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生录取时学业b和体育b那个优先录取取

2015年安丘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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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惠民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15年|学业水平|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招生对象
  具有安丘市初中学籍的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包括&3+4&招生,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招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已完成义务教育的社会人员可参加我市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
  ⑴具有安丘市户籍,在安丘市以外、潍坊市以内县市区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县市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
  ⑵具有安丘市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须依托户口所在地划片初中学校报名。此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和应届初中学籍证明(加盖教育主管部门章),于4月17日前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
  ⑶非安丘市户籍,但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考试成绩作为考生初中毕业学校发放义务教育证书的依据。
  2.招生范围
  ⑴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各普通高中面向招生服务片初中学校招收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招生划片不变。
  ⑵职业中专:职业中专面向全市招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如何设置及填报?
  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同时自愿填报升学志愿。升学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与职业中专志愿。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一个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共设5个志愿,分别是公办普通高中推荐生志愿、普通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学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推荐生志愿&由已被普通高中推荐生初录取的考生填报,其他考生不得填报;&普通生志愿&由考生在服务高中间自愿选择1处学校填报;&艺体特长生志愿&由志愿报考相关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填报,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生志愿;&学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为公办学校调剂志愿,由考生自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即弘毅中学志愿,考生可自愿填报。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
  三、学生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考试和考查科目有哪些?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四、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及报名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5日&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体育与健康考试于5月7日-15日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4月20日-26日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于4月20日前完成。
  五、学生如何参加多次考试?。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初一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需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认定及使用?
  考生综合素质等级由考生初中所在学校负责认定,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值对待。具体评价办法和要求按照《安丘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安教字〔2010〕18号)要求执行。评价结果设A、B、C、D四个等级,其中A、B、C三个等级各占30%、50%、20%的比例,D等严格控制,所占数额从C等中扣减。
  七、推荐生政策如何实施?
  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收推荐生,其中,一中80人(含科技创新类特长生20人),二中40人,实验中学40人,青云学府60人。各普通高中从招生片和非招生片学校招收的推荐生分别占计划数的60%、40%。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初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推荐生标准,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确定推荐生名单,无我市初中学籍考生不列入推荐范围。
  设置推荐生录取下限,推荐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
  八、指标生政策如何实施?
  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60%分配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片内初中学校。
  设置指标生录取范围。指标生录取范围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不纳入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范围。
  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凡按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录取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招生计划。
  九、普通高中今年是否还招收择校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今年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十、特殊考生有哪些照顾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A类)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B类)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C类)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其中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十一、高中段学校录取办法及程序。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完成时间为7月上旬。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普通高中负责,于7月20日前完成。
  1. 录取方式
  ⑴综合录取。该方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综合录取,把综合素质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和地理、生物等值对待。
  ⑵推荐录取。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依据考生综合素质等级、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⑶特长录取。该录取是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特长测试等级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设置艺体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底线,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录取(各高中从体育中学单独招收的4名体育特长生除外)。
  ⑷排位录取。该方式是初试录取和指标类考生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的排位进行录取。排位分市内排位和校内排位两种方式。
  对各普通高中分配的指标生计划进行录取时,采取考生学校内排位方式录取。对达到指标生录取标准的考生,依据普通生志愿和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在毕业初中学校的排位依次录取。
  2.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等级控制线和录取成绩等级资格线,确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和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标准。然后依次按照推荐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普通生志愿、学校调剂志愿、民校志愿录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分别录取。
  ⑴排位初录取。教育局依据全体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市内排位,按照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等级控制线,确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推荐生和指标生的最低录取标准。按照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等级资格线,确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标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标准为艺体特长生和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
  在划定上述录取标准前,四处公办普通高中从体育中学考生中各录取4名体育特长生,录取标准和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
  ⑵推荐生录取。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和推荐生录取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标准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
  ⑶特长生录取。相关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和专业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标准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标准。具体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订。
  ⑷指标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在录取指标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等级、综合素质等级校内排位依次录取,录取标准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
  ⑸普通生录取。各高中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等级、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标准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等级资格线确定的最低标准。
  ⑹调剂志愿录取。完成上述录取以后,若相关普通高中没完成录取计划,则根据资格线以内未录取考生的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办法由教育局和相关高中学校确定。
  因考生&学校是否服从调剂&填报原因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在资格线以下,按照考生普通生志愿,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
  ⑺民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录取结束后,弘毅中学按照录取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实行注册入学。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中考政策其它有关事宜,可咨询各初中、高中学校。
安丘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安丘市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传真: 邮编:262100 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市北区青云大街 网站备案许可证:鲁ICP备号-1 技术支持:您是第2013海南中考体育达不到B等还能上重点高中么?_百度知道
2013海南中考体育达不到B等还能上重点高中么?
