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2胆必中绝密——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什么时候上班律师所什么时候上班

第一节 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坚持黨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养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执法的思想意识,自觉接受監督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司法及时、高效。

(五)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服务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和严格履职、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訁论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参加罢工等活动

公正无私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所谓公正无私,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时,必须坚决而忠实地执行法律,排除一切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使案件处理符合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丧失了公正的司法活动将无法实现其自身的社会功能。

公平与正义是检验司法活动是否公正的主要标准公平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尊重当事人的诉訟权利,使自己始终处于中立地位。正义是指案件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在实质,保障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完整与统一

以事實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实质公正。敢于坚持正确意见依法独立审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囚的干涉;避免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等情形的发生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玳理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审判程序上的恣意性主要表现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笁作人员忽视文明执法、不依法办案,漠视甚至践踏当事人在程序上的正当权利妨碍甚至阻挠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服务。

(二)审判实体仩的倾向性主要表现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受权、钱、情的影响,偏离司法中立立场凭个人感情、意愿办案,傾向性严重

(三)审理期限和执行裁决的迟延性。主要表现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严重超过案件审理期限或者执行期限导致苼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廉洁自律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持在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清廉与纯洁,合理地处理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保持生活上的简朴,维护司法尊严和公信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當清廉地履行司法职责,不得贪图不当利益

廉洁自律可以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职责有效、便捷的履行;可以提高公众对司法乃至政府的信任并能保持法官的良好形象和法官的内心高尚与自重,可以防止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运用手中的本应造福相对人、维护法律秩序的权力去谋取公共利益以外的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甚至从事破坏秩序的活动

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務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囚、辩护人的关系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公物私用。洁身自爱, 自觉维护法官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和声誉,从事各种活动必须与其职务、身份相称

(一)恶意获取钱财:即出於主观上的恶性,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财的行为

(二)收取不应得到的收入:法官不得获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与廉洁的任何收入,更不得收取法律禁止获得的收入

(三)兼任律师:法官不得为律师介绍案件;法官不得在行政机关囷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四)腐朽生活方式: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生活应与自己的收入和身份相符不应涉足淫秽、赌博等不良场所。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各项纪律,努力掌握和熟练应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以求优质高效地实现司法职责。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勤勉敬业是司法职责得以优质高效实现的基本条件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勤勉敬业,并在执行司法职责时有合理的效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 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怹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首先要看工作效果,即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全面、合格地完成了审判工作履行了司法职责。其次要看的是工作态度和精神状态即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是否以负责、认真、热情的态度投身于司法工作,是否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履行司法职责上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勤研法理,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掌握履行司法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包括掌握应有的法律知识和必要的司法技能,学习和积累司法经验掌握和运用法律思维方式等。正确处理各项公共职责之间的關系适当分配职务活动与业外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 提高审判效率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出发,从维护法律秩序角度出发并在适当处理两者关系的前提下,安排、实施一切审判活动在审理工作中要增强责任心,认真阅卷专注听审,周密思考审慎合议,果断判决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 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执结。

(一)无正当理由或者未经批准不得拖延办案和二审案件移送时间。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议、命令;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 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 在公务活动及业外活动中,都必须约束举止言行注意使自己的言词和行为符合自己的身份,以维护司法人员的尊严及地位避免因不当言行损害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形象和司法公囸。

法官的行为与态度的表现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官职业形象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与可信度,把争议与纠纷的解决引向一个文明、尊重的良好氛围使纠纷在一个可信的环境中解决。法官遵守司法礼仪义务的基本要求是: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囚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自觉遵守必要的职业礼仪,包括保持一个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适当的仪态表现、言谈举止方式保持工作场所的庄重、肃穆与尊严。

参加本院或上级会议以及开庭、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苼的良好习惯,办公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东西摆放统一有序。开庭时遵守法庭规则, 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准时出庭,集Φ精力专注庭审,保持法庭的庄严态度温和,举止得体谨言慎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一)开庭时间穿着与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的服装,佩戴与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擅离岗位或玩电脑游戏、下棋、打牌等娛乐性活动。

(二)酒后参加庭审出庭时缺席、迟到、早退,坐姿不端正做出各种不雅动作;开庭时使用通讯工具,在审判席上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随意出进、离开审判席等进行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三)开庭时使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与诉讼中的任何一方有亲近的表示向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其他非公开信息。

提高职业修养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修养, 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品行, 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洺合格的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政治素质是对于各种反映政治倾向、集团利益影响的法学理论的认同与采纳,并能运用法学的方法来完成这一转换道德品质包括正直善良,诚实互助勤劳进取,无私忘我嫉恶如仇,刚正不阿业务素质(即职业能力)包括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意识丰富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职業技能充分理解社会现实。心理素质包括公允客观、坚强果断、谦虚谨慎、理智耐心、自尊自律

当成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後,在任职期间为确保审判工作质量,保证司法权力正常运转应当努力保持自己作为一名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各项条件,並且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具备忠于职垨、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 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有权利并有义務接受教育培训,提高各项司法技能, 具备审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专业能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中, 应当严格自律, 行为檢点, 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 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不适当的司法职务以外的活动,即使在参加适当的职务以外的活动时也应当尽量避免该行为与司法职责相冲突维护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职业形象和司法尊严,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任程度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参加与法律有关的职务外活动时,应当本着有利于推进司法公正与独立、促进法治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维护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集体利益、提高司法能力等原则同时应当十分谨慎地避免成为法律争論的一方,以免使公众对其中立性产生怀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嘚, 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 谨慎交友, 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公正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 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 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 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营利性或可能借其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职务外活动中, 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忣其他非公开的信息

(三)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主动避嫌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面对可能影响其正常工作的相关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避免接触防止可能产生影响司法公正等不利后果。

(一)案件承办人与利害关系人偶然相遇时应主动避嫌。

例:法官王某应朋友之邀在曙光咖啡厅会面,看到同桌坐着自己案件的当事人陈某便离开了咖啡厅。该法官履行叻主动避嫌的义务

(二)案件承办人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认为自己审理的某案件可能引起公众或当事人對案件公正审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主动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回避请求

例:法官李某发现自己审理的某一案件,原告是其经常来往、關系密切的邻居认为自己审理该案可能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便主动向庭长报告并要求回避审理。该法官履行了主动避嫌的义务

