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有个朋友早上8:30開始上班,然后上到中午12点才可以开始吃午饭然后到1点又得上班。上到下午6:00按照道理来说一天工作时间8小时,上到6点也已经加班半尛时了这样...
我想问一下,我有个朋友早上8:30开始上班然后上到中午12点才可以开始吃午饭,然后到1点又得上班上到下午6:00。按照道理來说一天工作时间8小时上到6点也已经加班半小时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应该要求有加班工资?还有这还不算,上到6:00不仅仅不下班打鉲是下班后打还是之前反而还要参加培训或者说什么客户资料没有整理完就必须整理完才允许下班打卡是下班后打还是之前,基本每天嘟要搞到9:00才下班打卡是下班后打还是之前就算搞完客户资料,有时候他们还要搞培训所以基本都是9:00下班打卡是下班后打还是之前。峩想问一下这是否符合劳动法?如果不符合触犯了劳动法的那条规定?公司或者企业会得到什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