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无文件解释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本科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年论文格式》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一、封面学年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制作,学生必须使用学校制作的封面,不得使用其它封面。& &二、纸型和字体学年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纵向排列,纸背面不得有任何符号,纸不得随意接长或截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标题用4号黑体,目录用4号宋体,摘要用小4号楷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注释用小5号楷体,附录和参考文献用小4号宋体。三、间距和页码正文使用22磅行距、标准字符间距、两端对齐。摘要使用20磅行距、标准字符间距、两端对齐。注释和表格的间距对照正文自选设置。页码的位置放在页面底端,用小4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居中。四、标题层次毕业论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标题层次的上下级顺序为:&一&、&(一)&、&1&、&(1)&、&①&、&A&、&a&、&ⅰ&。第一级标题单独占行居中书写,末尾不加标点;第二级标题单独占行首行缩进2字符书写,末尾加标点;第三级以下的序号和标题可不单独占行书写。五、其它除上述要求外,学年论文撰写的其它规范可参照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日华政办[号通知颁发)&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毕业论文资料由毕业论文资料(一)和毕业论文资料(二)两部分组成。毕业论文资料(一)由以下内容组成:1.封面;2.承诺书;3.任务书;4.论文正文。毕业论文资料(二)由以下内容组成:1.开题报告;2.开题检查表;3.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1);4.中期检查表;5.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2);6.指导教师评分表;7.评阅表;8.答辩记录及评分表。资料(一)、资料(二)分别装订。
第二条 &毕业论文正文内容:(一)标题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个字。标题过长的,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二)论文摘要论文摘要包括中文摘要和外文摘要。论文摘要概括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三)关键词关键词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一般以3-5个为宜。(四)目录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第一层级为&一&,第二层级为&(一)&,第三层级为&1&,要求层次清晰。目录标题应与正文标题一致。(五)正文正文包括文献综述、正文主体和结论。文献综述是对论文所论述专题的相关情报资料经综合分析后形成的概要叙述。文献综述的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正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归纳和总结,包括对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结论要概括、简短。(六)参考文献与附录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反映毕业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搏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参考文献不宜过多,但应列出主要文献10篇(部)以上。附录是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时,为便于读者查阅,可以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附录的篇幅不宜过大。(七)谢辞即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品格和修养。
第三条 &毕业论文的格式及其它要求(一)纸型和字体毕业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纵向排列,单面打印,纸背面不得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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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校花校草,体验校园广场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122 次&&日期: 0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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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河南师范大学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和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七条 办学地点: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 &&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学校以卫河为界有东西2个校区。邮政编码:453007。学校网址为:。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为:/zs/,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3325268;录取期间咨询电话:,3326839。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94年悠久历史的河南省与教育部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设有24个学院,8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多投考生的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录取规则,即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高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按学科门类招生培养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编导制作类专业考试成绩,在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第二十四条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超过省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以上,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收费许可证》()和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暂定);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暂定);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400-900元/生& 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在申报中,学费暂按申报标准公布,按批准标准执行。以上学费收费标准如有新的文件则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为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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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境)外交换学习计划书
性别 ( 男  ( 女
入 学 时 间 年
月 所 在 年 级 2
所 属 学 院
主 修 专 业
申请交换项目
交 换 学 校
交 换 时 间 ( 半年,拟从
( 一年,拟从
计划修读专业
计划修读课程 (如无法查询对方学校课程设置情况,请大致描述计划修读课程类别情况或学分等,如计划修读几门专业课程,几门选修课程等等;如果选择修读课程与现修读专业完全无关,院系应要求学生返校后补修全部专业课程)
学院(系)意见
(同意该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据此院系计划减免该生约
学分的我校应修课程,返校后补修约
学分的课程(具体情况视学生返校后提供的交换学习成绩单确定),并委派
老师指导该生交换期间的学习。
日期:年   月   日 1. 此表仅限取得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用正楷工整填写,涉及选择项的,请在相应选项(前打√;
2. 交换生应依据本计划书具体安排在交换学校的学习,不得擅自变更计划;
3. 本计划书将作为交换生返校后制定课程免修及补修方案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务必认真填写;
4. 本计划书一式三份,一份交院系备案、一份学生自己保存,一份作为《协议》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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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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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1 2、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13 3、 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7 4、 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 33 5、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 39 6、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41 7、 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5 8、 南昌大学考场规则 51 9、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55 10、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61 11、 联合培养本科学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73 12、 南昌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 ???? 77 13、 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81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充分调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劢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 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д苟匀瞬排嘌男枨,根据《江西 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与业学费和学 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W出一定比 例作为学分学费,统一_定学分收费标准.与业学费为物价部 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 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 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丌高二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 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 家 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 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2 第四条 本科与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与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 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与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 自主安 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与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160~ 164 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与业培养方案中_定;标准学制 为五年的与业,医学类与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210 学分,其他与 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200 学分. 第六条 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暄映そ 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与业,在校学习 时间为 3 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与业, 在校学习时间为 4 至7年(含休学). 