法》出台,谢老此文具有先行之功。
  《论民事权利体系》(1996)是谢老的抗鼎之作。谢老在历史变迁、体系处理、具体分析这些方法角度对民法里具有根本性的重要问题&民事权利&进行深入研究,这篇论文的研究成果改变了以前我国关于民事权利的研究状态,更新了关于权利的理论认识。这篇论文的动机,一方面是像谢老自承那样,要对新出现的权利形式通过基础框架清理赋予其有效的解释,另一方面,依我猜测,谢老实际在为民法典的起草打下伏笔,如果以法律关系或权利为线索考虑民法典的体例,那么这个关于民事权利体系的研究将是这一线索的重要理论基础。《从德国民法百周年说到中国的民法典问题》(2000)、《关于日本民法的思考》(2001)都是借助他国民法典纪念来谈私法文化和中国民法典的借鉴和发展问题。《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2002)是谢老持续数年的另一代表作。在这部作品,谢老以自己独特的历史观、比较视野以及抽象归纳与具体分析的能力,兑现谢老自己关于要立法典先苦练内功的倡导,分别对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和中华民国民法典进行不厌其烦的研究、涉及背景、立法精神、思想内容、立法技术、编制、体例和语言、影响等。这一研究的系统性在我国前所未有,其价值不可估量,应该是我国现行民法典起草的必备参考资料。
  我反复拜读过谢老这本文选,每次阅读都有对谢老的特殊体会。做研究是一件苦差事,谢老60岁重回研究所,已经&衰病不堪&,还能够坚持坐下来完成这么多成果,这已经足以令人折服了。板凳要坐十年冷,对于一个60多岁的老人,刚刚从长期流放中回来便要经受寂寞的书房煎熬&&但是谢老选择了这条寂寞之路,远离了伸手可触的名利场的喧嚣。然而,这些研究的意义远远不止这些,我觉得实际上也是谢老为他们这一代人对于民法研究做了示范,言传身教,承前启后,维护了我国民法共同体的声誉和香火。在一个百废待兴的时期,这种薪火相传的工作多么重要,然而做这种工作的人又该多么寂寞。谢老的沉静或许与他的性格有关,但我想可能更多来自他的旨趣,因为从1948年他执教同济国立大学开始,他就义无反顾选择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这条路。在谢老仿佛&心如古井&的身体里,其实一直燃烧着熊熊的法学理想。2002年,当被返聘为终身研究员,他说&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高荣誉了&。这不只是他知足常乐,而是他也懂得捍卫自己的尊严。
  (四)
  生存,对于凡夫俗子而言是个问题,对于哲学家、历史家来说也是个问题,只是对待问题的方式不同罢了。然而就是这种不同才有了不同的人生形式。那么,谢老的方式是什么呢?在曾经壮志凌云的激情青年,在曾经身陷囹圄的困顿中年,在原本可以气贯长虹的硕果晚年,他在我们平凡人的生存意识中无疑是充任了另类!
