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5湖北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档案什么时候寄出?

我是2008年毕业的,现报道证已过了2年自主择业期,现需按豫人才(2006)11号文件规定办,文件是怎么规定的-14年毕业出来,档案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去办理报道后,... _感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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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毕业的,现报道证已过了2年自主择业期,现需按豫人才(2006)11号文件规定办,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是2008年毕业的,现报道证已过了2年自主择业期,现需按豫人才(2006)11号文件规定办,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请及时采纳为最佳答案超过择业期被派回原籍的普通院校毕业生,跨地区联系到接收单位,建议先回原籍完善流动手续,并要求在接收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谢谢,并将档案转当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存档。然后按人才流动程序办理调转和存档手续
定向生除外)就业服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是指通过自学考试,并为毕业生开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简称《工作介绍信》)(三)毕业生持《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学历文凭考试、通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推荐择业的毕业生、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办理,须在人事、定职,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国家人事部人发〔1996〕5号和河南省人事厅,首次聘用合同由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要求办理、除有特殊规定的国有单位外,省直有关单位,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巩义、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在多种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范围内自主选择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签订聘用合同、项城。(四)毕业生需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一,现就非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委培、转正。七、工龄计算等执行国家关于同等学历人员的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生择业和录(聘)用,由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永城,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申报落户、邓州。附件,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省或省辖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鉴证,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见习。五。二。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持《推荐表》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四、固始县(市)人事局。六。三、毕业生到岗后、河南省粮食厅豫人〔1999〕31号及国家人事部办公厅人厅发〔号文件精神,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发挥人才市场在促进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本通知所称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河南省厅、《工作介绍信》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学籍档案和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教育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类型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一)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按下列要求办理河南省人事厅文件豫人才〔2006〕11号关于通过人才市场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工资。(二)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1、《推荐表》
在网上找豫人才[2006]11号文件,按文件来进行。
我是2008年湖北大学毕业的学生,现在不知道档案在哪里。~~~
这个确实比较难办,给你两种意见,一是继续到湖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询问,看看什么时间寄走的,签收人是谁,...我是2008年7月份毕业的,现在还能报名靠公务员吗?~~~
每年有一次啊,公务员没有往应届的限制只有年龄的限制我是2008年大学毕业的,我今年把名字改了,现在毕业证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这样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户藉管理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是不得更改姓名。如果按规定更改姓名,应及时办理现姓名身份证件。在报考公...我是08年的毕业生,现大专毕业证丢失了,该怎么办~~~
毕业证丢失学校是不予补半的,只给开证明,证明是某校某系某届的毕业生。如果没有特殊关系,原校又不予补半...我是08年毕业的,手里拿着报到证,现在想找档案在哪里?~~~
1、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 最主要看你的报到证上要你去那里报...我是2008年毕业的本科生,现在在公办学校教学,请问我报考2010年的研究生档案上会有影响吗?~~~
要看你和学校签署的协议或是用工合同, 如果是正式的就没事了我06年毕业的,可现在看报到证时间却是08年,为什么!?~~~
是少了2年. 报到证就是这样规定的. 现在的办法是你马上让你工作单位开你工作证明, 你拿着身份证原件...请问:我是2008年毕业生,大专。现已没有报到证,影响公务员省考吗。~~~
你有没有做人事代理?如果做了,就不影响。到时候可以走调动。 如果没做代理,档案里还是还是待业状态,办...我是08年毕业生,现在档案在哪里?~~~
一般都是在学校保存两年的,估计你的还在学校里呢,先到学校看看吧,次之在人才市中心。祝您好运!2008年毕业,现已工作四年,怎样可以拿到大专毕业证!~~~
可以选择自考,含金量比电大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
我是2008年毕业的,现报道证已过了2年自主择业期,现需按豫人才(2006)11号文件规定办,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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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5年考研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人:&&发布日期: 09:41&&共168人浏览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网址:http://202.114.144.61/10512scj2015,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凭姓名和证件号码登录系统查询初试成绩。
  2.查询时间:2015年2月6-28日。2月6日起提供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查询,2月12日起提供统考科目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核
  1.申请成绩复核时间
  2月9日(8:30-17:00)受理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复核申请,2月12日(8:30-17:00)受理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成绩复核程序
  考生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经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27-或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627室)。
  3.成绩复核的相关说明
  (1)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由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
  (2)复核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4.成绩复核结果于2月15日前后在本网站公布。
  三、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含复试线)预计3月下旬或4月上旬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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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  第四条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属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学校代码:10512,法人代表:熊健民。  第五条 &湖北大学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通识教育学院);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88号。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人数和收费  第七条 &2014年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4350人、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生招生计划820人。  第八条 &学校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与标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未有特殊说明,学校按高考总分(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行专业(类)录取时不考虑农村独生女所享受的加分。  第十一条 &江苏省第一批次文理科考生选修测试科目分别为历史、物理,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对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方式以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在某学科有发明创造和科学研究成果的,电子档案投入学校后不受专业平行志愿的限制,可优先录取至其所填报的、与特长相关的专业(类)。  第十三条 &投档至我校的第一批次文理科一志愿考生,总分超过我校在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线15分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学校确保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不能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至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考生(不含体育类、艺术类)被录取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规定在第二学期提出申请,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一次专业,或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总分(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类)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八条 &2014年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新闻传播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计算机类等7个学科专业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规定的专业类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我校楚才学院本科项目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十九条 &2014年录取的部分专业(类)新生进入通识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培养。  第二十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  (一)艺术类专业:  1、美术学、设计学类: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校考成绩特别优秀(投放各省相应专业计划总数的前10%)、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且电子档案投进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5分(总分为150分)、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二)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素质测试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人文社会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实验班和楚才计划理科班录取湖北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30分。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投档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将进行英语测试安排分级教学。金融学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1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分数适用于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按相应比例折算)。  第二十二条 &部分专业投档考生有身高要求:旅游管理专业: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体育类专业: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六条 &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七条 &因肢体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八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九条 &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三十条 &入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40项。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在国家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方案设计的学分且结构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湖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湖北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推荐阅读:    
2015年湖北大学招生简章等文章来源:牛校网
责任编辑: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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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15湖北成教考试时间仅:
问:2015年春季武汉大学成教毕业生成绩档案移交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答:2015年春季毕业生成绩档案将与秋季毕业生一同编制处理,网络教育春季毕业生不需编制;成人教育春季毕业生的成绩档案由各办学学院(系)在领取学生毕业证书前,报送我院统一保存 (含电子版和纸质成绩单),将与秋季毕业生毕业生统一编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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