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浔教师招聘锦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什么时候出

福清市2015年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出炉
您当前位置:&>&&>&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做好今年中心城区相关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为了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保证各校生源分布均衡,今年小学仍执行“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户籍变动期限  为防止户口盲目迁移,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中心城区相关街道招生户籍变动时间截止至日(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入学。  三、招生对象  今年中心城区相关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日―日出生的常住户口学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按今年秋季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五、招生时间  1.通告时间:8月15日上午。  2.领取报名表时间:8月19日―20日。请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有效证件到片区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  3.报名时间:8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截止22日下午5:30前,逾期责任自负。  4.公布时间:8月27日公布入学名单。  六、中心城区相关街道招生片生源的界定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均按片内学生安排就近入学:  1.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有自己的住房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房屋所有权证);  2.确因国家需要,原居住房被拆迁,持正式有效的拆迁证明由异地被正式安置在片内,且已把片内作为经常居住地的;  3.确因国家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拆原迁,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4.父母一方是中心城区相关街道户口,另一方是农村户口、外地户口或者父母离异,子女户口与城区片内一方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在片内同一地点,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在市区内未购房,适龄儿童及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祖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  七、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1.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台商子女、有突出贡献的华侨直系亲属、重点企业中高管及相关企业投资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部队随军子女、城区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直系亲属(户籍在城区)、对我市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直系亲属、优秀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子女(户籍在城区)等就学照顾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由招生委员会审批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2.属于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街道入学登记、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制度,凡有能力接收的学校一律不得拒收,确保每一个进城农民工子女都能妥善安置,尽可能就近入学。  九、工作要求  1.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小学应提前进行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公布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家访、查验“两证”、招生情况公示等工作。  3.新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居住场所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集体户到户籍所辖区内学校报名,随带集体户籍证明及居住场所有效证明。  5.各校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招收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  6.报名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十、学校划片范围  1.实验小学:清荣大道立交桥以北―大圣路以东―防疫站围墙―党校低干渠以南―玉屏路以西―后埔街以西―向高街以北―侨中东南围墙外―较场路―一中围墙外―清荣大道立交桥段,即柳池、北大、幸福、锦云、西文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2.城关小学:一拂街东段―后埔街以东―城隍巷以南―田路以西―向阳路以南―东门河以西―东门街(中国银行南向)以西―江滨路以北―小桥街以东―一拂街东段,即小桥、金墩、北大、向高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3.元洪附小:清荣大道以南―后埔街以东―城隍巷以北―田路以东―向阳路以北―东门河以东―东门街(中国银行北向)以西―东皋路以北―龙华职专(包括龙华职专在内)―清荣大道以南,即金墩、北大、东皋、融东、幸福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4.滨江小学:福俱大道以西―清昌大道以南―景观大道以东―清盛大道以北所有固定住所。即融音、融西、凤山、侨盛、滨江等社区以及音西村霞盛东园片户口(即霞盛、广兰、园中、东桥、新厝五个自然村)的部分适龄儿童。(包括富贵世家一期小区)  5.瑞亭小学:龙华职专―东皋路以南―东门街以东―菜桥头―龙江以北―龙华职专,即东皋、瑞云、瑞亭、玉峰等村居部分适龄儿童。(包括卓越观天下、嘉鑫银座小区)  6.融西小学:福俱大道以东―清荣大道以南―凤凰路以东―原音西供销社以西―侨中―产塘街以西―西门街以北―江滨路以北以及清荣大道以北的融阳小区。即西文、西云、融西、锦云、凤山等社区的部分适龄儿童。  7.崇文小学:清昌大道以南―福政路以东―清盛大道以北―福融路以西以及清昌大道以北的,即宏路街道上郑自然村、中庚、、、等具有相应小区户籍的部分适龄儿童。  8.石门小学: 清昌大道以南―清盛大道以北―福百大道以西―福融路以东。即宏路街道石门村、景江社区以及音西街道的融侨城社区部分适龄儿童。(包括融侨城、江滨御景、富贵世家二期等小区)  9.音埔小学:福俱大道以西―清荣大道以南―景观大道以东―清昌大道以北,以及清荣大道以北的凯景小区。即音埔自然村、融音、融西、凤山、福景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包括加州城、清辉、清展、清荣小区,元洪新村、冠发、诚丰世纪园、通福花园、、国税家苑、地质集资楼、凯景、锦绣尚品等小区)  10.百合小学:清昌大道以北―清荣大道以南―福人路以东―福百大道以西以及福人路以西的聚福苑、、洋埔公寓楼盘,即清华社区部分适龄儿童(万达、国际华城、、、、、、光明城、聚福苑、中联蓝天、洋埔公寓等小区)。以及音西村霞盛东园片广兰、新厝自然村户口的部分适龄儿童。其中聚福苑、中联蓝天、洋埔公寓三个楼盘业主子女先过渡安排在百合小学,待前亭小学升格为市直小学后再调整到该校就读。  11.