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传说竹下寺中一老翁对儿掌管打雷与闪电的夫妻搭档是哪两位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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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图数字科技天雷地雷,古代东西方神话传说随感
新来乍到,不为别的,完全是被古代的神话们雷的,积蓄多年的胡思乱想,要来这里放电了。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希腊的、罗馬的,还有咱们老祖宗的,各国神话本身都有些乱,不成系统。俺只听说过《一本神经》,没机会和时间去看,说的话如果与别人撞车,纯属雷同!  今儿起,有空就现写现编。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谢谢!(自己鼓掌。咳嗽两声,清嗓……)    
一,人类的起源  这是神话传说最大的命题,之一。  我们都曾好奇过:我是哪里来的?  大人们哄小孩说:  路边捡到的。  河里漂来的。  胳吱窝里生出来的。  树上结的果子——头顶上不是有个旋儿吗?那就是结的蒂把,割断了留的个记号。  我们略微懂得了爸爸妈妈的关系和人体知识之后,出生不再是谜。那么,又会好奇,谁生了妈妈的妈妈的妈妈的……?谁生了最早的人?  黄皮肤的我,小时候听爷爷讲:人是女娲娘娘用泥巴捏出来的。捏到后来不耐烦了,就用鞭子往泥巴地上甩,甩起来的泥巴点子都变成了人。她捏出来的人长得好看些,泥点子变的人长得丑些。  ——这个说法我深信不疑,向爷爷表示非常的崇拜。因为,我们确实是黄皮肤,像泥巴。每次洗澡,身上总能搓出小小的泥坨子,每天洗每天都有,搓不完的泥坨坨。看来确实是泥巴变的!  不过爷爷还有过故事。他说:从前有一块大石头,有一天,观音娘娘在石头上坐了一阵子,走了。又一天,如来佛经过这块石头,对着石头撒了一泡尿,走了。后来,这块石头就蹦出个猴子,叫孙悟空!——石头也能变成人!(民间传说向来不太讲究佛道的规矩。如有得罪之处,请勿怪罪!)  爷爷还讲过聊斋故事,那些狐狸精们,常常是女性,能变成迷人的女子,帮穷书生解决大问题,然后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动物也能变成人!  有了这样的传说舆论作引导,后来学校课堂上认真地讲: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讲了,英国科学家达尔文说过,人类起源与猴子有关,简单地说,人是猴子进化而来的……
  既然泥巴、石头、狐狸都能变成人,那么猴子变成人也好理解。何况猴子的脸长得和人更相像。何况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是猴子王。  所以我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  只不过,有时候也想不通,猴子全身的毛都是差不多长度,而人的头发、眉毛明显不一样,还有小部位的特殊毛发(就和苹果、梨子一样在某处有一小撮短毛),那需要怎样的一番刻苦进化啊!    古罗马的神话里说:人类历史上经历过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黄铜时代、黑铁时代。就象下楼梯一样,一级比一级低等,一个比一个差劲儿,总之就是“今不如昔”。和咱们两千多年前的圣贤们时常感叹的一样:上古时期多么多么地好,而今天人心不古了,是多么多么的乱……  到了这个乱七八糟的黑铁时代,连天神都看不下去了,要把现存的人类全都毁掉。天神之主叫JUPITER朱匹特,他先想放火烧掉人类。一想,火焰往上冲,这火要是再大一点儿不就冲到咱天神呆的天堂里来了吗?不行,不能引火烧身!火攻是不行的。那就改用水攻!水往下流,咱可高枕无忧了。于是发生了千年难遇的大洪水,把绝大部分人都灭掉了。——这洪水,以色列人的圣经里说过,想必诺亚方舟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咱中国先祖也说过“宇宙洪荒”,据说远古的大洪水之后,伏羲氏和女娲氏躲到了水淹不到的高山上面,他俩XXOO产生了华夏民族的先祖们。看来,远古时候,真的有过特大洪水,如果只是想像的,哪能这些没碰面的民族不约而同地都想到了同样的场面呢?  朱匹特的大洪水,淹没了绝大多数人。只有一对夫妻,分别是普罗米修斯的儿子丢卡利昂和他弟弟的女儿皮拉,躲到了山上。天神想到他俩一生清白,敬神,就叫洪水退去。夫妻两躲过一死,继续敬神,神喻告诉他们:“蒙上面纱,敞开衣衫,一路向前走吧,并且把你们母亲的骨头向后丢弃……”他俩想来想去,悟出来了:“大地就是我们的母亲,石头就是她的骨头!”于是他们抱着一包石头边走边往后丢。丢下去的石头落在泥泞里,慢慢变成了人形……丢卡利昂丢的石头变成了男人,皮拉丢的石头变成了女人!  欧洲的白种人,原来是石头变的。  
  (接上)  我们黄皮肤的人是泥巴变的,所以一生离不开土地,吃土里长出的粮食,住土坯做的房子,用着土烧成的陶瓷器具,流着汗水,死后归于土化为尘。五官轮廓都比较柔和,像泥塑。古时候庙里的菩萨神像通常也是泥塑。  欧洲人种确实接近于石头,他们爱吃肉食,就像原始时代猎人用的石器一样,他们五官线条很硬,特别是日耳曼人种,包括很多英国女人的脸,都像刀斧削成的一样,干瘦得很,哪怕身上有很多肉,脸都看着光骨头似的。他们的神像常常是石雕的,石膏做的。
  写文章真寂寞啊!  没有人恋,我只有自恋了……
  跟进,支持下楼主!!不知道有没有玛雅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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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不更新了吗,怎么没有了
  没了?
