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对外测量已建三层办公楼楼梯间效果图出现裂缝。需进行沉降观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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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自动跳转,请&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
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为国家标准,自
日起实施。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
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
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
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若不能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者有疑问,就请设计单位明确是否需要沉降观测,
并请书面答复或者写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三、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
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
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
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
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
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
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明确:根据以上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一般多层建筑布
8~16个点;(小)高层建筑布8~20个点。对于基础面积较大的建筑物,如大型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测点布置可能超过20个点。
四、 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的测量,应使用精密水准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
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
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测量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
的上岗证。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
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五、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
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
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
(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
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
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
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
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4、对于荷载突然增加,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
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
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明确:根据以上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在施工期间,一
般多层建筑观测共约需3次(初始值一次,施工到三层测一次,主体结构封顶后测一次);工业厂房对于小于三层(含三层)的共约需2次(初始值一次,主体结构封顶后测一次),高于三层的工业厂房,按每增加两层测量一次,共约需3-4次;(小)高层建筑观测每增加三层测一次,共约需5~15次。发现数据异常,应增加观测频率。在使用阶段,可见上述第三条。
六、竣工验收标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第5.0.6条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
竣工验收时,地基沉降变形观测值在没有相应的规范、设计要求时,可参照本条执行。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1、建(构)筑物竣工验收地基变形要求以沉降速度,即沉降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
定,曲线应逐步收敛、曲线的斜率应逐渐减少或趋向于零,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式中: S――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平均沉降量(mm);
Smax――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最大沉降量(mm);
? ――建(构)筑物竣工时地基基础平均沉降量 与最终最大沉降量Smax的比值。 S、Smax、?宜参照下表执行。
3、竣工验收时,还要计算判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基变形引起整体倾斜是否满足规
注: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Hg指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4、当符合竣工验收沉降量和沉降速度标准后,尚未达到建筑物稳定标准时,竣工验收后应按照本标准省标DGJ32/J18-.4条(即本文“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稳定。
七、 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建筑物安全等级
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 ~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
八、工程竣工观测资料整理
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每次沉降观测成果,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分析沉降情况,出现异常时采取措施。 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有关沉降观测资料:
A、沉降观测成果表;
B、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C、沉降量DD时间DD沉降速度(s-t-v)曲线图;
D、沉降量DD时间DD荷载(或加载楼层数)(s-t-v)曲线图;
E、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如观测点数量较少,可以不提交);
