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山都农达除草剂使用方法的草甘膦到底是什么?

农业部和孟山都拒绝公布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
&&&&&&&【评论:农业部与孟山都如此恐惧公布该“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怕泄露造假、欺骗、作伪证罪证!?】
农业部2014年3月28日《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5号】辩称:“孟山都公司在我国申请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登记时提供了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该信息涉及孟山都公司的商业秘密”。农业部6月4日《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8号】辩称:“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因涉及孟山都公司商业秘密...
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复函认为,草甘膦除草剂毒理学实验报告系该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以及商业保密信息,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未向公众公开过,不同意公开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予公开你们申请的政府信息。”志愿者又于2014年5月12日向农业部办公厅递交了《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严正指出:“贵部根本无须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即便是商业秘密,经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十四条规定是可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必须公开!前提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这个关系到十几亿人民的身体健康的信息难道不属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吗?以民食为天为己任的贵部,请问还有什么商业秘密能够对抗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还有什么公共利益会比这造成更重大影响?
Highlights
<font COLOR="#FF-02-25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spond:
"Monsanto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in
1988 obtained formal registration in China,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o.PD73-88. According to the concurrent registration
rule, the company provided a toxicology test
report issued on Dec. 23, 1985 by Younger Laboratories of
USA (Address: 123 CLIFF CAVE ROAD SAINT LOUIS, Mo.63129,
phone: 314-487-6661).
"The test report result indicates,
Roundup to large rats acute via oral
is LD50&5000m/kg, to domestic rabbit acute by skin
LD50&5000mg/kg, with no stimulation or sensitization to rabbit's
eyes and skin."
<font COLOR="#FF-03-28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spond"
Monsanto applied for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pesticide
registration in China it submitted a toxicology test report issued
by Younger Laboratories on Dec. 23, 1985, this information involves
commercial secrets of Monsanto company, per Clause 14,
Clause 23 of the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ules of
PRC", our ministry has in writing inquired opinion of Monsanto
<font COLOR="#FF-06-04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spond"
"Recently, the Monsanto Far East Company Lt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responded a letter with the opinion,
the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is important commercial secrete of
this company, contains important individual privacy and commercia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his company have never been disclosed to
the public in the range of the whole globe, thus does not agree to
disclose this report."&#61472;
农业部和孟山都拒绝向公众证明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安全性
《中华论坛》:/data/thread//77/4_1.html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粮食安全与生物国防》:
http://www./bbs/thread-.html
发布者:杨芳洲&&&
发布日期:
2014年4月初,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收到农业部3月28日签发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号】,全文如下:
(该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5号)扫描件见本文附三《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的附件)
2014年6月14日,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又收到农业部6月4日签发的关于申请公开“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毒理学试验报告”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8号】,其全文如下:
&&&&&&&&&&&&&&&&&&&&&&&&&&&&&&&&&&&&&&&&&&&&&&&&&&&&&&&&&&&&&&&&&&&&&&&&&&&&&&&&&&&&&&&&&&&&&&&&&&&&&&&&&&&&&&&&&&&&&&&&&&&&&&&&&&&&&&&&&&&&&
(该答复书扫描件见附一)
应该指出的是:农业部该回复中所谓2014年2月25日在(农公开(农)[2014]
4号)中向我们公开的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结果”仅仅是该报告一个两行字的结论:“
肤无刺激性、无致敏性。”(该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4号)扫描件见附二。)
请大家注意: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是一种配方除草剂,配方中包括草甘膦(“农达”配方中的活性成分),还包含POEA(“农达”配方中表面活性剂)以及孟山都拒绝公开的其他化学成分。POEA不仅剧毒,而且在“农达”除草剂配方中发挥至关重要作用:使草甘膦等“农达”除草剂配方成分具有渗透作用,不仅侵入作物表皮、侵入作物内部所有叶子、茎与果实内,而且渗透作物细胞膜侵入细胞内部。
因此,“孟山都公司在我国申请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登记时提供了由美国于年月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当然应该是“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毒理学试验报告”,而不是草甘膦“单一成分”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农业部2014年2月25日在(农公开(农)[2014]
4号)中向我们公开的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结果”两行字结论:“
肤无刺激性、无致敏性。”这也证明,该项“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应该是配方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毒理学试验报告”,而不是草甘膦“单一成分”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显然仅这两行字的所谓结论离证明“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安全性证据的充分性要求相去甚远,只有对其试验报告原始数据进行分析才有可能验证其结论是否属实。
于是我们志愿者又于2014年3月11日再次向农业部提交申请,申请公开如下信息:
此后,农业部又于2014年3月28日对我们的信息公开申请给以了书面答复(农公开(农)[2014]
5号),称“该信息涉及孟山都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部巳书面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目前孟山都公司尚未答复意见。”
于是我们志愿者又于2014年5月12日向农业部办公厅递交了《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对其3月28日书面答复所述因实验报告原件涉及孟山都公司商业秘密,要征询孟山都同意后才能公开之说予以批驳。在该信中我们严正指出:“贵部根本无须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即便是商业秘密,经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十四条规定是可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必须公开!前提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这个关系到十几亿人民的身体健康的信息难道不属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吗?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以民食为天为己任的贵部,请问还有什么商业秘密能够对抗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还有什么公共利益会比这造成更重大影响?
