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规范汉字不能作为名字登记户ロ适合取名的通用规范汉字只有8105个,不在此列的属于生僻字 《户口登记规范》第四十八条?? 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違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十九条?? 姓名应不少于两个汉字,少数民族部分群众因民族风俗习惯允许姓名只有一个汉字。少数民族姓名中的间隔符用“? ”表示 第五十条??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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