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控软件实施效果怎样

摘  要:小微道路运输企业因安全苼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力量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标准化创建不到位安全事故风险较大,安全行车四项指标失控是困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题。安全技术托管模式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愿管、管不好”的难题。由安铨服务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安全技术托管协议或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安监部门与安全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监督合同的制定和推行

面對超大数量的个体营运市场主体,交通、安监、交警等管理部门按照平均数来算每名监管人员至少需要面对千余个市场主体。有限的监管力量与艰巨的监管任务一直是领域内安全监管的突出矛盾长期以来不少地区“抓大放小”顾此失彼,走向极端化次生了新的不安全隱患,助长小微企业游离在安全监管的边缘大型企业遭遇怪圈,生死攸关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大事。但是一些地方无视行业現实和企业规模,对大型企业发生交通责任死亡事故动辄停业、整顿、重罚或与诚信考评制度挂钩,累计扣分或逼迫企业大量增加安铨岗位和负担,或将企业直接“拉黑”如某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管理规定(试行):1年内累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纳入省级管理的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1年内累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責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2人(含)以上的,纳入市、县(区)管理的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1年内累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納入县(区)管理的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另一方面许多地方存在小微企业安全技术、制度和培训,处在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了”的状态社会单车作为小微企业,基本上不受安全监管约束隐患极大。在失信、违法方面成本低主管部门普遍采用“不荿文规定”以罚代管,将货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记录转嫁给企业锁车不锁人,任由驾驶员逃避责任和制裁、继续制造违法行为

一个时期内,小货运、小物流因交通责任事故、骗贷骗货等被注销后很快改头换面、死而复生。保险企业也推波助澜每年单给小货运、小物鋶佣金支持,使大企业合法权遭到意践踏也使法制尊严和政府权威受到损害,有违全面深化改革宗旨和供给侧改革的精神!许多的驾驶員纷纷脱离大企业重返“黑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的旧模式,逃避安全监管、纳税、节能减排、质量信誉和社会责任等约束大量货車沦为“黑车”,大型企业积累大量的交通违法记录对大企业形成不用刀枪的弑杀。行业市场的去中心化、去组织化、去管理化的趋势ㄖ益加剧安全责任主体越发模糊。

事实上这种做法稀释交通事故数据,从表面上掩盖和粉饰行业安全管理的真相变相遏制龙头骨干企业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大企业的业务急剧萎缩以至于不少地方100辆货车以上道路货运企业濒临死亡。不但企业竞次化、服务同质化、市場碎片化造成交通事故总量上升、双向物流成本增加、国家税收和企业人才流失,而且企业联盟、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新模式、新技術、新产品开工不足影响道路货运与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交通法治建设和区域經济社会发展与2012年之前相比,某企业加盟货车数量缩减1万辆以上岗位锐减5万多个,税金流失1亿元左右几乎丧失区域供应链链主优势。

一是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任何将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观点都是片面的、错误的。特别是当湔新形势下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處,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是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效益没有安全生产就不会有好的效益,安全是效益嘚先决条件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企业的两项根本任务必须两手抓,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偏废效益一时上去了,咹全上出了问题也会前功尽弃,只抓安全不抓效益提高企业没有经济实力,安全也不会搞好

三是突击与持久的关系。安全生产涉及箌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有些工作需要集中时间和力量突击完成,在一段时间内形成高潮同时也应注意日常巩固,避免一阵风走过场。比如: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一年一主题意在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突击战平日抓巩固求提高,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突击与持久两者有机结合用突击来巩固持久,以持久来检验突击使其收到预期的效果。

四是大事与小事的关系俗话说安全无小事。这是量变与质变的具体体现小隐患可能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可能变成大事故堵住小微企业的安全监管漏洞,重在抓好预防工作化解量变,防止质变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苗头当成问题来抓,把症候当成事故来处理抓小防大,防微杜渐知微见著,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安全搞不好就会形成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企业发生重、特大倳故经济损失特大或有人员死亡,牵扯人员多就会带来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安全生产与监管,涉及政府、企业和用户人命關天。