  然而,在另一个意义上,谢老又绝非另类。思想家的确可以不去思想,然而我们不能说专注于思想的思想家是另类。谢老是一个法学家,或者说以法律为业的人,在这一点上他坚持了自己。在因政治风云而波涛汹涌的时代海洋,他不是一只随波逐流的候鸟,而是一个朝夕不间断的作业渔夫,彰显了一个完整法律人的独特的清醒,因而成为这个特殊时代法律从业者的人格奇迹。
  1939年秋天,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二年级的谢老,作为近200名学生中的9名之一,选报课程最严格学业最繁重的法律系。那是他的立志,开始将一生投入到灾难深重的中国的法治事业中。
  1944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取得第一名,随后被任命为重庆地方法院法官(推事),成为全国最年轻的法官。那是他的春风得意的时期。
  1945年,参与从战败的日本侵略者手中接受台湾法院的工作,作出中华民国接收台湾法院后的第一份判决书。那是他的热血报国,也是他的事业辉煌。
  1948年,担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教授民商法。那是他作为法学家、法律教育家的开始。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谢老参加了新法学研究所的学习,1951年起担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教员。那是他准备继续投入新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
  1957年,北京法学界座谈会上,在政治运动正在涌动的前夕,作反对&政策代替法律&的发言,因而被打成右派。这是他因&法律&而获罪,开始为法治理想付出代价。
  1958年,被开除公职并劳动教养,后又劳动改造,1962年送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持续接受先后20年的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这是他为自己选择的法治理想坚守困顿,漫漫黄沙终未销骨,腰压弯了,骨头还挺着。
  1979年,平反回京,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已经60岁了,诲人不倦,笔耕不辍,还作为兼职仲裁员办理了数百年仲裁案件,然而始终从容恬静。这是他老骥伏枥,又是他恪守法学家本分。
  这部履历是谢老个人的,却也正是中国现代法治的命运历程。可谓&志与命同&!
  但是,既然这种命运是谢老自己立志选择的,艰难历程也就不可避免。在这个灾难深重的老大国家,在一切都是革命的时期,在政治挂帅的时代,怎么可能有法律人的理想空间呢?怎么能够不&为法获罪&呢?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谢老用尽一生,恪守了自己选择的志业,捍卫了坚定的职业生命。
  &志与命同&!是谢老一生的不幸,却也是他光辉所在。
  正是动荡不安、风雨飘摇,法律人的理想才成为中国人恒久意志的精神支柱,法律人的坚守才成为中国人安宁生活的唯一希望。因而,谢老的人生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为梦想而存在,所以懂得感激。在《毕业60年》一文,他说:&回顾这一生,我给了国家一点点贡献,国家给了我很大的回报,我感谢养育我的祖国。&我猜,他想说的还有:&我也感谢我选择的法治理想&!
  有人曾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我想,假设现在有人问我:&死亡是什么?&我也会像奥古斯丁这样回答的。奥古斯丁这样回答,是因为他自己是伟大的思想家,而我这样回答是因为我想到了谢老,他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个了不起的老师。
  这个了不起的老师,曾经安详地居住在北京西直门大街20号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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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安网备-3号《归园田居》(其一)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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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园田居》(其一)教案
作者:佚名 教案来源:网络 点击数: &&&
《归园田居》(其一)教案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归园田居》(其一)教案
1、& 解读田园风光构成的意境。
2、& 解读诗人归田园前的心境,解读诗人形像。
3、& 简单了解陶诗的艺术风格。
重点、难点:
理解作者反抗黑暗,辞官归田,不与当时黑暗的上层社会同流合污,热爱田园生活地精神,学习其高尚的理想志趣和坚定的人生追求。
学习方法:
朗读、品读、比较、探究。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
一、激趣导入:
上课之前,老师先请同学们做一道选择题:如果大家走入社会,有两条道路给你们选择――1、做大官,有名有利。2、做农民,平平淡淡。同学们选择哪条路呢?
大家的选择都有各自的理由,但其实我们都在做同一件事:舍、得。舍和得充满烦琐的&人生,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舍去,又不断地得到。东晋著名文学家陶渊明也曾经做过和大家同样的选择,但不同的是,他选择的是做农民。而且,他为自己的选择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归园田居》写于归隐后一年。其中,包含了他对自己弃官归家的感想和思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篇文章,学习陶渊明的舍与得。
二、作者简介
陶渊明: 陶渊明的作品大多写退隐后的生活,表现农村风物,劳动生活,表示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他的诗情感真实,风格平淡自然,诗味醇厚,语言清新,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
陶渊明开创了田园诗一体,为古典诗歌开辟了一个新的境界。从此以后,田园诗不断得到发展,到唐代就已形成了田园山水诗派。宋以后,描写田园的诗人就多到不可胜数了。
三、析题:
文章和诗歌的的题目就好像一个人的眉毛和眼睛,俗话说:眉目传情。那么,“归园田居”这个标题能告诉我们哪些信息呢?题眼是哪个字?是“归”还是“居”?
