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实验室使用块状石灰石弄伤,用什么

轴承是打砂机的转动部件,只有轴承运转良好才能使打砂机性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对轴承定期保养就显得十分必要了,该怎样保养呢?技术人员给我们如下建议。
  1、安装打砂机轴承时,安装完毕后一定要在外圈倾斜涂敷轴承用润滑剂,还要在固定接触表面上涂以干油,在活动表面涂以稀油;
  2、轴承在保养时润滑剂涂敷方法要正确,要将所有滚子表面都覆盖,涂完以后将外圈的位置复原,还需要用塑料薄膜等覆盖防尘;
  3、要经常注意清洗轴承,清洗的方法是将轴承放入柴油中,然后用刷子将轴承表面的污垢刷掉,内部的滚珠和漏洞都要清晰干净;
  4、定期保养打砂机轴承相关部件的磨损情况,以免因相关部件损伤弄伤轴承。
  以上是打砂机轴承保养的相关方法,希望大家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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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网考点:水泥的主要化学成分、生产原料及其用途,碘与人体健康,二氧化硫的污染及治理,硅和二氧化硅,玻璃的主要化学成分、生产原料及其用途
分析:A.水泥原料是石灰石和黏土;玻璃原料是纯碱、石灰石和石英;B、能形成酸雨的气体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C、二氧化硅晶体具有导光性;D、食用加碘盐可防治甲状腺肿大;
解:A.石灰石和黏土在高温下发生了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制得水泥孰料,加入石膏调节水泥硬化时间;玻璃原料是纯碱、石灰石和石英,故A正确; B、能形成酸雨的气体是硫和氮的氧化物,故B正确;C、二氧化硅晶体具有导光性,是光纤制品的基本原料,故C正确;D、食用加碘盐可防治甲状腺肿大,不可防治核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故D错误;故选D.
点评:本题考查了硅酸盐工业、酸雨的形成和二氧化硅的用途,碘在人体内的作用,放射性射线的用途,难度不大,平时注意知识的积累.
请选择年级高一高二高三请输入相应的习题集名称(选填):
科目:高中化学
生活中不少同学都被蚊虫叮咬过,感觉又疼又痒,原因是蚊虫叮咬时能分泌出蚊酸刺激皮肤.蚊酸化学式为HCOOH,化学名称为甲酸,是一种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具有很强的腐蚀性,为探究甲酸的部分化学性质,同学们进行了如下实验:(1)向盛有1mL饱和NaHCO3溶液的试管中加入足量甲酸溶液,观察到有无色气泡产生.该反应的离子方程式为.(2)向盛有甲酸饱和溶液的试管中滴入几滴硫醋酸的KMnO4溶液,振荡,发现混合溶液的紫红色褪去,说明甲酸具有(填“氧化性”、“还原性”或“酸性”);(3)用甲酸与浓硫酸共热制备一氧化碳:HCOOHH2O+CO,实验的部分装置如甲所示.制备时先加热浓硫酸至80-90℃,再逐滴滴入甲酸.欲组装成甲图制取CO气体的发生装置,从乙图挑选所需仪器(填序号);(2)装置Ⅱ的作用是(4)一定条件下,将生成的CO与H2混合可发生反应:CO(g)+2H2(g)?CH3OH(g).测得该反应在不同温度下的化学平衡常数值如下表温度250℃300℃350℃K2.0410.2700.012①在一密闭容器中该反应达到平衡状态后,保持其他条件不变,升高温度,此平衡移动(填“正向”、“逆向”、“不”);②某温度下,将1molCO和4molH2充入2L的密闭容器中,充分反应达到平衡状态后,测得c(CO)=0.1mol?L-1,则CO的转化率为,此时的温度250℃(填“>”、“<”、“=”=.(5)某同学分析甲酸的结构式发现,甲酸中除有醛基,推测甲酸还应具有醛的性质.请帮助该同学设计实验验证其推测:.
科目:高中化学
下列除杂,所用试剂和操作均正确的是(  )选项物质成分(括号内为杂质)所用试剂操作A铁屑(油污)纯碱溶液洗涤B苯(苯酚)溴水过滤C碳酸钡(硫酸钡)盐酸溶解、过滤D乙醇(乙酸)烧碱溶液分液
A、AB、BC、CD、D
科目:高中化学
柠檬烯是一种食用香料,其结构简式如图.有关柠檬烯的分析正确的是(  )
A、它的一氯代物有6种B、它的分子中所有的碳原子一定在同一平面上C、它和丁基苯()互为同分异构体D、一定条件下,它分别可以发生加成、氧化等反应
科目:高中化学
下列反应能用化合直接制得的是(  )①FeCl2②FeCl3③Fe(OH)3④Fe(OH)2⑤Cu2S.
