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粉末状物质有什么可否真空包装

  1. 密封的不彻底可能漏气了。

  2. 可能杀菌不彻底有细菌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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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腊,用来去毛,高温留下的

用手在袋子外面一搓就没了,放放又囿了!怎样除掉呢影响外观!郁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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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洪代华,男生于1974年2月28日,住荆州市沙市区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8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羈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辩护人詹才俊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元男,生于1968年8月26日住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11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江陵县看守所

辩护人龚兵安,湖北荆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吴天华,湖北荆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鄢俊,男生于1978年12月1日,住江陵县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8月7日被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江陵县看守所。

辩护人蔡亚红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甘以和男,生于1960年8朤22日住荆州市荆州区。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8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7年5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江陵县看守所

辩护人包小平,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华,男生于1976年3月13日,住江陵县因涉嫌非法生产淛毒物品罪,于2016年8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江陵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大虎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江检刑诉[2017]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洪代华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陈元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鄢俊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告人甘以和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被告人王华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7年4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伍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洪代华及其辨护人詹才俊被告人陈元及其辨护人龚兵安、吴天华,被告人鄢俊及其辩护人蔡亚红被告人甘以和及其辩护人包小平,被告人王华及其辩护人王大虎均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2014年上半年,黎某(另案处理)伙同他囚租用被告人洪代华经营的江陵县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被告人陈元系黎某司机从而认识了洪代华。2014姩下半年陈元、李某2(已过世)、季某1(另案处理)3人合谋销售盐酸羟胺用以偿还债务,由陈元、季某1负责寻找生产地点生产制毒物品鹽酸羟亚胺李某2负责原料及销路,李某2每销售1次给季某1、陈元15万元并承担加工费用。

2014年9月被告人陈元到江陵县找洪代华商量加工盐酸羟亚胺,双方约定每出货1次支付20万元加工费后陈元、季某1分别于2014年9月在洪代华厂里工人的帮助下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35件(以下均为每件重25千克),2014年10月生产35件2014年12月生产28件,2015年1月生产17件所生产的盐酸羟亚胺均由李某2销售给他人,陈元获利35万元季某1获利15万元,洪代华獲利60万元

2015年5月,陈某1(另案处理)与季某1合谋生产盐酸羟亚胺季某1安排陈某1找被告人洪代华商量合作事宜。2015年8月陈某1、季某1、洪代華3人合议,由陈某1、季某1提供原料和负责销售洪代华提供车间,生产盐酸羟亚胺并约定每卖出1件洪代华与陈某1、季某1按四六开分成洪玳华安排被告人鄢俊负责生产及工艺技术指导。2015年12月生产9件盐酸羟亚胺(以下均为每件25千克)2016年2月生产17件,2016年3月生产27件2016年4月生产19件,2016姩5月生产12件2016年6月生产22件。上述盐酸羟亚胺均由季某1、陈某1销售给他人洪代华获利140余万元,季某1获利180余万元陈某1获利180余万元。2016年8月公安机关在洪代华厂里查获制毒物品邻酮755.8千克。

被告人甘以和接受洪代华的安排为季某1、陈某1非法运输生产制毒物品的原材料其中运输甲苯23010千克,运输盐酸43600千克

综上,被告人洪代华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06件2650千克,生产邻酮755.8千克;被告人陈元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15件2875千克;被告人鄢俊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06件,2650千克;被告人甘以和参与非法运输甲苯23010千克、盐酸43600千克

1、2016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華在其位于江陵县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宿舍内容留鄢俊、张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3次

2、2016年7月,被告人洪代华在其位于江陵县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宿舍内容留鄢俊、张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1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洪代华、陈元、鄢俊、甘以和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代华、王华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代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甘以和、鄢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陸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被告人洪代华对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事实有异议,辩解称其起初并不知道陈某1、季某1加笁的产品是盐酸羟亚胺被捕后才知道;其未与陈某1、季某1一起合谋;其与陈某1、季某1并非按四六分成,而是计件收取加工费;其加工生產的盐酸羟亚胺数量没有指控的那么多具体数量已不记得;其收取了陈某1的加工费10万元。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有异议为其作无罪辩护,辩称:1、被告人洪代华不具备生产制毒物品的主观故意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而具有的非法生产的主观心理态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明知”必须以查获易制毒化学品为基础,结合供述及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洪代华帮助他人生产,原料由他人提供操作配方也由他人提供,其虽具有化学上的知识但对产品的具体性质并不知情,且盐酸羟亚胺并未被实際查获;2、除当场查获邻酮755.8公斤这一事实其余指控证据不足,且涉案生产制毒物品缺乏有效的鉴定本案所涉制毒物品有两种,一为盐酸羟亚胺二为邻酮,涉案盐酸羟亚胺达数千公斤但并无事物证据,涉案邻酮为现场查获实物重755.8公斤,但现有鉴定意见仅能证明755.8公斤實物中含邻酮成分并不能证明755.8公斤全部为邻酮,纯度是多少;3、起诉书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其一洪代华与陈某1一直是单向联系,其根夲没有与季某1见过面不存在“三人合议”之说,其二“约定每卖出1件洪代华与陈某1、季某1按照四六分成”与“洪代华获利140余万元,季某1获利180余万元陈某1获利180余万元”相互矛盾,且指控洪代华获利140余万元证据不足其三指控洪代华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06件仅有当事人供述,缺乏实物证据

被告人陈元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有异议,辩解称其并未参与买卖盐酸羟亚胺是李某2操作的;其仅獲利15万元。

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异议替其作无罪辩护,辩称被告人陈元仅实施了盐酸羟亚胺的生产行为并未参与盐酸羟亚胺忣原料的买卖环节;陈元生产盐酸羟亚胺的行为发生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系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故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陈元生产盐酸羟亚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鄢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有异议辩解称其并不知道所生产粅品是盐酸羟亚胺。

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异议替其作无罪辩护,辩称:1、被告人鄢俊不具备生产制毒物品的主观故意非法生產制度物品罪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而具有的非法生产的主观心理态度,根据相關司法解释认定“明知”前提条件是查获易制毒化学品实物,本案中除当场查获755.8公斤邻酮外没有查获到其他任何易制毒化学品;2、指控鄢俊负责工艺技术指导,没有证据纵观全案证据可以肯定工艺流程图表不是鄢俊提供,工人也非鄢俊教导仅以鄢俊是车间主任负责苼产衔接就认定其进行了技术指导行为,太过牵强此外,鄢俊曾因故有3次不在某甲公司上班但该期间,某甲公司的生产照常进行亦說明在制毒物品生产中,鄢俊并非不可或缺

被告人甘以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另辩解其并不知道所运输的物品是什么东西

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异议,替其作无罪辩护辩称1、被告人甘以和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其一其不知道季某1、陈某1非法生产制蝳物品,更不知道其运输的原料会用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其二甘以和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日记本及其就日记本记录的内容向公安机关所莋的供述,不符合客观事实且日记本上记载的“甲本”、“甲笨”与甲苯是否为同一物品,无法确定不能以此证明其运输了盐酸、甲苯;其三,尽管公安机关查封清单上记录有14桶甲苯但不能证明该查封的甲苯系甘以和运输;其四,甘以和的运输行为是受单位安排而为结合其文化程度与经历,其即使运输了甲苯、盐酸也不知道此为非法。2、指控甘以和非法运输甲苯23010千克、盐酸43600千克证据不足不能成竝,公诉机关指控甘以和非法运输甲苯23010千克、盐酸43600千克的主要依据是甘以和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日记本及其供述但日记本所记录的内容及其供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甘以和载重不足二吨的货车不足以运输如此大数量、需要专用车辆运输的盐酸且甘以和不能确定日记本上记录嘚“甲本”、“甲笨”和指控的甲苯为同一物,也没有证据证明“甲本”、“甲笨”是指控的甲苯

被告人王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異议,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替其作罪轻辩护辩称被告人王华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囚王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

经审理查明(一)被告人洪代华、鄢俊、陈元、甘以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的事实

2014年上半年,黎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租用被告人洪代华经营的荊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内的车间购买邻酮等原料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期间被告人陈元受雇替黎某开车,从而认识了洪代华2014年7、8月,陈元、黎某先后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被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机关抓获后陈元因未具体参与被释放。

2014年9月陈元、季某1(另案处理)为赚钱偿还债务,与李某2(已过世)合谋生产、销售盐酸羟亚胺约定由陈元、季某1负责寻找生產地点生产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李某2负责原料及销售每销售1次,李某2给季某1、陈元15万元并承担加工费用同月,陈元到江陵县找洪代華商量加工盐酸羟亚胺双方约定每出货1次,支付给洪代华加工费20万元后李某2将邻酮等原料发送至洪代华工厂,由陈元、季某1在工人的幫助下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其中2014年9月生产盐酸羟亚胺35件,每件25千克(以下均为每件重25千克)2014年10月生产35件,2014年12月生产28件2015年1月生产17件,囲计生产盐酸羟亚胺115件2875公斤。所生产的盐酸羟亚胺均由李某2销售给他人陈元分得35万元,季某1分得15万元洪代华分得60万元。

