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平的河上盖房子如何牢固 有4分之1的河南宅基证面积错了面积是在填平了7年的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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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河南 - 南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0:42 咨询人:fi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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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房奴的蜗居生活 清朝人一年就能买一套(组图)
  编者按: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手里拿着一大批房不肯卖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还有更多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的……
  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发愁吗? 幽静古镇令人向往  两千九百多年前的一桩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的房地产市场,首先要知道古代是否有房地产交易。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货币购房、按揭、房奴、开盘、过户,这些热门词汇都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其实,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著名专栏作家李开周告诉记者,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现象在古代也有,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在战国时就有房屋买卖。
  在一个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就是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
  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而就在矩伯和裘卫两人完成土地抵押交易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宗土地买卖的交易过程也被刻在青铜器上。
  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买地的事,周厉王为扩建王宫,买下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派人对鬲从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这是个很毒的誓。
  周厉王买地花了多少钱,铭文上没写。不过李开周说,有人买地,有人卖地,说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土地买卖,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雏形。
  有土地买卖,就应该有房产商开发。那么,最早的房地产商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呢?是否这时候就已经有了开始琢磨着从房地产中谋取暴利的商人呢?
  古代只有二手房买卖,倒腾房地产多为玩票
  李开周告诉记者,如果我们所说的开发商指的是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中国古代肯定是没有这样的开发商的,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企业,而且在古代,房地产市场主要还是以二手房买卖为主。  在古代,一套住房的第一代业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也就是说,这套住房最开始一般都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的,都是第一代业主自己盖的。房子盖好后,因为种种原因,这套房子被卖掉,卖给第二代业主,然后再卖给第三代、第四代业主。总的来说,从战国到明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卖来卖去的主要是二手房,也不存在产权年限一说。
  不过到隋唐时,倒是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开周说,窦乂这个人非常传奇,他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都收上来几千钱的房租。
  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除了像窦乂这样的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
  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这个机构就开始转型,开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李开周说,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从唐朝到清末,中国一直没有职业的开发商,只有业余的开发商。
  职业开发商到民国才正式出现
  为什么古代没有纯粹的开发商。李开周告诉记者,首先,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其次,做开发商最需要的是钱。买地、买建材、雇人、摆平关系,哪个环节都得花钱。尤其买地,流动资金不能少,钱不够,就得找同行拆借,或者找银行贷款。古代没有银行,但有钱庄,可是钱庄规模一般很小,即使有一些大型的全国连锁的钱庄,他们也不做开发商的生意,都把钱借给别的老板了。史料上有这样两个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例子,一个是南北朝时候的梁朝郡王萧宏,让人家拿着房契去贷款,一张房契最多只贷给几千钱;还有一个是明朝嘉庆年间山阴县的一个富户,名叫求仲,最多的一次才贷给15000文。这点儿钱别说搞开发,吃一顿大餐都不够。  直到民国时期,外国银行纷纷到中国开展业务,开发商们才能贷到大笔的贷款。所以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
  古代开发商如果大量囤地得挨板子
  不过李开周说,在中国古代,最不利于职业开发商生存的,还是政策因素。具体些说,就是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
  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土地政策里有这么一条:“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另外老百姓也可以购买宅基,但是购买的面积有限,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指标。
  政府规定的指标是多少呢?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
  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倒腾光了。而如果超标大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北宋开封的拆迁费每户相当45600元人民币
  虽然古代开发商没有现如今的开发商这么“牛”,环境和政策对他们都不太有利,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始终还是开发商们占优势。就比如窦乂,他就知道要搞房地产,首先得朝上有人,于是傍上了当朝太尉。
  古代拆迁过程更为暴力,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要用哪里就用哪里。当然,在古代,也不乏一些民主的君主。例如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规划中的新修城墙要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宋神宗让开封府制定拆迁补偿计划,开封府写报告说,总共需要补偿款两万零六百贯,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贯。
  当时的171贯铜钱,大约等于现在的四万五千六百元人民币。这些钱能不能在宋朝买到房?
  不捞钱的苏东坡只能借房子让儿子结婚
  古代的房价,也是有高有低。就说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连很多名人都是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才算把喜事办了。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苏辙参加工作几十年,到七十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在买房之前,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又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意思是,我活了大半生,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
  买不起市区房的白居易权当候鸟族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第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苏氏兄弟,一辈子也没在首都买房,而是到其他相对便宜的地方买房。而唐代诗人白居易买房更有意思,跟现代都市打工族的买房经历很像。  白居易二十八岁考中举人,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
  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古人卖房子得让邻居签字同意
  除了看房价,古代人买房也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合适。古人跟我们一样重视居住环境,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不过李开周说,古代人买房考虑最有意思的一点,还在一个叫亲邻纠纷的问题上。
  李开周告诉记者,现在人买房之前,一般都是调查房子的权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过关。而古代人买房之前,主要不是调查房子的权证和质量,而是调查卖主,搞清楚他的家人、族人和邻居是否同意他卖房,因为在古代,一所房子能不能出售,并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房管局的批准,却需要通过卖主家人、族人和邻居的批准。正规的做法是拿一个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然后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大妈,让他们挨个签字。假如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
  房奴生活窘迫连被子都是租的
  现代人因为房价过高,买了一套房子后,因为要每月还贷,就会沦为房奴。那么在古代,是否也有房奴一说呢?是否也能贷款买房呢?
