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作文大全200字语文怎样可以帮助狮子拿到冰块

第1篇:我爱家乡的小溪

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条迷人的小溪,它是那么的美,像一条五彩缤纷的绸带,又像一位婀娜多姿的漂亮姑娘。

春天,万物苏醒。小草、小花探着脑袋,用它们绿色的小手招呼着它们的好朋友——可爱的小溪。小溪清澈见底的“身子”引来了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鱼,它们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着,就好像一群可爱的小孩在母亲的怀里撒娇、闹腾。小溪的两旁,绿油油的小植物们,把自己嫩生生的枝条、根须伸进溪水里,像在跟溪水握手,又像在点头致意,感谢溪水把它们滋润,使它们茁壮成长。而晶莹透亮的溪水,在阳光的照射下,一闪一闪的,就像一块透明的镜子,又像夜晚闪烁的星星。

夏天,又成了孩子们的乐园。他们有的在溪水里捉小鱼,有的捉小虾,看着他们那开心的样子,小溪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因为它又给小朋友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有一些比较小的孩子们还在玩打水仗,把水洒向各自的对手,在不知不觉中,他们个个变成了“落汤鸡”。还有的小朋友却在玩仍石头游戏,比比谁抛得高,仍得远,随着石头落下,溪水贱起一朵朵雪白的水花。而溪底下那些五颜六色、形状不一的小石子,引的小朋友纷纷去采集、玩耍。

如今,勤劳致富了的人们在溪的两旁建起了酒楼、茶室,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在这里休闲、娱乐、喝茶、聊天,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春天的小溪,清澈见底,溪水不停地向前流淌,发出“哗哗”的流水声,溪底的细沙被溪水冲走了,只剩下一些粗沙,被洗刷的干干净净。水中偶尔会有一些小蚵蚪在玩耍。有顽批的孩子捡起石块,向溪水中扔去,水中立刻溅起晶莹的雪花,水花落下去,水中又荡漾起一个个的圆圈。

溪水的两岸是一片草地,从远处看,就像是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绿色的地毯。草丛中偶尔有一些鲜艳的花朵,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这些花儿在小草的陪衬下,显得更加美丽。溪边的土壤总是那么湿润,那些花草从不会因为干旱而失去生命。有时会下起春雨,春雨和小溪一起滋润着大地,使森林充满着潮湿的气息。草地上还时常有一些小动物在玩耍,渴了就到溪边来喝水,使它们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再向远处望去,森林深处树木高大挺拔,威严挺立。它们的枝叶刚长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嫩叶长在枝条上,就向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树干长得十分粗壮,表面看上去干巴巴的,但如果剥开一块树皮,就会感觉到里面的湿润。它的根深深扎在土壤中。吸收更多的水分,使树干长得更快一些。也有些树长在小溪边,有的树根暴露在泥土外,透过小溪水,还可以看见坚硬的树根。( )

春天的小溪在这些花草树木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美丽,它是森林中一处美丽的风景区。

“呜呜……呜呜……”是谁哭得那么伤心呢?

原来是一条小溪。小溪上面漂浮着许多无颜六色的塑料袋,风一吹,那些塑料带就翩翩起舞。路过这里的人一定会闻到从小溪里面散发出的恶臭味。里面没有一条小鱼,因为水被污染了,河里全部是垃圾,小鱼根本无法在这里生存。小溪伤心欲绝地说“唉!以前我是这么洁白。干净,里面还住着几条快活的小鱼陪伴着我。可现在,因为人类不爱护水资源,随意地往我的身子上倾倒垃圾,扔塑料袋,排放工业废水……所以现在我洁净的身体被染黑,而且还散发着臭味。呜呜呜……”

旁边的制药厂的烟囱不断地冒出浓浓的黑烟,像一条巨龙在天空中疯狂地跳着舞蹈。森林变成了一片裸露的土地,这样让鸟儿无家可归。这都是人类造成的。你们不断地破坏环境,让小溪变得乌黑发臭。人们啊!请你们快点保护环境吧!让大自然恢复以前的美丽吧!

家园只有一个,地球不能克隆。让我们每个人为美化环境出一份力,让地球妈妈的笑容永远绽放!朋友请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第4篇:小小溪流触动了我的心

离我家不远有一条小河,它唱着那‘叮叮咚咚’的小曲儿,欢快的流淌着……

小溪流是美丽的。溪水晶莹透亮,太阳照在水面上,水面一闪一闪的,像是点缀着一颗颗闪亮的小星星,啊,美丽的小溪流,你就是一条银光闪烁的绸带,给小山村嵌上了一条美丽的花边。

小溪流是恬静的。他总是那样静静地、缓缓的流淌着。偶尔,它也会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浪花,但仍然是静静的、缓缓地。它不像是那种爱捣蛋的小男孩,活蹦乱跳;也不像是那种爱说话的小女孩,唧唧喳喳。哦,它是一个文静怕羞的小姑娘,见了我们不好意思呢。

小溪流是可爱的。水底铺着一层美丽的卵石,它们大小不一,形状各异,色彩斑斓;有的像一片叶子,有的像一片夹心饼干,有的像玻璃弹子,还有的像鸡心坠子。它们常常引得我们趴在溪边,看得发呆。有时我们会为了一块石头,争得不可开交。当然了,我们也常常跳下水去,兴致勃勃的采集那些美丽的石子。

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这里成了小朋友们在水中玩耍的乐园。她们一个个跳下水去,快活得像鱼儿们那样。它不仅带给了我们凉爽,而且还给了我们欢乐。它不仅洗净了我们的皮肤,而且还洗净了我们内心的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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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小溪、河流和大海

从前有一条可爱的小溪。每到夏天,人们就在小溪里钓鱼、游泳玩耍。河里面还有许多鱼在欢快地游来游去,好像在跳舞。小溪觉得自己很伟大,就出去到外边看看世界。

有一天,小溪游啊游,看见一个很大的地方,里面有许多水,水非常清澈。还有许多轮船在上面行驶,水里面的鱼很多,岸上有很多人在游泳。原来这是河流。河流和气地说:“你是谁?来这儿干什么?”小溪说:“我是你的老朋友小溪。”河流说:“噢,原来如此,如果没有你这么多的小溪,我就成不了河流。”小溪奇怪的说:“是吗?”后来它们俩成了好朋友。

有一天,它们俩一起出去玩,来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看见这儿有很多水,水里有很多鱼和虾。远处有很多军舰,水面有许多海鸥来回飞翔。水岸有许多人游泳、乘凉。原来这就是大海。大海谦虚地说:“你们俩是谁,一大远流到这儿干什么?”它们俩说:“我是小溪,它是河流。”大海说:“噢!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我们一样的小溪和河流,你就成不了大海。”大海说:“真的,我那么大,是你们一样的小溪和河流合在一起就成了我那么大的大海。”最后它们三个成了好朋友。

通过这件事,它们三个人知道了一个道理,任何东西,任何事物,都不是自己独立存在的,是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

小溪愉快地游动着,一边游一边唱着婉转动听的歌儿:“我是一条快乐的小溪,要游到大海妈妈的怀抱……”的确,小溪很快乐。在太阳公公的照耀下格外美丽。周围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把小溪装扮得更加瑰丽无比,小溪头顶还有一些欢快地唧唧咯咯吟唱的小鸟,简直进入了人间仙境。

可不远处,有了一处障碍,一块非常非常巨大的岩石小溪连忙向河流求救:“河流哥哥,我的前面有一块大岩石,怎么办呀?”

“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绕道走吧!”河流哥哥对小溪说。

“什么!”小溪表现出灰心泄气的样子说,“那太远了吧,我不走了。”

“流动是我们水家族永葆青春的秘诀,静止发臭等于走向死亡之路。”河流严肃地说。

“那你就自己去吧!”小溪不耐烦地说。

河流叹息地走了,小溪仍然呆在那里。虽然附近阳光明媚,万花竞研,但小溪仍感到很寂寞。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鸽子递给小溪一封信,信上说,河流已经到达了大海,河流还在信中告诉他,那块石头是块神石,没有人能够把它移走,所以必须绕道而行。

看到这儿,小溪不屑地说了一句:“哼!想让我费力流到大海妈妈那里去,还想用神话来骗我,连门都没有!”

河流已经流到大海妈妈的怀抱,可小溪仍然呆在那,等待别人的帮助。

春天的小溪,清澈见底,溪水不停地向前流淌,发出“哗哗”的流水声,溪底的细沙被溪水冲走了,只剩下一些粗沙,被洗刷的干干净净。水中偶尔会有一些小蚵蚪在玩耍。有顽批的孩子捡起石块,向溪水中扔去,水中立刻溅起晶莹的雪花,水花落下去,水中又荡漾起一个个的圆圈。

溪水的两岸是一片草地,从远处看,就像是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绿色的地毯。草丛中偶尔有一些鲜艳的花朵,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这些花儿在小草的陪衬下,显得更加美丽。溪边的土壤总是那么湿润,那些花草从不会因为干旱而失去生命。有时会下起春雨,春雨和小溪一起滋润着大地,使森林充满着潮湿的气息。草地上还时常有一些小动物在玩耍,渴了就到溪边来喝水,使它们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再向远处望去,森林深处树木高大挺拔,威严挺立。它们的枝叶刚长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嫩叶长在枝条上,就向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树干长得十分粗壮,表面看上去干巴巴的,但如果剥开一块树皮,就会感觉到里面的湿润。它的根深深扎在土壤中。吸收更多的水分,使树干长得更快一些。也有些树长在小溪边,有的树根暴露在泥土外,透过小溪水,还可以看见坚硬的树根。

春天的小溪在这些花草树木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美丽,它是森林中一处美丽的风景区。

“啦啦啦……啦啦啦。”小溪唱着欢快的歌向前跑着,他带着沙粒,不停地向前跑。跑着跑着,他来到一个森林,动物们被他那优美的歌声打动了,邀请他留下,小溪坚定地说:“我要到更大更远的地方去。”于是,继续向前跑着,跑到一个城市,人类被他的歌声吸引了,热情地邀请他留下来。沙粒也起哄了,他说:“这里多好啊,留下来吧。”小溪说:“更高更大的地方是我的梦想。”沙粒无奈,只好跟着小溪,慢慢地,沙粒觉得累了,可小溪没有一点累的意思,沙粒筋疲力尽地说:“休息一会吧。”“不,不能休息,我要到更大更远的地方去。”就这样,他们继续走着。

渐渐地,沙粒觉得跟小溪走是值得的,因为他看到了许多没有看到过的东西,他增长了见识。他们来到了长江,长江很大,小溪很羡慕,可他觉得应该又比这还大的地方,他继续向前跑。半路上,沙粒实在是走不动了,“祝你实现你的梦想。”说完,便沉了下去。小溪又遇到了水珠,小溪邀请他同行,水珠同意了。他们俩一起跑,不知过了多少年,到了大海。大海看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小溪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他高兴极了,他唱着歌,他的歌声传遍了森林,传遍了城市。

惠阳市太阳岛中英文学校五年级:啊杰

冬天过去了,春风一吹,万物复苏动物和植物们都很高兴,只有小溪难过地躺着,连小鱼也不来做客,溪水变得污浊不堪,发出了臭味,这根本就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臭水沟。

小溪以前很清澈,里面的小鱼自由自在的嬉戏。因为附近建起了工厂,工厂的废气排到溪里,垃圾倒在溪里,人们看见溪水变成这副模样,都不用溪水浇田,在园子旁边挖井水浇田,小鱼都要搬家,小溪苦苦哀求:“|请你们留下来吧!”小鱼无奈地说:“可是你太脏了,我们每天都会有同伴死去。”然后小鱼们都走了。

小溪就在那里静静地躺着,躺着……每天都反反复复说一句话:“人类啊,救救我吧,救救我吧,”小溪就这样一天天的说下去,直到有一天,一位老爷爷走过这条小溪后,看到小溪这么污浊不堪,这是因为人们污染环境的结果,老爷爷立即向当地政府反映小溪的情况,当地政府很重视这件事情,立即安排人给小溪洗澡,并且关闭了附近污染小溪的工厂。小溪高兴地说:“人类开始保护我了,”没过多久,小鱼们回到了小溪的怀抱,人类也不污染环境了,小溪周围更热闹了,夏天,孩子们在小溪避暑游泳呢!