  《圣经》源于犹太民族的神话传说,按它的说法,是寂寞孤单无聊的上帝闲得没事做,用泥土捏造了一个人,即男人亚当,然后用他的一根肋骨造了女人夏娃。——由此推论,男人身上就比女人少一根肋骨。是不是?  神秘的玛雅文化,据有人考证,玛雅人可能是外星人!本来就不是地球人,而是某个外星球的流浪者,就像美剧LOST里的那帮人一样,因飞船失事而流落到了美洲这块荒岛上,逗留了几百年,终于等到了外星的救援,飞跑了,剩下那些堕落和退化的玛雅人,最后被欧洲的西班牙、葡萄牙人干掉了。  看见过“复活岛巨人”么?那些人工雕琢的巨大无比的人头,会不会是玛雅人向太空发出的求救信号?那些类似于金字塔的玛雅神庙,会不会是他们搭起的烽火台?  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更宁愿相信玛雅人种与华夏东土有关。据一些资料说:玛雅遗址出土的一些陶器、文物、以及壁画上面,与中国的有雷同。有一个三足的陶器,与浙江余陶出土的一个非常像。而且玛雅人种长得像华人,黄皮肤黑头发。现今存留的印地安人也像华人。  我还没分清楚玛雅与印地安人的概念,总觉得他们是古时候乘船漂流过去的华人。可能远古时候太平洋还没有这么宽,出东海的船漂一阵子就过去了,同时也有船从美洲顺着季节性洋流漂了一阵子回到了东亚。咱们古书里常有“仙人泛舟”、“乘槎归来”的记载。《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说,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大人之国,又有小人之国。“大荒之中,有山名大荒之山,日月所入。”《淮南子》说:“日出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这扶桑,有人认为即指东边的岛国日本,也有人认为是更远的美洲。  美洲大平原上常有龙卷风,叫作TORNADO,读音似“妥龙朵”。而我老家江汉平原的人们,将上世纪本十年代出现过的龙卷风喊作“妥龙哒”。妥,即往下垂之意。我觉得两者之间的联系远非一星半点呢!另外,美语里面把玉米黍叫作MAIZE,音为“梅子”,我家乡的方言也把粮食作物喊作“梅子”,普通话应叫“麦子”。(我们在街上看见有些小餐馆写的牌子,有道小吃叫“烧梅”,有时候被写成了“烧卖”,我觉得可能是“烧麦”之误。也可能是其形状似蜡梅花的果子而得名。跑题了!)  
  二,疑似外星人  《列子•汤问》中讲:“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其中有五山焉,贷舆、员峤、方壶、瀛洲、蓬莱。其上台观皆金玉,其上禽兽皆纯缟,珠玕之树皆丛生,华实皆有滋味,食之皆不老不死。所居之人,皆仙圣之种,一日一夕,飞相往来者,不可数焉。”  《史记•封禅书》里说:东海中有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去。”  读这两段记载,你有没有穿越之感?有没有想起《星球大战》?想起浑身金甲的星战士、高雅迷人的莱雅公主?  首先,那几座神山,就像太空飞船编成的工作站,是可以移动的。几座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可能就相当于不同功能的后备舱、储备船。  其次,两段文字都强调说那里的物品都是纯白色,宫阙是金银质感的,而太空中最常用的是金属材料——钛合金,或者某些高科技的太阳能的东东,那么正相符合。  再者,那神山上的人都是仙,长生不死,会飞。正如“星战”大片里面酷酷的飞人们。飞来飞去,就是他们的交通状态。  按说,古人要比现代人老实一些,至少古时候笔墨都很珍贵的,古人如果要做无聊的涂鸦,只会捡根树枝在沙土上面画,一般是不舍得刻在精加工而成的竹简、写在昂贵的布帛和纸张上面的。这样推论,能够记进古书里的东西,不会是无中生有、纯属自娱自乐的。(就好比十年前,想当作家的人都必须向各家报刊杂志投稿一样,每篇稿子都得仔细写好、誊清,再装进信封、贴上邮票;而今谁都能在网上“发表”文字,那可信度自然不能与十多年前同日而语。当然,这仅是从文章的严谨性来讲。其实以往公开发表的也有很多假大空话——那是别有用心的。)  列子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特立独行的名人,不像孔子、孟子那样积极入世企图改善民生造福大众,也不像墨子那么老实勤恳地助人为乐。他更接近于老子、庄子,看淡世事,看破红尘,对人世的名利都不感兴趣。一个必须穿衣吃饭才能生存的大活人,如何能做到对眼前可见的利益都不在乎?只有一种可能:他的心里有更高的追求!老庄后来成为道家的祖宗,据说他们都成了神仙。从列子所述的那段话来看,他是亲眼看见了不死的仙人,看见了神山,到了那个境界,再看看与蚊蝇老鼠并居的俗人,就如孔子站在泰山顶上一样“一览众山小”,从此对人世没了兴趣……  太史公是很严谨的人,何况是写《史记》,即使作者想借题发挥也不能凭空捏造。想来是当时那个传说影响很广,非写入史书不可。  古希腊神话里的神,似乎与人的距离不是很远,也不玩可望不可及的那套玄虚。天神们住在天堂,天堂就在奥林匹斯山上。他们当然也会飞。美神维纳斯的坐骑就是一辆天鹅驾驶的车,能腾云驾雾,美哉悠哉。  
