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网行动禁了的东西我永远不会问乔恩回来了?

广州 “清网行动”成果丰硕(图)
来源:人民网
越秀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清网行动”案件摄影:罗浩翔
  人民网广州4月9日电(记者贺林平、刘建党、奉鑫)今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广州市越秀区、花都区、荔湾区、白云区、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人民法院和从化市、增城市人民法院等11家基层法院,统一宣判了33宗在“清网行动”中破获的刑事案件,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清网行动”是全国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部署下展开的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曾于2011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分子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该通告规定:在逃犯罪人员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在广州此次统一宣判的40名被告人中,有31名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据上述通告的精神,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其中25名被告人被适用缓刑。  典型案例:  被告人邓爱国、杨善文故意伤害案  日22时许,被告人邓爱国、杨善文与同案人刘少戌、王顺成(均已判决)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某出租屋,因邻居雷爱平的小孩持水枪朝邓爱国喷水而与雷爱平发生口角。后被告人邓爱国、杨善文及同案人与前来理论的雷爱平的亲友黄强、陈祥真、王海飞发生争执和打斗。打斗过程中,被害人黄强被打至轻伤,同案人刘少戌受轻微伤。日,同案人刘少戌家属钟荷莲与被害人黄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和解,钟荷莲代为赔偿一万元给被害人黄强,被害人黄强对同案人刘少戌表示谅解。日,被告人邓爱国前往湖南省祁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日,被告人杨善文前往湖南省祁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花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爱国、杨善文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邓爱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被告人杨善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梁新友盗窃案  被告人梁新友于2008年9月进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冶炼厂内的中兴预处理厂工作,负责喷油漆及开预处理机。日凌晨及22日晚上,被告人梁新友先后2次伙同该厂已离职的李志慧、罗贵斌(均另案处理)经预谋,租用货车到该厂仓库内盗走CCSA14*钢板20.54吨、BVA15*钢板3.76吨和BVA13*钢板1.71吨(经鉴定,共价值119780元),后逃离广州。  日,公安机关在全国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将被告人梁新友抓获归案。  黄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新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工作的便利条件秘密窃取公司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被告人梁新友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冯发财抢劫案  日4时许,被告人冯发财与同案人周敢志、陈积平、李贞华、张用增(均已判刑)等人搭乘由同案人李华斌(已判刑)驾驶的1辆悬挂车牌号码为粤A?31074的面包车去至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东区的中国云南路桥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地,由同案人李华斌在外等候接应,被告人冯发财与其他同案人持铁撬等作案工具强行进入上述工地,由同案人周敢志威胁和控制工地看守人员杨作培,共同劫取得工地内规格为YC3×35+1×10的电缆70米(价值人民币5649元)。  日4时许,被告人冯发财与同案人周敢志、陈积平、李贞华、张用增、邱前太(已判刑)等人搭乘由同案人李华斌驾驶的上述面包车去至上述工地,叫醒工地看守人员杨作培,公然劫取该工地内规格为RVV3×4 mm2电缆约20米及金象牌8KW 220/330V电焊机1台(共价值人民币1846.55元)时,因公安人员及时赶到而未得逞。  日,被告人冯发财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万金店派出所投案自首。  萝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发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共同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日的抢劫犯罪中,被告人冯发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冯发财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全案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萝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冯发财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冯发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吴明辉故意伤害案  被害人李坤(已死亡)与吴名亮(已判刑)、黄明科、“湖南仔”(均另案处理)经商量策划,预谋骗他人赌六合彩时抢劫赌资,并于日,联系好被告人吴明辉及钟志军、吴辉云(均已判决)等人一起赌博。当日,李坤、黄明科、“湖南仔”等人事先在约定的增城市新塘镇某酒店403房内准备好辣椒水和电击棒,并在该房内等候,吴名亮在该酒店外“望风”。