既然“归”字是题眼,标题只是明确告诉我们要回到园田生活,那么在这个明示信息下面还潜藏着哪些隐性信息和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呢?(以\\\'归\\\'字为核心来解读诗歌)&
请同学们看屏幕,我们这节课就要了解的几个问题:1、从何而归;2、为何而归;3、归向何处;4、归去如何。
1、听录音,解决生字词,理清大意。
2、全班齐读。(重读“返”、“暧”和“暖”字很像、“吠”字容易写错)
3、自由朗读:
思考:1、从何而归;2、为何而归;3、归向何处;4、归去如何。
五、讨论鉴赏:
1、从何而归?&
明确:官场。&
诗人将官场说成“尘网”、“樊笼”,这些词反映了诗人对官场的什么态度?&
明确:对官场生活的厌恶。&“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请同学们打开优化方案128页。我们班哪个同学说话最大声的,自告奋勇起来读给大家听,好吗?
&2、为何而归?&
(1)本性爱田园。&
(2)由于官场的黑暗,无自由,无法实现抱负,作者归隐田园为独善其身。&
思考:如何理解“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明确:“羁鸟”是笼中的鸟;“池鱼”是池塘中的鱼。这二者的特点是失去自由,失去最适合它们生活的环境,只会觉得痛苦。也暗示作者在官场就如同“羁鸟”、“池鱼”一般,失去自由。说明作者身在宦海,而心系田园的心情,以唤起人们对自由的向往。&
3、归向何处?&
明确:园田。&
找出描写田园生活情景的句子?用自己的话描述。&
明确:&“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学生自由发挥)&
(参考:屋后榆柳树影婆娑,浓阴覆地,习习清风平息心中焦虑。眼前桃李芬芳,弄姿堂前,唤起心中欢欣。极目远眺,炊烟融入暮霭,侧耳谛听,依稀听得犬吠鸡鸣。)
?小活动:假如你是某旅游公司的策划或导游,根据本诗你打算怎样向客人推介 “乐陶陶农家游”这项服务?
&4、归去如何?&
明确:“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有“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神”之感。作者是在写自己宁静、闲适的生活状态,和那种轻松、平和、喜悦之情。&
5、诗中用了什么手法:
?比喻 拟人 夸张 动静结合 白描
白描法原是中国绘画的传统技法之一,它要求画家只用白线勾描,不着颜色,不加渲染地勾画出物体的特征。描写景物采用白描法,是指以简洁、质朴的语言,粗线条地勾画景物轮廓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绘景,往往能取得以少胜多的艺术效果。
6、如何看待陶渊明的隐居生活?