  二,疑似外星人  《列子•汤问》中讲:“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其中有五山焉,贷舆、员峤、方壶、瀛洲、蓬莱。其上台观皆金玉,其上禽兽皆纯缟,珠玕之树皆丛生,华实皆有滋味,食之皆不老不死。所居之人,皆仙圣之种,一日一夕,飞相往来者,不可数焉。”  《史记•封禅书》里说:东海中有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去。”  读这两段记载,你有没有穿越之感?有没有想起《星球大战》?想起浑身金甲的星战士、高雅迷人的莱雅公主?  首先,那几座神山,就像太空飞船编成的工作站,是可以移动的。几座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可能就相当于不同功能的后备舱、储备船。  其次,两段文字都强调说那里的物品都是纯白色,宫阙是金银质感的,而太空中最常用的是金属材料——钛合金,或者某些高科技的太阳能的东东,那么正相符合。  再者,那神山上的人都是仙,长生不死,会飞。正如“星战”大片里面酷酷的飞人们。飞来飞去,就是他们的交通状态。  按说,古人要比现代人老实一些,至少古时候笔墨都很珍贵的,古人如果要做无聊的涂鸦,只会捡根树枝在沙土上面画,一般是不舍得刻在精加工而成的竹简、写在昂贵的布帛和纸张上面的。这样推论,能够记进古书里的东西,不会是无中生有、纯属自娱自乐的。(就好比十年前,想当作家的人都必须向各家报刊杂志投稿一样,每篇稿子都得仔细写好、誊清,再装进信封、贴上邮票;而今谁都能在网上“发表”文字,那可信度自然不能与十多年前同日而语。当然,这仅是从文章的严谨性来讲。其实以往公开发表的也有很多假大空话——那是别有用心的。)  列子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特立独行的名人,不像孔子、孟子那样积极入世企图改善民生造福大众,也不像墨子那么老实勤恳地助人为乐。他更接近于老子、庄子,看淡世事,看破红尘,对人世的名利都不感兴趣。一个必须穿衣吃饭才能生存的大活人,如何能做到对眼前可见的利益都不在乎?只有一种可能:他的心里有更高的追求!老庄后来成为道家的祖宗,据说他们都成了神仙。从列子所述的那段话来看,他是亲眼看见了不死的仙人,看见了神山,到了那个境界,再看看与蚊蝇老鼠并居的俗人,就如孔子站在泰山顶上一样“一览众山小”,从此对人世没了兴趣……  太史公是很严谨的人,何况是写《史记》,即使作者想借题发挥也不能凭空捏造。想来是当时那个传说影响很广,非写入史书不可。  古希腊神话里的神,似乎与人的距离不是很远,也不玩可望不可及的那套玄虚。天神们住在天堂,天堂就在奥林匹斯山上。他们当然也会飞。美神维纳斯的坐骑就是一辆天鹅驾驶的车,能腾云驾雾,美哉悠哉。  
  希腊神仙的日常穿着,可能就是轻纱之类的,符合古希腊人的审美和想像的。不过,神的正式装扮还是很特殊的。在下面个故事里可以想见天神的典型包装。  天神之主宙斯(即罗马神话里的朱匹特)有很多情人,其中一个叫塞梅儿,是底比斯王的女儿。宙斯每次来她的深闺幽会,都打扮成平常男人样儿,举止也很注意分寸。他老婆、天后赫拉当然不高兴,于是使了诡计,唆使塞梅儿要情郎全副武装地来约会,否则,“谁能证明他是宙斯哩?谁相信他是真的哩?”  塞梅儿中计了。不过,在热恋中的男人也不比女人更聪明。宙斯听情人一激将,也真地回身上天换衣服去了!他还没敢穿上最正式的服装,那一套足以震慑巨人,而只是一套相当于简便西服的轻型铠甲。他回到情人的窗前,喜洋洋甜滋滋地向情人奔去……那是怎样一副景象啊!闪电闪着、雷霆万钧,简直是激光大战!就在电光石火间,可怜的人间公主化为灰烬!  看看,天神的包装,岂不比今天美国宇航员的服装更具武器色彩?人类文明发展了五千年,现在的宇航员也只能裹得像大粽子。天神的服装显然更上几个档次。当然,都有着铠甲的特质,无疑是以金属材料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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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一个,以待后观!
