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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类型的。。。。。你不说怎么知道(;`O´)o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是冒泡游戏,就是以前安卓机还没有普及的时候按键手机上的游戏
这个说不好,这个界面好像是汉化过来的,可能是国产商套用或者搬的,不好找诶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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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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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百度一下吧,我刚才百度了上面有
我就是百度搜不到才来问大家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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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网络上看到的一篇,我觉得很不错的一篇美食文,很甜。希望大家喜欢
首发就要大,粗,长。
祝寄半恢复意识的时候,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是的,嗓子里如火烧般的疼痛,肚子里难耐的饥饿感,都在提醒着——她还活着!祝寄半费力地睁开双眼,看着眼前渐渐清晰的景象,寄半目瞪口呆:年久失修的屋顶,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窟窿,满是灰尘的房梁上挂着大把大把的蛛丝网,让祝寄半想起西游记里蜘蛛精的盘丝洞。左边的三尊佛像,一尊不知所踪,一尊没了脑袋身子也少了半边,唯一一尊勉强算是完整的吧,也因荒废太久斑驳难辨。前边的供桌缺胳膊少腿,颓然地倒在地上。破庙的门早已脱离门框的桎梏,散漫地躺在地上,墙体摇摇欲坠……祝寄半挣扎着坐起来,狠狠地眨了眨眼睛,使劲地掐了下自己的脸颊,终于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可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样一座破庙中醒来,她记得她倒下的地点明明是自己工作了八年的地方——访泉市香格里拉大酒店的豪华大厨房呀!那一天,祝寄半中午忙碌的厨房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和新来的菜鸟厨师马青荷说笑着整理自己的刀具。马青荷看着祝寄半宝贝似的细致地清理着自己的那套刀具,挤眉弄眼地说:“寄半,这么宝贝自己的刀具啊,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呀?”祝寄半用雪白的纯棉纱布,挨个擦拭着每一把刀,笑着对马青荷说:“一个厨师如果没有一套好刀具,就好像战场上的兵卒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样。你看那些盖世侠客,不都珍爱自己的宝剑吗?我宝贝自己的刀具有什么好奇怪的?”马青荷正要再说什么,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打断了,她趔趄着勉强站稳,半晌才意识到地震了。她惊呼道:“寄半,快跑,地震了!”说着伸手去拉没站稳趴倒在餐台上的祝寄半,然后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她呆呆地望着祝寄半的胸前,一把尖利的剔骨刀深深地『插』进了心脏的位置,只剩下滴血的刀柄。祝寄半右手抚着胸口,望了一眼自己最喜欢的那把刀,此时正『插』在自己的胸口上,没觉得什么疼痛,只是觉得力气正随着一滴滴的鲜血,慢慢地抽离。她靠着餐台缓缓地滑坐在地面上,努力对满脸惊惧的马青荷挤出一丝安慰的笑容,想说什么却只是翕张几下嘴唇,发不出一丝的声音。地震在那次震动后很快安静下来,应该只是受到波及而已没什么大碍。祝寄半像看电影一样,看着马青荷手忙脚『乱』地叫来经理和一些还没回去的厨师们,看他们惊慌失措地拨电话叫救护车,看他们望着她胸前渐渐晕开的血迹不知所措……只是这一幕一幕,渐渐变成黑白『色』,然后被无尽的黑暗所代替。失去意识前,祝寄半心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把劳碌了几十年的阿爸阿妈接来享享清福。祝寄半出生在一个偏远小山村里,印象中阿爸阿妈每天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劳作,喂猪养鸡,开荒种菜,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但要供养两个老人和五个孩子,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看着阿爸阿妈眼角过早地爬上了皱纹,两鬓染上了秋霜,懂事的哥哥姐姐初中没上完就自动辍学。大哥二哥跟着村里的叔伯们去城里打工,三哥和大姐留在家里帮阿爸阿妈种田养鸡。祝寄半在初中快毕业的时候,也曾经提出不上学了,帮家里减轻负担,都被阿爸严肃地驳回了。祝寄半在十年之后仍清楚地记得阿爸眼睛里的沉痛,语调的伤感:“寄半啊,你是五个孩子里成绩最优秀的,每次考试从来都是第一名,你将来一定是有出息的……你四个哥哥姐姐是阿爸无能,给耽误了,你绝对不能再走他们的老路。别担心学费,好好上你的学,将来家里可就指望你了!”初中毕业时,祝寄半毅然放弃了考高中然后读大学的漫漫长路,而选择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烹饪专业。因为她听在餐馆厨房打工的二哥说,饭店的厨师工资如何如何高,待遇如何如何好。