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进步的人道原则论述以人为本原则的实现途径

试论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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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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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人为本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人为本是前提、是价值目标,也是必然选择;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它不仅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统一性,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本文的研究工作对于探讨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关键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价值目标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为我们继续推进改革、谋划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是一种注重人人平等、尊重人权、尊重个人的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是一种注重民主、协商和服务的现代执政方式;是一种具有融合凝聚功能的共同价值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本文拟对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之间的关系做一点简单的探讨。
  一、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
  (一)以人为本的内涵
  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说明,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质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在坚持全国人民改变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和谐社会的内涵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民主法治&是指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是指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是指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是指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和全面发展。
  (三)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十六届六中全会基于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全面分析和科学判断,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之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着眼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着眼点是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同一历史进程。这不仅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人类寻求自我解放的理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互为基础、互为前提。《决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这些都是立足于当代中国实际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二、以人为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从社会理性实践功能看,构建和谐社会要采取一种理性的科学方法准则和态度。马克思曾讲到&未来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一种和谐社会,建立于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其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当然是社会理性的最高境界。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水平远未达到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水平,这一阶段和谐社会的理性设计与控制具有特殊性,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主体把握社会自然过程基础上的自觉实践。因此,在根本原则上,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发展方向,实现有意识的、自觉的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们从社会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漠视人和不重视&以人为本&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是社会主义建设出现挫折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而,必须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基本价值。因此,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二)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的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特别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使全体人民&各得其所&。而要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必然有一个价值目标的问题。笔者认为,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原则的以人为本,它是建立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是以确认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地位为前提的。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价值标准,是以人为本这一价值原则的具体化。最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能够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社会。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和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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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问题是多年来影响我国思想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理论难题.哲学意义上的人道主义理论形态是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思想.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也包含有人道主义思想,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思想.西方的人道主义思想在传入中国思想界后,曾在不同时期掀起不同的思考热潮,其中尤以八十年代关于人道主义、人的异化的大讨论最为著名.自从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央领导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后,理论界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又掀高潮.作为历史上人道主义所包含的人道思想、人道原则和现代社会意识形式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与社会主义制度和理想相结合所形成的人道主义新型态,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有着自身的特点、内容和时代意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顺应中国的社会建设而生,它也必然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它在整个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应占有重要地位.