小溪希望人类能更好的保护环境。

白银区第三小学四年级:李垣

我见过许多着名的溪湖,但我最喜欢的仍是家乡那条默默无闻的小溪。

春天,万物复苏,冻结的水面渐渐地融化了,冰块与冰块之间岀了一首激情高昴的交响乐,既像狮子的怒吼,又像动感的鼓点。随着树木的苏醒,和春姑娘的到来,一起催促着人们进行新一年的劳作。

夏日,溪水流的更急了,因为它即要为大树伯伯浇水又要为人们种植的农作物营养,还要与家乡的小朋友一起嬉戏玩要。家乡的小溪时刻刻地奉献着,无怨无悔,不求任何的回报,只求看见人们脸上绽放的花朵。

金秋,溪水湲湲流行,想看看自己付出后收获的成果,想再看看人们脸上笑脸······它依然辛勤的灌溉植物。

寒冬,小溪被冻洁了,但它的一部分化成了冬天的使者--雪花。用自己的身体织成了一件雪白晶莹的绵被,为万物给予一点仅有温暖······我爱家乡的小溪,因为它为我的家乡付出了太多,因为它让四季都充满了活力。

成都市北新实验小学五年级五年级:92

在路上,小溪遇到一块巨石,它怎么搬也搬不动。它灵机一动从石头旁边绕了过去。它看见一只小鹿,小鹿说:“我好渴呀!”小溪说:“到我这边来喝水吧。”小鹿说;“谢谢你。”小溪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小溪又遇到一条小溪和它合在一起成为了一条河。终于,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参加到队伍中,它们合在一起成为了一条江。它们遇到一座大山,勇敢的冲了出去。

终于,它们来到了大海。小溪终于实现了它的梦想。

黑龙江牡丹江水泥小学二年级:四毛123

我的家乡在靖西,家门前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它给我们村的孩子带来了许多欢乐。

清晨,太阳还没露出红红的小脸蛋,朝霞照映在小溪上,像天上的仙女的红色丝带飘下来一样,向远方流去。旭日东升,家家户户的公鸡叫起来;树上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唱歌;小溪发出的流水声,听起来像一首交响曲。

中午,趁大人们熟睡,一些睡不着的小孩,拿着钓鱼竿或渔网,到小溪边去钓鱼。虽然这时是烈日当空,可还是没把他们兴致赶走。有的耐心的等鱼儿上钩;有的没耐心,一手抓一个桶,赤脚跑进小溪,见一条鱼抓一条。抓完鱼以后,孩子们还嫌玩得不够,就玩起了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就像傣族的泼水节,玩的不亦乐乎。虽然全身湿漉漉的,可他们的笑声一直回荡在天空,一直到太阳落山才消失。

晚上,皓月当空,纯洁的月亮倒映在小溪上。每到夏季,我会搬一个凉竹椅到溪边,躺在上面。看着倒映在小溪里的月亮,便想起了《猴子捞月》这个故事,眼前仿佛就出现了猴子捞月的情景。我闭上了眼睛,妈妈从家里拿出一把扇子,一边帮我扇风,一边帮我驱赶蚊子。等我睡着了,妈妈就把我抱回家。

这条小溪给我们村的孩子带来了许多快乐,它让我们村的孩子找到了童年的快乐。


第13篇:  我的家乡风景优美,其中家乡的一条小溪是最值得家乡人留恋的地方。

我的家乡风景优美,其中家乡的一条小溪是最值得家乡人留恋的地方。

春天,在茂密的森林中,小溪“哗啦哗啦”地唱着,欢乐的歌儿流向远方。小鸟在小溪上空“叽叽喳喳”,是在向小溪姐姐问候呢!快看,春风婆婆也赶来了,正在给小溪梳头呀!那泛起的层层波纹,就是小溪姐姐的纱衣。这时,我们也赶来了。我们给小溪姐姐送来了一束束美丽的鲜花。

夏天来到了,小溪又唱着欢快的歌儿,来迎接夏姐姐。火红的太阳照在郁郁葱葱的森林里,蝉在树上叫着,好像在给小溪姐姐说话。小溪流到庄稼边,看见小苗都快渴死了,于是,就给了点水喝。小苗就马上精神起来了,有弯弯腰,像是在给小溪姐姐致谢呢!小溪高兴地走了。秋天来了,小溪流过庄稼,看见农民伯伯今年又是一个大丰收,心里美滋滋的,因为她帮助过农民伯伯呀!小溪又来到果园,看见我们正在摘果子,她淘气地给果子洗了个澡,果子高兴地笑了,看,笑得脸都红了。小溪快乐的走了。

冬天,小溪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就成了我们的“乐园”。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在上面滑冰。“看,下雪啦!”我们欢快地叫着。一会儿,雪停了,我们就在小溪上堆了一个大肚子雪人。雪人笑得多开心,看它那么开心,连我们也开心地笑了。

家乡的小溪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呵护着我们。我爱你,家乡的小溪!

实验小学四年级:徐艺溱

一条小溪,从小山涧里哗啦哗啦地流下来。她从树林边流过,小树真诚地说:“小溪,谢谢你给我们带来了清凉的泉水,让我们吸足喝饱,茁壮成长。”小溪听了心里非常高兴。它又从一块草地边流过,小草对她说:“小溪,谢谢你给我们带来了清凉的甘露,使我们不怕风吹日晒。”小溪听了嘴上说不用谢,不用谢,心里却很得意。她又流到小石头边,这时飞来一对小鸟,愉快地唱着歌儿:“小溪,小溪,谢谢你,是你给我们带了这么清甜的溪水,让我们的喉咙从不干渴。”小溪听了觉得自己十分了不起。

小溪流过很多地方,一路上许多动植物都感谢它,称赞它。它想:这个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我赐予的。小溪这么想着想着,就目空一切,得意忘形了。

过了不久,小溪流到了大海里。它对大海说:“大海,听说你很大,可你比得过我吗?花草树木和各种动物都感谢我,称赞我。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生命都离不开我,你能比得上我吗!”大海听了,什么也没说,就带着小溪去海里走走看看。小溪在大海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看到了许许多多过去从没见过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这里有世界上最大的鲸鱼,最凶猛的鲨鱼,多姿多态的珊瑚,广阔的海底森林等等。

当小溪在大海里转了一段时间后,她才觉得与大海相比,自己小的可怜,为他人所做的事情微不足道。它低下头想:大海那么大,养育了那么多的生命,可它从不骄傲自大,我一条小小的溪流,怎能狂妄自大呢?!

