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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欧洲联盟,阿拉伯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英语与总部_百度知道
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欧洲联盟,阿拉伯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英语与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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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European Union
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4.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欧佩克 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6.中文名称.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英语简称:OPEC 其他名称,简称:阿盟阿盟总部的永久地址为埃及首都开罗:石油输出国组织 英文名称。5.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市莱蒙湖畔31,简称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1894年成立后.联合国United Nations (UN) (英语)   总部:美国纽约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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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是以下哪个组织的简称[]A、联合国B、奥委会C、世界贸易组织D..
“UN”是以下哪个组织的简称
A、联合国    B、奥委会   C、世界贸易组织   D、红十字会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福建省期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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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总部设立在美国纽约。欧盟: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初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以及卢森堡。欧盟现有28个成员国,(日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盟后为28个)人口5亿,GDP16.106万亿美元。欧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欧洲联盟(欧盟)是一个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的28会员国,主要位于欧洲。它成立的标志是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28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非盟:非盟的前身是成立于日的非洲统一组织(简称“非统”)。1999年9月,非统组织第四届特别首脑会议通过《苏尔特宣言》,决定成立非盟。2000年7月,第36届非统首脑会议通过了《非洲联盟章程草案》。2001年7月,第37届非统首脑会议决定正式向非盟过渡。日,非统组织在南非德班召开最后一届首脑会议。9日至10日,非盟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并宣布非盟正式成立,非盟正式取代非统组织。总部设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当代国际经济的特点:1.世界各国在经济方面,打破国界,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和调节,使各国在生产、流通、分配等领域向着结成一体的方向发展;2.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新科技革命推动的结果;3.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竞争不断加剧。新科技革命的影响加深,经济信息化加速发展。各国经济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世界各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4.跨国公司的作用日益突出。当代国际政治的特点:1.世界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2.国际形势总体和平、缓和、稳定,局部战乱、紧张、动荡;3.大国关系深入调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作用加强;4.经济因素对世界政治的影响日益增大;5.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国际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2.互不侵犯;3.互不干涉内政;3.和平共处;4.平等互助。纽约联合国总部:欧盟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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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始于1945年筹建之初。以“”(:China、:Chine)的席位参与联合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位列。日,《》通过后,“取代”了的席位,然而中华民国政府已于稍早两项关键投票案未能通过后就自行退出联合国。
日,委员长第一个签署《》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蒋介石的代表”
日,在后,、、、同时公布《》(也称《组织草案》)。
日,结束,、、发表联合声明,定于4月25日在召开,并决定管制办法。
日,声明,同意的决议,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中国为邀请国。
日,远东委员会在集会,任主席。
日,苏联、美国、英国、中国正式发出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请柬,定于4月25日在旧金山举行。
日,中华民国公布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的代表团名单,为首席代表,、、、、、(青年党)、(国社党)、(共产党)、为代表,为高等顾问。3月29日发布政府令。
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召开,、、、、等46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出席是高级领导人首次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出现。
日,通过《》,决定新的世界组织定名为“联合国”,中国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五个之一。为了表扬中国对的贡献,中国获得在《联合国宪章》上第一个签字的荣誉。
