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規定 要领养小孩须具备以下条件: 1、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囚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學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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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院有健康一岁以下儿童吗
我是1975年4月十八号出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在这孤儿院裏大约七个月大时山东的一户人家从这儿把我抱山东的,当时我听他们说院里吧我寄养在附近村里一户人家。山东的父母去哪户人家裏把我抱回山东了我想问问有年龄大的工人还在这里上班吗,有没有以前的档案我的家在哪里。父母什么原因把我丢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