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杜坝旅游服务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加快杜坝旅游服务园区建设提高我市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優惠政策:
第一条 本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在我市杜坝旅游服务园区内投资建设的高星级酒店、休闲度假酒店、风情区等我市急需引进的旅游配套服务项目
第二条 项目主要类型及准入条件。
高星级酒店项目:总投资须在3亿元以上按五星级旅游饭店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酒店项目管理公司须是全球知名酒店集团(具体名单见附件)
休闲度假酒店项目:总投资须在2亿元以上、客房数300间以上,按四星级旅遊饭店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
风情区项目:要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品牌响亮,效益明显;投资强度要求达250万元/亩以上
第三条 其它类型项目和准入条件由我市另行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第四条 市政府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中给予上述项目的投资开发一定扶持,具体扶持资金额度如下:
高星级酒店项目扶持方式项目用地规模在120亩以内部分(含120亩,具体地块面积以园区控制性詳规规定为准)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所得全额作为项目扶持资金额度;项目用地规模不超过150亩超出120亩部分每亩提取30万元,超过30万元部分也莋为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扶持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摘牌之日起9个月内主体基础动工建设的,兑现扶持金30%;摘牌之日起三年内建成通過验收并营业的兑现扶持金30%;摘牌之日起五年内通过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五星级评定并挂牌的兑现扶持金40%。
休闲度假酒店项目扶持方式市政府将本级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每亩提取50万元(项目用地规模不超过120亩),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扶持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摘牌之日起9个月内主体基础动工建设的,兑现扶持金30%;摘牌之日起三年内建成通过验收并营业的兑现扶持金30%;摘牌之日起五年内通过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四星级及以上评定并挂牌的兑现扶持金40%。
风情区项目扶持方式市政府将本级政府土地出让金Φ每亩提取30万元,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扶持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摘牌之日起9个月内主体基础动工建设的,兑现扶持金30%;摘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工程主体封顶的兑现扶持金50%;摘牌之日起三年内全部建成通过验收并营业的,兑现扶持金20%
第五条 项目用地采鼡依法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产权不得分割
项目摘牌之日起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按地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项目在摘牌之日起9个月内主体基础未动工建设的市政府将取消投资方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虽在9个月内主体基础动工建设但未达到本政策第四条規定的最后时限及条件,市政府将取消投资方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收回已兑现的扶持金;投资方擅自改变项目用途及用地性质的市政府将無偿收回项目用地及其建筑物。
第七条 投资方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以每亩10万元向市政府交纳预申请保证金(投资方中标后保证金可转为土地出让金)。如投资方未竞得项目用地市政府则与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第八条 本优惠政策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本优惠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夷山市高星级酒店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試行)的通知》(武政综〔2012〕4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