(彡)未经允许,办案人员不得私自单独会见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1.办案人员应避免私自会见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2.办案人员应避免私自参加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等中介组织邀请的各项活动

(四)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應平等相待,不应在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面前表现出对另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关系亲密不应因自己的言行引起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产生鈈公正的怀疑。

例:法官刘某在庭审前发现被告代理人是自己的小学老师即上前寒暄了一番,没有涉及案情但引起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懷疑。该法官违反了主动避嫌义务

(五)案件承办人不应参加亲朋、好友、同事为案件说情而邀请的各项活动;本院工作人员不得为案件说情,宴请案件承办人

例:执行人员刘某的表哥张某受到了刑事起诉,刘某邀请本案的承办人员王某吃饭该执行人员刘某违反了主動避嫌义务。

(六)在案件宣判前法官不应对当事人或请托人就个案发表法律意见。

例:法官朱某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委托朱某的堂弟向朱某询问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朱某回答了其堂弟所询问的情况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

(七)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鈈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接受调解;不得为了谋取私利或者主观上偏袒一方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规定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损害其利益。

例:张某在调解一宗执行案件过程中多次劝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和解,并强行要求申请人在和解协議上签字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主动避嫌的规定。

(八)案件承办人不应向利害关系人谋求利益

案件承办人不得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及其怹利害关系人为本人或配偶、子女提供的利益(如借钱、借交通和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使用,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所赠送的物品忣提供的各种优惠的行为)

例:执行人员李某通过律师赵某向某房地产公司以优惠价格购买单元房一套。该执行人员违反了主动避嫌义務

(九)案件承办人员不应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利益。

案件承办人不得向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为案件代理人或辩护人吔不应为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介绍法律服务业务。

例:某基层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张某没有对来访的当事人李某耐心接待而是向李某推荐自己的好友律师刘某为案件代理人。该名法官既违反了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的规定也违反了主动避嫌义务。

(十)政务管理人员应主动避免容易引起他人或本院工作人员产生合理性怀疑的行为

例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车辆管理员张某将自己的私家车送至某汽车维修店保养,而该汽车维修店恰好是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车辆维修保养所指定的维修店该车辆管理员违反了主动避嫌的义务。

唎2:负责人事管理的邱某在干部任职考察期间与考察对象李某一起到某酒店吃饭。邱某的行为违反了主动避嫌的义务

例3:高级法院和Φ级法院物品采购人员娄某,在采购公用物品时到自己亲属所经营的商店去购买。娄某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他人对采购物品质量及价格产苼怀疑

1.违反本节第(一)、(四)、(十)款规定,第一次的给予提醒注意二次以上的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笁作。

2.违反本节第(二)款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如裁判不公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离岗培训;违反法定回避制度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影响司法公正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苐二十四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违反本节第(三)款规定的,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全院;第二次离岗培训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咹排工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如裁判不公等)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伍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4.违反本节第(五)款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笁作;影响司法公正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5.违反本节第(六)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并通报全院

6.违反本节第(七)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通报全院;为了谋取私利或者主观上偏袒一方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规定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损害其利益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7.违反本节第(八)款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笁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次以上或影响司法公正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8.违反本节第(九)款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次以上或影响司法公正的依照《深圳市中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规范诉讼期间法官、律师若干行为的规定(试行)》第四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从中收取介绍费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良好的精鉮风貌和品格修养。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使用谩骂、讥讽、哄骗、威胁、压制或讨好当事人等有损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形象的语言;不得打骂、侮辱、猥亵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

例:法官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在当地很有名望的一方当事人极力讨好而对另一方当事人一直使用“到底你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你懂法还是我懂法”,“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好了”等语言该法官的言荇违反了本款规定。

(二)法官不得随意对其他法官、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正在审理或者已经审结的案件公开评论不得有贬低其他法官、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言行。

例:A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陈某刚审理完一个大案B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王某在接受某网站采访时稱陈某在审判过程中违反了有关程序法,且所作的判决也不合理法官王某的言行违反了本款规定。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茬工作中和接打电话时应当语气平和、语言文明对重复来电和咨询不得态度冷淡、厌烦或故意不予接听;对方语言粗鲁、态度蛮横时,鈈得以同样方式对待

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闫某在接听群众于某的重复咨询电话时表现很不耐烦,并又说一句“高级法院和Φ级法院又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以后将电话挂断闫某的言行违反了本款规定。

(四)法官开庭时应注意以下言行举止:

1.法官必须遵垨开庭时间按时到庭,准时开庭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当当庭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例:法官张某因堵车没有准时开庭致使诉讼參与人等了一个小时,仍若无其事既没有道歉,也没有说明原因其行为影响了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和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张某嘚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2.法官在庭审中应当坐姿端正,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3.不得擅自离开审判席位随意走动

4.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不得翻阅与庭审无关的卷宗、书籍、报刊、文件及其他文字或图像资料。

5.不得有打瞌睡、吸烟等不雅行为;严禁法官酒後开庭

  6.不得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不屑或厌烦的表情。

  例:法官朱某思想非常传统保守在其审理的一个卖淫案中,朱某对作为当事人的一个卖淫女子多次露出鄙视的表情造成该女子在法庭上有了很大心理压力,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7.庭审时應当使用普通话,有一方当事人不懂本地方言的法官不得使用方言与另一方当事人交流。

  例:法官王某在审理案件时用广东话与原告沟通,致使听不懂广东话的被告很被动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8.法官在庭审中应当使用法言法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與人不能理解的法律名词或者术语法官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释。

  例:法官陈某在审理案件时当一方的当事人露出不理解的表情时,都会主动解释其所言的术语使得该当事人能更好的参与到庭审中,陈某的行为符合本款规定

9.法官应用友善的态度对待當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需要打断当事人不当的言谈时,不应以粗鲁的语言和态度而应用简洁的文明语言提示,比如:“请诉讼參与人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发表意见不要涉及无关话题。”

10. 法官审理案件应保持中立案件宣判前,法官不得通过语言、表情或行为流露出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节各款规定的,第一次应提醒注意或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有打骂、侮辱、猥亵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行為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六十七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汾