玉屏中心小学: 党校低干渠以北―玉屏路以东―清荣大道以北的全部适龄儿童,即幸福、融北、玉屏、小北、玫瑰园、凤翔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12.东方红小学:后埔街以西―向高街以南―步行街北口(明燕茶店)―步行街南口东―一拂街以北―深巷以东―江滨路以北―小桥街以西―一拂街以南―后埔街以西,即向高、一拂、锦云、小桥、步行街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13.西园小学: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步行街南口西―一拂街以南―深巷以西―江滨路以北―凤凰路南段以东―西门街以南―产塘街以东―步行街北口在内―江滨路以南―虎狮桥以东―龙江以北―凤凰路南段以西,即西大、一拂、锦云、西云、步行街、融西等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14.福清第二实小:龙江河以南即龙江、南门社区全部、瑞亭社区部分适龄儿童以及师大福清分校教职工子女。  15.音西康辉小学:音西街道音西村溪前片和凯景小区即福景社区的部分适龄儿童,以及虎溪路以东―清图路以南―大北溪以西―清荣大道以北片区(奎岭村户籍除外)的部分适龄儿童。  16.福清元载小学:招收牛宅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元洪投资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一、本《意见》由福清市招委会一年级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清市招委会一年级招生领导小组  2015年6月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原标题:福清市中心城区及市属学校201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相关报道:
你也可能感兴趣
编辑预约:
All Rights Reserved公告详细内容
宣州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 09:08:44
宣州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依法治教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成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1.坚持按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2.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小学50人、初中50人)原则;
3.坚持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4.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原则。
5.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7.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一);市区定点学校负责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8.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9.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办法:优先安排户口簿与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的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造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招生入学政策的实施细则》(宣区政办〔2014〕112号文)精神统筹安排入学。市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若有剩余学位、家长需求有可能满足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出生日期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若班额超标,则作相应调整。小学和初中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小学或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
10.市六中在满足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的前提下,剩余学位面向学校周边的济川、西林、澄江等3个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随机派位入学,派位方式参照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办法。具体方案由市六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11.完善市十二中“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模式,继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调配师资。西校区和南校区负责承担西林、飞彩办事处和鳌峰办事处城南、张锦、绿锦社区户籍以及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具有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市十二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12.市八中实行九年一贯制,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小学部负责接收济川办事处东河社区、东桥社区及周边居住地适龄儿童入学,初中部负责接收济川办事处、双桥办事处户籍少年入学。
13.市十二中西校区和市八中在2015年秋季招收的七年级学生中试点“电子书包”进校园工作。
14.奋飞初中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小区和碧桂园小区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当年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初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15.拟上市区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即无市区户口),其监护人携带务工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就近到经常居住地附近定点学校登记报名(见附件一)。
16.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其他项目5000万元(含)以上已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2011年第5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统筹安排,原则上为非宣州区户籍,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局商区教体局确定。
17.现役军人需提交部队政治机关证明、军人相关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国家工作人员调动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18.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入学按2014年市政府第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办理。
