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出境一次性出境通行证怎处理

屡次欲冒名顶替出境 一湖南籍男子被行政拘留
   珠海啦(记者孟鑫 通讯员林小兵)一名湖南籍成年男子8日在珠海拱北口岸出境,因持用他人证件被边检民警查获,数天后心有不甘,再次借用朋友的证件去&试运气&,结果同样被查堵,并因违法性质严重被边检机关依法严惩。
   9月8日上午9时半左右,珠海边检总站拱北站民警查验一名持中国普通护照出境的内地居民李某,发现该名湖南籍男子与证件上的照片所示有差异。
   后经审查证实,李某确系持用其朋友潘某的证件出境。因为之前曾在澳门有非法居留的不良记录,李某今年以来持用自己的证件前往澳门,多次被澳方拒绝入境。
   想着自己跟朋友潘某有几分相似,为达到顺利前往澳门游玩的目的,李某便花言巧语借用了潘某的证件,并许诺&到澳门赢了钱后两人平分&。
   更加令边检办案民警惊讶的是,李某6天前已经犯案一次。当时李某持用的是另外一名朋友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欲经拱北口岸出境,查获后被处罚。
   据悉,鉴于李某的违法情节严重,拱北边检站按照出入境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李某不仅要自己承担违法后果,还害了他的两名朋友,他这两次冒名顶替所用的那两本出入境证件已被宣布作废。
  在28岁之后,他定居在古荥的一处麦田中,刨锉、打磨、雕刻、淬火……爱着剑、迷着剑、陪着剑、铸着剑。
  很难有人,... []
  近日,丹麦青年保守党110周年纪念会,一位名叫妮基塔-克拉斯特鲁普(Nikita Klaestrup)的20岁美女政客以一套黑色爆乳礼服,... []当前位置:&
被告人“冒名”“顶替”现象之司法应对
被告人“冒名”“顶替”现象之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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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冒名&&顶替&现象之司法应对&杭州中院课题组&&近年来,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企图通过&冒名&、&顶替&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此,杭州中院专门组成课题组,针对本市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冒名&、&顶替&案件,总结司法机关审判案件过程中发现这类案件的成功经验,剖析案件成因,提出防范和避免身份认定错误情况的对策,以期达到规范身份审查程序,有效防范&冒名&、&顶替&行为,统一司法处理的目的。一、&冒名&&顶替&现象的基本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涉及被告人身份情况虚假,主要有两类:一是&冒名&,即自己犯罪归案后冒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多发于贩卖毒品犯罪及其他手段较为特殊的侵财型犯罪中,在命案中也时有发生。如2002年5月,新疆籍罪犯徐某某携带刀具,有预谋地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桥,拦截上夜班回家的女青年王某某,对其实施抢劫、强奸。法院审理发现徐某某是冒名同村外出打工的徐某,意在隐瞒自己曾因盗窃被判刑,逃避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二是&顶替&,即别人犯罪自己去代人受过。常见于醉驾和交通肇事案。如2008年5月某日凌晨,18岁的李某驾车途经杭州市某医院时,将附近一名5岁的儿童撞死。当晚其父李某某顶替其投案自首。&冒名&和&顶替&两者的相同点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均是错误的,都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体现出对国家法律和司法权威的蔑视。区别在于:(1)内涵不同。&冒名&情况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确实是实施犯罪的人,错误的只是这个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名不副实;而&顶替&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本不是实施该犯罪的人。(2)目的不同。&冒名&多数是为了逃避刑法制裁、规避前科或者漏罪;而&顶替&大多数是为了金钱或利益,也有为了亲情,替人背罪。(3)具体危害不同。&冒名&更多地是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名誉等权利;而&顶替&意味着司法机关将无罪之人认定为犯罪的人,对司法机关公信力的影响更为严重。二、&冒名&&顶替&现象的原因分析1.风险和成本较低。&冒名&&顶替&的发生,与司法机关的发现能力不足,行为被发现的风险较低直接相关。另外,由于在我国冒名顶替行为尚未入罪,司法上对之从重处罚也体现不足,刑罚执行上的惩戒制度更是阙如,造成违法成本较低。2.查证方法单一。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是刑事案件质量的基石。但实践中,有的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查证方法比较单一,一般是调取户籍证明,或者直接从公安网上下载个人身份资料。网络的普遍运用使得查询个人身份信息更为高效快捷,然而有的侦查人员过于依赖网络,往往仅根据犯罪嫌疑人自报的身份信息从&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上直接下载相关材料,不注意严格审查该身份信息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证据显示的作案人身份是否吻合。而&冒名&&顶替&者大多&有备而来&,会把案件有关情况熟记于心,更易蒙混过关。3.配合工作不到位。侦查机关为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一般都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自报的身份信息,向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发函要求协助调查。但目前各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对协助调查工作不够认真尽责,往往未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走访了解情况即给侦办单位回函了事。三、对&冒名&&顶替&案件的处理对于因&冒名&&顶替&造成法院对被告人身份作出错误认定的案件,既要有错必纠,又要顾及司法效率,区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一)对&冒名&案件的处理对&冒名&案件,杭州法院通过实践摸索,已形成比较统一的做法。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告人真实身份具有累犯,或者是在缓刑、假释期间再犯罪等情节,可能影响量刑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如果没有前科等情节,对定罪量刑并无影响的,则采用补正裁定的方法对被告人的身份情况进行纠正。(二)对&顶替&案件的处理&顶替&案件,是将无罪之人认定为犯罪人,系错案。对顶替者的有罪判决,只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对于被顶替者,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重新侦查,追诉真凶。在适用法律上,对于顶替者是否一律要追究包庇罪的刑事责任,争议较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正确认定逃逸等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只有构成犯罪的,才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包庇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包庇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免除刑罚。我们认为,如果顶替行为发生在性质严重的犯罪中,则应当以包庇罪追究顶替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被顶替者,应按照其所犯之罪从重处罚。但对于其是否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争议较大。杭州中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抗诉案件,一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犯交通肇事罪并具有逃逸情节,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肇事司机同时还构成妨害作证罪。二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发生现场,又让他人顶替作假证明,均系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逃逸行为,此逃逸行为在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时已予以评价,且被告人在犯罪后指使他人为自己作假证明,属于不可罚的教唆行为。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四、防范被告人&冒名&&顶替&的对策(一)提高&冒名&&顶替&的犯罪成本对于&冒名&&顶替&行为,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是让实施犯罪的人按照他实际实施的罪名接受惩罚,即回归到事情的本来面目,而很少对当事人进行&冒名&&顶替&这一行为本身作出评判。