同日20时左右,吴辉云携带人民币10多万元,与钟志军、吴明辉一同前往该酒店403房,正准备以购买六合彩特码的方式进行赌博时,李坤、黄明科、“湖南仔”等人共同使用辣椒水泼眼、持电棍击打等暴力手段抢劫赌资,遭到被告人吴明辉以及吴辉云、钟志军的反抗,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一伙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捅伤李坤,后双方均逃离酒店,被害人李坤在逃跑过程中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坤面部、颈部、右胸部、背部、左手背、右大腿等处多处创口,均符合锐器作用所致,其死因系因锐器作用于颈、胸部致血气胸、血液进入呼吸道导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后被告人吴明辉于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庭审后,被告人吴明辉的家属已经与被害人李坤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1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增城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明辉伙同他人持刀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被告人吴明辉的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吴明辉虽然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但归案后并未如实供述其伙同同案人积极持刀反抗的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本案中,被害人李坤一方存在较大过错;且被告人吴明辉的家属在案发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12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吴明辉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增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明辉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刘简波交通肇事案  日17时许,被告人刘简波无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增城市派从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派潭镇刘家村路段时,与同方向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张某南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张某南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死亡原因属于颅脑损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刘简波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刘简波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逃逸,后于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案发后,被害人亲属收到被告人刘简波6000元,被害人亲属提起诉讼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由刘简波按协议支付了30000元给被害人亲属。  增城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简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后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简波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简波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36000元,对被告人刘简波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刘简波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增城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简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破坏交通设施案  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与李勇华、陈志伟(均已判刑)经合谋后,携带钢锯、钢钳等作案工具,去到广州地铁四号线番禺区新造至石镇上行区间内(里程K25+800-K25+900),趁四处无人察觉之机,翻过隔离网入内,盗剪正在使用的接触轨系统中的接地铜排的构件扁铜十条(共计55.915米,价值人民币7129元)。  2011年8月,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通过亲属多次联系公安机关准备投案,同月29日,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被抓获。  番禺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无视国家法律,与他人共同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足以使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结伙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足以使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番禺区人民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被告人邵海洋、肖季良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被告人黄伟端强奸案  日晚,被告人黄伟端及同案人黄国良、黄国烽、谭伟明、谭志勇、谭灿滨(均已判刑)经合谋后,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同案人黄国烽的住处将女青年谭某某灌醉,由黄伟端向同案人分发避孕套,由同案人黄国良、黄国烽强行轮流与谭某某发生性关系。随后,谭志勇等人欲与谭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因其醒来而未能得逞。同年8月21日,谭某某的尸体在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某村的治洪渠内被发现。经法医鉴定,谭某某系溺水死亡。日,黄伟端向公安机关投案。  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伟端无视国家法律,结伙轮奸妇女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黄伟端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伟端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黄伟端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被告人何仁贵合同诈骗案  被告人何仁贵于日假冒广东新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职员,与被害单位深圳福祥门诊部签订了《广东电视台广告播出合同书》,骗取该门诊部的订金和预付广告款支票30万元、现金19800元。同年6月22日起,被告人何仁贵分多次将30万元支票提取现金后逃匿。