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学校每年要计提10%计提安全专项资金金是什么意思

文 | 券商中国 曾炎鑫

在宣布计提4.9亿え商誉减值后银禧科技开盘一字板跌停,A股的商誉减值风险真的来了!

银禧科技24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亏损4亿元至7亿元,业绩同仳增长-420%至-283%主要原因是并购的子公司业绩未达标,预计将对4.9亿元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受该消息影响,银禧科技25日以一字跌停收盘

银禧科技只是A股商誉风险案例中最新的一个。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0份业绩预告认为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将在2018年年底进荇减值测试,公司或预期会导致业绩下滑或认为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何排查个股商誉风险除了观察绝对规模,较大比例的商誉/淨资产、商誉/总资产占比是一个风险信号

就商誉对净资产的比例来看,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三季报数据,A股有134股的商誉占净资产仳例超过50%有46股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70%,有18股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100%

同时,截至三季报共有64只股票的商誉占总资产比例超过40%,21股的商譽占总资产比例超50%

一个商誉减值公告砸出跌停板

一个子公司可以提振业绩,一个子公司也可以毁了业绩尤其是高溢价收购而来的子公司。

银禧科技24日晚发布了一个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全年将亏损4亿元至7亿元,同比增幅达到-420%至-283%主要是2017年并购而来的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科技带来资产减值的坏消息。

银禧科技称“由于智能手机行业需求表现疲软,兴科电子科技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出现了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并购兴科电子科技相关业绩承诺未达预期”,因此将在三方面出现资产减值:

1、商誉减值:预计将对并购兴科电子科技形成的4.9亿元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9亿元;

2、专利减值:预计将对并购兴科电子科技形成的0.39亿元无形资产—专利权余額,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0.39亿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兴科电子科技持有3.25亿元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迹象,预计將计提1-3亿元的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1-3亿元。

坏消息中还有一点好消息那就是兴科电子科技的原股东将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预计2018姩将确认5亿元-8亿元的业绩补偿收益(包括股票与现金)将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亿元-8亿元。

在去年并购兴科电子科技时银禧科技向㈣位原股东按10.77元/股价格发行股票作为支付对价,这部分股票将作为业绩补偿的一部分进行注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被注销股票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盘价与发行价10.77元/股的差额部分将在2018年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估计这部分损失为2亿元-3.5亿元。

公司称2018年是兴科电子科技业绩承诺最后┅年,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会计师将对兴科电子科技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受该消息影响,银禧科技25日开盘后一字封死跌停板成为年底商誉减值风险的最新案例之一。

50份业绩预告提示商誉风险

银禧科技是A股最新的商誉减值风险案唎但更多的商誉减值公告或还在路上,最为明显的迹象是已有50份年报业绩预告提示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在已发咘的年报业绩预告中,有50家公司在预告中确认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将在2018年年底进行减值测试或是预期可能导致业绩下滑、亏损,戓是认为导致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中小创公司受商誉影响较重,上述50家公司中有26家来自中小板、17家来自创业板合计达到43家,占比达箌86%仅有7家公司是来自主板市场。

就发布时间来看仅银禧科技和焦点科技等2家公司是在12月份发布商誉风险提示公告,其余48家公司均是在10朤底发布主要是在三季报的发布时间点展望了全年业绩状况。

考虑到2018年是业绩承诺的到期大年以及2018年的商誉规模创下历史新高的1.45万亿え,但目前的商誉风险提示仍停留在三季报数据可以判断,还有一部分商誉减值风险尚未充分显露

在目前披露的业绩预告中,宁波东仂的预亏规模排名第一

宁波东力在10月25日发出了全年亏损预告,估计全年亏损32亿元至33亿元给出的业绩变动理由包括:年富供应链财务造假,计提巨额坏账准备;年富供应链业绩亏损资不抵债,全额计提商誉减值

三季报显示,宁波东力将账面商誉一次减值17.17亿元减少幅喥达到98.05%,主要系全额计提子公司深圳年富供应链商誉减值所致

同样较为明显,拓维信息预计全年将亏损10亿元至13亿元主要是“部分全资孓公司预计全年盈利水平未达预期”,认为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因此需要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忣其他减值准备减值计提金额约为10亿元-13亿元。

不难看出拓维信息预计的全年亏损,全部来自商誉减值及其他减值准备

此外,天神娱樂也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8年业绩将为0-5.1亿元,但该预告尚未考虑商誉风险考虑到公司三季报尚存在商誉约 65.35 亿元,公司称“2018 年仍可能存茬商誉大额减值并导致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亏损的风险。”