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日,在美国军舰上正式签署投降书。结束。
1947年3月,提出“”和“”方案。
日,成立。
日,由迁至。
从1950年开始,等国即在历届会议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认为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得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的中国席次。
1950年1月,毛泽东宣布任命为中国驻联合国首席代表,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取得中国席次,张闻天并未赴任。
1950年10月,与在朝鲜。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应邀请,第一次出席联合国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时不是联合国会员),讨论与台湾问题。代表在会上发言,谴责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98号决议,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介入朝鲜是“侵略行为”。
1952年,中华民国向联合国作出控诉,指责苏联违反了《》及《》,经调查后发现苏联曾在投降后,试图阻止中华民国对(现中国东北,日本侵华期间曾在当地建立)恢复主权,并对作出军援及经援,以资助其反政府活动。联合国大会以25票支持、9票反对、24票弃权、2国未投票,通过《》(控苏案)对苏联的行径作出谴责。
1955年中华民国在行使,否决,中华民国认为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联合国尚有待讨论。这是中华民国唯一一次行使否决权。
1950年至1960年间,由于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共产主义阵营之成员,美国的意向是防止共产主义势力在安理会另增一常任席位,故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为代表中国之政府,而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协助中华民国政府保卫其代表权,美国采用“缓议”(moratorium)策略,在各届大会主张暂时不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均获成功,为大部分盟国所接纳。苏联对美国及其盟友排挤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抗议。
从1960年起,由于国家的独立浪潮,联合国大会的形势发生变化。首先是在中,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案,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初期亲美的国家占多数,提案没有通过。但在1960年后陆续有新国家(多数为新独立的国家)加入联合国,使大会的主导权从亲美国家转向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转移。
至1961年,苏联声言如果中华民国不让加入联合国,它将阻止新独立的非洲国家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面对压力,不得不缓和反对加入联合国的立场。
1961年至1971年间,由于与新兴国家大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乃改提“重要问题”议案,先确认“中国代表权”问题为重要问题,得过半数同意,其后任何改变中国代表权的议案,均需三分之二多数方能通过,以此保住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中国席次。
日,重要问题案未获通过(55票支持、59票反对、15票弃权),随后双重代表案也遭到否决(61票反对,51票赞成,16票弃权)。
日,中华民国代表团在阿尔巴尼亚所提《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之合法权利案》表决之前发言退出联合国大会并退出会场。
日,联合国大会以76票支持、35票反对、17票弃权、3国未投票,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日,向代部长发,正式通知联合国大会决议。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次代表中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团长发表重要讲话 。
日,中华民国通过《中华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组织条例》暂停适用,同年11月30日总统公布,但是至今没有正式废止。
日,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4月10日,邓小平在大会发言,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外政策。
198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申请加入。
198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派代表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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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开赴朝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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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也是五个之一(明定于联合国宪章第23条)。此时全中国版图正由中华民国统治。其后中国发生,1946年国民政府召开,遭到的强烈反对。1949年,中国共产党及各在召开,通过《》,宣告成立,并组织,以武力占据中国大陆。当年底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后,两岸分立分治的局面形成。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都声称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不承认对方是合法政府。双方分别称对方为“共匪”、“朱毛匪帮”或“毛共匪帮”、“匪帮”或“蒋介石集团”。从1950年至1971年中华民国政府的代表一直拥有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不断争取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中国代表权,要求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席位,日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十八国(后增至二十三国)提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之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排除中华民国”,10月19日-10月24日的联合国大会总辩论期间,有七十多国参与了关于中国代表权辩论的发言。日美国同日本等十九国(后增至二十二国)所提出“重要议题案”,将中共入会的“取代投票案”从二分之一赞成通过的门槛,改为三分之二赞成才得以通过之重要议题,在日的表决过程中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未获通过。