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7温州打工人口流失地区共有多少人参加了司法考试

您的位置:&&&&&&&&& > 正文
温州市关于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16:02&来源:温州市司法局
2017年国家及合格分数线已由司法部办公室于11月21日公布。现将温州考区国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通知单的下载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成绩通知单由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温州考区应试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12月5日前(双休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分数核查。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核查后若成绩有变化,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书面通知本人;若核查结果与原分数一致,则短信通知本人。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温州考区的申请人应于日至29日(双休日除外)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温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受理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应提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查询。申请人报名信息由司法部负责统一网上调转,无需到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但应立即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妥善保管。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网上申请信息,特别注意要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毕业证书编号应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凡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在该网上办理学历认证,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毕业学校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
3.与本人2017年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视现场具体审核情况决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由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姓名、证件号码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必须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已持有B证或C证且考试成绩达到360分以上的A证申请人,还须交回原正、副本。
相关原件经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审验、复印留存后,当场退回申请人。资格申请表、报名表由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打印,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618室,电话:956293。
温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ang
特色通关:基础班+冲刺班;赠送基础班纸质讲义特色无忧:当期考不过,下期免费学
精品班精品通关: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精品无忧:当期考不过,下期免费学
实验班实验通关:个性化辅导,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无忧:当期考不过,下期免费学
定制班定制通关:大数据智能教学精准定位定制无忧:当期考不过,下期免费学
机考模拟系统
题型紧贴考试,提升考试能力,千余道题目全真模拟演练
直播学习包
含法条直播+答题技巧直播,每月一期名师直播答疑服务
电子书真题、指南、讲座、法条。看书、做题、云笔记功能一应俱全
200-400元&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栏目推荐
··············
法律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向您推荐考试资讯、辅导资料、考试教材、历年真题、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等资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
《刑事诉讼法》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
··········
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8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今日!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史上第一难”的考试真的难吗?今日!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史上第一难”的考试真的难吗?谭谈法律圈百家号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司法考试都考点啥?不就考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合作法》《海商法》《破产法》《商业银行法》《金融法》《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税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责任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审计法》《反倾销法》《宪法》《立法法》《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务员法》《法官法》《国务院组织法》 《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员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还有一些司法解释什么的而已嘛!每本书再配个三五本练习七八年真题而已嘛!通过率怎么样?考过的小伙伴们都说是“实力+人品”的结果~祝愿所有的“法师”们都在以后的征途中所向披靡!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谭谈法律圈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法律是力量与公正的艺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民警郑志通过2017年司法考试了吗,多少分_百度知道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民警郑志通过2017年司法考试了吗,多少分
我有更好的答案
问他本人啊
我是他同局同事你是谁
你没参考吗?
我考了388分
结果不错的
采纳率:33%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2017年浙江温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 10:08&&&&&&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已启动,本次共计划招录6018人,报名时间为日0时—3月16日17时,笔试时间为日。考试不指定特定教材,教材用书推荐使用《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及其配套用书(五件套)。全国统一订购网址:。
  观看视频:
  招录专题:  
201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录685名公务员,其中四级联考计划620名,紧缺职位12名,选调生村官5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3名;市级机关和市属单位招考90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招考441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4名。具体的招录机关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考公告,或于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
  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
  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选调生村官、特警、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紧缺职位招录以省里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或所属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温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和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面试前进行军事技能测评。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洞头(含灵昆街道)、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等6个县(区)部分职位限制为本地生源或户口的人员报考。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日。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县)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必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温州市及以下机关单位职位考生,考试地点在温州市区或所辖县(市)(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各级机关单位(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服务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由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体能(技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体能(技能)测评不合格的,相关职位均不再递补。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各招录机关单位(除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由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政策执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单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各级机关的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二)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各市、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紧缺职位和特警的,具体内容另见省公告。
  附件: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温州人大代表名单2017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