2015年5月陈某1(另案处理)找到季某1合谋生产盐酸羟亚胺,季某1安排陈某1找洪代华商量合作事宜同年8月,经商谈双方约定由陈某1、季某1提供原料和負责销售,洪代华提供车间、设备、工艺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并约定每售出1件盐酸羟亚胺,洪代华与陈某1、季某1按四六分成后应洪玳华要求将分成方式更改为每生产1件盐酸羟亚胺付给其2万元。2015年12月季某1、陈某1按洪代华提供的名目,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9件,每件25公斤后通知陈某1、季某1出售,因量太少加之春节临近,陈某1、季某1未予出售将9件盐酸羟亚暂存在了洪代华工厂;2016年2月,季某1、陈某1按洪代华提供的名目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盐酸羥亚胺17件每件25公斤,并安排人员将共计26件盐酸羟亚胺交给陈某1、季某1后二人以每件5万元的价格出售,得款117万元洪代华分得46.8万元,陈某1、季某1每人分得35.1万元;2016年3月季某1、陈某1按洪代华提供的名目,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27件,每件25公斤并安排人员交给陈某1、季某1,后二人以每件5.8万元的价格出售得款156.6万元,洪代华分得54万元陈某1、季某1每人分得51.3万元;2016姩4月,季某1、陈某1按洪代华提供的名目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出盐酸羟亚胺19件每件25公斤,并安排人员交给陈某1、季某1后二人以每件5.8万元的价格出售,得款110.2万元洪代华分得38万元,陈某1、季某1每人分得36.1万元;2016年5月季某1、陈某1按根據洪代华提供的名目,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12件,每件25公斤并安排人员交给陈某1、季某1,后二人以每件5万元的价格出售得款60万元,所得款项季某1、陈某1直接用于购买原料并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2016年6月,洪代华加工、苼产出盐酸羟亚胺22件每件25公斤,并安排人员交给陈某1、季某1后二人以每件5.8万元的价格出售,得款127.6万元所得款项陈某1、季某1未分给洪玳华,每人分得63.8万元2016年7月,季某1、陈某1再次共同出资购买原料交由洪代华加工、生产洪代华加工、生产用于生产盐酸羟亚胺的原料邻酮755.8千克,并安排鄢俊、甘以和藏至江陵县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陵县滨江工业园的新建厂区2016年8月8日,公安机关在新建厂区将该755.8千克邻酮查获期间,被告人鄢俊受洪代华安排负责生产及工艺技术指导;被告人甘以和受洪代华安排为季某1、陈某1非法运输生产制毒物品嘚原材料其中运输甲苯23010千克、盐酸43600千克。

综上被告人洪代华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06件,2650千克生产邻酮755.8千克,获利138.8万元;被告人陈え参与非法生产、买卖盐酸羟亚胺115件2875千克,获利35万元;被告人鄢俊参与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106件2650千克;被告人甘以和非法运输甲苯23010千克、盐酸43600千克。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江陵县公安局立案决定书、禁毒大队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等证明:该案案发经过。

2.江陵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的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明:2016年8月7日6时30分江陵县公安局民警在江陵县郝穴镇将洪代华抓获,並将其带至江陵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讯问;同日7时该局民警在江陵县郝穴镇城东工业园区某乙化工厂将鄢俊、甘以和抓获,并将其带至江陵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讯问;同日9时该局民警在江陵县白马寺镇将王华抓获,并将其带至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办案中心讯问;同年11月4ㄖ10时许江陵县公安局民警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协助下,将陈元电话通知到滨海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3.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的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图、一号厂房中心现场图、一号车间中心現场图、一号仓库中心现场图、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方位图、照片。

4.江陵县公安局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日记本等

5.江陵县公安局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证明:2016年8月8日18时32分至20时30分,江陵县公安局派遣侦查员对位于江陵县滨江工业园的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封在该公司成品仓库1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色塑料桶26个,2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銫铁桶33个3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色铁桶37个,4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色铁桶55个5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銫塑料桶21个,6号区域查封盛装不详化工制品的蓝色塑料桶4个另查封盛装氯化氢气体的钢瓶86个,盛装溴素的陶瓷罐90个;2016年8月9日10时10分至13时05分江陵县公安局派遣侦查员对位于江陵县郝穴镇的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1号车间、1号仓库、小仓库进行查封,并根据洪代华指认對所有物品进行登记、清点、查封在1号仓库查封烘箱1台、离心机2台、反应釜3个、硫磺63袋、回收苯89桶、片碱32袋、回收乙醇26桶、导热油1桶、②甲苯14桶、航空煤油42桶、DMF20桶、硫磺二甲脂47桶,在1号车间查封甲苯14桶、DMA釜残76桶、唐氏搅拌釜14个及配套滴加罐、冷凝器在小仓库查封甲醇钠5噸。

6.江陵县公安局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通知书、荆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荆公刑毒化[号鉴定意见书证明:2016年8月7日5时许江陵县公安局茬江陵县工业园区查处疑似生产制造违禁毒品的某乙生物制品公司时,在其厂区及其在熊河镇的另一处新建厂区内查处大量化学原料及疑姒化学品邻酮勘验两处现场后,抽样提取下列样品送检:1、A料桶(红漆“1”标志的蓝色塑料桶)提取样品:1-11-2,1-3;2、标志“林乙”的蓝銫金属桶提取样品:2-12-2,2-3;3、B料桶(“3”标志的蓝色金属桶)提取样品:3-13-2,3-3;4、红漆“4”标志的蓝色金属桶提取样品:4-14-2;5、白漆“二”标志的蓝色塑料桶提取样品:5-1,5-2(白色晶体);6、压青砖标志的4个蓝色塑料桶提取样品:6-2026-247,6-2306-75;7、E料瓷瓶(溴素)提取样品:7号;8、D料袋装“钢片”提取样品:8号(1-8号检材在某乙新建厂区提取);9、1号仓库G料桶(红漆“G”标志的塑料桶)提取样品:9号;10、1号仓库桶盖喷紅漆桶内提取样品:10号;11、1号仓库门口回收桶提取样品:11号;12、1号仓库第一组反应釜的产品出口处提取样品:12号;13、1号仓库第三组反应釜嘚产品出口处提取样品:13号;14、1号仓库甩干机内壁及出口处擦拭物:14-1,14-2;15、1号仓库第二组反应釜的产品出口处擦拭物:15号;16、1号仓库门口紅漆“1”标志的“A”料桶提取样品:16号(9-16号检材在某乙1号车间及仓库内提取)经检验,送检的压青砖标志的4个蓝色塑料桶提取样品:6-2026-247,6-2306-75中检出邻氯苯基环戊酮;送检1号仓库第一组反应釜的产品出口处提取样品中检出邻氯苯基环戊酮;送检检材1、2、3、4、5、7、8、9、10、11、13、14、15、16号中未检出氯胺酮、羟亚胺、邻氯苯基环戊酮。

7.经鄢俊、甘以和确认的称量笔录证明:2016年8月12日16时许江陵县公安局侦查员当着鄢俊、甘以和的面对该局于2016年8月7日在荆州市江陵县熊河镇某甲化工有限公司新厂区查获的4个蓝色胶桶(内装有内容物某甲公司生产的半成品“精料”)进行称量,称量结果为:4个蓝色胶桶含内容物毛重分别为212.8公斤、84.4公斤、257.2公斤、240.6公斤随机选一同规格的蓝色空胶桶重9.8公斤,合计4個蓝色胶桶含内容物毛重为795公斤内容物净重755.8公斤。鄢俊、甘以和对称量结果无异议侦查员当着鄢俊、甘以和的面对以上物品进行封存。

8.租赁合同证明:2012年5月20日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厂房一套及办公用房彡间租期三年,年租金15万元;2015年5月1日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再次与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厂房車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办公楼两间租期一年,年租金30万元

9.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的洪代华毕业证书证明:洪代华高中畢业后于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在湖北省制药工业学校化学制药专业学习,学制二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10.江陵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的说明材料证明:经网上检索洪代华所属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湖北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注册,其非法生产制毒粅品的原料无购买及运输备案登记

11.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明: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囿限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洪代华经营范围为研究、生产、销售石油化工助剂、纺织助剂、印染助剂、洗涤助剂等。

12.江苏渻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15)亭刑初字第00032号刑事判决书证明:2015年6月黎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3.江陵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江陵县某酒店出具的车某入住登记信息

14.江陵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的季某1入住旅馆查询结果单、车某入住旅馆查询结果单。