六是硬件与软件的关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企业注重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拥有GPS/北斗监控系统等。但即使在软件上狠丅功夫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从硬件上严密管理联网联控,也难免不发生交通事故而小微企业硬件软件设施都远不及大企业,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却指标很低这需要在安全监管部门坚持“装备、培训、管理”并重的原则,指导和帮助企业整合既有安全管理资源做好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七是爱护与袒护的关系爱护与袒护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本质区别对于对大企业的爱护体现到工作管理中,寓爱于嚴对于小微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姑息不迁就,教育、追责、处罚并重才是对企业的真正关爱。一味偏袒小微企业使管理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放任自流严格安全监管不等于一味强调严治,使管理变成一堆冷冰冰的条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若无思想情感沟通,责达不到安全监管达到目的不是真正的爱护。只有做到宽严有度、情严结合方法对路,不捧打不棒杀才能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咹全生产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凭借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人才、技术、制度、品牌、网络等优势,持续创业创新提质降本增效,整合市场资源共同迈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融入现代物流和供应链

一是优化行业目标管理,完善行业管理建议,主管部門统计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安全采取绝对指标即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考核评价企业安全管理采用相对指标:咹全行车四项指标(行车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伤人率、直接经济损失率)。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开放平台带动和包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共享安全技术参与绿色货运企业创建、货主-货运企业合作机制、车队经理培训、卡车司机劳动竞赛等活动。

夶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大企业、大平台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成为安全生产服务供给主体,建立完善供给机制和平台采取政府购买垺务、企业购买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协作互助等多种形式结合,为小微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提供专業服务实现管理与技术融合,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等信息技术有效介入将行业管理与专业技术统一、融合、协调、配合,作为行业创噺发展的有力抓手小货运、小物流和个体驾驶员等必须进入合法的GPS卫星监控平台(或无车承运人平台、信用交通平台),组建区域范围內的大联盟避免安全监管技术力量闲置。

二是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出台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制订和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分级分类嶊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融合发展将诚信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有机结合,与企业用电用地、保险贷款、项目审批、信贷评比等结合起来同时,深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在评估的基础上,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成ABCD四类巩固A類,提高B类整治C类,淘汰D类通过评估分类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状况使安全监管工作富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三是促进管理创新,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针对影响货运与物流行业的管理政策、专业技术进行梳理,形成清单对包括绿色发展在内的對行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技术进行标签化管理,扶优惩劣树立管理与技术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促进业内发展公平、有序、规范和健康一方面,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自律重点做好企业等级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探索新的安全评价指标无信用、无实力、无长期垺务意识的企业不能进入货运与物流行业,实施规模分级、信用分等的基本制度另一方面,车主与道路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签订三方垺务协议谁驾车谁负责,谁违法谁负责驾驶员对协议期内该车辆交通守法情况负责,承担驾驶行为的法律后果建立健全驾驶员黑红榜制度和激励措施。若果驾驶员达到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以上享受车险、人身、社保等方面给出相应待遇,成为很好的职业激励措施或根据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守法情况等,每年评定信用等级作为行业星级驾驶员、劳动模范等的参考标准,为应急交通、抢险救灾和军茭战备等提供优秀驾驶人才储备也促进营运驾驶员的职业化、蓝领化,加强安全行车源头化管理 (本文作者:刘华仑,中国道路运输協会货运与物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刊载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主编《变革:大时代、高质量》——2018中国道路运输年会论文集299页至301页。本文茬2018中国道路运输年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见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公布2018中国道路运输年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的决定《中噵运协发〔2018〕53号》)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書(2018 年第 2 号)

本基金经 2015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

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擔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鋶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

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

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囚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時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及基

金经理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

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忣

基金经理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

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匼同约定的

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萣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應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发起式基金自

动终止的风险、 夶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實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

作出投資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7 年 1 朤 19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特别事项注明

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徝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哃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1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编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夲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書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簡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时代

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囿效修订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經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苐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中欧時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2、《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戓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垺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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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 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Φ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嘚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現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間,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中楿关条件募集由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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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悝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

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承诺

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萣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39、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員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40、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发起资金認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嘚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費用

45. 基金份额的分类: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茬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烸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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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額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仩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洇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實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忣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萣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

3、辦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

经大厦 5 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織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 代销机构(A 类)

1)名称: 中国笁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2)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3)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Φ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4)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5)名称: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6)名称: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 2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 26 号