  欢迎讨论!有和我的想法不同的就提出来切磋切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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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青铜时代黑铁时代的传说是希腊神话里的,古罗马没有神话。朱庇特就是希腊神话的宙斯,由于古罗马没有像古希腊流传下来的神话传说,所以在罗马统治末期才开始仿造希腊神话的创作中,引进了大量的外神,像宙斯叫做朱庇特,阿芙洛狄特成了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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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宙斯吓倒小情人的故事,又使我想起两千多年前华夏大地发生的一幕。据汉•刘向《新序•杂事》记载:春秋时期楚国贵族叶公非常喜欢龙,器物上刻着龙,房屋上也画着龙。真龙知道了,来到叶公家里,把头探进窗子。叶公一见,吓得哇哇大叫直想躲……   叶公好龙从此成为家喻户晓的成语。被用来比喻口头上说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其实啊,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就像单恋着某个人的女孩子,每天梦里想着他念着他,在纸上写着他的名字,画着他的形象,可是从不敢接近他,不敢抬起头正视他一眼,心里再多的话在他面前都无法开口,一开口就满脸通红……终于有一天,他到了她面前要有话跟她讲,她就兴奋地乱了分寸,晕了过去。  这位叶公,有名有姓,姓沈名诸梁,也有说叫子高,有籍贯可考,其封地叫作“叶”——古邑名,现今为河南叶县。他喜好龙、见真龙的事迹如何得以在民间流传?按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想来它必定在当时算得上轰动性新闻了。由此可知:一,龙是很少见的。二,龙的超级粉丝叶公确有其人。三,龙下凡显现给凡人时,气场非常强大,足以“雷”死个人。  
  四,龙是从天上下来的!  从天上下到人间的,古时候叫作神仙、龙,现代人叫什么呢?  外星人!  火星人!X星人!(警告:地球上很危险!)  那么,有没有可能,神话传说当中的那些神仙们,其实就是造访地球的外星人呢?他们乘坐飞行器,身怀绝秘武器,来到世上。有时不想理人,就让人可望而不可及;有时故意和人交往,甚至怀着科学研究的态度和人发生肉体关系以制造出新品种……由于他们星球上的时间与地球不一致,所谓“天上一日,世上千年”,于是他们在地球人眼里就成了长生不老的!    题外话:龙,在中国的神话传说当中是个点滑稽的角色。有时候被抬得很高很高,叫作龙王,可以呼风唤雨,古人遇到洪涝和旱灾都会向龙王祭拜求雨,龙王的唾沫星子洒到人间都是甘露。历害的人被叫作“人中之龙”,人们望子成龙,连人间皇帝都以“龙”作为专有装饰物之一,一般老百姓还不能用。而有时候,龙只是个跑龙套的,他传说中的九个儿子被用来守门、驮墓碑、当苦力,有的龙只管着一块小小的井、泉,权限小得可怜,自然没法子供养一大帮子仪仗队,威风不起来。  龙的这个并不十分高大全的形象,比较符合中国道教当中的神仙形象,与希腊神话中的神异曲同工。他们都不像印度佛教中的佛和菩萨那样完美。这也是我的思路一下子从宙斯跳到叶公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龙?万能的天涯论坛上有个长贴讨论过。有些人说他的爷爷奶奶说见过,有的说听别人说过,有的说小时候在云里见过,还有些人表示没有见过就等于没有。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估计要等“先有鸡,还是先蛋”那一题做完了再说。  我没见过龙,也没见过南美洲的食人鱼,也没见过爱斯基摩人,没见过很多很多东西,但我不敢说没见过的就等于不存在。正如读贴的你,从来没见过我。  因为我见过一次很少人见过的东西,别人没见过就不相信我的话,而我相信我当时的眼睛,是千真万确地看见了那个至今为止人们只能含糊地叫作UFO“不明飞行物”的东西。——这事儿以后再说吧,免得大家因为不信UFO而动摇对我的信心。  下面还是聊那些神话传说吧。  
  LOOK一下!