  古代也有房奴,不仅有房奴,也有蜗居。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至于古代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清朝就出现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
  清朝房价:普通人一年收入够买一套房
  清朝末年人口大约4至5亿,是现在的1/3。那么,清朝房价是现在的多少呢?
  最靠谱的比较,是用普通人的年收入来比,看到底多少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房。
  七个例子
  由于清朝人不研究房价,所以查不到系统的材料,只能找几个例子,不知道是否能全面反映出当时的情况: 清朝古宅  例一: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这四合院占地近一亩,盖了10间房,连买地带盖房,花了180两银子。 清朝古宅  例二:道光十八年(1838 年),天津任秀坡花200两银子,把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开发的这套四合院接了下来,加盖一间客房、一间门楼、三间书房、三间板房,总共投资了350两,最后卖了600两。 清朝古宅  例三:乾隆十二年,北京内城西北角太平湖东(新街口),七间半85两,相当于现在12750元。  例四:乾隆十三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长安街南,新华门与和平门之间),四间瓦房70两,相当于现在10500元。 清朝古宅  例五:康熙五十七年(1718),北京大兴县北城日南坊(坊名“日南”,相当于某某街道)有一所楼房出售,该房临街,下面两间开店,上面两间住人,楼后加盖厢房一间,合计5间房,卖了210两(参见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 清朝古宅  例六: 乾隆五十八年(1793),安徽休宁县二十一都二图(“都”相当于乡镇,“图”相当于行政村)也有一所楼房出售,不临街,但宅基较大,房子共4间,卖了270两(同上).  例七:咸丰七年(1857),浙江山阴县三十六都三图有人卖房,共计平房3间,卖了60两(同上).
  (下面按每间大约15平方比较)
  当时米价  大米与稻谷
  为了能与现代可比,按大家常用的粮价来做衡量。
  在清朝米价的波动比较大,按最太平盛世的清乾隆年间算,粮价大约15文钱/升。一升米据说大于1斤,不到1.25斤,按照最多1.25斤来算,现今超市的米价1.8元/斤,则一升米价格为2.25元/升。1两银合1000文,.25=150元,清乾隆的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50元。
  房价与米价比较 清朝古宅  1两=1000文,则新街口的房子(七间半)换算=85000文,新帘子胡同的房子(四间)=70000文,分别相当于5667升米和4667升米。
  如果每间房子按照25平方米计算,新街口房子面积187.5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子面积100平方米,则新街口的房价为30.23升米/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价为46.67升米/平方米。
  一升米据说大于1斤,不到1.25斤,姑且按照最多1.25斤来算。超市的米价1.5元/斤,则一升米价格为1.88元/升。目前,新街口的二手房单价在3万元/平方米。
  用升米来衡量,今天的房价就是15958升米/平方米。
  今天的房价粮价比,是清代的528倍!也就是说,今天要想买同样的房子,得用比当年多527倍的粮食去换。
  房价与收入比较
  房价与收入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31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一个七品知县工资45两加45斛米,年收入约合56两银,相当56×150=8400元。(1斛相当100升)
  清五品郎中何刚德《春明梦录》云:“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24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一只骡子24两×150=3600元,一个仆人月工资6两×150=900元,比现今的标准略低。
  从以上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吏收入是很低的,一个七品知县的工资抵不上一个仆人,所以清代的官员贪污是必然的,所谓3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实在与工资不成比例,所以实际收入高得吓人,相当于年收入500万元。
  清代无论官吏还是仆人,在北京市区范围内买得起一套四间瓦房(草民买差一点的),相当现在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银子呢?
