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到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生事迹简介怎么写学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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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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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教字〔2016〕40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少年学生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河源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中学三好学生的通知》(河教思〔2016〕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评选一批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向市教育局推荐评选一批市级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评选和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和推荐条件1、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科学、爱劳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2、学习刻苦认真,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县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  3、身体健康,体育科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等级。  4、推荐市表彰的应自2013年9月以来曾获得县级三好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县级优秀团员称号的在校学生。5、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曾担任或现任学校学生会、团委、班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6、近三年来已评为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参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市、县三好学生和市、县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和推荐对象  1、优秀学生干部:县级评选对象为中学在校生;市级推荐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2、三好学生:县级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在校生;市级推荐对象为在校中学生。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安排
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市级三好学生33名,优秀学生干部13名;局决定评选县级三好学生小学200名,初中133名,高中67名;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初中93名,高中42名(名额分配见附表)。四、评选要求
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候选人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张榜公示,加强监督。
2、各校对推荐评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指标分配,必须兼顾各级各班,扩大影响面,不能把名额集中在某个年级某个班级。3、认真做好评选材料的上报工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表由各校自行双面打印;推荐市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推荐表一份,审批名册一式一份,并提供推荐人获奖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张榜公示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推荐县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推荐表一份,审批名册一式一份。市、县表彰的表格要分类。纸质文件于4月18日前报我局教育股,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审批名册制成电子文档格式发至邮箱:)。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紫金县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度紫金县小学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3.河源市中学三好学生推荐表4.河源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5.河源市中学三好学生审批名册6.河源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名册7.紫金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8.紫金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名册
& 紫金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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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中学生年度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来源:家长帮社区&&&&作者:8183391&&&& 10:04:04
  各中学(含大学附属中学、民办学校、职业高中):
  按照市教委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高中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评选办法
  1.本学年度被评选为校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海淀区三好学生&的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3.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5、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2天。
  三、名额分配办法
  海淀区三好学生名额:高中为学生总数的6%
  初中为学生总数的7%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评选工作的导向性。各校要将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向身边同龄榜样学习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教师和家长中学习和宣传本通知精神,使他们明确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了解评选标准。评选工作开始前应再次组织学生重温本通知精神,并告知家长。
  (三)严格程序,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应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根据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两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各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派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审核,并按照评选工作文件精神及时予以处理。各校要严格按年级学生数的比例分配名额,严禁跨年级占用名额,否则不予审批。认真填写登记表,操行评语要具体真实,体现发展变化,成绩不得涂改。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四)积极探索,完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各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制度,并依据本通知精神,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和激励方式,使学生在各个方面的优秀表现都能得到鼓励和肯定,做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
  (五)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各校通过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搭建学生同伴教育的平台,宣传一批学生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六)为与市级评选及审核时间衔接,请各中学的评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时不再补办审核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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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教发〔2016〕9号
关于评选学年度普通中小学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片区督学责任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株教函〔2016〕30号文件精神,现将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1.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对象:普通中小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2.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普通中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小学阶段学生不列入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株洲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必从当年的醴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产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勤于思考,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2.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标准
1.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高一、高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学习成绩优秀,平时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3%以内,省级干部候选人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5%以内。
2.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成绩以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准,尚未举行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科,以初一、初二四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即以四个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计入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
3.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的文化成绩以五、六年级各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4.凡以等第方式呈现学科考试成绩的县市区,在计算总成绩、平均成绩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成绩计算办法。
5.办理正当转学手续取得学籍后,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的异地转学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就读期间均须符合评选条件。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四)名额分配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省地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2。
2.所有名额均一步到位,任何单位不得突破。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省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以及当年高校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3.确定候选人:按照省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天。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教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市教育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工作股、监审室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市教育局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至株洲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市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各单位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局监审室将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学校要为各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申报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普通高中、初中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及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各一式一份。
(二)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的各项表格内容须填报完整、准确,并盖公章。名册统一用Excel表格形式按推荐顺序分类造册,并报送电子文档。凡未按期报送评选材料的单位,过期不予办理,其评选名额作废。
(三)材料报送时间
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工作股。醴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需上报名册,不需上报审批表。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德育工作QQ群:
附件:1. 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高中部分)
2. 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名额分配表(初中、小学部分)
3.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4.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5.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7.湖南省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8. 株洲市普通高中市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9. 株洲市普通高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10.株洲市普通初中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
11.株洲市普通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12.株洲市普通小学市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13. 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附件3&13由各学校到德育工作群自行下载)
&&&&&&&&&&&&&&&&&&&&&&&&&&&&&&&&&醴陵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
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名 额 分 配 表
(高中部分)
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名 &额 &分 &配 &表
(初中、小学部分)
株 洲 市 级
醴 陵 市 级
醴陵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印发学年度市三好学生推荐表填写范例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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