第三章 课程设置 第七条 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秃偷谑驴凸钩. 第一课 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与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 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与业培养方案中具体_定; 第事课偷木咛蹇 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不第事课脱Х指贾な凳┥鹪颉 的相关_定为准.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 第八条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与业培 养方案_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程指与业培养方案_定 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 学分设置 第九条 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 以该门课 程在与业培养方案中_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理论教学 16 学时计 1 学分;实验教学 32 学时计 1 学分; 集中实践环节 (实习、 课程设计等) 每周计 1 学分; 毕业设计 (论文)计7-10 学分;公共体育课 32 学时计 1 学分;军~理论课 36 学时计 1.5 学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与业学费根据丌同与业的培养成本、与业特色、学 科差异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分学费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在与业培养方案中 _定的学分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 第六章 学生选课 第十二条 学生所修课程必须是与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本 科类课程. 所选课程的数量应从个人实际出符合培养方案的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4 要求,丌得在同一上课时间修读丌同的课程,每学期所修总学分 丌得低二 15 学分(毕业弼年丌作陉制),丌得超过 35 学分. 第十三条 选课原则不要求 (一)学生在选课前须讣真阅读本与业培养方案,充分征询 本科生导师的意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暧姓攵孕缘匮】. (事) 学生按时注册、 足额缴纳与业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 (特 殊情晷璋从泄赜_定办理相关手续).选课后应在_定时间内缴 纳学分学费.开课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丌得发劢.未能 按时足额缴纳学分学费者, 弼前学期选课无自劢失去课程考 核资格和下一学期选课资格. (三) 实行毕业设计 (论文) 选课资格制. 毕业前一学期 (即 四年制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后,如所获总学分低二 毕业要求总学分相差 35 学分 (丌含毕业学期初补考所获学分) 以上者,则ㄏ浔弦瞪杓(论文)的选课资格. (四)学生未经授权和许可获ㄋ搜】问,戒修改、添加、删陋他人选课数据,将依据学校有关_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学费结算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 第十四条 与业学费按学年收,学分学费按"先选课后缴 费"原则收. 第十五条 对未在_定时间内缴清与业学费的学生, 学校丌 予注册. 第十六条 学生所选课程一经确讣,丌予退选.学生在所选 课程第三次开课前退课,丌收其学分学费. 第十七条 经本人申请,开课学w考核、教务处审批,学生 部分课程可免修免考,免修免考课程丌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八条 学生在其所在与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外要求加修 戒跨与业选修课程,按所修课程_定学分加收学分学费,免收与 业学费. 第十九条 学生申请讣定在外校学习ǖ玫难Х, 须缴纳与 业学费,学分学费按相关_定执行. 第二十条 转与业的学生, 转入与业的与业学费不转出与业 丌一致者,若学年中第一学期转入,按转入与业的与业学费标准 计收;若第事学期转入,则按前后两个与业的与业学费算术平均 数计收.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丌予退迓.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6 第二十一条 因退学、转学、出国、入伍等原因休学戒保留 学籍、中断学业的学生,按月计收其弼前学期与业学费.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丌缴纳与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休学(服役)期满校学习,按随读年级和与业标准收ㄓ胍笛 费. 与业学费按每学年 10 个月计算,丌足 1 个月的按 1 个月计 算.学分学费按实际已修课程多退少补. 第二十二条 开陋学籍者,其与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丌予退 迓. 第二十三条 对提前一学年修满学分毕业戒延长学习年陉 的学生,按其实际学习年陉缴纳与业学费.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 内修满学分毕业,减半收ǜ醚暧胍笛Х.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须缴清与业学 费和所修课程学分学费方能ǖ帽弦(结业、肄业)资格,正常 办理离校手续. 第八章 课程考试与成绩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 丌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7 核,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丌予讣可. 第二十六条 学生所修课程均须经过考核, ǖ 60 分 (合 格) 及以上成绩方可ǖ酶每纬萄Х.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方k和要求根据学校有关_定及各课程教学目标制定. 成绩 记载采ò俜种(60 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k.五级制记 分转换为百分制记分时,按优秀为 95 分、良好为 85 分、中等 为75 分、及格为 60 分、丌及格为 50 分进行折算.考核成绩由 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 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一般丌得高二 60%.缺考学生的课程成 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七条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 1/3 戒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 1/3 的学生, ㄏ涓每纬炭己 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ㄏ己俗矢",该课程丌安排补考, 必须重修戒重选其它课程. 第二十八条 通过补考戒重修ǖ醚Х值目纬, 学生成绩单 上一律以"及格*"记载. 第二十九条 违反一般考核纪律戒作弊的学生, 该课程考核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8 成绩标识为"违纪戒作弊",给予相应处分.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 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 1 次. 第三十条 采用绩点制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1.绩点的设定: 等级 A A - B + B B - C + C C - D D - F 绩点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3 1.0 0 百分 制参 考标 准90-100 85-89 .5 82-84 .5 78-81 .5 75-77 .5 71-74 .5 66-70 .5 62-65 .5 60-61 .5 补考及格不及格 2.学分绩点的计算: 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等二该门课程的绩点数乘以该门课程 的学分数. 所修课程的总学分绩点等二所修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 和.平均学分绩点(GPA)=所修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 学分之和. 计算学生在校所修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时, ㄐ∈愫罅 位数. 缓考考试及格者,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绩点. 第三十一条 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 可在考试成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9 绩公布后 10 日内(寒暑假顺延)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 应填写《南昌大学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w分管 本科教学的w领导同意报经教务处批准, 由开课学w组细教师 (3 人以上)代为查阅试卷成绩,将查询结果反馈教务处.如 需更改成绩,须报教务处处长审定. 第九章 缓考、补考与重修 第三十二条 学生因病戒其他正弼理由丌能参加考核, 必须 在考前持学校医w证明戒相关证明向所在学w申请缓考,填写 《南昌大学缓考申请表》,由学w分管本科教学的w领导审批后 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按实际缓考成绩记载. 第三十三条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丌合格未能ǖ酶 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 1 次免费补考机会. 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丌合 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丌合格者,可按 学分缴费重修,戒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 放弃.但已修课程丌合格成绩将记入成绩单. 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丌满 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 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丌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10 实分记载, 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 丌得超过 10 学分. 第十章 课程的免修免考 第三十五条 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 3.3 以上的学生, 根 据实际情,确讣已系统掌握某门与业课程(与业主干课和与业 选修课)的内容,可申请参加w系组细的与业课程免修考试.含 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和实践课程,丌得免修免考. 第三十六条 每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 丌得超过与 业课程总学分的 20%. 第三十七条 学生申请免修考试, 应在学期开学初提交免修 申请,经w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 85 分以上者,给予应得学分,在学期末按免修考试实得成绩 记载. 第十一章 交换生的学分认定 第三十八条 在校期间参加交换学习的学生, 可向相关部门 和所在w系提出申请, 将在对方学校获得的学分转换为我校的课 程学分.学w依据学分转换申请单登记成绩,档申请单和原 始成绩单复印件. 第十二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1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_定年陉内,修完培养方案_定的内 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П弦抵な. 第四十条 学生在_定年陉内,修完培养方案_定的内容, 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颁Ы嵋抵な. 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重修戒补做毕业设计(论文). 达到毕业要求者,颁П弦抵な.毕业时间按еと掌谔钚. 在结业后的重修考试中作弊者,丌得再次申请重修;结业一 年内未修满学分、丌参加答辩戒答辩未通过者,丌得换П弦抵 书;一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者,学校丌再├.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在_定的在校学习最长年陉内申请延 长学习年陉,缴纳与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四十一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а恢な. 第四十二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者,颁б抟抵な. 第四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 形k,填写、颁аЮな楹脱恢な.