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成小学小学生学习时间安排表表

南头镇将军小学&的简介
还没有商户简介,
营业时间:
其他信息:
浏览南头镇将军小学的用户购买了
南头镇将军小学& 的点评
暂时没有此类点评。
点评和打分都将是其他网友的参考依据,并影响该商户评分。
马上成为 &南头镇将军小学&第一点评人,获得更多积分。
南头镇将军小学&共1233人浏览
公立小学 小贴士
小学三年级英语学习方法
背课文是学英语最好的方法之一。特别是对于少年儿童更是如此。作为最有效的学英语的方法,南头镇将军小学的老师认为有必要提倡孩子多背些课文以增强学习的效果。只要把握的好,就能够使学生在快乐和成就感中学习。
第一条原则:理解而后能背。
  对于一篇课文,首要问题是要非常清楚它的意思。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开始努力去背。要以文章内容为线索进行记忆。要弄懂上下句之间的内容和逻辑上的关系,而后才是语言上的起承转合。这样背课文就是因事而语,有意义地背,言之有物,背之有理。
第二条原则:所背的文章要典型而纯。
文章一旦背下就会记住很长时间甚至永远不忘,对今后的英语学习产生深远影响。所以背要选那些真正典型而纯的文章。以完全正确和有代表性的文章丰富孩子语言资料。
第三条原则:先听后背。
  学语言模仿是关键,所以在背之前要先听,听要听原装正版的录音,当然推荐外籍教师的录音,这样能够学到非常地道的发音。而且要反复听,直到能够模仿得很像为止。
第四条原则:从易到难、从短到长、循序渐进
背课文比较艰苦,特别是一开始,最是要避免产生抵触心理。所以开始的时候哪怕就只是几句话也好,先要建立信心和兴趣,逐渐地熟悉背课文的套路和一些英语中常用的关联词,能够越来越容易。
按字母排序:
查找附近其他商户
南头镇将军小学& 附近其他商户
知名连锁店
爱帮快速收录服务
1个工作日收录|更快展示|更多商机
免费咨询热线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等级:大学二年级
<em id="authorposton14-4-23 09:05
查看: 2632&
& &&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升入小学的途径和方法,在2014年小学招生方案出台之前,先跟大家梳理一遍2013年的政策。下面将分楼层更新相关内容:
3楼& && && &鼓楼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5楼& && && &鼓楼区小学名单
6楼& && && &玄武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7楼& && && &玄武区小学名单
8楼& && && &建邺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9楼& && && &建邺区小学名单
10楼& && & 原下关区2013年招生方案
11楼& && & 原秦淮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12楼& && & 秦淮区小学名单
13楼& && & 原白下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14楼& && & 雨花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
15楼& && & 雨花区小学名单
16楼& && & 江宁区2013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施教区划分
不管是破旧的屋顶还是华丽的天花板,在孩子眼里反射出来的总是美丽的苍穹!
用户等级:小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93 小时
<em id="authorposton14-4-23 09:33
楼主,不是标题党吧?内容呢?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0:31
原鼓楼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 &一、报名要求
& &1.关于入学年龄问题。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2.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实际居住在户口、产权证所在地。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条件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学报名:
&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3.关于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4.关于暂住在鼓楼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 &在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 &③监护人持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 &⑤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材料。
& &5.关于其它情况的问题。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二、公办小学招生
&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2.公办小学空余学额,试点电脑派位。今年在本区选择南京市力学小学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45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小学的电脑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试点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试点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
& &参加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 & 3.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321引进计划”中海外高层次回国人员的子女、华侨子女;对解决我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 & 三、时间安排
& &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 & 1.各小学要在招生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严格按施教区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新生报名工作。
& & 2.6月10日至11日,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 & 4.6月24日前,学校通过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报名信息录入完毕。
& & 5.7月6日,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 & 6.7月7日,开通电脑派位结果查询电话。
& & 7.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 8.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 四、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原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鼓楼区教育局日
非常全面,谢谢楼主!
