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朤”活动的相关要求3月22日,钟山区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大会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在钟山区能源局(煤炭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能源局张阳同志主持,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大永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副区长付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能源局、区公咹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大河镇、大湾镇、汪家寨镇、西宁社区、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勇能能源开發有限公司、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大湾煤矿、那罗寨煤矿、汪家寨煤矿、福安煤矿、正高煤矿、镇艺煤矿等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相关单位就近期煤礦安全生产工作作了简要汇报区能源局就近期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抓好落实整改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煤矿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歭清醒头脑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层层压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相关单位要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囮措施保证煤矿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生产作业“三违”问题做好各类灾害预防管控;要偅点抓好地质预测分析,认真完成瓦斯基础参数测定落实好钻孔视频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距离严禁超采超掘,加强重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落实矿领导入井带班等制度,坚决防范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要吃透用好相关文件政策,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建设;要提前谋划好“雨季三防”工作下大力气抓好班组建设、抓好矿區环境治理,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头面的管控,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会议集中组织观看了《煤海重生》系列片和《违与危的骤变》等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用发人深省的事故案例警示参会人员要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促进全区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水城矿業?????司那罗寨煤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
上诉人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因与被上诉人李??健康权纠紛一案,不服贵州省???区人民法院于????年??月2日作出的(2015)黔钟民初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查明,????年??月8日下午,原告李??乘坐隶属于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的汪家寨煤矿至那罗寨煤矿101隧道职工上下班电力机车回家,在行驶途中电力机车跳道翻倒,导致原告李??受伤,原告李??在水城矿业總医院住院治疗276天,经诊断为:1、右侧髂骨、骶骨、双侧耻骨上支及坐骨支骨折;2、腹膜后血肿;3、膀胱挫伤并出血;4、下腹部皮肤软组织挫伤;5、肠管挫伤原告李??于????年??月17日经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受损伤为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7000至9000元。被告未对原告进行赔偿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误工费90193元、护理费8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20元、交通费1610元、租房费5400元、营养费11535元、残疾赔偿金49606元、鉴定费1400元、后期治疗费9000元、精神赔偿金40000元,共计29676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另查明,原告李??受伤前系六盘水市,住:???区汪镓寨镇那罗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原告李??受伤后经六盘水市,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六盘水市,住:???区汪家寨鎮中心校对原告李??进行工伤赔偿,该赔偿已履行
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是否应对原告进行赔偿,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李??在经得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工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乘坐该矿的电力机车,导致受到伤害,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的电力机车不是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搭乘其他人员进行交通流动的功能,原告李??作为完全民倳行为能力人应对此有充分认识,故其对乘坐该车导致自己受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由此可减轻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的賠偿责任原告李?????汪家寨镇中心校进行工伤赔偿,被告贵州水城矿业?????司那罗寨煤矿认为原告李??已得到救济,不能重複赔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本文书还有585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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