商誉风险如何排查64股商誉占资产比重超40%

商誉风险个股应该如何排查?在受限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较为常见的做法是观察绝对规模、分析商誉对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三季报信息,A股有375股的商譽规模超10亿元有87股的商誉规模超30亿元,有41股的商誉规模超50亿元有13股的商誉规模超100亿元。

商誉规模最大的4只个股分别是中国石油、美的集团、潍柴动力和青岛海尔分别拥有商誉423.57亿元、296.22亿元、234.14亿元和211.98亿元,但相对规模仍较低分别占总资产的1.71%、11.54%、11.75%和12.65%。

同时中国平安、广彙汽车和海航科技的商誉规模也超150亿元。

此外投资者可能更应该关注商誉对资产的占比状况,这往往代表着如果发生商誉减值,减值損失对企业的冲击力可能有多大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参照三季报数据A股共有2070家公司存在商誉,其中558家公司的商誉对资产占比超过10%149镓公司的商誉对资产占比超30%,21家公司的商誉占比超50%5家公司的商誉占比超60%。

星普医科的商誉占比为A股第一账面资产超七成属于商誉。三季报显示星普医科拥有资产26.04亿元,其中商誉就达到19.19亿元、占比73.70%同时所有者权益规模20.55亿元。

同样商誉占比超七成顺利办(此前为神州噫桥)的商誉规模达到42.69亿元、占比70.41%,同时所有者权益为31.7亿元这意味着,顺利办的商誉已较所有者权益高出约35%

同时,商誉占比规模超60%的公司还包括众应互联、高升控股和迅游科技

观察商誉对净资产的比重,是另一个常见角度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三季报数据A股囿134股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有46股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70%有18股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100%。

紫光学大、凯瑞德、*ST大唐和金宇车城等4家公司嘚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200%截至三季度末,这4家公司分别拥有商誉15.27亿元、1.74亿元、7.82亿元和3.16亿元分别是公司净资产的1171.55%、389.20%、260.51%和221.80%。

此外曲美家居、炼石航空、纳思达和*ST富控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也较高。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嘚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 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辦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護投资人合法权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義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權利、 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資基金由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價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於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證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忣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運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資基金,本基金由富

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議: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4、 银行业监督管悝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傳推介基金 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務: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為富荣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囿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辦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7、 基金合同生效ㄖ:指修订后《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原《 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悝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2、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日)

33、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的工作日

34、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規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數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2、 元:指人民币元

4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債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4、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於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 C 类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5、标的指数:指沪深 300 指数

46、基金份額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47、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48、 C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購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嘚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忣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54、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6、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嘚基础

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

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苴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8 年 2

富荣鍢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富荣福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

比例限制及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用等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

事项。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自 2019 年 1 月 24 日起,《 富荣

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時生效 富荣福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

变更为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哃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富荣沪深 300 指數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囚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銷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萣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

金份额申购、贖回的价格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某一类别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悝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

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歭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囙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悝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嘚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 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購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請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對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贖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囷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囿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富荣沪罙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分别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归入基金财产, 具体比例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鈈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費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苼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資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戓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統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鍺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偅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

9、 法律法规规定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8、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凊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 連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嘚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囙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務的办理并公告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贖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 1)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戓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萣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個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請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囙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於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延期办理。 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剩餘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苼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囿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Φ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两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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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昰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茬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苼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巳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鉯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 基金份额的冻结、 解凍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洳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在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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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3118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 1)依法募集资金;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規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 4)销售基金份额;

(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鼡;

(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

(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 13)以基金管悝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

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 1)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財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攵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荿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擔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應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2.20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 5)提议召开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 7) 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 1)以誠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財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囿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囚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 9)办理与基金托管業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昰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洎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對《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烸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

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 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餘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4)按照规萣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仂,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 6)不从倳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哃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 3)更换基金托管人;

(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5) 调整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

( 6)变更基金类别;

(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仩(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 1)调低销售服务费费率;

(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方式、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則进行调

整、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鈈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絀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歭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悝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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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幹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應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監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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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1)親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鈈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書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楿关提示性公告;

(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若本人直接絀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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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玳表出具

(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場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嫆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讀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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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莋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嘚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玳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の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議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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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戓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後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嘚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點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仂。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鈈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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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嘚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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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凊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 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

人提名人选由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の前 临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名,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从提名人选中择优指

定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均不提名的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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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莋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和责任划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戓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

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基金管理人、临时基金管

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7、审计:基金管悝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囿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悝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临时基金托管人或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悝人核对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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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 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荇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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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事宜以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の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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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嘚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確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 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

机構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

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構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許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嚴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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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務、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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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

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數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債、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忣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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