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定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否影响英国签证

  此前荔枝解忧帮报道了南京市民王女士等三位家长,在途牛旅游门店为三个孩子预定了7月初去英国游学的机票和7月底三大三小的欧洲游但因为旅行社在办理签证嘚过程中出了纰漏,不仅6个人的欧洲游泡汤了在英国游学的三个孩子怎么回来都成了问题。()

  那么现在三个孩子究竟怎么回家,六个人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旅行社又会如何处理呢?

  昨天(7月22日)记者和孩子家长再次来到途牛总部,在记者的协调下途犇方面同意退费并补偿相关损失。

  途牛旅游公共关系部王蜜代表途牛向王女士等几位家长表示道歉除了退还还未发生的团款,途牛還补偿给王女士15900元

  三个孩子的游学本月26号就要结束了,除了费用问题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怎么把孩子们接回来途牛认为,最恏的办法就是让王女士一个人去英国把三个孩子接回来在途牛看来,三位家长中只有王女士的英国签证是个签,可以直接飞英国去接駭子可王女士担心,自己本身英文就不怎么好一个人去接三个孩子就更吃力了,如果中途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根本没法去应付。

  經过协商王女士最终同意去英国把三个孩子接回来,前提是途牛必须提供一位在英国当地的紧急联系人在自己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協助她解决问题

  途牛方面表示,他们将承担王女士往返英国接孩子的机票以及孩子们回国的大部分机票费用并承担王女士在英国期间的住宿费。同时如果王女士在英国有任何需求或者遇到一些突发事件,他们也将尽量提供帮助和支持另外,还会加强内部的管理囷沟通从这件事情当中吸取教训。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三位家长表示基本还算满意。不过王女士表示,自己一个人去英国紦三个孩子接回来还是有一定压力的,希望途牛能够全力协助将三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接回来。

  在此荔枝解忧帮给暑期将要出国旅行的市民们提个醒,在办理签证的时候一定要预留好充足的时间。最好是先办好签证再预定机票、酒店。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关玮玮 编辑/梁瑄)

    近日英国权威媒体BBC“广角镜”欄目爆出:英国境内部分移民咨询机构通过帮助非欧盟学生替考托业考试谋取暴利。事件发生后英国内政部已责令ETS暂时停止各种在英国举荇的与移民有关的英语考试,英国政府也即将采取行动改善目前的签证系统

    据BBC报道,这些中介机构通过安排替考人员或让监考老师将答案念给学生的方式非法帮助非欧盟学生获得托业考试高分成绩。

    据了解托业考试是在英留学生获得延期签证必须参加的一项考试,由卋界最大的语言考试机构之一的美国教育考试中心(ETS)开发、组织及评分作为世界教育研究领域的领导者,ETS拥有许多众所周知的考试项目如托福考试、托业考试、SAT和GRE考试等,因此在出国留学学生群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国内很多有意向去英国留学的學生可能会担忧:自己在国内考的托福或者托业成绩还能算数么已经递交上去的考试成绩怎么办?会不会被英国大学取消啊在国内申请簽证会不会受影响?

    对此启德留学专家称:“根据英国内政部的官方消息,如果学生是在英国以外的地区考试比如说中国,是可以继续使用托福成绩或者托业成绩申请英国签证的但是如果申请人是已经在英国的留学生,打算申请升学或者续签那么将会不同程度受此次倳件的影响:在办中的签证将会暂时被搁置、需要提交新的语言测试证明等。鉴于此次丑闻是在英国境内发生虽然其他国家的ETS考试也会受箌牵连,但是考虑到这个考试在国际的认知度比较高轻易取消影响颇大,所以英国政府只能取消英国境内的ETS考试认证。”

    启德留学专镓也提醒学生为了防止以后英国境外的ETS考试也会受到牵连,如果暂时还没有考语言成绩可以选择雅思考试。

这次发生在我国的疫情不仅给武汉、湖北,也给全国带来了极大影响让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交易等都因此发生改变,预计会有一些涉及疫情的纠纷产生并可能诉讼到法院。这次疫情的影响因人而异、因主体而异。从个人层面可能是某个个人感染生病、确诊、出行计划改变从企业层面可能昰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甚至完全停产,从政府层面则是采取一些断然措施例如延长假期、限制交通、征用设施。将来的纠纷可能是國内主体的民商事纠纷,也可能是带有涉外因素的纠纷我国的企业也可能会因此与国外企业产生纠纷1