从此,小溪不再自以为是了,在大海、天空、高山、平原循环着,奔跑着,尽自己的所能,热心地哺育着千千万万的生物们。

家乡的小溪,哗啦啦,哗啦啦。溪边的柳树,小花和小草,都那么好看。

春天的小溪,叮叮咚咚。小鱼从水下游过,便看见波纹在水中荡漾。小草,小花长的非常茂盛。

夏天的小溪,一群调皮小孩到溪边去玩。树叶都绿的非常新鲜。“嘻嘻,好美啊”一个小女孩说。

秋天的小溪,叶子落了下来,在溪水,在地上。一片金灿灿的美景。

冬天的小溪,溪面上结出了厚厚的冰。一片雪白的天地。孩子们有的玩打雪仗,有的滚雪球……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差学生,可是事实证明人的主观意识不能改变客观存在,而这个要命的事实就是我的四级还是没过。我知道要是明年这个时候我要再过不了我就真的完蛋了,我会真的完了蛋了。树叶不停地掉在树下面我看着看着就很伤感,一个大男人为这点屁事伤感想想我自己都觉得恶心。   这样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尽头啊t我站在学校空旷的草坪上看落日的时候恍惚地想起鲁迅叔叔的名言。我记得以前我念中学的时候老背他的文章,一大段一大段地背。可是考试又考不了多少,所以后来我就不背了。知道了不考我都还要背那我岂不是太傻。可是老师都是喜欢傻学生的,所以我的老师在毕业的时候对我的评价就俩字儿:乖戾。这是三年以来我觉得他用得最有文化的一个词。我记得我同桌的一个女生每次背鲁迅的时候都会白眼狂翻像要撒手人寰,可是每次她都特别悠闲地回过神来倒是弄得我在旁边很紧张怕她昏过去老师要我背她去医务室。   我叫顾小北,我的朋友们叫我FOX。   我蜗居在上海这个中国最繁华最光怪陆离的城市却生活得如同原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时候连日出都不作,每天早上逃课逃得轻车熟路,睡醒后想好一个理由来安慰自己顺便安慰老师,过得不要太悠闲。   我上高数的时候看外语,上外语的时候看计算机,上计算机的时候睡觉。因为我的计算机老师是个天才,尽管我的电脑知识POOR到极致,但他就是有办法把课上得更加POOR。而且他最恶劣的地方在于上课的时候点一次名下课时还要点一次名。但就像英文教材的第三课题目一样,It changes nothing。我就曾经看见过一个男生低着头在下面叫了七声“到”,其中有三声是尖着嗓子替女生叫的。我当时特别想昏过去。   我的大学仗着政府撑腰把学校修建得如同皇家园林,我一个F大的朋友来找我的时候在门口目瞪口呆,当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子你的学校真像流星花园里的英德学院,然后他勾着我的肩膀流着口水说,不知道有没有F4?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告诉他,有,很多个寝室都有,高数四个人全部fail,F4。   我的学校在郊区,
所以校内高大而雄伟的白色建筑群同周围的灰色低矮的建筑比起来就显得特别鹤立鸡群。这个号称全上海最大的大学的确大得离谱,公交车的最后四站路分别就是我的学校的四个大门。东南西北。我很诗化地称之为青龙白虎玄武朱雀。弄得好像西安古城一样。可是恶心的地方在于我并不是中文系或者历史系的,我是搞工科的影视工程。我要弄明白的是高等数学和光电物理,音频视频,摄像剪辑,动画特技和后期制作。支撑着我活下去的一个最主要的理由就是苟且地在这个专业里呆着,有朝一日也许会成为新的王家卫,因为毕竟上海也只有我现在的大学才有我的这个专业,而且在我进入这个学院之前王家卫就来做了次据说很精彩很意识流的讲座。对于后面一个形容词我是老迷茫的。关于一个演讲如何可以表现得很意识流曾经是在大一困惑了我一年的问题。   我们学院的院长就是曾经影响了中国整整一代人的那个在中国导演界跺一下脚就地震的可爱的老头,我们很亲切地称呼他谢导,不过只是背地里,在老师面前我们必须乖乖地称谢院长。谢导在我们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就在我们学校最豪华的J楼的最豪华的报告厅里做了一场关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报告。我听得格外专心而且还做了笔记――因为我的辅导员逮到了我叫我做会议记录,威逼不用说,利诱在于可以加学分,于是我就慷慨地答应了,我是很会做生意的。报告的最后我们观看了谢导的经典影片《鸦片战争》,我只记得炮声轰隆隆轰隆隆,我想这里的音响设备真是好。   我的学校周围只有北门出去的一条路值得逛,所以每天晚上这里挤满了从学校晃出来的情侣,那些男生总是在风大的晚上找机会脱下衣服去裹身边刚弄到手的女朋友,一边裹一边目露凶光别有用意地说,小心凉,别冻着。说完白痴样嘿嘿地笑,傻得让我看了胃痉挛。   我特别不屑,可是阿K特别感动,她总是一脸陶醉地说你看看人家男生多么体贴你再看看你你就知道为什么你找不到女朋友了。我总是一脸不屑地往前走,手插在裤袋里头也不回地说:现在的女生就是没大脑,被人卖了还数钱加运货。   可是不屑得连我自己也烦了,因为似乎好像我真的没有女朋友。   我问阿K,我是不是特别丑你不用给我面子直接说
我撑得住。   阿K说,不是,你的眼睛不是很大可是凹下去了所以看上去很有神,鼻子很高很挺拔,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会有特别的弧线看上去特别邪气,一大帮子女生就喜欢这种笑容。   那是不是我太不修边幅t   相对女生而言是的,可是对比别的男生来说你可以算有洁癖而且相当严重。   那是不是我因缘未到呢?   去龙华寺求签好了,越问越离谱。阿K朝我猛翻白眼。   我想想也是,这个问题是蛮傻的,于是不问了,自我安慰说一个人独来独往的生活蛮好的,朱德庸不是说现在两个人至out一个人才最in吗?   我和阿K的认识如同所有劣质蹩脚的肥皂剧。那是在大一的时候在我特别痛恨的星期一的早上我遇见如同鬼魅的她。   星期一的特别之处在于有升旗仪式有晨跑有第一节的社会新论讲座,三重保险下的星期一是绝对逃不掉的。我在半昏迷状态中摸到J楼报告厅找到前三排最边上一个位置坐下来,我看见桌子上有张卫生纸就拿来擦桌子了。后来阿K就跑过来对我说这个位子是她占好的,证据就是那张卫生纸,她早上放在那里表示有人了。   于是我就坐在过道的台阶上听完了那次报告,一边听一边做记录。等完了之后我站起来发现脚麻得像手术后麻醉剂过量。我之所以会让位一半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那张纸不是她放的,另外一半原因是那天阿K蓬头垢面双眼浮肿人不像人鬼很像鬼,一看就是睡眠不足的样子,我知道这种情况下人的火气特别大,我不敢和她继续争论下去怕她操刀砍我。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眼前这个人绝对比兔子危险得多。   因为阿K觉得那天我的行为很绅士所以她决定请我吃饭,第二天阿K叫了一大桌子的菜我吃得特别努力,因为打的是我的饭卡。当阿K点好菜之后猛然发现她没带钱包。我很努力地看她的表情可是看到最后我还是无法分辨她那个“猛然发现”的真伪性,所以我只有自认倒霉地掏出我的饭卡并且心疼地看着食堂的阿姨打掉我接近一个星期的饭钱。   那天惟一比较令人安慰的是阿K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较之上次可以说是天上人间,女孩子还是要打扮的。突然想起朱德庸说的,没有一个女人胆
大到不化妆,而对于男人而言则是没有一个男人胆大到敢让自己的女人不化妆。   朱德庸是城市的大智者。   只是我的现代文学老师在知道我看朱德庸的时候很心痛地说我审美情趣怎么低级到这种地步。   我知道在他眼里我是个彻底的差学生。   北门那条街上卖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只觉得有家卖CD兼卖海报的店特别灵,我在里面花掉的钱足够让我过得很滋润起码不会像现在这么落魄。我在寝室里贴满了海报,把寝室弄得如同我远在几千公里以外的家。我家里我的房间墙上也是数也数不清的海报,同样,我花掉的钱足够让两个我过得相当滋润。只是我一直没有找到《黑暗中的舞者》的英文版海报,那张海报后来被我在国庆节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男生寝室发现,当时我看着上面的“dancer in the dark”特郁闷,觉得先哲说过的“生活就是一万个玩笑的堆积”真是闪光的真理。    可是阿K的兴趣要比我广泛得多。从最新款女装到路边的肉夹馍,从精装版CLAMP的《三叶草》到盖交饭,她总是表现出一副看见恐龙的样子大呼“啊,居然有这个”。我深为撅倒。   当我和阿K频繁地出没于那条被我们逛腻了逛烦了逛恶心死了的马路时,我总是想起《马路天使》,可是我又觉得两者根本没有什么联系。   我是个不讨女生喜欢的男孩子,这在大学里面如同绝症。当到了大三我们班最丑最不被看好的男生都有了充当护花使者的机会――尽管他的花在我看来像草,可是我依然每天一个人挎着单肩包在偌大的校园里晃,双手插在口袋里,摇头晃脑地吹口哨。   我不是销不出去,相反曾经有一票文学院的女研究生倒追我,就因为她们看过我曾经写的一些恶心的文章和我长得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好看的面孔。可是我都很有礼貌地拒绝了。我对她们的兴趣仅仅在于我迫切地想知道在这种破学校怎么会有人想念研究生而且是中文系,我估计以后她们准备继续当博士。同寝室的人老劝我说将就些,这年头特流行姐弟恋,你看人家锋菲恋都快把香港弄翻过来了,倾城之恋呀。我望着他们对他们说那不如让给你们吧,然后从上铺探头探脑的家伙立刻将头缩了
回去不再说话,动作迅速地如同慢了会被砍头。也有人说是已经有了女朋友了要专一。我就说得了吧谁不知道你们呀,还不是那几个女研究生没你们的女朋友好看,要不然你们这些人,翻脸比考试作弊翻书还快。不过那些女研究生长得真的很抽象,于是我心血突然来潮地对他们讲了那个众人皆知的笑话,世界上分三种人,男人,女人,女博。   可是后来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传到文学院去了,其结果是有两个女的哭了,有三个女的破口大骂我不要脸,而剩下的更多的女生继续把这个事件传播开去。   我一时名声大噪,或者说是声名狼藉。   在我声名狼藉的日子里,阿K依然和我走得很近。这让我在心里特别地感动。可是我依然木着张脸俯下身对牢她的眼睛伸出食指左右晃晃对她说,不要整天和我这种人渣混在一起,小心嫁不出去没人要。她总是摇摇头说,放心有人要的,我现在还有三个男孩子在追我。说的时候狂吃火锅连头也不抬。我满以为她会像电视剧中那些纯情的小女生一样泪眼汪汪地望着我然后说:在我心里你从来都不是人渣。   我相当地受打击。   阿K爱吃火锅的习惯是被我带出来的,我从四川来,当我在学校食堂吃第一口上海菜的时候我郁闷地想去找上帝聊天,而且这种想法特别冲动。我狂放辣酱可是还是如同英文第三课的题目,It changes nothing.后来我直接吃了点辣酱于是发现那辣酱甜得如同番茄酱。只是我旁边三个上海人被我吓得目瞪口呆忘记了吃饭,一直看我如同看ET。   我特别郁闷地对阿K说,曾经有个上海人跑到四川去吃火锅,她特别怕辣就叫了白锅,可是最后还是喝掉了四瓶1500ml的可乐,因为那个锅子刚做了红锅据说没有洗干净。   我是想用这个故事来表达我心里对上海辣椒的失望,很可惜阿K把这个故事听成了笑话,于是她仰天大笑说你讲的笑话真好笑。我就闭上嘴不说话,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把阿K拖到四川去。  每个星期四的下午我会去学校那个奢华的体育馆打羽毛球,我老是叫上一个通信学院的人陪我去打球,因为他以前是从小学开始练羽毛球的。我和他打比较吃力而这也让我相当的愉快,否则我会觉得我
的那支700多块的球拍纯粹是用来当做摆设,因为和其他打羽毛球的人一起打过一次之后我就觉得我用左手也可以打过他们。   每次我打到五点结束的时候阿K就会出现在体育馆门口,手上拿着美年达。我拿过来打开就喝,汗水从头发上一滴一滴落下来让阿K很是惊叹,因为对于她们这种老是逃体育课的学生来说这样的流汗方式是她们从来没有见过的。有一次阿K进来看我打球,之后我问她感觉如何,她说没什么感觉就觉得你打球时脸上杀气腾腾的。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阿K特别善良每次都为我送水,后来她特别打击我地说那是因为她星期四下午正好有课在体育馆旁边的E楼,我听了觉得自己依然不招女孩子喜欢――尽管我从来没有把阿K当做女孩子。   阿K特别喜欢逛街而我总是牺牲品。我总是告诉她我有多少作业没做有多少书没有看可是依然像英语的第三课标题,It changes nothing.有次我威胁她说我要不看书我的四级就过不了,她听了很疑惑地看着我说,看了书你也过不了呀。我听了格外懊恼,我说就算是真话你也不要这么直接讲出来呀,毕竟我也是祖国的花朵。然后我特别矫情特别肉麻地说:我会憔悴得死掉的。本来想恶心她一下结果她没有任何反应倒是我自己被恶心得不行。   阿K逛街的时候总是喜欢把手机钱包钥匙之类的全部放在我身上,她嫌带着麻烦。而她的电话又特别多,所以我总是频繁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递给她然后再拿回来放进兜里,傻得不得了。每次路过漂亮的广告牌的时候阿K总是会特别兴奋,手舞足蹈。因为阿K曾经的理想就是做广告。我听了心里有什么东西突然颤动了一下,像是睡梦中不经意地抽搐。我没有告诉阿K那也是我的理想。   有段时间我被阿K逼着背四级词汇,逼得我觉得世界一片黑暗。我每天早上6点都会被她的电话吵醒,然后听见她在电话里告诉我“现在是英文时间,请坐到写字台前翻开书”。连续三天的电话弄得整个寝室对我恨不得杀之而后快,所以我每天早上只好很早起床悄悄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开始背单词了不要打电话过来。   因为我写字台前的窗户正对东方所以在那一个月里我成为学校看到日出最多的人,我发
现早上的天空真的很好看,以前居然一直没发现过。   上海的秋天来得特别诡异,夏天总是无限拉长拉到一个尽头然后就突然跌落到深秋,气温突然低下来,树叶像是约好了一样一起往下掉,极度满足情侣需要的气氛。也满足了我。   我斜候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到处都是一年四季长青树,打死不肯掉叶子。过年飞雪的时候都青翠欲滴让那些老年人感叹天地间找不到同病相怜者。为什么有的东西永远不老有的东西瞬间就没入余辉。这句话我外婆就对我说过。   当我站在学校看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往下掉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很值得相信的,用阿K的话来说就是“很值得苟且地活下去”。   就这样我站在这个空旷的大学里面看了三次秋天的落叶,我糊里糊涂地就过了三年,一切过得好像和梦一样。而且是个冗长而沉闷的梦。一梦三四年。我和阿K从19岁变成了21岁,阿K越来越频繁地对我说“我老得不成样子了”。而奇怪的事情是我和阿K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这让我身边的很多人都表示不可思议也表示不可相信。可是我从来没辩解过什么,阿K也没有。   我们就这样浑浑噩噩地从十几岁的孩子变成二十几岁的大人,我的下巴上开始有刮过胡子留下的一层青色,而阿K也在大三的第一次舞会上第一次穿起了礼服,然后和穿着粗布裤子运动鞋的我跳了第一支舞,当时她笑得摇摇欲坠而我尴尬得要死只好一脸木然。阿K说我目露凶光的样子还蛮酷的。   可是我还是一个孩子,背着单肩包走过草坪的时候依然会将双手插在口袋里看落日,依然在游泳池里被从小开始学游泳的阿K无情的耻笑,依然站在掉叶子的树下面眯着眼睛笑起来,依然在体育馆里杀气腾腾地大羽毛球。   在我生日的时候阿K送了我一副手套,我的生日是六月六日,艳阳高照,我拿着手套不知道往什么地方放,我骑在车上想要翻倒下去,我说你倒回真会送,一个最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被你送得丧失了所有价值。   阿K说这个手套本来是我去年要送给你的,可是你相信吗我竟然打了一年才打好,我拆了打打了拆我不累我同寝室的人看着都累得趴在床上狂叫受不了。那几根手指头打起来热别复杂,要不你试试?&n
bsp;  我说算了算了,谁有那闲工夫。我指指我的自行车后座说,上来我带你去兜风当作谢谢你。   阿K过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一根手链,阿K也很给我面子,每天都戴在手上。   我和阿K一起过过一个情人节,我们去了世纪公园,在那个超级大的喷泉面前穷叫八叫,租了辆双人自行车结果冲进树林里撞歪了一棵树,累了到处找椅子坐可是坐下来却总找不到什么地方有水喝,好不容易找到了狂喝一通然后又像找卖水的地方一样辛苦地找厕所。   在一个国庆节的假期里面我们一起在浦东看焰火,然后回来在人民广场走到了徐家汇,然后在地铁站里等最早一班地铁回学校。在等待的一个斜里我们把值班的警卫叫醒了和他聊天,熟悉得好象认识了千百年。回去之后从红日破晓睡到暮色四合。   阿K给我这个从来不看外国小说的人讲《呼啸山庄》是多么荡气回肠,我就告诉她纳兰性德的词是多么鬼斧神工。   每当学校放长假而我又不回家的时候,我和阿K就喜欢拿出本中国地图穷翻,然后天南海北地指我们要去哪哪哪,反正说说又不花时间不花力气不花钱。而假期真正来临的时候又是从早到晚昏睡以虚度时光。我摆出长辈的样子说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懒惰。她说没什么没什么,反正快不是女孩子快是女人了,你看看上海,到处都是睡意朦胧穿着睡衣满街跑的女人,我只是提前上岗而已。  ”光的刻刀还是在我身上刻下痕迹,阿K说那把刻刀随着我们越来越老就会把痕迹从心里可到脸上,那么内心曲折的伤痕会在我们突然年老的瞬间变成我们脸上不可磨灭的皱纹。   有时我会突然就心情低落下来,看着阿K说不出话来。我和阿K在大三开始养成一个习惯,在人迹稀少的深夜从北门一直走到南门然后再折回来。有时候风会非常大,我不会像那些男生一样把衣服脱下来给她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做作,只是我会有意识地悄悄走到她的前面,挡掉那些黑夜里黑色的风。   在冬天快要开始的时候我正忙着写东西没时间打理我的头发于是我的头发变得特别长而且纠缠不清,一有风就飞起来像武侠片里的大侠。   就在我头发疯长的那段时间我们寝室的一个头发卷得可以当律师的家伙疯狂玩失
恋,一个星期失恋三次让我极度不齿他的爱情观,他的名字叫VAN。   VAN家很有钱,我不知道他家的什么动产不动产,我只知道他想到什么地方去总是一个电话后就会有车停在他面前,有穿黑色西装的司机替他开门。不过那小子还算善良没有其他纨绔子弟的所有缺点。   那段时间我写得最多的东西就是我的新小说和帮VAN写的情书,写到后来弄得我错觉自己是个情圣。   有一天VAN照例拉我去看一个他刚瞄上准备行动的女生,我慢悠悠地晃在他屁股后面,当走到学校那条林荫道上的时候,VAN停下来冲我嘿嘿地笑,指着前面一个女生对我说就是她。当我看清楚哪个女生之后我站在当场傻愣了一分钟,然后突然灵魂出窍一样对他说没问题。   那个女生就是阿K。   我自认为写给阿K的那张情书是我有史以来写得最痛苦的一张。我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写什么我在某个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的早晨我遇见了你,那样我会笑死的。   后来那张情书写成什么样子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是个在咖啡喝光的晚上我终于写完了,然后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到天亮。接着起床刷牙洗脸上厕所,背起书包上课。   三天之后VAN要请我吃饭,他说他追到哪个女孩子了。当时我手中的杯子突然了了下去整杯水漫在地板上特别难看。VAN说你不用这么惊诧。我于是点点头,然后想了想,对VAN说,你请我吃火锅。   吃火锅的那天阿K迟到了,我对她像以前一样恶狠狠地说:女孩子就是麻烦。我才突然意识到阿K已经是VAN的女朋友了,于是我就很尴尬。那天晚上的事情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因为我喝了很多酒,我记得的是那天晚上我吐了很多次,第二天早上头疼得要裂开。我的室友告诉我那天晚上我一直沉闷地低声地哭,可是我却不记得我哭过。   第二天我上完体育课后在体育馆门口遇见阿K,她把手上提着的美年达递过来,我没有拿过来喝,站在她面前没说话。   阿K的手伸在空中很尴尬,可是我好象赌气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拿。   阿K说,我有男朋友了。   我说,知道,VAN嘛,那很好。   阿K说,
你就没什么反应?   我说,我要有什么反应?是敲锣打鼓替你摆酒席还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我舍不得你你不要走?   阿K叹了口气说你这人就这样。我只是想对你说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不要老是背着包到处晃,不要老是一个人站在树下面看落叶。还有对女生温柔一点不要老是一个人,遇见好女生就去追,你不能要女生主动追你吧。   我说你算了吧我三年都这个样子死不了你好好照顾你男朋友吧。   阿K说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好好过。   然后我笑了笑,还是那副不屑的表情。看着阿K转身走掉,落叶在她身后一片一片不断掉下来我觉得鼻子酸得要死。   阿K转过来对我说,你以后要学着多写写情书,女孩子还是喜欢被人夸的。   我突然很想告诉阿K那篇情书是我写的,可是那样我觉得很恶心。我张了张口说出来的却是你看这天气还是这么热,冬天不会来了吧。   可是第二天就开始降温降温降温。我得了感冒,穿着很厚的衣服戴顶帽子围这很厚的围巾在学校里走了三天,样子傻得不得了。在那三天里面阿K叫VAN给我送了几次药,我放在那里没有吃。   然后我的感冒突然就好了,就如同我生病一样突然。   在我生病之后我就很少看见阿K了,有时候会在很远的地方看见她在VAN的身边,穿一见红颜色的衣服,很红很红的红颜色在哪个地方乱七八糟地跳来跳去。偶尔会看见VAN用自行车载她。她坐在VAN的前杠上,头发被风吹起来拂在VAN的脸上。我突然想起某个晚上VAN在楼下拆自行车的后座,我问他为什么拆掉后座他说这样阿K可以坐在他的前杠上了,这叫拉近距离。我突然想起有段时间阿K老要我用车荡她的时候我还专门去为我的车装了个后座。   有时候我会在食堂看见VAN和阿K,我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会在VAN的肩膀上打以下然后再敲一下阿K的头,而阿K总是敲回来。然后我笑容可掬地对他们说再见。转过身的时候我会想起以前我和阿K在食堂里一顿吃掉100块和一顿吃3块钱的样子。   到后来我和阿K生疏到只见面打声招呼,然后彼此匆匆地走过
去。终于有一天,我走过阿K身边的时候,她没有看见我。我想这也许就是遗忘吧。在那个路口的转角,**在墙上说不出话来。   冬天还是来了,上海的冬天干燥而阴冷,我的嘴唇上出现一道一道口子,偶尔张开笑的时候会有血流出来。我也去学校超市买过男士唇膏,可是没买到。后来我看到VAN用唇膏,他的嘴唇很滋润完全没有裂缝。   新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去选课,顺便查询了一下我的课程。之后我很无聊地把阿K的学号输了进去,看到了她以前的课程表,原来星期四下午她没有在E楼的课的。我突然想起以前每个星期四下午她在体育馆门口等我的样子,风从她身边吹过去,她的长发飞扬在风里面。我盯着屏幕很长时间出不了声。   阿K送我的手套我终于戴起来了,骑车的时候风一点也吹不到手上。这也是我第一个手指没有冻伤的冬天。   只是我不知道,阿K还戴不戴我送她的手链。   我依然是一个人在学校里面闲晃,看光秃秃的树干看满地的落叶。偶尔抬头看天看得笑容满面。我的头发终于变得很长很长,文学院依然不断有女生写情书给我。  ˉ诞节的那天晚上,我在舞会上看见阿K,她穿着第一次穿的礼服,每次她望过来的时候我连看都不敢看她,我于是安静地离开了那个喧哗的舞会。   其实去很想留在那个地方看看,她有没有戴我送她的手链。可是我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我怕她过得不快乐怕她不开心,可是她太开心我也会觉得很难过。这样的自己我都觉得恶心,于是我竖起风衣的衣领走出了大门。   那天晚上我出去,做在公交车上满城乱转,在某一个街口某个红灯前面,我看见我旁边那个公交车上,隔着玻璃VAN和阿K的脸,我知道那是VAN送阿K回家。我只是在想,VAN为什么不用他家豪华的轿车呢?我闭上眼睛,可是阿K和VAN的脸还是出现在我面前,只是后来像是冬天的玻璃窗,在寒冷的清晨起了层层的雾气,氤氲开来再也看不清楚。   **在玻璃窗上沉沉地睡过去。不想再醒过来。   我突然想起以前我也在周末送过阿K回家。阿K在公交车上总是靠着我的肩膀,老埋怨我的肩膀太瘦,骨头咯着人特别不舒服。而我总是想
到看到过那句话:“我的终点站永远是你的下一站/你快点睡,轻轻靠着我的背/这些早就习惯的挥别/你也一直以为下面才是我的终点站/我在最后一个出口等待最后一班回程的地铁。”   而我也在这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终于知道了阿K的全名,kid,小孩子,小家伙。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   所以我将手中线交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不管我随着风飞翔到云间我希望你能看得见   就算我偶尔会贪玩迷了路也知道你在等我   过年的时候我回家了,火车轰隆隆地响了36个斜。新年里面我跑了很多饭局去了很多亲戚家,21岁的大人还是要了很多的红包。我一边对别人说着财源广进。我终于又吃到了四川很辣很辣的菜,吃的时候我想起了阿K,在觥筹交错的罅隙里我突然抬起头,一刹那,一恍神,隐约看到了初次见面时的她的样子,披散着头发没有睡醒,半睁着眼睛。我在桌上突然就笑起来,辣椒呛得我眼泪流了好多。   我戴着那副手套在我从小长大的城市里面骑着车来回地转,去了我的初中去了我的高中,在哪个很小的球场上提求踢得大汗淋漓。   当新年终声敲响的时候,我穿着白色厚重的羽绒衣,戴着阿K送我的手套,双手捧着嘴哈出大团大团的白气,呆在我房间的阳台上看烟火,我突然想起了浦东的耀眼的烟花,在黑色的天空里炸开来又消失掉,火光四散着掉下来,阿K在我身旁笑得一脸天真。   我对着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上海,对着那个灯火灿烂的都市,一时间忘记了怎么说话。当我沉默的时候突然有条短信近来,我打开,阿K说,我现在在浦东,上海的焰火好漂亮。   我拿电话拨给阿K,当我听见她的声音的时候我却忘记了我要说什么,我听见她电话里传出柏辽兹幻想曲的声音。我说,阿K我过了英语四级了。   然后我听见电话里面阿K突然哭起来,开始很小声,后来越哭越难过,我站在阳台上,心惶惶然地沉下去。   阿K哭着说,怎么办,我突然想不起你的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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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百凝神宫一夜之间被陵魔教的独门武功“天蚕气绝”杀得一干二净,在武林中屹立百年之久的百凝神宫终于土崩瓦解。此后,陵魔教的教徒便毫无顾及地在江湖上横行霸道,陵魔教也成为江湖第一魔教,无数江湖豪杰都对它闻风丧胆,俯首称臣。