日,被告人何仁贵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告人何仁贵作案后在其家属的协助下,于日向被害单位深圳福祥门诊部退还了全部赃款319800元,并支付50000元作为经济损失赔偿款,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越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仁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后逃匿,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何仁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被告人何仁贵作案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何仁贵已在家属的协助下向被害人退还全部赃款并赔偿了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决定对被告人何仁贵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作者:贺林平 刘建党 奉鑫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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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清网行动全面展开 让偷捕行为无处藏身
原标题:长江禁渔清网行动全面展开 让偷捕行为无处藏身
  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 300吨级海巡艇“渔政32541”轮,在宽阔的长江下游江面疾驰,市渔政监督支队、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密切关注江面渔船。驾驶舱内,先进的雷达搜索、定位系统,不停扫描岸边网具……昨日,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长江禁渔清网行动全面展开。
  此前,长江禁渔期4月1日中午12时至6月30日中午12时,早已公示。然而,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市渔政监督支队副书记唐德明说,往年小艇执法,巡航半径小,难免有漏网之鱼。今年海巡艇首次巡航江面,让非法渔具“绝户”,叫偷捕行为无处藏身。
  上午10时许,“渔政32541”船行至市开发区振华港基地前、苏通大桥处,大桥东西两侧的长江主航道水面密密麻麻漂浮着上百个白色浮子。“这些都是违禁渔具――张网,浮子下约10米处就是网具。潮汛一到,浮子散开,整张网张成口袋形,网深超30米,长度约50至100米不等。”拥有多年护渔执法经验的杨桂林介绍,此类网具又叫“绝户网”,不管大鱼小鱼,只要游进网内,一个都跑不了,对长江渔业资源的破坏性极大。
  因为网具较大,无法回收,执法人员只能现场拆除。“浮子与网之间由一根拇指粗细的绳子连接,只要割断它,就能毁掉整个网具。”杨桂林说,“过去用刀砍、剪刀剪,费时费力,去年我们自制了约5米长的长柄镰刀,一钩一拉,绳子就断了。”虽然如此,但是经过近5个小时的拆网作业,光是镰刀就割断了4把,清除网具20多张,收缴浮子近百个。
  唐德明介绍,此次查处的违禁网具不但会破坏长江的渔业资源,还会对长江航道运输造成安全隐患,必须坚决取缔。目前,除了持有长江刀鲚特许捕捞证的渔民外,其他一切捕捞活动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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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一个典型的中文象形字。
  网,是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而发明的一种捕鸟兽、捞鱼虾的工具。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在“网”字的基础上派生出来很多很多的词语,比如电网、水网、路网、通讯网、雷达网等。有的网络是有形的,有的则是无形的。任何一个组织都是一个网,任何一个系统也是一个网……在所有与网有关的的词汇中,有一个名词“大”得可怕,那就是互联网。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部高级计划署的阿帕网(arpanet)出现,罗伯茨设计的“资源共享的电脑网络”成为现实后,互联网这个幽灵,就把全世界的人罩了起来。网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仅中国就有数亿网民。网络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大。那些强调网络力量的人甚至用“无网不胜”来形容今天的“战争”。互联网为我们的生活、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把人变为网络的奴隶,被网罩住了。正因为如此,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网中人”。
  下面我们所说的网,是一张神奇的网,是一个维护中国社会稳定的网,是和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关系的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网。
  晴天朗日好“晒网”
  如果说中国公安是保障13亿中国人安全的一张大网,那么,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就是在全国人民面前“晒一晒”这张网。
  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评头论足,就是为了让这张网更有张力。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我们就是要让公安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011年年初,在料峭的寒风中,这张网动了起来,每个网格上的民警都动了起来。他们走街串巷,进工厂下车间,走机关入学校,走进寻常百姓家里,捕捉百姓不同的声音。这声音中,有真诚的褒扬,也有尖锐的批评。而老百姓反映最集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在逃人员。
  这声音,这诉求,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听到看到了。全国各地寄给他的群众来信中,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逃犯的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个叫张桂芝的老人的上访就是其中的典型事例。19年前,两名凶手将其儿子汪顺利杀死后潜逃,从那天起,她就把儿子的房门锁上,走上了上访之路。张桂芝说:“这把锁,锁住的是我的心门。抓不到杀我儿子的凶手,我就不打开这把锁。公安局不给我个说法,我死不瞑目!”
  也正是在大走访过程中,一家媒体披露了安徽省临泉县逃犯戴庆成在逃期间连续强奸数十人的恶劣事件。孟建柱部长立即批示,派治安管理局、警务督察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前往安徽明察暗访,彻底搞清情况,坚决查处。
  工作组调查发现,案情比媒体报道的更加触目惊心。1993年至2009年的6年间,戴庆成在安徽临泉县及相邻的河南沈丘县等地农村,先后强奸妇女116人。此人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区分局刑警大队上网追逃,由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抓捕,致使其又作恶两年多。
  公安部工作组的领导大为震惊,责问当地公安局领导:“你看看我们头顶上是什么?国徽!你懂国徽是什么吗?那是一个国家的脸面!我们头顶国徽、身穿警服,戴庆成让国徽蒙尘、警服失色!一个逃犯在你们眼皮底下作恶100多起,就是抓不到,老百姓拿钱养活我们这些警察干嘛用?如果早点抓获这个恶魔,又何至于发生如此惊天动地的大恶、丑案!”