&冒名&&顶替&行为即使被发现了,也无非是受到行为人原本应该受到的惩罚;但是如果没被发现,行为人就达到了目的:或避免了累犯等加重处罚情节,或避免了名誉受损,甚至逃避了原本应受到的刑罚制裁而逃脱法网。&冒名&&顶替&行为的这种低犯罪成本,使得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大&冒名&&顶替&行为的犯罪成本是当务之急。在立法方面,可以考虑增设专门的罪名如&虚报、假冒身份&罪。在立法不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可以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行为先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例如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虚报、假冒他人身份,将不得减刑、假释。还可以规定对为他人顶替的人,如果符合现有罪名如包庇罪等的犯罪构成的,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包庇罪必须是明知对方是犯罪人员而故意予以包庇,方式包括伪造、隐藏或者毁灭证据。顶替人本身没有实施犯罪却向司法机关认罪,必然是作了虚假的供述,企图替他人顶罪,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制裁,符合包庇罪的犯罪构成。(二)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加强对身份信息的核查力度审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实、定性、证据等方面来判断检察机关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并根据法律作出裁判。因此,对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应该尽量做在案件进入审判之前,落实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工作陷入被动。1.规范讯问笔录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后第一次接受讯问时的供述是比较有价值的。此时在问及其个人身份时,应尽可能地由犯罪嫌疑人本人进行完整的陈述,并做好原始的记录。办案实践中,有些讯问笔录上犯罪嫌疑人关于家庭地址及相关信息的表述过于书面化、格式化,这明显不符合通常的语言习惯,是经过了记录人员的&美化&。因此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表述作过多人为地完善,更不能想当然地直接从网上下载。只有通过一次次地讯问,实事求是地记录,才能通过比对发现&冒名&&顶替&的破绽。同时,还应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以尽快准确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2.尽早提取、比对指纹。指纹是基因的遗传和变异在个体表面的体现,科学研究表明,没有任何两个手指指纹的纹线形态相一致,同时该形态终生不变,因此指纹能够作为认定身份的关键证据。目前公安机关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指纹数据库,对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集指纹,输入指纹数据库,若有违法犯罪记录,再进一步排查。此外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时也要尽快赶赴案发现场,作好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如果能够提取到指纹,则要及时进行比对,做好手印鉴定,这对侦破案件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3.在通知家属拘留、逮捕环节增设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第71条第2款规定,除非有法定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是给当事人家属或所在单位寄发挂号信进行通知。调查发现,有些&冒名&&顶替&案件是被冒名者或顶替人家属收到了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后才发现的。顶替人往往不会把自己替他人顶罪的事情告诉家属,而家属一般来说对顶替人本人平时的表现或者行踪是最了解的。所以从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如果能把通知家属这个环节的工作做细,能够尽可能将&冒名&&顶替&案件发现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可以在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所在单位的同时,详细列明其自报的个人信息以及近照,并要求其家属或所在单位仔细核对,出具书面说明,签字或盖章后寄回公安机关。4.调取户籍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同户成员&信息以供核实。侦查机关在向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调取户籍资料时,给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调查函的内容应当尽可能详实。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冒名&&顶替&的人是出于某种目的假冒他人身份或者顶替他人受过,因此在接受讯问前就已经掌握了被冒名、顶替者个人的身份信息,但是当问及该个人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情况时却未必能够尽知。而一个人就常理来说,是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父母的情况的。所以在发函要求协助调查时,可以增加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提供&同户成员&的信息,同时要求尽量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实地调查核实,回复时也将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同户成员信息以及近照全部寄回。通过同户成员信息,侦查机关可以更准确地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审核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现象。5.侦查机关从网上下载身份资料应当尽量全面详尽。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证明无疑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个人身份最有力的证据,相比较而言,通过网络调取户籍身份资料更加方便快捷。因此有时侦查机关会采用从&公安综合查询系统&直接下载的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使用这种方式调取身份资料时可能会存在的问题是,下载资料不够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仅下载被告人的身份情况,而忽视了其他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情况、常住人口等资料。这种疏忽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定、量刑等带来隐患。此外,从有备无患的角度,侦查人员应一并调取户籍证明和网上资料,这有利于及时发现&冒名&&顶替&案件。(三)审判阶段注重对身份的核查如果&冒名&&顶替&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将造成法院判决错误,导致公众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因此刑事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发现有&冒名&&顶替&嫌疑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加强审查,在开庭审理或者在提审时就相关问题多加讯问,必要时应发函或者派员到被告人自报的户籍地去调查核实。1.即使是自首或者自认案件也不能放松警惕。按照常理,没有实施犯罪的人一般不会主动使自己深陷囹圄,但是有些时候事情的发生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因此即便是在当事人主动投案或者自愿认罪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也不能放松对案件的审查。比如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某人因家庭矛盾,看到报纸上有关于某个案子的报道,并称该案至今尚未侦破,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表示自己就是该起案件作案人。后来发现是顶替,当问及他为何对案件的相关细节如此清楚时,其表示都是根据报纸上刊登的报道得知的。这一事件为办案人员提出了警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服法的案件就没有问题。有的&冒名&&顶替&之人,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或者是从被他人蒙蔽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会将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如果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尚可以弥补;如果是在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甚至是在最后的执行阶段才发现&所判非人&,事态的发展就未必可控了。