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桥中学20172017年第四批新股通知名单

温教技中心〔201920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温州市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6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创建申报的通知》(温电教函〔20163号),经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专家组评审,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等37所学校被确认为2017年第四批新股智慧校园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实验校建设工作提出几点以下要求

一、2017年第四批新股智慧校園实验校名单 

   (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智慧校园实验校旨在巩固和发展数字化校园创评成果,通过智慧校园实验校建设形荿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示范学校。各县(市、区)和各实验校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在原申请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实驗目标和内容突出特色应用。实施方案应包括实验主题(选题)、实验目标、具体实验内容、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體、预期成果等内容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实验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实驗校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实验工作。要加强对实验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各实验校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启动实验工作。要根据实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职责明确、方案可行、责任到人、统筹有力确保实验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各实验校应于202011月底前将年度实验进展情况形成书面阶段性(中期)总結报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应用推广科联系人:林晔,联系方式:0

  (三)市智慧校园实验校实验工作周期为两年完成实验工作的学校请及时向市教育技术中心申请验收,验收通过的学校授予“温州市智慧校园”称号验收办法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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