这正是本文所要阐述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学界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研究多从党的政策“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出发,来讨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意义,这为理论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明确的理论根基和方向.不过这些研究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所特有的思想文化体系以及实践目标并没有作系统深入的研究,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联系也没有详细的探究,这就为本文在整体和深度上的进一步挖掘留下了空间. 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我国现实出发,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及其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关系作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次从建设性的角度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明确了其终极目标即人的全面发展,从理论上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作了阐述. 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对社会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的关怀都有重要意义.此外对于促进马克思主义在21世纪的新发展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以人为本”研究:从解读走向深入-牛bb文章网
“以人为本”研究:从解读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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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学术界随即掀起了研究热潮。其中,究竟如何厘清“以人为本”的内涵与边界,一直是学者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纵观6年多来的研究,学术界对“以人为本”的内涵与边界的认识从表层解读走向深入阐释,从“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对立关系”、“并列关系”等四个视角科学地厘定了“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与西方人本主义、中国民本思想,与物本、神本、资本、君本、官本,与leaA,民为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人类中心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等之间的关系,科学地阐明了“以人为本”的理论边界。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研究综述;马克思主义人学中图分类号:A849.1;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014-06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究竟如何厘定“以人为本”的内涵与边界,始终是学术界关注和争论的热点问题。纵观6年多来的研究,学术界从“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对立关系”、“并列关系”等四个“关系”视角人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从“包含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从“包含关系”的角度来解析“以人为本”,主要是厘清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与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如何理解VAA,为本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韩庆祥认为,以人为本意味着把人当作尺度、看作目的,这与马克思主义是一致的。但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两者之间还是具有重大区别的。首先,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体系,而以人为本只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是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思想体系;而以人为本则是这一理论体系中的一种理念、追求和价值目标。其次,马克思主义是价值原则与实践原则的有机统一;而以人为本则只是一种价值原则。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包含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而且还包括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途径与方式。再次,马克思主义强调既要以人为本,也要遵循社会规律,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而以人为本仅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合目的性方面。马克思主义是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为前提,不能脱离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的阶段而单纯强调以人为本。最后,马克思主义是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以人为本则只是价值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但绝不是惟一的核心观点。黄楠森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社会本位主义而不是个人本位主义,以人为本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思想是其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不能以人本主义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的位置。毫无疑问,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基本观点,也不是最高的基本观点。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唯物史观的关系。刘普生认为,“以人为本”为丰富和发展唯物史观提供了新的理论增长点。首先,“以人为本”提升了人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纠正了对唯物史观的非人化的理解。其次,“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了人们对历史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之统一的认识。人之所以“为本”,从根本上讲,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具有实践力量的人。再次,“以人为本”对现代版的唯物史观有着极大的催生作用。在今天,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并没有过时。但是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中国共产党已经由过去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党转变为执掌政权并将长期执政的党。唯物史观如何与时俱进,如何适应这样一个伟大的转变,适应当今世界巨大变化的需要,实乃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必须面对并努力完成的历史任务。仅仅将“以人为本”作为一个哲学命题纳入唯物史观的现有理论体系,还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这一理论创新的典范作用,推进唯物史观的理论创新。夏兴有认为,唯物史观本质上就是“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和发展观。在唯物史观的科学体系中,人的发展是其理论的核心。其次,在唯物史观的科学体系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衡量是人类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和尺度。以人的发展为尺度考察社会的发展,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之一。“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崇高理想,以人为本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韩庆祥认为,第一,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这实际上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翻三座大山的反动统治,是为了消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异化状态。可见,社会主义与以人为本不是对立的。第二,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但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就是人本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社会制度,而以人为本首先是一种价值观。