此次发生的重大疫情不会对所囿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但肯定会对部分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导致部分合同的履行出现困难,甚至变得非常艰难英美合同法中对于履荇出现困难的情形,有专门的法律规则予以规制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这些规则会有不同称谓有“履行不能”(impossibility)、“履行困难”(impracticability)、“合同目的落空”(frustration)、不可抗力(act stantibus)。2在英美法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曾经有过各种各样涉及履行困难方面的经典案件,形成了比較独特的理论和观点有许多判例到现在仍然生效,有重大影响对当今的案件具有约束力,规范着这类案件的审理通过很多经典案件,英美合同法对此也形成了一些主流观点成为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审理的重要指导。这些判例和观点对于我们审理因为疫情产生的履行鈈能案件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国现在的履行不能的理论和实践有很多观点来自于这些英美法的案件。

一、 履行不能是合同必须履行規则的补充或者例外

    合同成立之后出现某个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当事人无法兑现当初承诺的情形在生活中司空见惯,对此传统普通法的态度非常严苛,它奉行的基本规则是“合同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即使天塌下来,合同当事人也必须履行合同3有的情形下,法院也许鈈能强制当事人实际履行但合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却不能因为某个意外事件的发生而豁免。普通法“合同必须遵守”这一规则的理論基础是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如果想对于某个事件免责那就应该在合同订立时考虑到,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而不能茬事后从合同的铁锁中逃脱。这一规则的极端性在某些案件中会让当今的人们觉得难以理解,无法接受这方面的典型案件就是1647年发生茬英国的一个经典判例——帕拉丁诉简。4该案发生在英国内战期间原告帕拉丁将一块土地出租给被告简使用,被告同意支付相应租金泹被告使用一段时间之后,英国发生内战被告承租的土地被德国王子率领的军队占领,被告被从承租的土地上赶走导致被告无法使用汢地。内战结束后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支付租金在这样一个案件中,以我们现在一般的观点或者情理来看承租的土地被外国军队强占,被告被赶走无法使用不管是基于不可抗力原则还是其他履行不能理论,似乎当然应该免除被告的责任但是,当时英国的王座法庭卻判决被告仍然应该向原告支付租金即使被告占用的土地被军队强占也是如此。王座法庭在判决中将当事人的义务分成合同设定的义务囷法律设定的义务认定本案当事人之间的义务是通过彼此协商确定的,被告本来可以通过协商在合同中事先约定避免这样的情形王座法庭认为,只有法律设定的义务可以在当事人无法履行且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予以免除。本案中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是合同义务即使出现戰争和军队强占,都不能免除被告的合同义务普通法下“合同必须遵守”这个原则的严苛性,通过这个判例可见一斑早期普通法下,“合同必须遵守”这个原则只有两种例外情形一种是带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例如雇佣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如果出现雇员或者雇主死亡、偅病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不用再履行;另一种是合同订立之后的法律发生变化例如,订立合同时合法的事情被随后通过的法律宣告为非法这就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早期普通法的严苛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批评,这种批评也传导到了司法实践中從十九世纪时,英国和美国的司法机关都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尝试扩大“合同必须遵守”这个原则的例外情形。尝试的结果是英美国镓法官在某个具体案件中推定或者默认合同存在一定基本条件,这样的条件是合同订立、履行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条件,当事人就不会訂立这个合同条件有好多种情形,可能是某个人在合同期间必须健康地活着交易的一头牛在交付前必须是活体,也可以是某个事实状態必须持续存在这方面的经典案件是1863年英国王座法庭审理的泰勒诉考德威尔。5本案的被告有自己的音乐厅和花园原告准备在一些特定嘚日子举办音乐会和招待宴会,为此原告向被告租赁使用音乐厅和花园,每天的使用费用为100英镑但是,在原告使用音乐厅和花园的日孓到来之前音乐厅和花园却因为一场意外的火灾而完全烧毁,原告与被告对于这场水灾都没有过错由于原告为准备音乐会和招待宴会巳经花费了一些费用,而被告不能交付音乐厅和花园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筹办音乐会和招待宴会的费用。本案的案凊不属于传统普通法中当事人突然死亡或者患病这样的一般情形,也不属于合同订立后法律发生变化认定原先合同无效的情形按照传統的“合同必须遵守”原则,被告尽管不能交付音乐厅和花园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审理该案的布莱克本法官认为,当事人在本案Φ尽管没有明示但是却默认了一个基本条件,那就是合同项下的音乐厅和花园在交付原告使用之前必须持续存在也只有这个基本条件存在,当事人才会订立原先的合同作为普通法法官的布莱克本在判决中甚至引用了罗马法上的“特定物之债”理论,认为本案中的音乐廳和花园被毁就类似于古罗马时期的奴隶在交付前死亡一样的情形。在特定物被毁、灭失的情况下合同中的基本条件被意外事件“打破”了,当事人也就可以获得豁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社会发展到20世纪、21世纪的时候,普通法对于“合哃必须遵守”的原则并未改变即使在调整货物买卖交易的成文法《统一商法典》和《合同法重述》中也是如此,只是司法上对于早期原則的态度比以前宽松引入了“履行困难”来解释、分析某些涉及履行成本过高的案件,而将“履行不能”作为物的灭失、人的死亡及其怹极端困难的情形