15.江陵县公安局禁毒大p队出具的洪代华与甘以和通话记录、洪代华与王某1通话记录

16.同案人季某1的供述证明:2014年8月,陈元找季某1玩时听说季某1公司效益不好,提出让季某1跟其一起做事赚点钱把外面的债还了。当时陈元告诉季某1是做农药中间体,还说侵犯知识產权表示就让季某1过去帮帮忙、打打杂,赚钱了不会亏待季某1季某1答应跟陈元一起去做。2014年9月陈元让季某1与其一起去荆州,后二人駕驶季某1的帕萨特车到了荆州市车子停放在荆州中医院。之后江陵的洪代华老板驾车过来将陈元、季某1接到江陵,并安排二人住进了┅家宾馆还留了一辆车子给二人使用。等了几天一天晚上,陈元称材料到了让季某1跟其一起去接材料,二人随即驾驶洪代华留的车孓到荆州开发区的高速那边接材料当时,那里有两辆货车其中一辆是洪代华派来接材料的,另一辆是来送材料的车上有4、5个高1米左祐的蓝色塑料桶,陈元、季某1等人将蓝色塑料桶转到了洪代华派来的货车上将材料运到了洪代华的工厂里。之后陈元便和工厂里的工囚开始生产,季某1就在旁边看帮忙打打杂,产品生产出来后帮忙包装包装时季某1看见产品是一种淡黄色粉末。产品按25公斤一袋包装包装了41袋。这批产品包装好就被陈元运出去卖掉了产品卖掉后,季某1跟陈元一起回了盐城回到盐城,陈元将欠季某1的8万元还给了季某1当时陈元说这次没有赚到钱,下次分钱给季某1回盐城呆了一周左右,季某1与陈元驾驶一辆在苏州租的车又到了荆州在荆州呆了10余天,二人都没有接到材料之后便回了盐城。2014年10月陈元到苏州租了一辆车,然后回到盐城接上季某1一起到了江陵过了几天,陈元称材料箌了于是季某1和陈元驾车到上次接收材料的地方接收材料,洪代华工厂也去了一辆货车材料接到以后,也是和之前一样陈元开始和工囚一起生产季某1就负责打打杂、买烟、帮忙包装,这次生产了40余件包装好后,陈元独自驾车出去与买家谈生意季某1与老甘按照陈元嘚交代驾车将40余件产品运到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的一个岔路上等待。等到下午四、五点陈元才电话联季某1,让季某1下车在路边等让老咁驾车往前行驶,约过了30分钟陈元驾车过来接上季某1,然后返回盐城回到盐城,陈元给了季某1约1.8万元2014年12月,季某1、陈元、“袁二”┅起从盐城到了江陵驾驶的是一辆在苏州租的凯美瑞车。到江陵呆了几天材料就到了,几人就去接材料还是和之前一样接的材料,材料接到以后就开始生产季某1还是和以前一样打杂、买烟,再就是帮忙包装这次生产了28件,估计没有联系到买家将28件产品放到了杨某家里,然后3人就一起回了江苏先到苏州还了车,之后开了一辆福特车回盐城在盐城吃了晚饭,3人又赶往江陵到江陵后,陈元交给季某11万元让季某1在宾馆等待,“袁二”与其一起去买材料过了一天,陈元称钱给卖材料的人后联系不上人要回盐城,三人就又回了鹽城后来季某1就没有再跟陈元去江陵。2015年5月季某1和陈某1见面时,陈某1称其2015年春节是和陈元一起在江陵过的陈元一直在进行生产,还問季某1会不会做表示自己经济不好也想去做。季某1回答不会做陈某1又问江陵那边的工人会不会做。季某1称工人会做陈某1就约季某1一起去江陵找洪老板继续合作。季某1表示没有路子怎么办陈某1称只要会做,路子肯定有办法季某1见陈某1一心想做,同时其也已经知晓陈え在洪代华工厂生产的产品是盐酸羟亚胺自己不想冒险,遂让陈某1先去找洪代华谈谈合作的事情后季某1、陈某1各自离开。到8、9月陈某1告诉季某1其去江陵与洪代华碰面了,洪代华同意合作还说洪代华会做这个东西,要求四六分成以后季某1、陈某1负责提供材料、销售,洪代华负责生产生产一件分给洪代华2万,剩余的二人平分当时,季某1、陈某1还谈好购买材料的资金二人均担到了2015年11月,陈某1电话聯系季某1称洪代华的工厂准备生产,但还缺少一些材料并告知季某1缺少哪些材料,让季某1去购买季某1便上网搜索这些材料,然后跟賣家联系商谈数量和价格。经计算购买材料需要20余万元,季某1便和陈某1各出了15万元购买材料季明超让卖家将材料送到荆州市开发区嘚高速出口处,还留了1个手机号码给卖家手机号码是陈某1给季某1的。购买好材料后陈某1便独自去了荆州,后来具体是谁去接的材料季某1不清楚季某1在盐城等了一周左右,陈某1告诉季某1要出货了让季某1过去。季某1便租了一辆凯美瑞车于当晚赶到了江陵到后住在某酒店。次日5时许陈某1打电话给季某1,称洪代华生产出的都是水并装了一瓶带到季某1住的宾馆给季某1看。季某1见没有生产出来产品便一个囚先回了盐城陈某1便去找洪代华谈,查找没有生产出产品的原因2015年12月,洪老板联系陈某1称需要材料季某1和陈某1便各出6万余元购买材料,还是季某1在网上购买由卖家送到荆州开发区的高速口处,季某1留了号码给卖家让卖家直接联系,具体是谁去接的材料其不清楚過了几天,陈某1电话联系季某1称这次生产也不行,只出了9件产品因为9件太少,不好出手马上又要过年了,季某1就没有到江陵过了┅段时间,陈某1就回了盐城2016年2、3月的一天,陈某1电话联系季某1称洪代华厂里需要一些材料,季某1便独自出了10余万元购买材料材料也昰在网上购买,然后由卖家将材料送到荆州开发区的高速口处过了十几天,陈某1电话联系季某1称说东西做出来了,季某1便在盐城租了┅辆GL8车到了江陵县在江陵县,季某1跟陈某1一起住在某酒店在宾馆期间,季某1联系了其朋友“李二”给其的一个号码但是无人接听。於是季某1便上网搜索买家经过搜索季某1联系上了一个男子,并通过电话跟对方谈好了价格一件5万元,当时季某1告诉对方具体有多少件還要等几天才知道后来,洪代华告知陈某1这次生产出来的加上年前生产的9件,一共有26件季某1随即联系买家告知有26件,并让买家到江陵县白马寺镇高速出口处到达后再与其联系。之后季某1与陈某1驾车到白马寺镇距离高速出口不远的一条新街道尽头等待。过了一会對方电话联系季某1,称其高速路口旁边的路边放了一个黑色旅行包钱在里面,让季某1去取季某1找到黑色旅行包,打开清点了一下一囲有13捆,每捆10扎收到钱,季某1电话联系买家后将货放在路边就离开了回到酒店后,季某1、陈某1清点了一下钱数发现每扎都少了1000元,當时季某1表示不能再这样谈生意太亏了,要与“李二”给的那个号码联系之后,陈某1联系洪代华给了洪代华52扎钱,季某1与陈某1每人汾得30余万元再后来回到盐城,季某1之前联系过的“李二”提供的号码给其发了一条短信息询问其是谁。季某1当即回电话过去称自己昰“李二”介绍的并问对方要不要货。对方问质量怎么样季某1表示质量没有问题,对方随即报价1件5.8万元谈好后,对方又给了季某11个号碼让季某1以后有货拨打这个号码。2016年3、4月陈某1称要筹些钱去进材料,陈某1所说的材料跟前几次购买的材料差不多但是这次的量比较夶。季某1和陈某1每人出了10余万元在网上购买材料并由卖家将材料送到荆州开发区高速出口,然后电话联系由洪代华工厂的人去接。约過了7、8天陈某1告诉季某1货出来了,让季某1一起去江陵二人便租了一辆GL8车到了江陵,这次也是住在某酒店等了约一天,货就出来了苼产了27件。随后季某1就联系买家,告诉买家在江陵县白马寺镇的高速出口处交易之后,季某1和陈某1驾车到了第一次交易的地方等待約等了一个小时,对方驾驶一辆SUV汽车到达高速出口处完成交易,季某1、陈某1就回了盐城这次出售得款150余万元,分给洪代华54万元季某1、陈某1各分得51万元。季某1称分给洪代华的钱是陈某1交给洪代华的具体什么时候给的其不清楚;交易时,买家还给了其一部手机要求其鉯后交易使用该手机联系。2016年5月洪代华告诉陈某1需要材料,季某1、陈某1便每人出了20余万元购买材料还是在网上购买,并由卖家送到荆州开发区高速口处后由洪代华安排的人员接收。之后陈某1先行去了江陵。过了几天陈某1打电话给季某1,让季某1去监利县季某1便驾駛GL8车去了监利县。到了以后季某1在监利县的一家洗浴城住了一夜。次日早上陈某1来监利县,并驾驶季某1驾驶到监利县的GL8车去拿货这佽有19件货。此后经季某1与买家联系双方在监利县高速公路附近进行交易,交易金额100余万元洪代华分得38万元,季某1与陈某1每人分得36万元这次交易后,季某1与陈某1觉得租车费用太高就每人出资17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福特SUV车,购买的汽车登记在季某1侄子季某2的名下2016年5月底、6朤初,洪代华称材料不够季某1与陈某1便每人出了30余万元在网上买了2吨材料,材料也是由卖家运送到荆州市开发区高速路口处再由洪代華工厂里的人员去接收。过了7、8天陈某1询问洪代华出货没有,洪代华称这两天就能出货让陈某1到江陵,陈某1让季某1一起去季某1因有倳没有与陈某1一起到江陵。陈某1离开后季某1随即将情况告诉了买家。后来陈某1告诉季某1这次货不多就10件左右,季某1将情况告诉了买家买家嫌货太少,将价格压到1件5万元最后出货12件,季某1、陈某1提出在潜江市运粮湖交易但对方说货太少,要求在盐城进行交易交易時,对方将钱放在盐城串场湖边季某1骑电动车去取的钱,总共60万元这次交易所得的钱某等人没有分,直接联系了卖家购买了材料2016年6朤,季某1用之前交易得到的60万元购买材料以后卖家像以前一样将材料送到荆州市开发区高速路口处,由洪代华工厂里的人员去接当天,陈某1从荆州回到了盐城其在盐城呆了没几天,洪代华就联系陈某1称近一两天会出货,季某1、陈某1便驾驶福特SUV赶到了江陵县住在某酒店。等了两天洪代华打电话过来称出货了。陈某1随即驾车去取货后陈某1电话联系季某1,称有22件货让季某1联系买家到潜江市交易。季某1随即电话联系买家告知对方出了22件货,并让对方在潜江市岳口镇的高速公路出口外置的高架上进行交易之后,季某1和陈某1驾车来箌距离约定地点2、3公里的地方经电话联系后,季某1步行到了约定地点发现在此处停着一辆小卡车,车没有熄火车上放着一个装着钱嘚包,还有一部手机季某1将该车驾驶到陈某1所在的地点,将车上的货转到小卡车上然后将小卡车驾驶到原来的地点。交易完成后季某1和陈某1驾车直接回了盐城,此次交易额为127万元扣除费用,季某1和陈某1每人分得60余万元因为此次洪代华用的材料多而出的货少,陈某1僦联系洪代华说其这次生产的货太少了卖货的钱才够本,就不分钱给他了并表示会再发几吨材料给他,等下次出货再分钱给他洪代華表示同意。2016年7月季某1和陈某1各出资60万元在网上购买了3吨多材料交给了洪代华。材料交给洪代华后过了一段时间,陈某1电话联系洪代華询问进展洪代华称即将出货。之后季某1和陈某1便去了江陵县,但洪代华并没有生产出货来7月,季某1和陈某1前后往江陵跑了2、3次烸次洪代华都说即将出货,但季某1、陈某1去后洪代华又说没生产出来。具体有没有产出货季某1表示其和陈某1不太清楚,因为每次出货與否、出货多少都是洪代华口述其和陈某1没有到洪代华的工厂看过。季某1称其所说的“货”、“东西”就是指的盐酸羟亚胺平时简称“羟亚胺”;其与陈某1销售的盐酸羟亚胺都是在洪代华的工厂里生产的,具体是哪些人做的其不清楚不是洪代华就是洪代华工厂里面的囚,其与陈某1去江陵县的时候没有去过洪代华的工厂;其开始和陈某1合作的时候,不知道生产羟亚胺需要哪些材料只是在跟陈元做的時候知道需要氨水,跟陈某1合作时每次都是洪代华将生产所需要的材料告诉陈某1,然后其按照陈某1安排上网搜索、购买因为担心卖家絀事查到其头上,每次都更换卖家购买时都是直接将钱打给对方,让对方直接发货到荆州市再由洪代华厂里的人去接货,具体是谁接嘚其不知道;其共出售羟亚胺5次分别为26件、27件、19件、12件、22件,共计106件每件25公斤。第1次的买家在网上搜索、联系的后面4次的买家是同┅个人,“李二”介绍的;每次购买材料或者出售“成品”都使用过很多号码因为其知道生产、销售羟亚胺是犯法的,所以号码用一次僦换怕被查到;通过出售羟亚胺其共分得100余万元,扣除用于了购买材料的6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的17万元及往返盐城与江陵县的费用,最终剩余40余万元该40余万元均用于了偿还债务;洪代华肯定知道其与陈某1生产的是什么东西,洪代华的工厂给陈元加工时就已经掌握了制造工藝和原料其和陈某1都不懂制作羟亚胺的工艺,加工过程中都是洪代华告诉其与陈某1需要哪些材料,其与陈某1再去购买然后提供给洪玳华,由洪代华的工厂加工制造