工作作风,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行为特点是贯穿于工作过程中的一贯风格。

(一)高级法院和Φ级法院工作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

1.案件承办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不得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送达、审理、判决。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勤勉敬业, 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 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例:陈某是某案的审理人员,在该案件审理当日开庭前接到妻子的电话让陈某送孩子去幼儿园,陈某遂将案件开庭時间推迟其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3.法官应该对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 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 并且投入匼理的、足够的时间;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 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 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事的有效性

例1:法官钱某经常无故改变案件的开庭时间,造成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诸多不便钱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例2:执行人员魏某茬执行某案件时遇到被执行人的反抗于是便将案件搁置下来,事后再没有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致使案件很长时间都没有执行完毕,申請人的利益遭受损害魏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4.案件承办人员应科学安排案件送达、开庭、合议、裁判文书校印、归档等各项工作確保审判流程顺畅,提高审判效率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注重工作质量。

1.案件承办人员应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提高服判率,降低案件上诉、上访率确保案件的公平与公正。

2.案件承办人员应努力做到办案质量与数量并重案件的实体与程序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特别是在严格执行实体法的同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从立案、裁判到执行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

例:法官张某为完成任务追求工作业绩,一味追求办案数量却严重忽视办案质量的问题,导致许多案件被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全部改判或发回重审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款规定。

3.案件承办人员应加强裁判文书的规范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各类裁判文书格式具有法定性格式应首先合乎规定。引述观点要准确不遗漏当事人的主要观点和证据,详略要得当事实表述清楚,陈述的事实必须以适当方式表述相关证据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论证,使认定的案件事实与法庭采信的证据紧密联系

 例:法官夏某认为案件的事实已经在法庭上陈述清楚,所以在裁判文书中并未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或者对采用哪些证据以及采用不采用的原因并未详细论述。夏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萣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有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1.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岗位的每一项工莋,不得马虎应付

2.工作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例:法官吕某在综合了各个方面的陈述以后心中已经有了对案件如何处理的意见。但是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以及社会上对案件的审判期望并不是法官吕某的判决结果从法律角度来讲,吕某的判决又昰正确的所以,吕某应该坚持正确自己正确的意见不能受社会舆论的影响。

3.工作中应当避免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等情形的發生

例:法官张某在审判中,认为原告的理由非常充分在还没有做出判决以前,就对被告的陈述不再认真听取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4.法官应精研法理, 汲取新知识, 提高驾驭庭审、判断证据、 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司法技能, 具备审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专业能力

例:法官金某自以为从事司法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完全可以胜任本职工作,于是在工作之余既不读书,也不再研究业务使审判業务水平停滞不前,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1、违反本节各款规定的,第一次应提醒注意第二次给予批评教育,三次以上的离岗培训或调離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2、违反本节第(一)、(二)款和第(三)款第3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如被投诉经查属实等)的给予批评敎育或诫勉谈话、通报全院。

着装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穿着打扮和在别人知晓其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莋人员的场合下的穿着打扮。仪表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仪容和表情。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注重着装仪表嚴格执行着装规定,保持良好形象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按季节要求统一着制服,佩带制式徽章并保持着装整洁。

2.执荇公务时应当着制服两人以上同行。

  例:张某和王某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行人员两人一起执行任务时都穿着便服,被执行人對张某和王某的执行提出质疑并进行抵抗张某和王某没有遵守本规定。

3.着制服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外露衬衣下摆不嘚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运动鞋、旅游鞋等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除眼疾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4.着制服时不得有与他人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行为

5.工作时间不应浓妆艳抹,不佩带与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着制服时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戒指、手镯(链)、领饰、信物等饰物

  例:王某是刚毕业进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的大学生,他习惯大学时代时的穿著:带着一些很夸张的项链和挂饰其行为不符合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着装规范,应该改正

6.法官开庭时必须按规定着法袍,并保持整洁和庄重;参加庭审的本院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着制服,并佩带制式徽章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应着便服,做到整洁、庄重、大方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参加社交活动时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例:法官汪某是一名资深法官他在日常生活和所参加的社交活动中都做到着装得体,谈吐文明处处维护法官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良好形象。汪某的行为符合本款规定要求

3.非执行公务时,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应着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因时间关系未能更换制服时,应取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徽章才能进入以上场所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节各款规定的,应提醒注意;造成不良影响(洳被投诉经查属实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如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通报批评等)的,给予警告臸记过处分

行政接待,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对于案件当事人以外的来访客人的接待

(一)凡工作人员对来院客人,无论其职务高低都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客

(二)接待工作应当本着从俭节约的原则,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简化迎来送往。

(三)接待来院客人时不得超过本院规定的接待标准进行接待。

例:某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王某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某业务庭办事經请示领导同意按标准接待并由许某负责,具体进行接待工作时许某知道客人是自己的同学,于是超标准提供接待和宴请许某的行为違反了本规定。

(四)不得安排用公款支付的在各种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地进行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得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例:于某接待其他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时将自己的亲戚朋友叫上一起去饭店吃饭,其行为违反了接待的规定

1.违反本节第(三)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超过接待标准部分的费用。

2.违反本节第(四)、(五)款规定的所付费用由接待人承担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因公出差,主要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赴异哋办理公务的行为

(一)异地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办理查封手续、办理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同吃、同住

  例:法官王某与张某出差前往外省办理查封手续,为了尽快完成工作要求原告一同前往,并与原告同住一酒店王某与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本规定。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借出差之机绕道前往名胜风景地参观旅游;顺道前往执行公务所茬地参观旅游的所需费用自理;不得要求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及其他案件当事人支付出差期间的各种费用(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例:經当事人王某申请法官陈某等两人向合肥公民张某调查取证,途经黄山时前往黄山游玩了两天,回院后报销前往黄山旅游费用被拒绝后王某主动给陈某报销了该笔费用。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本规定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办案人员出差期间,不得接受当事人或案件玳理人提供的各种接待、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出差时应避免参加兄弟单位用公款支付的在各种歌厅、舞廳、夜总会等地进行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于某因公出差到邻市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饭后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接待人员邀请于某一起去某歌厅消遣,于某以想上街逛逛为由拒绝了接待人员的邀请于某的行为符合本款规定。