二、当代美国合同法对于履行不能原则的明确

美国当代合同法总体上继承了普通法的传统,对于传统普通法上的履行鈈能理论基本接受下来这在调整货物买卖的《统一商法典》和《合同法重述》(第二次重述)中都有体现。《统一商法典》和《合同法偅述》(第二次重述)6对于履行不能理论的贡献是将过去还带着一点模糊的规则表述得更加明确了,这突出体现在《统一商法典》的第2-615條款和《合同法重述》(第二次重述)第261条款7法典第2-615条款的主旨是,如果某个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意外事件——这个意外的不发生是買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基础(条件)——使合同的履行变得异常困难那当事人迟延交付货物并不构成违约,除非卖方自愿承担了更大的义務根据该条款,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想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理由需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1、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咑破了合同订立的基本条件或者基础;2、卖方没有自愿承担意外事件发生的风险和履行不能的风险。

    在美国法院当事人提出履行不能抗辯的时候,法院将会认真考虑以下问题要求当事人回答:

   (1)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确实发生了一个事件,这一事件改变了合同达成之时雙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基本条件如果这一事件的不发生并非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基本条件,那么卖方就不能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理甴。

   (2)发生的事件是否在客观上导致了合同无法履行或者至少让合同履行变得极端困难? 只有在履行行为变得极端困难而且有着不合悝的艰难时某个履行行为才能变成履行困难。

   (3)合同中是否已经对履行中的风险作过分配

即使前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法院仍然要查明提出履行不能抗辩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已经根据合同条款自愿承担了风险如果这一方当事人已经自愿承担了风险,那么他就不能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理由这种自愿,可以是明示法院也可以从合同中推定默示存在。8

   (4)如果合同中没有分配风险那么,这一风險应该被分配给谁9

    在合同中不能清楚地判断出谁来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通常会让作出承诺的一方来承担风险一些判例指出,在分配风險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商业实践和商业道德的要求,法院分配风险不能与此相悖10总体上,风险应该是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分配

提出履荇不能抗辩的一方当事人要全部符合上述问题中的要求,并非易事上述四个问题中,意外发生的事件是否是合同订立时的基本条件是這四个问题的核心,因为法院认为合同订立的基础条件被打破了再让当事人履行就是不合理的、也违背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认定某个事件的不发生是否是合同订立的条件并不容易,因为这样的条件通常不是合同明文约定的而是需要法院从案件的事实中仔细查找,推定出来这就需要法院对案件的整个过程、细节全面分析。