又看到村里村长的小儿子本科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在家闲了大半年,才勉强在城里找了个小临时工干着,工资少得可怜。上职业学校不但少支出四年昂贵的大学学费,还能早点工作早点赚钱,让阿爸阿妈早点过上好日子。由于祝寄半在职校期间学习用功,专业技术过硬,在毕业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到中等城市访泉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工作。一开始,后堂经理嫌她年纪小——才18岁,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就先安排她在厨房做个配菜员的工作。祝寄半在工作上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别人有事的时候总是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人,人缘特别好,她肯学习,嘴又甜,哄得那些老厨师们团团转,不自觉地教会了她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三年以后,祝寄半已经能独立掌勺,并且在中式和西式面点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过了面点师高师傅。五年后成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首席大厨师,年薪十八万。每月,祝寄半只留够自己生活的基本费用,其他都寄给阿爸阿妈。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哥哥们都娶亲生子了,姐姐也早就出嫁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寄半每月邮寄的万把块工资,对于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过3000元的小山村来说,着实让人眼
大家都说阿爸阿妈好福气,养出一棵摇钱树,现在阿爸阿妈地也租出去给人种了,家畜也不养了,只在院子里侍弄一个小菜园,方便吃些绿『色』健康蔬菜,小日子过得那个自在,只是最近有个很大的烦恼,那就是即将奔三的小女儿的婚事。寄半却一点也不着急,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访泉市买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把阿爸阿妈接来享享福。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祝寄半坐在破庙里,老半天没弄清状况,觉得自己如果没死的话应该在医院里醒来,怎么到了这样一个荒废的破庙里了呢?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心脏的位置,低头看了看,伤口是没有了,可是捂在胸口上的手为什么这么小?她把两只手都摊开在面前,的的确确是一双五六岁孩子的手,小小的,白白嫩嫩。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洗得干干净净,每一个破损的地方都用工整的阵脚缝起来。祝寄半苦笑了一下,想起马青荷总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述她所看过的穿越小说,心中哀叹着:原来我不是没死,而是死后灵魂穿越了?说也是,有谁被刀深深地捅进心脏,还能不死的?祝寄半任命地自我安慰,穿越就穿越了吧,总比眼一闭腿一蹬,送到火葬场只剩一把灰强。就当旅居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了,可惜不能每年回家探亲一次,不过说不定哪天因缘际会又穿回去了呢,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吧。唉!看着这身破烂衣服的样式,应该穿到古代了,也不知道是历史上的什么朝代,还是架空的朝代,反正都没差,都是个缺吃少穿的乞丐。祝寄半叹了口气,白嫩的小手『揉』了『揉』冒火的嗓子,艰难滴咽了口唾沫,眼睛扫到自己坐着的稻草旁一个破了个口子的粗陶碗里,满满一碗清水,大喜过望,忙捧起咕嘟咕嘟一气喝完。真是如甘霖般甜润啊,祝寄半觉得嗓子疼得不那么厉害了。突然,咕噜一声响起,祝寄半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肚子,自言自语:“好饿呀,难道这小乞丐本尊是饿死渴死的?可怜悲催的娃呀……”又看了看自己这双养尊处优似的,白嫩的小手,纳闷极了:一个小破乞丐,怎么会有一双大小姐般的小手?“小姐!你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从庙门外传来。祝寄半连忙抬起头往声音传来处望去,只见一个年纪大约在十来岁左右的小女孩,一脸狂喜的表情站在那儿。她也是衣衫褴褛,一头蓬『乱』的长发随便用个不知道什么颜『色』的布条束起来,脚上的鞋子张开了鳄鱼嘴。她的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护着。小女孩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祝晓雪跟前,腾出一只手『摸』了『摸』祝寄半的额头,兴奋地说道:“不烧了,太好了!菩萨保佑!”祝寄半眨巴眨巴眼睛,小姐?这具小身体果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乞丐,是破产的商家小姐?抄家出逃的罪官小姐?又或者是被仇家灭门的武林世家小姐?祝寄半这里yy着,那个小丫头从怀里极小心掏出一个粗陶小罐,并一个硬邦邦的粗粮馒头,嘴里絮絮叨叨:“小姐,昨天晚上吓死奴婢了。您从昨天晚上开始起烧,半夜烧得都说胡话了,奴婢撕了片袖子沾冷水敷在您的额头上,折腾了一夜,早上才好一点。奴婢看您睡安稳了,就去山脚的村里讨了点米粥,这山里的村民就是善良,一点都没有为难奴婢,还多给了个馒头呢!