  三,女人啊,小心男人!  老祖宗老早就把世界一分为二地看,分为天与地、阴与阳、雌与雄、男与女。神仙当然逃不脱这个“天理”、“道”,当然有男女的性别之分。男人与女人的特性,在神仙们身上都一一显现。  希腊神话中的神老大宙斯,脾气非常恶燥,而且喜怒无常,还有一幅花花肠子。在女人面前,颇有西门大官人的资质——“潘驴邓小闲”一样不少:潘安之貌、驴大行货、邓通之财、做小伏低、有闲工夫。  (忠告:太纯洁的小同学请跳过一段!潘安,是古代魏晋时期有名的美男子,他出门时总是被各种年龄层次的男女围观,女人们抢着给他送花送果,那场面不亚于今天的周杰伦或李宇春出游。从他身上也可以看出,女人其实也好色,“自古嫦娥爱少年”,帅哥有着先天优势。一个男人想吸引女人,首先就得好看。如果不好看,其次就得有实力。钓哪种鱼就得下哪种饵,实力对于不同的女人而言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嫁入豪门的女人,那就是邓通之财,家私亿万,长得如何无所谓。对于只想要男人的女人而言,驴大行货才是嘿咻性福的保证。具备了这一两条,最好还要讨女人喜欢,在女人面前像叭儿狗似地,要乖嘛!很多男人这几条都不差,可是还是让女人感到空虚、感到寂寞,那是为什么呢?成功男人都太忙啊!天天在外头应酬、开不完的会、出不完的差,哪有闲工夫陪你呢?)  宙斯的女人有好多个,我反复看了看,发现他和女人之间基本上都不算纯洁的爱情,他的所谓爱情总是伴随着阴谋诡计,所以不由得想撕下他的大众情人面具,给女同胞们作一参考。  从他的正室夫人赫拉开始讲起。他们是正式公认的夫妻,其实一无媒妁之言,二无父母之命,三无两情相悦,实质上是“强扭的瓜”,注定了他们是一对怨偶。  
  强帖留名。。
  这一对神仙夫妻还有另一重关系——是一对龙凤双胞胎!这才是雷倒我的地方。似乎上古时候的人都是亲上加亲。  据说华夏同胞的始祖伏羲和女娲就是一对兄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也传说是一对兄妹逃过大洪水后开始繁衍出现在的后人。五千年前的埃及王室规矩就是自家人内部结合再生下一代,以至于著名的埃及艳后,克丽奥佩托拉七世,嫁给了比她小好十来岁的小弟弟!两千多年前的匈奴国王,娶了咱们名垂青史的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在他死后按规矩嫁给了继任单于的王子。  宙斯和赫拉生了好多孩子,近亲繁殖的缺陷恶果似乎只在大儿子赫菲司特斯(罗马名叫伏尔冈)身上有所体现。大儿子生下来有点跛腿,被赫拉往地上随便丢弃了。(他的故事以后再谈。)其他的孩子都很优秀,有战神马尔斯、智慧之神雅典娜、音乐之神阿波罗、还有缪斯女神、美惠三女神等等。可能老大的基因就是比常人优秀一些,也可能是这些孩子出身高贵,在过去叫作王侯将相之种,现在叫作“官二代”,想掌管哪一行就能管哪一行,没人敢和他们争,也就没有二话可说。  这对天王天后的结合其实很不光彩。  赫拉从小就在萨摩斯岛被特米诺斯收养,季节女神是她的保姆。  她的孪生兄弟宙斯打败了他们的父亲克洛诺斯以后,来到克里特岛的一座山上,看到了赫拉。可能是一见如故,可能是明知故犯,他向这个亲姐妹展开了狂热的追求。赫拉对他并不感冒,没理他。  宙斯摇身一变,变成一只可怜兮兮的杜鹃鸟儿,像冰水里捞上来似的,毛发凌乱,浑身瑟缩着,嘴里发出哀鸣。少女赫拉有着一颗温柔善良的心,看见小鸟儿好生爱怜,就把它捧在手心里,放在温暖的怀里,呵护着它。  到了这个时候,宙斯原形毕露,现出男性真面目,就势撕碎赫拉的胸前防线,强暴了她。然后再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少女赫拉变成了少妇,羞愧难当,只好嫁给了他。婚后,没想到宙斯并不老实,频频使出当年勾引她的招术在外面勾引“小三”,活生生地把天后变成了个坏脾气的怨妇。  这个坏男人后来曾经变过一只温顺而憨厚的大公牛,诱使一个叫作欧罗巴的少女骑上牛背,把无辜少女拐骗到了克里特岛,为他生了三个儿子。  他还曾变作一只漂亮的白天鹅,游到斯巴达王后、大美女丽达的身边。丽达毫无戒心,把它搂在怀里亲啊抱的,结果生了个蛋,孵化出海伦和波吕丢克斯。  所以,女人们啊,一定要瞪大眼睛,千万别被男人伪装的可爱、温顺外表蒙蔽双眼。要知道,求欢时的男人是什么甜言蜜语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做的,然而,当他得手以后,你就拿他没办法了!  