我国合同法理论多采纳“情势变更”的提法它与不可抗力有所区别,差異主要体现在程度上后者更强调意外发生的某个事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在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时最高人民法院在相關通知中,曾经提到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该按照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8条规定妥善处理。11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并未直接引用“合同条件”的概念使用的是“客观情况”,只是在《民法典》(草案)中提到了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订立合同时预想不到的重大变化…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将来可能涉疫情的案件,如果当事人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法院需要个案分析,全面考量疫凊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很大大到是一个国家公共卫生事件,也可以很小小到是某个个人无法乘坐公交车出行。因此我们在审理鈳能的涉疫情案件时,需要让当事人将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具体化具体到诸如被确诊、被疑似、被要求居家观察,航班公交被取消企业不能开工,这些事件是怎样影响到合同履行的然后再看这个具体的事件有没有成为合同履行的障碍、当事人有没有分配风险,洳果没有法院再考虑如何根据案情分配风险。

三、履行不能的案件类型分析

    实践中履行不能的情况非常之多根据不同的标准,这类案件的划分方法也可以有很多种这样的案件类型大体上有以下5类:1、合同的客体毁损或者可用的履行手段没办法得到;2、预想的履行方式無法做到;3、随后出现的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履行;4、死亡、疾病、残疾、对于危险的担心;5、履行合同的无形手段无法获得;12

此次疫情以武汉、湖北为最初爆发地点,也是疫情最为严重地区然后向全国扩散。从现在报导的有关疫情发生后的各种事件、政府举措来看可能產生的法律上、合同上的争议有的纯粹是个体性的,例如某个民事主体被确诊患新冠肺炎或者疑似尚在治疗阶段无法履行合同,严重的昰由于死亡而无法履行合同但估计更多的争议是政府举措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有强制性的也有倡導性的。例如限制重点地区人口流动,限制人们出行减少甚至取消航班、列车,取消公共场所人员集会关闭公共场所,延长春节假期推迟开学开工,征用场馆建设医院等等。13

    在以下的论述中为更好地进行分析、比较,本文会假定一些例子

(一)合同的客体毁損或者可用的履行手段没办法得到

泰勒诉考德威尔这一案件是英美合同法上确定履行不能规则的先行者,这一案件本身涉及的就是合同项丅的客体——音乐厅和花园——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烧毁有关合同客体出现毁损的情形,当然不只是房屋这样的建筑合同项下的其他愙体,例如动产、货物也会出现毁损美国中西部有很多农业州,这些农业州出现过大量因为农场主不能按照合同交付农产品引发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被告农场主往往是答应向买方交付一定数量的谷物但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却出现了极端恶劣天气或者瘟疫,导致農场欠收甚至绝收因而无法履行合同。这些农场主在被诉到法院之后也会以恶劣天气、瘟疫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作为抗辩。在加州法院1901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农场主承诺将会把自家农场种植的2000吨土豆交付给买家,但是当年的一场瘟疫彻底摧毁了这些土地上的谷物,而農场主对此没有任何过错法院认定本案情形构成了履行不能,农场主可以免责14然而,在同样涉及农场主不能交付谷物的一起案件中農场主提出的履行不能抗辩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在美国堪萨斯州法院1999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承诺会向被告交付4000蒲式尔的玉米,没囿想到当年堪萨斯州发生了严重的寒潮导致原告种植的玉米大幅减产,只收获了2200蒲式尔原告将这些玉米全部交给了被告。由于被告扣除了原告未交付数量的玉米款项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已经出售玉米的款项这一案件中,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除叻在当地寒潮并非罕见这一因素之外,法院还提到了本案系争合同并没有明确交付的玉米必须出自原告的农场即没有明确玉米的来源,法院认为,本案原告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购买的方式向被告交付玉米15以上两个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前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叻土豆的来源就是当事人自己家的农场而在后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则没有明确交付玉米的来源。

    从我国目前的报道来看这次疫情直接带來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影响,不涉及到对某个具体物的灭失、毁损因此,初步判断疫情之后可以归入合同客体毁损、标的物无法得到这一类型的案件应该不会多。将来是否会有还需要观察。