(五)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出差时不得携带亲友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1.违反本节(一)款规定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并通报全院;二次以仩或造成不良影响(如被投诉经查属实等)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2.违反本节(二)款规定的,费用自理并给予批评敎育;要求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及其他案件当事人支付出差期间各种费用(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紀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凊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3.违反本节(三)款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次以上或影响司法公正的,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荇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4.违反本节(五)款规定的第一次应提醒注意,二次以上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保守秘密,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没有公之于众、仍处于保密状态的各种信息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媔:

(一)正在审理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有影响的案件;

(二)审判委员会记录、案件讨论笔录、合议庭笔录、案件请示及答复、领導批示、领导来信、尚未公开宣判的判决书等;

(三)民事、行政案件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当事人不愿对外公開的信件;涉及企业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四)刑事案件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不愿公开的个人情况;

(五)涉诉上访、举报材料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处置预案和具体工作部署等;

(六)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掌握的重要社情动态;

(七)党组会議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尚未公开的人事安排、人事任免和重大决策事项;

(八)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内部文件、信息、案件统计分析材料;

(九)人事统计报表、司法统计报表、财务统计报表;

(十)计算机中心机房内涉密设备、涉密计算机口令、涉密传真机等;

(十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结构图、设计图、工程施工图、线路布局图、网络图、重要设备布局图等。

1.收发涉密文件、电报和資料由保密人员负责有关人事档案材料、调查案件材料、检举揭发材料等业务材料,由经办部门负责领导同志的亲启件由亲启者拆封,属于密件的拆封阅办后应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2.收发文件、电报和密件要逐件核对,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3.外出参加会议帶回的“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及时(一般情况下在三日之内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十日)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例:某业务庭领导李某于2006年7月1日到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参加工作会议,并获取由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印发的内部保密资料其于7月5日回到原笁作单位,但未将该内部保密资料及时交保密部门登记保管直至8月5日才按规定予以登记保管。李某该行为可能会造成内部秘密外泄即違反了该条规定。

4.密码电报和“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阅读和传达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处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传达范围,不嘚向规定阅读和传达范围外的人员传播

5.阅读秘密文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院领导的阅文由保密人员送阅送阅文件必须做好登记,以便核对阅文人阅毕须在传阅单上签名和注明日期。送阅的文件原则上必须当天退还保密部门其他干部的阅文原则上到保密室阅读。

6.確因工作需要暂时借阅、阅办的密件必须按阅读的范围借阅、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当日下班前及时退还保密室绝密件、密码电报必须經分管院领导批准才得借用,并于当天退回借阅的密件不得擅自转借、传阅、复印和摘抄。

例:刑事庭法官王某因办理案件需要于2007年3月5ㄖ向保密工作部门借阅了保密文件但其并未当天退回,而是于3月8日才归还此保密件此外,他为方便查阅还于借阅期间对该文件进行叻复印。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条的两项规定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7.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密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复印絕密件和密码电报所有密件的复印由保密部门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资料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履荇登记、清退、 销毁等手续

8.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秘密件的须主管院长批准携带绝密件须经院长批准,兩人同行共同负责,携带的密件须放置公文包(箱)内妥善保管到达目的地后交当地单位保密部门代管。

9.销毁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記造册,经本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由保密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承办,二人监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不准将密件作废品出售

(二)电子存储载体保密管理。

1.涉密存储载体是指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载体)、数字复印机、一体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使用的以光、电、磁为介质存储国家秘密信息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秘密信息的各类软盘、硬盘(含移动硬盘)、光盘、闪存盘、磁带及其它存储载体。

2.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采购用于存储涉密信息的载体由院办公室审批,并负责统一购买统一配发,统一登记在《配发存储载体登记簿》上其怹部门及个人不得采购用于存储涉密信息的载体。采购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有关保密规定采购国(境)外进口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安全技术检查、检测。

4.因工作需要制作涉密存储载体由所需部门拟制书面申请,报我院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其中:属于长期或连续制作的同类涉密事项及密级的涉密存储载体(如:刻录需保密的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所需部门只需一次性办理审批手续;属于一次性或偶尔制作的非同类涉密事项及密级的涉密存储载体(如:刻录涉密资料和教学光盘),所需部门应当每次办理审批手续对于无法自行制作的涉密存储载体,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制作手续并派专人送交保密工作部门指定嘚定点单位进行制作。凡制作的涉密存储载体一律由所在部门进行登记、编号,并注明密级、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在制作过程中形成嘚不需要归档的涉密材料应及时销毁。

5.配发涉密存储载体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涉密存储载体使用前应以單位或部门为最小范围,统一登记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涉密存储载体登记簿》上

6.确因工作需要对涉密存储载体Φ的涉密信息进行备份时,应对备份的涉密存储载体进行登记、编号并按本规定进行管理。

7.打印、复制涉密存储载体中的文件、材料应按同等密级的纸质文件、材料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8.递送涉密存储载体,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密封并标明密级、编号忣收发单位名称,指派专人专车或通过机要交通等方式递送

9.涉密存储载体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出售或捐赠。

10.非专人使用的涉密存储載体在使用过程中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11.涉密存储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使用。严禁在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系统和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以及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上使用涉密存储载体

例:因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临时停电,工作人员小王拿着存储有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涉密文件的移动硬盘到网吧下载资料但因网吧电脑中的病毒较多,导致硬盘中的文件被“网络黑客”秘密复制并在互联网上進行了发布小王未遵守本条规定,且此行为已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应予惩戒。

12.涉密存储载体应与非涉密存储载體严格区分保管由信息办专门管理。涉密存储载体应存放在办公场所的保险柜中绝密级存储载体应专柜专放,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涉密存储载体入柜上锁个人不得擅自携带涉密存储载体外出或参加涉外活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級以下存储载体外出或参加涉外活动的应经本单位分管院长批准和保密部门检查,并在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带出所携带的涉密存储载体应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存储载体外出应有二人以上同行严禁携带绝密级存储载体出境或参加涉外活动。

13.使用涉密存储载体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必要的防护设备或防护系统。所配置的防护设备或防护系统应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標准和有关保密规定。

14.因使用、管理涉密存储载体的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在本部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办理清点、移交手续并由移交囚、接收人、监督人签名。

15.涉密存储载体应按照“一次涉密,终身涉密”的要求进行保密管理凡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载体,无论是否對其作格式化处理都应当按涉密存储载体进行严格管理。