2.让当事人对&冒名&&顶替&的后果有足够的认知。我国现行刑法虽然未对&冒名&&顶替&设立专门的罪名,但在其他方面有相关的规定,比如在刑事案件中,自首是从轻、减轻幅度相对较大的法定量刑情节,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却是构成自首的重要条件。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对&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司法实践中,以不如实供述身份是否影响定罪量刑为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如真实年龄为22岁,但谎称为19岁,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如冒用他人姓名企图隐瞒前科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则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冒名&&顶替&行为,哪怕已经如实供述了其他全部犯罪事实,也不能认定构成自首。而且对如实供述的时间、程度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因此刑事法官在开庭审理或者提审时,除了就案情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外,也要注重对所指控罪名的定罪量刑的明示,或者可以将这一内容增加入开庭前送达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使得被告人对自己可能面临的刑罚制裁以及对自己以后的人生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尤其是顶替之人,当初很有可能是受到他人的蒙蔽,不了解其所背负的罪名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所以,作为刑事法官还需对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使案件真相能够水落石出。应对被告人&冒名&和&顶替&现象,更多的是一个态度和技术问题,需要的是侦查、起诉、审判三机关在观念上真正重视,在工作上更加细致,在核查发现手段上更加丰富,在昭示后果上更加及时,在案件处理上更加务实。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有效应对。&(课题主持人:邸志远;课题组成员:池海江、洪声、倪德锋、陈洒洒;执笔人:陈洒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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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边检查获一企图协助他人冒名顶替出境案
  央广网珠海7月15日消息 7月13日,横琴边检站民警在执勤期间查获一企图协助他人冒名顶替出境案件,明知团内游客误拿了他人证件,当事导游霍某竟蓄意引导游客“博一下”。岂知这样的小聪明既让开心的赴台游不得不就此搁浅,又导致二人均因触犯法律而受到处罚。
  7月13日上午11时许,横琴口岸出境大厅内秩序井然,边检民警正在验证台上紧张地验放旅客。这时,一位中年女性陈某提交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引起了民警小宋的注意。翻看证件时小宋立即发现,该本证件资料页上的内容除了姓名与陈某相同外,照片和其他信息完全是另有其人。经过边检民警的询问,陈某很快就交代了原委。
  原来,与陈某同时参加同一个旅行社的还有另外一个年轻的“陈某”,两人同名同姓,只是被分在了不同的团队。由于证件均由旅行社代办,两个“陈某”的证件取回时被误放在对方团队档案内,导致中年“陈某”拿了青年“陈某”的证件。办理出境手续前,中年陈某已经发现所持证件有误,并立即向导游霍某反映。谁知霍某为了避免沟通换证耽误行程,竟怂恿陈某将错就错“博一下”,继续冒用他人证件,说不定可以突破边检民警的检查,蒙混过关。虽然不情愿,但考虑到自己和家人早早就盼望的赴台游不能就此搁浅,陈某还是听取了霍某的建议。
  经进一步审查,当事人霍某对于自己协助他人非法出境的行为供认不讳,当事人陈某对自己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横琴边检站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二人做出处理。
  在28岁之后,他定居在古荥的一处麦田中,刨锉、打磨、雕刻、淬火……爱着剑、迷着剑、陪着剑、铸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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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麦青年保守党110周年纪念会,一位名叫妮基塔-克拉斯特鲁普(Nikita Klaestrup)的20岁美女政客以一套黑色爆乳礼服,... []发布时间: 09:04
  近日,一名80后女性旅客因涉嫌持用他人证件企图出境,被拱北边检站民警阻留。在对其做进一步审查时,令民警惊奇的是,这名旅客前一天下午因为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已经被该队查获并处罚。  经拱北边检站审查,该女子很快就承认了她又一次冒名顶替企图出境的事实。当事人名为段金某,1986年生,因自己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于两年前过期失效,3月12日下午,她持用其妹妹段小某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企图冒名顶替出境,到澳门购物。被边检民警查获,并被处以罚款2000元,收缴涉案证件。  次日也就是13日上午,视法律为儿戏的段金某又故伎重施。在妹妹的证件被收缴的情况下,改拿姐姐段素某的中国普通护照企图出境,结果又一次被边检民警查获。最终,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收缴证件,并处拘留5天。  据拱北边检站介绍,在一般人看来,兄弟姐妹之间的长相确实有一定的相似性,有些甚至一眼难以分辨。但是,对于受过专业训练的边检民警来说,如何防止旅客持用他人证件出入境,是他们的基本业务素质,任何抱着侥幸心理企图冒名顶替的行为都注定是徒劳的。段金某不知悔改,知法犯法,最终面对的只会是严厉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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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
作者:ehunet&&来源: &&发表时间:&&浏览次数:6204
因私普通电子护照首办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采集指纹,并回答有关询问。
原护照过期的,按照护照首次申领办理,须将原护照号码加注在新护照上。
二、提交材料:
1、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河北省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户口薄首页(盖有河北省公安厅印章)原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A4纸书写。
2、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现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而无法采集的除外),因手指伤病无法采集指纹的,应提交二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伤情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的指纹信息将植入护照芯片中)
3、申请人在受理现场,在民警指导下在《中国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上亲笔签名;不在受理民警当面签名无效,须重新填写签名。学龄前儿童、文盲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不签名。(申请人的亲笔签名将扫描至护照资料页)
4、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5、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
三、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取证地点
在市内(市公安局、裕华、新华、桥东)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五、收费标准:200元/本,原护照过期重新办理的220/本。
六、咨询电话: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办理因私护照补发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采集指纹,并回答有关询问。
二、办理条件:
因私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三、提交材料:
1、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河北省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户口薄首页(盖有河北省公安厅印章)原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A4纸书写。