七年后,曾一度在江湖上消失的玄腾教找到了一把旷世宝剑――冽魂剑,希望此剑遇到能驾驭它的有缘人,于是决定在时贤山庄召开一场比武大会,胜出者便可以得到宝剑,玄腾教也可借此机会重出江湖。

比武大会前半个月,时贤山庄早已人满为患了,不少江湖知名的剑客都赶来夺剑,就连陵魔教教主仇韩枫也闻风赶来。

自从陵魔教、百凝神宫和玄腾教这三个魔教创建以来,就一直水火不容,如今玄腾教复出江湖,仇韩枫的出现总不至于是来祝贺送礼的吧,说是来下战帖的还会有人信,时贤山庄的比武大会因此又多了一点观赏价值。

比武大会前夜,一个黑衣剑客悄然进入了时贤山庄存放冽魂剑的后山山顶。要从山下到山顶只有经过密道,密道很宽敞,没有人把守,只是在每个拐弯处都粗略地施了魔法,每个机关都可以轻易地躲过,这到底是玄腾教多年不在江湖上行走因而已淡忘世间险恶,或是已落魄到已没有制造机关布阵施法的能力了。总之,在这九转十八弯的密道中,没有丝毫力量可以阻止黑衣剑客的行动,他轻而易举地来到镇压冽魂剑的火坛旁。

火坛占据了整个寒头,内外共分三圈,冽魂剑就在中间,被熊熊烈火包裹着。火坛中的火焰在冽魂剑正上方不停地漂浮,若凌空在火坛上取剑简直就是妄想。

火焰照亮了剑客,是个手持碧泉剑的男子,十八开外,眉头紧锁,汗水不断地从额头流下,炎热使他脑子一片空白,导致他的眼神有些呆滞,但并未将原有的英俊遮掩,隐约能感到一股英气逼来,这股英气可不比那火焰的威力来得弱,他就是太原四大魔剑剑客之一的展蓦芫。

展蓦芫静静地观察了火坛的整体构造,唯有将火坛灭去才是上上之策,于是他将全身气力都集中在碧泉剑上,随意地挥动了碧泉剑,使了招“千里凝雪”将他前方的火焰冰封了,展蓦芫脸上展露出得意的笑容,他轻松地踩着冰块,之前的头晕目眩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展蓦芫左脚一蹬,便飞上了火坛上空。他正毫无顾及地欣赏着冽魂剑时,火坛中被

冰封的地方突然间熔化,又猛烈地燃烧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力拼命地拖着展蓦芫的脚,猛的一下把他拉进了炽热的火海。火坛里的火在那瞬间变成了一个个活蹦乱跳的火妖。他们围着展蓦芫跳舞,身上致命的火毒一点点地逼入展蓦芫的心脉。展蓦芫不停地挣扎着,可惜都无济于事。火妖们一个个正摩拳擦掌地准备吸取他的内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阵冰针刺向那群火妖,展蓦芫被一道白影拉出火坛,捡了一条性命。

火妖们气急败坏地对闯入者说道:“你是何方神圣,为何要坏我们的好事?”

那道白影停留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她搀扶着展蓦芫,背对火妖说道:“你们这群妖怪少说也有百年修行,还都是雄性,怎么对男人也有兴趣?再说了,”那人转过身,毫不吝啬地露出她美丽的微笑,又道:“你们若真吸了他的功力,不怕坏了自己的修行吗?”那人是个女子,约十七八岁,水出芙蓉的美貌和纯洁的笑容让她格外的迷人,看到她,便会立刻回想起“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一名句。

“小姑娘,若不是我们有命在身,才不会这么轻易就让你走了呢!”火妖的语气稍稍缓和了些。

白衣女子又笑了笑,答道:“小女子在此谢过各位前辈了,告辞!”说罢,她便带着展蓦芫飞离了后山。

在山脚下的一棵大树旁,那位白衣女子正用陵魔教教徒常用的疗伤魔法――冰雨净气为展蓦芫除去火毒。

展蓦芫的左手掌心不断向上冒着黑色的毒气,过了一会儿,女子停下手边的活,拔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在他的左手手背上划了一道口子,黑血从那道口子和毒气一同排出体外。很快,脸色有了明显好转的展蓦芫疲惫地睁开双眼,将头微微转向白衣女子那儿,冷冷地说道:“谢谢。”随后起身就想走,还没迈出一部就被女子拦了下来。

女子并没有因为他的行为而恼火,她心平气和地说道:“展少侠请留步,简孑有一事相求。”

展蓦芫转过身看着简孑,从头到脚狠狠地打量了她一番,问道:“是纯洁无暇的洁吗?”

“不,”简孑否认道,“是孑然一身的孑。”话罢,展蓦芫仿佛看见她的眼中闪现出的伤感,但稍纵即逝。简孑看他不说话,淡淡地笑了笑,问道:“展少侠帮忙,还要对受益者刨根问底吗?”

展蓦芫没有理会简孑的话,又问:“令尊可是简默然老前辈?”

默然是销魂派的掌门,几年前死在仇韩枫的手上。此人一生无论是言或是行都受江湖中人所敬仰,销魂派与展蓦芫的父亲有着不小的交情,此人若是简默然的传人,他展蓦芫定是有求必应。

简孑又是莞尔一笑,道“我哪有那么好的福气啊!”

“你怎么知道我姓展?”

简孑朝展蓦芫手中的剑看了看,他这才知道,剑上的字出卖了自己。这个问题对于展蓦芫来说并不值得追究,他又问道:“你要我帮什么忙?”他这会儿才问这个问题,真是不知区分事情的轻重缓急。

“我帮你夺冽魂剑。”这哪是求人帮忙啊,分明是在倒贴嘛。

展蓦芫行走江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便问:“条件呢?”

“你帮我找寒龙古坠。”

寒龙古坠是开启冽魂剑谱的钥匙,如果没有了它,冽魂剑也丧失了原有的意义。

“好,可是就凭你怎么帮得了我?”展蓦芫很是不屑地说道。

“你可要用心记着了。”简孑在展蓦芫的耳边缓缓道来她的计划,原本还不相信她的展蓦芫,这会儿,脸上的迷雾也一点点散去,留下了满意的笑容。

展蓦芫不尽惊讶:看来这个小妮子还轻视不得啊。

次日,时贤山庄集聚英才,一场声势浩荡的比武大会即将召开,一些想趁此机会一展宏图的江湖小辈不免有些紧张,几个人在那互相吹捧,仿佛这样可以缓解他们此时亢奋的心情似的。

时贤山庄庄主丘泽和现任玄腾教教主严谨站上了比武台上,严谨的出现让仇韩枫大失所望,他此行的目的是希望看看前任教主严P的现状,虽然他们两教互为敌对关系,但严谨优雅的举止和超群的武功还是让他心里有所欣慰:玄腾教后继有人了。这也意味着仇韩枫有将有一个可敬的对手。

严谨向台下的侠客行了礼,简约的介绍了夺剑的方式:有意者要在两人一组的决斗中获胜,才能进入密道,在通往后山火坛的路上,还要打败那些沿路阻挠你们前进的黑衣死士,方能进入火坛夺取宝剑。

台下的议论声随着严谨终止的话语响起,人海中,一个牛高马大的壮汉走上了台,他自信地说道:“有谁要上来和我一决高下?”台下顿时安静了下来,无一人敢上台,只因人人都畏惧他身上的赘肉还有那一身的蛮力。

展蓦芫站在人群中很是出众,他双手搭在胸前,似乎也无意上去。这时,一道光照在他的脸上,展蓦芫

忙用右手挡了挡,他顺着光射过来的方向看去,是简孑,她正坐在一棵大树上,等着看一场好戏。

简孑示意展蓦芫上台,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根本不屑与那壮汉同台比武。简孑一气之下飞上台,对着正想请严谨让他直接进入密道的壮汉莞尔一笑。立刻从看戏的观众变成了演戏的戏子。

台下的人也一个个都笑了个底朝天,其中一些不入流的小混混笑着道:“难道她想用美人计吗?”

简孑没有理睬他们那无趣的笑话,转身对着木然的严谨说道:“难道女子便用不得冽魂剑吗?”

严谨晃过神,略微一笑道:“自然不,姑娘请。”说罢,一旁的随从用力地敲打了金锣,比赛开始。

展蓦芫手中还真为简孑捏了一把汗,那壮汉并不单纯只是个傻乎乎的胖子,他如果真没有一些武功底子,敢上去吗?