附上鼓楼区小学名单,各小学施教区信息将逐步填充。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0:36
njbarry 发表于
楼主,不是标题党吧?内容呢?不好意思,让你久等啦。正在更新中!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0:40
田小木木 发表于
 & &原鼓楼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 &&&  各小学:
& &&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附上鼓楼区小学名单,各小学施教区信息将逐步填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应施教区:三牌楼、模范马路(87号——底,58号——底)、三牌楼大街(1——159号、2——168号)、经典家园、模范新村、和会街、西柏果园;北一村、北二村、广东路、铁路中街(1——50号)、中山北路(202——212号)、狗耳巷、新模范马路(38号——底)、天和园。
南京市赤壁路小学施教区:赤壁路、珞珈路、宁夏路、江苏路、牯岭路(11号——底、20号——底)、琅琊新村、西康新村、西康路(35号——底、54号——底)、水佐岗、水佑岗、竹林新村、童家山、康藏路、老菜市(西端23号以后)、马鞍山、天津新村、虎踞北路(2——50号)、北京西路72号、三步两桥、东门新村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长江新村6号 邮编:210037&&电话:025-&&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72899
地址:南京市云南北路青云巷9号
山西路小学施教区:
四卫头、勤益里、山西路、人和街、乐业村、中山北路(34—148、81—249)。
湖南路(48—底、187—底)、山西南村、付佐路、大方巷、大方新村、华安新村、老菜市(东端1—21号)。
大富里、富贵里、大同新村、山西新村、山西北村、湖南里、北四卫头、祁家桥。
10:08 上传
2013年玄武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各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0:46
田小木木 发表于
附上鼓楼区小学名单,各小学施教区信息将逐步填充。2013年玄武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 &&&
& &&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报名要求
&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 &&&(2)适龄儿童为现役军人子女,监护人如无其他产权房,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部队房屋并实际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 &&&(3)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学报名:
& &&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 && &4.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 && &5.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二、公办小学招生
& && &1.各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2.区教育局今年选择长江路小学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8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申请参加长江路小学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 &&&3.各小学要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和解决我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 & 三、时间安排
&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 &&&1.各小学要在6月3日前公布招生通告(含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范围),严格按施教区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内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 &&&2.6月10日至11日,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电脑派位试点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试点小学电脑派位。
&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 & 4.6月23日前,学校通过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报名信息录入完毕。
& & 5.7月6日,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 & 6.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7.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 &&&  玄武区教育局& && &&&日
玄武区小学名单
[*]南京市科利华小学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
[*]南京市海英小学
[*]成贤街小学分校
[*]南京市长江路小学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南京市逸仙小学
[*]南京市成贤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1:22
田小木木 发表于
2013年玄武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 &&&
  各小学:
玄武区小学名单
施教区:中山东路323-----331号(单)、清溪路、清溪村、半山园(含海院)、前半山园、后半山园、后宰门街1------13号(单)、32号、后宰门东村70-84号(双)、81、88号、半山世纪花园、富贵山4-10号、24号之3之4、25号,佛心桥43号起、后宰门西村11、13、16、17、18、19、20、21号、富贵山庄& &&&
施教区:碑亭巷53-203号(单)、杨将军巷(不含杨将军巷25号-27号新增住户)、石婆婆庵、网巾市(含相府吉邸)、肚带营、邓府巷(除长江路9号商住楼外)。
施教区:中山东路295号、297号、305号(单)、逸仙村、汉府街(1号、18号、37号)、汉府新村、钟岚里、梅园新村、桃源新村、裕德里、大悲巷、汉府雅苑、长江后街、东箭道、黄埔路2号(黄埔花园)、黄家塘23号(办公楼除外)、重庆新村16号、雍园、竺桥、珠江路648—652号(双)、700号、碑亭巷9—51号(单),珠江路498号未来城。
施教区:花园路、蒋王庙街双号、钟山山庄、园丁园、宁栖园、樱驼花园、樱海公寓、樱铁村、华侨新村、东方城、(东方花园)花园路88号、花园路口以北(板仓街双号258号起,单号121号起)、紫庐、采菊东篱。
施教区:锁金村1-78号、板仓村1号起至花园路口(不含板仓街49号)、锁金(一村、二村、六村)、岗子村(不含岗子村63号)、白马山庄、新世界花园。
施教区:南空大院、北京东路30号(1—5幢)、30号之1起(外国语学校后住宅楼—小营路)、军民三村67号、69号、和平新村73号以后(含73号)、九华山、演武厅、演武新村、东、西大影壁、小营北路、龙蟠中路(小营-太平门街)、华山饭店、北极新村、紫金新村、御史廊、月新公寓、斯亚花园、农场巷、太平门街、马标(24号楼—俱乐部以西,即3—9号楼、25—28号楼、43、62—6号小平房、24楼西)、珠江路551号起以东(单号)〈不含珠江路68号〉。& && && && && && && && &&&
施教区:黑墨营( 1?53号、100?101、花木公司01幢 )、 阳光嘉园( 黑墨营98号 )、
曹后村1?220号、 沈阳村1?139号、黄家圩128?241号、 红山路41?200号、
十字街1?72号(不含2号、70号)、红森公寓、北苑(1村、2村、3村)、藤子村& && &
施教区:月苑(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月苑综合楼、营苑东村、营苑新寓、营苑西村、小营村、紫藤苑、紫萝苑、墨香山庄、雯锦雅苑、兴贤佳园(尚贤苑、修贤苑、近贤苑)、营苑祥和家园。
施教区:孝陵卫街3号起(单号)、罗汉巷、晏公庙、双拜巷2—76号(双)、1—135号(单)、西新村12--14幢;小卫街(东元山庄、都市山庄、电视机厂宿舍、1101厂宿舍、美树苑、樱花园)、铁匠营1号(1--14幢)、胜利村108号、卫岗3、21号;前线歌舞团、童卫路6号、7号、8号、9号、18号、19号、卫岗25、26、28、55号
施教区:胜利村50号、100号、康定里、长巷200号、孝陵卫200号、银城东苑、紫金南苑、钟山花园城、童卫路16号(大邦云顶)。
感谢木木分享。不知今年的政策何时出台呢?