  几乎与此同时,广东茂名一个通缉犯当上村官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也反映到了公安部。
  日,广东茂名信宜市新宝镇清水村人叶冬青,伙同李星章、欧文昌、陈辉、叶金汉等9人,合谋由李星章诱事主叶大有在信宜市思贺镇成龙旅店赌博。赌博后,他们以叶大有赌博出千为由,殴打叶大有及司机,抢走叶大有和司机身上价值29000多元的财物。之后又将叶大有强行带到新宝镇清水村,勒索8万元。信宜市公安局3名办案民警在侦办叶冬青参与重大抢劫案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已经决定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叶冬青,在其自首后又放走,此后也没有将叶冬青抓捕归案,更没有将叶冬青在逃信息上网追捕,致使叶冬青一直没有归案。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逃犯叶冬青不仅顺利入党,而且先后当选并被任命为清水村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造成恶劣影响。
  日,广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上报的《关于广东信宜一通缉犯当上村支书引发网民质疑的情况报告》,送到了公安部副部长、督察长刘金国案头,刘金国拍案而起,当即批示:“教训极为深刻。全国各类逃犯有多少?有几种形态?逃犯的在逃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动态?摸清全部底数,该追的追,该撤的撤,不该上网的及时纠正。这是一大工程。”
  这期间,另一份情况通报,也让公安部的领导同志看到,公安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2011年三四月份,福建省公安厅成功破获以周强生为首的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抓获涉案人员19名,缴获银行卡90余张以及一批出入境证件。该犯罪团伙2003年以来以每人7至8万美元的报酬,先后组织120余名中国公民经香港、台湾转道偷渡美国,其中48人偷渡成功。此案令人错愕之处在于,主犯周强生竟然拥有10个合法身份证件,其中福建福州、广东惠州等地居民身份证6个,另有台湾居民证2个,澳门居民证、秘鲁国民证各1个。这些身份证是怎么来的,有多少是公安机关办的?如果是,那正暴露出公安队伍建设上的严重问题!
  而且类似的情况不止一处。湖南省公安厅报告称,2010年以来,他们应用人像比对科技发现,全省数百名逃犯的身份被“漂白”。他们换了身份证,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省有数百个逃犯身份被漂白,那全国该有多少?想一下都会令人毛骨悚然!
  接二连三发生恶性事件,让公安部的决策者们芒刺在背、心结淤积。他们决定,一定要查清逃犯底数,查清网上还存在多少疑点,查清我们队伍本身还有什么问题!
  “清查,督察”
  查!谁来牵头查?当然是公安部警务督察局。
  警务督察局这个机构,是日国务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正式发布施行后才建立起来的。他们是一支特殊而又令人敬畏的队伍。他们的警服和别的警察没有什么区别,却是警察中的警察,专管警察的警察!因此有人说他们是警察队伍中的“宪兵”。比如禁酒令之后,哪个警察敢在上班时间喝酒,督察往面前一站,衣服一扒,这辈子就再也别想再穿了。
  警务督察部门职责只有八个字:查纠、防范、服务、保障。听起来温文尔雅,动起来雷霆万钧。
  2010年年底,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就悄悄展开了新年度的工作谋划和调查调研。
  对挂在网上的30万逃犯,特别是犯下惊天大案至今下落不明的重犯,他们进行了认真梳理――
  18年前,北京至莫斯科K3次国际列车驶出国门后,先后遭到3个抢劫团伙的血腥劫掠,劫匪手持瓦斯枪、匕首、电棍,抢劫乘客护照、钱财,并强奸、轮奸多名妇女,多人被打伤,财物被劫掠。此事件震惊中外,史称“中俄列车大劫案”。案发后,中国警方从国内外抓获68名罪犯,劫匪头领一个个人头落地,众劫匪被判以重刑。但贾小明、宗立勇等部分主犯和邵迅等小喽又藏玻渲屑中∶鞲乔考椤⒙旨楦九氖追福
  17年前,在青海省可可西里无人区,环保卫士索南达杰押送盗猎藏羚羊的歹徒行至太阳湖附近时,与18名持枪盗猎者英勇对战,流尽了最后一滴血,被风雪塑成一尊冰雕。当人们在无人区找到他时,他还保持着换子弹的姿势,疾恶如仇的眼睛在戈壁的风沙中怒目而视。2003年以索南达杰为原型的电影《可可西里》上映后,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但18名参与枪杀索南达杰的歹徒,至今还有9人被青海省玉树州公安局挂在网上。
  16年前,江西省新建县18岁的曾小金,严打期间因流氓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监狱里蹲了近15年。离开监狱之后,曾小金跟随狱友齐玉国等人,杀人越货绑架勒索。在跨省连杀6人之后,成为江西第一个公安部A级逃犯,至今下落不明。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当年让全国人民惊恐万状的“刨锛党”余孽、在全国连杀10人碎尸抢劫的黑龙江杨树彬杀人团伙、在山西平遥当街打死解放军的3名逃犯、命案在身的江西黑社会老大的哥哥熊安兴、为扬名立万追到医院捅死对手的“沈阳一号公案”案犯铁军、从事非法证券回购涉案金额数十亿元的主犯高岭、6年前诈骗兰州铁路局35亿元的蒲永福、拐卖儿童30余名的A级通缉犯吴正莲,还有厦门远华大案主犯赖昌星等3000多个逃亡境外70多个国家的形形色色的逃犯……
  更可恨的是,一个非法拘禁他人的延边逃犯,在北京犯罪后,还肆无忌惮地在网上叫嚣:北京警察抓不到我,我回延边了!在重庆市酉阳县的武陵山区,潜逃回老家的撬盗保险柜50多起的两个逃犯,在电话里向民警叫板:我就住在这云朵里,抓我们得用直升机。山东兖州的一个逃犯,居然把电话打到了公安局局长的手机上,说:我就在这里,你们有本事来抓住我呀!