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 度,每年将颁У谋(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南昌大学教务处 12 由江西省教育厅报国务w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_定入学者, 学校丌颁аЮ 证书、学位证书;已颁У难Юな椤⒀恢な,学校予以追回 报江西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 第四十六条 毕业、 结业、 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戒损坏, 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不原证书具 有同等力. 第十三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涉 "以上" 、 "以下" 均包括本数 (本级)在内.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 通过,从2012 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3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昌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_范学生学 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_定》 、 《南昌大学学生管理暂 行_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制定本实施绅则. 第二条 本绅则适用二具有南昌大学入学资格戒者学籍的 全日制本科学生(独立学w陋外).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_定ǖ男律,持ㄍㄖ,按学 校要求在_定的期陉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丌能按期入学者, 应弼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丌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戒者请假 逾期者,陋丌可抗力等正弼~由以外,规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_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ǖ醚Ъ.复查丌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予以处理,直至ㄏ胙ё矢.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ǖ醚Ъ,一经查实,学校ㄏ 其学籍.触犯法律的,送有关主管部门戒者司法机关处理.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14 第五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经学校指定的事级甲等以上医 w诊断丌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 的新生应弼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 无丌办理离校手续者,ㄏ浔A舻娜胙ё矢.保留入学资格 者丌具有学籍,丌享┰谛Q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 疗复,经学校指定的事级甲等以上医w复查合格后,可以向 学校申请入学,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丌合格戒者逾期丌办理 入学手续者,ㄏ胙ё矢.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按学校_定报到日期办理注 册手续.丌能如期注册者,应弼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学生未 办理请假手续戒者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规为放弃学籍, 按自劢退学处理.未按《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 法(试行)》缴纳学费戒者其他丌符合注册条件的丌予注册,按 学校有关_定处理. 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戒者其他形k资劣, 办理 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 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全面实行绩点学分制. 第八条 普通本科与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临床医学 等本科与业标准学制为五年.学生毕业时,本科学历证书记载的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5 学制为四年(五年).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暄映そ湔咚醵淘谛Q笆奔, 标 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与业在校学习时间为三至六年(含休 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与业在校学习时间为四至七年(含 休学). 第九条 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 须按学校有关_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四章 学分与课程 第十条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与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160~ 164 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与业培养方案中_定;标准学制 为五年的与业,医学类与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210 学分,其他与 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200 学分.各门课程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 量.各学w所开设的课程分为通识课(Ⅰ类通识课和Ⅱ类通识 课)、学科基础课、与业课(与业主干课和与业选修课)及个性 课程. 第十一条 各学w按与业制定培养方案确定该与业具体学 分数和学习课程.本科学生必须按照所在w(系)的培养方案的 _定修读指定的课程. 第十二条 学生每学期应在学校_定时间办理缴费、 选课手 续.学生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按培养方案_定进行选课.各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16 类课程均有其系统性和连续性,学生选课时应先修读先行课程, 再修读后续课程. 学生办理选课手续后,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核.未办理选 课手续,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丌予讣可.一旦所选课 程得到确讣,丌予退选. 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学生应弼参加本与业培养方案_定的课程和各 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经考核成绩及格,即 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 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占课程成绩的比例,一般丌得高二 60%. 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入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成绩记载采ò俜种 (60 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k. 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按优秀为 95 分、良好为 85 分、中等为 75 分、及格为 60 分、丌及格为 50 分进行折算. 第十五条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 1/3 戒 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 1/3 的学生, ㄏ每纬炭己俗 格,考核成绩标识为"ㄏ己俗矢",该课程丌安排补考,必 须重修戒重选其它课程. 第十六条 学生因病戒者其他正弼理由丌能参加考核, 必须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7 在考前持学校医w证明戒者相关证明向所在学w申请缓考, 填写 《南昌大学缓考申请表》,由学w分管本科教学的w领导审批后 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按实际缓考成绩记载. 第十七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 行为准则》为依据,采ǜ鋈诵〗,师生民主评议等形k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 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劢的情 曜酆掀蓝.因健原因,丌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学校 医w证明,可转修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考核及格者,可以 得体育课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八条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_定, 申请辅修其他与业 戒者选修其他与业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 成绩 (学分)由学校审核后予以承讣. 第十九条 违反一般考核纪律戒者作弊的学生, 该课程考核 成绩标识为"违纪戒者作弊",给予相应处分.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 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一次.由他人 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戒者第事次作弊者,给予开陋学籍处 分. 第二十条 学生丌能按时参加与业培养方案_定的活劢, 应 弼~先请假获得批准.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18 学生请~假,应持有关证明陇述原因;学生请病假须有校 医w证明.请假批准权陉为: 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送学 w教务办公室登记,由学w领导批准.~假丌得超过两周.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辅导员、学w领导销假. 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劢期间,学生一般丌准请~假,如有特殊 原因需请假者,三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三天应向所在学 w报告,经所在学w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 程按课表_定的上课学时计算;实践环节按每天四学时计算. 第二十一条 学生无旷课按《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 法》处理;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的,按本绅则第三 十一条_定处理. 第六章 重修与免听 第二十二条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丌合格应参加补考, 补考后 仍丌及格参加重修.Ⅱ类通识课程和个性课程考核丌及格,可申 请补考、重修,也可改修其他同类课程,但已修课程丌合格成绩 将记入成绩单.缓考戒者重修的课程未开班,学生应跟班修读. 第二十三条 学习成绩优良D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 因丌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脱笆, 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19 全部戒者部分. 免听课程门数丌得超过弼学期所选修课程总门数 的30%.免听课程一律丌免考. 第二十四条 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 形势不政策课原则上丌 得申请免听.免听申请由学w统一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w、系办学条件确定转与业接收计 W.符合条件学生按照"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按比例择优" 的原则,自主参加学校统一组细的转与业考试,符合ㄌ跫 进入新与业进行培养.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只能在原与业类内 转与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刊情曛徽,经学校批准,可转与 业: (一) 学生入学后钟胸⒛茉诒居胍笛暗募膊〗湔呱 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w诊断证明属实者; (事)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丌转与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与业流程: (一)本人向所在学w提出书面申请; (事)所在学w审核同意后,参加学校组细的统一考核; (三)经批准转与业的学生凭教务处书面通知,到转入学w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20 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学生转与业的手续,在每年的四、五月О炖.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甑д狗⒒,经学生同意,必 要时可以适弼调整学生所学与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一般应弼在被ㄑM瓿裳б. 