小女孩将粗陶罐里的米粥,倒进祝寄半刚刚喝水的那个粗瓷碗里,粥里冒着微微的热气,虽然米被煮的烂糟糟的,卖相十分不好,(职业病,呵呵)但是对于饥饿难忍的祝寄半来说,还是十分有吸引力的。祝寄半眼馋地盯着粗瓷碗,嘴巴动了动。小女孩看着她馋猫样子,心疼地说道:“小姐饿坏了吧。是奴婢无能,这些天来没能让小姐吃上一顿饱饭,残羹冷炙的,小姐入不了口也是常理。可是现在非比往昔,小姐您就将就用点吧,不要再耍脾气了,不吃东西身体怎么能好起来呢?”看来这本尊不太好伺候哦。到这份儿上了,还这么任『性』,看来平时也是被宠坏了的主。她端起粗瓷碗递到祝寄半面前,寄半并没有急着接过来。小女孩用充满诧异的大眼睛望着她。“你……”祝寄半被自己稚嫩又带点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忙咳嗽了一声作为掩饰,然后迟疑地问道:“你是……谁?怎么叫我小姐?”小女孩张大了眼睛,有点惊慌失措地望着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影,终于发现自己陪伴了六年的小姐此时的不同。虽然脸蛋身高依旧是昨天她认识的那个小姐,可是神态举止和眼睛里的神采又似乎是那么的陌生。她放下手中的碗,上前一步『摸』着自家小姐的额头,结结巴巴地说:“小姐,你怎么了?我是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阿绵呀!你不记得我了?”祝寄半望着她惊慌的样子,有点不忍,如果她知道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姐已经死去,现在这副躯壳里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该有多伤心。于是祝寄半试图做出天真无辜状,睁大明澈的眼睛,可怜兮兮地道:“我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我是谁,现在又在哪儿,为什么会在这破庙里醒来,呜呜……我的头好疼……”祝寄半估计自己演技还不错,至少眼前这个自称是阿绵的小姑娘是相信了,她很快镇静下来,把祝寄半拉进自己的怀抱里,『摸』着她的后脑勺,安慰地说:“小姐,别怕,可能是昨晚的高烧烧坏了脑子,以前的事不记得不要紧,奴婢会慢慢讲给你听的。”
阿绵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扶着祝寄半的肩膀把她推出一臂的距离,直盯着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道:“小姐,以后心情不好,可以冲阿绵发,不要再不声不响的跑走。昨天要不是奴婢及时找到小姐,小姐很有可能淹死在溪水里了,即使这样,还是发了一夜的高烧……小姐您知不知道,看到您躺在溪水里,阿绵的心都快停止跳动了。如果您有什么三长两短,阿绵就是死了到地府,也没脸见把您托付给阿绵的主子呀!”说着大眼睛里升起一片雾气。祝寄半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她的眼睛,心里暗叹这孩子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这时,见这双漂亮的眼睛里蕴满泪水,马上坐直身体举起右掌保证:“好!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不声不响地跑走,我会听你的话,不任『性』不耍脾气——你别哭了好不?”阿绵看着自己的小姐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破涕为笑,刚想说什么,突然听见“咕噜噜”的声音,赶忙端起米粥道:“小姐,快把粥喝了吧,凉了对你的身体不好。”祝寄半接过来,边把嘴凑到碗沿,边问:“阿绵吃了吗?”阿绵躲开她的视线,假装整理粗陶罐,说道:“奴婢在回来的路上已经吃过了,小姐先喝两口粥,奴婢这还有馒头呢。”祝寄半把已经贴到碗沿的小嘴收回来,看了看那个可怜的小粗陶罐,仅仅能装一碗粥的样子,如果她路上先吃了,怎么可能还剩下满满一碗的粥?再说了,她这么注重尊卑,一口一个奴婢的,怎么可能小姐还没吃就先吃了呢?
祝寄半把粥放在身旁,示意阿绵把手里的粗陶罐递过来,然后把粥倒回一半进粗陶罐里,再递回去:“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陪我再吃点吧。”然后把馒头也取过来一掰两半,塞回一半给阿绵,冲她笑了一下,朝剩下的那一半狠狠地咬下去。祝寄半那一口馒头嚼了半天才咽下去,并不是饿太狠,不舍得咽下去,而是做馒头的面太粗,麦麸没筛干净,拉嗓子,而且面没发起来就开始蒸了,导致馒头太硬。如果不是太饿了,根本就咽不下去。祝寄半喝了口米粥顺了顺喉咙,回担心地望着她的阿绵一个微笑,又鼓起勇气冲着黑不溜秋的馒头咬下去。阿绵望着皱着眉头咽馒头的小姐,自责道:“阿绵无能,让小姐吃这样的陋食……”祝晓雪看阿绵眼圈又红了,马上阻止洪水暴发:“一点也不难吃啊,很香的。你也吃呀!”配合着话语,又假装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稀粥。说实在的,这稀粥虽然卖相不太好,喝起来味道还是不错滴,一股米香,纯天然无污染的稻米煮出来的,差也差不到哪儿去。阿绵望着一脸“愉快”却咽着费劲的小姐,暗暗下定决心:即使再苦再累,以后也绝不再让小姐吃这样的难以下咽的粗食了。祝寄半见阿绵捧着半块馒头,不往嘴里送,只定定地看着自己,忙执起她的手送到她嘴边道:“愣什么,快吃呀!”看着阿绵仿佛下了什么决定似的笑着啃了口馒头,又接着和那半块馒头奋斗!