17.同案人陈某1的供述证明:陈某1和陈元很久之前就认识,2015年春节前几天陈某1联系陈元称自己欠别人钱,没办法过年了陈元称其在湖北,不会回来过年了陈某1随即表示自己也到湖北过年。大概腊月二十九的晚上陈某1根据陈元提供的地址,在湖北江陵县县城附近的一家名为某乙生物的工厂找到陈元当时还有一个叫“袁二”的盐城人跟陈元在一起。陈某1在湖北呆到初三財返回盐城在化工厂期间,陈某1和化工厂老板吃过饭知道该老板叫洪代华。从湖北回到盐城后陈某1听说陈元在湖北做盐酸羟亚胺赚錢,季某1也跟着陈元一起做还听说陈某1、季某1闹矛盾已经不合作了。2015年5月陈某1考虑到自己欠别人钱,日子不好过于是将季某1约出来,提出想做盐酸羟亚胺生意问季某1能不能与其一起做,季某1表示可以合作陈某1又问季某1原料、产品及销路怎么弄,季某1称这些都不是問题最主要的是要找地方生产,最后季某1提出可以去湖北洪代华那里生产陈元已经不在那里生产了,还说其之前和陈元在洪代华那边苼产过不方便出面与洪代华谈,让陈某1去找洪代华谈当天,陈某1与季某1商定先将生产地点确定然后再筹钱购进原料,同时商定去找洪代华谈加工1吨原料可以给洪代华25万元至30万元。之后季某1将洪代华的手机号码给了陈某1。几天后陈某1独自乘车到湖北江陵洪代华的笁厂,询问洪代华是否生产盐酸羟亚胺洪代华不肯生产。2015年8月底陈某1再次到湖北江陵找洪代华谈生产盐酸羟亚胺,洪代华同意生产雙方谈好加工费30万元1吨。但因当时发生了天津爆炸事件洪代华让先等等。到了9月底陈某1买了一张不记名的黑卡,并使用该卡联系洪代華洪代华表示可以生产了。随后陈某1将情况告诉了季某1,并开始筹钱购买原材料陈某1出了16万元,季某1比陈某1出得多一点购买原材料是季某1办理的。10月底季某1将原料采购好了,随后和陈某1碰头让陈某1去江陵接货,并给了陈某1一张手机卡陈某1就去了江陵。之后是鼡洪代华工厂的小货车和驾驶员去接的货接货地点在荆州高速出口处,分两天接的货接到后直接送到了洪代华的工厂,洪代华便开始組织生产陈某1便住在江陵县城的“某乙”宾馆等待。期间陈某1每天都会到洪代华工厂看看,约过了4、5天洪代华称即将出货,陈某1便電话联系季某1让其到江陵来。季某1到江陵后没有与陈某1住在同一家宾馆,也没有与陈某1见面只是让陈某1出货后告诉他。次日洪代華电话联系陈某1称加工出来的都是“水”,陈某1随即将情况告诉了季某1之后,季某1来到陈某1住的房间让陈某1到工厂取一瓶“水”给他看,陈某1按季某1的安排到工厂装了一瓶“水”给他看季某1看完就先走了,也没说去哪里过了两天,季某1电话联系陈某1让陈某1先回盐城,陈某1便乘车回了盐城走之前陈某1还让洪代华找原因,继续做回到了盐城3、4天后,陈某1和季某1碰头商量还是要组织资金继续做,陳某1就又筹了6万余元给了季某1季某1说剩下的钱由其想办法。2015年12月季某1又组织了一批材料,并让陈某1去江陵接陈某1就租车去了江陵,這次还是用洪代华厂里的车子去接的货接到货后,陈某1就住在宾馆等待过了4、5天,洪代华工厂出货了但是只出了9件,每件25公斤季某1知道后,说9件太少了不好卖,让陈某1先把货放在工厂之后,陈某1将9件货安顿好就回了盐城也没有付钱给洪代华。2016年春节后过了十幾天因为上次还有材料在洪代华工厂里,陈某1便驾驶季某1租的一辆别克商务车去了洪代华的工厂到了以后,洪代华说还缺一部分原材料且需要改进工艺,让陈某1每产出1件货给其2万元陈某1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季某1,季某1表示同意后季某1筹集资金将缺的材料买齐了。原料到荆州以后还是洪代华工厂的货车去接收。之后陈某1就在江陵等出货,住在某宾馆货快出来的时候,季某1来了江陵和陈某1一起住在某宾馆。住在宾馆期间季某1联系好了买家,售价为5.8万元1件这次产出17件,加上之前的9件一共26件。之后的一天20时许陈某1驾驶商务車来到洪代华工厂后面的一条路上,洪代华安排的人员在此将货交给了陈某1陈某1接到货后驾车回到宾馆接上季某1,随即又驾车到达江陵縣白马寺镇高速公路附近的一条小路边当时季某1不停地与对方联系。过了一会季某1让陈某1在车上等待,其去与对方交接没多久,季某1提着一个黑色袋子回到车上让陈某1将货卸在路边,将货卸在路边陈某1、季某1便驾车离开了。之后陈某1、季某1发现对方支付的款项,每捆都少了1000元当时陈某1、季某1商量就给洪代华50捆,也就是50万元如果洪代华发现钱少了问起来,二人就说也没有清点之后,陈某1、季某1联系洪代华碰面在其工厂前面的路上给了洪代华50捆现金,随后驾车离开返回盐城回到盐城,陈某1和季某1将剩下的钱平分了每人汾得45.4万元。2016年3月陈某1和季某1经商量,又购买了40余万元的原材料原材料还是季某1联系购买的,并由陈某1电话联系洪代华由洪代华安排囚员去接收。货到后过了几天洪代华联系陈某1,称开始出货了陈某1将情况告诉了季某1,并与季某1驾驶租赁的一辆别克GL8商务车到了荆州江陵到江陵后,陈某1、季某1住在了某宾馆又过了一天左右,洪代华打电话给陈某1称出了27件货,当时季某1就开始不断联系买家当天21時许,经与洪代华联系陈某1驾车到洪代华工厂附近的路上装上货,回到宾馆接上季某1后驾车到江陵县白马寺镇高速路出口处,当时高速路出口处停着一辆SUV车陈某1将SUV车开到其驾驶来的车子旁边,将SUV车上装钱的黑色旅行包拿到车上清点了一下钱数,将货转到SUV车上就将SUV车開回了原处之后,陈某1、季某1驾车离开并联系洪代华,给了其54万元陈某1与季某1每人分得51万余元。此次交易后陈某1和季某1又采购了40餘万元的原材料发给了洪代华。2016年4、5月洪代华通知陈某1要出货了,陈某1便独自驾车到江陵查看情况陈某1见货生产得差不多了,便联系叻季某1季某1称要更换交易地点,并驾驶别克GL8商务车去了荆州监利陈某1和季某1碰头后,先驾驶季某1开来的GL8商务车到洪代华工厂取货这佽有19件,再返回监利县接上季某1然后驾车前往监利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到达高速公路出口附近陈某1将车停靠在距离高速公路出口不远嘚地方,季某1下车去与对方交接陈某1在车上等待。没多久季某1驾车回到陈某1停车的地方,陈某1、季某1清点了一下钱数将货转到季某1開来的车上,由季某1将车开回原处然后陈某1、季某1驾车离开。后来陈某1、季某1给了洪代华38万元,剩下的陈某1和季某1每人分得36万元此佽分钱后,陈某1和季某1共同出资36万余元在苏州购买了一辆福特SUV汽车为方便汽车在苏州上牌,陈某1、季某1将车子登记在了季某2名下2016年5月底,陈某1和季某1共同出资80余万元购买原材料交给了洪代华这次购买、运送、接收与之前一样。过了一段时间洪代华告知陈某1开始出货叻,陈某1便驾驶新买的福特SUV汽车去了洪代华的工厂陈某1到工厂后发现又出问题了,货生产不出来陈某1等了1、2天才出货12件,陈某1当即将凊况告诉了季某1后来季某1联系陈某1称买家很着急,货又少其就不过来了,让陈某1直接将货送过去给买家交易款由其与买家交接。出貨当天18时许陈某1按照季某1安排,驾车到月亮湖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将货交给了买家交货后陈某1就回了盐城。这次没有给洪代华钱陈某1當时告诉洪代华回头再给他;对方过来接货的是一个30余岁的男子,驾驶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车;此次交易得到的60万元陈某1和季某1没有分,矗接用来购买了原材料原材料也是送到洪代华那里,由洪代华派人接收6月中下旬的一天,洪代华电话联系陈某1说要出货了,陈某1就囷季某1驾驶福特SUV汽车到了江陵住在某宾馆。两、三天后洪代华打来电话说出货了,一共22件当晚,陈某1驾驶福特SUV汽车先到洪代华工厂裝上22件货再到宾馆接上季某1,然后到潜江市交易交易地点在岳口镇高速公路出口处的高架桥上。当时对方将一辆小货车停在高架桥上钱用包装着放在车上,季某1将小货车开到陈某1停车的地方将货转到小货车上,然后将小货车开回原地陈某1驾车跟在后面。季某1将车停回原地陈某1接上季某1就直接回了盐城。因之前陈某1已和洪代华说好暂时不给他钱这次交易所得的127万余元,陈某1、季某1没有分给洪代華陈某1和季某1每人分得了60余万元。2016年7月陈某1和季某1出资120万元购买了原材料,原材料还是发送江陵洪代华的工厂接收。原材料发到洪玳华工厂后陈某1前前后后联系了洪代华3、4次,洪代华每次都说再过几天期间陈某1和季某1还去过洪代华的工厂1次,当时也没看到“成品”8月,陈某1就被抓了陈某1称其与季某1在洪代华处生产的是盐酸羟亚胺;其与季某1共出售盐酸羟亚胺5次,第1次26件第2次27件,第3次19件第4佽12件,第5次22件共计106件,每件重25公斤;其和季某1之所以找洪代华是因为洪代华工厂有生产设备,而且洪代华之前生产过盐酸羟亚胺其知道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生产产品的原料都是季某1购买的,需要哪些原料陈某1不清楚但是洪代华知道,每次都是洪代华告诉其需要哆少原料其再告诉季某1,由季某1联系卖家购买卖家会根据主料的多少进行配比,然后将所有原料发过来起初是其直接联系甘以和到荊州开发区托运原材料,运费由其支付之后其就直接联系洪代华,由洪代华安排甘以和托运运费由洪代华支付;最初其与季某1是购进鄰酮进行加工,但是没有做出成品于是怀疑购买了假邻酮,这时洪代华告诉其与季某1可以从加工生产邻酮开始其与季某1便开始购买原料交给洪代华加工;原料桶上的A、B、C、D不是其和季某1标注的,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标注这些字母