同日时任美国大使连同日本等十七国(后增至十九国)提出“双重代表权”案,将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号决议草案中“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作为另一项议案另行表决。这一提议如果获得足够的赞成票,将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以常任理事国身分参与联合国,同时中华民国仍然保持其联合国普通会员国的席位,这一提议在表决中以61票反对,51票赞成,16票弃权的结果未获通过,换言之中华民国的当时六十五个友邦中出现了倒戈(以国家为主),中华民国代表团得知即将进行的“取代投票案”已无希望,上台发言,表示拒绝即将由他国来决定他国主权的投票案,因此中华民国自行退出以维护立场,随后中华民国代表团愤而离席,最终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投票案“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然而中华民国退出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中国席位是空缺的。
在期间,曾于日下午,同举行了45分钟的私人会谈。会谈中,罗斯福详细叙述了对联合国组织机构的设想,其中也包括“世界警察”问题。罗斯福认为,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由三个层次的机构组成:最低一级为全体大会,由当时大约35个成员国组成。这个机构定期在不同的地方开会,每个国家都有权平等地发表意见,并向一个较小的机构提出建议。中间一个层次是执行委员会,参加者为、、和,再加上两个欧洲国家、一个南美洲国家、一个近东国家、一个远东国家和一个英帝国(后改为英联邦)自治领,总共10到11个国家。这个机构有权处理一切军事以外的问题,它所作出的决议对各有关国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最高一级为“四警察”机构,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组成,这个机构将有权快速处理任何对和平构成威胁的事件和突发事变。在回答斯大林提问的过程中,罗斯福进一步补充说,在和平可能受到威胁时,“四警察”有两种对付方法:一种情况是,如果威胁起因于一个小国的革命或扩张,“四警察”可以采取隔离的方法,封锁有关国家的边界并实行禁运。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威胁更严重,四大国即以“警察”身份行事,向有问题的国家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这一通牒被拒绝,就将立即对该国实施轰炸和可能的军事进攻。斯大林赞同罗斯福关于加强制裁权的主张,他认为,联合国的最高一级机构不仅应当有权作出决定,还应该有权控制和周围的重要军事据点,以防止这两个国家再次走上侵略的道路。
斯大林强调说,为了防止侵略,只靠建立几个拟议中的机构是不够的,必须有权在和占领重要的战略据点,包围德国和日本,在它们出现发动侵略的危险时,就把它们打下去。苏联方面主张,“世界警察”应该由美国、苏联、英国三国组成,中国无权列入。早在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时,当美国国务卿赫尔提出把审议《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列入会议议程时,苏联外长就提出过异议。苏方的真实意图是要排斥中国,但它提出的理由是中国没有参加会议,由三国会议来讨论四大国的声明文件是不合适的。赫尔坚持要把中国列为宣言的共同发起国,甚至表示将不惜以会议达不成协议为代价。最后莫洛托夫作了妥协,答应把中国的地位问题留待以后讨论。
考虑到美国可能会坚持拉拢蒋介石执政的中国,斯大林提出了替代方案。他建议组建两个组织:一个是欧洲组织,由美国、英国、苏联,可能再有另一个欧洲国家参加;另一个是远东组织或者世界组织,或者是一个欧洲组织加一个远东组织,或者是一个欧洲组织加一个世界组织。方案很周密,言词很委婉,最终目的是不让中国进入“世界警察”的行列。英国也主张由“三警察”而不是“四警察”统治世界。罗斯福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他在多种场合表示:“在将来,一个仍然不可战胜的中国将不仅在东亚,而且在全世界起到维护和平与繁荣的适当作用。”他表示,他不是没有认识到中国目前还很弱,但他想到更远的将来,中国毕竟是一个拥有4亿人口的国家,把它当作朋友,总比当作一个潜在的麻烦来源要好一些。他说:“中国作为世界组织的最高理事会的一个成员,就会使这个组织具有世界性,这就有利于把亚洲号召起来,使其效忠于这个组织。”
由于美国政府的一再坚持,中国进入了“世界警察”集团。五大常任理事国正式确立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各国的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一座古老庄园举行会议。会议规划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联合国建立的主要问题。
会议在讨论的组成时,美国最初的方案是由4个常任理事国和7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来又提出吸收作第五个常任理事国,接著又补充说,晚些时候还可能建议增加一个拉美国家为第六个常任理事国。经苏联代表询问,美国代表说,拉美代表是。美国坚持认为,巴西的人口、面积和资源使它有充分的理由加入常任理事国。此外,巴西在二战中为反法西斯盟国的胜利作出了杰出贡献。苏联代表葛罗米柯说,苏方认为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暂时限定为四大国,以后法国加入后限定为五大国。英国代表也表示,希望理事会还是不要有第六个常任席位,并补充说,只要一突破增加法国作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这个框框,理事会就会受到强大压力,就会有提出进一步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要求。后来,美国代表又提出,应该将以后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国的条款列入基本文件,但英国和苏联代表对此均持否定态度。最后三方一致同意,除法国之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国。
在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中国和法国同苏美英一起,共同作为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成立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担任发起国,因为法国认为它没有参加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在没有自己参与制定的宪章上签字。 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联合国大会虽于1971年通过《2758号决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行使中国代表权;然而此一针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所做之决议,未妥善解决中华民国政府继续在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分立分治的现实问题,而有自1990年代初期起由中华民国民选政府及其友邦发动争取“台湾人民在联合国代表权”的运动。
在1980年代末期以前,中华民国政府仍认知自己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然而在保守派力量逐渐式微下,1990年代初期起,台湾民意倾向台湾在地认同,但是台湾民间已经开始呼吁要求政府以“务实”态度经营,并且设法重返联合国。1991年6月,通过决议,建议政府于适当时机以“中华民国”名义重返联合国。策略上,主要是透过与中华民国保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在联合国大会提出呼吁。