要根据整首诗,联系作者的生平、思想、写作背景来发表自己的观点。
六、小结:
&1、《归天园居》主要写诗人摆脱污浊的官场,来到清新的农村后的自由生活和愉快心情,这种情绪,可用一个成语来概括,这个成语是“返朴归真”。“返朴归真”,第一是“朴”,处世要朴实,不做作,不追求豪华富贵,而是自由自在潇洒之至;第二是“真”,做人要真实、正直、不虚伪、具有人的本性,这是我国历代文人学士所追求的至高至真的生活境界。
2、艺术上,一是用白描的手法,如“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毫无粉饰之词,平易如话,但恰到&
好处地与诗意合拍。二是情景交融。“方宅十余亩……鸡鸣桑树颠”八句,描写了方宅草屋、榆柳桃李、村落炊烟、狗吠鸡鸣,富有生活气息,构成了远离尘世、宁静安谧、淳朴自然的艺术境界。这是实境――也许的确是陶渊明归隐后的生活情景,但更是心境――陶渊铭内心追求那种恬静的生活情趣的物化,实境与心境浑然一体、水乳交融。三是比喻生动形象,诗人把统治阶级的上层社会比喻为“尘网”、“樊笼”,把误入官场的人比作“羁鸟”、“池鱼”,不仅形象贴切,而且蕴含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四是语言朴素自然。
如:“狗吠深巷中……,随手写来,明白如话,正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所言:“俯拾即是,不取诸邻,俱道适往,著手成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七、品读、探究
学习《归园田居》组诗中的另外四首诗,深入理解诗人的思想感情,了解诗人的艺术情趣。&
(课前印发诗歌资料,发给学生阅读学习。)&
1.&&出示四首诗歌内容(多媒体2)。&
2.&&学生分组研读四首诗歌,准备派代表发言交流学习体会。(研读重点由学生自己确定,或内容情感、或艺术特色。)&
归园田居(其二)&
野外罕人事①,穷巷寡轮鞅②。白日掩荆扉,虚室绝尘想③。时复墟曲中,披草共来往④。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桑麻日已长,我土日已广⑤。常恐霜霰至⑥,零落同草莽。&
&&&&【注释】①野外:这里指农村。人事:人际交往,这里主要指与官场的来往。②轮鞅(yāng):鞅是拉车的皮带,这里指车马。③尘想:入世做官的想法。④墟曲:即指村落。披草:拨开野草。⑤我土日巳广:我开垦的田地一天天在扩大。&⑥霰(xiàn)小雪珠。&
归园田居(其三)&
种豆南山下①,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②,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注释】①南山:指庐山。②兴:起床。理荒秽:即除杂草。&
归园田居(其四)&
久去山泽游①,浪莽林野娱②。试携子侄辈③,披榛步荒墟④。徘徊丘垄间⑤,依依昔人居⑥。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朽株。借问采薪者,此人皆焉如⑦?薪者向我言:死没无复馀。一世异朝市⑧,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⑨。&
【注释】①去:离开。②浪莽:联绵词,广大貌。③试:这里作副词用,初也,偶也,转意为“偶尔有一次”。④榛:榛莽之榛,泛指丛生的杂草荆棘。⑤丘垄:坟墓。⑥依依:隐约可辨的样子。⑦焉:何。如:往。⑧一世:三十年为一世。异朝市:市朝变迁。⑨幻化、空无:佛教大乘教派的教义是空,东晋佛教的六家七宗有本无宗、本无异宗、幻化宗、心无宗,诗中四字是借用,按原字义解释,不含宗教色彩。&
归园田居(其五)&
怅恨独策还①,崎岖历榛曲。山涧清且浅,遇以濯吾足②。漉我新熟酒③,只鸡招近局④。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
【注释】①策:策杖,拄杖。②遇:焦本作“可”。③漉:过滤。滤掉酒糟。④招近局:招近邻而成局。多人聚合欢饮称局。一说:局,曲也,近局指近邻。&
3.&&学生分组派代表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4.&&展示某小组学习成果,用点评法研读《归园田居(其三)》。&