19.根据办学条件、办学规模、规范办学等情况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0%以内。民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和班额限制内自主设置班级数和班级人数(见附件二)。市区民办初中依据本工作意见,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20.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或到首选学校报名相结合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每生可选报两所初中并注明首选和备选。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电脑派位产生新生,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21.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家长须诚信填报志愿。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回户籍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其他学校不再安排入学。电脑派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在规定时间内(7月31日前)自主招生,报名缴费学生信息每日报送区教体局教育科备案。
22.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和电脑派位招生结果将在宣州教育信息网、有关学校网站和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改正,并视情节依纪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23.市十二中、奋飞学校除接收所划学区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之外的招生参照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24.广泛宣传。各乡镇办事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25.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26.严明纪律。各学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招生纪律,带头执行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招生过程中吃请、拿回扣等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27.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6月25日前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6月30日前市区民办初中上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八中和十二中西校区电子书包班7月5日-7日报名,7月10日前完成审批;7月13日前市六中、市十二中(含西校区)完成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招生工作; 7月20日前市区民办学校完成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4日前市区其他公办学校完成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发放《入学通知书》。
28.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鳌峰办事处、西林办事处、澄江办事处户籍环绕学校周边的部分小区,含开元小区、状元府、沁园小区、山城名居、民族商城、广播大院、花鸟市场、中心菜市场、大唐财富广场等。鳌峰办事处宝城社区和阳德社区,豆腐巷、木直街以北户籍的适龄儿童。
2.市二小:鳌峰办事处城南社区户籍;市二小华邦校区:鳌峰办事处、西林办事处、澄江办事处户籍环绕学校的部分小区,含陶然新村、塑料厂、饮服公司宿舍、阳光小区、思佳花园小区、盛宇名家、宣城银城、宛陵嘉园、锦绣华府、领尚花城、凤凰山等小区;市二小贝林校区:济川办事处户籍,佟公路以南,玉山社区,贝林、舟基,柏庄、向阳新村、中锐、碧桂园等小区。
3.市三小:西林办事处户籍,含天羽山庄、天羽宿舍、溪苑小区、公安宿舍、三建公司宿舍、闲云楼、观塘小区、杨村煤矿宿舍、香江金郡、方家冲等小区。&&
4.市四小:鳌峰办事处锦城、宝城、阳德社区户籍,豆腐巷、木直街以南的小区;市四小民生校区:鳌峰绿锦社区、希达、银桥湾、翡翠城、宛陵湖新城、清溪佳园等小区;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张锦社区、桂花园小区等。
5.市五小:济川办事处户籍,交通路以南,南市路以东,佟公路以北,铁路线以西,国鑫小区、城东新村、康桥风景等小区。
6.市六小:澄江办事处户籍,含盛世华庭、盛宇湖畔等小区。
7.市七小:敬亭山办事处户籍。
8.市八小:飞彩办事处户籍。
9.市十小:双桥办事处户籍。
10.金坝中心小学:金坝办事处户籍。
11.向阳中心小学:向阳办事处户籍。
12.夏渡小学:向阳办事处夏渡社区及周边行政村户籍。
13.市八中:小学部:济川办事处户籍,宛溪河以东,交通路以北,铁路线以东,南湖新村、车站新村、铜钼矿宿舍等小区。初中部:济川、双桥办事处户籍。
14.市三中初中部:澄江、敬亭山办事处户籍。
15.市十二中:西校区:西林、飞彩办事处户籍小学毕业生;南校区:鳌峰办事处城南、绿锦、张锦社区户籍,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具有市区办事处户籍。
16.市六中:鳌峰办事处锦城、阳德、宝城社区户籍,剩余学位面向学校周边的济川、西林、澄江等三个办事处户籍小学毕业生派位产生。
17.金坝初中:金坝办事处户籍。
18.向阳初中:向阳办事处户籍。
19.夏渡初中:向阳办事处夏渡社区户籍。
20.奋飞初中:中锐第一城小区和碧桂园小区已迁入该辖区户籍。
2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市六小、市七小、敬亭山小学、其林小学、市八小、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市四小民生校区、市十小、金坝中心小学、向阳中心小学、夏渡小学、市三中初中部、市八中(含小学部和初中部)、金坝初中、向阳初中、夏渡初中。2015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2015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点击数:&&&&更新时间:&&&&
一 年 级 招 生 公 告
20152015[2015]4375
一、招生对象:2008912009831
二、招生要求:
1.对象条件类型:
2.施教区域划分:
申湖航道以北,包括英雄、富强、浔北、李家河、丁家港、同心等行政村区域内。
三、报名办法:
1.符合A.B.C三类的适龄儿童报名必须由监护人(父母)带领孩子并随带家庭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前教育卡、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75 800―400& 318
五、新生录取办法:
六、学校咨询电话:3061850&&&&&&& &&&
2015625&& &&&
本施教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2015年南浔区接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浔教基[2015]43号文件的指导意见,在招生计划指标下,先招收施教区范围内前三类适龄儿童,再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等以上全部招收后,班级若还有多余名额,在不超计划班额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条件第3条予以优先招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入学公办学校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范围内居住,取得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且领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
(2)随迁子女父母在南浔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3)随迁子女父母有其中一方在南浔按规定缴满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
(4)能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小学)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能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需提供原就读幼儿园证明。