祝寄半边嚼着馒头,边同阿绵聊天,探听下这具身体本尊的情况:“阿绵啊,我叫什么名字呀?你全名叫什么,多大了。陪我聊聊天,说不定讲着讲着我就能恢复记忆了呢!”“小姐的本名叫祝寄半,祝福的祝,寄宿的寄,半年的半。今年到年底就7岁了。奴婢叫金俊绵,十岁了。”阿绵小口小口地嚼着馒头,虽然能看出他很饿,但吃东西挺斯文,比起祝晓雪那种好像跟馒头有仇似的吃法,还像大家闺秀。祝寄半看看自己这身破烂衣服,苦笑了一下,抬起头笑着对阿绵道:“阿绵,你别老是小姐、奴婢的称呼了,我听着别扭,干脆你叫我寄半,我叫你阿绵。,多亲切,比小姐奴婢什么的顺耳多了。”小风看着祝寄半,想了片刻,点头道:“也好,听小姐——听寄半的。”她看着晓寄半提醒的眼神,忙改口。“阿绵,咱们是一起长大的吧?我以前的一切你都清楚吗?”阿绵想了一下,回答道:“你满月的时候,我娘和我爹,带着我和弟弟到你们家的。当时的你好小好小,我当时虽然才4岁多一点,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我靠近小床的时候,你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大官人说你和我很投缘,还说……还说……”祝寄半看她吞吞吐吐,扭扭捏捏,脸慢慢红起来,奇怪地追问一句:“还说什么?”阿绵低下头,耳朵都红了,半天才挤出蚊子哼哼般的回答:“还说将来小姐长大了,让我做你的……做你的夫侍……”
没有人吗?
有啊,加油
虽然这三国国情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是女尊国度,国君都是女子。这三国历代都时有战事发生,互相都看对方是块肥肉,想吞并对方。可是眼皮大肚皮小,谁都吃不下谁,打来打去,劳民伤财,二十年前互相签订了和平共处协议,人民才获得暂且的安宁生活,据说近两年西北的覃闾国又蠢蠢欲动了。
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情况,祝寄半又开始询问自身的境遇了:“绵绵,你一开始称呼我是小姐,那我家应该是小有资产才对呀,怎么会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呀?”说着掸了掸身上的“乞丐服”。金俊绵听到寄半的询问,眼圈登时就红了。他强忍住泪水,想了一会才道:“大官人……和咱们一家十几口,全被……全被一群黑衣人给……给杀害了!只逃出我们两个……寄半,你千万别伤心,只要咱们找到主母,主母一定会揪出凶手,给大官人和我爹娘弟弟报仇的!”果然就是如此狗血的情节,唉!祝寄半做出哀伤的样子,捏着自己的大腿,挤出两滴眼泪,难过地说:“寄半真不孝,居然这么刻骨的仇恨都忘记了,甚至连爹爹的样子都记不起来。寄半真是不孝!”金俊绵噙着眼泪,强忍悲痛安慰“伤心”的小姐:“寄半,或许你的失忆是大官人在天上怕你伤心而刻意安排的,所以你也别太难过了。”祝寄半抹了抹眼泪:“给我说说我的爹爹吧,我不想一点他的记忆都没有。”金俊绵理了思绪,娓娓道来:祝雪迎的爹爹柳觅云,出生于西南边陲重镇——岚樊城的一户小康之家,家里做着『药』材的生意。柳觅云的母亲有主夫、侧夫侍夫四人,孩子到最后却只得柳觅云一人,其余不是死胎,就是夭折。祝寄半了解到,这世界是男生子的。据金俊绵不全面的介绍,貌似无论主夫还是侍夫,在陪嫁中必有一枚胞胎果,由妻主收藏。如果妻主想让谁怀孕生子,就赐于他胞胎果服下。服下胞胎果的夫侍肚子上会有一条胞胎线,三个月后,胞胎线会自动裂开,胞胎就从胞胎线中产出,胞胎线也会随着胞胎的产出而愈合。被产出的胞胎只是一个小肉球,小肉球的爹爹把它放在胞胎树的树叶熬制的树汁中,吸收树汁中的营养慢慢长大。树汁每日换三次,就像人每日三餐一样。七个月后,小肉球瓜熟蒂落,就像小鸡出壳一样从肉球中滚落一个小婴儿。孩子的生日就从这一天开始。很神奇吧!而且孩子的爹是没有『奶』水滴,富人家的孩子八个月内喝牛『乳』或羊『乳』煮胞胎叶,穷人家只能是米粥煮胞胎叶了。每个男子只有一次生产的机会,如果死胎或夭折,这个男子就永远失去做爹爹的权利了。祝雪迎听得津津有味,前世的姐姐生孩子痛了一天一夜,吓得祝晓雪对生孩子有一种恐惧,现在好了,女人不需要生孩子了,真是一大福利啊。闲话少说,那柳觅云为主夫所出,从小就粉妆玉琢,很是可爱。他娘亲就这一个孩子,更是疼到心尖尖上,不惜花重金请来师傅培养。十五岁时,柳觅云出落的更是俊美,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跟岚樊城主的二公子并称“岚樊双秀”。