作为价值观,以人为本当然应该反映和体现这种制度,但毕竟不是这种制度本身。况且,资本主义社会也讲以人为本。我们不能用“以人为本”来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但可以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来区别以人为本。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人本社会主义…。王锐生认为,社会主义是科学规律和以人为本的统一。其一,如果以人为本“锁定”为马克思的以人为本,那么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社会主义是以人为本的;其二,在价值关怀的意义上,在满足人的本性的意义上,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都是“以人为本”的;其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失败在于他们离开了客观的、物质的实践而停留于抽象地筹划如何满足人的本性上面。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实现是合乎规律的结果,科学社会主义在凸显发展的规律性方面并没有拒斥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失去对人的发展的价值关怀;其四,从宏观的社会历史发展维度来看,社会主义必定是以人为本的,不可以笼统地反对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叶汝贤认为,我们主张“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反对“人道主义社会主义”。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学者们一致同意,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此外,还有学者从其他角度阐释了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黄楠森认为,以人为本不是科学发展观的最高原则。科学发展观作为唯物史观的组成部分,其最高指导原则是唯物史观。有人鼓吹“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把以人为本置于科学发展观的最高指导原则,这是错误的。“以人为本”只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而不是最高指导原则。王锐生认为,“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以人为本”是马克思社会发展观的一个根本原则,它所体现的是唯物史观体系中的合目的性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则体现了合规律性方面。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有机地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总的来说,“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之间是包含的关系,“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但是,不能将“以人为本”拔到过高的地位,“以人为本”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唯一原则,更不是它们的最高原则。二、从“交叉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从“交叉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主要是厘清以人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关系;以人为本与以人民为本、以民为本的关系;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人权建设的关系。如何理解~XJk,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的关系。有人认为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只是形似,本质上是不相同的,人本主义源于西方人道主义传统,是非马克思主义,而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观点。黄楠森则认为,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同出于人道主义传统,是同一思想、同一传统的不同表述方式。如果从字面意义来说,人本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主义,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抽象的人道主义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改造之后,就变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同样的道理,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改造之后也可以变成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韩庆祥认为,以人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是有区别的。第一,近代西方人本主义注重“类”意义上的人,强调人的共同性、普遍性,忽视人的差异性和个性;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则注重个体意义上的人,强调个性差异,忽视人的社会本质。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是从类、群体、个体三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强调入的社会性,也不忽视人的个性。第二,近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多注重人性改造而轻视社会实践尤其是社会革命,而科学发展观则是把“以人为本”理解为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一种价值理念,强调实践的作用。第三,近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较多地强调自然的、原子式的个人,在价值观上往往取向个人主义。相反,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既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也看到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看到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强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一致。第四,近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更多地强调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目的,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强调人既是目的,同时又是手段,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第五,在以人的什么为本上有本质不同。近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多从人的感性欲望、非理性的情感出发;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强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本。第六,理论基础不同,近现代人本主义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两者的区别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前者是立足于为人民谋幸福,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利益,后者是立足于更好地统治和驾驭人民,为实现自己的统治目的服务;二是理论基础不同,前者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群众史观,后者是历史唯心主义和英雄史观;三是所处的位置不同,前者是“民本位”,把民当主人,把自己当仆人,后者是“官本位”,把民当奴隶,把自己当主人;四是处理方法不同,前者是解放人民、依靠人民、发展人民,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的意义上使用“人本”,后者是愚弄人民,是在控制和约束人的意义上使用“民本”。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以人民为本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黄楠森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人与人民不能等同,人包括所有的人,是人人;人民则是人的主体,人民的范围随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如果将以人为本理解为以人民为本,则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如果将以人为本理解为以所有的人为本,则以人为本是人本主义的命题。马克思主义要在坚持以人民为本的基础上容纳以人为本。党中央一贯强调为人民服务,但从来不是抽象地讲为人服务或为人人服务,从来都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第一位。