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显然,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关系到我国十三亿公民最重要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切身利益,当然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更是农业部职能范围内的事。因此,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在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之内!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贵部现在要做的,不是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而是立即公开孟山都1988年向贵部呈交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孟山都公司。”
(该信《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祥见附三)
而现在,农业部在其6月4日签发的(农公开(农)[2014]
8号)答复书中,居然以涉及孟山都商业秘密,孟山都不同意公开为理由,正式回复我们不予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
我们向农业部提交公开“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的申请,其实是给了农业部一个向公众证明其安全性的机会。但农业部的回复表明:农业部和孟山都不愿向中国公众证明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安全性!
这更有理由使人们怀疑,孟山都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根本就没法证明其安全性!孟山都和农业部实在拿不出证明其安全性的证据!所谓“商业秘密”无非是一些见不得阳光的“猫腻”,一旦公开将暴露其不安全的真面目,从而危及其商业利益。如此“商业秘密”难道不应公开吗?!孟山都的商业利益难道比十几亿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更重要吗?!不能证明其安全性为何大量进口?使其掺入中国人民的主要食品?并破坏我国农田土壤和环境?
为此,我们北京志愿者决定向农业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其尽快公开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
&&&&&&&&&&&&&&&&&&&&&&&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杨晓陆&
李香珍& 田香萍
&&&&&&&&&&&&&&&&&&&&&&&&&&&&&&&&&&&&&&&&&&&&&&&&&
2014年6月18日
附一:农业部2014年6月4日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English transl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f. AgDisclosure (Ag) (2014) No.8
Yang Xiao-lu, Li Xiang-zhen, Tian
Xiang-ping,&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you
regarding Monsanto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toxicology test report has been received. Herewith respond as
The results of the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toxicology test
report have been by our department on Feb. 25, 2014 disclosed to
you by law (AgDisclosure (Ag) [2014] No.4).
The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toxicology test report because
involves Monsanto's commercial secrete, our department per Clause
23 of the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ules of PRC", have
written letter inquiring opinion of Monsanto company.
Recently, the Monsanto Far East Company Lt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responded a letter with the opinion, the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is important commercial secrete of
this company, contains important individual privacy and commercia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his company have never been disclosed to
the public in the range of the whole globe, thus does not agree to
disclose this report.
Per the regulations of Clause 14 Point 4, Clause 23, will not
disclose the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you have requested to
Herewith respond by this letter.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spond Official
附二:农业部2014年2月25日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
English transl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f. AgDisclosure (Ag) (2014) No.4
Yang Xiao-lu, Li Xiang-zhen, Tian Xiang-ping,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you
regarding Monsanto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has
been received. Herewith respond as follows:
&&& Monsanto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in 1988 obtained formal registration
in China,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o.PD73-88. According to the
concurrent registration rule, the company provided a toxicology
test report issued on Dec. 23, 1985 by Younger Laboratories of USA
(Address: 123 CLIFF CAVE ROAD BAINT LOUIS, Mo.63129, phone:
314-487-6661).
