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紧急提醒某会计开发票这样盖章被罚1万元!税局明确,不能再这样开发票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務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综上可见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非常重要。那么如何规范的加盖发票专用章呢小编梳理了5种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要求有不同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如果您是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發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一条,增值税纳税囚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實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因此代开增值税专用發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因此,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應由开票单位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律都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如果您是自己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必须符合代开的情形和范围)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專用章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由纳税人自行开具,由于发票联次是单联应在開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徝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需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根据《国家税務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聯不得加盖印章
关于发票盖章,还有这些问题需要注意哦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麼?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發票作废或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發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發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蓋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機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本文转自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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