(5)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6)随迁子女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儿童持有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登记须携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①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当地学校(小学)同意外出借读证明或幼儿园学前教育登记卡;
②父母双方在浔的(临时)居住证(2014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③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南浔区缴满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2014年6月30日前办理);
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⑥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各项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7月5日上午8:00―下午4:00,开发区浔溪小学一年级教室(浔北辖区318国道旁)。
四、报名登记名单确认后另行电话通知。
南浔经济开发区浔溪小学
2015.6.25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技术支持:恨水的鱼┋浙ICP备号┋版权所有:南浔经济开发区浔溪小学┋南浔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送鉴的通知_文件_文件通知_南浔教育信息网
||||||||||||
今天还没有发布新文件
栏目导航&&&&
&&发表日期:日&
出处:南浔教育信息网
作者:组织人事科
【编辑录入:】&
已浏览760 次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文件
浔教人&[2015]&51号
南浔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送鉴的通知
各中小学、成校、幼儿园: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送鉴的通知》(湖教人〔2015〕94号)文件精神,现将南浔区2015年中小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鉴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鉴论文条件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中级职务)以来的两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著、课题)。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资格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浙教人〔2014〕44号)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我市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资格的论文要求与中学高级教师相同。
2.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两篇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限指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学会)颁发,其中涉及教育教学(如:案例、试卷分析、读书、征文等)比赛活动以及各类培训班(研训班、研修班等)论文评奖的,不能作送鉴论文。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公开刊物上发表,其公开刊物必须为正规刊物(原则上是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但在增刊、副刊、论文集和报纸上发表的或在面向学生的刊物上发表的,原则上不能作送鉴论文。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除课题成果执笔者外,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送鉴论文上报前应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开展示不少于5天,经学校审核确认系本人亲自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加盖公章证明。
二、上报材料要求
每位申报者一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上应填写:工作单位、姓名、任教学科、申报职务和2篇论文题目。袋内的材料为:
1.任现职以来2篇论文原件(公开发表的须原著)和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并分别在论文原件封面的下方贴上填写好的“论文代表作原件粘贴纸”(见附件3);
2.论文打印件或复印件。获奖的论文,按附件2规定格式打印一式2份,内容必须与论文原件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补充,作者单位、姓名不能标注;发表的论文,用A4纸将论文正文(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复印2份,每份前由作者写400字以内的论文概要,说明论点、论据及论文的结构和思路,格式按附件2中“论文概要”部分的要求打印。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已经市教育局鉴定通过的论文,其鉴定结论仍有效,今年不再鉴定。如作为2015年代表作报送,只需报送材料1(论文原件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材料2(打印件或复印件)不作要求,但必须在材料袋封面填写的论文题目后面以及《论文送鉴清册》的“鉴定结论”栏分别注明2014年鉴定等第,如:2014A,或2014B等。
三、其他事项
1.申报高级资格论文仍由市教育局组织鉴定,论文鉴定结论在两年内(即年)有效。
2.请各学校(单位)填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鉴清册》(一式2份)及Excel格式电子稿,“小中高”资格送鉴材料于6月19日前报送区教育局职改办,中学高级资格送鉴材料于6月23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已报送的论文不得撤换。
3.根据浙人社发〔2014〕54号、湖人社发〔201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浔区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以下学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鉴论文,必须参加教师校长交流(不包括区内调动):横街中学、菱湖三中、千金中学;长超小学、锦绣学校小学部。
附件:1.湖州市中小学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鉴清册
&&&&&2.申报高级送鉴论文打印要求(限指获奖论文)
&&&&&3.论文代表作原件粘贴纸样张
&&& 南浔区教育局
&&&&&&&&&&&&&&&&&&&&&&&&&&&& 2015年6月2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
== 全 部 内 容 ==
== 按 标 题 ==
== 按 内 容 ==
== 按 作 者 ==
== 按 关 键 字 ==
Google搜索
Yahoo中文(GB)
Sohu中文(GB)
网易yeah(GB)
新浪网(GB)
<option value="中文网址
华军软件搜索
天网FTP搜索
星空FTP搜索
教育大家谈
维护 费仁学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Tel:1463 Fax:3911463
页面执行时间:281.250毫秒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浔锦绣学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