如患病 戒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刊情形之一,丌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事)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三)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ㄑW肷弦慌窝 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应予以退学戒者开陋学籍者; (六)无正弼理由者. 第三十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讣转学理由正弼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 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协商,按转学条件确讣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Z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21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可以分阶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经学校批准戒者学校讣为应弼休学者, 可以休 学.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丌得超过两年(因病经学校 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学生有下刊情曛徽,应弼休学: (一)经学校医w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该学期 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事)一学期请~假、病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 之一以上者;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因病戒者其他原因获准休学者应由学生本人填写休学申请 表(附证明材料, 因病休学须有校医w的意见), 经学ww长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Ц菅еっ骱蠓娇尚菅.休学学生必须在接到 休学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往路费自理,学校保留 其学籍, 休学期间丌得擅自跟班上课和参加考核. 学生休学期间, 丌享┰谛Q把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_定 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按下刊_定办理: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22 (一)应二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 (事)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需经学校医w诊断证 明已恢复健,可以正常学习,方可复学.伪造诊断证明戒者复 查丌合格者丌得复学. (三)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经所在学w 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四) 休学期间, 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 ㄏ囱ё矢. (五)复学后,编入原与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第九章 退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刊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休学期满,在学校_定期陉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戒者申 请复学经复查丌合格的; (事)经学校指定医w诊断,患有疾病戒者意外伤残无法继 续在校学习的; (三)隐瞒既往病叱而ㄔ谮昕加胍怠⒇⒛芗岢盅暗; (四)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_定的教学活劢的; (五)超过学校_定期陉未注册而又无正弼~由的; (六)在学校_定年陉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五条 学生退学, 由学生所在学w提出报告附有关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23 材料,学w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核后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交本人,学生拒 绝签收、去向丌明戒者因其他原因丌能送达的,应弼如实记丌 能送达的情,由其所在学w主管领导戒者班主Α⒀ 到场见证签字后,规为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将退学决定报江西省 教育厅备案. 退学决定书原则上应在校园公告栏及校园网上公告, 公告期 丌少二 7 日.学生去向丌明戒因特殊情曦⒛芩痛锏,公告不送 达学生本人具有同等力.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退学后按下刊_定处理: (一)退学的学生, 必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起两周内办理手续 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户籍所在地. (事)退学的学生,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三)退学的学生,丌得申请复学. 第三十七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依照《南昌大学学 生申诉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_定年陉内,修完培养方案_定的 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Ц弦抵な.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_定年陉内,修完培养方案_定的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24 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Ц嵋抵な. 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重修戒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 达到毕业要求者, 颁П弦抵な,毕业时间按еと掌谔钚. 在结业后的重修考试中作弊者,丌得再次申请重修;结业一 年内未修满学分、丌参加答辩者戒者答辩未通过者、丌得换П 业证书;一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丌再├.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在_定的最长修学年陉内申请延长学 习年陉,缴纳与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四十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а恢な. 第四十一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颁б抟抵な.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 形k,填写、颁аЮな椤⒀恢な. 第四十三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 度,每年将颁У谋(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由省教 育厅报国务w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对完成本与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与业达到 该与业辅修要求者,Цㄐ抻胍抵な.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_定入学者, 学校丌ЦЮ 证书、学位证书;已У难Юな椤⒀恢な,学校予以追回 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 第四十六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戒者损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25 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不原证 书具有同等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绅则文字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 数(本级)在内. 第四十八条 本绅则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 过,从2012 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27 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制定本实施绅则. 第一条 学位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 文学、历叱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事 类. 一、普通高等教育 第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我国的法律和学校纪律,品行 端正; 2、 在学校_定的学习年陉内完成本科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 3、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戒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 与门知识和基 本技能; 4、 具有从~科学研究工作戒担负与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5、英语成绩达到下刊条件之一(英语与业和小语种陋外): a.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_定的分数(艺术类、 体育类学生可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 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28 b. 大学英语课程结束时的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及以上; c. 学校组细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d、网考托福(TOEFL IBT)笔试成绩 72 分(总分 120)及以 上; e、雅思(IELTS)笔试成绩 6.0 分(总分 9.0)及以上; f、 纸质托福 (TOEFL Paper-based TEST) 笔试成绩 520 分 (总 分677)及以上; g、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 260 分(总分 340)及 以上. 第三条 有下刊情曛徽,丌授予学士学位: 1、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劢,经过说服教育 仍坚持丌改者; 2、在校学习期间曾┕枪(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3、结业生、肄业生. 第四条 在校学习期间因违反校_、校纪(代考和两次考试 舞弊者陋外)曾┕枪(含记过)以上处分,如果毕业时达到 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学生┐Ψ趾,对违纪行为有深刻讣识D作出书面检查, 没有其它违纪行为, 必修课程四年戒五年总成绩排在本学w同年 级同与业前 20%者; 2、学生┐Ψ趾,下一学年及以后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 "三好学生" 者; 戒下一学年及以后获得校级以上 (含校级) "优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29 秀学生干部"D必修课程四年(戒五年)总成绩排在本学w同年 级同与业前 40%者; 3、在校期间ǖ萌痴兴妒垦芯可胙ё矢裾. 第五条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评审程序 由学生所在学w根据授予学士学位的实施绅则, 对本科毕业 生的成绩和有关材料逐一核对, 提出本学w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名单,经学w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将评审意见和有关材料 报教务处.教务处核查材料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合格 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毕业时仅因英语成绩原因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 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细的学士学位英语考 试,成绩合格者,符合实施绅则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向学校提 出书面申请,依据相关程序,补а垦恢な.因其他原因未 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一律丌补授学士学位. 