A、①②③⑤B、②⑤C、②③⑤D、全部
科目:高中化学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液氨汽化时要吸收大量的热,可用作制冷剂B、二氧化硫可广泛用于食品的漂白C、碘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所以要多吃富含高碘酸的食物D、氯化铝是一种电解质,可用于电解法制铝
科目:高中化学
将0.2mol?L-1HCN溶液和0.1mol?L-1的NaOH溶液等体积混合后,溶液显碱性,下列关系式中正确的是(  )
A、c&(HCN)<c&(CN-)B、c&(Na+)>c&(CN-)C、c&(HCN)-c&(CN-)=c&(OH-)D、c&(HCN)+c&(CN-)=0.1mol?L-1
科目:高中化学
在一恒容的密闭窗口中充入0.1mol/LCO2,0.1mol/L CH4,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反应:CH4(g)+CO2(g)?2CO(g)+2H2(g),测得CH4平衡时转化率与温度、压强关系如图,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上述反应的△H<0B、压强:P4>P3>P2>P1C、1100℃时该反应平衡常数为1.64D、压强为P4时,在y点:V正>V逆
科目:高中化学
X、Y、Z、M、N是五种短周期元素,原子序数依次增大.X原子中没有中子,Y元素最高正价与最低负价之和为0;M与X同主族;Z、N分别是地壳中含量最高的非金属元素和金属元素.请回答下列问题:(1)五种元素原子半径由大到小的顺序是(写元素符号).(2)X与Y能形成多种化合物,其中既含极性键又含非极性键,且相对分子质量最小的物质(写分子式),M离子的电子排布式为.由以上某些元素组成的化合物A、B、C、D有如下转化关系AB(在水溶液中进行)其中C是溶于水显酸性的气体;D是淡黄色固体.(3)写出C的结构式;D的电子式(4)如果A、B均由三种元素组成,B为两性不溶物,写出由A转化为B的离子方程式(5)如果A由三种元素组成,B由四种元素组成,A、B溶液均显碱性.用离子方程式表示A溶液显碱性的原因.(6)如果将27题中A、B浓度均为0.1mol/L的溶液混合,混合溶液中离子浓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是.>> >>给刀子弄伤了,伤口发炎可以用庆大霉素消炎吗?
给刀子弄伤了,伤口发炎可以用庆大霉素消炎吗?
病情描述:
被刀子弄伤的刀口可不可以用庆大霉素进行消炎治疗?
医生提醒:微信加医生为好友,快速帮您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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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建议:根据您所说的情况,给刀子弄伤的刀口是可以用庆大霉素消炎的,注意刀口的清洁消毒,保持伤口干燥,每天可以用碘伏消毒俩次,起到清洁作用,尽量避开接触水和其他液体。
(不少于10个中文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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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华与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1)金兰民初字第758号原告李启华。委托代理人曹宏永,浙江婺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住所地兰溪市香溪镇陈家井村。负责人赵社春,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矿长。委托代理人陈豪,浙江天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启华诉被告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原告于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吴小敏独任审判,于日、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启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启华诉称,原被告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经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日作出兰劳仲案字(2009)第182号裁决,裁决一年后,该裁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现被告又以原告在仲裁程序中隐瞒旧伤向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并向兰溪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停止李启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撤销兰劳仲案字号裁决。兰溪仲裁委不顾182号裁决书已经生效,被告无权再就本争议申请仲裁。于日违法作出兰劳仲案字(2011)第91号裁决书裁决停止原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告咨询金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说兰溪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违法行为,被告提出原告原先有受伤,但原告以前受伤已治愈。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本院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原告按兰劳仲案(号仲裁裁决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诉讼中原告又变更诉讼请求:1、撤销(2011)第91号的仲裁裁决。2、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费、工伤鉴定费、工商查询费、营养费,合计元。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原告身份证一份,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2、(2009)第182号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一组,证明原告已经通过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及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被告质证无异议,本院对上述两组证据予以认定。(2011)第91号仲裁裁决书一份,证明原告被仲裁已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质证认为,真实性无异议。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应该结合全案的事实及证据予以认定。被告答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仲裁裁决已经终结执行,应当到执行程序中提异议。在91号裁决书中是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有在有权的情况下才能提要求。具体的数额在09年182号的裁决书当中已经确定,也已经生效,原告并没有申请撤销182号仲裁书而是撤销91号,91号只是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182号仲裁书中不存在变更数据数额的东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供证据:住院病历一份,证明被告曾经有伤的事实。原告质证认为,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真实性予以认定。法院出示一份衢州天恒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明原告的工伤事故中的手掌的损伤在本次伤残中的参与度为90%,其他部位伤势参与度为100%。原被告质证均无异议。根据以上证据及庭审笔录,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日,原告李启华发生事故,造成颅底骨折,右前臂不全离断,左侧第7~11肋骨骨折,右第9~10肋骨骨折伴血气胸,左骶骨骨折,左髌骨骨折,左中指近侧指间关节脱位,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创伤性休克。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为五级,日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告陈家井石灰石矿支付给原告各类赔偿款共计元。2011年1月,被告获知原告右手在日受过伤,在仲裁中隐瞒了该旧伤,遂提出要求原告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被原告拒绝后,向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停止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日作出裁决,停止原告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后原告向本院起诉,审理过程中,由本院指定对原告本次工伤事故的伤势及1993年的伤势对本次伤势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原告在工伤事故中的伤势为五级伤残,1993年发生的手掌损伤对现在伤残等级的鉴定只是起到一定的促进或辅助作用,建议本次右前臂的外伤对伤残的参与度为90%,工伤事故中其他部位的伤势参与度为100%。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李启华在1993年事故中的右手掌伤势是否对本次工伤事故中的伤残等级认定产生影响而加重伤残等级的认定。现经本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对此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工伤事故中右前臂的伤势对伤残的参与度为90%,1993年的手掌伤势只是起到一定的促进或者辅助作用,其手掌受伤后虽然功能存在一定的障碍,其他部位的伤势参与度为100%,但具体手功能的丧失程度已无法明确。本院认为,鉴定结论所述90%的参与度体现的是一种高度可能性,说明工伤事故中的外伤对伤残等级的鉴定起到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原告可以按照工伤事故中的伤残等级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按兰劳仲案字(2009)第182号裁决享受相关待遇。但其对诉请中的超过兰劳仲案字(2009)第182号裁决确定的费用未提供证据证明,而且兰劳仲案字(2009)第182号裁决也已经生效,故原告李启华要求增加赔偿的诉请,本院无法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启华按兰劳仲案字(2009)第182号裁决享受相关待遇,即被告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启华人民币元。二、驳回原告李启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元,由被告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款汇至金华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汇入帐号:19×××37,或直接交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室)。审 判 员 吴小敏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代书记员 许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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