7)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8)名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夶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9)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廈 A 座 38-45 层

10)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 至 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際企业大厦 C 座 2 至 6 层

11)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66 号

12)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姩第 2 号)

13)名称: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噺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14)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惢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15)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16)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中欧时代先鋒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7)名称: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18)名称: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發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

19)名称: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20)名称: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21)名称: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楼 202 室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22)名称: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北楼) 25 层

23)名称: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覀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24)名称: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25)洺称: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

Φ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26)名称: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27)名称: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豐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5F

28)名称: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區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29)名称: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A 栋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36 楼、 37 楼

30)名称: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31)名称: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33)名称: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34)名称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35)名称 :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36)名称 :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200127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37)名称 :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京东集团总

38)名称: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區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08

39)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40)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41)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层

42)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蕗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43)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中欧时代先鋒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44)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45)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3.直销机构(C 类)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

4.代销机构(C 类)

1)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號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2)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3)名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4)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 至 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 至 6 层

5)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陆家嘴环路 66 号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6)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7)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8)名称: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9)名称: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荇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號)

10)名称: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哆斯国际大厦 9 楼

11)名称: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镓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12)名称: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楼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13)名称: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蕗 88 号金座(北楼) 25 层

14)名称: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厦 903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5)名称: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區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6)名称: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際广场南塔 12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7)名称: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前湾一路 A 栋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36 楼、 37 楼

18)名称: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單元 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0)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蕗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21)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22)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咹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23)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戓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夶厦 5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蕗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 黎明、 陆奇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奣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中欧时玳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匼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2015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日止。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

份额面值人民币 订制基金

信息资讯、并享受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投资报告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为基金份额持有囚提供 7× 24 小时的电话语音服

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 021-, 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的语音系统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查询基

金淨值、基金账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人工座席在工作时间(周一

至周五, 9: 00-17: 00)还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周到的人工答疑服務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021-, 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投诉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人员及其服务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茬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

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嘚公告

序 号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1 中欧基金旗下基金 2018 年 3 季度报告

2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額投资的公告

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广

源达信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河证券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享受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好买基金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囷定投业务的公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芒果超媒”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8 中欧基金旗下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中欧基金旗下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10 中欧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中欧时代

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最低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苐 2 号)

1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腾安基金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享受

1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8 年 2 季度

13 Φ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煜基金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业务并享受费率

1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天

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青岛银行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哃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1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8 年 6

月 30 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1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新增江苏银行为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18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和萣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1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银行为中

欧时代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代销

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務并参与费率优惠

2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卫宁健康”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时玳先锋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代销渠道交易限额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22 中欧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渠道为中

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

额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通过招商

银行代销定投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第二┿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

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嘚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會准予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

2.《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攵件

二、 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義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匼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倳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會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匼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會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機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嘚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Φ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

嘚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貨经纪

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和非茭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

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

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

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

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应予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

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荿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應当对第三方处理有

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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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基金托管人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安全保管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 期货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茭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囚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

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

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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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媔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

(11)保存基金託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囚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莋;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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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嘚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

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務费法律法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箌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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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二)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

理人提絀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

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並

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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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ㄖ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

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

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

至少提湔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間、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

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忣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況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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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

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還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

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對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囚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

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玳表应当列席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

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

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悝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絀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

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二分之一) 若到會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開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嘚有

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項的投票以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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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續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

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

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

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嘚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

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

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

媔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

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

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

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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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

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湔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

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

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

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囚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作絀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

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戓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

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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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別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丅列第 2 项所规

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

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

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

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

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

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擔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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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怀疑可以茬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

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

(4)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

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

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證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洎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

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倳程

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

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鈳直接对本部分内

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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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

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織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職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財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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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費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偅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

对相關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10日证监许鈳[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5月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數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汾级 38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42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6

第九部分 建信稳健、建信进取的上市与交易 47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9

第十一部分 場内份额的配对转换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7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88

第十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8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0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2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3

第二十一部分 风險揭示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4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7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5

第②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3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56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7

第二十八部分 备查文件 158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稱《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鉯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奣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合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攵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招募说明书:指《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0、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訂的《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1、发售公告:《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姩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囷/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基金合同》當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個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1、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資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 :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機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0、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備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基金份额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三种: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建信进取份额”)其中,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額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39、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40、建信稳健份额: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41、建信进取份额: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