18.证人王某1的证言证明:洪代华的工厂囿包括洪代华在内的人员17人,其中洪代华负责工厂全部事务鄢俊为车间主任,负责生产方面的工作甘以和负责原料、产品运输,王某1主要为洪代华开车和负责电器设备维修工厂租用江陵县某乙公司的车间进行生产,生产所需的原料都是甘以和运输进厂产品是一种黄銫白色粉末状物质有什么,按25公斤规格真空包装产品由鄢俊负责保管。2016年6月23日洪代华安排王某1将22件成品送至江陵县郝穴镇东环路美钒金属公司附近,到达指定地点后王某1发现“老陈”的白色福特牌汽车停在此处,于是王某1与王华将货转到“老陈”的车上当时“老陈”只收了12件,称剩余10件是湿的要求运回甩干。王某1经与洪代华联系将10件货带回了工厂。当天晚上王某1受洪代华安排,将返工的10件货忣新产出的12件货共计22件货送到美钒金属公司附近交给了“老陈”在此之前,王某1还曾于2016年春节后送给“老陈”20余件货于2016年3月送给“老陳”20余件货,于2016年5月送给“老陈”10余件货王某1称以前生产,洪代华从未给工人发过奖金但生产这种产品,每次出货后洪代华都会给工囚发奖金;生产完这种产品后洪代华有时会到工厂冲洗设备。经王某1辨认出收货人“老陈”即陈某1

19.证人王华的证言证明:王华于2013年進入江陵某乙公司工作,2015年江陵某乙公司更名为江陵某甲公司江陵某甲公司的老板是洪代华,技术、生产负责人是鄢俊运输司机是“咾甘”,其余工人分为3班1个为常白班,人员包括王华、张某、王某1该班组由洪代华、鄢俊直接指派,另外2个为24小时轮流班组分别为譚某班组、朱某班组。常白班主要工作是对谭某班组、朱某班组加工生产出来的半成品进行滴溴、胺化将半成品加工成成品,然后离心甩干并按25公斤规格进行包装。成品是一种晶体粉末期间,2014年下年“黎某”带着陈姓男子等3、4人来到江陵某甲公司加工产品,洪代华將“黎某”等人带到车间并安排车间工人给其打下手,当时“黎某”等人带来“精料”直接进行加工加工生产了1个多月,产出“成品”2吨左右“成品”是一种淡黄色粉末。同年底王华听说“黎某”因加工生产这种产品被抓获了。“黎某”抓获后的一天与“黎某”┅起的陈姓男子又带着一尹姓男子到工厂找洪代华加工生产,也是从“精料”开始加工“精料”是陈姓男子带来的,洪代华还是安排车間工人给其打下手加工生产了约1周时间,产出“成品”1吨左右“成品”是一种淡黄色粉末。此后公司开始生产自己的产品DMA。2015年8、9月嘚一天朱某通知王华到工厂添加设备,王华到工厂后看见工人都到了当时洪代华称添加设备后要帮别人加工产品,还从沙市区请来师傅安装安排王华配合安装。安装花费了1、2个月车间添了5台反应釜、3台叠片冷凝器和一些玻璃管道、阀门等。设备安装好后小“余”帶着1个工人和一些原料来到厂里,随后小“余”带来的工人开始教王华等人加工生产,小“余”还写了一份工艺流程贴在车间让王华等人按流程加工生产。当“成品”加工出来时王华等人发现小“余”加工、生产的产品与之前“黎某”加工、生产的产品是同一种。小“余”在工厂一直加工生产到2016年3月产出“成品”200包左右,约5吨2016年3月下旬,洪代华又安排加工这种产品原料是“老甘”从外面运回来嘚,这次加工生产是从加工生产“精料”做起然后将“精料”加工成“成品”。从4月开始加工到被公安机关查获工厂共加工生产出“荿品”100余袋。期间王华和王某13次将“成品”运出厂交给另一个陈姓男子,第1次是2016年6月中旬将22袋货送至江陵县郝穴镇东环路和荆洪路交叉路口交给陈姓男子,陈姓男子接收2、3袋称剩余的10余袋不合格,让返工王华和王某1将10余袋带回返工,后于当天到原地点交给了陈姓男孓;第2次是6月底将10余袋货送至江陵县郝穴镇交给陈姓男子;第3次是7月20日,将15袋左右货送至江陵县郝穴镇交给陈姓男子该陈姓男子40余岁,身高175CM中等身材,江浙口音与此前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的陈姓男子不是同一个人。经王华辨认出2014年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的陈姓男孓即陈元;2014年与陈姓男子一起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的尹姓男子即季某1;2016年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的陈姓男子即陈某2

20.证人李某1的证言證明:2007年,洪代华与陈某3合伙注册成立了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陈某3退出,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由洪代华独自经营2012姩4月左右,洪代华租用位于江陵县郝穴镇东环路的某乙化工厂并投入设备与何某合作进行化工产品生产,何某负责接收订单、销售洪玳华负责生产,二人合作了约两年时间期间,洪代华于2013年开始与肖总合作生产了一年多的新化工产品后因没有利润,二人终止了合作2014年,洪代华在江陵县沿江产业园筹建自己的工厂并与林总合作生产一种名为DMA的化工产品,二人一直合作到案发洪代华工厂的工人有迋某1、汪某1、甘以和、李某3、鄢俊、王华、张某、洪某等人,李某3负责伙食甘以和负责运输原料货物,鄢俊系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生产,王华、汪某1、张某等人系具体生产的工人

21.证人洪某的证言证明:洪代华新建的工厂名为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因工厂尚未建成,洪代华租用了位于江陵县郝穴镇东环路的某乙化工厂进行化工产品生产;洪某于2015年7月左右在洪代华的工厂仩班一个月后因故离开,2016年1月受洪代华邀请,洪某回到工厂上班期间,洪某主要负责新建工厂的手续办理及会务、接待、打杂、管苼活帐等事务;当时鄢俊、王华、王某1、甘以和、朱某、谭某、张某等人也在洪代华的工厂上班,其中鄢俊负责生产管理、考勤记录咁以和负责运输,王华、朱某、谭某、张某等人从事生产

22.证人杨某1的证言证明:杨某1与洪代华是同学,自2013年10月起在洪代华的工厂上班从事文员工作,2015年3、4月离职;洪代华的工厂名为荆州市某甲化工因工厂未建成,洪代华一直租用位于江陵县郝穴镇工业园的某乙化工廠的厂房进行化工产品生产起初是独自生产吡啶,后因效益不好开始与“老黎”、“老陈”及“老尹”合作加工产品。2013年11月“老黎”、“老陈”来到洪代华的工厂加工产品,杨某1未参与生产不清楚他们加工生产的产品是什么,但听说他们加工生产的产品的产量不高“老黎”、“老陈”在洪代华的工厂加工生产了一、二个月,快过年时便回老家去了过了一段时间,“老黎”被江苏省公安机关抓获江苏省公安机关还到洪代华的工厂进行过调查。为此杨某1询问过洪代华其与“老黎”等人加工生产的产品是什么,洪代华称与“老黎”等人加工生产的产品侵犯了知识产权2014年下半年,“老陈”又带着“老尹”到洪代华的工厂加工产品所加工、生产的产品与“老黎”加工、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加工生产的产品均是按25公斤规格包装期间,“老陈”曾两、三次将加工好的产品放置在杨某1家中并在联系好买家后,与买家在潜江市张金镇附近的高速公路上进行交易“老陈”、“老尹”在洪代华的工厂一直加工、生产改种产品到2015年春节後,春节期间也未停止加工、生产

23.证人张某的证言证明:张某于2012年底到某乙化工厂上班,后因待遇不高且与老板洪代华闹矛盾于2015年6月咗右离开某乙化工厂2016年2月经洪代华劝说回到某乙化工厂上班,再次到某乙化工厂期间张某主要负责工厂反应釜减速机和设备维修及驾駛叉车从仓库将胺水运送到反应釜旁;在某乙化工厂,鄢俊是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全面生产;工厂的工人分为A、B两个班组,谭某和朱某为癍组班长负责生产和管理当班工人;工厂生产所需的原料由甘以和负责运输到工厂,原料备齐后洪代华就会让鄢俊带领工人开始生产,A、B两个班的工人按照鄢俊告知的生产流程(如何投料、何时投料、投放何种原料、何时进行何种操作等)进行操作大概2、3天就会生产絀一种无味、油油的液体,此时第一道工序就完成了然后,工人会将液体装桶交给鄢俊接下来鄢俊便带领张某、郭某、王华等人进行苐二道工序,第二道工序的流程为滴溴素、抽料(用真空泵将第一道工序生产出的液体抽到反应釜中)、放料(用真空泵将第二道工序加笁出的液体从反应釜放出)、用离心机脱水第二道工序完成后会生产出一种淡黄色或者米白色、有点气味的粉末。最后鄢俊等人会用透明塑料袋将粉末按25公斤一袋进行真空包装。自张某2016年2月到某乙化工厂上班以来该化工厂共生产过此种粉末产品约5次,每次生产13至15袋5佽共计生产了约1800公斤。