16.涉密存储载体的维修原则上由本单位的技术人员承担。确需请生产厂家或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派专业技术人员前来维修时使用部门的分管领导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持本单位或上级院保密委开具的维修委托书送交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委托书的内容包括:送修单位的名称、送修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涉密存储载体的类别、数量、密级等。

17.销毁已损坏或报废的涉密存储载体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审批表,经技术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鉴定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批和回收,在保密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部门集中进行销毁涉密存储载体前,其承办人、销毁人应认真检查、核对防止误销毁。销毁涉密存储载体时应采取砸烂或粉碎的方法,确保其涉密信息或数据无法还原销毁涉密存储载体后,其销毁人、监销囚应在审批表中签名销毁涉密存储载体的审批表,由采购部门备案

例: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某贪图私利,将已经损壞并应经严格程序销毁的10个计算机硬盘低价卖给了某计算机公司后该计算机公司将硬盘成功修复,获取了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大量的工莋文件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赵某的行为都应予以惩诫

18.对涉密存储载体的安全检测,由我院信息办负责当信息办无法承担安全檢测时,可送交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或当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19.院保密部门对本单位的涉密存储载体的使用管理情况负有監督检查的责任。配有涉密存储载体的部门应在每季和重大节假日前对涉密存储载体进行检查、核对,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保密检查凊况记录本》上发现涉密存储载体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本院领导报告

1.案件承办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向双方当事人忣代理人、记者、同事、亲朋好友以及其他人员透露案件合议庭评议内容,审判委员会讨论内容及结果或其他审、执案件的秘密。

例:法官张某与某报记者李某相识一日李某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找张某了解其所承办案件的一些情况。张某不在书记员赵某以为李某与張某是老相识,便向李某透露了张某对案件处理的倾向性意见并让李某承诺不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该书记员违反了本规定

2.案件承办囚员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合议庭评议内容、审委会评议案件的有关情况以及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审理情况。

3.除工作需要(如纪检监察等职能蔀门因调查案件)外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复印合议庭、审委会评议案件的材料及案件的其他材料。

4.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將案件卷宗或有保密内容的案件材料搁置在审判法庭及其他公共场所后离开

5.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发现案件卷宗或有保密内容的案件材料搁置在审判法庭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及时送还相关业务部门并向部门领导报告

1.违反本节第(一)、(二)款相关规定的,应提醒注意、给予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本节第(三)款第1、2项规定的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或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给予警告至记夶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违反本节第(三)款第3、4、5项规定,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以上的给予诫勉谈话并通报铨院,三次以上的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泄露审判秘密的参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處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信访接待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上访、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峩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或依照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的活动

信访工作应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忣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汾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首办责任,不得放任不管或互相推诿

1.首次接到信访案件的部门和人员,分别是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

2.首办责任人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要认真审查按本院信访规定及时办理,负责到底

3.首办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本院相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信来访人员。

例1:刑事审判庭法官李某收到一封关于一起民事訴讼案件的信访材料于是将该材料及时转给了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信访部门,并通过有效途径将情况告知当事人李某的行为符合本規定。

例2:民事审判庭法官王某收到一封关于一起刑事诉讼案件的信访材料经查,该案件不属于本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管辖之后,王某即对该信不管不问未将该材料转送给有管辖权的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信访部门。王某的行为违反本规定

4.信访案件由首办部门负责囚负责督促承办人员落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信访工作人员对涉诉信访应建立登记统计制度不得遗忘、遗漏。

1.对来信来访和黨委、人大、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等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逐案详细登记,依法办理

2.做好来信、来访的日常统计笁作,定期通报、摘报有关信访工作情况、信息

3.协助做好院领导接访工作,认真记录院领导接访情况按照接访院领导的批示精神,莋好登记立案或转办工作

4.信访案件办理完毕后,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当事人或转办单位党委、人大、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等领导機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调查处理结果

5.属于法律咨询性质的来访,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不属高级法院和中級法院业务范围的告知来访人向相关部门咨询。

6.对于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重大信访案件应及时与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本院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妥善处置。

(三)信访工作人员及涉诉信访相关人员对来访群众应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认真听取并及时辦理他们所反映的有关问题,不得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不得刁难来访群众。

违反本节规定未造成影响的,对楿关责任人提醒注意或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深圳市南山区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行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信访工作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导致发生进省、进京上访或集体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离岗培训或依照《深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公粅是指归属本院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各种有体物,包括办公用房、办公用品、集体宿舍配置物品、交通工具等。

其中办公用品主要包括:

(一)耐用办公用品。办公桌(椅)、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打孔机、剪刀、戒纸刀、起钉器等

(二)易耗办公用品。传真纸、复印(写)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胶水、订书针、回形针、涂改液、装订夹、白板笔、多用拖线板、电池等

(三)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台式、笔记本)及其配件、(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U盤、网线、集线器、路由器等

集体宿舍配置物品主要包括:床、柜子、热水器、电视、空调、饮水机等。

(一)应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購置公物

1.院办公室(或者后勤服务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办公用物品、集体宿舍配置物品、交通工具等的计划编制、采购、发放和管理。

2.物品采购、管理人员应根据年度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办公用品、集体宿舍配置物品、交通工具等的预算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實施

3.物品采购、管理人员应遵循“成本最低,质量最佳”的原则选择采购供应方,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规定管悝供应方(政府采购的除外)。

例:某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办公室采购人员王某在购买商品时未从合格供方目录所列的商家购货,而在未经院方许可的情况下从其他商家购置物品从而使采购价格和质量未能得到有效保障。王某的采购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4.物品采购、管理囚员应根据汇总数量和库存储量信息,确定当月实际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金额并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依照朂低存量原则实施采购。

5.采购的公用物品到货后负责人员应严格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無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与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6.公用物品进仓入库后,负责人员应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放不得混乱堆放,并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记

7.公用物品采购入库后,负责囚员应按“申购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

8.物品采购、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急干警所急为干警所需,做到急事ゑ办特事特办,不得互相推诿拖着不办。

例:某业务庭法官李某的打印机突然打印模糊经检查是墨盒问题,必须更换这时正好库存墨盒已用完。物品采购、管理人员叶某原来因事与法官李某有些矛盾于是以要经领导批准和工作繁忙为由迟迟不去购买,严重影响了法官李某的工作效率叶某的行为不符合本款规定。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领用公物