提问者采纳
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最高为A!硬性条件!海南13所省一级高中录取 体育B等以上才能上重点、体育8科的总成绩等级分、数学、化学、英语。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化学,如前3款不能区分前面的回答有误人子弟的嫌疑:第一,按以下顺序录取、数学、英语,已用于折算为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历史、历史7科的总星数和符合省定优惠政策加上的星数,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择校生不受此限制)、政治、政治;第二,则“三侨生”,比较总星数(含语文:体育成绩达B等以上才能上重点高中  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的考生(择校生不受此限制)。第四,自主择优录取、港澳台生优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第三,比较语文、物理、物理。  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列入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只录取体育成绩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
普通高中大概多少分能上呢?
azhu-4-11 22:37问一下你们的老师,特别是班主任,知道得比我清楚多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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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昌乐中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4]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2014年昌乐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及形式  
我校招生报名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范围进行。我校按规定认真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工作,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其顺利进入高中阶段学习。  
的科目及考试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成绩均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文化课考试科目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等级划定办法继续按2013年规定执行。昌乐县教育局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等级通知本人,不通知考生原始分数。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我校将不会公布考生成绩。  
2.报名及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由我校初中部自行组织,县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监督并组织抽测,其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对信息技术的考试政策不变,其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县内考生由在籍初中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面向县外招生的报名工作,由我校按上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报名时需交验以下材料:(1)考生学籍证明;(2)报名考试情况统计表;(3)填好的准考证及存根;(4)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统计表。以上表、卡、证顺序一致,书写认真清楚,应届考生、休学考生要分表填写。考生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3.坚持多次考试制度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初一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需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允许并鼓励初中学生结合实际提前进行某些学科的考试。初中要在执行省定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为学生多次考试提供保障。要为学生提前参加考试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提前参加完考试的学生的后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提供充足的条件。  
4.严格借读生考试及成绩管理  
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需回昌乐升学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有关科目考试或考查取得的成绩,须经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内容依照《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在加强知识与能力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做到:  
1.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除考查课程标准要求的识记内容外,不考查对形成学科素养和学生后续学习无益或意义不大的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2.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的导向作用  
4.试题命制以课程标准、教材和《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设置部分选做题,即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  
6.继续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进行考查,考查依据是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教育》(试用),占10%左右的权重。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将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评价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教办字〔2014〕1号)等文件。  
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需回昌乐升学的学生,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经批准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三、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生2400人,其中县内招生900人(具体见下表),县外市内招生500人,其他从潍坊市外招生。  
&&&&统招生  
择校生  
县内合计  
县外市内招生计划  
指标生  
非指标生  
特长生  
普通生  
推荐生  
其他非指标生  
昌乐中学  
2.招生范围  
县内招生主要面向服务区内的昌乐中学初中部、五图街道中学、营丘镇中学、营丘镇河头中学、营丘镇阿陀中学、以及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原城关街道中学。县外市内招生参加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等级录取;市外招生由学校组织自主招生考试,按等级录取。  
(二)继续实行指标生分配政策  
我校录取学生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指标生必须用于招收各初中学校最优秀的学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三)录取办法  
我校坚持自主录取、市县教育局监督的录取机制。我校根据市、县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录取时,首先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然后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等。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2.录取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我校根据报考本校的考生情况和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录取时,根据等级实行组合录取,即把综合素质视为一门学科,将其与各学科分成三至五个组合。一般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素质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及体育与健康为第二组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及实验操作技能为第三组合。每一组合内各科成绩可以等值互换;组合之间是否等值互换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录取。我校认真研究对个别学科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的录取办法,确保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能够进入高中学习。  
(2)推荐录取。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我校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从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适应每一名学生的成长需要、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以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推荐生标准中需明确招收推荐生的类别范围及申请条件。&  