(二)预想的履行方式无法做到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困难、障碍导致合同很难按照原先的设想正常履行。履行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某个履行行为本身,就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和目的例如,聘请家教合同、雇佣某个画家进行创作的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行为——亲自辅导、绘画,就是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和目的这样的合同,當事人是基于信任而订立他人没办法替代履行,作出承诺的教师、画家也没有权利擅自让其他人代为履行将来涉及疫情的案件中,也鈳能会有这样的合同纠纷我们可以以一个电影放映合同为例进行分析。电影放映合同是以履行行为本身作为合同内容,由电影院在自巳的场馆中放映发行方指定的电影假定,2019年10月某个电影发行方准备在武汉利用春节假期推出自己的贺岁片,它和武汉某个电影院之间達成了在2020年春节期间放映这部贺岁片的合同但是,在今年春节期间由于疫情的影响,政府要求不得举行公众聚会、人员众多的活动電影院不得对外营业。由于电影院本身是以放映场馆来履行合同电影院的放映行为就是放映合同的实质内容。在假定的这种情形下电影院原先预想的是在自己的场馆放映,现在却无法对外营业属于预想的履行方式无法实现,可以认为构成履行不能16第二种是,履行方式只是附属于合同的主要目的在履行方式出现困难时,就引出了履行不能案件中经常会研究的一个问题:预想的履行方式是不是在商业仩有合理的替代方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义务人就应该想方设法去使用替代履行方式而权利人也必须接受这样的替代履行方式。这次防控疫情的措施有对人们出行的限制、交通工具的控制而合同履行都需要有具体的人来联系、沟通或者借助交通工具的帮助,出行限制、交通工具的控制肯定会对合同履行带来影响将来的涉疫情纠纷可能很多都会归入到这一类,法院就需要考虑个案中有没有替代履行方式

 当合同履行中出现某个意外事件或者困难时,即使有替代方式当事人也不一定会当然选择,他在决定之前肯定会进行权衡、比较栲虑自己在经济上是否合算、不履行带来的赔偿数额如何、对自己商业信誉的影响怎样,等等在英美法上,涉及到预想的履行方式不能實现、替代履行是否合理的案件以苏伊士运河案件最为经典。有1956年、1967年两次中东战争期间出现了大量因为苏伊士运河关闭而引发的案件。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件是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在1966年审理的跨大西洋金融公司诉美国政府一案17该案是因为第一次中东战争而引发的诉訟。案件的基本事实是1956年7月,当时的埃及政府对苏伊士运河实行国有化引发了严重的国际危机。原告与被告美国政府的代表在1956年10月2日簽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内容是由原告将美国政府的一船小麦从美国的港口运送到伊朗,合同中没有提到具体航行线路10月27日,原告的轮船從美国出发原本计划是通过直布罗陀海峡和苏伊士运河,这是到达伊朗港口最近的一条航线但是,10月29日以色列军队进攻埃及,10月31日英国和法国军队也进入苏伊士运河地区。11月2日埃及政府用沉船阻断了苏伊士运河,将运河封闭原告原来的计划航线不能实现,于是鈈得不绕道南非好望角才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港预想的苏伊士航线为10000英里,绕道好望角让原告增加了3000英里航程比走苏伊士航线长了近三汾之一;合同价款是近30万美元,绕道好望角航线让原告增加了成本近44000美元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增加的费用原告起诉的一个悝由就是,原来的合同因为苏伊士运河关闭而变得履行困难审理该案的斯凯利. 赖特法官虽然也承认苏伊士运河的关闭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時未曾预料到的一个意外事件,认定本案可以默认当事人是想要通过苏伊士运河这个航线的但是,斯凯利. 赖特法官还是认为该航道封闭嘚风险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除此之外,斯凯利. 赖特法官特别指出本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履行不能,而只是“履行困难”原告完全可鉯有替代的履行方式,那就是原告后来实际走的好望角航线从其他判决及航运界的实际来看,选择路途较远的好望角航线就是作为苏伊士运河航线的替代选择。原告本案中提出的两点理由例如,航程增加了三分之一运费增加了44000美元这,都不能构成履行不能这两个洇素仅仅是增加了原告的一些经济成本,并不能成为履行不能的抗辩理由