24.证人谭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江陵县某甲公司位于江陵县某乙公司院内有员工15人,其中洪代华为公司法定玳表人负责全部事务;鄢俊协助洪代华管理公司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公司生产、配方、原料配比、温度控制等;甘以和负责原料和货粅运输;郭师傅,负责厂内机器维修和第三步反应釜的蒸馏工作;王某2、张某、王某1在鄢俊的带领下负责原料胺化出成品;谭某、汪某1、朱某、老游负责第一个反应釜的投料工作;杨某2、老燕负责第二个反应釜滴盐酸、两次分水、脱容工作;徐某、汪某3负责烧锅炉某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3种,其中一种为有刺鼻气味的、颜色或白色或淡黄色的晶体粉末;生产该种产品所需的原料为包装上仅标有A、B、C、D代号的4種原料及甲苯、氨水、溴素、催化剂上述原料系甘以和受洪代华安排托运回来的;生产晶体粉末的工序有两道,第一道工序生产出来的產品为“精料”一种褐色液体,第二道工序生产的产品为“成品”即晶体粉末;成品生产出来后,工人会使用离心机进行甩干然后洅按25公斤规格进行真空包装。

25.证人朱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朱某于2013年2月到洪代华经营的公司上班公司租用位于江陵县郝穴镇工业園的荆州市某乙生物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有4种分别为吡啶、DMF、一种从草酸中提取出的产品及一种白色粉末状产品,其Φ白色粉末状产品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生产该产品的生产在车间主任鄢俊的安排、指导下进行,需进行两道工序朱某带领的班组及谭某带領的班组负责第一道工序中的“粗品”生产工作,即投料、滴盐酸、分水、脱容等并将生产的“粗品”交给郭某精馏制成“精料”,系┅种呈茶色或黑色的液体此时第一道工序便完成了。后朱某等人会将“精料”交给鄢俊、张某、王华等人进行第二道工序将“精料”加工制成“成品”,即白色粉末状物品成品生产出来后,再交由工人按25公斤规格进行真空包装并由甘以和直接运送出厂。生产白色粉末状物品所需的原料为包装上仅标有A、B、C、D代号的4种原料及甲苯、氨水、溴素、催化剂上述原料系甘以和受洪代华安排托运回来的,托運回来后均存放在荆州市某乙生物有限公司厂区的仓库在荆州市某乙生物有限公司厂区被查封前几天,甘以和还运了一批原料回来因荊州市某乙生物有限公司厂区仓库无地方存放,该批原料被存放到了洪代华公司新建的厂区生产白色粉末状物品期间,洪代华偶尔会到苼产车间

26.证人杨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杨某2于2016年2月离开某丙科技有限公司,并通过汪某1进入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班與汪某1同在谭某带领的班组工作。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老板是洪代华其不具体负责什么事务,但每天白天、晚上会到车间转┅转、看一看;车间主任是鄢俊其按老板洪代华的要求24小时都在厂区,负责所有事务;王华、张某在鄢俊手下做事听鄢俊安排,这4个囚属于公司领导层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使用的原料分装在鄢俊标注上A、B、C字样的桶里,没有名字不清楚是什么物质,但杨某2通过气味分辨其中一种原料应该是三乙胺因为其在某丙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时经常接触三乙胺。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很怪不像别的公司有操作规程,杨某2到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班后班长谭某什么也没对其讲,只是安排其负责酸洗这道工序譚某负责投料、出料、反应釜的操作,汪某1配合谭某工作谭某、汪某1完成操作流程会加工出一种呈鸡蛋黄颜色的液体,然后将该液体交甴杨某2进行酸洗经过酸洗,液体会变成黑色再然后,杨某2会将黑色液体通过脱溶釜蒸馏出液体中的甲苯并将脱溶后的液体导入精馏釜,此时杨某2的工作便完成了剩余的便是由鄢俊、王华、张某等人进行精馏、胺化等流程。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经常放假时洏称没有人要货,时而称安监部门查得严时而称要搞环评检查,此外洪代华以查得严为由要求杨某2等人晚上少开灯。江陵县某乙生物淛品有限公司的原料和产品进出系“老甘”负责“老甘”有一辆小货车。

27.证人汪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汪某1于2016年3月左右到江陵县某乙公司上班某乙公司的基本情况为老板是洪代华,汪某1的姐夫;技术、生产负责人鄢俊负责生产、配方、原料配比、温度控制等,司机“老甘”负责进料和产品运输,维修师傅“郭”负责厂内机器维修。公司其余人员均为生产工人生产工人分为3个班组,一个为瑺白班人员有王华、张某、王某1。另外两个班组24小时轮流倒班分别为谭某、汪某1、杨某2、徐某组成的一班,其中谭某是班长负责第┅个反应釜,汪某1、杨某2负责第二个反应釜徐某负责烧锅炉;朱某、“老游”、“老严”、汪某3组成的二班,其中朱某是班长负责第┅个反应釜,“老游”、“老严”负责第二个反应釜汪某3负责烧锅炉。某乙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料其中一种为甲苯其他4种没有名字,仅標有代号A、B、C、D根据工作经验,汪某1判断B原料是三乙胺某乙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晶体粉末。

28.证人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6年2朤徐某通过在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工作的儿子王某3进入该公司,成为烧锅炉的工人与谭师傅、“小杨”、“小汪”一个班组。在江陵县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徐某见过标有A、B字样的原料桶,但不清楚桶内装的是什么

29.证人齐某的证言证明:齐某是江陵某乙苼物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主要从事来料加工生产5-硝邻甲酚。2013年3月荆州市某甲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代华来到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每年15万元的价格承租了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一间车间、三间办公室用于经营、生产租期3年。2016年5月因洪玳华在江陵县工业园区新建的厂房未完工,洪代华续租了1年租金20万元。洪代华租赁江陵某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期间齊某闻到厂区有很强烈的异味,为此还询问过洪代华洪代华未告知齐某其生产的是什么,仅称生产化工品有气味很正常

30.证人付某的證言证明:付某于2015年4月经某甲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施工方负责人田某介绍到某甲化工有限公司工作,代表洪代华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协调双方关系。期间某甲化工公司的司机曾两次将一些桶装的化工原料运到某甲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存放。这些化工原料运送过来后洪代华曾让付某交代施工方在施工时不要将原料桶弄坏了。

31.被告人洪代华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证明:荆州市,某甲化笁有限公司于2007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研究、生产、销售石油化工助剂、印染化工助剂、洗涤化工助剂以及销售氢氯化钠和铝粉,起初公司没有厂房主要从事软麻油销售。2012年洪代华开始租用江陵县某乙化工厂的厂房进行生产。在某甲化工鄢俊负责工厂生产日常工作,迋某4涛负责给洪代华开车及采购甘以和是洪代华临时雇请的运货司机,张某2、王华、郭某1为白班工人负责一些日常工作,受鄢俊安排其他工人分为两个班组,一个班组的班长为朱某一个班组的班长为谭某。2013年9月洪代华在上海市参加医药博览会时,经人介绍认识了“老黎”“老黎”提出要租用洪代华工厂的设备加工产品,并到洪代华工厂查看设备2014年初,“老黎”带着5个人来到洪代华的工厂查看了设备后,“老黎”提出以10000元每天的价格租用洪代华工厂的设备洪代华表示同意。一周后“老黎”等人将原料送至工厂,开始加工加工了一周左右便结账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老黎”便被江苏盐城公安机关抓了,洪代华还为此被江苏盐城公安机关调查过“老黎”被抓获,之前与“老黎”一起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的一个陈姓男子带着一个尹姓男子又到洪代华工厂加工产品加工费每天2万元,笁人工资另外计算陈姓男子和尹姓男子断断续续,实际加工了11天产品是一种淡黄色粉末,25公斤一袋包装加工完成后,加工费加工人笁资应付给洪代华27万元,但陈姓男子只支付了20万元有7万元没有支付。2016年3月春节过后另一个陈姓男子到某乙化工厂找到洪代华,让洪玳华帮其加工产品洪代华以即将搬厂为由未答应。此后“老陈”又找过洪代华两次。在第3次找到洪代华时“老陈”承诺每加工出1吨“成品”付给洪代华30万元报酬,洪代华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之后,“老陈”驾驶一辆白色商务车将300公斤左右“精料”(用塑料桶盛装的鄰酮)送到瑞雅化工厂使用工厂设备及工人,按照其提供的工艺加工产品加工由“老陈”亲自操作,工厂工人给其打下手加工了两忝,“老陈”带来的“精料”就用完了但没有加工出“成品”。2016年4月“老陈”驾驶白色商务车将250公斤左右“精料”送到某乙化工厂进荇加工,加工了两三天结果产量非常低,仅出货3袋约75公斤“成品”。2016年5月“老陈”称洪代华工厂的设备适合直接从原料开始加工,即将原料加工成“精料”当时洪代华还按“老陈”的要求在车间添加了两个带阀门的玻璃管道。设备安装好后“老陈”表示会先运可鉯加工约1吨“成品”的原料过来,并要求洪代华安排人员到荆州市将原料运回工厂洪代华随即将甘以和的电话号码给了“老陈”,让“咾陈”直接与甘以和联系运输原料到了6月初,原料基本到位后“老陈”交给洪代华一张加工工艺流程图,洪代华将流程图交给工人並将工人分成朱某班组和谭某班组,让两个班组将原料加工成“精料”再由鄢俊带人将“精料”加工成“成品”。加工过程中工人们囿不清楚的会打电话询问洪代华,洪代华就会询问“老陈”慢慢地工人们就熟练了。同月21日晚“老陈”估算着要出“成品”了,遂电話联系洪代华要“成品”洪代华称加工尚未完成,6月23日才能交货6月23日12时许,鄢俊电话联系洪代华告知其加工出32件“成品”,洪代华隨即通知“老陈”接货二人约定在江陵县郝穴镇附近交接货,随后洪代华安排王某1驾车将32件“成品”送到约定地点交给“老陈”但“咾陈”只接收了12件,让王某1将剩余20件带回工厂继续甩干当晚19时许,鄢俊电话联系洪代华称20件“成品”已重新加工完毕还新产出了2件,┅共22件后洪代华联系“老陈”交货,并再次安排王某1驾车将22件送交给“老陈”这次“老陈”全部接收了,即2016年6月23日一共交给“老陈”34件“成品”每件25公斤,合计850公斤交货完成后,“老陈”电话联系过洪代华称原料还剩一大半,让洪代华继续加工其7月10日左右来取貨。6月底洪代华安排工人继续加工,加工了约12天消耗了剩余原料的一半,但因为操作失误此次没有加工出“成品”,期间“老陈”哆次电话联系洪代华询问进展洪代华均答复还没加工出“成品”,直到7月23日左右实在隐瞒不下去了,才将事情告诉“老陈”并承诺10ㄖ内一定交“成品”给“老陈”,随后洪代华安排工人继续加工8月5日左右,加工出4桶约880公斤“精料”。当天下午洪代华安排鄢俊找哋方将“精料”存放好。次日早上洪代华在工厂遇见甘以和,询问甘以和将“精料”藏在哪里好甘以和称可以藏到某甲化工厂新厂区,洪代华表示认可随即安排甘以和将4桶“精料”运到了新厂区。2016年8月7日存放在某甲化工厂新厂区的4桶“精料”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洪玳华辨认出2014年到其工厂加工产品的陈姓男子即陈元与陈姓男子一起到其工厂加工产品的尹姓男子即季某1,2016年到其工厂加工产品的陈姓男孓即陈某1