  这30万人,是个什么概念?埋在人群中他们是30万颗地雷!特别是那些A、B级逃犯以及部省级通缉、部督捕、命案、涉爆、涉枪、涉毒、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的逃犯,都是“行走在人群中的恶狼”,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危害老百姓的安全。好在逃犯只是散兵游勇。如果组织起来,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一股力量!
  对逃犯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他们也进行了认真分析。张新枫副部长一语中的:“追逃活力不足,存在很多问题,30万逃犯,20万不动,10万循环。”
  这其中当然也有客观原因。随着城镇一体化推进,打工潮的出现,前所未有的人口海量流动,为逃犯提供了一定的活动空间。
  逃犯也在变化,越来越狡猾,越来越警觉、越来越会藏,反侦查能力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
  还有一部分罪犯潜逃到国外,但很多警察却从未踏出国门一步。严格控制军警出国,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政策管得了警察,却管不住逃犯的双脚。
  同时,警察力量分布不均。有的地方一个县只有两百来个警察,要管上百万人,应付日常工作任务尚且勉力支撑,追逃哪里还抽得出人手?还有的地方办案经费不足,现有的追逃费用难以支撑远距离的抓捕逃犯……
  除去这些客观原因,有没有我们的主观原因呢?
  督察局也清查了网上存在着一些不实的逃犯信息,发现有的该上网追逃的没上网,不该上网的却上网了,有些上网逃犯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还有的地方把案子一破,将逃犯一上网,就甩手不管了,甚至一些逃犯长期藏在眼皮底下,老百姓明明发现了逃犯踪迹,警察就是抓不到。
  也有个别公安基层单位为了考核需要,置公安部三令五申于不顾,竟然无中生有随意编造在逃信息上网、随意编造抓获信息撤网,弄虚作假,虚报战果。
  早在2009年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抽查就发现,有的地方省出现跨省假造、互换网上在逃人员抓获战果的问题。2011年年初,公安部督察局仍发现部分省、区、市公安机关存在此类问题。他们根据举报,查实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原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的一名民警,在2010年1月调到市局情报中心工作后,仍一直沿用原先上网、撤网的用户名和密码,为河南省南阳市公安机关先后办理了5名假的“网上逃犯”。还有一个县级公安局,在所谓的多年前办理一起聚众赌博案中,一次性编造了子虚乌有的17名所谓“网上逃犯”,全是假名假姓。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张京局长在研究工作时慷慨陈词:“一是要清剿网上逃犯,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另一个就是清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网上追逃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败坏了警风,严重制约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给社会治安埋下了重大隐患。我们必须真正抓一抓,彻底解决问题。”
  警务督察局主动与公安部经侦局、刑侦局等单位协商。这些老公安一致认为,单靠一个省、一个警种来进行区域性部署,很难使这30万名逃犯常量有明显下降,必须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部署。
  为此,警务督察局建议借鉴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运用近年来加强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区域警务协作等工作成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部署开展一次大的行动。
  清网!清网!
  从2011年6月开始,中国媒体出现一个新词汇,“清网”。不明就里的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一时搞不懂什么是“清网”。他们问:清网?清的什么网啊?