&&& The test
report result indicates, Roundup to large rats acute via oral is
LD50&5000m/kg, to domestic rabbit acute by skin
LD50&5000mg/kg, with no stimulation or sensitization to rabbit's
eyes and skin.
Herewith respond.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spond Official
附三:《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
致农业部对申请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动物试验报告答复书的回复函
贵部于2014年3月28日对我们的信息公开申请给以了书面答复,该答复书全文如下:
贵部自3月28日给我们这个答复书后,又过了40余天仍无下文,现对3月28日你们的答复书回复如下:
贵部根本无须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
贵部认为需要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首先,贵部将我们要求公开的信息界定为涉及商业秘密,我们认为极其不妥。因为我们要求公开的仅仅是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并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该报告既然成为孟山都要求其他国家政府进口农达及含其残留的农产品(其后果是造成这些国家人民食用含农达残留的农产品)的关键依据,那么这样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就必须向这些国家人民公开!
贵部根据该报告批准从1988年在我国正式登记起允许每年进口大量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及数千万吨含草甘膦除草剂残留的转基因大豆,至今已20多年,对使用草甘膦除草剂喷洒农作物(包括进口转基因大豆)是否可能危及消费者的健康你们本应在批准进口之前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但你们一直无视我们的知情权。造成我们及全国十几亿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吃了这么多含草甘膦除草剂残留的农产品20多年。我们和很多消费者的身体可能已经受到严重伤害。
20多年后我们仅仅要求你们将当初批准进口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关键依据公开一下,怎么就突然涉及了商业秘密?既如此,我们必须问:你们何时在何种文件里向孟山都承诺了保守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动物试验商业秘密的义务?应该保守的是哪一类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属哪国哪部法律管辖?你们在向孟山都做出保密承诺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十几亿中国人民的利益和我们这个民族的食品安全?希望你们对此作出解释。或如果你们是否认为有必要,上述问题我们将另外行文向你们申请信息公开?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即便是商业秘密,经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十四条规定是可以公开,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必须公开!前提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这个关系到十几亿人民的身体健康的信息难道不属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吗?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以民食为天为己任的贵部,请问还有什么商业秘密能够对抗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还有什么公共利益会比这造成更重大影响?
何为“商业秘密”?仅事关某商家钱财多寡而已,而食品安全关乎十几亿人的生命健康及民族繁衍,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消费者公开证明其产品安全性的事实证据,为谋其财而害其命乎?此托辞于天理难容,于情理可憎!况且事关十几亿国民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竟还要看孟山都的脸色,你们不觉有辱国格有失尊严吗?
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清楚,公开相关信息是你们的法定义务,面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共利益,贵部必须有所作为!
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显然,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关系到我国十三亿公民最重要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切身利益,当然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更是农业部职能范围内的事。因此,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在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之内!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贵部现在要做的,不是征求孟山都公司意见,而是立即公开孟山都1988年向贵部呈交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孟山都公司。
况且,贵部3月28日的答复书至今已逾40余天。贵部所称“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已无法再成为贵部拖延答复的理由。
&#61472;&#61472;因此,我们促请贵部收到此回复函后尽快将我们所申请公开信息予以公开。
&#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6147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杨晓陆&
李香珍& 田香萍
&&&&&&&&&&&&&&&&&&&&&&&&&&&&&&&&&&&&&&&&&&&&&&&&&
2014年5月12日
附:农业部2014年3月28日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5号)
English transl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Ref. AgDisclosure (Ag) (2014) No.5
Yang Xiao-lu, Li Xiang-zhen, Tian Xiang-ping,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regarding Monsanto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toxicology test report has been received. Herewith respond as
When Monsanto applied for glyphosate-herbicide Roundup pesticide
registration in China it submitted a toxicology test report issued
by Younger Laboratories on Dec. 23, 1985, this information involves
commercial secrets of Monsanto company, per Clause 14, Clause 23 of
the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ules of PRC", our
ministry has in writing inquired opinion of Monsanto company. At
present Monsanto company has not responded. According to
stipulations of Clause 24 of the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ules of PRC", the time required for the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to seek oppion from third parties is not calcluated in
the work proceeding limit.