自从柳觅云十五成年礼过后,来提亲的媒人差点把门槛给踩破了,有岚樊首富的千金,书香世家的举人小姐,还有知州的女儿……岚樊这么多优秀的女子,柳觅云都没看上,单单看上了西南边军里的一个小兵卒祝海澜,两人两情相悦,花前月下,互许终身。一开始柳觅云他娘坚决不同意,但是拗不过自己心爱的爱儿,只好答应了两人的婚事。这祝海澜乃京城人氏,似乎颇有点家底,在岚樊卖了三进三出的房子,给了一笔不小的聘礼,八抬大轿把柳觅云娶了回家。两年后,祝雪迎出生才两个月,祝海澜被调回京城,临别时祝海澜说等在京城安定下来,再来接父女俩。这一去就是六年,其间每年祝寄半生辰的时候祝海澜都会赶来陪小寄半庆生,再匆匆在年关前赶回京城。柳觅云似乎也感觉到什么,从她这几年都没提接他去京城居住,从祝寄半周岁时,她送来金俊绵一家(金俊绵的母亲是祝海澜送过来的武功高强的护院),从她无论多匆忙都要回京过春节。柳觅云意识到她在京城可能已经有了夫侍,毕竟他们成亲的时候祝海澜已经21岁了,在十三岁就可以娶夫纳侍的华焱来说,21的大姑娘不可能没有夫侍。但是柳觅云一点也不放心上,他相信祝海澜和他之间的感情是经得住考验的。只要有情,做侧夫甚至侍夫他都愿意。祝海澜也没有让他失望,在今年春天的时候,派了一队兵士去接他们父女俩回京。还来信说,这些年让他们父女受委屈了,只因一个非常有权利的人硬塞给她的夫婿善妒,不接受她纳夫侍。他的家族又特别强大,给他撑腰,使她很有压力,以前不接他回来是怕他被那善妒的夫婿虐待迫害。现在她的夫婿终于吐口接受他,让她接他回去,但只能做侧夫,让他受委屈了云云……柳觅云并不觉得委屈,因为这时代的女人三夫四侍是再正常不过了。他开开心心地收拾行李,把带不走的都卖掉了,仆人也都遣散了,几家陪嫁的家生子不愿意离开的,并金俊绵一家都跟着一起上京了。西南边陲到京城万里迢迢,要整整走三个半月的时间。柳觅云带着女儿乘坐一辆马车,金俊绵的娘金护院骑在马上,跟祝海澜派来的兵士在马车前后护卫着。金俊绵的爹爹带着他和弟弟(弟弟的爹爹因病去世了)乘着另一辆马车跟在后边。其他的家人会骑马的骑马,不会骑的坐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在回京的路上。路上一直很安全,可是就在半个月前,回京的队伍进入卢法迭山区的时候出事了。
那是接近傍晚的时候,如火的夕阳把整个卢法迭山染得血红一片。祝寄半天真地拍着手,开心地指点着朵朵红霞,惊叫着:“爹爹快看,那里有只红兔子……那个红狮子跟城主府门前的一模一样也……爹爹,爹爹,大红马,大红马,跟谷护院骑的一样!爹爹,我也想骑马……我要骑马!”柳觅云太温柔了,再加上他觉得孩子从小没有母亲的在身边,总觉得亏欠了孩子,所以对孩子百依百顺,养成了祝寄半任『性』刁蛮的『性』格。祝寄半任『性』耍脾气的时候,柳觅云拿她没办法,这时候只有金俊绵能哄得住她。金俊绵听见祝雪迎又在胡搅蛮缠,从马车中伸出头来,用温柔的声音说道:“小姐,我给你缝个大红马,你可以抱着它睡觉,比我娘的大红马强多了。”祝寄半一听,吵嚷着要到金家的马车上,看金俊绵给他缝大红马。柳觅云觉得在金家的马车上有俊绵敏锡陪她玩,比骑马要安全,就随她去了。金护院看了看天『色』,正要选个地方,搭帐篷宿营。突然,山路上出现了几个黑衣蒙面人。护送的兵士并金护院拍马上前,护住车队。兵士的林头儿沉声喝道:“什么人!”拦路的黑衣人之一,阴测测地道:“要你命的人。”林头儿亮出一个银『色』雕花令牌,道:“放亮你的招子看清楚,还不马上让开。”黑衣蒙面人冷哼一声:“让开?我们‘天煞阁’从来不会写个‘让’字!”金护院心中不由一惊,失声道:“‘天煞阁’?江湖上第一杀手组织‘天煞阁’?”“不错,有人重金买车中那父女俩的命,拿钱办事。识相的赶快让开,‘天煞阁’要的命,从来没有人能逃脱。嘿嘿嘿嘿……”林头儿一咬牙,大叫一声:“呔!你这贼人,好生猖狂,兄弟们,给我上!”说着,拔出腰间金环大刀,拍马冲了过去。
今天就到这里啦,晚安波(* ?? ?* )?*
楼楼,真的不考虑多分几段嘛看得好累
挺期待后面的内容
加油~很好看~
有点看不懂