2、护照系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申请补发受理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层报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先行核实原发照情况。
3、申请人最多可申请3个曾持护照号码加注。
4、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5、补发护照只能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申请。
三、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取证地点
在市内(市公安局、裕华、新华、桥东)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六、收费标准: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护照加注20元/个。
七、咨询电话: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3、办理因私护照换发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采集指纹,并回答有关询问。
二、申请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材料:
1、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河北省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户口薄首页(盖有河北省公安厅印章)原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5、交验原普通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6、与换发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A4纸书写。
2、护照换发申请受理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护照剪角作废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最多可申请3个曾持护照号码加注。
4、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三、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取证地点
在市内(市公安局、裕华、新华、桥东)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五、收费标准:220元/本,护照加注20元/个。
六、咨询电话: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受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
2、持河北省签发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签注。
二、办证时限:&
&&&3个工作日取证。
三、办理流程:
1、石家庄市常住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按照提示到自助受理机受理申请、在自助受理机出票口领取受理回执;省内异地申办再次签注的,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由窗口民警人工受理,非石家庄户籍居民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2、持受理回执到收费窗口缴费;
3、按照受理回执单的预约取证时间,凭受理回执到发证窗口取证。
四、特别提示:
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至少为三个半月并且有足够的空白签注页;&
2、若证件有效期不足、通行证签注页即将用完,自助受理机提示无法办理的,申请人须按要求前往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3、已持有有效签注,再次申请同一前往地旅游签注的,原有效签注将予以注销;
4、属于登记备案的特定岗位人员和现役军人,必须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意见的,不能通过自助受理机受理,申请人须按要求前往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上所载项目如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变动的,不能通过自助受理机受理,申请人须按要求前往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换发。
五、自助受理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
5办理港澳定居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石家庄市辖区范围的公民,可按照定居条件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二.办理条件:
①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携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同行;
②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③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④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⑤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⑥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提交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港澳关系人需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①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②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③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④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是指:
A.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B.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C.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D.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E.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出具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等(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⑤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A、夫妻团聚: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B、照顾父母: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申请人有兄弟姐妹的,须提交其兄弟姐妹同意其前往港澳照顾其父母的意见;
C、投靠子女: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D、投靠父母: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E、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F.特殊事由: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⑥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四.工作时限:&
申请赴港澳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申请人需排队打分,符合全部申请条件的,经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之后将数据上传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我支队将另发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取证。
注①申请人需先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出入境管理部门集体讨论通过后再行发给正式的申请表格,受理日期从申请人递交正式申请表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②由于部分赴港澳定居申请人情况较为复杂,其所需提交的申请、证明材料可能超出上述范围,恕无法逐项列举,以受理时民警告知的要求为准;
③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证;