  “清网”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和另一个词组“网上追逃”有着直接的联系。
  网上追逃,起源于公安机关1999年建立的网上追逃制度。那时的公安网络,在公安系统也很神秘,公安部只有一个“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绝对保密。有些没有条件并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的单位,公安部下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以便各地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它的范围更广。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的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内部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目的是让警察用于按图索骥。
  确立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1999年7月至9月,全国首次开展网上追逃专项行动。当时确立的“追逃新机制”是:立案地为主,户籍地为辅,藏匿地协助配合,以科技信息网络为依托,社会面控制为基础,有赏缉捕为动力,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协作主动,缉捕及时。
  仅靠“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这两件法宝。是役,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3万余名,其中部督逃犯600余名,省督逃犯3000余名,杀人逃犯1万余名。
  日,印发了公通字〔1999〕91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网上追逃,第一次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界定下来。
  这份文件首次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A、B级通缉。将以往的红色通缉令、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并确定,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2001年9月至11月,公安部再次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70天的网上追逃专项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各部门、各警种充分发挥网上追逃的优势,运用科技手段,依托网上逃犯信息开展查缉,共抓获网上逃犯10万余名,其中部督逃犯150余名。
  “这张网太神奇了。”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曾经感叹。
  自此之后,网上追逃,就成为中国警察的经常性工作。
  这两次集中追逃,战果可观,但行动一结束,逃犯数量很快又上升。旧逃犯抓回来,新逃犯补进去,基本固定在张新枫副部长所说的模式上:30万逃犯,20万不动,10万循环。
  第二次网上追逃已经过去10年,现在就是在总结前两次追逃的经验,组织、谋划好“这一次”的行动!
  名不正则言不顺,此次行动用个什么名称?
  有人提出应该叫“大追逃行动”;也有人说,既然和网有关,就该叫“天网行动”……
  报到刘金国副部长那里,刘金国想了想说:“不能这么叫,我们的目的是清剿逃犯、清理信息、清查问题。我看应该叫‘清网行动’。”
  清网行动!好记、易懂、朗朗上口!
  警务督察局在研究这次清网行动目标时,对于能抓到多少,谁都没有底,调研人员也有很多不同意见。最后,督察局谨慎地提出,通过13个月的努力,即从2011年6月初到2012年6月底,“确保行动前网上逃犯存量下降50%以上”。
  但还是有人对这个目标心存顾虑,50%就是15万人。你把目标定高了,最后完不成怎么办?对上对下怎么交代?最后确定,为期一年的清网行动目标“力争下降50%左右”。
  日,张京局长将起草的清网工作方案呈送张新枫副部长审阅,得到了张新枫副部长的支持。4月28日,警务督察局会同经侦局、刑侦局呈报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的请示》。
  各位部领导都迅速作出批示:坚决支持开展全国性的“清网行动”!
  行动计划以最快的速度报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案头,5月5日,孟建柱部长重重地写下两个大字:同意!
  一个重大的决策就这样形成!全国200万警察大追逃的序幕即将拉开。
  日,是一个值得200万公安战士永远铭记的日子。这一天,960万平方公里大地上的每个公安派出所都接到如下通知:
  上午9时准时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不得缺席。
  北京主会场的气氛庄严,坐在主席台上的几位老警察个个表情凝重,一脸严肃。后来成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公安部副部长、督察长刘金国,代表公安部对“清网行动”进行布署,在对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之后,刘金国慷慨激昂地说:“逃犯存量居高不下,特别是2.6万名杀人犯在逃,我们又怎能睡得着、坐得住!我们要痛下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打赢‘清网行动’这场硬仗。”
  刘金国代表公安部提出明确要求:为期一年的“清网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力争下降50%左右;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逃犯的抓捕率明显上升;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进而带动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
  这次会议上,刘金国要求务必做到四个突破:
  一要在重点地区追逃上取得新突破。紧紧抓住在逃人员占全国总数的近80%的16个重点省市区,采取超常措施,定时限、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取得超常战果。
  二要在抓捕重点逃犯上取得新突破。对部省级通缉、部督捕、命案、涉爆、涉枪、涉毒、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信访案件等民愤极大、危害严重的逃犯,要成立精干专案组,逐一组织专案追逃。
  三要在重点时段、场所控制上取得新突破。要在中秋、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组织集中缉捕行动。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中小旅店、出租房屋、小煤窑、小作坊、网吧等逃犯易混迹其中的场所,加强有针对性的巡逻盘查、清查管控,提高发现捕获逃犯的几率。
  四要在治理整改重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要通过专项行动,更正、完善一批错误、不全的网上追逃信息,审核、撤销一批不符合网上追逃条件的信息,发现、整改办理户籍身份证件等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最后,此次行动总指挥宣布,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这个包含了各部局领导在内的领导小组特设“清网行动”办公室,警务督察局局长张京兼任办公室主任。
  此次行动作战开始时间确定为:日24时。
  如同大战之前,一号首长要参战单位“对表”!接下来的就是红色信号弹升起,催人的冲锋号吹响……(董保存& 丁一鹤)
  (本文节选自《清网行动――中国警方史上最大追逃行动纪实》,群众出版社2012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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