当前,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涉及人人的事情越来越多,如食品安全问题、生态保护问题、气候变暖问题等等,都涉及所有的人,而不仅仅是关乎人民,于是把人民扩大为人人,采纳社会上通行的以人为本,与此同时也坚持以人民为本的核心。因此,以人为本中的人是人人,而人民是人的主体。以人来排斥人民、取代人民,那不过是西方资产阶级的观点和做法。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关系。高放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两者没有区别。“人民”二字在古代就经常是合组连用的。例如,《诗经?大雅?抑》中有“质尔人民”的说法,意思是说要善于治理你的人民。春秋时期管仲首次使用“以人为本”,后来唐太宗则用“以民为本”,但是,两者的涵义完全一致,都是意指君王要顾及百姓。今天,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民为本”,两者之间没有区别,都是以人民大众为本。今天,如果考虑到“人”中间还有坏人、敌人而弃用“以人为本”的话,那么,是否同样应该考虑在“民”之中还有暴民、刁民而也必须弃用“以民为本”呢?黄楠森则认为,“民”并不等同于“人”,因此不能用“以民为本”来代替“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的外延更宽泛。“民”和“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内涵在历史上有变化。在古代,“民”相对于“君”而言,亦即被统治者;在当代,“民”相对于“官”而言,亦即人民群众,不包括领导者。因此,“民”不能包括所有的人,而“人”则是相对于“物”而言,包括所有的人。可见,“以人为本”的提法有其确切的内涵,不能用别的提法笼统地加以替代。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秦廷国认为,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有相通之处,它们都强调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优先权利,都坚持“人是最终目的”,要求以人的尺度来审视一切、评判一切,以人的利益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当然,二者又有不同之处。首先,二者的视域不同。以人为本主要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的,要求在社会关系中始终做到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中心主义主要是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的,要求在人一自然的系统中,以人为尺度,把人作为利益中心和价值中心。其次,二者解决的问题不同。以人为本要解决的是人本身的问题,要求把一度失落的人的价值还给人本身。人类中心主义则着眼于生态问题,要求解决的是资源危机和环境问题。杨华认为,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人类中心主义片面地强调人类的主体价值,让自然完全为人类服务。然而,全球性问题的出现使一切化为泡影。以人为本是针对全球性问题而提出来的。全球性问题是由人造成的,也需要人自己去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之所以成为问题,原因在于人,其解决方式、解决程度也取决于人。因此,以人为本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它追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以人为本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反动。王灿斌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把人自身设定为最高价值、最高目的,以自身为中心,从自身出发,把其他一切存在物看作是‘为我而存在’的”;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主张尊重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为“自然是人类的精神家园”。郝潞霞认为,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区别在于: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都只具有工具价值,而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为人所用。所以说,人类中心主义是以人的需要和满足为基本道德原则的,它忽视自然的价值,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体现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要求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不能因为人的发展而对自然造成破坏。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人权建设的关系。孟宪平认为,第一,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集中体现。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革命理论,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的各项权利的充分展现。第二,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人权实践的必然趋向。世界社会主义人权实践曾经有过坚持以人为本的辉煌经历,也有过背离以人为本的惨痛教训。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又重新走上了“以人为本”的轨道。第三,以人为本与人权建设在互动中共生。落实以人为本必须注重人权建设,人权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向。共产主义社会是人权的全面实现,也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发展人权的过程,也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的过程。总之,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有其自身独特的、确切的内涵;但是,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以人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以人民为本、以民为本、人类中心主义、人权建设又有相通之处。“以人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以人民为本、以民为本、人类中心主义、人权建设之间既不是互不相容的对立关系,也不是一体两面的重合关系,而是互有交集、互有重叠的交叉关系。三、从“对立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从“对立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主要是厘清以人为本与“物本”、“神本”、“权本”以及极端个人主义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物本”的关系。多数学者认为,以人为本是对“物本”的排斥和否定,“钱本”、“‘资’本”不过是“物本”的具体表现形式,因而与“人本”之间也是对立的。陈学明认为,“以人为本”的命题首先针对的是“以物为本”,“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就是在人与物之间把人放在首位,反对见物不见人,摈弃商品拜物教,真正按照人的需要来组织生产。刘普生认为,从发展观上来理解,“以人为本”是相对“以物为本”而言的,“以人为本”是对“以物为本”的否定。但是,在社会管理层面,“以人为本”的相对面则是管理机关与管理人员,“以人为本”是对“以官为本”的否定。高放则认为,人类社会从来都是“以人为本”的,根本不存在“以神为本”、“以物为本”的发展阶段。世界上本没有神,怎么能说“以人为本”是为了反对“以神为本”呢?今天,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也不是要以物为末。陈志尚的观点与高放先生有相似之处,他认为,以人为本与以物为本不是绝对对立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并不是否定以物为本,而是要求既见物又见人。左亚文认为,在历史领域,“人本”主要相对于“物本”而言。“人本”的存在主要源于“人本”和“物本”的疏离和悖反。“人本”和“物本”之间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相互离异、相互压抑的关系,“物本”的实现以牺牲“人本”为代价,“物本”的实践过程造成“人本”的异化。在致思的起点上,应以“人本”为取向;在实践的过程上,应以“人本”为重心;在结果的评判上,应以“人本”为标准。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神本”的关系。学术界普遍认为,“人本”与“神本”之间是对立的,“人本”是对“神本”的反动。众所周知,人文主义的出场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是对中世纪神本主义僭越的反抗。孑L玲认为,人是相对于神而言的,在神权统治下,神是本,人只能匍匐在神的脚下;我们今天提出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与神、与物相比,人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和终极目的。陈曙光认为,在中世纪,教会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神的权威凌驾于世俗世界之上,神是真正的本体,上帝创造一切,而上帝自己不是谁创造的。所以,《圣经》的第一教义就是:“我是我所是”,意思就是说:上帝自本自因,不需要任何根据,不能从人自身来设想和认识上帝。近代人本主义的兴起正是对基督教神学的一种反叛。作为对基督教教义“我是我所是”这一基本原则的反动,笛卡尔提出了他的第一原则“我思故我在”。