Herewith respond by this letter.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spond Official
.cn/s/blog_4bb17e9d0102ee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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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称孟山都草甘膦对人类可能致癌 2/2
| 来源:环球网 | 责编: 晨曦
  草甘膦:与转基因共生长
  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核心支柱产品,不论是转基因种子,还是配套农业系列,都是围绕其展开的。如果草甘膦被禁用,孟山都公司转基因业务也就无法发展
  草甘膦,作为一种农药,对孟山都公司到底有多大意义呢?
  长江证券的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在美国,草甘膦作为一种除草剂的市场份额,占农药市场的一半。而国际癌症研究所提示,草甘膦除草剂的使用,伴随着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的发展急剧增加。
  “喷洒草甘膦后,只有针对草甘膦特性而研发的转基因作物能存活,因此使用草甘膦除草剂,就必须使用配套的转基因种子,于是,转基因种子与配套草甘膦形成了‘一对一、惟一性’的配套,有了草甘膦,就控制了转基因种子。”曾开办草甘膦工厂、研究草甘膦十余年的张华和段又生都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
  长江证券梳理的孟山都公司发展史显示,1901年公司成立,主要产品为糖精,1976年以草甘膦为主要成分的“农达除草剂”在美国实现商业化销售。1996年,推出抗农达大豆以及保铃抗虫棉花,同年美国转基因作物种植开始商业化。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孟山都公司不断并购主流种子公司,并购遍布欧洲、美国、拉美。同时专注于种子研发,主打少量的农药拳头产品,走少而精路线。
  长江证券提供的数据显示,孟山都几乎垄断了转基因大豆市场。全球90%的抗虫棉和抗虫玉米品种中,所含的抗虫基因,都来自于孟山都的专利。
  “孟山都公司当初发明转基因种子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广草甘膦。当时草甘膦的利润率非常高,而转基因作物没有商业化之前,草甘膦的需求量很小,全球也就两三万吨,随着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和推广,草甘膦的需求量一下子翻了10倍。”张华告诉记者,草甘膦始终是孟山都公司的“生命线”,不论是它的转基因种子,还是配套农业系列,都是围绕着草甘膦展开的。
  长江证券数据显示,孟山都种子业务毛利率较高,历史最高时期达约90%,2013年孟山都公司转基因玉米、大豆、果蔬、棉花种子的毛利率平均约为60%。而农药的毛利率已降至不到30%以下。
  “种子是农产品的直接上游,随着转基因以及生物改造技术日渐成熟,通过改变种子生物学性状,可以进一步加大对下游农作物种植类型的掌控,从而调节特定农种需求。”长江证券预测,“未来,孟山都会进一步淡化农药业务。用种子业务的高毛利来替代掉农药业务的低毛利,同时节约了研发开支。”
  “从转基因作物种植促进草甘膦大发展的故事可以看出,转基因的发展只会利好特定类型农药。所以只有控制了种子,才能控制未来。加大对于种子业务的投入与研发,才能控制今后的农药消费结构进而控制农药市场。对于种子业务的关注度加深,成为巨头进行产能转移最大的驱动因素。”
长江证券分析报告总结,“孟山都的产品推广史,就是一部转基因作物的发展史。”
  欧盟:8月份见分晓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先前提交给欧盟安全局的报告认为,草甘膦为非致癌物。但是按照“已知的相关科学因素都会在考虑之中”的原则,欧盟相关机构在评估时,会商讨有争议的问题,得出结果的截止日期是8月
  在欧盟,草甘膦问题正处于一个敏感时点上。
  欧盟系统对杀虫剂活性物质的认证,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通常是10年)。草甘膦,作为一种保护作物的活性物质认证,此认证将于日前到期。
  欧盟执行委员会与食品安全媒体负责人 Aikaterini
Apostola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草甘膦现在正就认证续期而接受评估,认证续期遵循欧盟委员会的法规 No
。目前进行的此轮评估,关系到未来10年,草甘膦能否在欧盟发展。”
  评估过程的利益相关方对于理解各方观点非常关键。对此,Aikaterini
Apostola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做了详细解释:“在欧盟,农药一般先由成员国承担‘特派调查员’角色进行评估,然后再由欧洲食品安全局组织‘同行评审’。
在草甘膦案中,续期的文件最先由德国主管部门评估,德国是此案的‘特派调查员’。”