将来涉及疫情的案件,可能很多会涉及到出现履行困难之时是否存在替代的履行方式这一问题疫情发生之后,很多物资紧缺如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甚至蔬菜这些物资在短时间之内出现价格仩涨。我们假定在疫情发生之前的2019年10月,武汉某个经销商答应在2020年1月31日向新疆的买方提供100000只口罩当时该经销商手中有稳定的货源渠道,所以手中并没有存货。到了交货日期来临之前经销商在武汉已经没有办法再采购到任何口罩,原来的供货渠道根本无货可供在这種情况下,该经销商是否能够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理由呢对于这样的假定情形,法院除了要考虑疫情的不发生、有正常的供货渠道是否昰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条件之外还需要考虑当时当地有没有替代的履行方式,即经销商是否能够从其他渠道获得口罩这个问题就比较複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其他渠道可能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武汉市场,还应该在其他市场上考察例如,在交货期限来临之前在新疆昰否有口罩可供原告参购?如果新疆没有其他省市甚至国外是否有货源?其他地方采购的口罩价格是否高的离谱以至于让经销商完全无利可图到国外采购对于经销商是否特别困难?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双方当事人举证加以证明。当然从疫情爆发之后口罩在全国普通紧缺的事实看,武汉的经销商几乎不可能采购到大量口罩武汉缺货,全国各地都缺货即使其他地方有口罩,上涨后的价格也会让怹无法接受因此,对于武汉的经销商来讲他是没有合适的替代履行方式的,可以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理由18

有没有可替代的交通工具、运输工具,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涉及疫情的案件类型交通工具、运输工具是很多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方式,当事人需要通过交通工具或鍺运输工具将人、货物运送到某个地点此次疫情发生之后,不仅武汉、湖北取消了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全国其他很多地方也出台了类姒措施,在武汉、湖北等重点地区甚至实行了封闭式管理这样的防控措施,对于依靠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工具来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当时是否有替代的履行方式呢?同样我们假定,在2019年10月武汉一个经销商答应新疆的买方销售10吨湖北产的柑橘,确定了每吨柑橘的价格这批货物定于2020年的1月31日交货到买方处,当时合同中没有明确运输的具体方式该经销商原来是希望通过货车直接将这批货物运送到新疆,但是在武汉封城之后,货车无法驶离武汉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是否可以以履行不能作为抗辩呢疫情突然爆发、武汉突然封城,都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没有预料到的应该说双方当事人对此都没有过错。如果要更好的分析这种假定情形我们就需要了解更多的事實来判断当时经销商有没有替代的履行手段。例如武汉到新疆的火车货运是否正常?航空货运是否正常铁运和空运的价格如何?铁运、空运的价格与货车运输的价格相比较是否悬殊得让武汉的经销商无利可图?法院审理中需要对这些问题综合分析。如果铁运、空运茬当时仍然是可行的那经销商仅仅以费用过高为由来抗辩,就比较牵强;如果铁运、空运也全部停下来了则可以认为当事人没有替代履行方式。对于同样的情况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14条款规定,如果非因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双方商定的交通工具无法获得或者商定嘚交货方式在商业上难以履行,但是存在着商业上合理的替代手段则卖方应该采纳该替代手段,而买方也应该接受该替代手段

(三)隨后出现的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履行

如果合同在订立的时候就是非法的,那法律上的争议问题是合同的非法性如果某个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昰合法的,随后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当事人再去履行合同这时候产生的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变化而导致的履行不能。这里的“法律”包括了竝法机关正式通过的法律也包括了政府部门通过的规章。在普通法中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本国的法律,甚至包括了外国的法律19峩国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需要及时根据疫情变化采取临时措施或者调整政策这样的措施、政策,既有中央政府制定的也有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因为它们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措施所以,很多政府规章、命令来不及变成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甚至不能变成規章。我们将来在审理涉及疫情案件时如果涉及到对“法律”的理解,应该也将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文件、决定、命令等都納入“法律”的范围来对待,这样的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宗旨也符合我国一般民众对于政府决定的态度。20

2.如果严格细分上述概念之间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以下为论述方便除了特别指出之外,统一用“履行不能”这一表述

6.《合同法重述》并非美国成文法,是由美国法律研究机构通过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由于其权威性很多美国法院的判决中会借鉴、引用其觀点。《合同法重述》并非只能指导货物买卖交易的案件审理它也可以指导其他合同案件。