他认为,只有“我思”才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包括上帝)的本质,他利用“我思”来否定上帝作为最高存在创造一切、宰制一切的本质的意义。在这里,笛卡尔以“人类中心”取代了“上帝中心”,以“人本”取代了“神本”。上帝的中心地位被推翻之后,目的就是为了重新确立人类的中心地位。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权本”的关系。一般认为,以人为本与“权本”是对立的,是不相容的。“君本”是“权本”在封建社会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在封建社会里,尽管不乏以人为本的开明口号,但是“人本是假,君本是真”。王锐生认为,封建社会中很多开明的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民群众能够成为左右历史的强大力量,因而说出了许多类似“以人为本”的话,如,管子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但这并不等于他们的历史观与现代人完全一样了。以人为本在封建统治者那里往往只是一种开明的统治手段――虽然运用这个手段比起专制杀戮的暴君要好得多。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今天的中国也依然是一个官本位意识浓厚的国家,追求权力、崇拜权力、贪恋权力依然是一部分人的人生理想,依附人格、奴化心理和官本位意识在相当一部分人那里依然根深蒂固。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极端个人主义的关系。极端个人主义是对以人为本的背离。极端个人主义否认他人、集体和社会的价值,认为他人、集体和社会都是使自我丧失自由而发生异化的根源;个人不应依靠他人、集体和社会,而只应依靠自我。极端个人主义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通过消解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来减轻个人的重负,从而全身心地发展自我。陈曙光认为,以人为本必然落实到个体,但不等于以个人为本,更不等于极端个人主义。以人为本必须落?实到个体与极端个人主义是有原则区别的。我们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但并不排斥个人,这与极端个人主义忽视、排斥他人是完全异质的。综上所述,“以人为本”与“物本”、“神本”、“权本”以及极端个人主义之间是对立的关系。从基本内涵来看,“以人为本”与它们之间没有交集的地方;从价值取向来看,“以人为本”与它们之间没有相通的地方。“以人为本”不是对“物本”、“神本”、“权本”以及极端个人主义的批判继承和扬弃,而是一种彻底的颠覆与反动,在价值追求上是完全对立、互不相容的。四、从“并列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从“并列关系”的角度解析“以人为本”,主要是厘清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与能力本位的关系以及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客观规律的关系。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有人认为,以人为本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否定。韩庆祥认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在经济建设中注入“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而不是否定。第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基础。历史经验表面,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以人为本就会达到什么水平。第二,马克思主义认为,虽然经济增长不能等同于人的发展,但是,人的发展也并不是外在于物质生产的发展,而是与物的增长同步。绝不能用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来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第三,忽视人的发展必然走向人的反面。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单纯地为经济而经济,忽视了人本身的发展。经济上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公平缺失、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被物化,等等。第四,以人为本是目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反对“见物不见人”的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最终目的不是经济本身,而是为了使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了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第五,以人为本的理念注入到经济建设之中,可以从两个方向注入:一是从目的方面注入,把人的发展看作经济建设的目的;二是从手段方面注入,通过“人”来推动经济发展…。丙戌指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物质基础。为此,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归根到底,“物的增长”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不能颠倒过来,不能以损害人的生存发展为代价来满足物的增长。在任何时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只是手段,以人为本才是目的。手段服务于目的,目的高于手段。那种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增长速度的做法;只重视经济增长指标,忽视民生指标的做法;只考虑经济繁荣,忽视贫富差距拉大的做法;都是本末倒置,都是与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背道而驰的。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能力本位的关系。韩庆祥认为,能力本位作为一种价值取向,要求冲破过去一直存在的“权力本位”、“金钱本位”、“关系本位”等种种妨碍发展的观念,树立人依凭其能力和贡献配置资源、确立地位、实现价值的观念。张艳涛博士认为,能力本位与以人为本好比鸟之两翼,缺了谁都不行,只有两者都兼顾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够持续发展。能力本位是从能力角度来关注人,是人本理念的具体化,是人本理念在操作层面的一种设置,按照能力本位进行制度设计,实施能本管理,势必会极大地激发人们的热情,极大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能力本位”。传统计划经济的逻辑是:权力配置资源,从而形成了“权力本位”的价值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是:市场配置资源,市场竞争实质上是能力竞争,人要凭能力贡献立足,有为才有位,实力决定地位,发展决定空间,能力实现价值;市场经济要求确立与“官本位”和“钱本位”相对立的“能力本位”的核心价值观,要求树立能力因素主导论、后天作为论的思维方式。如何理解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客观规律的关系。有人认为,在社会历史领域讲阶级和阶级斗争才是同承认社会发展规律一致的,而讲以人为本则是背离客观规律的。其实,事实并非如此。问题在于如何讲以人为本。王锐生认为,离开人的活动,没有社会规律;而人的活动除了体现合规律性的一面之外,还有体现合目的性的一面,以人为本所体现的就是合目的性的一面。以人为本与社会规律二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有机地、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譬如,社会发展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历史既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但是他们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等等;都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李高君认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辨证统一”。“社会规律就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规律,而人民群众的活动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陈先达认为,客观规律是以人为本发展观能否实现的依据。不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就会失去发展的动力和价值目标,从而也就不可能更进一步地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反之,不能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会失去依托。坚持以人为本,本身就包含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或者说,“以人为本”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之一。可见,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能力本位之间,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客观规律之间,均是并列的关系。但这种“并列”不是互不关涉、相互外在的关系,而是互相影响、相互制约、共存共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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