六.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6办理赴港澳学习、就业逗留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范围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二.办理条件: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审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原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提交前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4)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5)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
①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②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③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①首次申请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②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工作时限:
1、申请新证:10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完毕、制证完毕;
2、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制证完毕;
3、&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短期(1年以下含1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3、长期(1年至2年,含2年)多次有效签注:150元
4、长期(2年至3年,不含3年)多次有效签注:200元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按照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的多次有效&D&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期限按&进入许可&的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0311-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地区违法违规、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7、办理赴港澳旅游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范围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二.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填写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1张;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交验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工作时限:
1、新证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签注申请:符合自助受理条件的,3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40元/项;
3、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五.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1、个人旅游为&G&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进入有效、1年两次进入有效共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团队旅游为&L&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进入有效、1年两次进入有效共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六.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地区违法违规、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8办理赴港澳其他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范围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以及定居国外、暂住我市的中国公民,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类签注。
二.办理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3.定居国外(在内地无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往来港澳地区。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交验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定居国外、暂住我市的中国公民,交验有效的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以及在我市的居住证明原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提交往来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③定居国外中国公民提交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①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工作时限:
1、新证申请、签注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其他签注:20元/项
二次有效其他签注:40元/项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Q&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进入有效、1年两次进入有效共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七.咨询电话: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9、办理赴港澳探亲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范围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
二.办理条件: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交验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
3、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其中一项):
①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④区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⑤探望在港澳定居的亲属,同一年度内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7、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①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工作时限:
1、新证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签注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探亲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探亲签注:100元/项。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的,可申请3个月一次&T&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T&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同胞兄弟姐妹的,可申请3个月一次&T&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七.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违法违规、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10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工作单位所在地属于石家庄市辖区的内地居民,可根据工作单位赴香港或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的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
二.办理条件: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驻石家庄表机构的工作人员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4、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照片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非我市常住户口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的石家庄市居住证原件;