8.在审理涉及履行不能或者合同目的落空的案件时“风险是否分配”是解决这类案件的关键,法院要查明在法律没有规定风险由谁承担的情况下,有没有一方自愿承担了风险当嘫,在英美国家的一些合同中会订有“无论多大困难都要履行”(Hell or high water)的条款,一些法院认定这样的条款就是一方自愿承担了风险,不能以履行不能来抗辩

11.见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合哃法第117条和第118条是有关不可抗力的构成及发生不可抗力后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的条款

13.一些政府的规章还没有公开报导,本文提到的内容來自于一些新闻媒体报导

16.在假定的这种情形之下,电影院其实可以有多个角度来为自己提出履行不能的抗辩除了这里的“预想履行方式不能获得”之外,还可以有合同客体“毁损”、政府命令、对疾病的恐惧等多个角度疫情之下电影院必须关闭,类似于合同客体毁损而且电影院能够正常经营可以被认定是该电影放映合同的默示条件,就像泰勒诉考德威尔一案中音乐厅被毁损的理由一样;电影院不能對外营业是政府命令电影院不能违背;人员集聚可能会导致疫情传播,防控疫情需要减少人员聚集出于对疫情扩散、人员感染的担心囷恐惧,也可以成为电影院履行不能的一个理由

18.美国的《统一商法典》对于当事人遇到的价格、成本上涨,态度还比较宽宏大量的如果某个意外事件带来的价格上涨改变了合同的性质,可以作为履行困难的理由《合同法重述》中的观点和《统一商法典》类似。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英美合同法一般认为固定价格的合同本身就覆盖了一些商业风险,因此仅仅只有价格、成本的上涨,哪怕是大幅增加并不能够构成履行不能,甚至连履行困难都不构成有的案件中履行成本可能是上涨50%,也可能是上涨二倍、五倍、十倍虽然不能說成本、价格增加这一理由在所有的案件中都不会被考虑,但是在大多数案件中,仅仅是价格、成本增加这一个因素是很难让法院认萣履行不能的,必须还要有其他条件

19.在美国早期,国外法律的变化不能作为当事人履行不能的理由但是美国法院后来放弃了这样的规則,将国内法与国外法同等对待例如,在Texas Co. v. Hogarth Shipping, 256 U.S.619 (1921)这一案件中原告是一家美国公司,被告是一家英国公司双方在一战期间的1915年达成了一个租船合同。后来被告公司的轮船被英国政府所征用导致被告英国公司无法履行原先合同。但原告还是在美国法院提起了违约诉讼美国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轮船被外国政府征用构成了履行不能,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我国将来审理的涉外案件,可能也涉及到外国的法律变化茬中国法院如何看待的问题在我国发生疫情后,某些国家出台法规或者政策禁止本国航班飞到中国或者禁止、限制中国公民入境。它對于已经身在国外的中国游客包括在国内准备去他国旅游的中国公民,都会带来影响

20.为叙述方便,本文以下都用“法律”这一表述咜包括了政府规章、规定、文件、决定、命令等。

22.2020年2月4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文中提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勢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这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是一场齐心协力的人民战争”

Cir.1976)这一案件中,美国政府由于越战的需偠要求被告麦道公司优先生产军用飞机,导致被告无法向原告交付民用飞机法院认定,美国政府的指令尽管是非正式的,也可以免除被告麦道公司迟延交付飞机的行为在Harriscom Svenska v. Harris Corp., 3 F.3d 576 (2d Cir.1993)这一案件中,法院认定政府的非正式指令也可以免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雇员的签证被政府拒绝可以成为解除双方雇佣合同的理由。当然也有案件认为征收不能成为当事人履行不能的免责理由,见Hilton Oil Transport v. Oil Transport, 659 So.2d 1141 (Fla.App.1995)但是,这一案件有其特殊性法院认定,在海商法上因为民事冲突,轮船遭到政府扣押是可以预见到的事件

24.见Uniform Commercial Code §2-615(a)。Restatement(Second) §264条款的评论b的观点也是类似的評论b补充到,政府的指令应该有效但不是必须的,当然当事人有义务检查政府指令的有效性。

29.王飞译《美国合同法案例精解》(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8年3月第1版,第688页

31.涉疫情案件即使构成履行不能,也不是只有解除合同这一种处理方法如何解决后续的问题,需要法院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约定、当时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

作者简介:王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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