好在这场比武大会是点到为止,不管怎样,简孑都不会吃亏。

坐在椅子上的严谨也开始为她担忧,毕竟他们两人比较起来,简孑的体形娇小得简直就像一只蚂蚁。如此娇巧可人的女子若真死在台上,哪怕只是磕了碰了都够也让人心疼好一阵子了。

壮汉也不愿别人在他背后说他只会欺负个姑娘家,便对简孑说道:“姑娘,你还是下去吧。”简孑没有应答,壮汉又道:“如果在下伤着了姑娘,还请多担待了。”

话罢,简孑突然凌空而起,壮汉早有所料,于是猛然抓住她的左脚,心里已经在琢磨着得到冽魂剑要如何显威风了。谁知简孑的右脚踩着壮汉的肩膀,左脚连朝他的脑袋踢了三下,然后趁壮汉还未晃过神的时候,急忙从他身上跳下来,紧接着又和他过了几招。壮汉全身上下除了肉什么也没有,一个拳头打下去,只瞧见他的肉稍稍有些震动,除此之外便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了。简孑深知赤手空拳的打斗,自己绝不是壮汉的对手。于是,简孑迅速飞到壮汉的正上方,然后倒过身来,头对着地,右手自然地伸直,保持不动,左手轻轻地挥动着,壮汉顿时感到一阵寒风袭来,天旋地转的感觉在瞬息间涌入他的大脑。但是,壮汉很快定了神。简孑着地后,朝壮汉的耳边分别发射了两个飞镖,但都没有伤着壮汉,这也是简孑的目的。壮汉还是笔直的站着,简孑像风一样围着他转了三圈,壮汉忽然又有了之前那种头晕墓穴的感觉,而且更为严重,更为强烈,他眼前突然一黑,

壮汉倒下后,台下立刻喝彩声一片,简孑瞪了展蓦芫一眼,暗意他不可再拖延了。

严谨连忙走上台,看了看壮汉,心知,壮汉是被幻影大法所伤,难道她是陵魔教的人?严谨看了看仇韩枫,疑惑地让家丁把他抬走,宣布道:“第一局,这位姑娘胜。”严谨这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眼前这位姑娘尊姓大名,问道:“不知姑娘贵姓?”

“免贵姓简,单名一个孑。”简孑轻松的笑容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

“简姑娘请。”严谨目送着简孑,淡淡的笑了笑,对着台下说道:“不知还有哪位侠客愿意一展身手?”

“让我试试!”一个健壮的剑客跳上台。

仇韩枫也目送着简孑,心里有些忐忑不安:简孑怎么会本教的幻影大法,看她年纪轻轻,不像是有如此高深的法力。仇韩枫虽然没有看到简孑的正面,但是总觉得她的那双眼睛似曾相识。接下来的比武仇韩枫都没有认真观看,只是在那一个劲的琢磨,直到比武即将结束时,他的脑子突然闪现出一个名字――林可言。

林可言是二十年前轻功幻术天下第一的武林美女,也是仇韩枫的红粉知己。两人曾生下一个女儿,随后林可言便离开了仇韩枫,隐居江湖。如果那孩子还活着现在也该有二十五六岁了,简孑最多只有十八岁,所以她绝不会是仇韩枫和林可言的孩子。那她到底是什么人,难道只是个无名小辈吗?武林江湖本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个问题并不值得仇韩枫伤脑筋,可是他却琢磨了好半天,直到进入火坛后他才暂停了思考。

原来有资格进入火坛夺剑的人共有二十三人,其中就有十九人是玄腾教教徒,经过密道后,最终能够进入火坛夺剑的只剩下四个人,其中只有二人是玄腾教的教徒,这一切都是展蓦芫的功劳。展蓦芫是最后一个进去的,这让老早就来到后山的简孑冒了一身冷汗,如果他进不来,那么这个计划就该泡汤了。

简孑走到展蓦芫的身边,笑着道:“我还真担心你进不来了,其实仔细看看,你长得也并不太像个饭桶啊。”

展蓦芫刚想反击,夺剑就开始了,他无缘无故吃了个闷头亏。

因为展蓦芫从总捣鬼,严谨留剑镇派的计划基本泡汤,他想出手夺剑,但又怕此事传出去后让江湖中人耻笑,只得焦急地等着。

简孑飞到火坛的上空,目不转睛地盯着冽魂剑。

展蓦芫站在一个比较凉快的地方,静静地观

看着另外两个灰衣少年在那想方设法走近火坛的样子,心里还真为他们感到惋惜。惋惜之后,展蓦芫也飞了起来,直接飞入火坛里。两个灰衣少年正想笑他傻时,方才发现简孑正在上空用火绝神功,一道寒影紧贴展蓦芫。因此,为了阻止展蓦芫夺取宝剑,两位灰衣少年也腾空而起与简孑大打出手。

简孑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既然打不过,怎么也得在口舌上占些优势吧。想到这,她便边打边说道:“你们两个大男人打一个女子,也不怕别人笑话啊?”

两个灰衣少年并不在乎名誉问题,仍然继续攻击她。

没有简孑寒影的庇护,展蓦芫立刻处于弱势状态,火妖们一拥而上,以为还会像昨夜那样将他打倒。展蓦芫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出,于是向来攻的火妖洒下了寒冰粉,它们身上的火焰忽然间起不了任何作用。展蓦芫一点一点地靠近冽魂剑,身上的寒冰粉已经全部用完,炽热和疼痛感再次向他逼来。

简孑被两位灰衣少年逼到了墙角,已无还手的余地,其中一人的剑已经架在她的脖子上了,随时可能夺取她的性命。在这种危机的关头,简孑的脑子就特别好使,她灵机一动,掏出匕首,将自己左手的胳膊划破,血顺着匕首飞溅到他们身上,两人傻了眼,于是简孑丢开匕首,紧闭双目,凝神贯注,左右手分别在半空画了半个圆,寒毒迅速聚集在她的手心中,她忽然睁开眼睛,出其不意地击向两位灰衣少年的肩膀,逃过一劫。

简孑击伤他们后,再次使用了火绝神功,寒影又回到了展蓦芫的身上,总算是化险为夷,他们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简孑停止了施法,纵身跳入火坛,站在冽魂剑旁边,她手掌还遗留着不少寒毒,火妖们没有一个敢靠近她。简孑没有一点阻碍地把剑从火坛中拔了出来,火焰顺着宝剑从火坛中心喷射出来,她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方才躲开。简孑将剑扔给展蓦芫,然后拉着他跳出火坛。

他们两人的命是保住了,剑也到手了,可夺剑的人也随之冲了过来。展蓦芫已没有心情和工夫再与灰衣少年纠缠了,于是便拉着简孑从窗户往外跳。简孑猛然回头,发现其中一名少年正被一个火妖所追,她随手向火妖丢出一些碎冰流星,救了少年一命。

简孑带着展蓦芫来到山脚,搭上一辆事先准备好的马车,有点逃之夭夭的感觉。

简孑驾马,展蓦芫坐在一旁仔细打量着剑锋芒无比的冽魂剑,

它虽埋在地低多年,但其霸气依旧势不可挡,通过冽魂剑反射出的光带着点点邪气,这在决战时若控制得当,便可事半功倍。

展蓦芫用抹布擦拭着冽魂剑,简孑冷笑了一下,道:“姐姐曾经跟我说过,冽魂剑的邪气,足以让人丧失理智,用不得。”

展蓦芫并不在意简孑的忠告,问道:“你让我帮的究竟是什么忙,我可不一定办得到。”

简孑简单的一笑,便策马而去,直奔随情谷。

随情谷离时贤山庄不过百里路,马的脚程不慢,不到两个时辰,他们便来到了这。

随情谷是个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有山有水通往外面的路上还有一片不错的竹林,竹林里的鸟叫声动人,谷内的山泉更是醉人,这里并不容易被外人找到,躲债逃命的到这儿来是再好不过了,但不免有些大煞风景。

好在简孑和展蓦芫算不上是来这避难的,不然就太对不起这秀美的山水了。

太阳慢悠悠地往下爬,月亮又磨磨蹭蹭地钻上来,这种黑夜白昼的交换是再平凡不过的了,可到了这随情谷好像就有了不同的气氛和结果一般。

简孑一直在屋内运气,月色当空方才出来。

“你可让我一阵好等啊,哪有这么求人帮忙的,我到现在还是腹中空空呢。”展蓦芫难得风趣地说道。

“简孑还真是怠慢,给,”简孑把一个刚蒸好的热馒头丢给展蓦芫,又道:“凑合凑合吧”

“对了,你到底要我帮你什么?”展蓦芫终于说道了正题上。

“跟我来。”简孑领着他来到一间书房,房内摆设并无任何奇特之处,倒是每堵墙上都挂着一幅图,画的都是同一个女子,娇美动人,是个绝代佳人,简孑与画中人有几分神似,但还是比较容易分辨出来的。

“这画匠的画工不太好啊,画得并不是很像啊。”展蓦芫欣赏着每副画,又赞赏道:“话中人可是令慈。”

“我没有娘,” 简孑勉强地笑了笑,说道:“画中人是我姐姐,她教过我轻功,算是我的小师傅,你可知道当年的魔幻仙子林可言?”展蓦芫点点头,简孑又道:“林可言就是她娘,她教过我幻术,是我师傅。”

“你的师傅到底有几个?”展蓦芫惊讶地问答。

“我曾经跟很多人学过艺,十个手指头都数不完。”简孑走到一幅她最喜欢的画前,说道:“林可言生前是仇韩枫的红粉知己,这是天下皆知的事。他辜负了师傅后,师傅便带着姐姐在此隐居后,数

年后,也就是七年前,她得知陵魔教要对百凝神宫下手,她前去百凝神宫,想助她们一臂之力,可百凝神宫化为乌有后,她便没了踪影,姐姐猜想她已经死在了仇韩枫的手上,两年后,姐姐无意得罪了陵魔教的一些教徒,因而丢了性命,她临终前让我一定要杀了仇韩枫,为师傅报仇!她们母女对我的恩情,就算让我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啊。”简孑眼中的泪不停地躲闪着,一不小心便流了出来。

简孑擦干了泪,展蓦芫好奇地问道:“你是要我去杀仇韩枫?”

“不,”简孑否决了展蓦芫的猜测,“我要让他死在我的手上,我想请你帮我找到寒龙古坠的最后一枚。”

“你想得到冽魂剑谱?”

“不,”简孑再次否认了展蓦芫的看法,“传说数千年以前,有一条法力高强的龙在民间为虎作伥,因此龙王将冰封在千年雪山的最低层。百年后,那条龙化成了十七块形状不同的石头,被称为寒龙古坠,第三枚才是开启冽魂剑谱的钥匙。民间传说,最后一块有着高深的法力,有了它便会遇事成祥。”

展蓦芫双手在胸前交叉,在书房里来回走着,简孑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等待他的答复。过了好一会儿,展蓦芫从腰间拿出一个坠子递给简孑,道:“这是我娘生前留给我的,如果没有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你所说的第十七块寒龙古坠。”

简孑将信将疑地接过坠子,看了几眼,原向问清来历,但前后掂量了一下,便说:“这既是你娘的遗物,我便不宜携带,还是还给你好了。”简孑把坠子双手递给展蓦芫,他看着简孑,严肃地说道:“我明白饮水思源的意思,坠子就当是借给你的。”

简孑前思后想了好半天,还是将坠子塞回了展蓦芫的腰间,说道:“坠子我不要,也不借,你带着它,跟我去杀仇韩枫,行吗?”

简孑恳求的眼神让展蓦芫动摇了,他本来并不想于陵魔教为敌,但他又无法说服简孑放弃报仇的念头,毕竟他自己也身负血海深仇,又怎能正义凛然地说那些放下仇恨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呢。展蓦芫再三思量,道:“好。”

简孑为展蓦芫的爽快而感到奇怪,不过只要能够报仇,她也无需知道得太多。

山谷里的清早湿气重,展蓦芫已经练半个时辰的剑,衣服上沾满了雾水,汗从里头一直往外渗,衣服总算是不负众望的湿透了。冽魂剑在展蓦芫手中运用起来还有些生疏,不过,在他

挥动冽魂剑时,已有了人剑合一的意境。

“展公子,昨晚只让你吃个馒头实在太过意不去了,现在我请你去隔壁的小镇吃顿好的。”

展蓦芫有些受宠若惊,说道:“我总得换一件衣服把。”

一身清爽的展蓦芫在百园镇的岳阳酒楼终于饱餐了一顿,简孑看他的精神那么好,便借此机会问道:“你娘怎么会有第十七块好龙古坠的?她是百凝神宫的人吗?”

展蓦芫兴致挺高的,道:“我们去一个地方吧,我告诉你一个故事。”

还没等简孑回答,展蓦芫已经不由分说地把她拉上了马车。

马车停在一个山崖上,从那可以看到,百凝神宫昔日的辉煌已消失在风中的迹象,一片废墟让人看着都有些寒心。

四周没有一点绿色,唯有山崖上的一棵枯黄的老树在那屹立着,默默的观看着江湖变化,武林风波。

展蓦芫站在悬崖边上,背对着简孑,开门见山地说道:“我带你来这里,是要说声抱歉。”简孑愣了一会儿,展蓦芫转过身,看着简孑,认真地说道:“对不起,我答应你的事情要反悔了。”简孑还是满脑子浆糊,不知他这唱的到底是哪一出。

展蓦芫叹了一口气,坐在简孑身旁,沉重地说道:“看到那片废墟了吗,那就是百凝神宫,我从小在那里长大,那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我的足迹。你能想像得出,一个你生活以久的地方在一夜之间仅留下一些砖瓦,你熟悉的人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都变成了苍蝇蚂蚁围着转的尸体吗?”

简孑看着他,眼中充满了哀痛,这一切她又怎会没有经历过呢,一幕幕不停的在她脑中上演,杀戮,抢劫,尸体……她不敢多想,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怎么能随意地掀开呢?

展蓦芫看简孑没有回答,便又说道:“百凝神宫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这仇,我能不报吗?”

简孑尽量平静自己的心情,问道:“蓝梦是你什么人?”