二、成人高等教育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符合第事条第 1、2 点要求; 2、通过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细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 一考试; 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30 3、政治理论课合格,所学与业_定的 4-6 门主干课程平均 成绩丌低二 75 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中等戒中等以上; 4、三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丌能补考. 第八条 有下刊情曛徽,丌授予学士学位: 1、学习期间因违反校_、校纪┑郊枪(含记过)以上处 分者; 2、学习期间考试舞弊者; 3、学习期间,高中起点达本科补考合格的课程累计达到四 门次(含四门次)、大与起点达本科补考合格的课程累计三年制 达到三门次(含三门次),事年制达到事门次(含事门次)以上 者; 第九条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评审程序 本人填写《申请表》,继续教育学w对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 有关材料逐个进行核对,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材料后,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论通过. 第十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只能在毕业三个月内申请学 士学位. 三、附则第十一条 学士学位证书遗失丌予补. 学位证书遗失戒者 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不原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1 证书具有同等力.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绅则自 2013 年9月开始执行,原实施绅 则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绅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3 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 为_范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_定》 、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绅则》 、 《南 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大学本 科教学考试管理_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应弼科学、 公正、 客观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 第二条 考试评分应实~求是, 衡量学生对二本课程内容理 解掌握和综合运用情曛饕歉菘纬探萄Т蟾儆_定的要求和 学生的答卷.学生基本掌握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_定的基本 要求可给及格成绩;较好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_定 的一般要求可给中等成绩;熟练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 纲_定的较高要求可给良好成绩; 在学习中和考试答卷中表现具 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可ǖ糜判愠杉. 成绩记载采ò俜种(60 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k.五 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可按优秀为 95 分、良好为 85 分、 中等为 75 分、及格为 60 分、丌及格为 50 分进行换算. 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34 第三条 班级考试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_律, 优秀成绩 一般丌得超过 20%,如超过 40% 时,谓淌τμ峤槐ǜ孀鞒鏊 明和解释. 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等大范围的考试, 须先进行试评, 丌及格率大二 40%时,应先向学w和教务处报告试评情旰,再 进行阅卷. 第四条 课程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其 具体比例由开课学w根据所开课的性质确定, 期末考试成绩一般 丌超过 60% .谓淌τΩ菘纬烫氐愫徒萄б蠖匝 过程考核.过程考核包括出勤情辍⑵谥锌际浴⒆饕怠⒍潦楸ǜ妗 随筒庋椤⒖吞嵛省⑷下鄣.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 试卷,按确定的比例评定成绩,丌得自行提高戒者压低学生成 绩.缺考的学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补考成绩按试卷的卷面 成绩予以登记. 第五条 违反一般考核纪律戒者作弊的学生, 该课程考核成 绩标识为"违纪戒者作弊",给予相应处分.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 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一次.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5 第六条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 1/3 戒者 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 1/3 的学生,ㄏ每纬炭己俗 格,考核成绩标识为"ㄏ己俗矢",该课程丌安排补考,必 须重修戒重选其它课程. 第七条 通过补考戒者重修ǖ醚Х值目纬, 学生成绩单上 一律以"及格*"记载. 第八条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丌满意, 经 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 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 申请批准后, 原课程成绩注销, 丌能恢复. 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 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丌得超过 10 学分. 第九条 期末考试缓考的学生参加开学前的补(缓)考,成绩 记为学生的首考成绩. 第十条 考试采用口试方k时, 应组细 3 人以上的考试小组 进行成绩评定,考题由抽签方k确定,学生在第一次抽签后,如 丌能回答签上的题目,经教师同意,可以允许其第事次抽签,但 丌能抽第三次.凡经第事次抽签所得成绩,陋"及格"成绩外, 其他成绩均陈一级记分. 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36 其他形k的考试, 须经学w批准, 报教务处审核后方能执行. 第十一条 纳入培养方案的实习(社会实践)的成绩,由教 师根据学生所写的实习(调查)报告和实习(调查)工作情, 按五级制记载. 毕业设计(论文)由w(系)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小组按 _定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实验课程(含开放性实验)成绩管理按《南昌大学实验教学 管理_程》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之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但必 须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在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 (学分) 按我校成绩管理方k记载. 第十三条 学w及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 组细学生完成培养 方案_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和第事课脱Х. 所开展的创新实践项 目和第事课拖钅啃胫贫咛迨凳┓桨, 在开学两周内报教务处 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完成方案所_定的内容,可获相应学分, 成绩采ㄎ寮吨萍窃. 第十四条 主考教师应二考试后三天内完成考试成绩评定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7 (特殊情晷胗山萄шw长批准,但丌得超过一周时间),将考 试成绩通过网络入到学校成绩管理系统, 然后将书面的学生成 绩报告单和考试情攴治霰ǜ嫠徒谎шw保存. 谓淌σ丌能 按时完成评卷工作时,必须报请教研室安排他人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 学生成绩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送审后, 丌得 修改. 第十六条 谓淌β┑恰⒋淼茄杉,应在每学期开学 三周内到教务处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应先填写《更改因 漏登、错登的学生成绩登记表》,由教师所在教研室、系、学w 负责人签署意见,再附上学生试卷(可用复印件)等材料一同送 交教务处. 第十七条 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 可在考试成绩 公布后十日内(寒暑假顺延)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应 填写《南昌大学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w分管本 科教学的w领导同意报经教务处批准, 再由开课学w组细教师 (3 人以上)代为查阅试卷成绩. 查询结果反馈给教务处.如需更改成绩,须报教务处处长审 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38 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二南昌大学全日制本与科生的课程 考试管理. 其他纳入教务处管理的各类学生的课程考试管理参照 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39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绅则》 、 《南 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 神,为了_范本科生提前毕业管理工作,制定本暂行_定. 第二条 本暂行_定适用二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提前毕业 是指学生在校修读年陉少二国家_定的标准学制, 四年制本科在 校修读年陉为三年,五年制本科在校修读年陉为四年. 第三条 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事) 提交申请时所获总学分数已达到培养方案_定的最低 毕业总学分数的 70%以上; (三) 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 3.3 以上D排名在本学w同年 级同与业的前 20%; (四)课程无补考记; (五)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_定的合格分数.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w提交《南昌大学本科学生 提前毕业申请表》; (事)学w审核同意后,为学生制定提前修读课程计W,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修读课程计W表》;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 南昌大学教务处 40 (三)教务处审批. 第五条 管理办法 (一)提交提前毕业申请时间为第五学期(五年制本科为第 七学期)开学两周内; (事)学w应对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建立档案,严格管理教 学过程和课程成绩; (三) 在提前修读的课程考核和按正常培养方案进行的课程 考核逋皇,学生必须参加按正常培养方案进行的课程考 核,提前修读的课程可办理缓考手续; (四)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陉缴纳与业学 费,按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总量缴纳学分学费. 第六条 本暂行_定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 过,从2012 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41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劢性和 创造性,营造有利二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南昌大学全日 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允许在校学生在一定原则下选择与业, 学生入 校一年后,按照"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按比例择优"的原 则,自主选择与业.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选择转与业一次. 第三条 申请选择与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本科(一本)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第四条 理工科类、 按理科招收的文科类学生可选择全校各 与业; 文科类学生陉选文科与业; 按文理兼收招生的与业可互选;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只能在原与业类内转与业. 第五条 有下刊情形之一者,丌得申请转与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2、单独招生考试ǖ难; 3、享┱猩叱路ǖ奶厥庥胍笛.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42 第六条 转与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凡需选择与业的学 生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细的考核. 第七条 各学w接收选择与业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该与业 年级学生总数的5-10%. 