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梧转厦门西滨小学学需要什么

福建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余缺情况公示
【网络综合-福建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余缺情况公示】:
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余缺情况公示
根据《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我市各小学按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的招生登记、资格审查、结果公布,现将《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余缺情况》进行公示。建议未登记报名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及时到外来工子弟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报名,以免影响孩子秋季入学。根据招生文件精神,7月25日,学额已满的学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可继续接受已登记的“统筹调剂”对象入学。7月30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幼儿园不再接受入学申请。目前正处暑期,老师已放假,如有招生入学遗留问题,家长可在8月24日到学位宽松的学校或所在教委(育)办申请解决。晋江市教育局日
计划招生情况
实际招生情况
计划招生情况
实际招生情况
一年级班数
一年级班数
第二实验小学
二实小(二校区)
中和中心小学
平山实验小学
希信中心小学
第四实验小学
版筑中心小学
华泰实验小学
第六实验小学
沙塘中心小学
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
梧林外来工子弟学校
灵水中心小学
大山后小学
第五实验小学
求聪中心小学
花厅口小学
紫峰中心小学
江头中心小学
霞村外来工子弟学校
龙林中心小学
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
梧埭外来工子弟学校
洋埭外来工子弟学校
江头外来工子弟学校
荆梧外来工子弟学校
陈埭镇小计
第三实验小学
池店中心小学
溜滨中心小学
雁山中心小学
池店镇小计
第三实验小学派位招生落选适龄儿童,可于8月24日到三省小学登记报名,三省等周边学校剩余学位将优先接受本部分适龄儿童入学。
梅里中心小学
大埔中心小学
张林中心小学
磁灶中心小学
尚志中心小学
磁灶镇小计
紫帽中心小学
紫帽镇小计
安海中心小学
桥头中心小学
成功小学梧山校区
慎中实验学校
养正中心小学
仁寿中心小学
成功中心小学
养小西边校区
安海镇小计
霞美畲族小学
内坑中心小学
内坑镇小计
三民中心小学
东石中心小学
东石第二中心小学
锦青中心小学
东石镇小计
重华中心小学
茂峰中心小学
和森道小学
永和镇小计
衙口中心小学
恢斋中心小学
阳溪中心小学
蓝天子弟学校
龙湖镇小计
第十实验小学
英林中心小学
嘉排中心小学
英埔中心小学
英林外工小学
英林镇小计
深沪中心小学
狮峰中心小学
深沪镇小计
毓英中心小学
岱峰中心小学
石圳华侨小学
锦东华侨学校
金井镇小计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用户:c陈埭镇
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晋陈政〔2015〕53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晋江市2015年
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
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级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父(母)《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户口簿》在务工地学校申请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含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入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凭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房产证》入学。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通过“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片区学校有困难的,由镇(街道)教育部门调剂到其他定点学校就读;镇(街道)区域内学额已满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各小学、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各小学、幼儿园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校(园),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5日,各小学、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可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30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幼儿园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小学、幼儿园送教育局审核,镇属小学、幼儿园送教委〈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二)民办小学,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起,各小学、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8月25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
9月10日前,招生结果送镇(街道)教委(育)办备案。
(三)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学校(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就读。
(四)任何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户口簿》、《房产证》、《劳动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需提供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2015年5月31日。
2016年起小学幼儿园招生,相关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同属片区户籍;拥有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1)社区住户直系孙辈亲属入学。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拥有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同户、同属片区户籍。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视同片区招生对象,直接申请入学。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
①本部分入学对象在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可选择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申请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子女《户口簿》向父(母)房产所在片区或子女户口所在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为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身份的同时,可选择在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申请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户口簿》向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或户口所在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视同片区招生对象,直接申请入学(市直学校片区划分办法见附件2)。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南北片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属实验小学服务区;路东南的为南片区,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
