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养老保险费10年以上、后转灵活就业交费,女性50岁能退吗?档案身份是干部

[社保行]能为大家提供哪些社保服务呢?

核心业务:代办退休、认定视同工龄、档案整理等;

基础业务:社保代缴、公积金缴纳、社保身份变更、社保异地转移等;

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城镇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情况比较复杂,存在地区差异性和个体差异性,所以要一个人说一个人的。

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45岁、50岁、55岁、60岁退休,弹性年龄退休都有可能,没有统一答案,不是一刀切。

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一个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关于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应该分为以下六种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长期在国企、县级大集体或机关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工种工作,有正式的、连续的、人事档案可以佐证的相关工作岗位8~10年的工龄,并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女工人满45岁,男同志满50岁,可以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另外,部分地区有附加要求,比如退休时离开特殊工种岗位不满5年等,才可以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和有资质的医院鉴定,女同志满45岁,男同志满50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提前退休。

(1)始终在用人单位参保

一直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50岁可以退休。

(2)个人参保或在单位参保交叉出现

如果出现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和在用人单位参保兼而有之的情况,情况就复杂多了,各地有不同政策。

有的地区是按第一次参保记录为准,只要在用人单位参保过,或者有过视同角度,并且人事档案材料可以佐证,女职工就可以按50岁退休。

有的地区是看在用人单位参保的缴费年限是否满3年,5年或10年,达到规定的可以按50岁退休,否则就得55岁退休。

有的地区是看最后的参保缴费记录,是个人还是单位,是个人的,55岁退休,是单位的,50岁退休。还有其他认定方式,以地方政策为准。

(3)始终按灵活就业个人参保

大部分地区55岁退休,极少数地区50岁退休,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普通女干部,技术岗或管理岗的女参保人,正常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届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终生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同时达到了医保退休规定,就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同时退休,可以不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用,终身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了。

前面提到的绝大多数地区的女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少数在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也属于55岁正常退休人群。

女处级干部,或有高级职称的女干部,可以结合个人意愿,经单位审批,选择55岁或60岁退休。

女公务员工龄满30年,或工龄满2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提前弹性退休。

要看单位的内退政策,地方上各单位什么情况都有,多大年龄退休的都有。

这种情况单位会继续发放生活费,缴纳社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很复杂,分六大类情况,45岁到60岁退休都有可能,这是现阶段政策。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延迟退休政策将会落地,所以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还会重新进行阶段性调整,届时以新政策为准。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⑵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⑶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和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或登录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3年代偿完毕。

  1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⑵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⑶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15.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19.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20.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21.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22.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4.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⑵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⑶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⑷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⑹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6.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27.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8.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9.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30.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3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能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32.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33.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34.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35.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6.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9.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⑴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0.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41.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4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43.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44.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45.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46.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7.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8.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49.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第45条程序办理,仍可享受第33条所列之优惠政策。

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50.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这些项目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

  51.哪些毕业生可以被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52.科研项目聘用的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聘毕业生须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3.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聘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⑴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⑵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⑸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54.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3年,3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3年。3年期满后,毕业生有意继续在项目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接收的,则须按正式聘用手续办理。(下转第七版)

  55.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6.被聘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被聘为研究助理时间计算为工龄。

  57.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聘用的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8.被聘用的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59.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60.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

  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6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62.到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

  63.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64.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65.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

  66.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67.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68.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系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69.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70.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为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的经费支持。

  71.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7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73.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74.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1年。

  75.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76.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

  77.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78.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⑴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⑵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⑶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79.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⑴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⑵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⑶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⑷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⑸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⑹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80.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8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83.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8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85.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⑵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⑶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⑷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⑸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⑹了解社会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86.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87.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8.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89.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90.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2.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3.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

  培训工作主要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培训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施)。

  94.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5.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全国将组织3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96.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参加就业见习。

  97.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98.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⑷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100.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⑴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⑵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⑶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⑸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⑹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⑻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西安“4050”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了
     从10月26日开始,在西安市职介中心托管档案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了。
  10月26日至12月4日,符合社保补贴政策且档案在市职介中心托管人员(详细社保补贴政策及申办程序请查看“申办指南”),可持档案托管合同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位于建工路28A号的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社保补贴受理窗口领表申办。

  相关申请表格和申报预约。需要注意的是,领表后要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工作人员提醒,2015年社保补贴受理时间较短,符合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尽快申办,逾期将无法办理。
  此外,2015年度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11月1日以后缴费就要按规定收取利息了。档案在市职介中心托管、尚未缴纳2015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要尽快缴纳。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西安市城镇户籍,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男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持有国家级《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第6页处于“失业登记”状态,证件第7页“就业援助卡”登记为“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原持省证的可携带省证在我中心柜台换发国证,未登记就业援助信息的,请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咨询办理)。
3、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原件保留完好。(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

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严格按下表材料顺序6页装订为一套,共装订2套,并按说明及要求检查材料是否规范,下述全部材料原件是否带齐,检查无误后于规定日期在个人业务大厅抽号排队交表。