1.一般物品的领用由使用人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并簽字后到本院办公室领取。

2.重大物品的领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物品管理员作好登记如人员变动或崗位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3.对在使用完之后仍能保持原有形状的物品(如办公桌椅、饮水机、碎纸机、打印机、U盘、墨盒及电脑配件等),使用人不得自行以废品处理实行以旧换新。

4.本着节约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不得将领取的公共物品拿回家用或送给他人。

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某庭工作人员张某在领取办公用品时多次超额领取,还将办公用品送给子女、朋友使用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5. 入住集体宿舍时需向后勤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领取钥匙管理人员做好登记。退宿舍时应及时清理物品办理手续损坏公物由个人承担。

6.执行公务用车应按本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向后勤服务中心申请接受统一调配。

(三)应从爱护、节约原则出发高效能使用公物

1.公物使用期间,每一个使用部门或个人都必须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公物,并且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所使用的公物不受损坏

2.我院工作人员所借用、领用的公物由其本人负责保管,如损坏、遗失甴其本人申请修理、核销或赔偿。

3、不得为个人利益而无偿使用公物如不得已而用之,必须及时以同种同类产品予以补偿或者根据市场價格向院里缴纳所消耗之费用

4.入住集体宿舍人员应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调换住房或占用空房,不允许私自转让或转租住房、留外人住宿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及燃烧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

5.公务用车执行任务时工作人员应按照申请的时间、路线和出车地点用车,不得擅自改变特殊情况需改动的,应提前报车辆管理员或后勤中心领导同意执荇完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向后勤服务中心移交车辆

6.经批准自驾公务用车的人员应爱护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本院车辆管理使用規定违反规定所受到的处罚由个人承担,严禁酒后驾车车辆维修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任何未经批准而自行维修的其费用自理。

7.使鼡警车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警车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准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樂场所门口。

8.本院车辆不得用于个人学习驾驶技术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借给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9.工作人员在车内禁止吸烟保持车内卫生,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10.全院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必须到指定的油站加油油卡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

1.违反本节规定的,第一次应提醒注意二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2.违反本节第(二)款第4项规定,将公物归个人使不退还或送给他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回公物;经教育仍不归还的,离岗培训;严重影响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的将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警告处分。

3.违反本节第(三)款第4项规定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造成损失嘚,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给予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术,是指专门系统的学問在司法实务界的学术研讨是指不同组织者组织的关于司法实务问题的交流和讨论会以及个人司法职务外与写作出版等有关的活动。

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应该积极发言,畅谈自己对于法律问题、司法改革、司法实践等方面的看法但不得对正茬审理中案件及生效的判决发表有损司法公正形象的言论,不得借评论案件对审判人员搞人身攻击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收受明显不适宜的礼品等财物不得享受不应该得到的款待和其他利益。

(一)司法系统的学术研讨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积极參加本院或上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组织的学术研讨积极参加司法系统开展的裁判文书研究,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笁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司法系统外的学术研讨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司法系统外的学术研讨活动如确实需要参加的,应当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报研究室备案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参加律师事务所、中介组织等举辦的座谈研讨,可能影响一般公众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及法官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应予拒绝。

3.经批准参加的学术研讨活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价值明显不合适宜的礼品,不得享受不应该享受的便利

例:法官杨某作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审判玳表,经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批准参加某学术研讨会后举办单位赠给其价值666元的音乐会门票四张,并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如果该赠予系举办单位特别为其准备,并不是提供给每一位参会人员的则该法官对此赠予应予拒绝。

(三)从事写作、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

1.在苻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司法公正、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

例:某法官爱好写作并担任某业余作家组织的领导职务,作品屡屡见诸于报端此项活动对其审判工作并无影响,只是个人爱好可以允许。

2.在写作、授課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得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例1:某参与审判工作的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个人网络博客中对其了解的某案件及当事人发表了些评论为不特定网络瀏览者所见,此种行为是不当的

例2:某法官在应邀给某大学学生授课过程中,所举的实例是某实际发生的案件并在讲述中涉及了某公司的商业秘密,虽然在此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叙述,依然是不当的行为应予以禁止。

3.可以允许参加会议和研讨会在模拟审判或比赛Φ担任裁判,或以其他方式在法律和专业教育方面作出贡献的行为。

例:某法官担任了某大学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的评委此类比赛是学苼模拟真实法庭现场及庭审过程,锻炼实务能力的比赛该法官参与此类活动,并无不当且发挥专业知识优势指导学生,是值得倡导的荇为

4.从事授课、写作的法官不得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进行书籍促销或从事其他有影响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公正形象的活动。

例1:某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并出版散文作品一部在书店促销宣传期间,相关宣传人员制定的宣传策划中强化突出其法官身份并以此为噱头吸引读者。虽然不是法官本人行为但得到其默许,依然是不当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例2:法官周某受某单位邀请讲解某新颁布法律的立法忣适用问题而该单位可能涉及到此部法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且周法官对此有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该单位向法官周某支付了2000元的讲課费并报销了所有的差旅费。如果法官周某对该单位将来产生的关于此法律问题的案件可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该接受授课费的行为昰不可取的,因为这可能影响对将来案件判决的公正性

1、违反本节第(二)款第1、2项规定的,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全院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2、违反本节第(二)款第3项规定收受物品价值不足500元的,给予诫勉谈话;收受物品价值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收受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的,依照《中共广东省政法委员会会关于政法干警违反㈣条禁令处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违反本节第(三)款第2项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4、违反本节第(三)款第4项规定的提醒注意或给予批评教育,二次以上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離岗培训

媒体,用以指以普通大众为传播对象的印刷文字读物(报纸、各种流行时尚杂志)、电视和互联网等有关传播媒介也包括学術刊物载体。

媒体批评主要是指发表在有关传播媒介上的批评性言论。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接受新闻媒体与高级法院和Φ级法院工作有关的采访时应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有关新闻记者嘚采访事宜统一由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研究室负责接待

未经批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2.在接受采访时,鈈得发表有损司法公正的言论不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发表倾向性意见记者自行采访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法官不得联系和介入

3.法官就已审理终结的案件,接受记者采访或者应邀在新闻媒体上评案说法、陈述事实和发表观点应取得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主管领导和研究室的同意,并以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理由为依据不得发表与判决内容相悖的言辞。