F、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G、观测工作方案。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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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物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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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陶燕&&&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下列建筑物和构筑物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加层、扩建建筑、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在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观测点的布置&&& 观测点的数目和位置应能全面正确反映建筑物沉降的情况,这与建筑物的大小、荷重、基础形式和地质条件等有关。一般来说,在民用建筑中,是沿房屋的周围每隔6―12m设立一点,另外,在房屋转角及沉降缝两侧也应布设观测点。当房屋宽度大于15m时,还应在房屋内部纵轴线上和楼梯间布置观测点。在工业厂房中,除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设立观测点外,在最容易沉降变形的地方,如设备基础、柱子基础、伸缩缝两旁、基础形式改变处、地质条件改变处等也应设立观测点。高大圆形烟囱、水塔等,可在其周围或轴线上布置观测点。&&& 二、观测方法&&& 1、水准点的布设&&&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依据埋设在建筑物附近的水准点进行的,为了相互校核并防止由于某个水准点的高程变动造成误差,一般至少埋设三个水准点。它们埋在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外;锻锤、轧钢机、铁路、公路等震动影响范围以外;离开地下管道至少5m;埋设深度至少要在冰冻线及地下水位变化范围以下0.5m。水准点离开观测点不要太远(不应大于100m),以便提高沉降观测的精度。&&& 2、观测时间&&& 一般在增加较大荷重之后(如浇灌基础,回填土,安装柱子和厂房屋架,砌筑砖墙,设备安装,设备运转,烟囱高度每增加15m左右等)要进行沉降观测。施工中,如果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前进行观测。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暴雨及地震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均应观测。竣工后要按沉降量的大小,定期进行观测。开始可隔1―2个月观测一次,以每次沉降量在5―10mm以内为限度,否则要增加观测次数。以后,随着沉降量的减小,可逐渐延长观测周期,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3、精度选择&&&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沉降速度的变化,原则上可以采取不同的沉降观测等级和精度,因为有的工程由于沉降观测初期沉降量较大或非常明显,采用较高精度不仅费时、费工造成浪费,而且也无必要。而在观测后期或经过治理以后沉降量较小,采用较低精度观测则不能正确反映其沉降量。同一测区也有沉降量大的区域和小的区域,采用不同的观测等级和精度较为经济,也符合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变形量差别不是很大,还是采用同一种观测精度较为方便。&&& 4、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实质上是根据水准点用精密水准仪定期进行水准测量,测出建筑物上观测点的高程,从而计算其下沉量。&&& 水准点是测量观测点沉降量的高程控制点,应经常检测水准点高程有无变动。测定时一般应用S1级水准仪往返观测。观测应在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同时应尽量在不转站的情况下测出各观测点的高程,以便保证精度。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根水准尺,水准尺离仪器的距离不应超过50m,并用皮尺丈量,使之大致相等。测完观测点后,必须再次后视水准尺,先后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对一般厂房的基础或构筑物,同一后视点先后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2mm。&&& 5、预警处理&&& 当建筑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观测方案。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预警值一般取允许变形值的60%。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三、成果整理&&&& 沉降观测应有专用的外业手簿,手簿内容应完整齐全,平面差计算过程及成果图表各种检验分析资料完整清晰,使用的图表符号应规格统一,注记清楚。并需将建筑物、构筑物施工情况详细注明,随时整理,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慨况;作业过程及技术方法;建筑物平面图及观测点布置图;基础的长度、宽度与高度、挖槽或钻孔后发现的地质土壤及地下水情况;变形测量过程中出现的变形异常和作业中发生的情况,建筑物观测点周围工程施工及环境变化的情况;施工过程中荷重增加情况、建筑物观测点周围重型材料及设备堆放情况;施测时所引用的水位点号码、位置、高程及其有无变动的情况;成果精度统计及质量检验结果;暴雨日期及积水的情况,裂缝出现日期,裂缝开裂长度、深度、宽度的尺寸和位置示意图等等。如中间停止施工,还应将停工日期及停工期间现场情况加以说明。最后要对变形分析形成基本结论与建议,并提交成果清单并附图附表。&&&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任务委托方的要求,可按周期或变形发展情况提交阶段性成果,其中包括本次或前1~2次观测结果、与前一次观测间的变形量、本次观测后的累计变形量、简要说明及分析建议等。当建筑变形测量任务全部完成后或委托方需要时,应提交综合成果,其中包括:技术设计书或施测方案、变形测量工程的平面位置图、基准点与观测点分布平面图、标石标志规格及埋设图、仪器检验与校正资料、平差计算、成果质量评定资料及成果表、反映变形过程的图表、技术报告书。&&& 四、沉降观测的注意事项&&& 1、在施工期间,经常遇到的是沉降观测点被毁,为此一方面可以适当地加密沉降观测点,对重要的位置如建筑物的四角可布置双点。另一方面观测人员应经常注意观测点变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设置新的观测点。&&& 2、建筑物的沉降量应随着荷重的加大及时间的延长而增加,但有时却出现回升现象,这时需要具体分析回升现象的原因。&&& 3、对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基础的荷载不可漏测,观测点需从底板开始布设并观测。根据设计资料,如仅在建筑底层布设观测点,将漏掉大约三层楼的荷载,从而影响变形的整体分析,因此,对这类建筑的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就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沉降量。&&& 4、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观测工作,为了保证获得资料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地固定观测人员,固定所用的水准仪和水准尺,按规定日期、方式及路线从固定的水准点出发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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