  另外,天王天后的故事也告诉我们:当“小三”不会有好下场。  宙斯本人也知道在外面偷情要背着老婆,因为他老婆也有办法报复他。  有一回,赫拉看到天上乌云密布,就猜到她丈夫又在做偷鸡摸狗的事,于是她拨开乌云,看到丈夫呆在一条小河边,身边站着一条美丽的小母牛!赫拉凭经验判断,小母牛的身体里藏着一个人间美女。于是她从天上走下来,来到丈夫身边,说:“多美的小母牛啊!是谁家的呀?”  宙斯心里有些虚,怕老婆大人追问到底,就说是大地创造出来的一个新品种。老婆就撒娇:“送给我吧!咱家里养这么个漂亮宠物多有味呀!”宙斯没法子,如果连一头小牛都拒绝老婆,她生起气来也不是好玩儿的。只好答应了她。  赫拉得到了小母牛,马上交给了牧羊人阿歌斯看管。阿歌斯是什么人?长了一百只眼睛啊!无论何时何地,他都能有两只以上的大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谁能逃脱他的监视呀?  这小母牛确实是一个女子,说起来也是神的后代,芳名叫伊厄,是河神伊那克斯的女儿。她被宙斯变成了小牛,然后又日夜被阿歌斯看管,不能像人一样说话,回不了家,苦恼啊!  宙斯暗中打发儿子墨丘利去干掉阿歌斯,要把小情人解救出来。墨丘利拿着睡杖下凡,用笛子吹出动听的音乐,让阿歌斯陶醉了,和他谈得很投机。但是阿歌斯始终有两只眼睛睁开着,没办法,墨丘利就给他讲故事,讲他发明的乐器,讲着讲着,阿歌斯终于闭上了全部的眼睛。墨丘利抓紧时机把阿歌斯的头割下来,把小母牛解放了。  赫拉毕竟是神仙,马上跑下来,把可怜的阿歌斯的眼睛收起来,放到了孔雀的尾羽上作装饰,从此孔雀有了奇特的美丽。她还变出一只牛虻,追着伊厄到处咬,伊厄跑到了尼罗河边都不罢休。最后宙斯只好出面求情,发毒誓说:“我再也不和她来往了!再也不看她一眼!否则天打雷劈!”赫拉这才放过伊厄,让她恢复人身。  还有一个“小三”,叫作卡利斯头,被赫拉变成了一只熊瞎子。她的光滑肌肤变得毛茸茸的,她的娇艳红唇变成了粗厚的大嘴巴,她原先令人心醉的清脆声音变成了耸人听闻的嗥叫……有一天,一个年轻的猎人向她瞄准,准备射杀她。她认出那是她的儿子,她忘记了身份,像母亲一样向他张开了双臂。危在旦夕间,宙斯制止了这场危机,他把这对母子带到天上,变成了星星,一个是大熊星座,一个是小熊星座。  
  这些天忙着工作忙着现实生活,好久没写点好玩的东西了,手又有点痒。虽然不怕“马克”过的几位读者骂我是太监——我是女人家,本来就木有那东西!    可爱的芦苇(小标题)    端午节回老家,想吃妈妈亲手包的白粽子,想不到啊想不到,居然没有!  妈妈抱歉地说:“今年的芦苇叶子都要买了,而且一块多钱才能买几片叶子,干脆不包了。年年都吃过好多,也没什么吃头……”  我的家乡可是千湖之省的江汉平原啊,河汊众多,随便哪儿一处小水塘边都长着芦苇呀!小时候,我们端午节前都会到水边摘一些长长的芦苇叶子,回家用水泡泡,然后把泡好的糯米包成粽子。煮着煮着,热气中腾起诱人的芦苇清香……到了秋天,芦苇开花了,白茫茫的一串串,像神仙的拂尘。我拿苇花作过掸子摆在家里,想像观音菩萨的柳枝……前些年,一位很有美感的朋友,在一个还没被填的小湖边,以苇花作背景拍照,我才改以艺术的眼光来看待它。  ——可是,现在等我真地出门去找,确实没有了。哪里还有芦苇的影子?  倒是武汉的二桥下江滩边,自生了一大片芦苇。秋天,市民蜂拥而来,拍摄苇花玉人。估计春天想到摘芦苇叶子的并不多。毕竟是城里人,见多识广,竹叶子包的粽子被更多市民视为正宗。        
  下班了,且听来日再叙。
  一位伟大的艺术大师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在艺术家眼里,满脸皱纹的老农有着沧桑的艺术美,纠结如烦恼丝的蛛网有着诡异之美,连扫地的扫把都能变成巫婆的法宝。旧蓑衣、破斗笠,斜风细雨不须归。哪怕身处其间的人受着跳蚤的撕咬和寒冷的侵袭,美啊!  世上有两字最雅,而身处其间的人非常难受——贫病。  对于普通的为生计忙碌的村民们来讲,芦苇就是一种很有用的柴禾。春叶可食,嫩根可食可药,秋天枯萎了可以砍下当柴烧,可以用来作建筑材料。把苇杆编成排,就像钢筋一样,立成墙的形状,然后把和好的泥沙往苇上糊,糊得密不透风,等泥土干了,就是真正的墙,可以抵挡冬天的寒风。我很小的时候,见过那种泥坯房子,很好奇:墙上怎么会冒出干透的叶子?  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是神话,也不是传说。完全是题外话。只是,鉴于失去的才是最好的,鉴于芦苇已经成为稀有之物,我忍不住想为这远去的可爱的东西写点什么。    在中华文化里面,芦苇的名气远远没有松竹兰菊大,我印象中,令芦苇偶露峥嵘的机会只有两次。一次只能算是个负面典型,一次是作道具。但好歹也算露了回脸儿。  明朝时候,中华文化是相当的繁荣,读书人随口都能吟诗作赋,对出对联。大才子解缙的逸闻趣事自然是相当地多,随口一个对子,就成了经典名言。