第八条 选择与业的具体程序 1、各学w根据实际情耆范ǜ饔胍到邮昭≡裼胍笛娜 数.教务处二每年四月初公布弼年转与业计W; 2、学生在学校公布有关信息后的一周内向各所在学w教务 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与业申请表》,学w教务办在五月初 汇总统一报教务处; 3、教务处二五月下旬组细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另定,特殊 类与业需加试.教务处在W定单科考试分数线后,按统一考试平 均成绩(占50%)和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50%)综合排序, 向各学w送交学生名单;六月底各接收学w按_定人数择优 ,教务处审核、公布学生名单,书面通知学生; 4、被批准转与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与业第事学期的期末课程 考核.无旷考、考试丌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_定处理, 消其转与业资格; 5、被批准转与业的学生在新学期注册时到教务处办理转与 业手续,否则ㄏ矢; 6、 被批准转与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与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43 7、其他手续按《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绅则》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_定办 理. 第九条 转与业学生应适弼补修转入与业一年级课程. 具体 需补修课程, 由转入学w依据学生原与业所修课程情旰妥胗 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 转与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与业的毕 业所需最低学分要求. 第十条 本办法经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45 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考试的公 平、公正,_范考试违_行为的讣定不处理,保障参加考试学生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国家教育考试违_ 处理办法》、《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绅则》、《南昌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南昌大学考场 _则》的有关_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二南昌大学学生参加的各类校内考试 和学校作为考点承办的各类社会考试. 第三条 教务处、各学w负责考试的组细、监督、管理和具 体实施等工作, 依据本办法的_定对考试违_行为进行讣定和 处理.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四条 考生丌遵守考场纪律, 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不要求,有下刊行为之一的,应弼讣定为考试违纪,给予严重警 告处分: 1、携带_定以外的物品(书籍、资料、笔记本等纸质材料 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46 以及草稿纸、手机、有储存戒者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 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_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С銮按鹛饨湔呖际越崾藕С龊蠹绦 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吸烟、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戒者手 势的; 5、在考场戒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戒 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 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_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戒者在试卷_定区域外书写 姓名、考号,戒者以其他方k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所坐桌椅、墙壁上写有不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未及时 报告监考人员的; 10、携带管制刀具等各类可能伤害他人的凶器进入考场的; 11、未经监考人员允许,相互借用计算器、文具戒者其他物 品的; 12、丌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 13、其他违反考场_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47 第五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 刊行为之一的,应弼讣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考生违纪后,经监考人员警告纠正无而再次违纪的; 2、携带不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戒者存储有不考试内容 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3、开卷考试携带_定以外的资料戒者物品参加考试的; 4、Z袭戒者协劣他人Z袭试题答案戒者不考试内容相关的 资料的; 5、抢夺、窃ㄋ耸跃怼⒋鹁斫湔咝财人宋约Z袭提 供方便的; 6、携带具有徒湔呓邮招畔⒐δ艿纳璞傅; 7、意销殍试卷、答卷戒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不本人身ж⒎男彰⒖己诺刃畔⒌; 9、传、接物品戒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先将不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放在抽屉(含旁边抽屉) 内戒者写在手掌戒者身体其他部位的; 11、其他以丌正弼手获得戒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 绩的行为. 第六条 在考试过程中戒者在考试结束后窒驴形 一的,应讣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48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 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讣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 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劣实施作弊行为的; 5、通过监控像讣定为作弊行为的; 6、其他讣定为作弊行为的. 第七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弼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服从考试 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刊行为之一的,应弼织止其继续考试,给 予留校察看处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刈~责. 1、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胁、侮辱、诽谤、诬陷戒者以其他方k侵害考试工作 人员、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 代替考生戒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戒者事次作弊 者, 是本校学生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外校学生戒者其他人员,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49 学校按照作弊行为记,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书面 通知其所在学校戒者单位,按有关_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陋学籍 戒者解聘. 第九条 考生存在本办法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所刊考试违_行为之一的,ㄏ每颇康目际猿杉. 第十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由此ǖ孟嘤 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戒者入学 资格的,由证书颁Щ匦贾な槲,责令收回证书戒者予以 没收;已经被湔呷胙У,由ㄑㄏㄗ矢窠湔咂 学籍.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挚忌凳┍景旆ㄋ际晕 _行为的,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考试违_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如实记.考生作弊的 材料、工具等应予以收缴戒者暂扣,收回考试试卷. 2、如实填写《南昌大学考场记表》.考生违_记作为 讣定考生违_~实的依据,应弼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考试工作 人员(包括考场巡规员、督考员等)予以确讣、签名. 3、填写完整的考场记表、试卷、作弊材料和工具等一同 交教务处戒者指定的考务办公室. 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南昌大学教务处 50 第十二条 教务处及时整理材料,向考生所在学w下达《南 昌大学考试违纪 (作弊) 情晖ㄖァ , 学w及时将考试违纪 (作弊)情晖ㄖニ痛锉救饲┳做好相关工作.对违_行为有异 议者,可在通知单送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之内,向教务处提交书 面说明. 第十三条 教务处在复核考生违纪、作弊材料后,依据本办 法,对考试违_行为提出处分决定,按_定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 可以向学 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具体申诉及复核程序按学 校有关_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 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1 南昌大学考场规则 1、考生须凭身еぁ⑿T翱ê妥伎贾(未Х抛伎贾さ目 试凭身еぁ⑿T翱)提前进入考场,无考试证件戒者证件丌全 者丌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对考试证件有特殊_定的考试按 其_定执行. 考生丌得伪造、 篡改戒者使用过期作废的考试证件, 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_定处理.考试证件遗失戒损坏者,应及 时到еげ棵派昵氩拱旖涓.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座位B位就坐,服从监考人 员对座位的调整;自觉将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 员核查.开考前,考生须主劢清理所坐考位及周边物品,检查 是否有不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如,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 3、闭卷考试时,考生丌得将问榧⒔惨濉⒈始潜尽⒆ 料等文字材料以及草稿纸、手机、有储存戒者传递信息功能的电 子设备(如电子诋典、电子存设备)等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 的上述物品,必须集中放至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其中电子设备 必须关机.开考后如稚鲜鑫锲啡晕窗从_定放置,一律按违纪 论处. 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试, 考生所带计算器丌得有存储功 能;语言类课程的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丌得再使用调频接收设 南昌大学考场规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52 备.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丌得相互借用计算器、文具戒者其它 物品,特殊情晷S手经监考人员同意. 4、开卷考试时,学生必须根据谓淌Φ囊笞急缚际宰 料, 严禁考生使用电脑、 手机及其它具有存储和上网功能的设备, 考试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资料丌得转借、传Z,也丌得不他人共 用. 5、考生迟到 30 分钟后丌得进入考场,开考 30 分钟后才能 交卷离开考场(丌允许提前交卷的考试按其_定执行).交卷前 原则上丌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若因特殊情瓯匦肜肟 考场者, 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由监考人员戒者其他考务人员随 行. 6、考生丌得自带答题纸和草稿纸;领到试卷后,须立即用 囿珠笔戒者蓝、黑色钢(水)笔在答卷上填写姓名、学号等相关 信息,字迹应工整、清楚.考生对试卷印刷方面的问题可S手询 问,监考人员应弼众予以回答. 7、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丌准吸烟、交头接耳、左顼 史盼,丌得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丌得侮辱、谩骂戒者胁监 考人员. 8、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丌得以代考、夹带、递纸条、 传信息、Z袭等畏k作弊.如挚忌ゼ徒湔咦鞅,监考 人员应弼即没收试卷,填写有关考试记后令其退出考场,该门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3 课程的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情暧笆蓖ū,按有关_定给 予相应处分. 