蓝梦就是百凝神宫的公主,也是仇韩枫一生最爱的女人,可后来她为了百凝神宫嫁给了财力雄厚的展飓彦,势力一天天壮大起来的百凝神宫成了仇韩枫的眼中钉肉中刺,加上蓝梦的离去,导致了百凝神宫的灭亡。

“既然你也有意要仇韩枫的命,那你有为什么要反悔呢?你完全可以跟我一起报仇,胜券率更大啊。”简孑希望能够说服展蓦芫,她有自知之明,自己根本不是仇韩枫的对手。

“我说过,我要亲手杀了

他。但是,在此之前,我必须去一趟西域,拿到冽魂剑谱,最多半个月,你能等我回来吗?”展蓦芫也希望说服简孑,他并不想做一个不守承诺的人。

“你知道百毒吗?”简孑的语气突然便得很轻松,笑容也略微展开,展蓦芫笑着摇头,简孑继续道:“百毒是从西域传到中原来的,服用后便百毒不侵,可是,当你习练魔法越久,练的种类越多,百毒就可以抵御千种以上,甚至万种毒素,不过,没多久,它所抵御的毒素将会灌输全身,最后七孔流血,气绝身亡。”

展蓦芫刚听说百毒时还是一副向往的表情,心想自己既然要去西域一趟,就顺便找到它,可听到后半截心都凉了半截,叹了口冷气,开玩笑地问道:“你不会吃了吧。”

“对啊,我三岁的时候吃的。”这话听上去也挺像句玩笑话的,可却是再真是不过了,简孑接着说道:“所以,我不能等。”

“好,”展蓦芫解下腰间的寒龙古坠,系在碧泉剑的剑柄上,递给简孑,道:“这两样东西借给你,如果你等不等我回来,就用它杀死仇韩枫吧。”

简孑这次没有任何顾及地收下,笑得非常灿烂,道:“好,半个月后见。”她没有说,自己很可能死在仇韩枫的手上,也许她今晚就可能死去,在展蓦芫的脑中,只留下她美丽的笑容,仿佛她并非去杀人,而是去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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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某一天,我大学毕业了,并进了一所文学社里。

社长叫蔻,是一个很有文学才华的女生,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脸热情地打量我,眸子深处闪烁着一丝惊喜。阳光撒在她眼睛里,使她那双有神的眼睛更加有神了;清风吹着她的长发,使她那飘逸的长发更加飘逸了。待我回过神来,赶紧叫了声:“社长好。”她却长篇大论地自我介绍起来。

去社里呆了几天,打听到原来蔻已经有男友了,心里不免一阵失落,但马上又发现了异常:因为蔻的男友也在社里工作,所以蔻每天会给他送饭,但这几天来她也会送饭给我,而且菜比他的还要丰盛;上班时有事没事,都喜欢往我工作室里转;每周把我约出来的次数比约好男友还要多……

看见这些,心里虽然有一些窃喜,但更多的是不安,一直想约她出来断绝我们之间关系,可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她居然主动把我约了出来,于是我准备了一下便去赴约。

“蔻,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我开门见山地问。

“我……”蔻闪烁其词地说,“我……我喜欢你。”

我心头一惊,有些慌了手脚,虽然这是我已经料到的,我马上镇定下来,说了三个字“……不……可……以”

“你说什么?”蔻表情诧异。

“我,说,我们,不,可以!”我一字一顿地回答道。

“为什么?我爱你,我知道你也很喜欢我,你在欺骗你自己。”她脸上刻着两个字:不满。

“我没有欺骗自己,而是你在欺骗你自己,请问……我的目光从她鞋慢慢向她的眼睛移去,四目相对,”你在乎过你男友的感受吗?”

“他?”她的眼睛逃也似的往一边偏,不敢正视我的眼睛,“她只不过是一个员工,而我是社长,他无权过问我的私事”。

“哼。这不是社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我冷笑道,“这是男友与女友之间的关系,我想你还不太明白情感这个东西。”我从怀里掏出一张写满字的纸递给她,“这是我的辞职报告,希望我不在时你能清醒清醒。”

我转身离开,蔻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后会无期。”这是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回到家打开电脑,登QQ,没有一个好友在线,很郁闷,一头扎实被窝里,睡着了。

醒来时发现睡了两个小时,QQ还是没有线,于是点上一根“中华,边抽边想:以后,是不是该自己建一个

文学工作室,再引几个小子上贼船,现在自己也是有钱有声望的人了,自然不会再加入别人的文学社,而且毕竟自己的梦想是当“NOI”。

这时,QQ“嘀嘀嘀”地响了,电脑的右下方一个企鹅头像不停地闪烁,我看了看钟,正好午夜,心里不由得生疑: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我双击了一下企鹅头像,看见一个斗大的“好”字,一个陌生的QQ号发的,网名叫“忧伤的蓝”。一般来说,我是不会和不认识的人聊天的,但难得等了几个小时终于有人说话了,于是随便打道“不太好”。

“为什么不太好?”对方问。

看见这句话,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一五一十地打道:“我刚刚从第三者的角色中挣扎出来。”

“这是个很好的事情呀,为什么不高兴,是仍舍不得她吗?”

我的直觉告诉我,也许是蔻申了一个新号来试探我呢。但我看了看她的等级,已经两个太阳了,是个老手,于是我断定:这个号是蔻的朋友的。但我表面不动声色,把自己的真实感受一行一行地打了出来,“是有些舍不得,我也很喜欢他,但她已经有男友了,我不希望她为我而背叛他,这样会深深地伤一个大男孩的心。而且我也知道,第三者和他的情人往往是悲剧的主角,我不希望我和她成为这个角色,我更不愿意间接地去伤害别人,所以我的选择是对的。”

半天没有回映,我只好望着屏幕发呆,当烟烫着手时,QQ又“嘀嘀嘀”地响起来,我一看还是“忧伤的蓝”,她发来一句话:“她走了。”

我笑了笑:“你怎么知道我已经猜到她是蔻的朋友了?”

“不可能会有人向一个陌生人说那么多话吧。”

“你别太伤心,我知道你的选择是对的,蔻她也很快好起来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不用人来安慰!我在键盘上使劲地敲道,但心里说不出是生气还是高兴。

对方也许是被吓着了吧,半天了不说话了,我有些后悔,但又不愿意认错,于是,下线,断开网络,关机,睡觉……

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看着窗外太阳在正上空发风,野猫在屋顶上叫春,脑子里一片空白,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等发生自己没事做的原因是没工作的时候,也想起自己该着手建设自己的工作室了。

匆匆赶到房产局买了一百平方米的房子,离家挺近,就几百步路程。然后凭着几

年的书法功底在一块正正方方的木板上写下了“火文学工作室”五个大字,挂在房子上,就算挂牌了。我望着牌子,正担心会不会没人来这个工作社,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我回过头来,发现是一个比我矮一个头的女生,染过的头发透出深邃的蓝色,眉毛细得就像修过一样,两眼黑漆漆的,就像一个无底洞,怎么也看不到头,虽不是很漂亮,但有一种非凡的气质。

“请问”女生说,“你这里要工作人员吗?”

我没回答她的话,只是上下打量着她,她的脸一下红得像红柿似的,又把话重复了遍,“请问,你们这里要工作人员吗?”

“要,当然要!”我回过神来,激动地说,“请问你是”?

“我叫兰”,女生盯着我说,“我没有太高的文凭,只上了三类大学,但我自认为文学功底不错,而且我对文学的热情不亚于任何一个人。”

“有个性!”我心里想了想,然后问她:“你身上带有你的作品吗?比如小说,散文,诗歌,绘画之类的。”

她从怀里掏出几张花花绿绿的纸递了过来,我接过这几张还带有体温的纸,认真地翻阅了一遍,细锐的文笔,感人的故事,中间似乎隐藏着作者不小心流露的忧伤,眼框里一些滚烫的液体重差点儿落了下来。

陵市的第一大队雁悲鸣着向南方飞去,陵市的第一股寒风由北面吹来,秋天到了。

“怎么这么冷清?”兰踏进工作室第一句话居然泼了我一盆冷水。

我很恼火:“废话,你TM来时没看见我在挂牌吗?”

兰显然被吓住了,眼睛突然没有了焦点,眉间似乎锁着一些别人无法得知的东西。我郁闷地点了一根烟,坐在电脑前打开我的主页,看了看在线人数十万多,就进入论坛,把兰的小说往里输。我的主页叫“火文学社”,我很小的时候就创建了,好像是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当时没什么人上,最高在线人数总保持地才创建那天的十一人,讽刺!!!

不知不觉,兰的小说打完了,我点了一下“发表”,然后电脑问我是回首页,回论坛还是回发表的文章,我点了“回发表的文章”,一看跟帖就到了三位数差点儿没坐稳。

不知道兰还没在生我的气,我转过头看见她正写些什么,我想可能又在写文章了,于是走过去一看:“火是坏蛋!”“火TMD不要脸”、“火猪狗不如!”……靠!我倒!

到了呼吸声,抬头看见我赶紧把纸抱在怀里。

“你的文章跟帖已经有三位数了。”我面无表情地说又回头看了看屏幕,“不是四位数,我准备明天帮你寄出去”。

兰脸上一边一片火烧云,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那不是春天温暖的阳光,不是夏天火辣辣的阳光,不是秋天略带凉意的阳光,而是冬天的阳光,出现在人们最需要它的时候。

天上,一只掉队的雁呼扇着动翅膀孤傲地飞向南方。

晚上睡觉之前发了个招收工作人员的启示,正准备关机时发现兰横躺在工作室里唯一张单人床上,于是在帖子上加了三个字:床自带。然后,关机,然后,睡地板。

第二天是被兰摇醒的,我刚睁开眼睛她就冲我喊:“外面好多人啊!”我嘟囔了一句:“切,耳朵都被你震飞了。”戴上眼睛往窗外一看,操!全市人民在我家门口示威?

我一出房门就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只好问他们干什么,居然都是来应聘的!人们浪潮一般地涌来,写着文章的纸片在我眼前闪来闪去,随便看了一问:“今天天气真好,太阳也很圆,在阵阵清风中我和朋友们去野炊……”晕了过去。

看了半天,全都是那些中学老师说好的文章――垃圾文章!只好喝他们回去把文章发在网上我再看,不料文章全变成白纸,要求签名!我吓得挤出屋,门反锁后大呼:“兰!快收拾东西,从窗中逃走!”

半天没有反映,转身一看,可好,兰还在玩电脑,我张嘴要骂,眼睛却定在了兰的网名上:

心里是什么感觉?悲痛?还是……高兴

几经周折,终于在房产局换了一间房子,住进去时发誓自己再也不把地方说出来了。电脑刚插好就打开自己主页――无线上网就是好――不出所料,果然多了许多文章,自然大部分是水货,但也有不少好文章,最后把应聘通知发给了两个作音:“蝴蝶橙”和“旭日”。睡觉时想起两件大事。

一、床还没买,我还得睡地板。

第二天醒来时发现兰居然不在,找了半个小时(不知那天怎么在一百平方米的房里找了半个小时的),人没找到,门铃却响了起来。门一开,看见一个男孩站在外面,嘴里嚼着什么东西,正猜着他和他嘴里的东西,一个泡泡从他嘴里吹了出来,又“吧”一下炸了,嘴边贴着白色泡泡糖的他开口说:“我是旭日。”

这样旭日加入了工作室,下午时“蝴蝶橙”――橙也来报到了,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是分别了三年的青梅竹马。

太阳早已下山,月亮却迟迟不肯出来。

一天没有兰的消息,心里没了底儿,也不知怎么打听,甚至想打电话问蔻,以一拳打在自己头上结束这个想法。

打出QQ准备看看兰的IP在哪儿,不料却弹出一大堆她的消息。

好,我是兰,想不到吧,前几天打听到今天是你的生日,晚上9:00到莲花大酒店,保证给你惊喜。

消息收到了吗?别迟到了。

KAO!也不回一个消息,难不成一天没上QQ?提醒你,不早了。

如果你收到多多少少回一个消息意思意思吗!

你怕我把你绑架了吗?放一万个心,我绝对没有什么不良企图。

TNND!实话说了吧,我和某些人在酒店准备了一次生日Paty,放心了吧。

某些人是指以前的同事!

20:25古典小说(一同事)

操!小子,还不快滚来!

20:26榕☆水★金(另一同事)

大哥快过来吧,小弟快顶不住了。

20:27毛?;邓?;江(又一同事)

经各位领导商定,您每迟到一分钟便享受每人拳头一下。

全体同意“毛?;邓?;江”同志的提的提议8。

看了后面几段,我吓出一身冷汗,又一看时间,20:40!吓得脱掉一层皮,一边下楼一边叫!“妈妈咪,我迟到10分钟,得享用n×10个小拳头!”身后传来了旭和橙的声音:“老大,去哪啊?”“是不是有什么文学聚会,带上我啊,等等。”

再等又得加上n个拳头了!

出租车上我不停地让司机加速连闯了几次红灯,到时看了看表,21:10!我急忙把表往回一拨,下车。

“米,你迟到了十一分钟!”一群把我围住,我把手脖子往外一伸,理直气壮地说:“可是我的表才,才……五点……十五分?”

“KAO!还说谎?扁他!”我被几个人按在地上,吃了n×11下拳头。

人缝里,我看见兰旁若无人的站在一边。

她身后站着蔻正轻蔑地盯着我。

一片树叶悄然无息地落在我背上,被挥下来的拳头击成粉碎。

“你们下手未必太狠了吧!”吃饭时我还埋怨着。

“时间就是金钱,你不光要被扁还要还钱。”金嘴里含着饭说。

“还屁钱,低头吃你的饭。”很大时间居然没有人说话,十几分钟一片寂静,只有吃饭的声音,让我联想到猪圈。

“火”,蔻破了沉寂,“我们和好好吗?”

我嚼着饭,嘴里哼着:“免谈。”

蔻冲过来,打翻我手中的碗,碗“啪”一声摔成粉碎,犹如梦境:“吃个屁呀!”

我站起来,拌落衣服上的米粒,瞪着她,却不看她的眼睛,同事们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们。

“切!”我怪叫一声,向门口走去。

蔻追上来,冲我喊:“你对你的感情太不负责任了!”

我转过身,“吧!”谁也看不清我做过什么,也看见蔻脸上慢慢显露出来一道五指印:“你TM没资格说这种话!”