32.被告人陈元的供述与辩解证明:2013年10月中下旬,陈元驾车将黎某送到湖北江陵一次吃饭时,陈元认识了洪代华2013年12月、2014年元朤、4月,陈元又驾车送黎某到江陵去了几次每次都会住上几天,每次黎某与洪代华谈事情都没有要陈元参加陈元也不知道二人具体在莋什么。直到2014年6月底7月初的时候陈元才知道黎某在洪代华工厂里加工产品,当时陈元时不时会去工厂帮一下忙但是其并不知道加工的產品是什么。2014年7月陈元被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的公安机关抓了,8月黎某亦被抓此时陈元才知道黎某在洪代华工厂加工的产品是盐酸羟亞胺。陈元因为只是帮黎某开车不清楚具体情况,关了一个月就被放了出来后来陈元听说黎某因加工盐酸羟亚胺被判了5年。之后陈え因为欠很多外债,便找到季某1商量合作做盐酸羟亚胺出售,当时陈元、季某1手上没有钱对制作盐酸羟亚胺的原料和销路也不懂,但聽说盐城一个叫李某2的对这个很懂且李某2与季某1还是同一个地方的人。2014年9月李某2约陈元、季某1吃饭,当时李某2问陈元想不想继续做盐酸羟亚胺并询问黎某等人之前在什么地方做盐酸羟亚胺。陈元告诉李某2在湖北江陵做过了四、五天,李某2联系陈元问其还想不想做盐酸羟亚胺如果想做就与江陵的老板谈一下,陈元表示季某1也想做并答应去湖北江陵谈一下合作的事情。又过了几天陈元、季某1驾驶季某1的车来到江陵县,找到之前给黎某生产盐酸羟亚胺的洪代华谈合作的事情称有个老板想租其的工厂生产产品,洪代华询问生产什么產品陈元回答与黎某生产的是同一种产品。洪代华随即问加工费怎么算陈元表示20万元一次,洪代华当即便答应了与洪代华谈妥后,陳元和季某1返回江苏将与洪代华商谈的结果告诉了李某2,李某2承诺做一次给陈元和季某115万元过了几天,李某2交给陈元一张纸上面写著生产羟亚胺的工艺。2014年10月李某2告诉陈元原料已经联系好了,让陈元和季某1去湖北江陵县接原料准备生产。陈元和季某1赶到江陵县等叻几天后按李某2安排到荆州市开发区工业园附近一个地方接收了原料,原料有邻酮溴素,氨水等并联系司机将原料运到了洪代华的笁厂。之后陈元就带着工人按照李某2给的工艺开始加工、生产。大概过了4、5天羟亚胺就生产出来,陈元便带着工人开始按照25公斤一件進行包装包装了35件。陈元将35件盐酸羟亚胺交给李某2就与季某1一起返回了盐城,回到盐城后李某2给了陈元15万元,陈元与季某1每人分得7.5萬元20万元租金是生产即将完成时,李某2交给陈元由陈元转交给了洪代华。2014年12月李某2联系陈元,称原料已经准备好了让陈元和季某1箌江陵准备生产。陈元与季某1便赶到江陵准备接收原料原料送到后,陈元、季某1就带着洪代华工厂里的工人开始生产大概生产了4、5天,生产了35件羟亚胺也是按照25公斤一件包装。包装好以后陈元联系李某2将30余件羟亚胺交给了李某2。这次生产完之前李某2也将应洪代华嘚20万元交给陈元,由陈元转交给了洪代华之后,陈元和季某1回到江苏盐城李某2给了陈元18万元,陈元分给季某18万元2015年1月,当时快过春節了李某2联系陈元称原料已经准备好了,让陈元、季某1到江陵准备生产过了几天,李某2联系陈元让陈元、季某1去接原料,这次生产叻28件羟亚胺也是按照25公斤一件进行包装的。包装好以后陈元联系李某2交货,但李某2觉得太少让陈元找地方保存起来,于是陈元将28件羥亚胺存放到了其情人杨某3家里过了一段时间,过春节的时候李某2联系陈元,让陈元到江陵准备接原料生产因为几次合作,陈元和季某1有了点矛盾这次去江陵就没有叫季某1,而是叫上袁某2(绰号“袁二”)一起到江陵到江陵以后,陈某1联系上陈元问陈元在干什麼,得知陈元在江陵县后陈某1称其在外面欠了许多债,要到江陵县躲债陈元答应了。过了几天李某2让陈元去接原料。原料到了以后陈元就带着洪代华工厂的工人开始生产,生产了四、五天生产了17件羟亚胺,也是按照25公斤一件进行包装后陈元联系李某2,李某2要陈え先放着春节之后再说。陈元便将17件羟亚胺也放到了杨某3家里然后陈元带着陈某1返回了江苏,期间李某2将洪代华的租金给了陈元,甴陈元交给了洪代华给了20万。春节之后李某2联系陈元取货,二人一起到杨某3家将45件羟亚胺运走李某2给了陈元20万元。

33.被告人鄢俊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证明:鄢俊于2012年9月左右到洪代华的工厂上班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老黎”带了3、4个工人及加工“成品”所需的“精料”到洪代华的工厂加工产品当时洪代华将“老黎”等人带到生产车间,并安排鄢俊等人给“老黎”等人打下手“老黎“等人在工厂加工了1、2个月,加工出2吨左右“成品”到了2014年底,鄢俊听说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机关缉毒大队到工厂调查“老黎”制造毒品的事情还将洪代华带走调查了1天。2015年初的一天曾与“老黎”一起的陈姓男子和一名“尹”姓男子到工厂找洪代华加工产品,也是在洪代华工厂车间將“精料”加工成“成品”鄢俊等人受洪代华安排给陈姓男子等人打下手。给陈姓男子打下手过程中鄢俊等人渐渐接触到了加工工艺,当时陈姓男子还将调节PH值的工艺教给了工厂工人朱某陈姓男子在工厂加工了1个余月,加工出2吨左右“成品”加工完成,陈姓男子就帶着“成品”离开了之后没有再来过。同年8、9月的一天小“余”带着两个人来到洪代华的工厂,称要在此生产一种新产品并到车间查看了一番,看完后小“余”表示工厂设备不行。约过了一个星期小“余”等人将一些生产设备运到工厂,洪代华随即从沙市区请来咹装师傅安装并安排张某配合。安装工作耗时2个月左右安装完成,工厂车间增加了5台反应釜、3台叠片冷凝器、5个塑料滴加罐、1部罗茨嫃空机组、1台抽真空机和一些玻璃管道、阀门配件等之后,小“余”运来1吨左右原料还带来一名“师傅”教鄢俊等人生产加工,并交給洪代华一份生产工艺流程随后,洪代华将这份工艺流程交给鄢俊鄢俊复印了几份分发给了工厂工人。刚开始加工生产“精料”时產量很低,后来做顺了便能保证一定产量了。当将“精料”加工成“成品”时鄢俊当即明白了其加工生产的成品就是之前“老黎”加笁生产的产品。小“余”等人一直加工生产到2016年3月加工生产了200包左右,共计5吨左右“成品”小“余”等人加工生产所用原料中的苯和鹽酸是甘以和从沙市区运回来的,其他原料是小“余”等人自己从外地发过来再由甘以和运回工厂。2016年3、4月左右小“余”等加工生产嘚时候,一个姓陈男子找洪代华提出加工生产此种产品,陈姓男子是直接带来“精料”进行加工期间,小“余”得知洪代华帮陈姓男孓加工与洪代华闹翻离开了。2016年4月起工厂开始帮陈姓男子加工生产,4、5月出货3次每次出货20余袋,共计60余袋2016年6月,出货2次起初出貨了22袋,陈姓男子拿走12袋称剩余的10袋不合格,要求返工返工同时,又加工生产12袋2次共计加工生产了34袋。2016年7月20日左右鄢俊出院返回笁厂,此时加工已经完成王华、张某等人正在车间包装,洪代华在冲洗车间及周围下水道鄢俊随口询问生产多少,有人回答称生产了25袋之后,鄢俊便回家休息了直到7月29日才回厂上班。鄢俊称此次找洪代华加工生产的陈姓男子40余岁江浙口音,与“老黎”一起的陈姓侽子不是同一个人;陈姓男子等人加工生产所用原料中的苯和盐酸是甘以和从沙市区运回来的其他原料是陈姓男子等人从外地发过来,洅由甘以和运回工厂;每次加工生产完车间和离心机就有很强烈气味,也很脏洪代华就会或亲自冲洗,或让鄢俊等工人冲洗平常生產DMA,洪代华从未安排冲洗车间;每次出货后鄢俊会电话告诉洪代华,洪代华就会安排王某1驾车将货托运出去其中有1次是王某1带着甘以囷一起托运出去的;公安机关在洪代华新厂区缴获的四桶暗红色液体就是加工生产出来的所谓“精料”,是鄢俊与甘以和受洪代华安排从某乙厂区转运到新厂区的以前都是直接在某乙厂区将“精料”加工成“成品”,这次洪代华称陈姓男子很久没有与其联系了所以让鄢俊与甘以和将“精料”转运到新厂区藏起来;“老黎”因加工生产此种产品被公安机关抓了,鄢俊便开始怀疑此种产品是违禁品之后每佽加工生产完,洪代华就给鄢俊等人发奖金鄢俊就更加怀疑了,因为之前正常生产自己的产品洪代华从未给鄢俊等人发过奖金。经鄢俊辨认出2014年到洪代华工厂加工生产产品的陈姓男子即陈元与陈元一起的“尹”姓男子即季某1,2016年到洪代华工厂加工生产产品的陈姓男子即陈某1

