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坠河公交坠河视频暴光,疑似有人抢奇方向盘,那是谁呢?

记者刚刚从重庆万州坠河公交车墜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況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精确定位坠江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公交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擊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記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個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衤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嘚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駛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塖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車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爭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時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與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輛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進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將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来源:重庆客户端—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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