时间的箭头指向我十四岁那年。

对相是比我大半岁的看似比较善良女孩儿。

理由是对我没有感觉,她只喜欢那些可以一见钟情的白马王子。

我也给了她一巴掌:“你TM没资格说这种话!”

于是我发誓要让她后悔。

旭给我看门时来不住抱怨:“老大,第一天就丢下我们不管了!”抬起头看见扶着我的兰,问道,“你女朋友?”

“以前不是,现在是了。”

当我冲出酒店时,兰急匆匆地跟在我后面,说:“你别生气了,蔻她就是这样的人,你干吗多管闲事?”我停了下来,“你把她接来干吗?”

“对不起,本想大家一起开心开心的,没想到……”兰眼睛里含着水珠快要落下来了,“对不起……”

“好了。”我用手擦干了她的泪水,“陪我喝杯酒去。”

坐在巴台上,一杯接一杯的红酒下了肚,慢慢地,两朵红云飘在我脸上,迷迷糊糊地,发现今天的兰格外美丽。迷迷糊糊地,我听见兰说:“我做你女朋友好吗,我想照顾你。”“迷迷糊糊地,一个‘好’字从我心里冲出口外”。

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很平

就这样,兰成了我女友,就这样,工作室在赞美和责骂声中成长着;就这样五年光阴过去了。

《“火”工作室作品连续五年全国畅销榜第一名》我盯着报纸头版看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忍不住大笑:“hia!hia!hia!hia!hia!”

“我回来了。”兰突然推开门,我吓得忙把报纸往怀里藏,然后,等待兰对我神经加自恋反映的责骂。但兰面无表情地从我面前走了出去,又走进她的卧室(她是工作室惟一有卧室的人),“咣”地关上了门,“咔”地又反锁上了。

真当我正琢磨怎么回事,房里突然传来“嘤嘤”的哭声,我听得心里很乱,就走到门前轻轻敲着门:“兰,哪个瘪三把你惹气?我请旭去教训他。”

屋里没有动静,只有嘤嘤的泣声。

很无聊,便倒在地板上,慢慢睡着了。

旭和橙从外面取外景回来了,旭那个××虽然进门踢了我两脚,我醒了过来,哭声还没有停止,旭拍拍我的肩,问:“闹矛盾了?”我摇摇头,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又睡了过去。

正值夏至,半夜里被热醒了,睁开眼看见一个黑影,吓得往里一缩,仔细一看,是兰。好泪流满面,眼睛在黑暗中发着红光,眸子里没有半点光亮,她就那样蹬着,不知什么时候来的,她两眼无助的看着我,好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我用手擦了擦她脸上的泪,发现怎么也擦不干,失落,又用手理着她那打着散的长发,却越理越乱,只好放弃。

“怎么回事?”我关怀地看着她的眼睛,不料她却避开了‘“我……我……”她的声音无力地颤抖着。我心痛了起来,一把搂住她:“别怕,有我在,没人会欺负你的。到底怎么回事。”滴在兰头上的,是我的泪。

“是他,是他,是六年前那人他!”

兰的声音因恐惧而抖动地更厉害了,我拍拍兰的背:“别怕,别怕。”

“他,我在上高中时,他就缠上了我,我甩都甩不掉,他经常用色迷迷的目光盯着我,因为和他在同一个班,我没能安心在听一节课……”

“本以为毕业后就可以甩掉他,但没想到,经过他的安排我和他被同一年大学录取,我无法,每天面对那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我辍学在一家酒吧当调酒师。”

“这样安静地工作了八年,他却厚脸皮地到同一家酒吧打工并提出与我交往。我以为是个不错的人,

也就答应了他,但六年前他……他……”

兰突然身体颤抖起来,我却不知如何是好。

“他……,他玷污了我。”

我的手突然轻下来,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儿,反映过来后,我把兰抱更紧了。

“我逃离了那座梦一般的城市,本以为什么事也没在了,但……但……他今天又追过来向我求婚,我,我该怎么办。”

这是兰心里藏了六年的秘密,今天说出来是因为相信我,而是不知怎办。

难道我就知道怎么办吗?

看着兰在哭泣中睡着,我也累地昏昏沉了。

“老大!出大事了!”天没亮就被旭吵醒,很不高兴,问:“什么事?”

“兰不见了,只留下一张便条!”

“什么?”橙也被吵醒,抢在我前叫道。

“什么便条,快念。”我很着急。

我真不想再忍受他死缠烂打,我也不是什么处女之身,配不上你。

所以我决定答应他的求婚,这样对你对我对他都好。

“什么跟什么呀?”橙问。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事。”旭的心情像比我还沉重似的。

我坐在地板上,两眼无神,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

“火!”旭拍着我的肩说:“安心去找她吧,工作室我和橙支撑得住。”

我点点头,对旭笑了笑。

华丽的上海市,华丽的大教堂举行着华丽的订婚仪式,一个熟悉的身影穿着华丽的礼服,脸上却没有华丽的表情。

这是兰和他的订婚典礼。

人群里,没有一个人不高高兴兴地谈笑风生,只有一个人例外,她是――兰。

很快,典礼开始了,他将要给兰戴上订婚戒指。

戒指一戴,他和兰就是没领证书的夫妻了。

戒指一戴,就永远不得返悔了。

戒指一戴,悔婚一方就会被社会所唾骂。

戒指一戴,就永远不得返悔了。

戒指一戴,什么都结束了。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

他满面春光地捧着戒指向兰走去,一步,两步,三步……

“停下来!”一个粗壮的声音回荡在教堂里,他不得不停了下来。

“火?”兰又惊又喜,“火?你在哪?”兰一眼就发现了火,喜庆的红色中,夹杂着她的白色礼服。

“火!”兰不顾一切奔了过去,紧紧地抱住了火,“我不能失去你。”

“那你以后别离开我了,好吗?”火轻轻地说。

“当”他手中的戒指落在地上,他无力地说:“我输了”。

也许有人问为什么前面是第一个称,而结果用第三人称。答案很简单:故事的最后,我化身成无关紧要的观众,默默地祝福故事的男女主人公们,他们是我的孩子。

这也算是我出生14年以来最好的文章吧,反正马上就是我的生日,把他当作礼物送给自己以及天下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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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那死去的男子从车底慢慢爬出,一身的血。他茫然四顾,却没有一个人能看得到他,忽然,他将头转向我。

  那颗被车轮碾得变形的脸,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

  他就那样愣愣的看着我,片刻,突然号啕大哭,虽然那眼中流不出一滴泪水。他哭得绝望,绝望到让我揪心,然后,拖着残破的身体,他朝着我的方向一点一点挪动过来。

  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有种强烈的预感,这男子似乎有什么话想告诉我。他眼底除了绝望还隐藏着别的什么东西,而我,亦试图从他不断蠕动着的嘴唇中,辨别出些什么来。

  突然,我整个人猛地一颤。

  就在他离我不到两米远的距离,就在我眼前,就在这青天白日下,这新死的鬼魂突然裂开了!仿佛从腰部中间被什么东西一口咬断,他整个儿被掀至半空,生生裂成两半。

  我条件反射般抬起手想挡住可能飞溅而下的鲜血,因着那太过真实的画面。可是什么都没有落下……当我再次抬起头时,半空中什么都没了,死魂,血迹……

  只有纷扬的雨丝,在暗沉浓厚的云层间静静撒落。冰冷,剔透,如同那魂魄绝望而凄哀的泪……

  在路上逛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坐车经过博物馆,那里停了好几辆警车。

  我见到了阿森,和一外国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转弯时,隔着车窗瞥见他似乎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不知道有没有看到我。

  借审讯为由我请了一天的假,并非偷懒,只是迫不及待想回家看看。

  家里果然被翻得彻底。当然,绝对不是因为满屋被翻得狼籍,而是因为,房间里太过干净,比我自己平时收拾得要干净许多……此外,昨晚出门时窗是开着的,但现在却关着,估计是他们离开时已经在下雨,所以顺便帮我把窗给关了。

  很细心,也很有职业道德的一群人。

  为什么经过了如此缜密的搜查,却没人能够发现我桌子底下的四个罐子?那些脚一踢就能够着的东西……蹲下身,我在那些圆滑的罐身上摸了摸。这还是第一次能亲手触摸到几千年前的东西,略带粗糙的手感,每一寸都仿佛历史在轻舔着我的手心,告诉我它们是如此实实在在的存在……眼皮子底下的东西,为什么

  灰白的罐身在黑暗里似乎无声散发着层淡淡的光,那颜色,让人觉得有些冷。

  古埃及人把尸体里的重要器官取下,经过处理后放在荷鲁斯四子守护的瓶罐里密闭保存,目的只有一个――复活。长时间以来,他们执着于此,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确实重生了,籍由这些古老的器具。

  只是这令时间都为之折服的东西,在吃饭的时候观赏,实在是比较煞风景。

  虽然泡面的味道够香,香得一房间都是康师傅红烧牛肉那浓郁的气味。不过,这些罐头总不失时宜地能在我过于敏感的大脑里,勾勒出一幅幅干瘪内脏的画面。于是,牛肉汤熏人的香气中……不知不觉掺上了一点点腐味。

  盯着罐子看了足有一个下午,其实脑子里只在考虑一个问题――博物馆消失的文物在我家,这事实究竟对阿森说还是不说。

  晚上将近十一点的时候,他回来了。我听到他汽车驶进小区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他今天的步子听上去挺沉,满腹心事的沉。阿森住在五楼,和我家一层楼板相隔。记得他曾经说:‘优,如果有强盗闯你家,你拿根棍子捅捅地板我一定能收到你的电报。’

  脚步声到了五楼却没有消失。我听到他停顿了片刻,然后,继续朝着六楼方向走来。不到片刻,如我所料,门被敲响了。

  我的心跳得很快,有种贼被捉赃的感觉。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把那些罐子一骨脑撸到了床底下,换睡衣,穿拖鞋,最后,才磨蹭着去把门打开。

  这期间,敲门声不断。不怎么响,有节奏,并且耐心。

  经过超市的时候买了些灯泡,还有够一周吃的蛋糕和咖啡。与‘僵尸’在半夜的‘亲密接触’ 以及今天碰到的血淋淋的车祸场面,让我对咸鲜的东西再提不起任何胃口,只想用些甜点把胃塞饱了事。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透,苍白的路灯反射着被雨淋湿的地面,森冷而漠然。偶然风吹过小区花园,那些已有十多岁寿命的植物,不甘寂寞地撒出淅沥沥的叹息,给这片被林立新楼所包围住的老楼区内,悄然添进那么一点点的生气。

  上楼时正碰上三楼那家下来溜狗,那只高傲的,有着肥大屁股的小京巴迈着四条几乎看不见尺寸的短腿,雪球似的一路从楼上‘滚’下来。扭过我身边时,它抬

  难得,这可是头一回被咱楼里的宝贝心肝(这栋楼里的阿姨们每次狠狠亲吻它小脑袋时,都爱这么叫它。)给注意到。当下,我弯下腰对它报之以最亲切的笑容。

  “嗷――――”一声惨叫,这只明显营养过剩的肥狗居然在我玉指亲昵接近它的一刹,突然爆发出一声有史以来最凄惨的哀鸣,逃了。

  “贝贝!”紧跟而来不亚于那声哀鸣的尖叫,来自在二楼它那正同邻居扯着如何保养皮肤的主人。从二楼直冲下来,她的表情就像只受惊了的老母鸡。有些恼怒地瞥了我一眼,大概以为我做了什么非礼她宝贝的举动,然后,凄凄哀哀追着那疯狂窜出楼道的肥胖身影,一路大呼小叫着朝外跑去。

  站在家门口的时候犹豫了半天,因为不知道推门进去的瞬间会看到些什么。六楼的感应灯早八百年前就已经坏了,黑漆漆的楼道,靠着下面的路灯才勉强得以保持那么一点光线。以前对此没什么感觉,而现在,一个人站在这里时空洞的感觉让我有点不安。

  进门后的第一件事是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并且把感觉上随时会断灯丝的灯泡逐一拆下来换了新买的。这么折腾过后身上觉得暖和起来,而橙色的灯光也让心情好了很多,关上所有窗户后,我拆开了装食物的袋子,开始享受我的晚餐。

  牛奶纯白的颜色让我想起街上不愉快的经历,于是撕开一袋速溶咖啡,把它倒进牛奶杯。看着一缕啡色丝绸般缠绕进牛奶的白,那感觉很温柔,连带那些不愉快的片段,在记忆里随着这纠缠的画面渐渐融化殆尽……一袋咖啡尽数没入乳液中后,想搅拌时才发现忘了拿调羹,于是叼着蛋糕走进厨房。

  仅有的三只不锈钢调羹这会儿正躺在水槽里,和一堆碗筷一起泡在水里瞪着天花板发呆。忽然想起好像已经有好些天没刷洗过碗了,我果然是懒得可以……

  拧开水笼头,随手捞起三把调羹放在水里冲洗。嘴里唾液分泌得难受,我不得不把吃到一半的蛋糕从嘴上拿开,准备朝边上的垃圾筒里扔。然而才转身弯下腰,我便发现自己大脑里的血液蓦地凝固住了,在看清楚那体积占了大半个角落的垃圾桶,它里头所装的东西的时候。

  四只灰白色的雪花石膏罐子,错落有秩地堆放在这只因为我懒,所以特意挑选的

大号深蓝色垃圾桶内。几乎摆放不下,最上头那只,大半个身体都露在外头,而罐子上那双冰冷呆滞的眼睛,似乎带着某种情绪,越过瓶身直直注视着我……

  我的心似乎找不到跳动的感觉了。

  “铃铃……铃铃铃……”不知过了多久,一连串刺耳的电话铃突然间在寂静的室内响起,令我从窒息般的僵滞中猛地清醒过来。

  耳边是哗哗的水声,水池里的脏水已经快漫溢出水槽。手一颤,调羹重新掉进水槽,发出一连串扑扑水声。把蛋糕用力砸在那双眼睛上,我关了水龙头头也不回朝外走去。

  “优,是我。”电话那头传来低沉柔和的声音,让我跳得几欲裂开的心脏稍稍平稳了下来:

  “林医生……”林医生,大名林翔,就是隔壁楼那位不幸死于煤气泄露的心理学研究生。他喜欢别人叫他医生,因为他生前在学校待得太久,到死都没有能够当上真正的医生。

  而我,是这位无照医生的唯一病人。

  他喜欢用电话的方

“唉!这鸟粪怎么又来了!”楼下的阿姨无奈地嚷道,我好奇地问:“阿姨,什么东西啊?鸟粪?”“是呀,这该死的麻雀把我刚刚洗好的被子又当成它们的‘马桶’了!”阿姨气呼呼地说,“这里 的鸟怎么会这么多啊,前几年还没有这么多呢!”