3、已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交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申请人的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提交符合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派遣函(法人本人无需提交);
7、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①非我省常住户口的暂住人员申办证件或签注,需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核查;
②非我市常住户口的暂住人员申办证件或签注,每次均须面见申请人;
③申请人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工作时限:
1、除另有规定外:
新证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赴香港商务签注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2、赴澳门多次商务新证、签注申请: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上报省厅审批。
3、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商务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商务签注:100元/项。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按照登记备案的规定申请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和1年多次&S&签注(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3个月一次&S&签注(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七.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工作中发现登记备案的单位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取商务签注的;单位人员在香港或澳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遣返的,一律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对其单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2年内不予受理;
3.登记备案单位及人员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对其单位人员已办理的商务往来港澳证件进行吊销或者宣布作废,3年内不予受理商务签注申请,同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5、在港澳违法违规、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6、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7、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11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的公民,工作单位在我市、申请应邀前往台湾的非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定居国外、暂住我市的中国公民,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二.办理条件:
1、因私赴台: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因私赴台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应邀赴台: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应邀赴台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也可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定居国外(在内地无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暂住证明原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申请前往台湾的,无须提交单位意见);
5、应邀前往台湾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须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
6、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7、赴台湾团队旅游,应先向经批准的赴台湾团队旅游组团报名,交验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
8、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9、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①、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②、证件内页用完;  ③、证件损毁。
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10、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时限:
新证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签注申请10个工作日取证。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加注:20元/项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
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项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1、符合定居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D&签注;
(对申请前往台湾定居的,受理机关应同时签发注销户口三联单。申请人需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
2、符合居留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J&签注;
3、符合探亲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T&签注;
4、符合个人旅游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G&签注;
5、符合团队旅游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L&签注;
6、符合其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Q&签注;
7、符合应邀赴台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Y&签注;对前往台湾讲学、工作、常驻采访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根据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8、符合持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申请人,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F&签注;对因技术培训、进修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参照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核准的在台停留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9、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申请人,签发1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C&签注。
七.咨询电话:0311-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12办理赴台湾旅游及签注须知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河北省范围的公民,需赴台湾团队旅游的,可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常住户口在石家庄的,还可以申请台湾个人旅游签注。
二.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先明确赴台旅游方式,并申请相应的团队或个人旅游签注;
2、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居民,申请赴台湾旅游再次签注的,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3、赴台湾团队旅游,应先向具有经营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报名。
