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主要职能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是区委、区府主管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本区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普陀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主管全区华侨事务的办事机构,是本区对华侨事务管理的职能机构。
1、宣传、贯彻党的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侨务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 2、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本区各部门做好侨务工作; 3、联系接待海外朋友,处理侨界人士的来信来访,协助办理华侨回沪定居、华侨华人子女就学、“三侨生”升学、华侨华人捐赠等事项; 4、了解和研究侨界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向上级提出可行的工作建议;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 2、掌握全区民族、宗教情况和动态,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3、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 4、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机构设置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包括侨办、民宗办机关本部,无内设机构。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预算支出总额为37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2.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
1.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302.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0.8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
3. “医疗卫生”科目10.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9.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2017年部门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
与2016年预算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8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增加83.26万元,增加28.75%。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预算增减情况如下: |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24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项目有所调整。 |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8.81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2.19万元,增加53%,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增加了一次性项目“华人华侨联谊”,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16万元,增加232%,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追加。 |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7.7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追加。 |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25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追加。 |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21万元,增加96%,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追加。 |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预算相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6.7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追加。 |
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
1.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 | |
0 | |
0 | |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 | 0 | 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0 | 0 | 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
0 | 0 | 0 |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
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0 |
0 |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
编制部门: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7年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办)“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 | |||
0 | 0 | 0 | 0 |
侨民宗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1万元,包括侨民宗办使用区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2.6万元。其中: |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直接纳入外事办经费支出,部门不再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
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主要安排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团组与费用。 |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侨民宗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2万元。 |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123万元。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见《绩效目标申报表》。
|
上海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盖章) | |||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 | |||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其他经常性项目□ 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新增项目□
结转项目□ 其他一次性项目√ |
|||
事业/专业类□ 基本建设工程类□ 信息化建设工程类□ 政策补贴类□ 政府购买类□ 其他√ | |||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新形势下上海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式与任务,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上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 |||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 |||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普陀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面对当年上海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有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上海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上海市及普陀区民族工作取得新发展 | |||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成立普陀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陀区创建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指导意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互观互学制度,有效开展创建活动 |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元) | 0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元) | 0 |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 | |||
2017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好普陀区创建活动的推进工作,注重总结、发现创建活动好的经验与做法,组织互观互学,交流经验,相互提高 | |||
完成全区民族创建活动的推进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 |||
在各街道镇之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相互学习,改进提高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陈建龙 |
上海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盖章) | |||
年度全国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 | |||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其他经常性项目□ 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新增项目□
结转项目□ 其他一次性项目√ |
|||
事业/专业类□ 基本建设工程类□ 信息化建设工程类□ 政策补贴类□ 政府购买类□ 其他√ | |||
围绕“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目标,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着眼于建设爱国守法、教风端正、彰显道德、服务社会的寺观教堂,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感知、领悟爱国、法治、和谐、尚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道德修养,使宗教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 |||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年度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 | |||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年度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制定《普陀区关于开展年度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普陀区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7年工作计划》,完善检查巡访制度、互观互学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元) | 0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元) | 0 |
成立普陀区创建领导小组,各场所成立各自的创建工作领导小区,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定期开展自查与抽查,日常巡查和年度检查,重点检查“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基建管理”及加分事项,及时上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 |||
通过三年的创建,到2018年底,创建活动做到场所参与全覆盖,信教群众知晓全覆盖,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场所比例达到80%,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财物管理规范,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场所风清气正,活动有序,使宗教活动场所能够成为社会满意的公共空间,信众满意的精神家园,教职人员满意的修持场地 | |||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完成创建方案,完成场所消防安全和档案管理专题培训,解决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陈建龙 |
上海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普陀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盖章) | |||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其他经常性项目□ 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新增项目□
结转项目□ 其他一次性项目√ |
|||
事业/专业类□ 基本建设工程类□ 信息化建设工程类□ 政策补贴类□ 政府购买类□ 其他√ | |||
开展华侨华人联谊交流活动,举办侨商看普陀活动 | |||
上海市侨务工作要点、侨务政策、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区委区府十三五规划要求 | |||
紧紧围绕区委、区府十三五普陀经济社会“科创驱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生态区”的要求,推进侨务引智,有针对性地引进侨务资源和人才,推动侨务工作开展 | |||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制定侨商看普陀活动方案、华侨华人联谊交流方案、相关制度 |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元) | 0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元) | 0 |