是啊!我早上起床,总能听见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这里的鸟儿怎么会这么多呢?为了进一步调查,我下楼仔细观察。发现楼下老奶奶、老爷爷原本种菜的花坛里,全都改种成花草树木了。更让 我惊喜的是,路旁新种的几棵樟树上多了几个小小的鸟窝,小区的各外角落也被绿草、树木覆盖。哦,我还没注意到呢,我们小区的绿化越来越好了!近几年,海门提倡人们多植树,所以鸟儿越来越多 了,越来越喜欢到我们这儿“安家落户”了!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给了阿姨,阿姨心头的怒气一下子消尽了,说:“鸟儿是人类的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要爱护环境,爱护鸟类,让家园变得美好!”

我路过一块湿地,发现有几条蚯蚓在松土。于是突发奇想:看一看蚯蚓到底有没有眼睛。就把它们捉住,装进一个瓶子里,带回家做实验观察。

我首先把蚯蚓放在一张湿纸上,用小树枝在它们面前晃动,可它们无动于衷。我不死心,又找来一根葱和一片菜叶放在它们而前。一会儿,它们动了,慢慢地扭动身子向前爬行,很快它们都钻到了葱和 一片菜叶的下面。然后我把它们轻轻地放进盒子里,没过五分钟,它们又大摇大摆地爬向了盒子阴暗的地方。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它们都往暗处钻呢?难道它们真有眼睛,又在哪儿呢?我决定通过查书来解决这个问题。从书本上,我才知道,原来蚯蚓是没有眼睛的,它们是靠嗅觉来辨别方向的,由于蚯蚓长期 生活在泥土里,才对阴暗比较感兴趣。

这件事让我深受启发:想要有所发现,不仅要有细心地观察,还必需善于查找资料。

告诉你一个秘密,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哦,这可是我的新发现。

今天是立夏,我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完毕后,准备吃早餐了。早餐是两个鸡蛋外加一杯牛奶,可那两个鸡蛋怎么也找不到。

我东翻翻,西找找,可连鸡蛋的影子也没看见。这时,外婆走了过来,埋怨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做事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不,今天早上桌上两个鸡蛋被我放进了鸡蛋框里了。”“啊!什么? 那两个鸡蛋是我的早餐呀!”听了奶奶 的话,我立刻“花容失色”,差点晕了过去。而外婆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默不做声。

唉!鸡蛋个个长相差不多,怎么样才能把熟鸡蛋挑出来呢?我顿时犯了难。我先把鸡蛋放在耳边摇,可啥名堂也没摇出来。接着,我又把鸡蛋放在桌子玩转着,无意中发现,有两个鸡蛋转的速度 很快,还有许多转的速度很慢。我各取一个,敲了开来,发现速度快的那个是熟的,速度慢的那个是生的。

最后我通过上网查资料,终于弄懂了:生鸡蛋因为蛋黄蛋清没有凝固,所以转起来速度很慢,而熟鸡蛋蛋黄蛋清都凝固在了一起,所以转的很快。

看来,生活中到处有新发现,等待着我们去思考,去发现!

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来,赵老师说“你们回家试试看,看谁能把生鸡蛋立起来。”我想了想跑向厨房。

我拿了一个鸡蛋,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将生鸡蛋立起来,我一松手,鸡蛋马上倒了,我又试了几次,但都失败了。

我生气了,拿着鸡蛋往桌子上一打,奇怪了,鸡蛋立马立起来了,怎么样?我聪明吧!

有一天晚上,妈妈说:“明天早上你打开冰箱,有一盘熟鸡蛋,你吃了吧!”“哦,”我答应着。

早晨,我打开冰箱,只见里面有两盘鸡蛋。妈妈说冰箱里只有一盘是熟的,并没有说哪盘是生的,哪盘是熟的啊!

这回我可犯了难。我突然想到了书,便跑向书房,可是,书上也没有啊!

我想到了爸爸说的话,说是生鸡蛋放在地上转,转了几下就不转了,熟鸡蛋放在地上转,转得就像陀螺一样快,我便做了一个实验,果然是这样。

原来,这个老爸也懂这么多啊!

妈妈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衣服没洗时,宁可不吃不睡也非做不可。

终于有一天,我拿着自己的脏手帕,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地去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手帕洗干净了。我吁了一口气。这时,这发现早已倚在门边的妈妈的脸上,露出了欣慰地笑容。

爸爸非常关心我的学习,经常了解我的学习情况,可他从来不陪读,也不检查作业,他总是说:“我相信孩子。”我听了这话,精神上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一定要好好学习!我用我的成绩证明 了这一切。当我把大红的证书捧给爸爸时,我发现,我爱笑的爸爸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奶奶七十多岁了,她非常疼爱我,姑姑来看望她时,总会带来许多好吃的东西,而奶奶总舍不得自己吃。她说:“让我的乖孙女吃吧,好长大个子。”我明白了奶奶对我的爱。

于是,我不停的给家里干活,好让她们给我几块钱,我把得来的钱给奶奶买了一袋奶粉,当我把奶粉放在奶奶眼前时,我发出她那本已混浊的眼睛里闪出了晶莹的泪花。

发现,使我看到了妈妈的欣慰;发现使我懂得了爸爸的希望;发现让我回报了奶奶的疼爱。

星期六上午,我在家做作业。真是没劲儿!作业多得像无底洞,做也做不完。我放下笔,伸了个懒腰,随手又拿尺子蹭了蹭头发,然后就把它扔到了一边。过了一会儿,我把尺子拿起来画计分格。这时 ,一张小纸屑却从尺子里飘了出来。咦,尺子里怎么会有纸屑呢?我又用尺子去碰了碰纸屑。哎,纸屑怎么不见了?我把尺子反过来,呀,纸屑竟然被尺子吸了起来!我反复试了好几次,纸屑都被尺子 吸了起来。我顿时来了兴趣:难道我的尺子有磁性?

可是,我尝试用尺子去吸钢笔,钢笔并没有被吸起来。我又用尺子去碰磁铁,磁铁也没有把尺子吸过去。那么,尺子既然没有磁性,为什么还能吸起纸屑呢?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尺子为 什么能吸起纸屑?我努力地回想,嗨!在发现尺子能吸起纸屑之前,我用尺子蹭过头发!我怎么忘了呢!

我猛地一拍脑袋,用尺子再蹭了蹭头发,慢慢地靠近纸屑。近了,近了,纸屑竟然“跳”起“舞”来!更近了,更近了!纸屑被尺子吸起来喽!我试了几次,秘密果然藏在蹭头发这个小动作里!可为什 么蹭过头发的尺子就能吸起纸屑呢?

这种时候就要问电脑!原来,尺子能吸引纸屑是因为产生了静电,尺子和头发摩擦后就产生了正电荷。纸屑带有负电荷,由于同极相斥,异极相吸,所以尺子就把纸屑吸起来了!

一个小小的动作,竟让我发现了一个科学道理。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

今天刚吃完午饭,就听到妈妈在叫我:“小宇,你去把碗洗了吧!”“好!”我开心地答应着向厨房冲去。哈!早就想洗碗了,可是妈妈总怕耽误我的学习时间,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来到厨房,我的面前赫然出现了一座碗山,“天哪!这可怎么办呀?”嘿嘿,刚才冲向厨房的幸福感顿时消失了。哎,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慢慢来了。

“啊!”刚洗了一会儿,端盆子时一个不小心把水全倒在了我的右侧衣袖上。哎,真是倒霉!我慌忙脱下这根衣袖准备把它拧干,忽然,我发现被水浸湿的衣袖颜色好像比其它地方略深了一点,这是为 什么呢?好奇心极强的我早已把洗碗的事抛到脑后去了,飞速跑到书房去问“万事通”老爸。老爸仔细看了看我的衣袖,不紧不慢地说:“小子,还挺善于观察嘛!告诉你吧,光线照到干燥的衣服上时 ,大部分光线被衣服的纤维反射出来,只有极少数的光被衣服吸收。可衣服被水浸湿后,一方面因为一部分纤维毛倒下而失去了一定的反光能力,另一方面,湿衣服的表面有一层水,光照在上面被水也 吸收了不少,所以湿衣袖反射回来的光自然就少了许多,这样,衣服的颜色也就深了。”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没想到,这一小片湿衣袖中竟然蕴含着这么多的奥秘呀!爸爸还告诉我,实际上只要我 们善于观察,积极探索,你就会发现,大自然真是太奇妙了!

今天爸爸让我明白了,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秘密,正在等着我们去探索呢!

这几天,天气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我给妈妈说:“现在冷,肯定不到明天或后天就热了,不信你看今天下午明显比上午热得多了。还不如买一根冰棒吃吃吧?”妈妈说“既然买就多买几根放在冰箱备 着,咱们家没酱油了,你替我再买两瓶酱油。”

“好嘞,没问题!”我接过钱,直奔超市,不一会儿就购物完毕。我飞一般的跑回家,生怕冰棒化了。到了家,我赶忙把袋子放进冰箱的冷冻室,这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看电视,在厨房里忙着做红烧肉的妈妈高声叫道:“儿子,你把昨天买的酱油放到哪里了呀?快找找,我等着放酱油上色呢。”妈妈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昨天太慌忙,把酱油和冰棒 一起放到冷冻室里了!糟糕,现在一定冻成冰块了!

我打开冰箱门,做好了挨骂的准备。哎,岂止是挨骂,美味的红烧肉怕是吃不成了!我拉开冷冻室的抽屉,从冰棒旁边取出酱油。这时,我惊讶的发现酱油在瓶子里摇摇晃晃没有被冻成冰块,虽然冰冰 的,但是和冰块还差十万八千里。我赶紧把酱油递给了妈妈,心里却产生了新的疑惑——酱油和水同样是液体,为什么水能冻成冰块酱油却不行呢?我问妈妈。妈妈说:“我不告诉你,你提出问题就应 该自己去解决。”我听了,心想自己解决就解决!

我一定要揭开这个谜,于是我坐在电脑前面,上网找起了资料。哦!原来酱油中含有食盐以及氨基酸、糖类,它凝点是零下40度左右。而冰箱的冷冻柜在零下5摄氏度左右,离它的凝固点还远着呢,所以 生活中一般不会看到酱油结冰的!

一次失误让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科学道理。大千世界真是奥妙无穷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有一些新的发现。

星期天,妈妈说家里的菜吃完了,要出去买菜,我也高高兴兴的跟着妈妈去华盛商场逛逛。

还没进商场大门,只见里面人头攒动,分外喧哗。超市分蔬菜区、鱼肉禽蛋区和商品区等等。我们随着人群走进了蔬菜区。只见里面的蔬菜、水果鲜嫩丰富,琳琅满目。蔬菜摊上有绿油油的青菜,白白 里透红的萝卜,水灵灵的芹菜,红润润的番茄,还有两种黄瓜:一种是普通的黄瓜,这种黄瓜用手摸上去,刺不是很扎手;另一种是带花的黄瓜,摸上去很扎手,并且很好看。我便对妈妈说:“我们买 上两只这种带花的黄瓜吧!”妈妈摇着头说:“不行,这种黄瓜是用激素‘扮嫩' 的,对身体有害,我们不买。”随后,妈妈买了些萝卜、芹菜和土豆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疑惑不解,到了家我便去 问“万事通”的爸爸,爸爸笑着说:“顶花带刺的黄瓜之所以受欢迎,是迎合了老百姓喜欢新鲜蔬菜的心理,其实这和新鲜与否没有关系。植物都是先开花后结果,等到果实成熟,花朵也就自然枯萎凋 谢了,这是自然规律。带花的黄瓜违反了正常的生长规律,所以我们不能买。”

小小的两种黄瓜却包含了这么大的学问,生活真是学习的大课堂。我们应该做个有心人,关心自己的生活,那就会天天有惊奇,分分有收获。

有一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妈妈走过来一下就把电视关了,说:“眼睛都近视了还看,不许看了!还是让我给你做个实验吧!”我原本嘟囔着嘴,心里一万个不开心,可以听到做试验,立刻 精神百倍。

妈妈先拿出了在宜家商场买的一个黑色玻璃制成的和一个白色玻璃制成的蜡烛台还有两根蜡烛,把两根蜡烛分别插到烛台里,并且用打火机点燃,说:“等上两小时,你就会知道!”不知不觉,两个小 时过去了,我跑到蜡烛台前一看,白色玻璃的蜡烛台里的蜡烛没有任何变化,再一看黑色的呢?哇! 黑色玻璃的蜡烛台里的蜡烛竟弯下了要,更奇怪的是—是朝着太阳方向的!这是为什么呢?经过仔细 的调查和研究,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妙所在,那就听我娓娓道来吧!一件物体的明亮程度和颜色,决定了他接受阳光热度的多少。白色玻璃制成的蜡烛台几乎反射了所有的光线,所以受热有限;而黑色 玻璃制成的蜡烛台却恰恰相反,他几乎吸收了所有的光线和相应的热量。玻璃不是很好的导热体,所以蜡烛台朝阳太阳一面首先吸热,一直到上面的蜡烛首先变软于是弯下腰来。

通过今天的实验,我明白了只有在认真学习科学,才能在试验中收获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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