(3)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入学。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视同片区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招生对象,直接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晋委办〔2014〕134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2015〕2号)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600名(幼儿园前200名),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视同“两一致”户籍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落户镇(街道)教委(育)办申请入学,由教委(育)办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片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辖区内公示。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1〕7号)、《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办〔2011〕43号)精神,1至3类人才,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离居住地最近的市直小学(幼儿园)、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相关小学(幼儿园)直接招收本部分入学对象入学;4至5类人才,子女可向除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以外的、离居住地最近的市直小学(幼儿园)、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相关小学(幼儿园)直接招收本部分入学对象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公务员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6)、户口簿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直接申请入学。
(2)规模企业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特指2014年在晋江纳税额5000万元及以上)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4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直系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
3.“扩招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须电脑派位(抽签)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1)“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原属镇(街道)属小学片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小学或过渡安置地片区镇(街道)属小学入学;原属市直小学片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小学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征迁协议》、《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拥有片区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仅凭房产享受“扩招”政策照顾的,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下同)】。
(3)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入学对象拥有片区户籍,父母(或祖辈)户籍不在片区内。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4)父(母)户籍在小学片区内,入学对象属外国户籍或国内片区外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申请入学。
父(母)、子女同属外国户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参照本款规定,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在父(母)本市祖籍地、父(母)务工地、父(母)名下房产所在地申请入学。
(5)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荣誉证书申请入学。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允许入学对象:我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片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①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入学。入学对象父(母)按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至少一年(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以晋江市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向父母务工企业所在地“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享受优先入学政策)。
②凭《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入学。入学对象凭父(母)《居住证》、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的父(母)《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向父(母)务工企业所在地“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
(2)招生办法: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大的镇(街道),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采用“先到优先”或“电脑派位(抽签)”和“统筹调剂”办法招生。
①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向父(母)务工地片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在学校报名时间内,学校通过扩大班生规模至55人,学位能满足需求的,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
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向父(母)务工地片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在学校报名时间内,学校通过扩大班生规模至55人,学位仍未能满足需求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同类别适龄儿童实行无差别登记、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生。
③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派位落选对象由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调剂到周边学校入学。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5.民办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在年检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容量招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民办小学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2)民办小学学费根据报备标准收费,实行公示收费,代购项目实行自愿委托收费。