⑴“种豆”,代劳作之事;“南山下”,点劳作之地;“草盛”,杂草丛生;“豆苗稀”,“草”、“苗”对举,形不善经营之状,更显乐此不疲之心。&
&&&&⑵“晨兴”,早起;“理荒秽”,整刈野草;“带月”,披着月光;“荷锄归”,扛着锄头回家。三四两句中,“晨”、“月”对举,表明时间的推移,写出了一天劳作的大概情况。尤其第四句,更是写出了一种漫步田塍、心满意得的情状。&
&&&&⑶“道狭”,道路狭窄;“草木长”,草木牵衣,归途难行;“夕露”,晚间露水;“沾我衣”,沾湿衣服。从五六两句我们可以感到田园的荒芜、环境的幽清和夜气的湿寒。&
&&&&⑷&“不足惜”,不值得为“沾衣”懊恼;“但使”,只要让;“愿无违”,不违背自己归园田的心愿。夕露沾衣,本使人不快,然而诗人却言“不足惜”,只要“愿无违”,从而将自己摒离尘俗、躬耕自食、返归自然的心志和盘托出。&
&&&&&&&&&这首诗语言质朴、平淡、自然,将劳动的清新感受和山村月夜的静谧景致融为惬意出俗的意境,记录着诗人参加劳动的情况和感受,抒写了诗人脱离尘俗回归自然的闲适喜悦的心情。&
&&&&&&&&&追问:能否结合《归去来兮辞》来分析《归园田居(其一、其三)》?&
讨论、明确:&
《归去来兮辞》是诗人将归隐时所作,是诗人的归隐宣言,情感激切、兴奋,其中所写田园生活是其美丽的憧憬;与《归园田居(其一)》相比,《归去来兮辞》中所写归隐生活较为飘洒,浮于现实之上。诗人描写的田园生活尤其是农田之事,是作为士大夫的诗人的主观上的想象,是并未亲历其中者对之的一种远距离的关照,是一种审美的描绘,而不是客观的写实。与《归园田居(其一)》相比,后者是真实的田园生活,弥漫着人间的烟火,人间的生气。依依炊烟,鸡鸣狗吠,所写景物非常质朴、平淡,营造的是宁静而不乏生机的意境,作者也已身化于周围环境中。并且从《归去来兮辞》到《归园田居》,诗人从理想的云端落到黑黑的泥土,现实中的田园生活其实并不那么轻松闲适,甚至有些贫乏艰辛(《归园田居(其三)》)。但《归园田居(其一)》所构造的宁静平和的意境氛围中却更可见出陶渊明的安贫乐道思想。&&
&&&(其它几首诗歌赏析交流,略)&
5.&小结:&
《归园田居》五首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所以是如此,不仅在于五首诗分别从辞官场、聚亲朋、乐农事、访故旧、欢夜饮几个侧面描绘了诗人丰富充实的隐居生活,更重要的是,就其所抒发的感情而言,是以质性自然、乐在其中的情趣来贯穿这一组诗篇的。诗中虽有感情的动荡、转折,但那种欢愉、达观的明朗色彩是辉映全篇的。通观五首,官场污秽,而终获补偿的欣慰;生活贫困,却有亲朋的挚情;农事辛苦,而得心灵的满足;人生短暂,乃有人生真谛的彻悟;酒至畅怀,物我皆已忘,日月身边流。真个是“何陋之有”?这样,诗人就把整个隐居生活,不,整个人生的乐趣都包容到他浑厚汪洋的诗情中去了。这是一种高度的概括,也是一种深刻的揭示。正是在这种同污秽现实截然对立的意义上,《归园田居》达到了完美和谐的艺术意境,开拓出一片“浩浩落落”的精神世界。&
&&&&&&&&&6.探究,了解诗人的艺术情趣。&
&&&&讨论、交流:能从《归园田居》组诗的学习中,谈谈你所感受到的陶诗的艺术风格吗?&
&&&&小结:诗人描绘的是常景,抒发的是真情,阐释的是至理,挑选的是“易”字。常景、真情、至理、“易”字,这就是陶渊明的艺术情趣,这就是陶渊明一生的艺术写照。&
&&八、播放田园风光的音乐画面(多媒体3),学生齐读诗歌收束课堂。&
九、布置作业:&
&&&&&&&&&1.仔细品味下列陶渊明的诗句,说说它们在动词的使用上有什么共同特点。&
&&&&&&&&&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⑵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时运》其一)&
⑶日暮天无云,春风扇微和。(《拟古(其七)》)&
⑷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和郭主簿(其一)》)&
⑸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
(多媒体4)&
2.结合《归园田居》组诗、《归去来兮辞》《饮酒》,谈谈你对陶诗感受最深的艺术特色。(7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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