虽然黑衣蒙面人只有四个人,但是“天煞阁”不是浪得虚名的,他们的武功在江湖上都是一顶一的高手,这一队兵士对他们来说,简直就跟切瓜一样容易。金护院一看着今天凶多吉少,牙关紧咬。她冲进自己夫婿儿子的马车,看着吓得抱成一团的儿子和祝寄半。小儿子的身形和祝寄半差不多,她扒掉小儿子身上的衣服,和寄半迎调换穿上。她的夫婿明白了自己妻主的用意,拉住她的手,叫了一声:“妻主,不要啊!锡儿才五岁,你忍心?”金护院一把甩开夫婿的手,眼一睁:“当年如果不是恩人,我早就化成一把枯骨了。恩人拜托我保护她的夫女,那几个杀手我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能保一个是一个。你还不给锡儿梳头?”金护院看她的夫婿忍着泪抖着手,给小儿子梳了个跟祝寄半一模一样的包子头。转过脸来看着年仅十岁的大儿子,把点了睡『穴』的祝寄半塞进他怀里,郑重地交代:“阿绵,小姐就交给你了,你就是拼了命也要保护好小姐,否则爹娘和弟弟就白牺牲了,金俊绵已经弄明白娘亲的用意,泪水无声的落下,他抱紧了怀中的小姐,重重地点了点头。金护院飞快地在他身上系了个包袱,匆匆忙忙的交代:“你趁『乱』下车,背着小姐往草丛深处跑,我去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跑的越远越好,务必要保证小姐的安全。”金护院深深地看了一眼,哭的快要昏死过去的夫婿,和流着泪却脸上一股坚毅表情的大儿子,把穿了小姐衣服的同样昏睡过去的小儿子,抱在胸前,走出车厢,翻身上了柳觅云的马车,交代了一脸煞白,强忍惊恐的主夫一声:“大官人,坐好了,趁那些兵卒缠上那些杀手,咱们冲过去。”说着,一把匕首『插』进拉车的马的屁股上,那马吃痛,撒开四蹄拼命奔跑。两个黑衣人,迅速跟了过去。金俊绵趁其他两个杀手还在跟护队的兵士纠缠,背起祝寄半,拼命在半人高的草丛中奔跑,娘亲从小对他的功夫训练现在起了作用。打斗声,惨叫声,越来越远,金俊绵的脸上泪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他清楚地知道今天以后,严肃的娘亲,慈爱的爹爹,可爱活泼爱笑的弟弟,或许永远也见不到了。他想跟他们一起,即使是死亡也不想跟亲人分开,可是他不能,因为他的背上,有着娘亲郑重托付的小姐。他一定完成娘亲最后的托付,保护小姐,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我背着你一直跑,不敢停,也不敢走大路,更不敢回去看看爹娘的情况。小路上的荆棘把我们的衣服划得破了,手也被刺破了。到天完全黑透,辨不得方向的时候,我只有停下来,找个山洞躲进去。或许杀手被娘怀里装扮成你的模样的弟弟所『迷』『惑』,没有再追杀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
到了山下一打听,才找到昨天慌不择路,本来去京城要往东北方向走,现在却到了卢法迭山脉东南放下的小镇,我怕生意外不敢久留,哄骗你说咱走错方向了,得赶紧去东北方的小镇去和大官人汇合,不然大官人会急死的。”就这样,金俊绵带着祝寄半一路打听往京城的道路,走了半个多月。其间遇到不少的磨难:任『性』的大小姐祝寄半总要吃好的住好的,不如意就撒泼哭闹;泼皮无赖想拐漂亮俊秀的金俊绵去卖;为了满足祝大小姐的要求,买东西时『露』财被小偷盯上,偷去了钱财……金俊绵只好一路乞讨带着祝大小姐风餐『露』宿赶往京城。昨天祝大小姐对着金俊绵好不容易讨来的食物发脾气,哭闹着要吃肉,不听劝跑走,不小心滑入溪流中。这半个月祝大小姐挑剔着不好好吃饭,体质肯定弱,又加上春末的傍晚还有点凉意,祝大小姐就悲催地发高烧一命呜呼,由祝寄半接收这个躯壳了。祝寄半像听故事般听完金俊绵的叙述,中间不忘陪着谷小朋友挤几滴眼泪。末了一副我很懂事的神态:“绵绵,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不懂事了。我们现在是在哪儿呀?”金俊绵抹了下哭红得如兔子般的眼睛,说道:“我打听过了,这座山叫巴彦克拉山,是全国最大的一座山,一般商队要走十天半个月才能翻过去。它是去京城的必经之地,也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要道。我们是在接近山脚的一个废弃的山神庙中。我去山下的村子里讨饭的时候,村里的大娘说,山的东南边有个小镇,我们先到那里,看有没有机会攒够过山的食物,再跟着某个商队后边过山去。”看来这好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心思还挺缜密的。的确要过这么大的一座山,要有充足的食物。另外山深林野,肯定会有野兽什么的出没,跟着商队后边,人多相对安全点。啃完馒头,把最后一口粥一扬脖子喝下去,抹了一把嘴巴,祝寄半悲壮地道:“绵绵,走吧,咱们下山去。”既然命运安排她来到这个苦难的躯体里,既来之则安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是有个古人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或许咱将来前途无量呢!
