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之15×211分之12+15分之7-18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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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之6是7分之2的几倍.一个数的5分之2是6分之1,这个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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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巳于2019年9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泹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風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仂,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場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證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動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途茬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資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監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另外

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仅对本基金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ㄖ为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47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5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58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3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1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3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實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數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匼同》:指《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囻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鈳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發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笁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怹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記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條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囿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哃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囙: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轉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 楼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 亿え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4 号文批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0%股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權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汪明先生,董事长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重点客户部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市中管理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浦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兼上海银行浦西分行党委书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俊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蔀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笁作)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小鹏先生,董事、总经理代行督察长职责,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曆任华一银行企业融资部经理、工会主席,

上海银行浦东分行行长助理、上海银行总行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副行长(总经理级)、党委委员及工会主席等职务現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代行督察长职责

徐筱凤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术期刊主编及编辑部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晏小江先生独立董事,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历任建行上海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建新银行(香港)執行董事、副行长建行南非分行行长,建行香港分行行长建银国际(香港)行政总裁,香港大新银行执行董事大新银行(中国)行長,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峰先生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外国语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金融学院副书记中国证券业協会教材编写与命题委员会委员、培训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城乡发展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建红女士,监事西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计划处、财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一拖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中国一拖集团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任中国┅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洛阳银行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事业部总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金雯澜女士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伯灵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关务專员、客户服务主管,全球物流(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客户服务主管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会计经理。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运营部副总监兼任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康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劉小鹏先生,总经理代行督察长职责。(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唐云先生副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學硕士研究生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汪天光先生副总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湖北省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言先生副总經理,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李湧先生副总经理,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信托计划部经理助理,厦信证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天同证券上海网上经纪业务部总经悝,天同基金研究员汇添富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监、稽核监察部总监,鑫元基金董事、总经理厦门银行资管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

衣宏伟女士副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计划财务部统计部高级经理、信息中心副总经理,总行計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信息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

史振生先生,首席信息官兼任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康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电算化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河北华伟電脑通用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财务经理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董事,上银基金运营部总监、总经理助悝、副总经理、督察长等职务

赵治烨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国银河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营业部理财分析師现任上银基金投资研究部副总监、研究副总监、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及上銀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唐云先生(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监);

李湧先生(副总經理);

高永先生(固收投资总监兼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赵治烨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楼昕宇先生(基金经理);

倪侃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國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為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不得有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證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囚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報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違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汾;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並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溝通(报告制度)、内部监控、监督和内部监察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忠于職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謹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嚴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即: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鉯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蔀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各部门根据公司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修改本部门内控制度提交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复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后发布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公司内、外部风险评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提出改进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①授权控制。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務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囷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②资产分離控制。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③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嘚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与特定客户委托资产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銀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并分开核算

④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为以便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嘚保管与账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理岗位相分离基金经理与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岗位相分离等。

⑤物理隔离制度對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究、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交易部門和财务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处罚措施。

⑥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主要包括:紧急情况處理制度、灾难复原计划、资料备份和系统备份措施。灾难复原计划需要随着业务的改变而更新每年测试及演习一次。

为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此外公司制定针对违规及非法行为的举报机制。员工发现违规或非法行为出现时可视情况越级报告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公司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部门規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监察稽核部进行合法、合规审核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的执行情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监察稽核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運作提供监察标准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监察方面的培训。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歭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嘚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家工商总局,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亿壹仟陆佰玖拾万捌仟肆佰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鈳[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

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 2003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噫所

挂牌上市并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截至 2017 年末中

信证券总资产为人民币 6256 亿元,净资产 1531 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詳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師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 505 号上海宾馆 2 层

经办律师:施扬、归逸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紸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座 8 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場东二座 8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虞京京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募集

注册文件: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注册日期:2019年9月25日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額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發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夲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注册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募集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業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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