(3)凭《居住证》、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的《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等有效证件申请入学的,报名时,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应按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0%标准立减收费(学年度,每学期减少收费350元),并在收费票据上体现。有关部门审核后,本部分资金由财政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弥补。
(4)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教育质量纳入年检范畴。公办小学、“外来工子弟学校”招收“无证生”【指不能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含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不及龄学生、无学籍学生的,市财政不核拨相应的生均公用经费。&
(二)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参照本文“招生办法”中的“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市直幼儿园服务片区见附件3)。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
(2)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残疾儿童入学
1.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
2.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各镇特教辅读班就读。
3.随班就读:普通小学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4.免缓学审批: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入学对象根据家长意愿要求免、缓学,要提供相应证明、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
5.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通过教委(育)办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招生领导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镇(街道)招生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各小学、幼儿园6月前制定、公布招生方案,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和当地镇政府(办事处)备案;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当地镇政府(办事处)、教委(育)办备案。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镇(街道)、各校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督促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小学班额以45人为宜,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分别为25、30、35人,全园平均班额不得超过35人;小学附设学前班全园平均班额不得超过40人)。个别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确保生数逐年减少。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教委(育)办、各校(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物价部门、教育部门、监察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委(育)办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等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1.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2.2015年秋季晋江市市直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3.2015年秋季晋江市市直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4.晋江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分布表
5.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扩招对象)申请表
6.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
7.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8. 陈埭镇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
晋江市2015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计划招生情况
务工子女定点校
计划招生情况
务工子女定点校
一年级班数
一年级班数
第二实验小学
二实小(二校区)
中和中心小学
平山实验小学
希信中心小学
备注:希信中心小学三年级新增1个班
第四实验小学
版筑中心小学
华泰实验小学
第六实验小学
第六实验小学为新开办学校,二至四年级各招收2个班;五至六年级各招收1个班。
沙塘中心小学
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
梧林外来工子弟学校
灵水中心小学
大山后小学
第五实验小学
求聪中心小学
花厅口小学
紫峰中心小学
江头中心小学
霞村外来工子弟学校
龙林中心小学
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
梧埭外来工子弟学校
洋埭外来工子弟学校
江头外来工子弟学校
荆梧外来工子弟学校
陈埭镇小计
第三实验小学
池店中心小学
溜滨中心小学
雁山中心小学
池店镇小计
梅里中心小学
大埔中心小学
张林中心小学
磁灶中心小学
尚志中心小学
磁灶镇小计
紫帽中心小学
紫帽镇小计
安海中心小学
桥头中心小学
成功小学梧山校区
慎中实验学校
养正中心小学
仁寿中心小学
成功中心小学
养小西边校区
安海镇小计
霞美畲族小学
内坑中心小学
内坑镇小计
三民中心小学
备注:内坑中心小学二年级新增1个班(45人)。
东石中心小学
东石第二中心小学
锦青中心小学
东石镇小计
重华中心小学
茂峰中心小学
和森道小学
永和镇小计
衙口中心小学
恢斋中心小学
阳溪中心小学
蓝天子弟学校
龙湖镇小计
备注:大坡小学校舍重建中,暂不招生。
第十实验小学
英林中心小学
嘉排中心小学
英埔中心小学
英林外工小学
英林镇小计
深沪中心小学
狮峰中心小学
深沪镇小计
毓英中心小学
岱峰中心小学
石圳华侨小学
锦东华侨学校
金井镇小计
1.2015年秋季一年级拟招生情况:全市293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279所,非定点学校14所),计划开设676个教学班,计划招生总数为33100人,具体招生数以各校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二至六年级新增情况:希信中心小学三年级新增1个班;第六实验小学二至四年级各开设2个班,五至六年级各开设1个班;内坑中心小学二年级新增1个班。
2015年秋季晋江市市直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一年(9个班)
①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②市区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③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一年(9个班)
①青新社区;②享受原有照顾政策、允许就读第二实验小学的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24、25队)符合要求的对象;③市区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④派位招收新华街以南、崇德路以西(含第二新村)、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长宁路永嘉路所划片区,拥有房产、实际居住(应落户青新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二实小二校区
一年(3个班)
①陈村社区;②派位招收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