我校推荐生的录取方法: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依据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要针对每个特殊才能学生的特点科学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避免考核方式单一化、简单化。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破格录取。推荐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  
我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初中学校可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具体要求按《普通高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潍教字〔2012〕11号文件附件1)有关规定进行。  
(3)特长录取。主要是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及特长考试等级,也要实行组合录取。我校自主确定具体招生办法,报县教育局审批,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为纠正只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基础文化知识学习的现象,培养有丰富文化知识底蕴的&合格加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相应设置文化课底线,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录取。  
深化招生录取方式改革,为初中毕业生多渠道升学创造条件。根据全县统一划定的统招生录取标准,我校首先在招生片区内录取统招生,然后根据城区初中考生志愿由高到低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四)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有关特殊考生实行照顾录取政策。  
(五)其他  
在潍坊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或经批准后由外省、市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培养全面发展和有个性的人才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为深化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保障。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2014年我校招生工作。  
(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坚持审核制度。我校招生录取方案(含推荐生录取办法)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2.坚持公示制度。我校招生录取方案、各类录取标准(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艺体特长生等)都要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情况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督查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加强和完善社区代表参与监督制度,确保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严格规范高中招生有关工作  
为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确保高中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实行全市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全县统一编排考场、统一阅卷。我校招生按照全县统一时间段录取,录取名单由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规范报名管理,按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准确采集报名信息并做好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全省统编初中学籍号等重要信息的审核。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今年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昌乐中学2014年招收推荐学生实施方案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化发展要求,以综合素质评价和特殊才能认定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面向全县初中招收在体育方面有特长、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三、学科特色  
体育教研室注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加强学习,提升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团队成长。结合学校提出的《抓活动、促规范、养习惯》活动要求,落实黄校长提出的&体育中的素质教育&这一创新的教育理念,积极开展社团活动,组织实施体育课选项走班,落实体育教学常规,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新课程标准实施,关注个体差异,进一步研究和推广高效课堂教学,保证每一位学生受益。  
我校体育教研室现有教师24人,张守国、 秦进进 老师获山东省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张守国 老师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以个人全国第三名成绩获得一等奖。多人荣获省优质课一等奖、市级教学能手、潍坊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等奖励。师资力量雄厚,竞赛成绩斐然。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橄榄球比赛中,我校输送的运动员孙婷婷代表山东女子橄榄球队夺得金牌;参加山东省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三名,轮滑代表潍坊市参加山东省中学生运动会获第三名,代表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田径运动会连续11年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参加潍坊市篮球比赛获第三名,参加潍坊市阳光体育比赛初中、高中获团体总分第三名,轮滑项目获第一名。每年都有大批一中学子走进高校大门或输送到国家、省专业训练队。  
&&&&四、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拟招收体育特长类8人。  
&&(1)田径类:参加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获前三名或身体条件突出且有发展潜质的运动员。  
&&(2)篮球类:县篮球比赛主力队员或市比赛主力队员;男生身高 1米85以上、女生身高1米70以上有一定篮球基础且有发展潜力的篮球运动员。  
&&(3)新兴体育运动项目:轮滑、毽子、跳绳等项目在县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特殊技能的学生。  
&&&五、报名办法  
报名: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公示后,由初中学校统一报昌乐中学体育组,。  
&&&&时间:4月25日。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②学生本人成绩、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考生本人手写)。  
③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初中阶段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④昌乐中学2014年招收推荐生报名表。  
⑤初中校长实名推荐信,推荐信中需明确学生在校的基本表现及推荐理由。  
⑥初中学校对推荐学生的评价排序汇总表(将电子版一并报昌乐中学招生办公室)。  
&&&六、选拔录取办法  
1.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发国  
成员:李成伟 李好强 牟希刚 张立栋  
②成立由教育局、学校和初中专家型教师代表、社会知名专业人士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的推荐生招生专家组。  
2.推荐及公示  
由初中学校进行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由校长、初三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的推荐和筛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及其简介进行公示。  
3.面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推荐生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所有推荐生的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根据推荐信、标志性成果材料及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定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和照顾录取政策。面试和测试时间待定。  
4.推荐录取  
&&&&对推荐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成绩,并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择优录取,直至破格录取。 
5.学校将确定的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破格录取的学生名单,以及照顾录取政策在初中学校公示,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1.成立纪检组,对初审、面试和测试、录取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2.学校投诉电话:  
县教育局电话:  
邮箱:  
考生可登陆:&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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