金俊绵把粗瓷碗和陶罐装进一个破烂的包袱里,往身前一扎,走到祝寄半前,半蹲着不动。祝寄半眨巴眨巴眼睛,道:“绵哥哥,你这是?”(上面改的绵绵,感觉有些怪怪的,还是叫绵哥哥好了。)金俊绵回过头来,冲她笑了下:“来,我背你,寄半的脚前几天不是磨破了吗?”祝寄半哪里好意思让他那瘦弱的小身板背自己,连连摇手推辞道:“我脚底的泡已经好了,不疼了……”说着就要在地上跑跳几下,证明自己的话,结果龇牙咧嘴地发现自己的脚踝好像扭到了。可能是祝大小姐昨天因为扭到脚脖子才掉进溪流中去的吧。得,这下没得选择了,祝寄半只好红着脸趴在金俊绵的背上,由他背着下山。不知为什么,祝寄半在他不怎么厚实的背上,感到了无比的安心….
京城镇国将军府的书房内:一个一身劲装英气勃发的女子,半跪在一个认真绘画的女子前,低声禀报:“祝将军,去接人的林校尉回来了。”“哦?我算着也就这几天到,觅云和寄半在前厅吗?走!快随我去迎接,我的小寄半大半年没见了,一定又长高了。”绘画的女子抬起头来,一脸的喜悦。跪着的女子低着头,依然跪着,不发一言。祝将军收起脸上的喜悦,皱了皱眉:“发生什么事了?”跪着的女子低沉的声音响起:“林校尉重伤,昏『迷』前说,柳官人和二小姐在回来的路上,被杀手追杀,坠入万丈高崖,生死不明……”啪!祝将军书中的『毛』笔掉在将要收尾的画上,画上柳觅云抱着笑得一脸灿烂的小寄半,靠在温柔地望着他,着小兵服饰的祝将军的身旁。画笔上的颜料在柳觅云和小寄半之间云开,渐渐遮盖住他们的容颜……祝将军牙关咬得紧紧的,艰难地挤出几句话来:“到底怎么回事?起来给我说清楚。”跪着的女子缓缓地站起来:“林校尉来得及说,在卢法迭山区,‘天煞阁’的杀手拦住了去路,拼杀时,金海月护卫带着柳官人和二小姐冲出重围后被追来的杀手,『逼』下万丈悬崖……”祝将军的手攥的咯吱咯吱响,眼睛通红:“杀手吗?哈哈,是我太天真,我以为低声下气的恳求,能够使他接受这个事实,没想到,表面上答应接受了他们父女,却……唉!是我害了他们啊!甄敏!”“属下在!”回报噩耗的女子抱拳躬身应道。“备马!去卢法迭山……”祝将军抄起屏风上的披风,疾步走出书房。“清波,匆匆忙忙的,这是去哪儿呀?”一个尖锐的声音阻止了她的脚步。在书房外的小路上,一个二十五六岁,一身华服,雍容俊美的男子,一脸假笑地站在那儿。身旁站着一个十一二岁,一脸英气的秀丽女孩。华服男子看了看祝将军板着的脸孔,推了下身旁的女儿:“雨落,还不给你娘请安?”祝雨落,祝清波将军的大女儿,偷偷看了眼掩不住哀伤的母亲,上前一步道:“女儿给母亲请安……您怎么了?”祝清波定定地盯着华服男子,不发一言。华服男子在她没有任何表情的目光中,有那么一瞬间的慌『乱』,马上又恢复了笑脸:“清波,你这是……要出去?”祝清波依旧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的侧夫和小女儿,因为杀手追杀,不幸坠崖,生死不明!”华服男子一脸惊讶:“哎呀,怎么会这样?真是个没有福分的,本皇子已经答应妻主纳他会侧夫,谁知道会出这档子事……清波,你可要节哀呀!”说着做出一副哀伤的模样。祝清波手攥得紧紧地,声音依然保持着以往的相敬如宾:“皇子殿下费心了,清波有事出去不能奉陪。雨落,陪你爹爹回院休息。”说着大步离开了。华服男子气得瞪大了眼睛,狠狠地扯着绢帕,咬牙切齿地道:“哼,赶去给你那死鬼侧夫和女儿收尸去吧!”十二岁的雨落望着母亲大步流星离去的身影,担忧地道:“爹爹,妹妹是不是真的凶多吉少了?”“妹妹?你哪来的妹妹!你娘只有你一个女儿,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是!”华服男子一甩袖子,气哼哼地回院去了。祝雨落望着爹爹华丽的背影,少年老成地叹了口气,似乎对她爹爹说,又好像自言自语:“其实,我真的盼望能有个妹妹,一个能陪我读书,陪我练武,陪我学兵法,流着相同血『液』的妹妹。那样,我就不必……唉!”巴彦克拉山下,有一个交通重镇——铭岩镇。由于它离巴彦克拉山不远,无论是准备进山,或者已经出山的商队旅人,都要停在这里补充一些必备的物资,所以这个镇子虽然不大,却很兴盛。几乎家家都做生意,饮食、客栈、山产等方面的经营更是红火。祝寄半十分无聊地坐在铭岩镇的街边,百无聊赖地看着人来人往。她来这个莫名的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些天以来,她被那个十一岁的金俊绵小朋友照顾的无微不至,弄到什么好吃的都让给她,什么都不让她做。