一年(4个班)
①西园街道王厝社区、仕头社区;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含落户在泉州轻工学院的正式聘用教职工子女);③派位招收双水湾、御龙湾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其中派位招收御龙湾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50人)。
一年(8个班)
①陈埭镇岸兜村;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③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户籍在陈埭镇的外国户籍、国内片区外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一年(8个班)
①华洲村、霞美村、大洲村;②锦州瑞苑、海丝景城、南天裕景、桥南百捷地产(首府、华府、墅府、中央领地)、莲花新加坡城、中俊蓝湾半岛拥有房产、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③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一年(6个班)
①海东社区1―10组、13―45组,②鸿塔社区1―6组、14―46组,③安东村委会13―15组、17―20组。
一年(6个班)
①英林镇嘉排村、凫美村;②英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一年(3个班)
①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②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③派位招收区域内能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的务工子女。
2015年秋季晋江市市直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小班(5个班)
①市区世纪大道以东、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②2015年过渡性招收市区泉安路以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2016年起,本部分入园对象纳入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
小班(4个班)
中班(1个班)
大班(1个班)
①曾井社区、普照社区&;②市区泉安路以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小班(1个班)
①竹园小区购房户子女;②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第三实幼桂山园区
小班(4个班)
中班(2个班)
①君悦湾购房户子女;②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小班(4个班)
①王厝社区、仕头社区;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含落户在泉州轻工学院的正式聘用教职工子女)。
小班(4个班)
中班(1个班)
①大山后社区;②派位招收父母双方均在“北至佳源路、东至社马路、南至大深公路、西至林麒路区域内”企业务工2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晋江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定点学校”分布表
定&&点&&学&&校
中和、高霞、崇德、普贤、象山、凤
平山、岭山、双沟、赤西、凤竹
版筑、霞浯、仕头、车厝、小桥、砌田、官前
福埔、荣宗、龙泉、英山、军民、育德、延林、梧桐、下埔、育青、古坑、樟井、梧桉
沙塘、杏田、杏坂、道南、后库、瑞鹊、南塘、湖格、雁峰、荆山、梧林、荆山(民办)梧林(民办)
灵水、大山后、华林、英塘、张前、林格、群峰
紫帽中心、紫坂、紫星
磁灶、梅里、岭畔、霞芳、下灶、大埔、苏、尚志、梅峰、三吴、扬美、洋宅、前美、坝头、张林、大宅、瑶琼、官田、太昌、东星、明江(民办)
池店、雁山、浯潭、唐厝、溜滨、金山、钱头、东山、三省、潘湖、茂厝、仕春、营边、屿崆、旧铺;鹤浦(民办)、中远(民办)、雁塔(民办)。
求聪、紫峰、龙林、花厅口、鹏头、聚书、江头、溪边、涵埭、烟浦、高登、海美、仙石、群德、横坂、西滨、霞美、坊脚、霞村、西坂、梧埭、洋埭、江头、荆梧(霞村、西坂、梧埭、洋埭、江头、荆梧均为民办)
内坑、三民、丰光、怀斧、丰山、东红、三和、山头、N文、潘厝、柑市、锦和、霞美、梅美、甘棠、东峰、土、霞塘。
桥头、可慕、培基、西隅、西安、庄头、慎中、杏坛、菌柄、启慧、新店、文峰、龙山、坝头、仁寿、下洪、五埭、西边、水头、桐林、前埔、梧山、早毓、南林、庵前
东石、二中心、山前、毓德、光渺、锦青、金山、井林、凉下、南山、郭岑、碧江、壁谷、湖头、曾厝、玉峰、潘径、张厝、诚明、蓬山、型厝、廷都、南岳、塔头、柯村、清透、洪塘、前埔。
启蒙、榜西、观头、东华、重华、茂峰、启初、群英、英墩、城山、黎山、仑峰、群滨、益群、象峰、玉溪、集英、玉湖、旦厝、福田、周坑、锦石、邵厝、锐峰、塘下、西坑、和森道(民办)。
英林、龙西、埭边、加排、港塔、西塔、培德、东埔、柯坑、海峰、凫美、达德、凤山、洄澜、锦江、马山、英山、英埔、英林外工(民办)。
衙口、震瑶、启文、大坡、秀山、育才、阳溪、尊道、浔联、强民、栖梧、檀声、光夏、恢斋、南庄、英峰、瑶山、英园、晓新、英仑、侨英、蓝天(民办)
岱峰、山海、毓苏、瀛洲、光华、双山、石圳、培育、溜江、锦东、围江、榕霞
深沪、华海、培青、狮峰、金屿、东山、华峰、首峰、科泉、东华、科任、群峰
总&&&&&&&计
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
(扩招对象)申请表
&&&&&&&&&&&&&
&&&&&&&&&&&&
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
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
晋江市&&&&&&&&&&&
入学对象原籍贯所在地
省&&&&&&&&县(区、市)&&&&&&&&镇(街道)
晋江市&&&&&&&&&&&
(务工地详细地址)
参与流动人口积分排名情况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全市积分排名第(&&)名;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本镇(街道)积分排名第(&&)名
1.申请照顾就读&&&&&&&&&&&&&&中学;2.&&申请照顾就读&&&&&&&&&&&&&&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2.&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1.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2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教委(育)办审批意见
该生监护人积分在    学校照顾对象中排(&&)名。
陈埭镇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领导组名单
组&&长:洪建立(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许少伟(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陈埭教委办全体工作人员
陈埭镇各小学校长
陈埭镇各幼儿园园长
抄送:市教育局,市招生办,镇党政联席会成员。
陈埭镇党政办&&&&&&&&&&&&&&&&&&&&&&&&&&&&&&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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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党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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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政务网
--村务公开网站--
--校务公开网站--
晋江市教育局
--院务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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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总工会
--其他网站--
主管单位:中共晋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技术支持:晋江市数字晋江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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