“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芦苇从此成了某种人的形象代言,背上了黑锅,再加上这句对联被几百年后一位政坛、文坛双栖的大人物引用,芦苇简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为它正名,要追溯到一千五百年前,必须地!  那时候,正是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处于诗书礼乐、温文和谐的阶段,士族之家生活得非常富足,衣食足而知荣辱,换句话说是”吃饱了撑得慌“,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尚佛。到处建寺庙办庙会,唱佛经开讲座,热闹非凡。据说有一位高僧在讲法的时候天空中散落下五彩缤纷的花朵、散发出迷人的沁香,多么玄妙壮观啊!一般老百姓也有了精神追求,尘世中受着奴役、忍点饥寒不要紧,只要老老实实地虔心向佛,死后就能上西天极乐世界去!“英特耐尔一定能实现!”  那时候,长江边上芳草萋萋,芦苇悠悠。一位西域远道而来的高僧,名叫达摩,来了。    
  我来了
  大师达摩,是天竺国的一位高僧.有一天,达摩问师傅般若多罗大师:“我得法以后,应该到什么地方去传法:&般若多罗回答说:“去震旦。”达摩遵照师傅嘱托,东行来到东方大国——中国。听说来了个远来的和尚,梁武帝龙颜大悦,连忙召见。本以为是锦上添花的,想不到是来唱反调的!两人观点不同,话不投机,完全是鸡同鸭讲。    ——从古到今,思想观念上的交流是最难的,而物质交换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利益引导人心的效果远远大于虚幻的辩论。信仰不同的人,试图说明别人,常常是徒劳无功的。    聪明的达摩大师,当然明白这个理。多说无益,于是不辞而别,准备渡江北上到魏都洛阳。    这一天,他来到长江岸边,看江面宽阔、水深流急,没有船只,如何渡江?  有人传说:只见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老婆儿,身边放着一捆芦苇,上前施礼问道:”老人家,你是准备用这捆芦苇渡江吗?”老婆儿抬起头来看看,见来者态度十分诚恳,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达摩心想.一个年迈老人可以踩苇过江,我何不能呢?于是便恭恭敬敬请求说:“老人家,请赐一苇渡我过江”。老婆儿仍然没有说话,顺手抽出一根芦苇递给达摩。达摩双手接过,告别老人,来到江边把芦苇往江面上一放.轻轻踏上芦苇,顺顺当当过了长江.  这老婆婆仿佛《西游记》里的观音菩萨变的,在关键时刻显灵了。我觉得经不起推敲:达摩大师经过历史的考验已经成为神仙大人了,本身都是菩萨,哪里还要求菩萨呢?  按照物理学分析:芦苇是中空的草本植物,自重轻,浮力大,达摩大师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肯定不会是胖子,体重也轻;如果他像金庸大侠笔下的那样练过轻功的话,借助芦苇来个“水上漂”,完全可能实现!    据说后来达摩来到嵩山少林寺。看到这里山青水秀,就在五乳峰的山洞中落迹面壁,一坐就是九年。九年功到业成,大乘禅法传开了。九年时间,他在面壁的那个山洞里印下了一个深深的背影,成为后世瞻仰的圣迹。至于少林寺的那些子弟们,现在已是众所周知,能否再现一个一苇渡江水上漂的少林绝活?让我们在有生之年拭目以待……             
  今儿翻看前几天的晚报,看到一整版的花边新闻:《斯威士兰王妃偷情司法部长》,讲到该国有个芦苇节,每逢节日,全国的少女们都赤裸上身、手持一捆芦苇杆来跳舞,供国王大吃眼睛冰淇淋、顺便挑选个小妃子。于是上网搜了下面一段资料:  
芦苇舞节,每逢八月,斯威士兰的“大巫师”将依据太阳历选定“黄道吉日”,而后报请国王并向外界宣布芦苇舞节开始日期。芦苇舞节起源于少女的成人节,是全国未婚少女参加的盛大聚会,也是国家最重要的节日,虽然很多人在西方思想的影响下,开始远离传统的生活方式,但成千上万的年轻女孩依然对此情有独钟,在她们眼里,芦苇舞上展示的不仅是自己的青春魅力,更是斯威士兰独特的民族文化。在庆典仪式中,国王会亲临现场,并赋予节日新的内容:从几万名载歌载舞的女孩中选出一名最美丽的少女,把节日变成选妃大会,最后宰杀25头牛,女孩们在满意地吃完牛肉后各自回家,芦苇舞节就此落幕。每一年的芦苇舞节都会一直持续八天。    
看样子,连另一个大陆的遥远国度里都满是芦苇的身影!我心里悲喜交集,五味俱陈!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喜的是,尽管家乡的芦苇日渐稀少,但是放眼全球,还多得很,我相信它旺盛的生命力,走遍天涯海角都不怕。  
忧的是,此芦苇非彼芦苇也!那些被视为干草一样、麻杆似的芦苇,哪里还有我们家乡那种优美的风姿、清爽的香气,哪里还是我们包粽子的芦苇?  
一位艺术理论家CYNTHIA FREELAND 辛西亚·福利兰德在《西方艺术新论》中提到:“玛雅国王在帕伦克当众刺穿他的阴茎并用一根芦苇三次穿过它而鲜血直流的时候,显示出了他连通亡灵世界的原始能力。”这……这简直是玷污咱们的芦苇!  