每天金俊绵都在镇子里找点零工金俊绵取少的可怜的报酬,给祝寄半买东西吃,他自己却总是说在打工的地方吃过了。祝寄半这个大的一个人,怎么会被他的谎言所蒙蔽,于是每天都会出现这样的情节:一个说自己吃过了,一个赌气他不吃她也不吃,最后他拗不过她,只好一起吃……金俊绵每天上工的时候,总是把祝寄半带着,找个安全又一眼能看到的地方,嘱咐她乖乖呆着,不要离开他的视线。今天,街对面的饭馆里的女小二请假,金俊绵顶替上去帮忙,而祝寄半被安排在街边坐着,无聊的对着人来人往发呆。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祝寄半转过头来,一队人纵马驰过,领头的女子一脸倦意,却掩不住她的飒爽英姿,后面跟着一男两女,皆劲装打扮,一看上去都是身手不凡的样子。一队人从祝寄半面前飞快地驰过,溅起的尘土呛得她直咳嗽:“咳咳咳……当街纵马,没有公德,赶这么急,奔丧去呀!”她小声地嘟囔着,最后一位骑手掉头冷冷地瞪了她一眼,吓得她头一缩,心想:“什么耳朵呀,在这么剧烈的马蹄声中,也能听见我的小小话语声,高手,不愧为高手!”
那队人在镇中最大的酒楼前停下,一人陪领头的女子进了酒楼,女子进酒楼前,向其他几人吩咐了几句。其他几位就分散开来,各自行事了。其中两位向祝寄半这边行来,其中一人就是瞪了她一眼的高手。经过祝寄半身边的时候,她赶紧缩着脖子,低下头。只听得另一女子对瞪她一眼的女子说:“甄副将,这样日夜兼程,铁打的也受不了,这刚刚过了巴彦克拉山,你劝劝将军休息两日再赶路吧,。”“你当我没劝过啊,将军这时候哪里能听别人的劝?咱们做下属的,只能把物资准备齐全点,让将军……”两人越走越远,直到听不到她们的声音,祝寄半才敢抬起头来。祝寄感到好笑,暗骂自己胆小,有谁能跟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一般计较呢?是的,祝寄半现在依然做男生打扮,是金俊绵怕那些杀手觉察到什么,做男装打扮比较能掩人耳目,再说她们现在也没有多余的钱买衣服,唉!人家穿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米虫,她怎么这么杯具,穿来做了个小乞丐。祝寄半又转过头去,看着大酒楼上那些吃香的喝辣的的大娘子们,羡慕地流口水。酒楼二楼靠窗的位子上,坐着那个被称为将军的,满脸愁容低头想事情的女子……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有时候明明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好了,下午再更。
?你知道镇子西边那个邵记馒头店吗?”祝寄半旁边不远的豆腐铺前,一个二十多岁,皮肤微黑,长得还算不错的男人,跟旁边一个四十岁开外,穿着粗布衣服,仅算相貌端正的男子,充满八卦精神地聊着天。这世界虽然女尊,但是对男子的束缚不是那么的严苛,尤其是普通百姓人家,男子可以抛头『露』面帮妻主看店做生意。据说,军队里也有男士兵呢,不过男子永远不能做官,只能做冲锋陷阵的小兵卒。“谁不知道邵记馒头啊,她家的馒头是镇子里数一数二的,又白又细又劲道,我有闲钱的时候都去买一个来吃,可香甜着呢,不用就着菜我都能吃下两三个。”四十多岁的那个一脸回味地说。祝寄半听了,口水直流啊!又白又细香甜的大馒头,她多久没吃过了?貌似到这个世界以来都没尝过了。并不是金俊绵不舍得给她买,是这个世界的吃食太粗陋了,面粉永远是没有筛净麦麸的粗面,蒸出的馒头粗得拉嗓子,做出的面烂糊糊的。菜呢,永远都是白煮放点盐,吃起来特倒胃口。祝寄半经常想要是能吃到前世又白又嫩的大馒头,该多好啊。现在一听说有这样的馒头,马上来劲了,竖起耳朵仔细听。“她家的馒头谁不知道,我是说馒头店的邵老板。”年轻的那位八卦男一脸兴致地谈论别人的是非,“昨天衙门的官姐找上她,说她娶夫十年未纳其他夫侍,给她两个选择:一是在一个月期间纳个夫侍,二是缴纳每年五十两的净夫款,否则就要抓去坐牢了。你知道她怎么选择的吗?她居然选择后者!!”年纪大一点的男子停下手中的伙计,一脸诧异“五十两啊!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一年收入才不过三十多两,啧啧,我看她怎么拿得出那五十两的净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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