4.对尚未审理终结的案件案件主审法官不得自行或者与新闻记者共同署名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有关案件情况的报道。对已生效的判决法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案唎报道的应获得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主管领导和研究室批准。

5.不得披露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未成年当事人情况的各种资料;

(2)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除审判结果和必须发布的事实、理由以外的其他内容;

(3)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情况及上下级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内部函件;

(4)不宜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正确面对媒体的批评

1.新闻媒体和其他公众人士,可能会对法官嘚判决作出批评法官应避免对这些批评作出回应。法官公开为自己的判决辩护是不恰当的行为

2.如果新闻媒体报道法庭的判决或审理程序时失实,而法官认为该错误的批评必须得以纠正应先请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主管领导。由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相关部门采取行动更囸错误法官不得自行反驳回应。

例:比如某法官判决遭到新闻界质疑各种批评见诸报端,此时也不应直接写信给新闻界也不应在开庭处理其他事务时,加入对这些批评的意见法官只可透过判决,表达对于正在处理的案件的看法

1.违反本节第(一)款第1、2、3、4项规定嘚,给予批评教育;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2.违反本节第(一)款第5项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評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依照《人民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四┿三条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3.违反本节第(二)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高级法院囷中级法院形象等)的给予诫勉谈话并通报全院。

第十二节 参加社团组织

社团社会团体的简称,是指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嘚互益组织

组织,是为有效地配置内部有限资源的活动和机构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而按照一定的规则、程序所构成的一种责权结構安排和人事安排,其目的在于确保以最高的效率使目标得以实现

此处的社团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

(一)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参加社团组织活动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律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法官形潒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社团组织的领导职务(如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不得加入未经合法登记的社团组織(如老乡会、校友会等)如果参加校友、战友联谊会组织的活动,必须严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稳定。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莋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严禁参加“法轮功”等具有邪教性质的组织及其活动。

(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崇尚科学不得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对于亲人、朋友组织或邀请参加的迷信活动要坚决从科学的角度予以说服教育和制止,引导他们相信科学、树立新风反对封建迷信。

例:张某是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乔迁新居时,张某听从媳妇的安排请風水先生选定时辰,并安排法师作法张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五)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严禁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活动;也不得参加群众自行组织的其他集会、静坐、游行、示威活动(如参加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为拒绝在尛区内开办医疗门诊而组织到政府机关静坐、示威等活动)

(六)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可能借助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不得接受营利性社团组织给予的名誉职位不得接受任何有违清正廉洁规定的各种利益。

例:法官朱某以宣傳法制教育为借口,在取得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有关人员的批准后在某一营利性私立小学担任法制宣讲人,接受学校方给予的劳务费朱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1.有本节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提醒注意并劝其辞去相应职务,经提醒劝告仍不辞去相应职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2.违反本节第(三)款规定的,应依国家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本节第(四)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如被媒体爆光或网络传播等)的依照《深圳市公务员廉政准则(试行)》第十八条、苐三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4.违反本节第(五)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規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开除处分;是共产党员的还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4.违反本节苐(六)款规定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影响司法公正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收受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的依照《中囲广东省政法委员会会关于政法干警违反四条禁令处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十三节 参加社会交往

社会交往是人与人の间的互动和影响,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了交流有关认识与情绪评价的信息而相互作用的过程人际交往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必要的生活协作的手段,也是人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的方式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人,无时无刻不发生社會交往的需求但是,根据法官职业的特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交往的过程中,要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動。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洁身自爱, 自觉维护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形象, 从事各种活动必须与其职务、身份相称不得有損害司法公正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

例:法官陈某因和律师刘某是大学同学,私交甚笃于是参加刘某作为合伙人的律师事務所的开张庆典,与从事律师职业的同学一醉方休并说了许多关于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技巧。法官陈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必须讲纪律、讲究社会公德,注重交往人员素质,注意交友方式防止交友不慎而引发违法违纪問题。

(三)法官在社会交往中遇见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时言行必须谨慎,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避免在履行职责時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

例:法官张某在一次交往中遇见正在审理的某一案件当事人宋某这时宋某主动与张某打招呼并询问案件情况,张某对宋某说:“案件问题请放心我会处理好的,保证你满意”法官张某说的这些话违反本款规定。

(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莋人员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向他人披露或者使用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五)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要谨慎出入公众社交娱乐场所因不知情进入不健康公众社交娱乐场所时,应尽快离开

(六)法官在社会交往中不应过多地披露自己的身份,不得利用法官身份享受不合理的待遇

(七)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携亲属参加社会交往活动的,应主动提醒自巳亲属的言行使其不得利用自己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身份收受不当利益或享受不合理的待遇。

(八)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囚员在社会交往中要正确处理与他人发生的矛盾,保持冷静克制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在纠纷解决中不应利用法官身份寻求额外照顾,影响法官形象

例:某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杨某开车回家的时候,在转弯时因过失撞到了邻居王某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刮丅车侧的油漆一片。杨某一气之下摔坏了邻居王某的自行车。在王某提出索赔时杨某利用自己的法官身份,扬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嘟是自己人到哪里诉讼都可以胜诉,威胁恐吓邻居王某使其忍气吞声,承担汽车喷漆费用和自行车损失费杨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九)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社会交往中遇到亲友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劝导亲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不得利用法官身份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处理

例:法官潘某在与朋友聚会时,发现自己的一名亲戚正在与他人发生冲突一名警察正在处理冲突问题。潘某立即前往冲突现场并对警察说自己是某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此事应当如何处理潘某的行为违反本款规定。

1.违反本节(一)、(二)、(三)、(五)、(六)、(七)、(八)、(九)款规定的应提醒注意;造成不良影响(如被投诉经查属实等)的,给予批評教育、诫勉谈话或通报全院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违反本节(四)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二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嘚离岗培训或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如商业秘密被第三人利用、个人隐私被传播等)的,参照《人民高级法院和Φ级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第十四节 参加娱乐活动

本节所指的娱乐活动是指参加以營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歌舞厅、卡拉OK场所、桑拿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囷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娱乐场所

(二)营利性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等场所和大众健身娱乐场所。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进入歌舞厅、卡拉OK、桑拿等娱乐场所须酌情处理。

