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1号线将军祠地铁站546米
距离2号线古地石地铁站904米
- - 塔埔东里1-61号 距离2号线观喑山地铁站226米
距离2号线古地石地铁站904米
- - 龙昌里1-43號 距离2号线后埔地铁站412米
距离3号线安兜地铁站707米
- - 万寿路 距离1号线将军祠地鐵站759米
距离1号线乌石浦地铁站451米
- - 玉荷里1-30号 距离1号线莲花路口地铁站394米
距离3号线安兜地铁站707米
距离2号线邮轮中心地铁站903米
- - 会展北里88号 距离2号线软件园二期地铁站1024米
- - 海富路107-181号 距离2号线海沧行政中心地铁站190米
- - 乌石浦三里8-53号 距离1号线乌石浦地铁站918米
- - 玉荷里1-30号 距离1号线莲花路口地铁站394米
距离1号线文灶地铁站380米
- - 高林一里8-56号 距离2号线五通地铁站583米
距离3号线安兜地铁站707米
距离3号线安兜地铁站707米
- - 石亭路1-174号 距离2号线湖滨中路地铁站189米
距离1号线中山公园地铁站429米
距离3号线人才中心地铁站761米
距离3号线人才中心地铁站761米
距离1号线中屾公园地铁站292米
厦门市单位自管房出售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单位自管房出售
二、项目类型:备案项目
三、办理内容:在收件、审核、备案、核准后对单位拟出售的自管房项目出具《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
1、厦府(1992)综8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厦府(2004)1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4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3、厦房改(2003)3号《关於做好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1、应拥有房屋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购房对象须有本户常住户ロ
七、申请材料(样式附后)
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取复印件)
3、经领导审核,加盖公章的《公有住房出售申报表》
八、申请表格:网上下载(附空表格及工整填写的范例各一份)
九、申请受理机关: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十、审批决定机关: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申请单位递交申请资料——窗口受理——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审查意见
十二、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受理的第二个工作日起)
十三、颁发证件及有效期限:《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有效期为当年或在政策调整期内(证件样式附后)
通过核定后方可办理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手续
十五、缴费项目和标准:无
十六、年审或年检要求:无
十七、办理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利及行政诉讼权利。
十八、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厦门市国土資源与房产管理局房改工作处联系电话:5108332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出售款项须存入单位房改售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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