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7年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可以报名了吗?

17省市公布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_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爱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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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于9月初报名,11月1日考试,12月26日-27日面试。现湖南、河南、山西、江西、甘肃、陕西、福建、海南、吉林、广西、贵州、湖北、浙江等17个省市已公布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其他省市陆续公布,敬请关注!公告连接:1、四川下半年最后一次省考于10月17-18日进行;2、重庆下半年省考报名于7月1-7日截止;3、云南下半年省考报名于7月1-15日截止;4、青海下半年将继续进行省考;5、山东下半年不举行教师资格考试。湖南具体政策一、2015年秋季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从2016年起,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2015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各专业学生,申请中资格须分别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从2016年起,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需要参加原规定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也不再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三、鉴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从2016年起,湖南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再组织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简称“面试、试讲”)。  四、从2016年起,湖南省每年只进行春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工作,4月15日—30日受理,5月1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以上规定以湖南省教育厅届时颁布的文件为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2015年湖南省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发布。河南报名条件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应在河南省。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毕业时可持毕业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含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起提高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山西报名条件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江西报名条件申请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并取得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江西省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均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中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江西省内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过渡衔接政策1.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期为2015年和2016年。2016年起,我省不再举行教育学和教育考试。2.已取得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可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必须在2016年及以前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在2016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或不符合其他认定条件未予认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已取得我省组织的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另一单科的补考应在2015年下半年参加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考试成绩2016年当年有效,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补考。4.2016年起,只有省考一门单科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5.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时期的2015年和2016年,对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者的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按照以往的面试要求组织实施。6.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在毕业3年内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时,还需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情况说明。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才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7.2010年前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参照过渡政策第2条和第3条执行。从2016年起,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另行规定, 以国家文件为准。8.2017年起,除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在毕业3年内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甘肃报名条件1,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2,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3,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4,自本实施细则下发之日起,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一科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2015年底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5,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在甘肃省报考中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陕西报名条件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陕的社会考生以及驻陕高校的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2.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园和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福建报名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海南报名条件(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园和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凭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吉林报名条件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报考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广西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根据广西实际,2015年申请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五)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要获得,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期限到期才可参加考试。贵州报名条件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有贵州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非贵州户籍但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湖北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3、报考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报名条件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资格考试。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为本科生院)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为研究生院)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安徽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须在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两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依据,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河北报名条件(一)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二) 学历要求1.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冀教师[2014]19号文件精神,我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46所(附件1),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所在地要求1.户籍或人事关系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2.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其学校所在地须在河北。上海报名条件(一)园和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北京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注:大专以上学历可报考考试,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考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回复教材找到国考教材?提示小编本着对大家负责,具体问题请同学与当地教育局联系确认,本文仅作参考。? 您的点赞是小编用心运营的最大动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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