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岁前以依亲名义取得台湾依亲身份,但长期在大陆学习,生活,现在在台没有亲人,想转回大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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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陆女人去台湾基本是被骗做妓女的,可是有些杂碎非说我造谣。

来看看如下帖子,你如何回答。

事实是表面上台湾说要给大陆配偶权利,其实只是说说而已,至今未给。

那些被骗去台湾的女人,十有八九去了台湾几年后都是做妓女。

台湾大陆配偶没有工作权、继承权,甚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更不被承认大陆学历

来源: ★陈青梅☆的日志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通过,放宽大陆配偶继承权,取消过去新台币200万元上限;并开放取得居留权就得以在台就业的规定。至于身份证取得缩减为6年的修正案,交付协商。

多数大陆配偶在台湾的工作得不到保障,他们与当地的一般外劳(外籍劳工)相比,其待遇明显不同,因为一般外劳来台半年后就可以外出打工,而大陆配偶要想取得居住权和身份证,至少要等待6至8年。当他们外出寻找工作时,也会因为“特殊身份”而遭到许多不平等待遇。

拥有英国硕士学位的阿梅和大陆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小华,均已来台3年有余,由于找不到对口的工作,至今只能“家里蹲”;而来台湾之前就在大陆当中医师的阿仁,来台已经6年有余,由于至今还没有取得身份证,因而也就无法参加台湾当地的中医师考试。

家住花莲的老王是一名外省老兵,前些年通过中介好不容易娶到了大陆新娘小梅。虽然两人年龄相差很大,但小梅并不嫌弃老王,愿意跟着他过清苦的生活,还为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老王没有工作能力,每月靠当局发放的1.6万元新台币“荣民津贴”生活,起初倒也勉强过得去,后来老王不断生病,虽然台湾有健康保险,但根本不够,一家三口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小梅想去打工赚钱,却受到所谓“六年条款”的限制。

按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相关规定,大陆配偶要取得台湾身份证,需先经历两年的“团聚期”,即大陆配偶来台生活,每次停留不得超过6个月,这段时间禁止在台工作。结婚满两年或已生育子女者,可申请在台“依亲居留”。在4年“依亲期”内,只有符合“劳委会”规定的8种对象,即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遭受家庭暴力等,才能申请工作许可。不得已,小梅偷偷卖菜赚取微薄收入,没想到最后仍被台湾当局取缔,并且以“非法打工”为由将她驱逐出境。此后夫妻两人一直分隔两地,直到老王病逝也没能再看到小梅,他们的孩子则被台湾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容。

其实,像小梅这样遭受歧视的大陆新娘还有很多。高雄县的柯名芬说,跟她一样嫁到台湾的姐妹,为改善生活环境偷偷摸摸去打工,有时竟连偶尔帮朋友包个槟榔都会被抓走,工作权不如外籍配偶,让她们心里很不平衡。新竹县的导游陈先生认识了广东籍女子小红,结婚隔年生下一子。小红为贴补家用,偶尔在邻居的面包店打工,因未取得工作权,遭警方查获遣返,一年内不得入境。据统计,目前向台湾户政单位办理登记的大陆配偶有近26万人,其中在台湾没有工作权、只能来台团聚的有3万多人,“依亲居留”的有近两万人,而相当一部分大陆新娘的台湾夫婿经济状况都不太好。其实,最初台湾之所以会出现大批大陆配偶和外籍新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岛内一些年纪较大、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的男人在台湾找不到老婆,而使得两岸之间与东南亚各地都出现所谓的婚姻中介。这些中介业者到大陆乡下和越南等地,以“买卖婚姻”的方式将大陆新娘等引进到台湾,所以才会出现像老王和小梅这种年龄相差很大的夫妻。

台湾艺人吴奇隆和大陆女星马雅舒结婚后,因为马雅舒的入台证迟迟办不下来,两人无法在台正式注册,为了替妻子办这张证明,吴奇隆已经往返两岸3趟,每次都被不同理由“打回票”,而且问话内容还触及私密的房事问题,结果吴奇隆被气得不断炮轰“移民署”。

陈水扁还在任时,他的网站上曾刊出一封“大陆新娘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的公开信。大陆新娘在信中这样写道:“我老公算是台湾的中产阶级,但一个人负担全家的生活开销也是疲惫不堪,有时真不忍心他加班。而我,师范大学毕业、有教师资格证、有音乐特长,以我在大陆的情况找到工作绝对没有问题,但是我在台湾却工作不了,因为没有工作权……其实我们家并不需要我出去工作,但是世上任何人都不会拒绝让生活变得更好的愿望。身为一个妻子、一个妈妈,我也希望我的家庭能变得更好,但是我却无法在最快的时间内走进台湾社会”。大陆新娘还多次有组织地走上街头,抗议她们连外籍新娘都不如的地位。

台湾大陆配偶几乎没有工作权、继承权,甚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更不被承认大陆学历,而外籍配偶却享有这些权利,大陆配偶在台湾受歧视的程度显然是很多人无法预料的,大陆人在台湾往往与小偷,妓女,劳务工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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