据考古学家说,芦苇是世界上第一杆烟枪,真正的烟枪。也是玛雅人干的好事。1518年,西班牙探险家发现阿滋特克人和玛雅人用空芦苇吸烟草,西班牙人也学着吸起来,第一支卷烟就这样产生了。   
  还是浪漫的古希腊人想得美一些。在古希腊人眼里,芦苇是可爱的、美丽的,所以给予它女性的前生和故事:     山林之神潘(Pan)一生下来就是个长着羊角羊蹄的小怪物,他那半人半羊的模样把奥林匹斯众神吓了一大跳。但当他长大之后,众神发现,他虽然长得很丑,但性情温和而且擅长吹奏。渐渐地,山林间的仙女们开始亲近他。每天,当他巡视完毕归他照管的树林和羊群之后,他就和仙女们一同来到小溪边唱歌跳舞,直到太阳落山。    一天,潘遇见了一个叫赛林克丝(Syrinx)的美丽仙女,他立刻爱上了她并向她表白爱意。不幸的是,赛林克丝曾经发誓永不婚嫁,而且她也确实很害怕潘的可怕外形,于是,赛林克丝就像达佛妮逃离阿波罗一样从潘身边跑开了。潘在赛林克斯身后紧追不舍,当他就要抱住她的时候,地母该亚将赛林克丝变成了一丛芦苇。    潘望着怀中的芦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的气息透过芦管,发出悦耳的声音。潘于是将芦管切成长短不一的七段,并将它们绑在一起——芦笛就这样做成了。无论到哪,潘总是带着自己做的笛子,吹着动听的小曲。这种芦笛在牧羊人中十分受欢迎,逐渐成为古希腊地区一种十分普及的乐器。人们也叫芦笛作Syrinx,用以纪念那个变成了芦苇的仙女。    传说接着演绎。    后来,潘总是带着爱不释手的芦笛,天天亲吻呀天天吹,简直是闭着眼睛都能吹好,熟能生巧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他有一天夸口道:“我的演奏完全能和音乐之神阿波罗媲美了!”  阿波罗可不答应。  于是两个神仙要决斗了。  他们请来山神特摩罗斯当裁判。  潘首先上场,开始吹笛。他有个忠实的粉丝,叫米达斯,听着潘神的小曲儿就大声叫好。  然后阿波罗上场了。看啦,宙斯之子、太阳神兼音乐神的阿波罗,气场就是不一样!他头戴华贵的桂冠,披着高贵的紫色长袍,左手持琴,右手击弦。  印象非常之高!可谓先声夺人!特摩罗斯马上举牌:最最高分——超级帅哥阿波罗!  潘,相形见绌的半人半羊的小怪物,自知气短,无话可说。没办法呀,作为歌星必须得有个光辉形象,否则怎么包装怎么推销怎么炒作怎么能有卖点呢?小女生们都不想看到你的尊荣,唱得好有什么用呢?  只有米达斯不服气。他说:“明明潘的演奏很动听呀!”  太不识趣了!阿波罗心想。  米达斯这个人,也非一般人,而是一位国王。在他的王国里,他可是说一不二的主儿!他觉得什么好,周围的人都说好,他觉得什么丑,周围的人全都赞同,他对自己的审美水平可是非常自信的。所以这一回,他当然要坚持啦。因为他有自信。  阿波罗可是神啊。神颜大怒,他可不怕你个凡间的国王。他把这个不识相的国王的耳朵,变成了一对驴耳朵。    不幸的国王长了一对驴耳朵!长长的,让国王怎么见人啊?怎么让全国人民来顶礼膜拜啊?他只好戴起了大大的头巾,把长耳朵遮住。  可是,他的理发师每天都要为国王来理头发和胡须。国王瞒得了全国人民也骗不了他呀!国王是聪明人,先就要理发师签下生死状:万万不可走露风声;一旦泄露这个国家机密,满门抄斩!    大家可能都有过这种经历:某某人告诉你一个秘密,并且再三嘱咐: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  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秘密在你心里发酵了,越来越大,海绵似地发涨了,有时候简直冲到了你的嘴边,你几乎一不小心就让它跑了出来!你只好一再地控制着,却不能控制它在你体内乱窜……  这滋味,可不好受啊!    国王的理发师如今就处在这样的困境之中。他从最开始得知秘密的惊讶、窃喜,慢慢地感到隐忍、难受、憋屈。他简直快要崩溃了!  终于有一天,他跑到荒郊野外,在地上挖了个洞,对着洞口大吼:国-王-长一个-驴——耳-朵——哦——哈——哈——哇,终于舒坦了!  这是一个春天。春暖花开的时节,大地返青,芦苇长出了新芽。它们在半梦半醒地时候,都听到了一个人说的话:“国王长了驴耳朵。”  人怎么可能长驴耳朵呢?芦苇们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开始交头接耳:是不是呀?国王长了驴耳朵?  它们问来问去,谁也没有准确的答案,所以,争论至今。直到今天,你听,当风吹过芦苇荡,你就会听见它们的窃窃私语……
  我发现,潘神、国王与芦苇,这一段故事中隐藏着一种复杂的孽缘关系。不算三角恋,也不算三角债,恩怨不对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可能这就是现实中更常见更普遍的人际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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