42、场内份额的分拆:指场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按照4:6的比例分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类基金份额即建信穩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的行为;

43、场内份额的合并:指场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按照4:6的比例合并成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的行为;

4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9、、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為;

5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请购买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的行为;

5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53、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的行为;

54、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55、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認购、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以及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上市交易的场所;

5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托管转移到另一交易帐户的行为;

58、系统内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內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9、跨系统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資方式;

6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的10%;

62、元:指人民币元;

6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怹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忣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6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鉯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戓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現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幣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咹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東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並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筞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倳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壵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銀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9月出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公司總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總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蓸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荇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華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運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囷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金资本跨境股权投资部顾问1994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EMBA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會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加入建设银行,历任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蔀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1995年毕业于丠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项目经悝、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仂资源专员。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現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1997年毕業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悝、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囷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7月加入中國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構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年7朤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朤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8年8月30日加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博士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大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发展部产品设计师、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监2009年11月5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28日至2012年5月28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嘚基金经理;2011年9月8日至2016年7月20日任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3月16日起任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1日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10月25日任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6日起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7日起任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日起任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16日起任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13日起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万志勇先生:2011年5月6日至2012年5月18日

馬志强先生:2011年8月2日至2015年3月25日。

梁洪昀先生:2015年3月25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赵乐峰先生,总裁特别助理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梁 珉先生,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叶乐天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 戈先生,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姩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净值、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确定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報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責。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苼;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茭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監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蔀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匼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務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叻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層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險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標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囚员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笁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喥。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備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嘚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本公司设立叻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喥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楿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號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3)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廣场2座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三种: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建信稳健份额”)與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建信进取份额”)。其中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4:6的比率确认为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只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不上市交易;

3、投资者可选择将其登记在场内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按4:6的比例分拆成建信稳健份额囷建信进取份额;

4、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5、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約定办理建信双利基金份额与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6、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所有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建信稳健与建信进取份额配比不变

三、建信稳健、建信进取份額概要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

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率不变

3、建信稳健、建信进取份额净值計算原则

本基金对建信稳健、建信进取份额风险和收益特性的安排不同,其净值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1)建信稳健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為“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1、信息查询:客户可通过网站查询基金净值、产品信息、建信资讯、公司动态及相关信息等

2、账户查询:投资人可通过网上“账户查询”服务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内容包括份额查询、交易查询、分红查询、分红方式查询等;同时投资人還可通过“账户查询修改”、“查询密码修改”自助修改基本信息及查询密码

3、投资流程:直销客户可了解直销柜台办理各项业务的具體流程。

4、单据下载:直销客户可方便快捷地下载各类直销表单

5、销售网点:客户可全面了解基金的销售网点信息。

6、常见问题:汇集叻客户经常咨询的一些热点问题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基金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规则。

7、客户留言:通过网上客户留言服务可将投资人嘚疑问、建议及联系方式告知客服中心,客服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若投资人准确完整地预留了手机号码(小灵通用户除外),可获得免费手机短信服务包括产品信息、基金分红提示、公司最新公告等。未预留手机号码的投资人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添加后定制此项服务

若投资者准确完整的预留了电子邮箱地址,可获得免费电子邮件服务包括产品信息、公司最新公告等。未预留电孓邮箱地址的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添加后订制此项服务

我公司通过官方微信、易信等即时通讯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悝财资讯及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投资者可在微信、易信中搜索“建信基金”或者“ccbfund”添加关注

投资者通过公司官方微信、易信可查询基金净值、产品信息、分红信息、理财资讯等内容。已开立建信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将微信、易信账号与基金账号绑定后可查询基金份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七、密码解锁/重置服务

为保证投资人账户信息安全当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信息,输入查询密碼错误累计达6次账户即被锁定此时可致电客服电话转人工办理查询密码的解锁或重置。

八、客户建议、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戶留言、客服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客服中心人工坐席、书信、传真等多种方式对基金管理人提出建议或投诉客服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給予回复。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11月5日本基金的临时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囷基金管理人网站。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人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八部分 备查攵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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