 建邺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
 建邺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1:27
田小木木 发表于
玄武区小学名单
建邺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号)和《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一、基本原则
& & 1、全员接纳原则。依法保证所辖区域内所有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公办学位,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统筹安排暂住在建邺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 & 2、合理安排原则。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内小学布局以及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小学的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的生源数量基本相当。适当增加部分小学招生计划,安排暂住在建邺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 & 3、规范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任何公办和民办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 &4、均衡发展原则。区教育行政部门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推进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 二、招生办法
& &(一)报名条件
& &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二)学校招生
& &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就近报名入学。
&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 &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3)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2、依据政策规定招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321引进计划”中海外高层次回国人员的子女;依据建发[2007]21号、建发[2009]23号、建委办发[2011]29号等文件精神,对建邺区经济社会做出巨大贡献和科技创业人才等人员的子女。
& & 3、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宣传、调查和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坚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拒绝”原则。尊重家长的意愿和选择,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 & 4、民办小学招生。按国家、省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民办学校招生的规定进行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招收学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 &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3]27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 &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 &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建邺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 &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 & (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 & (5)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 &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 &&&三、招生日程安排
& &&&1、建邺区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间:6月10、11日(星期一、星期二)。适龄儿童监护人在上述时间内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明。
& &&&2、8月10日,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3、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三、本办法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招生咨询电话:78707
& &&&招生监督电话:
& &&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 &&&日
谢谢分享。收了,随时留着备查。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1:30
建邺区小学名单:
致远外国语小学
金陵中学实验小学
南师附中新城小学
南湖第一小学
新城小学南校区
南湖第二小学
南湖第三小学
莫愁湖小学
中华中学附属小学
建邺实验小学
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
爱达花园小学
晓庄第一实验小学
江东门小学
江心洲小学
陶行知小学
小红花小学
金中河西分校小学部
南京特师附小
原下关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1:54
田小木木 发表于
建邺区小学名单:
致远外国语小学
原下关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 & 一、报名要求
& & 1、关于入学年龄问题
& &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 &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条件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 &(2)拆迁家庭子女入学要求:
&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3、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集体户、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户口与房屋产权分离等),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二、招生办法
& &&&1、面向施教区招生
&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以施教区免试及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凡符合户籍核定要求的学生,按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保证适龄儿童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2、采用试点电脑派位招生
& &&&今年本区选择天妃宫小学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7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试点小学电脑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试点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试点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
& &&&参加试点公办热点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者,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试点公办热点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电脑派位。
& &&&3、依据政策规定招生
& &&&依据《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321引进计划”中海外高层次回国人员的子女;对解决我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 &&&4、其它
& &&&(1)残疾儿童。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宣传、调查和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坚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拒绝”原则。尊重家长的意愿和选择,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暂住在原下关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关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 &&& ①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 && &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 && & ③法定监护人持有一年以上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 && &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
& && & ⑤出生证及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 && &三、日程安排
& && &1、各小学要在招生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切实保证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新生报名工作。
& && &2、6月10日至11日,全市统一组织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施教区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 &&&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及电脑派位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派位志愿表,并签字认可志愿核对表。如发现重复报名,所填志愿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 && &4、6月24日前,学校通过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报名信息录入完毕。
& && &5、7月6日,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 && &6、7月7日,开通查询电话。
& && &7、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 &8、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 &&&  原下关区教育局& && &&&日
2013年秦淮区(原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区小学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3:27
田小木木 发表于
原下关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3年秦淮区(原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要求
  1.新生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适龄儿童为现役军人子女,监护人如无其他产权房,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部队房屋并实际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3)拆迁家庭子女入学报名: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施教区学额情况安排就读,如施教区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
  4.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5.暂住在秦淮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在区内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申请报名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试点学校电脑派位报名。
  6.其他情况。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公办小学招生
  1.各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区教育局今年选择小西湖小学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7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申请参加小西湖小学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3.各小学要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和解决我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三、民办小学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自主招生。