  据其介绍,“德国已经提交了续期评估报告给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欧盟食品安全局正在组织所有成员国的有关专家,对此报告进行‘同行评审’。”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媒体关系团队负责人Jan Op Gen Oorth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已经收到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Federal
Institute for Risk
Assessment,BfR)的评估草案,现正在对其进行同行评审。目前还不能提出任何意见,而且也不能对孟山都的结论作任何评论。”
  欧洲食品安全局出结果的截止日期是8月,那么目前德国提交的是一份什么样的报告呢?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在4月2日提交最终评估稿的新闻稿中表示,其基本立场是评估草甘膦为非致癌物。
  《国际金融报》记者继续向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询问完整报告和论据,该所提供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资料显示,评估草案早在2014年1月已经提交,包括一些2011年或2012年的文件。在阐述其主要观点的《观点》这一栏的2份文件,分别是2011年和2013年。
  为什么时间节点重要?“已知的相关科学因素都会在考虑之中。”这是欧盟执行委员会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强调的原则和结论。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草甘膦可能致癌”评估结果后第3天,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称,对同为评估机构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表评论是“不明智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的评估所依据的数据库尚未公开,其相关的详细工作报告也没有发表”。
  但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强调,为评估草甘膦,已建立了可能是全球最全面的草甘膦毒理数据库。
  基于欧盟执行委员会“已知的相关科学因素都会在考虑之中”的原则,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建议,一旦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其专著的细节完全公开,将对其归类进行彻底审查,在欧盟做出重新认证之前商讨有争议的问题,以达成共识。
  美洲:推进重新评估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将再次评估草甘膦给巴西带来的风险;阿根廷医生与专业卫生工作者联合会要求禁绝草甘膦;美国环境保护局计划与美国杂草科学学会委员召开电话会议,讨论草甘膦抗性管理的最终方案
  数据显示,全球转基因产业、草甘膦使用量前三的国家――美国、巴西、阿根廷。由于事关民生,这些地区的民众也在积极推动政府重新评估。
  作为全球最大的转基因生产国之一,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近期宣布,将再次评估草甘膦给巴西带来的风险,“鉴于国际癌症研究协会报告中对草甘膦的分类,当局将遵照巴西2002法令第4074号的决议,着手对该活性成分进行再次评估”。
  美国地方政府受到来自公众的压力越来越大。去年,美国佛蒙特州通过法律,规定所有食品需要在标签中注明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分,这是美国各州中第一部这样的法律。而芝加哥已经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草甘膦。
  美国政府每年要进行数千次农药残留实验,但不包括草甘膦,部分原因在于其已经被认定为安全的。近日,美国环保署向路透社透露,“由于公众对草甘膦与关联性的关注日益上升,美国监管机构或将启动该除草剂在食品中的残留检测。”
  与其他农药相比,对草甘膦残留物的检测成本更加昂贵。资料显示,美国环保署仅在2011年进行了草甘膦的残留检测,这些测试样本包括300个大豆样本,发现在271个样本中有残留。但残留量均低于美国环保署所制定的20ppm的浓度,残留水平在0.26-18.5ppm。
  2013年,孟山都要求美国环境保护局提高草甘膦的耐受水平,并得到批准。
  美国环保署计划与美国杂草科学学会委员召开电话会议,讨论草甘膦抗性管理的最终方案。路透社称,美国环保署的发言人拒绝透露该计划的细节。
  环保署称,最终的方案将取决于美国农业部和其农药数据计划。
  另外,美国环保署(EPA)近日证实将要求执行草甘膦抗性杂草管理计划,以帮助解决杂草对该化学品抗性的迅速扩张。
  在草甘膦使用量排世界前三的阿根廷,代表超过3万名医生与专业卫生工作者的联合会(FESPROSA),发布了声明支持世卫组织的研究,要求禁绝草甘膦。
  该联合会的声明呼吁, “农业产业不能以牺牲阿根廷人民健康为代价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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