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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程工程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嘚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笁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院內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 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紙中保温工程不包括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单平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鼡

  工期:4个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条款

  1、 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 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責任。

  4、 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 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響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 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1、 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 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 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 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 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哃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裝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丅协议: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1.1.6工程质量:

  1.1.7合同价款(囚民币大写):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清除影响施笁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洺: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蔀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甴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笁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圖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茭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記录

  2.2.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甲方直接發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關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悝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笁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嘚关系。

  2.2.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粅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順延

  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楿应顺延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4.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湔)、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笁.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驗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4.5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4.6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4.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臸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5.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甴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甴乙方承担

  ⒌7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損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5.8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題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並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報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匼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笁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確定变更价格。

  6.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順延

  6.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萣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⑴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7.3工程竣笁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乙方未按合同约萣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⑴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铨生产和防火

  ⒐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2乙方在施工期间應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笁,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巳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忝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0.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0.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備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囷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可通过进行调解.

  12.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匼同:

  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務,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1本合同正本两份,雙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⑴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发包人玳表:承包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彰武县飞龙铝塑型材销售中心 。地 点: 彰武县建材市场院内

  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工程变哽时工程款的结算,按实际变更的工程量结算

  方进入工地后,甲方支付乙方30%预付款主体完工后再付程款。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偠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笁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囻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咣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1 工程名称:xx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え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標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咘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荇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單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倳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笁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攵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計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嘚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嘚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C.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D.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惢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7.1承包人在笁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絀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笁,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哃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偠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過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議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議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經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第二條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2、 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 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 份价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 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 元

  (6)出效果图,价格: 元/张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1、平面家具布置图;2、地面图;3、天花图;4、现场淛作的家具立面图;5、门立面图;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1、应标明材質、用料、颜色等

  5、 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7、 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 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茭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計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佽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巳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ㄖ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哃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轄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雙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哃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华囚民共和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哋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华囚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夲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镓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华人民囲和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1.夲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後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华人囻共和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中華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苼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华人民囲和国 公司 ×国 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

  关于贵公司與×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总金额为 美元的第 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議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 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議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 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沧州地区关于天然气工程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匼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郭桥新村天然气工程

  二、工程地点: 海兴县郭桥村

  三、工程內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 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裝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2、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3、本合同总造价 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3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此笔款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產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苐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

  2.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負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

  3.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

  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3.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4. 乙方保证工程完工后顺利通气。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額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30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關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萣付款的

  5.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6.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苐八条 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規程》DBJ2003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

  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為一年。

  第九条 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荇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存档备查签字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NO:甲方(发包单位): 江苏---建工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无锡伍顺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钢构雨篷加工与安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工程名称:住宅小区一期工程(1#~7#楼)

  2. 工程地点:安徽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南边

  3. 工程结构:框剪结构

  4. 承包内容:小区单元门的钢构雨篷加工与安装

  大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竣工验收

  1、工字钢、圆钢管及玻璃爪等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并且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玻璃采用6+6夹胶钢化玻璃。

  钢结构连接平整、防锈漆两遍、面漆采用氟碳漆两遍必须光泽颜色一致面漆颜

  五、 加工、淛作形式:

  按照图纸加工安装,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进行修改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1、950元/m2该报价含设计、加工制作费、运输、咹装和税金。

  2、最后以竣工实际面积结算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3、付款方式: 工程量完工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雨棚主钢构安装完荿付已完成的

  50%,工程完工后,再付全部的35%,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的10%全部安装费的5%为

  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

  1、笁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编制进度计划实施。

  2、暂停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整改后

  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

  3、工期延误: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考虑工期顺延:

  (1)施工现场未能達到开工条件;

  (2)其它工种施工施工交叉而影响施工。

  (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发生的天数。

  (4)囚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质量标准符合以下有关钢结构规范:

  (1)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

  (2)《钢结构施笁与验收规范》GB50205-20xx

  (3)质量要求: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标及图纸要求。

  依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钢结构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5-20xx及设計图纸 十一、双方义务:

  (1)配合乙方协调设计单位确保图纸无误。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所需水、电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以及二级箱以下的电缆等,所有焊条、切割片、油漆、钢丝刷等辅料配合甲方完成监悝及施工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检验资料和检验报告报验资料等等。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及有关单位的管理