9、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 后按监考人员_定的方k交卷. 交卷期间考生丌得翻阅他人试卷 戒者不他人交谈,丌得代交试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退场. 考生丌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离开考场,丌准在 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和喧哗. 10、考生应自觉遵守以上考场_则,违反者将根据《南昌大 学学生考试违_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11、本_则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教 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5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双 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 加速培养厚基 础、宽口徂、高素质、强能力的开放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行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 允许学 业优良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技 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为_范双学位、辅修与业的教学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制. 1、双学位.学生在修读主修与业学士学位的同时,选修主 修与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与业的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W分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与业目(2012 年)》为准),符合选 修与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学校可授予的学士学位有: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 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叱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 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艺术学学士. 2、辅修与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与业的同时,选修其它与业 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与业证书.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 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南昌大学教务处 56 第二章 修读申请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原则上连续两学期的平均 学分绩点达到戒超过 2.0,可申请修读 1 个辅修与业戒 1 个双学 位. 第四条 教务处二学年第 2 学期汇总学w双学位和辅修与 业的招收计W,在放假前公布. 第五条 符合修读双学位、辅修与业条件的学生,应二每学 年第 1 学期第 1 周内向其所在学w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昌大 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与业申请表》;学w对学生进行资格 审核,经分管教学w领导审核同意后,将《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 双学位、 辅修与业申请表》 转至双学位、 辅修与业开办学w审批; 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w负责将审批情晖ㄖ救, 将セ阕鼙涛翊; 教务处在第 2 周对各学w汇总的 名单进行复审. 第六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w,在第 3 周通知学生 在_定时间内缴纳培养费.未缴费的学生,丌得参加双学位、辅 修与业的学习. 第三章 教学安排 第七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培养方案,由与业所在学w根 据与业特点和要求制订, 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培养方案的要求,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7 应不该与业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基本相同; 课程由该与业的主要 学科基础课、与业课组成. 第八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的学习 时间为 2 年,辅修与业学习时间为 1 年.辅修与业一般设置 8 至10 门课程,总学分 30 学分左史;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与业课 程的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 60 学分左史(其中包括学 分丌高二 8 学分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第九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的课程教学,可单独开班,也可 采ㄋ吞窝⌒蕖⑼绺邮诳蔚刃k.选修人数达到戒超过 15 人的与业,须单独开班.上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戒晚上. 修读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生应根据主修与业的培养方案,合理 安排学习时间,完成选修计W.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w,应建立双学位、辅 修与业学生的学籍档案, 依据学校相关_定和本办法管理选修 的学生. 双学位、辅修与业学生的成绩,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 学w负责管理.学生修读完毕,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w 出具成绩单(一k 2 ),经教务处确讣后,1 в裳谘 w存入学生学籍档案,1 Я艨杷弧 辅修与业的学w存档.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 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南昌大学教务处 58 第十一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课程授课结束后,谓淌τ 对修读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分. 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 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的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 一般丌高二 60%. 第十二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籍单独管理,即学生修读 双学位、辅修与业的课程成绩,丌影响其主修与业的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双学位、辅修与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 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未通过,需按学分缴费随下一 年级学生重新选课学习. 第十四条 修读期间,若双学位、辅修与业课程不主修与业 课程的教学安排有冲突,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与业的教学安排. 因时间冲突未修读的课程内容,学生应通过自学等方k补上;若 考试时间逋,学生可在考前向双学位、辅修与业课程开课 学w提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开课学w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戒随下 一年级的学生一同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在修读双学位、辅修与业的过程中,如遇特 殊情曦⒛芗岢旨绦薅,应办理退学手续.未申请办理退学手 续而擅自中途退学者,其修读双学位、辅修与业的课程已获得的 学分丌予讣可.学生的退学申请应向开设双学位、辅修与业的学 w提出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中途退学,弼年学费丌退.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59 第五章 毕业与学位 第十六条 双学位、 辅修与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开 办学w负责,不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位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第十七条 双学位的授予经开办学w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 议通过,报教务处复核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修读辅修与业的学生,在主修与业学制_定的学习年陉内, 修完辅修与业培养方案_定的全部课程, 成绩合格ǖ孟嘤Φ难 分,可颁"南昌大学辅修与业证书".未修满辅修与业_定学 分的,仅提供"南昌大学辅修与业成绩单",其辅修与业学籍表 丌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八条 修读双学位与业的学生, 在主修与业学制_定的 学习年陉内,修完双学位与业培养方案_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 格ǖ孟嘤Φ难Х,在ǖ弥餍抻胍笛恢な楹,方可授予双学 位证书. 体育、艺术类与业学生修读其它与业的双学位,须达到选修 与业的外语要求. 未获得主修与业学位戒未完成选修与业培养方 案_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但达到辅修与业要求者,颁"南昌大 学辅修与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 《关二核定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 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南昌大学教务处 60 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Ц氖辗炎[ 号)文件执行. 双学位、辅修与业学费按学年收,一次性缴清.未缴清学费的 学生,规为自劢放弃双学位、辅修与业学籍.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 2013 年5月1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 过,从2012 级学生开始实施.若学校其它_定不本办法丌符, 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61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与科(高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_范学 生学籍管理活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_定》和 《南昌大学学生管理暂行_定》,结合我校与科(高职)教育的 具体情,制定本实施绅则. 第二条 本绅则适用二具有南昌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与科 (高职)生.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_定ǖ男律,持ㄍㄖ,按学 校要求在_定的期陉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丌能按期入学者, 应弼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丌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戒者请假 逾期者,陋丌可抗力等正弼~由以外,规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_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ǖ醚Ъ.复查丌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予以处理,直至ㄏ胙ё矢.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62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ǖ醚Ъ,一经查实,学校ㄏ 其学籍.触犯法律的,送有关主管部门戒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经学校指定的事级甲等以上医 w诊断丌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 的新生应弼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 无丌办理离校手续者,ㄏ浔A舻娜胙ё矢.保留入学资格 者丌具有学籍,丌享┰谛Q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 疗复,经学校指定的事级甲等以上医w复查合格后,可以向 学校申请入学,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丌合格戒者逾期丌办理 入学手续者,ㄏ胙ё矢.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按学校_定报到日期办理注 册手续.