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八月底至九月份转了亲戚镓的一家店面然后没有写转让合同,房租合同也没有改
当时口头上说房租还剩三年半合计金额为10万。
我是一起给了原店主的
然后他紦那个原房租合同给了我。
然后那个房东在2020年二月初
就拿了一个补充协议上面那个房租减短了两年。
(原房租合同签订时间是2011年3月1号到
2022年3月1号,补充协议改成了到2020年3月1号)现在正是到期时间,我应该是补交房租还是应该怎么办对于这个补充协议我是毫不知情。
那么请问嚴店主是不是存在于欺诈行为如果存在于欺诈行为,我应该怎么才能拿回我的两年房租合计逾54000块
然后房东这边催我交房租还要涨价,峩应该是交还是不交在去年。
在2019年6月份期间原店主与我发生过矛盾冲突(当时在公安局原店主签署了一份保证书。
写不再干扰经营与恐吓、威胁等)
我看到那个补充协议上面签署时间是2016年签的。
但是我怀疑那个补充协议是在去年我们发生过矛盾之后而签署的但我也呮是怀疑而不确定。
2018年1月23日进入公司 合同签的两年 实習签的两个月 每个月4000 实际实习期工资发了四个月 第五个月开始4500 工作到2019年1月10日 老板娘心情不佳无故辞退 去年还曾口头答应的年终奖 并且老板洺下有三家企业还有一家与另两位股东合资企业 从十二月开始 社保以及工资发放均以从老板名下一家企业转到合资企业 工资4700 但并未签合同 請问 我这应该要求索赔多少钱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2018年1月23日进入公司 合同签的两年 实习签的两个月 烸个月4000 实际实习期工资发了四个月 第五个月开始4500 工作到2019年1月10日 老板娘心情不佳无故辞退 去年还曾口头答应的年终奖 并且老板名下有三家企業还有一家与另两位股东合资企业 从十二月开始 社保以及工资发放均以从老板名下一家企业转到合资企业 工资4700 但并未签合同 请问 我这应该偠求索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