三、材料准备好了,什么时候交?
1、2015年11月02日――11月06日(5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3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2、2015年11月09日――11月13日(5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4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3、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5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5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4、2015年11月23日――12月04日(10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5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4日结束,过期材料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四、什么时候能拿到补贴款?
1、发放时间:受理申请结束后,将按申请顺序报业务主管部门拨款后分批划入个人提供的银行卡中。由于业务主管部门拨款时间不确定,请在申请材料中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届时我们将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
2、发放方式:直接拨付至您预留的交通银行卡中。新增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交通银行卡免年费、免开户手续费。原有交通银行卡人员可直接使用。
1、年首次申请,已连续享受满三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往年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的,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往年享受过中间转出档案或养老关系,后又转回的,不再进行补贴。
(2)往年享受过因个人原因(忘记或晚报等)中断的,应按照当年标准办理。
(3)2006年首次申请,2009年未享受“一次性延期一年政策”的,不再补办。
3、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
4、补贴对象的年龄严格依据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记录为准。
5、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6、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医疗保险的,请附加《失业金领取记录表》办理“4050”社保补贴;2015年度退休的人员,附加《退休证明》办理“4050”社保补贴。只缴纳一种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的人员在申请表未交险种对应的金额栏中说明。
7、省内及其他职介转入的人员必须将在其他部门未享受过社保补贴的记录复印并附在材料后。(表格可向柜台索取)
8、医疗保险是预缴制,请注意票据上归属期应为2015年;档案托管号码为《养老医疗发票》中档案编号。
9、各种证明、证件、票据复印件,规格统一使用A4纸。并尽量复印在一起,压缩纸张数量。不合格材料一律不收。
10、《灵活就业证明》中就业单位盖章处应为公章,《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就业登记的必须进行失业登记后才能享受。就业援助卡未办理登记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咨询办理。

2016年下岗职工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

  (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申请人可持补贴存折,在居家附近西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领取。2012年首次申请人员和误将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存折销户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西安银行盐店街支行领取。地址在盐店街38号,电话。

  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需咨询,可拨打西安银行客服中心:96779;市职介中心咨询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4050社保补贴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由社保所填写《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社保所书面告知灵活就业人员。
  第十二条享受过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三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年度预算审核,按月划拨的方法进行管理。社保所于每月10日前,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和社会保险补贴台帐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将本区县当月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同时抄送区县财政部门。25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抄送市财政部门,市、区县财政部门须严格按《关于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拨时间的通知》(京财社[号)要求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相应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社保所应按月听取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记入管理台帐,对其进行服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社会保险补贴被骗取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全额追回。
  第十六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并追回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
  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七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的宣传力度,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实现就业。
  第十八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按规定严格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各项材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业务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弹性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号)同时废止。2007年1月1日前已被批准享受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尚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6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7)所规定的资料外,对2012年内办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供查验)及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女40岁男50岁可申请

  据了解,今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社保补贴对象是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领申请表有四种途径

  首次申请和非首次申请人员均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开具《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盖章

  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后,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社区工作站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审核盖章。

  首次申请人员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

  非首次申请人员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递交《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备案。

  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提至2196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去年每人每年1968元,提高到2196元。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来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其中,“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104元标准执行。自2013年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人员仅为“4555”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省累计共有233万人受益,发放社保补贴78.2亿元。

2016年两会关于4050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

  (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

  (5)社会保险金缴费记录(市邮政银行缴费清单)。

  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补助, 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

  据了解,“4050”人员社保补贴从申请到发放一直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这项补贴工作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再就业帮扶措施,有效提高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积极性,也巩固了社会保险的接续率和参保率。凡属鄂尔多斯市户籍,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缴费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进行申报。补贴年限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4050”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暂定为最长不超过3年。2016年度补贴金额为3000元。

海南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16:

4月25日上午,罗保铭同志向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海南要从科学规划、振兴产业、开放改革、保障民生、生态立省及提高党建水平等方面综合着手,争取到2016年实现全省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及城乡居民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实现绿色崛起。

罗保铭指出,海南经过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的发展,以人均GDP4429美元为标志,如今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更有条件、更加自觉地实现科学发展的新阶段,走一条以人为本、环境友好、集约高效、开放包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崛起之路。

罗保铭说,实现绿色崛起,最重要的前提是科学规划。没有科学的规划,科学发展就无所依循。必须依据国家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全省整体和一盘棋的视野,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统一规划,超前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产业项目的合理布局规划,抓好土地岸线利用、城市和村镇建设、重点开发园区和资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强化规划执行,形成全省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功能分区,实现资源与项目的最佳配置,提升海南整体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水平。

实现绿色崛起,最核心的支撑在于产业振兴。罗保铭同志指出,产业是税收、就业、民生、经济实力的源头活水,是发展稳定最重要的基础和最终的依托。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高科技的绿色产业,培育一批支撑海南长远发展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要优先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集约、集群、园区化、高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做精做优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并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实现绿色崛起,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开放改革。罗保铭说,作为岛屿型经济体的海南要建设国际旅游岛,靠的是开放改革。海南要率先实现服务业开放,在文化产业、教育和医疗产业等方面增加开放程度;着力打造洋浦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等对外开放新高地,建立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国际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平台;同时,打造具更具有活力的体制机制,开放一切可以开放的领域、开拓一切能够开拓的市场,创建开放改革的新优势。

罗保铭指出,实现绿色崛起,最基本的依托是悉心呵护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始终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注重发挥生态环境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海南优越的区位条件、丰富的要素资源、国家赋予的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的开放政策、背靠13亿国人的消费大市场、省直管市县体制和人口较少等比较优势,形成叠加效应,转化为科学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实现绿色崛起,最终目标就是打造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必须以最大努力,按照国际化标准,把海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同时不遗余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让全省人民及时享受到国际旅游岛发展的实惠。

实现绿色崛起,最有力的思想保障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始终坚持从省情出发,以人为本,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群众急需受益的事,坚决摒弃短期行为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努力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罗保铭强调,今后五年,是海南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期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阶段。海南要加快发展步伐,到2016年,力争全省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为绿色崛起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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