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打混凝土注意事项公司担保应该注意的风险

天相--冀东水泥: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冀东水泥: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本公司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协商,本公司拟为混凝土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不超过 4.9 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增光、王晓华、于九洲和秦国勖回避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票弃权)。
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与冀东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冀东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冀东集团将在审议该议案时放弃表决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村东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199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08 年 2 月 28 日至 2038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砂浆生产销售运输(许可证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厂房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砂石料购销;通过控股、参股的资本运营方式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石料及混凝土用砂、运输行业进行非金融性投资。
经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混凝土公司资产总额 76.98 亿元,负债总额 51.7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1 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7.8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混凝土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上述担保是为满足混凝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上述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混凝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2、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为本公司与混凝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实施,公平、对等;
3、公司为混凝土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混凝土公司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1,824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未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工作日9:00-21:00 / 节假日9:00-18:00
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债务方编号:TCDB
发布日期:&&&&还款日期:
担保机构: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投资人数:196人投资此项目
还款状态:企业正常还款中
投资金额:
投资到期可获得总收益:0元
借款企业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成立至今业务繁多,业绩稳定,上游供应商经过多年合作,现已成为稳定的供货渠道。企业2013年11月及 2014年5月分别在本平台融资500万元,项目结束后,企业及时归还本金,信用记录良好。2013年主营收入为1…
借款企业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成立至今业务繁多,业绩稳定,上游供应商经过多年合作,现已成为稳定的供货渠道。企业2013年11月及 2014年5月分别在本平台融资500万元,项目结束后,企业及时归还本金,信用记录良好。2013年主营收入为18583万元,2014年截止到9月12925万元。企业主要与国有建筑集团公司进行合作,账期较长,资金紧张。同时为了及时完成明年订单,需要提前准备资金进行备货,故需要再通过本平台融资500万元。
本项目融资主要用于借款企业采购原材料使用。
借款企业的主要还款来源是日常的主营收入。企业在2013年主营收入为18583万元,2014年截止到9月12925万元。企业下游主要为市政工程,(例如:高速路、地铁、公园、广场等)项目工程,应收账款的回收较为稳定,业务发展迅速,因此该项目回款有保障。…
借款企业的主要还款来源是日常的主营收入。企业在2013年主营收入为18583万元,2014年截止到9月12925万元。企业下游主要为市政工程,(例如:高速路、地铁、公园、广场等)项目工程,应收账款的回收较为稳定,业务发展迅速,因此该项目回款有保障。
借款企业成立于2002年,企业的创始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均有着20年以上混凝土行业的从业经验和广泛、稳定的客户网络,并掌握成熟的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在领导人的带领下,借款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管理为基石,以顾客为中心&r…
借款企业成立于2002年,企业的创始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均有着20年以上混凝土行业的从业经验和广泛、稳定的客户网络,并掌握成熟的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在领导人的带领下,借款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管理为基石,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方针、秉承&以人为本、诚信为基、顾客至上、服务一流&的公司宗旨,使企业逐渐发展成北京最大的商品混凝土制造加工公司之一,同时也成为北京市绿色混凝土资质企业。目前企业占地20000平方米,拥有进口混凝土搅拌机组6组、10立方米搅拌运输车22辆、12立方米搅拌运输车18辆、车泵四台、移动式混凝土泵6套、转载机各4台、全套较新型的实验室设备3套,年产量约300平方米。目前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二级资质。
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
借款企业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目前具备生产C60及C60以下普通混凝土和高强、高抗渗、抗冻融、自密实等特种混凝土以及钢渣混凝土、无砂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及陶粒混凝土泵送的能力。借款企业主要与国有知名建筑公司进行合作,承接北京市的一些…
借款企业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目前具备生产C60及C60以下普通混凝土和高强、高抗渗、抗冻融、自密实等特种混凝土以及钢渣混凝土、无砂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及陶粒混凝土泵送的能力。借款企业主要与国有知名建筑公司进行合作,承接北京市的一些主要工业区及大型科研、医疗、教育、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等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工作,参与的知名工程有哈大高速路铁岭段项目、地铁亦庄线工程、奥林匹克公司、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央电视台新址工程、北京南站项目等。借款企业连续经营十年以上,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云南泰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机构简介
云南泰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日成立,并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成为云南第一批民营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人民币贰亿元。公司以担保作为主要项目,集合担保配套服务,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行业和客户提供一揽子、全方位、高附加值的金…
云南泰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日成立,并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成为云南第一批民营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人民币贰亿元。公司以担保作为主要项目,集合担保配套服务,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行业和客户提供一揽子、全方位、高附加值的金融资本运作服务和资产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并为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方案提供全过程的专项融资担保。
抵质押物信息
1、北京市丰台区商业住宅一套,建筑面积为180.66平方米,产权明晰,抵押手续齐全;
2、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借款企业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4、某建筑材料商贸企业提供第三方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
借款企业提供的抵押的房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房产所在小区与陶然亭公园、大观园隔桥相望,自然环境较好。附近有19、59、381、800、944、特3等多条公交车通过,临近地铁4号线,距北京西站、北京南站近,交通便利快捷。周边超市、银行、商场、医院、学…
借款企业提供的抵押的房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房产所在小区与陶然亭公园、大观园隔桥相望,自然环境较好。附近有19、59、381、800、944、特3等多条公交车通过,临近地铁4号线,距北京西站、北京南站近,交通便利快捷。周边超市、银行、商场、医院、学校、健身房等配套设施齐全。该套房产评估值为630万元。
某建筑材料商贸企业为本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该企业截止到2014年7月底,净资产为8201万元。