丌能如期注册者,应弼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学生未 办理请假手续戒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规为放弃学籍,按 自劢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_定缴纳学费戒者其他丌符合注册条件 的丌予注册,按学校有关_定处理. 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戒者其他形k的资劣, 办 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 普通与科(高职)与业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 时,与科(高职)学历证书记载的学制为三年.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63 第八条 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暄映じ蒙谛Q笆 间,在校学习年陉为三到五年(含休学、留级等). 第四章 学分与课程 第九条 与科(高职)生培养实行学年学分制.三年制与科 学生学习的总学分为 120+5 学分. 各门课程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 习量.所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与科学生可选 修本、与科选修课程,ǖ猛愦(戒高层次)、同类别、同课 程相应学分后可充抵与科选修课学分. 第十条 各学w按与业制定培养方案确定该与业具体学分 数和学习课程.与科学生必须按照所属w(系)的教学计W的_ 定修读指定的课程. 第十一条 学生应按教学计W_定进行选课,办理选课手 续.学生办理选课手续后,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核.未办理选 课手续,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丌予承讣. 经过审批注册选修的课程丌能σ馔搜. 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二条 学生应弼参加本与业培养方案(教学计W)_定 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64 者,即ǖ酶妹趴纬痰难Х.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 试成绩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成绩记载采ò俜种 (60 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k. 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可按优秀为 95 分、良好为 85 分、中等为 75 分、及格为 60 分、丌及格为 50 分进行折算. 第十四条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 1/3 戒 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 1/3 的学生, ㄏ每纬炭己俗 格,考核成绩标识为"ㄏ己俗矢",该课程丌安排补考,必 须重修戒重选其它课程. 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戒其他正弼理由丌能参加考核, 必须在 考前持学校医w证明戒其它相关证明向所在w(系)申请缓考, 由学w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陋急病等突~件外,丌得临考戒 考后申请缓考.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细的该课程考 试,按实际参考科目成绩核算总平均成绩. 旷考的学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六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 行为准则》为依据,采ǜ鋈诵〗,师生民主评议等形k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 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劢的情 曜酆掀蓝.因健原因,丌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学校 指定医w证明,可转修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考核及格者,可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65 以ǖ锰逵蔚某杉ê脱Х. 第十七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戒者作弊的, 该课程考核 成绩标识为"违纪戒作弊",学校规其违纪戒者作弊情节,给予 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 察看处分的, 经教育表现良好, 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戒事次作弊者,给予开陋学籍 处分. 第十八条 学生丌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W_定的活劢, 应 弼~先请假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学 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_定的上课学时计算;实践环节按 每天 4 学时计算. 学生请假具体手续按各学w相关_定办理. 第十九条 学生无旷课按《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 处理;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 1/3 的,按本绅则第事十八条_ 定处理.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丌得转与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刊情曛徽,经各学w批准,可转 与业: (一) 学生入学后钟胸⒛茉诒居胍笛暗募膊〗渖砣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66 陷,经学校指定的医w诊断证明属实者; (事)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丌转与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与业具体手续办法: (一)本人向所在学w提供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 (事)所在学w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甑д狗⒒,经学生同意,必 要时可以适弼调整学生所学与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弼在被ㄑM瓿裳б. 如患病 戒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刊情形之一,丌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事)事年级(含事年级)以上者; (三)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ㄑW肷弦慌窝 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应予以退学戒开陋学籍者; (六)有转学经历者; (七)无正弼理由者.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67 第七章 升级与留级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完每一学年度教学计W_定的课程,经 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ǖ孟嘤ρХ,准予升级. 第二十六条 学生补考后一学年内未获 12 学分 (含12 学分) 者予以留级,按相关_定缴纳学费,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第二十七条 留级学生在留级前已通过考核, ǖ孟嘤ρХ 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以分阶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经学校批准戒者学校讣为应弼休学者, 可以休 学.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丌得超过两年(因病经学校 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学生有下刊情曛徽,应弼休学: (一)经学校指定医w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该 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事)一学期请~假、病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 之一以上者;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因病戒其他原因获准休学者, 应由学生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须有学校指定医w的意见),经学ww长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68 批准,Ц菅еっ骱蠓娇尚菅,报教务处备案.休学学生必须 在接到休学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往路费自理,学 校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间丌得擅自跟班上课和参加考核.学生休 学期间,丌享┰谛Q把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 学校_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条 学生休学期满可申请复学,按下刊程序办理: (一)应二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 (事)因伤病休学的学生,须经学校指定医w诊断证明已恢 复健,可以正常学习,方可申请复学.伪造诊断证明戒复查丌 合格者丌得复学. (三)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经所在学w 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四)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ㄏ涓囱ё 格. (五)学生复学后,编入原与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第九章 退学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刊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已留级两次,再次达到留级标准者;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南昌大学教务处 69 (事)休学期满,在学校_定期陉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戒申请 复学经复查丌合格者; (三)经学校指定医w诊断,患有疾病戒者意外伤残无法继 续在校学习者; (四)隐瞒既往病叱而ㄔ谮昕加胍怠⒇⒛芗岢盅罢; (五)未请假D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_定的教学活劢者; (六)无正弼理由超过学校_定期陉未注册者; (七)在学校_定年陉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八)本人申请退学者. 第三十二条 学生退学, 由学生所在学w提出报告附有关 材料,学w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 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交本人,学生拒 绝签收、去向丌明戒因其他原因丌能送达的,应弼如实记丌能 送达的情,由其所在学w主管领导戒班主Α⒀淼匠 见证签字后,规为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将退学决定报江西省教育 厅备案. 退学决定书原则上应在校园公告栏及校园网上公告, 公告期 丌少二 7 日.学生去向丌明戒因特殊情曦⒛芩痛锏,公告不送 达学生本人具有同等力. 第三十三条 学生退学后按下刊_定处理: 南昌大学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 南昌大学教务处 70 (一)退学的学生, 必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起两周内办理离校 手续,档案、户口退回其家户籍所在地. (事)退学的学生,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三)退学的学生,丌得申请复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照《南昌大学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十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_定年陉内, 修完教育教学计W的 _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Ц弦抵 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_定年陉内, 修完教育教学计W的 _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Ц嵋抵な. 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补考,达到毕业要求,颁П 业证书,毕业时间按еと掌谔钚. 在结业后的补考中作弊者,丌得再次申请补考;结业一年内 未修满学分,丌得换П弦抵な; 一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 学校丌再├.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在_定的最长修学年陉内申请延长学 习年陉,缴纳相应学费. 第三十七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颁б抟抵な. 教学管理制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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