  答案是: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就够买一套房子了。
  (现在说的一人多少年收入买一套房,也是取普通人。不要拿一个穷困农民的收入来算,那样的话,他1000年的收入也买不起北京新街口一套房)
  并且,清朝人买的,基本上还是连排别墅型,还没有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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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阳光湖被填平 建起4000平米别墅群(图)
填湖盖房子4年前就开始了
记者来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建设局了解情况,该局负责人介绍,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建房的是原开封市第二商业局水产养殖公司阳光湖渔场的负责人贾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他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贾某于2005年经开封市水产养殖公司(现已更名为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同意,将阳光湖8号池周围建起围墙进行封闭管理,院内由贾某负责日常维护。
2008年,开封市建委批准开封市水产养殖公司可建设两处临时车库,批准面积分别为84平方米、63平方米,但贾某实际建起的建筑面积分别为543平方米、308平方米,且并没有作为车库使用,而是用于6户居民居住。
当时,这处大大超过审批面积的违法建筑并没有受到相关部门查处。
“湖面上”的房子盖了近4000平方米
据顺河区建设局调查,阳光湖8号池院内现有建筑10处,共计3965平方米。包括2008年超审批面积建设的两处“车库”,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于2008年出资建设并使用至今的两处建筑,贾某自建的一栋二层楼房、一间传达室和两间平房,以及记者观察到的4处两层楼房。其中那4栋两层楼房是私人别墅,根据别墅主人提供的购房协议,卖给他们房子的正是贾某。
知情人告诉记者,开封水系三期工程将要进入拆迁阶段,阳光湖8号池所处位置正是拆迁开发的范围。在这里建房或是买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获得高额拆迁赔偿金。
“现在开封市正在进行‘两改一建’工作,对湖区周边及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全面整治。从贾某手中购买房子的住户得知这一情况后,拿着购房协议来到建设局,希望能为自己的住房办理合法手续。”建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处房屋既没有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建筑许可证,是违法建筑。我们已经将此事报区政府,目前还未拿出具体处理方案。”(记者 周斌 实习生 徐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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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为建房私填养殖区滩涂地 填平1亩多
东南快报陈钦祥
  垦区滩涂地被填平1亩多  东快讯(记者陈钦祥文/图)眼看着下个月海蛏就可以上市了,但福清市海口镇斗垣村的养殖大户陈秋平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当地村支书欲建房子,竟在陈秋平不知情的情况下,填平了养殖区内1亩多的滩涂地,水闸门也被夷为平地,导致垦区内无法引进养殖所需的淡水,如今不少海蛏已经“暴毙”。  “我已经养殖4年多了。”昨日,养殖户陈秋平告诉记者,2010年,他向当地村民承租了村里一片420多亩的垦区海滩地(这片海滩地分南北两分区,共由320多个村民股东组成),租期为6年,主要进行海蛏、鱼虾等养殖。  “目前垦区内主要养殖海蛏,而养殖海蛏离不开淡水。”陈秋平说,平时他主要通过垦区内的斗门开闸,从上游引淡水进行养殖。  然而,前不久,村支书陈建武却叫来挖机,将斗门夷为平地,还填平了1亩多的海滩地,准备在这里盖新房。  “这片海滩我还在承包期内,之前也没有任何人跟我商量,竟擅自填土欲盖房子。”随后,陈秋平进行制止,并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反映,对方才被迫停工。  下个月,海蛏就可以上市了,但是现在斗门突然被填平,无法引进养殖所需的淡水,垦区内的水成了死水,不但推迟了海蛏上市的时间,还导致垦区内不少海蛏‘暴毙’,损失惨重。”陈秋平说,为了补救,他启用了垦区备用的管道,通过抽水机引进淡水,“但我们养殖面积大,管道口径小,那点淡水根本不够用。”  村干部  被填滩涂地曾规划为住宅用地  昨日,记者在垦区内看到,位于村道旁一侧约1亩的海滩地已被填平,而原先的斗门也被夷为平地,现场散落着一堆废弃石头。  “斗门被填后,上游的水下不来,如今灌溉都成问题。”当地村民说。  随后,记者来到海口镇斗垣村委,村支部书记陈建武不在村部。“1亩多的海滩地及斗门确实是村支书叫人填的,欲用来盖新房。”一名村干部坦承,多年前,村里修建村道,陈建武原本居住的40多平米老房子被拆了10多平方米,直到现在补偿都还没解决,“现在他还是暂住在其哥哥的老房子里。”  “因新农村建设需要,再加上村里地少人多,为此,前两年村里请了设计研究所专门对斗垣村进行统一规划,至于这规划是否已通过就不知情了。”这名村干部说,被填的滩涂地就是当时规划为住宅用地的。  镇政府  已责令停工,将继续协调此事  对此,福清市海口镇政府包片的陈副镇长向记者证实,即使被填的滩涂地属于规划范围内,但村支书陈建武的建房用地尚未得到相关部门审批,目前镇政府方面已责令其停止施工。  “现在被填的滩涂地是否属于养殖户的承包范围内,这一点双方存在争议。”陈副镇长说,1997年,斗垣村委会与垦区的北分区股东代表陈祖浩、陈龙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斗垣村委会征用垦区一片海滩地作为住宅用地,面积为110亩,分三期开发,第一期面积为30亩。  “该住宅用地的位置就包括被填平的1亩多的海滩地。”陈副镇长表示,垦区的北分区股东有160多人,至于陈祖浩、陈龙祥如何成为“股东代表”以及能否作为“股东代表”签订协议,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一般情况下,签订这种协议需与股东商量,或者召开大会,但据我了解,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出面协调此事,促成问题的解决。”陈副镇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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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旁边有一块空地,属于房子屋前屋后的角落,最开始是个河,我们家自己填平的,现在要村委会收费,违
江苏-苏州&04-15 19:12&&悬赏 20&&发布者:babcba…… & 回答:(1)
我家房屋旁边有一块空地,属于房子屋前屋后的角落,最开始是个河,我们家自己填平的,现在要村委会收费,违法么?土地不是不可以买卖么?他这样不是卖土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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