三.提交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团队表,由旅行社提供)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
3、交验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已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交验《往来台湾通行证》;
6、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①、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②、证件内页用完;  ③、证件损毁。
须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7、持证人遗失证件申请补发的,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之外的证明材料。
8、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9、个人旅游不需要任何
四.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取证。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加注:20元/项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
六.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符合团队旅游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L&签注;
七.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13急事急办须知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或签注的,可根据相应事由申请加急办理。
二.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出国(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
2.出国(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
4.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
5.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三.工作时限:
①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②情况特别紧急的视情况特事特办。
四.收费标准:按照所办证件或签注收取费用,加急不另外收费。
五.咨询电话:0311-
14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须知
需办理赴港澳多次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其所在单位须事前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登记备案单位:
登记备案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驻石代表处。登记备案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提交材料:
1、填报《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2、交验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经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
③&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④备案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身份证(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还需提交石家庄市居住证);
3、提交备案单位指定专办员的单位证明原件,交验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登记备案核准:
1、经核准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登记备案单位,发放有效期1年的《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备案人员凭有效的《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相应的赴港澳商务签注,《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不予增加备案人员;
2、登记备案单位须在《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截止前30天内提交相关材料,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在领取《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后,登记备案单位或专办员情况发生变动的,登记备案单位须及时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变更;
四.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8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2.登记备案单位派遣函法人签字不属实的,一律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对其单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1-3年内不予受理;
3.登记备案单位及人员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对其单位人员已办理的商务往来港澳证件进行吊销或者宣布作废,3年内不予受理商务签注申请,同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服务指南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公安局
申请赴港澳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管&理&办&法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申请人受所在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申请三个月多次或者一年多次商务签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进一步规范赴港澳商务受理、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备案范围及条件: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
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单位出具因商务活动确需派人员经常往来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的证明信。
2、单位出具单位人员中无在香港或澳门从事非法活动被遣返的记录的证明信。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备案人员缴纳社保费单(原件及复印件);
7、本年度内单位需办理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商务签注备案人员名单;
8、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签名、印章、公章等公章徽记信息。
10、专管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便民措施:
经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查批准同意,已办理了登记备案的单位,由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具《登记备案证明》。备案人员申请办理商务三个月多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时,只需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和派遣函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备案人员若需委托代办签注的,则还需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代办函,被委托人交验身份证,提交复印件,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四、处罚:
根据《规范》规定,工作中发现登记备案的单位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取商务签注的;单位人员在香港或澳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遣返的,一律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对其单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2年内不予受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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