根据市里的安排,承接侨商看普陀活动,全年开展华侨华人联谊交流活动 | |||
在交流联谊中引进侨务人才和资源,有效推动侨务工作 | |||
在交流联谊中引进侨务人才和资源,有效推动侨务工作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陈建龙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抓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做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在推进新区(全市)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和重大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起草、修改、审核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组织起草、修改、审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稿及其它文稿;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日常文书的处理;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印章的承制和启用。
(三)负责新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牵头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四)负责保密、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以及党务、政务信息等工作。
(五)负责和指导新区(市)直属各单位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新区(市)直属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六)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涉法事务处理等法制工作。
(七)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委托管理单位和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委托管理单位4家,分别是新区政研室、新区督考办、市委机要局、市金融办;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家,分别新区发展研究院、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当年收入合计575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6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1.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上年结转480.5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当年共计支出5391.05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07.01万元,专项支出1584.0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8.3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1.6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29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5.29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5068.39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基本经费,各项专项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0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06.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81.34万元,剔除市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61.72万元,新区办实际因公出国(境)费用19.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8%。主要用于新区办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新区办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不包括市领导)7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8%。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860人次,共 24.8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4.68万元,和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2015年度,本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11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496.67万元,实际支出1478.75万元。
附件:1.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5.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6.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表
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 |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 |
|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2150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 |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单位:万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015年度舟山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表 单位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单位:万元 |
1.因公出国(境)费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第一部分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概况
第二部分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第三部分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概况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来办”)承担武汉未来科技城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发展规划并在未来科技城内组织实施;探索实施人才战略新机制,负责入驻企业和人才团队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未来科技城内有关规划、建设、项目招商、人才引进以及园区配套工程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制定未来科技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联系涉及未来科技城建设的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负责未来科技城日常管理工作。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未来办为事业单位,无下级单位。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本年财政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 |
其他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 |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关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来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未来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0万元。收入预算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80万元;支出预算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580万元。
二、关于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0万元,比2016年增减少16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1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未来办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2017年预算数为580万元,比2016年减少160万元,下降21.62%,主要是:未来办2017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60万元。
未来办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80万元,比2016年减少160万元,下降21.62%,主要是从招商宣传、自由创新区专项、展会及大型活动专项、国内招商、综合党委党群工作专项经费等方面控制经费,压缩支出。
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580万元,比2016年减少160万元,下降21.62%,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 园区行政管理事务类专项1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供暧供冷费、物业费、水电费、日常办公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咨询费等。
2. 招商工作专项3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经费、国内招商经费、国外招商经费、招商宣传经费、展会及大型活动专项经费、自由创新区专项经费等
3. 综合党委党群工作专项经费33万元。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5. 机动费20万元。
三、关于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未来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全部从东湖开发区管委会预算经费中支出。因此未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零。
四、关于未来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未来办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1万元,比2016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9万元,下降21.1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与2016年预算同口径相比减少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6年预减少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有3台车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减少为2台车。
(三)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其中:日常接待费6万元;招商接待费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同口径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在保证正常公务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未来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未来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未来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未来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未来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580万元。
七、关于未来办2017年收入预算说明
未来办2017年收入预算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580万元,占100%。
八、关于未来办2017年支出预算说明
未来办2017年支出预算5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80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未来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全部从东湖开发区管委会预算经费中支出。因此未来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零。
2017年未来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0日,未来办共有公务车辆2辆。
未来办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支出项目累计9个,金额累计为560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为96%。具体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如下:
1.招商宣传经费144万元,占比25 %;
2.日常办公经费117万元,占比20 %;
3.自由创新区专项经费60万元,占比10%;
4.展会及大型活动专项经费50万元,占比9%;
5.综合党委党群工作专项经费33万元,占比6%;
6.国外招商经费30万元,占比5%;
7.国内招商经费30万元,占比5%;
8.接待经费31万元,占比5%;
9.办公场所运转经费65万元,占比11%。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往来户可用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
四、其他自有资金: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往来户可用资金”等以外的其他自有资金。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作,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省市政府批准,区各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的租金补贴。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