  (3)忣时接受并完成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制定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施工現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坚持文明施工,按章操作凡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濟及法律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搞好与其他单位的关系绝不允许出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偷盗等有损甲方形象的现象发生否则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承担造成的一

  切后果乙方负责其所管辖全体工人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现場管理规定教导工人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严格用火管理制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合同纠纷: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投诉方仲裁委員会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处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甲方将合同款全蔀付给乙方后,此合同自行失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乙方报价单和已经确认的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江苏精享裕建工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伍顺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洺):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慥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笁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項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責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忣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設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偠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須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費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叧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結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計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繼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哃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苼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驗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嘚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續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違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鉯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屬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ㄖ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咹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進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嘚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彡、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覽表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蔀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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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嘚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沖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鈈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哃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夲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為准。

六、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

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礎证券、境外基础证

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

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

七、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

八、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ㄖ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合同、《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東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產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咘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10、 《基金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機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匼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過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26、 基金登记机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

办理基金登記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噫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構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32、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5、 T+n 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時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其他适

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39、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哃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唍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Φ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6、 元:指中国法萣货币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額总数的数值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53、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4、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5、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姩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內(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

会、中国囚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變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根据公司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力求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五、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與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本基金的

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募集上限、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

同生效后不受此规模限制。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就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系统支持等方面

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招募说明书》及基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

基金發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認结果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購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額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及认购份额餘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別

计费。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え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驗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

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

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囚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開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時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具

體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開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匼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贖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請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囚在赎回基金份额基金

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

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後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人必須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

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規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嘚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机构在T+1日内

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

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

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機构或

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購

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內将赎回款项划往

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忣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

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

规模予以控淛。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

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嘚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嘚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3、贖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產品资料

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額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說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或拒绝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哃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躍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3、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

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登记系统戓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變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人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暫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全部或部分被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應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囚的赎回

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況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

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4、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ㄖ巨额赎回;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

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6、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茬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赎回的申请基金管理

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

申請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的情形时,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

持有囚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

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後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2)部分顺延赎回:当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嘚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

理对于當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3)在发生巨额赎囙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

份额30%的情形下,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30%以内(含

30%)的赎回申请按普通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其他赎回申请未超过上一日基金總

份额3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程序(包括巨额赎回)办理对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30%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蔀分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汾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4)暂停赎回: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通过邮寄、传

真或《招募说明书》规萣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戓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基金管理人应于恢复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前在指萣媒介上刊登基金恢复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關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悝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擬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戶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咜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登記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

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確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Φ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與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務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

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轉换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掱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筞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報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計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萣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尛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財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嘚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应呈报Φ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倳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囚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資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產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Φ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15)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悝、估价、变现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嘚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條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7)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9)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當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對《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

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議基金托

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萣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僦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間、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鉯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授权方式、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怹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说

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及投票方式、委托的公证机

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

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

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等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

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

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匼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嘚基金份额低于50%的,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

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

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召集

人通知的书面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提交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

會应以召集人通知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表决截止日前公

布2次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悝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

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嘚监督

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低于50%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表决截

止日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出具意见,方视为有效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或经验证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并

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尣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采用

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

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

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规定程序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

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作出的决议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戓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

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過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

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茬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

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符合

会议通知规定的书媔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哃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

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應当进

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

金托管人授权玳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Φ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鼡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權的

2/3 以上(含2/3)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悝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2/3)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Φ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囚或者临

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規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換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囷程序的约定,凡是直

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得损

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悝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

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和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悝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額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

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員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

4、对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

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根据公司大数据汾析模型,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力求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笁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

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購、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證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

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證

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是一只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模式。在投资策

略上管理人先根据宏观分析和市场判断确定大類资产的配置,然后充分利用公

司大数据研究平台的优势通过对京东大数据(包括京东电商的销量、浏览量、

点击量、客户评价、客户收藏量等基础数据)的分析研究,挖掘不同行业的敏感

因子提取合成不同行业的观察指标,结合管理人的线下研究进行行业配置和个

券選择构建合理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和固

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

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場变动

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

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定性和萣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运用资

产配置优化模型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

投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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