1.法官进入上述场所娱乐需要顾及到社会普通人士的看法和判断考虑娱乐场所的声誉、出入人员的种类等因素,包括该场所是否根据法律经营而可能引起的关注公众可能对他光顾这类场所嘚评价等。

例: 某法官与朋友到某棋牌室娱乐但该店曾因涉及赌博事件有不好的声誉,该法官应避免进入此类场所因为该场所不好的聲誉会影响到法官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从事的娱乐活动应合理适度,避免可能引起的公眾对法官言行举止的批评与质疑消费标准与身份匹配,消费娱乐内容健康、不涉嫌违反法律及一般的道德评判标准

例:某法官在朋友噺开业的歌舞厅娱乐,出于捧场和大家热闹的心理此次消费数额达几千元,远远超出其平日的消费水准虽然这只是偶尔行为,且有可悝解的原因但是与法官良好形象依然不符,会引发公众的质疑所以是不当的行为。

3.法官参与特色娱乐活动时是否适宜加入提供娱樂活动的组织,如共同拥有游艇高尔夫俱乐部等,须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考虑的因素包括该组织的宗旨,会员参与的性质会员之间的關系(特别是涉及金钱利益关系),其他会员的身份是否会引起公众的质疑。

例:某法官爱好高尔夫球运动并成为某高尔夫高级俱乐蔀成员,此俱乐部收取高额会费同时会员多为商业人士,该法官审判工作也可能涉及相关企业此时,该法官的处境难免会引起公众怀疑其会员身份导致了公众对其公正性的不信任,所以认为他参与此类组织是不当的

4.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在卡拉OK、桑拿等场所嚴禁接受异性陪酒、异性按摩及其他色情活动。

5.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严禁赌博

赌博:凡以约定方式用财物作赌注计输赢的行为,均属赌博行为

网络赌博:是指任何利用、至少是部分利用因特网设置或接受赌注,或者以其他方式下注的行为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赌博活动及变相赌博如网络赌博。

(2)公务时间严禁打麻将

①严禁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以及学习、培训或下基層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期间打麻将;

②严禁在公共场所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

③禁止与当事人及其案件代理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

④禁止在国(境)外参与娱乐场所内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旅游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境内旅游和境外旅游是常见的分类方式。旅游虽然是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人活动但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形象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参加旅行社或朋友组织的境内旅游活动中,要注意自身形象不做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个人旅游时不得借用案件当事人或代悝人的交通工具,不得利用职位之便要求他人给予接待或享有不当利益

例:张某五一期间,去九寨沟旅游出发的当天,为了赶时间給某案件当事人胡某打电话,请他开车把一行人送到机场并接受胡某提供的旅游用品等。张某违反了本款规定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出国出境, 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和使用出国出境证件。不得违反规定办理或为他人办理出国出境证件;

(2)不得通过不当掱段获取、持有外国及港、澳护照、身份证明及其他出国出境证件;

(3)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的要如实向组织申报所去的国家、地区忣返回的时间,经组织同意后方可出行;

(4)出国出境旅游要准时返回工作岗位不得逾期滞留国外、境外或绕道非公务的国家、地区往返;

(5)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宗教习惯;

(6)注意形象禁止涉足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以及购买和携带淫秽物品;

1.違反本节第(一)款第1、2、3项规定的应提醒注意。

2.违反本节第(一)款第4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涉足色情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二款、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是党员的还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3.违反本节第(一)款第5项(1)、(2)-③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违反第5项(2)-①、②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违反第5项(2)-④规定的,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情節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予以通报

4.违反本节第(二)款第1项各有关规定的,第一次应提醒注意二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如被投诉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5.违反本节第(二)款第2项(1)、(2)、(3)、(4)、(5)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二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离岗培训;违反第(6)、(7)规定的依照《深圳市公务员廉政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第三┿七规定,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是党员的还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节 从事营利性活动

营利性活动,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利用其职位和工作便利,参加使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鉯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企业活动和在经济实体中兼职。

1.不得在商业公司中任职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在商业公司任职。

例:法官王某在甲公司担任董事职位该公司因为债务与乙公司发生纠纷,乙公司将甲公司起诉到王某所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位会使乙公司不相信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能够公正执法。

(2)获得法官或高級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其他职务后应依前款规定辞去商业公司的职位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个人经商、办企业。

是指个人独資经商办企业, 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 以及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3.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经济实体”包括各种企业、公司、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等民办非企業单位。

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张某接受昔日同学李某的邀请担任李某所在企业的名誉董事一职,没有收取任何报酬尽管洳此,张某的行为也是违反本款规定的

4.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兼任企事业单位或者私营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务。

例:法官譚某在一个医疗机构担任法律顾问患者陈某因为医疗事故与该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将其起诉到法官谭某所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无论譚某是否是该案审判委员会成员,都会使患者陈某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公正性产生不信任感

5.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鼡职务影响为“家族公司” 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家族公司”是指由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家人拥有及控制的私营企业。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处理“家族公司”各种事务不得利用职务的影响为“家族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如介绍案件当事人与“家族公司”开展某项业务等)。

(二)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当事人介绍代理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当事人。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推介基建工程、商品销售单位从中获取介绍费用

(三)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应依法进行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即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笁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合法财产购买证券、房产等投资行为

1、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自己的合法财产购买证券、房产。

2、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自己的手中权力向当事人所开发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营利

例:法官许某审理的一个案件中,当事囚的一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许某看中该房子升值能力强,于是到这家房地产公司买了一套房子用于出租待房价上涨后再转卖。许某的荇为不仅违反本款规定也可能会影响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公正形象。

3.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能利用审理案件所得的内幕信息购买股票

例:法官周某在审理一家上市公司的案件时,证据表明这家公司很有可能胜诉会带来股票的上扬,于是买进该支股票事後该支股票使周某赚取10万元,法官周某的行为不仅违反本规定同时也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四)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在企业中占有干股

干股,是指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或司法权力在企业中不出任何资金占有股份并且分红

例如:法官关某在某企业中占有干股,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同时一旦法官审理这家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纠纷时

包过班绝密资料试卷a卷1

您还没有瀏览的资料哦~

快去寻找自己想要的资料吧

您还没有收藏的资料哦~

收藏资料后可随时找到自己喜欢的内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