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广州;(湖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他与两广地位相当总督权势也相当,只是晚清两广地位日渐重要地位在湖广之上);
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中国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广東总督(兼辖广西顺治元年至18年)
广东总督(专辖广东,顺治18年至康熙4年)
广东广西总督(康熙4年至雍正元年)
广东总督(雍正元年至2年)
广东广西总督(雍正2年至6年)
广东总督(雍正6年至12年)
两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雍正12年至光绪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