  四、时间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协调推进。
  1.各小学要在6月3日前公布招生通告,公示施教区范围、招生时间,严格按施教区招生,确保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新生报名工作。
  2.6月10日至11日,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试点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试点小学电脑派位。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4.6月24日前,学校通过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报名信息录入完毕。
  5.7月6日,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7.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 && && && && && && && && && && && &&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日
秦淮区小学名单一览表
南京市朝天宫民族小学
南京市石鼓路小学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
南京市建邺路小学
南京市秣陵路小学
南京市汉中门小学
南京市中山小学
南京市四方小学
南京市月牙湖小学
南京市后标营小学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3:33
田小木木 发表于
2013年秦淮区(原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秦淮区小学名单一览表
南京市朝天宫民族小学
南京市石鼓路小学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
南京市建邺路小学
南京市秣陵路小学
南京市汉中门小学
南京市中山小学
南京市四方小学
南京市月牙湖小学
南京市后标营小学
南京市瑞北新村小学
南京市御道街小学
南京市育智学校
南京市光华东街小学
南京市大光路小学
南京市三条巷小学
南京市建康录小学
南京市马府街小学
南京市五老村小学
南京市鑫园小学
南京市慧园街小学
南京市火瓦巷小学
南京市秦淮特殊教育学校
南京市秦淮第二实验小学
南京市秦淮实验小学
南京市西街小学
南京市钓鱼台小学
南京市双塘小学
南京市考棚小学
南京市小西湖小学
南京市长乐路小学
南京市秦淮第一中心小学
南京市怡馨花园小学
南京市夫子庙小学
南京市武定新村小学
南京市银龙花园学校
 2013年秦淮区(原白下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各小学: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4:38
田小木木 发表于
秦淮区小学名单一览表
南京市朝天宫民族小学
2013年秦淮区(原白下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 &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 一、报名要求
& & 1.新生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 2.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 ③适龄儿童报生户口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 &(2)适龄儿童为现役军人子女,监护人如无其他产权房,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部队房屋并实际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 &(3)拆迁家庭子女入学报名:
& &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 &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 & ②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施教区学额情况安排就读,如施教区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
& & 4.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 &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在区内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申请报名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试点学校电脑派位报名。
& & 6.其他情况。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二、公办小学招生
& & 1.各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2.区教育局今年选择南京市五老村小学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68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申请参加五老村小学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 &3. 各小学要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和解决我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 &三、时间安排
&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协调推进。
& & 1.各小学要在6月3日前公布招生通告,公示施教区范围、招生时间,严格按施教区招生,确保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新生报名工作。
& & 2.6月10日至11日,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试点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试点小学电脑派位。
&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 3.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 & 4.6月24日前,学校通过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报名信息录入完毕。
& & 5.7月6日,试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 & 6.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 7.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 &&&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 &&&日
201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小学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4:42
田小木木 发表于
 2013年秦淮区(原白下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
& && &&&  各小学:201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小学招生方案
&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 一、组织领导
& & 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各小学招生工作小组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招生,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 & 二、报名要求
& & 1.坚持适龄入学
& &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日至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2.坚持就近入学
& &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学区报名入学。
& &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学区报名入学:
&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 && &①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 &&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3.坚持全纳保障
& &&&(1)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 &&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
& &&&(3)特殊情况处理
& &&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修订)》办理。
& &&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 && &②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学区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如施教区内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学生就读。
& && &③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的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 &&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三、公办小学招生
& &&&各小学应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四、民办小学招生
& &&&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公办小学接纳为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做统筹安排。
&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 &&&3.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 &&&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 &&&5.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材料。
& & 六、照顾对象
&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指导意见》,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321引进计划”中海外高层次回国人员子女等。
& & 七、时间安排
& &&&1.5月27日,公布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2.6月初,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各小学提前一周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
& &&&3.6月10日至11日(周一、周二,端午节休息日),学区生入学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 &&&4.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5.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 &&&八、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雨花台区教育局& && &&&日
雨花区小学名单:
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
雨花外国语小学
南京市铁心桥小学
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
南京市雨花台小学
南京市西善桥小学
南京市板桥小学
南京市古雄小学
南京市小行小学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
梅山第一小
用户等级:大学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2313 小时
元宝:2150
金币:38892
<em id="authorposton14-4-23 14:46
田小木木 发表于
 &&201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小学招生方案
& & 各小学:
& & & &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
雨花区小学名单:
江宁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小学、特殊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3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入学条件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学生学习时间安排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