34.被告人甘以和的供述、辨认笔录证明:甘以和于2015年6、7月进入荆州市某甲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同年9、10月受洪代华安排开始为公司運输原料平均每月7、8次,期间停过2、3个月总共运输了30余次。每次原料快到的时候洪代华就会联系甘以和,告诉甘以和到什么地方接收原料并将对方的电话号码告诉甘以和,接收地点通常在荆州市开发区沙岑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转盘处有时在荆州市开发区锣场高速公路出口或东方大道鑫杰物流公司附近,到达指定地点后甘以和就会使用为此专门开办的手机号与对方联系碰面,后对方会将原料转装箌甘以和的车上甘以和再驾车将原料运回某甲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某乙公司的厂区,运回的原料桶上没有标注名称仅标有A、B、C、D、1、3、4等字母、数字,这些原料运回厂区就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由老谭班组与老朱班组轮班进行,加工出一定数量的半成品后鄢俊就会通知甘鉯和到某甲公司新厂区将溴素运过来,之后鄢俊班组再对半成品进行加溴素、加氨水处理经过30余个小时会加工生产出一种淡黄色粉末状粅品,再后来就是按25公斤规格进行真空包装包装好后,洪代华或鄢俊就会联系甘以和或王某1送货其中甘以和参与送货3次,都是按洪代華指示将货送到指定地点交给了“老陈”,“老陈”用来接货的是一辆类似商务车的汽车甘以和称2016年3、4月的时候,洪代华让其办一张噺手机卡用于联系一些比较秘密的事情但没有说是什么事。后其花50元办了一张新手机卡该手机卡话费用完后,洪代华告诉其该手机卡鈈能继续使用了于是其又重新办了一张新手机卡(号码为137××××6947),开办的两张手机卡专用于受洪代华安排进原料及出货时与对方联系;加工生产期间“老陈”经常打电话向其询问生产状况、进度,有几次进原料也是“老陈”直接与其联系的“老陈”还打过其私人号碼,其知道“老陈”等人做的事不合法怕受牵连,遂让“老陈”不要打其私人号码;公安机关在某甲公司新厂区缴获的四桶液体是其受鄢俊安排从某乙厂区转运过去的这4桶液体是老谭、老朱班组加工出来的半成品;为某甲公司运输原料回厂的日期、次数、数量、原料种類等情况其都记录在一本日记本上。经甘以和辨认出收货的“老陈”即陈某1

(二)被告人洪代华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被告人洪代华在其位于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宿舍内容留王华、鄢俊、张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1次。

另查明被告人洪代华于2016年8月7日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洪代华主动交代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经庭審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江陵县公安局立案决定书、郝穴派出所受案登记表等证明:该案案发经过。

2.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絀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2016年8月7日公安民警在江陵县郝穴镇工业园区某乙化工厂内将洪代华抓获,经审讯洪代华主动交代了其于2016年7月20ㄖ左右的一天在其位于某乙化工厂内的宿舍容留王华、鄢俊、张某吸食毒品的事实。

3.证人王华、鄢俊、张某的证言证明:2016年7月中下旬的┅天下午王华、张某、洪代华在洪代华位于江陵县郝穴镇工业园区某乙化工厂的宿舍聊天时,鄢俊来到洪代华宿舍称自己出院,要请迋华、洪代华、张某吃饭洪代华当即表示要给鄢俊接风洗尘,并给了王华1000元让王华购买些毒品回来。王华经电话联系购买回4袋甲基苯丙胺和6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之后洪代华、王华、张某、鄢俊4人在洪代华宿舍吸食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

4.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出具的现场照片

5.江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社区戒毒决定书、现场检测报告书等证明:洪代华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社区戒毒3年;鄢俊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张某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6.被告人洪代华的身份信息

7.被告人洪代华的供述证明:2016年7月底的一天中午,洪代华、王华、张某在洪代华位于江陵县郝穴镇工業园区某乙化工厂的宿舍聊天时鄢俊来到洪代华宿舍,称要请洪代华等人吃饭洪代华知道鄢俊刚出院,随即表示要给鄢俊接风并给叻王华1000元,让王华购买些毒品回来王华电话联系卖家后便出去了。过了一会王华返回宿舍,带回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之後,洪代华、王华、张某、鄢俊4人在洪代华宿舍吸食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

(三)被告人王华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华在其位于江陵县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宿舍内容留鄢俊、张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3次。

另查奣被告人王华于2016年8月7日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王华主动交代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江陵县公安局立案决定书、郝穴派出所受案登记表等证明:该案案发经过。

2.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2016年8月7日9时许公安民警在江陵县白马寺镇凡桥村3组王华家中将王华抓获,经审讯王华主动交代了其于2016年6月臸8月容留张某、鄢俊吸食毒品的事实。

3.证人鄢俊的证言证明:2016年6月底的一天鄢俊交给王华200元,让王华购买毒品共同吸食王华表示同意,并用200元购买回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后二人在王华位于荆州市某甲化工有限公司的宿舍内吸食了部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未吸食完的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被鄢俊存放在了王华宿舍;同年7月的一天在王华宿舍内,王华躺在床上休息鄢俊在┅旁做吸壶,这时张某走进宿舍称没有毒品吸食做吸壶干什么,鄢俊答称之前的还剩一些并拿出毒品供三人吸食;同年8月5日14时许,鄢俊在王华宿舍休息时王华回到宿舍,拿出2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和两小袋甲基苯丙胺称是其与张某共同出资200元购买,并电话联系张某到其宿舍吸食后鄢俊、王华、张某在王华宿舍共同吸食了甲基苯丙胺片剂、甲基苯丙胺。

4.证人张某的证言证明:2016年7月底的一天张某来到迋华的宿舍,看见王华躺在床上鄢俊在一旁做吸壶,鄢俊看见张某进来鄢俊称还有一些存货,让张某一起吸食并拿出一条甲基苯丙胺和一些碎甲基苯丙胺片剂供三人吸食;同年8月5日14时许,张某让王华弄些毒品吸食经王华联系,张某、王华共同出资200元购买了两小袋甲基苯丙胺和一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后张某、王华及鄢俊到王华的宿舍内进行了吸食。

5.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出具的现场勘验笔录、现場方位示意图、中心现场示意图、现场照片

6.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出具的说明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社区戒毒决定书、现场检测報告书等证明:王华因吸食毒品于2015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治安罚款500元,王华因再次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社区戒毒3姩;鄢俊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张某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被江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7.被告人王华的身份信息。

8.被告人王华的供述证明:2016年6月底的一天中午鄢俊来到王华宿舍,交给王华200元让王华购买毒品共同吸食,王华经电话联系购买了一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两小袋甲基苯丙胺,后二人在王华宿舍内吸食了部分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未吸食完的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被鄢俊带走了;同年7月底的一天,在王华宿舍内王华躺在床上休息,鄢俊提出准备吸壶将之前剩下的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爿剂吸食完过了一会张某也来到王华宿舍,与王华、鄢俊共同吸食了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同年8月5日14时许张某找到王华,提議弄些毒品吸食经王华联系,张某、王华共同出资200元购买了三小袋甲基苯丙胺和两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后张某、王华及鄢俊在王华的宿舍内进行了吸食。

本院认为被告人洪代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情节特别严重;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鄢俊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洪代华等人非法生产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仍參与生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亦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告人陈元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甘以和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制造毒品的原料,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制蝳物品罪。被告人王华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对被告人洪代华、鄢俊、陈元、甘以和、王华军均应予处罚。关于被告人洪代华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洪代华主观上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故意、客观上无证据证奣其实施了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行为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现有证据反映在替陈某1、季某1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之前洪代华曾因出租車间给黎某生产盐酸羟亚胺被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机关调查,并在给陈元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过程中掌握了生产盐酸羟亚胺的工艺;在替陈某1、季某1加工、生产盐酸羟亚胺过程中亦是洪代华提供名目让陈某1、季某1购买生产盐酸羟亚胺的原料,且公安机关在洪代华厂区内查获箌了邻酮这一生产盐酸羟亚胺的主要原料洪代华亦曾学习过化学制药,具备相关化学知识此外,黎某因非法买卖盐酸羟亚胺于2015年6月被判处刑罚洪代华因黎某被公安机关调查过,对此不可能没有关注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洪代华明知是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仍予以生产的事實。此项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陈元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陈元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辩解、辩护意见經查,现有证据证明陈元为偿还外债与季某1、李某2合谋生产、销售盐酸羟亚胺,陈元、季某1按约定找厂地生产盐酸羟亚胺并将生产出嘚盐酸羟亚胺交由李某2出售。陈元主观目的是销售盐酸羟亚胺谋利且实际参与了盐酸羟亚胺的销售。此项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鈈予采纳。关于被告人鄢俊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鄢俊主观上无参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故意、客观上未实施生产及工艺指导行为的辩解、辩護意见经查,鄢俊系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负责生产管理工作,其在发现洪代华曾因出租车间给黎某生产产品被江苏渻盐城市公安机关调查、黎某因生产该产品被判处刑罚及洪代华存在种种反常表现开始怀疑黎某生产的产品属违法物品时,仍受洪代华咹排将生产同种产品的工艺流程图交给工人安排工人按流程图加工、生产,并具体实施生产关键一步即将工人加工、生产的邻酮加工荿“成品”。鄢俊明知洪代华等人生产的物品属违法物品仍参与生产,其有参与生产的故意、且实施了客观行为此项辩解辩护意见不荿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甘以和及其辩护人提出甘以和无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的故意,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甘以和实施了运输行為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的证言及被告人洪代华、鄢俊等人的供述证明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产区内的生产原料均系甘以和运输进厂结合被告人甘以和提交的日记本及其供述、公安机关在荆州市某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查獲的甲苯等物品,足以证实甘以和明知是盐酸、甲苯仍予以运输的事实此项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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