爱投资风控专员将贷后严审该公司资金使用、经营管理及整体运作情况,及时向风险控制部门反馈相关信息。风控部门经过整理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贷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通过严格的贷后监管避免风险的发生。
经人法网查询,借款企业目前有两笔在执行信息:1、立案时间为日,涉案金额为144万元。2、立案时间为日,涉案金额为100万元。
企业解释为,两起案件为同一案件。案件事实为:日,某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某融…
经人法网查询,借款企业目前有两笔在执行信息:1、立案时间为日,涉案金额为144万元。2、立案时间为日,涉案金额为100万元。
企业解释为,两起案件为同一案件。案件事实为:日,某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借款企业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此后,该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现该批车辆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均有问题,就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磋商,要求更换该批次车辆或者解除合同,但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始终不予理会,因此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随即止付租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即以拖欠租金为由将该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借款企业一并诉至法院。
由于车辆技术鉴定的复杂性,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能当庭举出关于该批次车辆质量问题的有效证据,因此法院判决其败诉。借款企业做为保证人,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已经与原告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原告方同意先由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以及租金,不足部分由拍卖机械设备公司的资产和租赁物补足,依然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企业补足。机械设备公司的资产以及租赁物足以覆盖所有债务,因此借款企业没有代偿风险。
担保机构意见
担保公司对借款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目前企业业务销售规模及利润总额均呈现稳定态势,此外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平稳发展的原则,一般选择客户为大型国有企业,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安全运营及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因此借款到期以其经营活动现金流偿还此笔…
担保公司对借款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目前企业业务销售规模及利润总额均呈现稳定态势,此外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平稳发展的原则,一般选择客户为大型国有企业,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安全运营及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因此借款到期以其经营活动现金流偿还此笔借款有一定保证。担保公司愿为本项目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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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本公司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协商,本公司拟为混凝土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不超过4.9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增光、王晓华、于九洲和秦国勖回避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与冀东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冀东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冀东集团将在审议该议案时放弃表决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村东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199000万元
营业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砂浆生产销售运输(许可证至日);厂房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砂石料购销;通过控股、参股的资本运营方式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石料及混凝土用砂、运输行业进行非金融性投资。
经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日,混凝土公司资产总额76.98亿元,负债总额51.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71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混凝土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上述担保是为满足混凝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上述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混凝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2、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为本公司与混凝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实施,公平、对等;
3、公司为混凝土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混凝土公司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824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止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未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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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中建西部建设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核心提示: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日至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日至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日,在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仅发生了一起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 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及授权期限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及期限相同。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商混”)对其子公司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局混凝土公司”)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的2014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五局混凝土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渤长分银承(2015)第7号),中建商混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长分最高保(2015)第3号)(上述两份合同于日由渤海银行长沙分行递送至公司),中建商混为五局混凝土公司向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中建商混对五局混凝土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日
3.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霞凝乡金霞村国家粮食储备库
4. 法定代表人:李明杰
5. 注册资本:7508.44万元
6.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及小型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建筑设备租赁。
三、关联关系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五局混凝土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渤海银行长沙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渤海银行长沙分行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中建商混在本协议项下应向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五局混凝土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中建商混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混为其子公司五局混凝土公司提供担保,是保证五局混凝土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此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此次被担保的五局混凝土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混的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69%。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
3.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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