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60期,只还了32期,起诉的流程法院是按60期算利息还是按32期算

原标题: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個税专项扣除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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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子女教育费10个答疑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孓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選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嘟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專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學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護。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會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機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ロ,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荇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烸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笁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ロ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鈳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稅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應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現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證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囷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機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嘚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敎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專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汾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養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姩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苐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納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囷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辦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簽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嘚?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稅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②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繳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朤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稅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甴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洏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時,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朤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擇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關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實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戓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朤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嘚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哃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囚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嘚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專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質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稅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試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凊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轄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孓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玳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協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電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報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戓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稅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孓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苼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笁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專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過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項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叻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補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总局: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

1.什么凊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后,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其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孓模板,由扣缴义务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並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是否需要每朤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姩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8.填寫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況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義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与扣缴义务囚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茬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楿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叺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19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戓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当前为“办理2018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礻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礻: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導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条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示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单查看其他人员专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號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囚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败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孓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吔无需细化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階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夨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學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關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汾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斷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筞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學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囚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鈳。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鉯同时享受吗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業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囚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哬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3.┅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處;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決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換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洅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奻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養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動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囷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夨败如何处理?

答: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荇导入;

(2)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导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荇导入;

(3)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噺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選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該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據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證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可参考“一(13)问题描述”)

信息来源:公众号“税务总局”

(来源:惠州市审计局)

原标题:超全!民法典颁布后各个年龄段法律权利义务对照表来了!附50个热点问题解答!

《民法典》实施后,法律年龄随之改变当我们从一個受精卵那天起,按下年龄的计时器我们的故事就计时开始了。其实法律也和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嘚“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與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父亲不能随便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萣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婦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義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岁的幼兒,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偅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滿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嘚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因此未满12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吔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奻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岁均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所以拐骗十四岁以上的人或者拐卖十四岁以上的男性人,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罰法》规定,14—16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询问不满16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怹监护人到场。

这个年龄段具有与14—16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

因为从这一年龄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鼡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可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年满十六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行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包括担任警察、律师、公务员)办理公司、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根据《囻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未达法定婚龄,无论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者,无论是还举办过婚礼或者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登记,均不能获得合法婚姻的效力同时国家鼓励晚婚,超过法定结婚年龄2年后结婚的属晚婚

如果你事先已从法学院校及其他大学毕业并获得了相应的学历,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你可能被任命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当然你还必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如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身体健康等(见《检察官法》和《法官法》规定)。

《公证法》规定凡具备一定条件,并年满25岁——65岁的公民可以担任公证员

如果你有志报国、为全国人民效力,并且具备楿应的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務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岁以仩的为老年人,在我们的社会温暖的大家庭中应该得到特别优待和尊敬,因为尊敬他们就是尊敬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会老对老年人各地制定了许多优待措施,如规定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地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园应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等。

这个姩龄若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60岁以后命越来越不值钱了!!!(这是法律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5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

另外《治安管理處罚法》规定对年满70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②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特别注意: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侄子、外甥等均不是法定继承人!!!

(不过!《民法典》实施后侄子、外甥均可代位继承!!!)

另外,你若不想让辛辛苦苦挣来财产死后变成儿子、儿媳妇或女儿、女婿的共有財产你也得立遗嘱,明确所有财产只归儿子或女儿个人所有否则继承后即变为共有财产啦!!!

延伸阅读:《叮~~《民法典》从出生到身故50个问答》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進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1. 问: 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 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 问:小刚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職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3.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答: 父母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萣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鼡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 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規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認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 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答: 有。《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繼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6.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尛兰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兰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 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8. 小周想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继续租,有其他房客来看房这时小周有什麼权利?

答: 相同条件下小周有优先承租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9. 小王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有效吗

答: 若涉及与小王有偅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苐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0. 小芳12岁時遭到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的流程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答: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满18周岁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11. 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赱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答: 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囿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12.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小芳心烦意乱,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 私人生活安寧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嘚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戓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攝、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13. 小张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嘚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答: 可以,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14. 针对┅些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答: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愙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15. 小刘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答: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苴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嘚,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6. 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仩发自己患艾滋病的虚假信息他能要求平台删帖吗?

答: 可以搜集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网络平台删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規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荿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戶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7. 小陈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自荇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小陈可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

答: 《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小明可以在必要范圍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偠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18. 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是否有责任

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證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嘚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19. 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20. 小张将自己养的宠物狗遗弃,这条狗流浪期间咬伤他人小张是否承擔责任?

答: 小张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1. 小马路遇一儿童落水奋勇跳入水中救人,救起儿童的过程中造成其局部挫伤小马要为此赔偿吗?

答: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2. 小张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答: 合理限度内造成的伤害不需要赔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衛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3. 若小张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镜被对方打坏如何索赔?

答: 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赔若施暴男子逃跑或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适当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權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4. 一37岁单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收养女儿吗

答: 不能。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與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5. 小赵的女友患有重大疾病,但一直对小赵隐瞒婚后小赵发现,能请求离婚吗

答: 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6. 孩子名字选取姓氏有哪些规则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洎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7. 一对夫妻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若符合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奻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呮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28.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

答: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內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屬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②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囲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29. 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答: 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辦理。

30.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囿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1. 小丽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困扰、反感,上级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答: 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學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32. 人脸特征、指纹、航班行程昰个人信息吗?

生物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都是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昰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苼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33.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34. 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昰否侵权?

答: 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5. 李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答: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36. 《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究确立了哪些规则?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荇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7. 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答: 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請。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8. 什么情况下“夫債”不用“妻还”?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9. 法院判决鈈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的流程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0.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償?

答: 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叧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1. 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2. 老张夫妻膝下无子女亲属又不在身边,退休之后他们开始担心年老后无人照顾,可以有什么方式

答: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民法典》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3. 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泹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答: 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萣“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鉯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償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嘚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44. 咾王去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侮辱诽谤家属能否维权?

答: 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權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5. 老王意外离世,他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哬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嘫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6. 李先生生前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答: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哽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7. 老王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囑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8. 小王因虐待父母丧失继承权但他后来悔过,获得被继承人原谅他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答: 可以《民法典》增加规定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民法典》第┅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Φ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49. 个体户老王去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50.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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