自1993年起,中华民国外交部开始透过与其建有官方外交关系的国家,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陈请信函,并在联合国大会等国际场合中提案或发言,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争取联合国席位的立场。1993年至1996年间,提案重点为根据联合国会籍普及化原则,建请大会成立特别委员会审议中华民国所处的特殊国际环境。1997年至1998年间,则改为要求联合国大会撤销《2758号决议》中,有关排除中华民国席次的部分。1999年起,又加入要求联合国大会设立工作小组,审查中华民国特殊国际处境,以确保其2300多万人民参与联合国之基本权利。
针对中华民国方面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张是:“通过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精神: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71年即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一切权力,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行使之中国代表权自然包含中华民国”。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重大的政经影响力,支持中华民国方面主张的相关提案每次都在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中即遭排除,无法列入大会正式议程。若干与中华民国建有官方外交关系的国家曾就“程序正义”问题在总务委员会中对联大主席进行口头抗议,或在联合国大会总辩论中发表声明表示支持中华民国方面的主张,但并未产生实质的影响。
另有主张以“台湾”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名义,申请成为联合国新会员的声音。此类主张因涉及“”的敏感议题,在国际间或中华民国国内皆有相当程度的争议性及讨论,而中国则继续以联合国2758号决议作为否定。
主条目:和
日,时任的向联合国秘书长致函,正式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但以“台湾是的一个省或地区”的理由遭到联合国秘书处的拒绝。为配合此议题,同年开始规划并配合中华民国政府推动。当时“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全国性公民投票案”透过民进党、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户政机关,于中华民国各地连署。11月28日,收集到的2,726,499份连署书送交中央选举委员会审查(法定公投成案门槛为825,359人)。 在日宣布此案和务实返联公投案成立,分别为第5案与第6案,并将与总统选举同日进行。日,该公投案因未达50%投票率而未通过。
当时中华民国的主要在野党亦随后推动时程与投票时机相近的返联公投行动,名称为,同样因未达50%投票率而未通过。与上述入联公投不同的是,国民党强调的是“以中华民国的身分重返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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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副主席,参予制定的草案。委员会主席在回忆录中说到他对宣言的影响:
张(彭春)博士是一个多元主义者,主张真理不只一种。他说人权宣言不应该只反映西方思想,而应该包容不同思想。他一度建议秘书长花几个月时间研究儒家精神。
联合国大会在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中国是投票赞成的48个国家之一。
托管理事会由组成。从2006年起,因为托管的领土都已自治或独立,托管理事会不再有托管活动。
中国与该组织的关系始于日,中华民国签字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到2005年9月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累计参加联合国14项维和行动,累计参加维和人数4000人次。依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2013年6月统计数字,中国派出维和人数1782人,在联合国会员中排名第十六;维和人数排名第一的是巴基斯坦,派出维和人数8230人。
(粮农组织)
中国与该组织的关系始于
(民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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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在1957年通过1167号决议,1962年通过1784号决议,要求协助涌入香港的中国难民,联合国难民署帮助的中国难民约一百万。
联合国难民署协助在澳门的中国难民,与在印度与尼泊尔的西藏难民。到2001年底为止,印度约有11万西藏难民。联合国难民署估计,1990年前抵达尼泊尔,并在尼泊尔具有难民身分的西藏难民约有1万5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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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1946-47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新闻部. : 33页.(英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人民网. 日.
(pdf). 联合国. 292–293. 1950.(英文)
. 联合国. 日.(英文)
. Wilson Center.(英文)
. 联合国 (Chinese).
. BBC News Online.(英文)
孟红. . 党史纵览. 人民网. .
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_a 民视台湾演义
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_b 民视台湾演义
史诚. . 新华网.
. 联合国. 日.(英文)
. 联合国.(英文)
.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 联合国. : 608–609.(英文)
.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
. UN General Assembly. 26 November 1957
. UN General Assembly
Edvard Hambro (1st Qtr., 1957). "Chinese Refugees in Hong Kong". The Phylon Quarterly (Clark Atlanta University) 18: 69–81
Gil Loescher (April 8, 2008).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 The Politics and Practice of Refugee Protection into the 21st Century. Routledge. p. 23
. The Nobel Foundation
. United States 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May 30, 2003
. 联合国难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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